宿舍臭虫怎么消灭太多公司不治理,可以以此为理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吗?

因深圳的气候潮湿,人多房间小, 空气不流通。利于臭虫的孳生(保持宿舍通风条件好)。2、卫生因素:个人的卫生及整个宿舍的卫生,垃圾要及时清理,特别是死角的卫生,要彻底清理(床底下的杂物)。床板上垫制皮或粘胶纸都对臭虫孳生产生便利条件,最好床板上不要有纸皮胶纸之类的东西。床上的物品经常清洗暴晒,物品整理干净(或打包)3、床板质量:很多工厂为了省钱,买质量差的的床板,窟窿缝隙明显,给臭虫带了便利的滋生条件,以此藏身。杀不了多久又会有虫。或是有臭虫了省钱不杀,把床板换掉,这样臭虫会咬死人的。4、外来携带:搬迁或是新进的工人带入,外来行李进厂前做好防虫的工作,要及时清洗或暴晒物品。5、不能再宿舍做饭,油烟潮湿的地板让臭虫更加猖狂。?
相关信息:在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多,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得到双倍工资赔偿。_百度知道
在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多,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得到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我是否可以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我在广州一家私营小企业上班!,我还可以得到哪些更具价值的证明,银行开票资料,因为我现在还在职,居住证,或者法院起诉:厂牌?我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目前像我这种情况,月薪2000元,社保卡,日入职,无考勤卡工资条,5天8小时工作制,工作服。真诚请教各位尊敬的法律工作者,已经一年多了?2,试用期3个月,与老板往来邮件,营业执照,无劳动合同,通过劳动调解仲裁,立即终止雇佣关系,试用期后工资调至2300?在终止这个雇佣关系之前我是不是必须要通过邮寄或快递或挂号信方式给公司寄出我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例如那些容易被公司装空子的地方,无入职书,非广州户口?3,公司税务登记证,手上证据,并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我双倍工资差额,银行工资卡,成功的几率有多大,根据劳动合同法来看其实我与公司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关系,与公司产品有关的技术性文件
提问者采纳
2,只能提示以上两点,不可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因对你的情况了解不多1、你也无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立即终止雇佣关系、发果你想得到补偿的话
谢谢您的回复,那我该怎么办?我真不不想在这家公司做了,但是不想就这样辞职走人,车间员工都加了工资,唯独我没有加,很气愤的,我还再补充两点:1,公司在2011年9月份才给我办理社保,2,自我入职以来,一直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具有强制性效果?劳动仲裁时是否可以让公司补交公积金作为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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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法律、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答案:你可以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立即终止雇佣关系,并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不需要你先向公司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你仲裁同时可以要求解聘。带齐银行工资卡,社保卡,厂牌,工作服,与公司产品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越多越好,到当地劳动局去仲裁。申诉你的以上要求(1、双倍工资;2、补缴社保;3、要求解聘;4、发放工资)。你这种情况肯定获胜。
你手上的东西已经都可以证明你和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单位也否认不了。如果你跟单位要双倍工资,你的成功几率100%。但是我个人建议还是跟公司协商处理的好,拿点补偿金就可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虽然单位错在先,没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说实话现实中有很多的人,在工作中明知没签合同自己也不去主动要求跟单位签订合同,往往都在等离职后宰单位一刀。
解答如下:-----------------------------------------------------------------------------------------------------------------------
第一、你在单位工作一年,单位一直未与你签订书面合同,视为你们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不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获得补偿金的法定理由,如果你要解除合同,属于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你可以要求未签订书面的双倍工资的差额,但最多不得超过11个月,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自劳动用工之日起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未依法缴纳的,可以要求补缴。劳动者工作之后,缴纳社保的义务由单位承担,单位需要相关资料的,应当告知劳动者。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能成为不缴纳社保的理由,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四、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还有争议,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看是强制性的,但是这毕竟只是一个条例,而实践中都认为是政策性的,不过你可以提请这个要求,看你们当地法院怎么处理。
第五、在劳动纠纷中,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所以单位承担的举证责任较大,就是我们说的“举证责任倒置”,一般劳动者只要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差不多了,其他的结合具体情况,你上面所述的证据已经足够了。
第六、双倍工资就是你工作一个月发给你2倍的工资,譬如第二个月(第一个月不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单位在第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就是合法的)工资为3000,那么2倍你应得6000,但是当时你已经拿了3000工资,所以差额就为3000,其他的月份以此类推,最多推到11个月,按照你说的工资,双倍工资的差额就是37500元。关于社保有的地方仲裁是受理的,你可以试试,不受理的话,法院是受理的,可以要求补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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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关系挂在之前的公司名下,新公司不让我把关系转过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的保险和劳动关系在之前的公司,每个月的保险也是挂在之前的公司名下,但是自己交全额的。现在在新公司不接收我的劳动和保险关系,还一直推诿,不让我把劳动关系转过来,怎么办?如果我申请仲裁的话,会对我之前的公司有什么影响吗?我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新公司给我保险补偿金吗?
----------------------------------------问题补充:--------------------------------------------------
新公司和之前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不想保险断了,所以保险和劳动关系都挂在之前的公司里了。我从2月份就要求新公司接收我的劳动关系和保险,但是他们一直以公司保险还没谈下来,再等等,先别转关系要不会影响到保险这样的理由不让我从原公司退职转档。我在新公司已经转正5个多月了,现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新公司给予我保险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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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亲戚,在重庆南岸区一家民营工厂搞喷塑至今4年,
但今年实行新版劳动合同法工厂却迟迟未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前个月上班时一手中指被机器所伤致末端指骨粉碎性骨折,
厂方只支付了医疗费用,工伤那一个月的工资只按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数加工伤疗养期间重庆市最底工资标准折扣数给与了,其他任何赔偿都没有。
医疗用费收据都在厂方那里,工伤期间还没生活补贴...
现在厂方拒绝相关赔偿,给出的理由是:没有达到伤残标准
亲戚希望可以按08年实行的劳动合...我进入公司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双胞胎,因为处于试用期,所以没有告诉公司, 于是公司的年度体检中, 我因为担心辐射, 有的栏目找了个朋友代检。后来转正了后, 我就把怀孕这件事情告诉了公司, 结果公司抓住我找人代检这件事情, 说我违背了公司的诚信原则,严重违纪, 和我解除劳动关系, 请各位专家、朋友和有识之士帮我分析, 不胜感激。  另外我在公司工作能力突出,从不迟到早退, 而且还经常自愿加班到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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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位帮我出个主意
  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女性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不得辞退。但是有一个漏洞是可以辞退三期女性的,那就是公司按照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一条。楼主这种情况,最好是找劳动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情,因为公司必须举证你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对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不过,楼主放心些,法律应该还是会偏向你这边的。毕竟,你的这种行为没有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这个过程,你一定要说自己不知道怀孕了,没有经验。而找别人代替体检的事情,就算在医院搞错了,没有检查出来好了。  
另外,就算在试用期,女性怀孕,公司也不能辞退的。
  对不起, 是我老婆怀孕。    找人代检的事情, 在公司的圈套下, 她已经承认。 但是在年度体检中,也只有孕妇不能做的检查项目是让别人代替的, 怎么办?
  对不起, 是我老婆怀孕
  为了不让老婆分心, 我全权代理这件事情。 老婆快生 了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怎么办了?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让你老婆说因为后来发现自己怀孕又怕公司把自己辞退而自己又很珍惜这份工作才请人代替体检的,没有刻意隐瞒事实的意思。  
反正事情也发生了,有利于你老婆的一面也有不利于你老婆的一面。另外,你老婆的公司制度里有关于诚信被开除的条例吗?是否有给你老婆培训过公司制度,你老婆有没有在制度培训上签字确认?如果都没有的话,就好办了,就说不知道公司有这条制度。  
有时候公司有这些相关的制度,如果没有给员工学习培训过,就算员工违反了,公司也不能辞退员工的。劳动法规里没有对员工缺少诚信就辞退员工的条例,只有严重违法公司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被辞退。所以,应该还是有赢的机会。  
楼主试着找劳动部门进行仲裁吧!  
另外,无论输赢与否都要淡定吧!即使不被开除,留在这家公司里也呆不长的,关系都弄得这么僵还怎么呆下去。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比如说怀孕的时候就主动告知公司,就说不小心怀孕了,希望公司能留下来,自己很珍惜这份工作,公司要辞退你老婆的话,那是公司的过错,劳动局肯定站在受害者的一边。我遇到个女孩子也是试用期时候怀孕,跟公司说了,仍然留在公司,现在已经生产完上班了。所以有时候还得靠运气吧。
  再说了,员工怀孕了不告诉公司违反什么诚信原则了?这是我的隐私,我的隐私会给你这公司带来什么严重的不良后果呢?无非是早一点告诉和迟一点告诉的问题。个人理解哈!仅供参考!
  h好人多啊。 谢谢快乐如夕
  我认为赢的机会相当大, 今天收到劳动仲裁的受理通知书了
  作者:pierre007 回复日期: 21:14:11 
    我认为赢的机会相当大, 今天收到劳动仲裁的受理通知书了  ================================================  嗯,希望楼主能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祝母子平安!可爱的双胞胎,真是让人很期待!
  作者:pierre007 提交日期: 20:00:00 访问:241 回复:10
我进入公司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双胞胎,因为处于试用期,所以没有告诉公司, 于是公司的年度体检中, 我因为担心辐射, 有的栏目找了个朋友代检。后来转正了后, 我就把怀孕这件事情告诉了公司, 结果公司抓住我找人代检这件事情, 说我违背了公司的诚信原则,严重违纪, 和我解除劳动关系, 请各位专家、朋友和有识之士帮我分析, 不胜感激。        另外我在公司工作能力突出,从不迟到早退, 而且还经常自愿加班到很晚    ◎◎◎◎◎◎◎◎◎◎◎◎◎◎◎◎◎◎◎◎◎◎◎◎◎◎◎◎◎◎    我想问楼主几个问题。  第一、楼主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件事情的过错,谁在先?  第二、楼主说公司在转正前让你体检,那应该是入职体检吧?入职体检通常情况下会在入职前就要做的流程,当然也会出现在入公司后的一个月内。我们就按后者来分析,楼主就这么巧在这个月内发现自己怀孕了?  第三、楼主是哪些项目找人代检呢?真的只有孕妇不能做的项目找人代检?那B超代检了没?如果B超也代检了,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楼主代检最主要的目的不是因辐射,而是怕被公司知道有孕在身?  第四、楼主去劳动仲裁,希望得到什么结果呢?恢复劳动关系?你不觉得都闹成这样了,还能顺利的工作下去么?  问题问完了,我想说。  从感性的角度上,我很同情楼主,希望你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从理性的角度上,我很鄙视楼主,希望企业也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对于企业也好,个人也好,其实最害怕不诚信的人,这样会让人很受伤。  最后想说,如果我是这家企业的HR,我未必会开掉你,我会让你自己选择离开。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真要整一个员工,那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请不要觉得我很可恨,在我看来:你这次可以找人代检,下次不知道又会做出点什么事情来。不要信誓旦旦的说不可能,因为欺骗的本质已经存在了。  
  作者:快乐如夕 回复日期: 22:57:35 
    作者:pierre007 回复日期: 21:14:11        我认为赢的机会相当大, 今天收到劳动仲裁的受理通知书了    ================================================    嗯,希望楼主能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祝母子平安!可爱的双胞胎,真是让人很期待!    ◎◎◎◎◎◎◎◎◎◎◎◎◎◎◎◎◎◎◎◎◎◎◎◎◎◎◎◎◎◎    快乐如风,在HR方面你很专业,我非常认可你。  但是,作为HR,要有很强的敏锐度。  你没发现有些地方存在漏洞么?这个楼主说是进入公司才发现怀孕的,但是怎么又知道是双胞胎呢?只有做过B超才可能知道啊。但是呢,据我了解第一次做B超大概是在怀孕后的18周左右才适合做。所以,我很困惑,我需要更多的解释。
  楼上的, 我补充几点:  第一, 入职体检全是自己做的, 在入职前做的。  第二, 代检的事情是入职后的试用期内的公司年度体检中  第三, 公司体检没有B超这一项    代检毕竟是不对的, 但是对于这样的行为, 公司可以通过批评教育或者合适的行政处罚, 这么急于炒掉一个员工,连最起码的一个月都没有提前通知, 第一天谈话第二天就出具解除劳动关系书, 可以看出公司不是因为代检而引发的欺骗,而是不愿意承担对孕妇应该承担的相关的责任,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不知道你怎么没有看出来
  入职前不知道自己怀孕, 后来进入公司半个月后发现自己有怀孕的可能, 然后去做的B超, 确认自己怀孕后, 紧接着就是公司的年度体检, 就找人代检了一些孕妇不能做的项目, 比如胸透    都怪我没有说清楚, 不好意思
  在老婆告诉公司自己怀孕后, 被公司百般刁难, 她一直都在忍受。 我真的很心痛她
  是的, 我们都害怕不诚信的人, 这个社会上不诚信的人太多。 但是我们谁能保证你长这么大没有骗过别人呢? 没有对父母撒过谎还是没有对老师有过隐瞒?  这些可能都问题不大, 关键是看你的隐瞒或者不诚信对别人都多大的伤害!如果太大, 那么就必须负相关的责任, 如果没有或者很小,通过批评教育或者适当的处分不就可以了吗?
  回复零点零一八:   
我们做HR的还是要以人性为本,无论将来我的老板是什么样的人,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不会有任何改变。  
作为三期的女员工,试用期和转正以后都不能被公司辞退,除非她满足劳动合同法辞退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实想一想,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想辞退一个员工真是太容易了,随便找个借口,都会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可是,这位双胞胎妈妈度过了试用期,我认为她是完全能胜任这份工作的。之所以隐瞒怀孕事实,也是担心被公司辞退,所以我觉得情有可原。但是以代替体检而采用违反诚信原则的理由辞退这位准妈妈,其实真正的目的就是想辞退孕妇,这一点零点零一八你也是做HR的应该很清楚。在三期的员工不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她的工作出现严重不负责任的现象,HR是可以找出辞退她的理由的,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的利益。可是我真的没有看到这位准妈妈有严重失职的地方。那为什么不善待她呢?  
另外做B超,不是你说的18周,而是怀孕初期就可以检查,主要用于检查是否正常怀孕和是否宫外孕。
  不同的人看法不一样,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员工和老板不一样。 但是有一点是一样的, 如果你的妻女遇到这样的情况, 你的想法是什么样的? 不要冠冕堂皇地说些漂亮话,你能欺骗别人, 但是欺骗不了自己的良心。也就是说, 在我们心中有一颗道德和法律以及责任的天平,毕竟是同是人类,有些东西是共同的
  刚做完入职体检,然后试用期就又可以参加公司给正式职工的年度体检福利?
如果真是公司的福利体检,肯定是自愿参加的,只需说我刚体检过,这次就不去了还帮公司省点钱。多简单。    我怀疑情况远不是LZ说的那么简单。
  作者:快乐如夕 回复日期: 01:09:47 
    ◎◎◎◎◎◎◎◎◎◎◎◎◎◎◎◎◎◎◎◎◎◎◎◎◎◎◎◎◎◎     快乐如风,你的一些观点提的很好,我很认同。因为我肯定你了,所以我也想发表下自己的一些看法,相互学习:)    我们做HR的还是要以人性为本,无论将来我的老板是什么样的人,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不会有任何改变。  ——————————————————————————————  这句话你所要表达的意思,我很赞同。只是我会把这句话里的HR换成人,把人性换成正直。因为,是否人性跟职业无关。另外,人性本就是个无底洞。这里,我还想补充一点:每个HR对HR自身的价值会有不同的认识与理解,这是由自己的经验或者企业环境,又或者是悟性来决定的。所以,我们的理解可以不同,但是对于老板的认识必须是要相同的,绝大部分的老板都只是资本家,而并非慈善家。      作为三期的女员工,试用期和转正以后都不能被公司辞退,除非她满足劳动合同法辞退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其实根本就不用这一条,这个孕妇肯定也会嬴。对于辞退孕妇这样敏感的案例,不管谁对谁错,企业也必输无疑,那个公司之前的操作明显很不妥当,再怎么样都不能让员工闹去仲裁。的确,我们需要学习劳动法,劳动法是我们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保障,但是在中国,任何一部法律的自由操作空间都是是相当大的。我们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这点,在懂得法律的同时更要理解并运用法律。      其实想一想,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想辞退一个员工真是太容易了,随便找个借口,都会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可是,这位双胞胎妈妈度过了试用期,我认为她是完全能胜任这份工作的。之所以隐瞒怀孕事实,也是担心被公司辞退,所以我觉得情有可原。但是以代替体检而采用违反诚信原则的理由辞退这位准妈妈,其实真正的目的就是想辞退孕妇,这一点零点零一八你也是做HR的应该很清楚。在三期的员工不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她的工作出现严重不负责任的现象,HR是可以找出辞退她的理由的,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的利益。可是我真的没有看到这位准妈妈有严重失职的地方。那为什么不善待她呢?  ——————————————————————————————  快乐如风,你很nice,你很同情弱者,也愿意帮助弱者,这个品质很可贵。可是,我却很担心,你会被一些小人恶人利用。快乐如风,我们在处理某些矛盾的时候,是需要听取双方各自的意见,然后才能诊断问题出在哪里,而不是只听一方的片面之词。我之前对楼主有很多的质疑,就是希望能搞清楚情况,到底是楼主入职后才发现有孕还是入职前就已知道,这两者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楼主为什么那么害怕被辞退 ,一般只有事态严重才会害怕,那显然楼主本身就知道怀孕这事会给企业带去很大的麻烦。的确,孕妇是弱者,如果说怕失去工作所以找人代检情有可原。那么马加爵、杨佳他们杀人也都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是不是如果他们也是孕妇,就可以不追究了?      另外做B超,不是你说的18周,而是怀孕初期就可以检查,主要用于检查是否正常怀孕和是否宫外孕。  ——————————————————————————————  你所指的怀孕初期具体是指哪个阶段?就能通过B超确认是不是双胞胎么?不好意思,这个我还真不太了解,没经历过,不敢妄断言。  
  作者:pierre007 回复日期: 10:34:51 
    不同的人看法不一样,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员工和老板不一样。 但是有一点是一样的, 如果你的妻女遇到这样的情况, 你的想法是什么样的? 不要冠冕堂皇地说些漂亮话,你能欺骗别人, 但是欺骗不了自己的良心。也就是说, 在我们心中有一颗道德和法律以及责任的天平,毕竟是同是人类,有些东西是共同的    ◎◎◎◎◎◎◎◎◎◎◎◎◎◎◎◎◎◎◎◎◎◎◎◎◎◎◎◎◎◎    道德?我从来都不敢提这么神圣的词,怕糟蹋了。  道德?我就按楼主说的是进入公司才发现自己怀孕的,那当时如果能及时告知公司,那我真的会认为你是个有道德人,我会敬重你。  道德?楼主你不觉得你在为自己争取利益的同时,也在伤害着其他人么?或许那家公司的某个HR也会因为这件事情而被开除,毕竟这个事情的发生乃至之后的发展,都是HR的失职。
  零点零一八 , 本来我是来这里寻求帮助的,希望得到不同视角下不同的观点, 但是你的有些说法我实在不好接受, 因为你一直在怀疑我信息的真实性和出发点。   我老婆是通过几轮考试, 包括全英语语言环境下的笔试和面试, 时间肯定要持续一段时间, 我指的仅仅入职前发现自己怀孕, 并不是说事实上什么时候怀孕, 事实上也极少有人能在第一时间知道自己怀孕。 所以, 我认为你这样暗自去揣摩我这样一个真心寻求帮助的人, 多少有点不妥当。    你说的公司应该有人会因此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呢? 如果公司真的这样去做的话, 更说明了他们不想承担自己该有的社会责任。    零点零一八 , 我认为你是一个做HR不久的人, 还很年轻, 或者说心理年龄很年轻, 想成为一个老谋深算的人, 但是没有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洞察人性的眼光, 只是凭着自己的知识下意识地去分析一些问题。   也许你和我一样, 都是很性子很直接的人,喜欢顺着一条思路走到黑, 尽管我们目前方向不一样, 但是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感谢你为我提供了不同的分析方法。  
  记得当时老婆要去参加公司的年度体检的时候跟我一起商量, 要不要告诉公司自己怀孕这件事情时, 她自己也在犹豫, 因为告诉了公司, 公司炒掉一个处于试用期的怀孕女员工是轻而易举的。 我当时的观点是, 欺骗公司固然不对, 但是如果自己的某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欺骗没有对公司造成很坏影响或者损失的话,我们最后良心也不会过意不去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 有一点需要我们讨论一下: 入职前还是入职后以什么为判断标准? 以第一天上班为标准还是签合同第一天为时间节点, 以得到公司的录用通知为标准还是入职前的体检为标准? 以得到面试通知为时间点还是笔试什么的?    如果公司当时要人要的很急, 比如说通知8月10日上班, 合同也是从这一点开始算的,结果公司要求8月1日去外地出差,而如果8月5日才知道自己怀孕,不知道你认为是入职前还是入职后。      补充一点:(我老婆是通过几轮考试, 包括全英语语言环境下的笔试和面试, 时间肯定要持续一段时间, 我指的仅仅入职前发现自己怀孕, 并不是说事实上什么时候怀孕, 事实上也极少有人能在第一时间知道自己怀孕。 所以, 我认为你这样暗自去揣摩我这样一个真心寻求帮助的人, 多少有点不妥当)。上述中的入职前改为入职后,不好意思, 输入错误。        
  现在怎么样了
  *****小广告,删除并封杀1年-- 甜甜瓜籽-- 操作时间: 16:38:58 -- 6546179
  谢谢关心。 正在准备出庭, 如果结果我不满意, 我会继续到法院
  hehe !去法院估计能赢的!    呵呵!过来支持一下!
  关于工资的劳动仲裁是终审的,不需要再诉讼。  
真要赢的话,企业要赔偿的金额比较大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估计还有相关的罚款。所以遇到孕妇的问题一定要妥善管理,处理不好的话,企业很吃亏。本来善待孕妇,大家双赢的话,企业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反而还可以获得一个衷心耿耿的员工,从而提高公司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这下子名誉钱财两空。
  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公司一听到员工怀孕就想辞退。我以前一家公司3个员工怀孕,除了刚怀孕时有的员工反应比较强烈会调休半个月至1个月,以后除了正常的孕检,工作都是正常进行的,到生产的时候,她的工作分别分给其他几个员工负责,等产假修完后,员工又正常上班了。产假期间的工资都是社保中心发的。这样算下来,我觉得企业真的没有亏什么啊,为什么就这么容不下孕妇呢?难道这些人都不是妈妈生下来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谢谢各位的关心
  请各位关心我们或者这件事情的人看下这样的帖子:  http://bbs./topic.php?topicId=5040489&forumId=57&page=1    一比较, 看哪个更严重?
  我也是打工的,坦率的讲,你们的做法也有不妥的地方,尤其是刚来就怀孕的确不太好。    但我觉得LZ你素质到是蛮高的,对不同的意见还是能听见去,比较难得。    其实,你们打官司的话肯定赢的,因为我家邻居好像就是这样的情况,试工期怀孕被开除(她还没转正),然后仲裁,最后打官司,然后赢了,得到了赔偿,因为现在法律还是强烈保护孕妇的,而且从人性的出发点来说,也应该如此。    作为和你一样的准父亲,你现在要做的是照顾你的爱人,让她不要太操心,尽量你自己去多收集资料,另外,不要让她对此太上心,让孕妇有个很好的生活环境。    孕妇在家蛮好的,我爱人现在7个月了,上个月提出的辞职,然后交接了工作,现在在家里天天给小孩布置东西,活的也蛮快乐,最后也预祝我们都能成为称职而快乐的父母。
  作者:pierre007 回复日期: 15:29:59 
      ◎◎◎◎◎◎◎◎◎◎◎◎◎◎◎◎◎◎◎◎◎◎◎◎◎◎◎◎◎◎    零点零一八 , 本来我是来这里寻求帮助的,希望得到不同视角下不同的观点, 但是你的有些说法我实在不好接受, 因为你一直在怀疑我信息的真实性和出发点。  ——————————————————————————————  如果我的质疑令你难受了,那真是不好意思。我向来不是一个别人说好,我也会觉得好之人,我需要通过一些事实或者依据来证明别人说的是否属实。我觉得你有必要进一步去理解下客观这个词。另外,我的意见之前也有表达过了,这次的争议,肯定你们赢。      我老婆是通过几轮考试, 包括全英语语言环境下的笔试和面试, 时间肯定要持续一段时间, 我指的仅仅入职前发现自己怀孕, 并不是说事实上什么时候怀孕, 事实上也极少有人能在第一时间知道自己怀孕。 所以, 我认为你这样暗自去揣摩我这样一个真心寻求帮助的人, 多少有点不妥当。  ——————————————————————————————  呵呵,不能第一时间知道自己怀孕,但是到底准不准备怀孕,或者说之前有没有怀孕的打算,我想你们自己心里最清楚。          你说的公司应该有人会因此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呢? 如果公司真的这样去做的话, 更说明了他们不想承担自己该有的社会责任。  ——————————————————————————————  这句话我觉得挺搞笑的,你觉得企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的?如果不是,那总是要有人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责任制,难道你们企业没有?另外,公司要承担什么该有的社会责任啊?首先,问下你自己你为企业创造价值了么?工作就是交换,等价交换,你以为企业是慈善机构?如果你是老板,进来一个是孕妇,再进来一个又是孕妇,难道你会乐开花?心想:这下子我终于可以好好尽社会责任了。          零点零一八 , 我认为你是一个做HR不久的人, 还很年轻, 或者说心理年龄很年轻, 想成为一个老谋深算的人, 但是没有足够的社会阅历和洞察人性的眼光, 只是凭着自己的知识下意识地去分析一些问题。  ——————————————————————————————  看到你的这个评价,我很开心,也很骄傲,为我的年轻开心,为我的单纯骄傲。谢谢你!      也许你和我一样, 都是很性子很直接的人,喜欢顺着一条思路走到黑, 尽管我们目前方向不一样, 但是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感谢你为我提供了不同的分析方法。  ——————————————————————————————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直接的人,只是我说的你不爱听而已。因为你不喜欢,所以你会认为我直接。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用分析来分析去,结果其实一个样,企业倒霉。  
  bjgoodman, 谢谢你的案例, 更增加了我打赢的信心。    各位朋友不管观点如何, 抽出时间来回帖, 本身对我是很大的帮助,提供了很多宝贵意见。所以再次感谢各位朋友。因为我是个比较直率的人, 有些话说得不对, 但是我没有恶意, 如有得罪, 请原谅。
  我老婆是从一家大型上市民营企业辞职后, 再开始找工作的, 毫无疑问, 我们是没有计划的。出了这样的事情, 谁都不愿意看到。 企业更加不愿意看到,尤其是对于一个刚进入公司不久对企业没有很大贡献的员工。     但是我们讨论的只是他们的做法合不合法而已。立场不一样, 观点当然不一样。但是不管做法有多大的分歧,必须遵守一个共同的底线————法律。    另外, 我老婆任职的公司是一著名外企,不知道这样的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受不受他母国法律的约束。 请知道相关法律的人士帮个忙。
  作者:快乐如夕 回复日期: 19:41:05 
    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公司一听到员工怀孕就想辞退。我以前一家公司3个员工怀孕,除了刚怀孕时有的员工反应比较强烈会调休半个月至1个月,以后除了正常的孕检,工作都是正常进行的,到生产的时候,她的工作分别分给其他几个员工负责,等产假修完后,员工又正常上班了。产假期间的工资都是社保中心发的。这样算下来,我觉得企业真的没有亏什么啊,为什么就这么容不下孕妇呢?难道这些人都不是妈妈生下来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    快乐如夕,你应该知道做HR很多时候是需要帮企业去规避风险的,别家企业发生的事情,或许明天就可能发生在自己企业。不是不想照顾孕妇,关爱孕妇,毕竟自己以后也是要做母亲的。但是你估计没遇见不负责任的孕妇,我听过很多HR讨论各自企业孕妇的情况,不好好工作的有,要休一年的有,态度恶劣的有,耀武扬威的也有,又能对她们怎么样?人家是弱者。所以很多公司都不敢用孕妇的原因就在这里,谁能保证这个孕妇就能安安分分?谁又敢保证?所以,宁愿,错杀,三千!
  作者:零点零一八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直接的人,只是我说的你不爱听而已。因为你不喜欢,所以你会认为我直接。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用分析来分析去,结果其实一个样,企业倒霉。    ---------------不会倒霉的分界线-----------------------------      
为什么公司碰到员工怀孕就倒霉了?一个女人,一生中只要正常的话都会生一次孩子,就算不在这家公司生孩子也会换家公司生的。你算算公司有多少女性,再算算有多少女人是在你这家公司生孩子的,算完后你会发现自己的企业还是很幸运的,因为在自己公司生孩子的跟女性总人数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  
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问题的看法是会改变的,特别是自己为人父为人母以后。我相信零点零一八是个称职的HR,因为你目前看问题的出发点很多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的,这不是件坏事情,毕竟没有企业怎么会有员工,但是当一个企业要做大的话,它就会权衡劳资关系的平衡,所以大的企业在人性方面做得要相对好些。
  碰到一起了,呵呵!
  弄虚作假在先,不诚信,开除应该是合理的
   潜水健将 , 请你看看这个  http://bbs./topic.php?topicId=5040489&forumId=57&page=1  
  作者:零点零一八 回复日期: 22:27:27 
    作者:快乐如夕 回复日期: 19:41:05        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公司一听到员工怀孕就想辞退。我以前一家公司3个员工怀孕,除了刚怀孕时有的员工反应比较强烈会调休半个月至1个月,以后除了正常的孕检,工作都是正常进行的,到生产的时候,她的工作分别分给其他几个员工负责,等产假修完后,员工又正常上班了。产假期间的工资都是社保中心发的。这样算下来,我觉得企业真的没有亏什么啊,为什么就这么容不下孕妇呢?难道这些人都不是妈妈生下来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        快乐如夕,你应该知道做HR很多时候是需要帮企业去规避风险的,别家企业发生的事情,或许明天就可能发生在自己企业。不是不想照顾孕妇,关爱孕妇,毕竟自己以后也是要做母亲的。但是你估计没遇见不负责任的孕妇,我听过很多HR讨论各自企业孕妇的情况,不好好工作的有,要休一年的有,态度恶劣的有,耀武扬威的也有,又能对她们怎么样?人家是弱者。所以很多公司都不敢用孕妇的原因就在这里,谁能保证这个孕妇就能安安分分?谁又敢保证?所以,宁愿,错杀,三千!        000还是有共识的分界线    如何做好入职体检?如何防范女员工入职不久就怀孕?如何应对女员工怀孕后没有责任心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认真去对待的,制度、流程、细节一个都不能少,这些做好了,就会避免很多意外的发生。但是防范的再好,总有员工不小心一进公司就中彩了。淡定淡定!
  快乐如夕, 你真是一个感性之余不乏理性的现代知识女性!
  本案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否合法(未见解除通知,如果是以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做出的,则主要考察公司的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是否具有合法性且能作为本案处理的依据)  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怀孕期间的女性,相反,三期妇女的劳动权益得到特殊的保护。  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而非试用期满之日。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不符合招录条件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就不符合条件举证。试用期满之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可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明确代检行为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告知,否则不能作为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非常严格),因此个人偏向于本案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极有可能不成立。  楼主既然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最起码将延续至哺乳期届满。  另,法律问题建议发到法律论坛去咨询。  
  我老婆已经在员工手册已读通知单上签字, 我敢保证那里面没有代检这一说法, 但是现在他们极有可能补上这一条, 从而在庭上就说早就有了, 我无法推翻啊
  那个手册, 没有发给我老婆, 公司内部资料上也没有, 也没有发给公司其他员工。 但是这些工作在这段时间内他们可以补做啊
  当时签字的时候失策, 也没有要求公司给我们看一下就签字了
  请专家分析一下, 如果仲裁结果公司不马上执行怎么办?
  看了零点零一八和快乐如夕的辩论,觉得双方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没有对错之分。但楼主不是来这里请大家讨论这件事(LZ老婆找人代检的性质)而是来咨询意见。  我的意见是:如果你老婆公司的相关制度有规定欺骗公司(代检)属于严重违纪的话,那么公司解除劳动是合法的。关键是公司的操作流程有问题,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另外你说当时签了《员工手册》已读通知单,公司没有发放手册给你老婆,如果只是签了已读通知,那么诉讼时可以提出,至少企业的这一做法是不合适的,有篡改制度的嫌疑。正常情况下员工手册是发放给员工的。  =============================  “另外, 我老婆任职的公司是一著名外企,不知道这样的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受不受他母国法律的约束。 请知道相关法律的人士帮个忙。”  ============  这个不受母国法律约束,外资企业在中国合法注册经营的,受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看楼主半夜还在提问,看样子这件事带给你和你的家庭很大的困扰。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收到案子后,会采取调解的方式先处理,你自己有没有一个心理接受的方案?劳动关系继续保留已经没有意义了,你太太生育完不可能会再回去上班了,这种情况下,你们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是公司补偿几个月的工资了解此案,还是坚持要求劳动关系保留到哺乳期结束?  个人认为,关系已经闹僵,如果对方能给一些补偿的话,就顺势了结,因你说你太太的这家公司是著名企业,想必你太太的职位也不会太低,如果产假后找其他公司,一般公司都会做背景调查的,到时候这个公司给出的答案,呵呵,可想而知。  不是我泼冷水啊,如果下一家企业知道劳动仲裁的事情,录用的几率很是让人担心啊。
  不是我泼冷水啊,如果下一家企业知道劳动仲裁的事情,录用的几率很是让人担心啊    你说的这个我相信。 所以在中国,员工一旦受到不公平待遇, 很难办。 不仲裁啊, 自己的权益无法保证, 仲裁吧, 以后找工作会有点麻烦。
  公司出具了书面解除通知。 但是哪家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会写到代检属于严重违纪呢? 问题是, 他们完全有可能篡改的可能
  公司出具了书面解除通知。 但是哪家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会写到代检属于严重违纪呢? 问题是, 他们完全有可能篡改的可能  ======================================================  当然不会具体到“代检”这样,我的意思是:有的企业将不诚实行为也会列入严重违纪范围,例如,我所在的公司(也是外企)就将员工欺骗公司、虚报谎报的行为,列为严重违纪。例如在录用文件或应提供的资料上提供虚假信息。  也就是说,如果你太太换在我们公司,也是会遭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不过我们公司会用更柔软的手段。会跟员工商量,让员工个人提出离职,公司做一些适当补偿。  因为没有看到你太太公司的员工手册,也不好判断她公司的制度是否有约定或者条款是否合法  不过外企一般都由专门的法律顾问起草制度,漏洞基本很少
  作者:快乐如夕 回复日期: 22:43:07 
    作者:零点零一八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直接的人,只是我说的你不爱听而已。因为你不喜欢,所以你会认为我直接。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用分析来分析去,结果其实一个样,企业倒霉。        ---------------不会倒霉的分界线-----------------------------             为什么公司碰到员工怀孕就倒霉了?一个女人,一生中只要正常的话都会生一次孩子,就算不在这家公司生孩子也会换家公司生的。你算算公司有多少女性,再算算有多少女人是在你这家公司生孩子的,算完后你会发现自己的企业还是很幸运的,因为在自己公司生孩子的跟女性总人数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     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问题的看法是会改变的,特别是自己为人父为人母以后。我相信零点零一八是个称职的HR,因为你目前看问题的出发点很多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的,这不是件坏事情,毕竟没有企业怎么会有员工,但是当一个企业要做大的话,它就会权衡劳资关系的平衡,所以大的企业在人性方面做得要相对好些。    ◎◎◎◎◎◎◎◎◎◎◎◎◎◎◎◎◎◎◎◎◎◎◎◎◎◎◎◎◎◎    快乐如夕,其实企业碰到孕妇不倒霉,遇到不诚信的员工也不倒霉,但是如果遇上不诚信的孕妇,那就比较倒霉了。  作为HR,到底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还是员工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的确是个很大的困惑。曾经以为HR的价值就是一种balance,之后又懵然发现真正的balance其实很难存在,又或许根本就不存在。所以现在我坚持的原则:企业第一,员工第二。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那些外商投资中国难道都是来做善事的?难道在自个国家就不能做?还不是因为廉价劳动力么?但是呢,他们又喜欢包装成慈善家,所以会把HR的价值说的很神圣。只是作为HR心里应该清楚自己的定位,HR不是工会组织,得知道老板最终要的是什么,并且去协助老板得到,这决定着HR的权利与地位。如果不先站在企业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那么根本就不可能得到老板的信任,还能为员工争取利益?那是扯蛋!保护别人是需要能力的,靠吼基本没用!  快乐如夕,在中国,相对人性化的企业只存在于国企。其它大的企业也好,小企业也好,外资也好,民营也好,本质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当侵害到企业利益的时候,人性化立马会显得很低微。楼主的企业不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么?  记得某位资深前辈曾跟我说过的一句话:HR,首先要让自己活着!与你一起分享!  这个帖子我不会再来了,很多人都不喜欢看到真相,因为真相会刺伤人。
  作者:pierre007 回复日期: 14:12:11 
    公司出具了书面解除通知。 但是哪家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会写到代检属于严重违纪呢? 问题是, 他们完全有可能篡改的可能    ◎◎◎◎◎◎◎◎◎◎◎◎◎◎◎◎◎◎◎◎◎◎◎◎◎◎◎◎◎◎    楼主,别花太多的精力在这个仲裁上,尽量与公司和解,要赔偿,不要恢复劳动关系,让老婆在家安心养胎。那个“我爱鬼马”童鞋的意见非常中肯,你可以采纳。  祝好运~  
  招聘人数: 若干名  薪资待遇: 工作每天3-4小时,100元/天工资每日支付;  岗位描述: 负责公司所要求的信息回复工作(有内容样版),工作地点不限,专兼职均可!  应聘要求: 上网熟练,平均每天工作投入约3小时,具体根据效率自定; 学历不限,在  职或学生皆可;勤奋,认真,有责任感;熟悉用电脑发消息的整个流程。(很简单,学一下就会!)     详情看tvnets公司招聘:/?94912.htm    邮箱:     最近工资发放查看:/gz.html    (请注意,应聘不用交任何费用,押金等)     
  公司答应了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是我们没有接受。 但是等我们后来确定要过去和解时, 他们又拒绝了, 于是我选择了唯一的一条路。
  零点零一八 , 你也不要这么激动。 其实我们大家对这件事情的最后结局看法是一样的, 只是在某些问题上进行探讨而已,
也是一种学术探讨。 百家争鸣, 百花齐放而已, 没有谁高兴不高兴对方的观点这个问题
  看来你还真的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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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自己主动辞职    如果我是老板,我一分钱也不会给的,即使仲裁判了,我也会上诉,上诉失败,我也会拖着不给    我觉得,至少为公司服务一年以上,才有怀孕的权利,当然,国家单位除外    为了孩子的健康,你们还是主动辞职吧,毕竟,郁闷的上班不利于孩子健康的孕育        
  公司答应了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是我们没有接受。 但是等我们后来确定要过去和解时, 他们又拒绝了, 于是我选择了唯一的一条路。  ============================================  你应该早点儿上来问,也许也不会变的这样了.  其实在工作中,劳方与资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关键是沟通的技巧.楼主祝你好运吧
  我爱鬼马, 你认为结局会是什么样的呢?
  劳资矛盾一直存在, 所以工会的作用很大
  找人代检本来就是欺骗, 但是这样的欺骗很严重吗? 严重到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工权益]怀孕期遭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我该怎么办?    读天涯脱水版: /t-177.html    
  好久没有人来了
  我想知道楼主的仲裁结果是怎么样的?  我是休完产假准备回去上班,但公司说岗位有人了不同意我回去。没办法只能去仲裁,楼主有结果了最好说一下,我也做下参考
  十有八九是输了,不然早上天涯来显摆了  真受不了楼主这种村妇,自己失信欺诈在前,还振振有词。这种无耻的行径只能是资劳双方更加对立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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