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安局收养儿童DNA无创dna产前检测费用需要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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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非亲生儿童入户必须经过DNA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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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亲生儿童
  入户先测DNA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亮、通讯员粤公宣报道:最近,广东警方表示,将狠抓五类人员DNA样本采集工作。非亲生儿童必须经过DNA检测,比对全国“打拐”数据库,确认为非拐卖儿童后方能入户。今年前五个月,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广东确认了37名被拐儿童身份。
  DNA样本采集的五类重点人员分别是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
  广东是失踪儿童快速寻查机制首创地区,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已通过快速寻查机制共帮助家长找到失踪儿童264名。警方表示,对其中疑似被拐卖儿童的,要采集生物检材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对非亲生入户的儿童,必须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确认为非被拐卖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各级公安机关将从户籍管理、学籍管理、收养登记、计生信息、卫生防疫信息等入手,逐户逐人排查,确保一个不漏。
  今年1至5月,广东省采集血样数新增1430份,共检验及入库DNA信息数2529份,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确认37名被拐儿童身份,确认儿童数量居全国第3位。
金羊网-羊城晚报
  编辑:广东规定非亲生儿童入户必须经过DNA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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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亲生儿童
  入户先测DNA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亮、通讯员粤公宣报道:最近,广东警方表示,将狠抓五类人员DNA样本采集工作。非亲生儿童必须经过DNA检测,比对全国“打拐”数据库,确认为非拐卖儿童后方能入户。今年前五个月,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广东确认了37名被拐儿童身份。
  DNA样本采集的五类重点人员分别是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
  广东是失踪儿童快速寻查机制首创地区,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已通过快速寻查机制共帮助家长找到失踪儿童264名。警方表示,对其中疑似被拐卖儿童的,要采集生物检材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对非亲生入户的儿童,必须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确认为非被拐卖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各级公安机关将从户籍管理、学籍管理、收养登记、计生信息、卫生防疫信息等入手,逐户逐人排查,确保一个不漏。
  今年1至5月,广东省采集血样数新增1430份,共检验及入库DNA信息数2529份,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确认37名被拐儿童身份,确认儿童数量居全国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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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市弃婴(儿童)寄养收养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温岭市弃婴(儿童)寄养收养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16:02:24&&&&来源:温岭政府法制网&&&&作者:温岭政府法制网&&&&阅读次数:
《温岭市弃婴(儿童)寄养收养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市民政局报请审查的《温岭市弃婴(儿童)寄养收养管理办法&(草案)》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39电子邮件:。&&  &&&&&&&&&&&&&&&&&&&&&&&&&&&&&&&&&&&&&&&&&&&&&&&&&&&&&&&&&&&&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年1月4日&&&&温岭市弃婴(儿童)寄养收养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弃婴(儿童)的抚养监护和寄养收养管理工作,保障弃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转发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民政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对依法授权(委托)从事弃婴(儿童)抚养、监护和寄养工作的市社会福利院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市公安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弃婴(儿童)的管理和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第四条&寄养收养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确因特殊需要查阅寄养收养登记档案的,应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但不得将获知信息泄露。&第二章&弃婴(儿童)的管理与抚养第五条&公民发现弃婴(儿童)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对刚发现的弃婴(儿童)体征不稳或正在生病的,公安机关及相关当事人要第一时间送当地医疗机构救治。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儿童)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或《无法出具捡拾人捡拾弃婴(儿童)证明的情况说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及查找不到生父母证明》,连同弃婴(儿童)送交市社会福利院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公安部门应积极进行调查,市社会福利院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两个月)满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市民政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进入市社会福利院的手续。对已私自收留弃婴(儿童)的个人,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动员其按前款规定将弃婴(儿童)送交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第六条&市卫生部门确定弃婴(儿童)的体检和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弃婴(儿童),市社会福利院要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传染病检查,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体检表。市社会福利院根据医疗机构体检情况对弃婴(儿童)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进行分类管理。对患病弃婴(儿童),医疗机构要按照“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积极予以救治,出院时医疗机构要出具治疗证明。第七条&弃婴(儿童)入院后,市社会福利院应当建立弃婴(儿童)入院档案,并负责其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教育等保障工作,承担抚养监护责任。第八条&&市公安机关应做好弃婴(儿童)户籍登记工作。市社会福利院应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及查找不到生父母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或《无法出具捡拾人捡拾弃婴(儿童)证明的情况说明》、查找生父母公告等相关材料,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统一落户到市社会福利院的集体户。第九条&市教育部门对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适龄儿童应当就近安排其就读,对需要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应当给予优惠和照顾。&第三章&弃婴(儿童)的寄养第十条&市社会福利院应当按照有利于弃婴(儿童)的抚育、成长和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根据弃婴(儿童)的评估类别确定弃婴(儿童)的寄养。残疾儿童,应当优先在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的社区中为其选择寄养家庭;需要长期依靠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技术照料的重度残疾儿童,不宜安排家庭寄养。每个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寄养年满十周岁以上儿童的,应当征得寄养儿童的同意。第十一条&寄养家庭应当向市社会福利院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本市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省内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家庭寄养应经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同意),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十二条&寄养家庭在寄养期间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保障寄养儿童人身安全,尊重寄养儿童人格尊严;(二)为寄养儿童提供生活照料,满足日常营养需要,帮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三)培养寄养儿童健康的心理素质,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四)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寄养儿童的学校教育;(五)对患病的寄养儿童及时安排医治。寄养儿童发生急症、重症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医治,并向市社会福利院报告;(六)配合市社会福利院为寄养的残疾儿童提供辅助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聋儿语言康复训练等方面的服务;(七)配合市社会福利院做好寄养儿童的送养工作;(八)定期向市社会福利院反映寄养儿童的成长状况,并接受其探访、培训、监督和指导;(九)及时向市社会福利院报告家庭住所变更情况;(十)保障寄养儿童应予保障的其他权益。第十三条&市社会福利院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一)制定家庭寄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寄养家庭的招募、调查、审核和签约;(三)培训寄养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组织寄养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四)定期探访寄养儿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五)监督、评估寄养家庭的养育工作;&(六)建立家庭寄养服务档案并妥善保管;(七)根据协议规定发放寄养儿童所需款物;&&(八)向主管民政部门及时反映家庭寄养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第十四条&市社会福利院对申请寄养的家庭逐一进行调查,对符合寄养法定条件的,为其办理寄养手续;对不符合寄养法定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寄养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市社会福利院应当及时重新调查。第十五条&市社会福利院与寄养家庭签订《家庭寄养协议书》,明确寄养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寄养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等。寄养协议约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市社会福利院同意,经培训后在家庭寄养协议主要照料人一栏中变更。寄养融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六十日。寄养家庭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市社会福利院应当及时解除寄养关系,另行安排寄养儿童。第十六条&市社会福利院拟送养寄养儿童时,应当在报送被送养人材料的同时通知寄养家庭。收养登记办理完毕后寄养协议自然解除。&第四章&&弃婴(儿童)的收养第十七条&&收养应当有利于弃婴(儿童)的抚养、成长,保障弃婴(儿童)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前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进行收养评估。第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十九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二十条&&收养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收养人经常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第二十一条&市社会福利院(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市社会福利院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二)弃婴(儿童)进入市社会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被收养的弃婴(儿童)是残疾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市社会福利院送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第二十二条&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收养人经常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第二十三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二十四条&对私自收留并已送交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儿童),收留人有收养意愿,能自证收留的弃婴(儿童)为其非亲生子女的,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市民政部门可以依法优先为其办理收养手续。收留人不能举证非亲生子女的,由人口计生部门进行DNA检测。属违法生育的,由人口计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市人口计生部门应对收养人生育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出具寄养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以及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第二十六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第二十七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关机关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未按本办法规定及时报送、妥善安置弃婴(儿童),侵犯弃婴(儿童)的人身权利,导致弃婴(儿童)发生事故或疾病死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侵害弃婴(儿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丧失父母的孤儿,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中有关用语的定义如下:“弃婴(儿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或捡拾的经公安部门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被遗弃的婴儿(儿童)。“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施行,《温岭市弃婴(儿童)寄养收养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发〔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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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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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收养的孩子(有收养证)上户口,收养人夫妇和孩子需要做DNA 吗?_百度知道
收养的孩子(有收养证)上户口,收养人夫妇和孩子需要做DNA 吗?
收养的孩子(有收养证)上户口,收养人夫妇和孩子需要做DNA 吗?证据补充:收养的孩子(有收养证)上户口,收养人夫妇和孩子需要做DNA 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但是,现在派出所户籍部门,非要不可,
没有这种规定,有收费手续就可以,你让他拿 出规定来
做DNA,很贵,一个人3000多
三个人,一万多
让他们拿出文件就可以了。
老百姓办事难啊
向上一级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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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在“拐”不在“卖”?
发布: 10:01:00&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评论员 陈斌 &
日,几名被解救的婴儿在云南省开远市儿童福利院内玩耍。 (新华社记者 蔺以光/图)
&&&&&&& 山东破获一起贩婴大案,可怕的是,多数婴儿是被亲生父母自愿买卖的。拐卖儿童,罪恶的根源何在?罪在&拐&不在&卖&吗?
&&&&&&&&如果中国可以改善现行的儿童收养官方垄断制度,让父母和收养者能自由、合法地对儿童的抚养权转让,可能会减少大部分的儿童拐卖案件。
&&&&&&&& 日前,山东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解救了37名婴儿。3岁的婷婷被亲奶奶和姑姑以4.2万元卖给人贩子,到目前为止,只有她一人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其他婴儿大都因为被亲生父母自愿买卖,这给找寻其亲生父母带来了难度。
&&&&&&&& 根据警方介绍,人贩子租赁废旧工厂,让这些孕妇在这个地方生活,一直到生产。该&产房&通过各种渠道和孕妇达成协议,让孕妇从全国各地前来该处生产,分娩后婴儿卖给人贩子。人贩子再出售给买家(收养人),女婴价格为6万多元,男婴为8万多元。
&&&&&&&& 无独有偶,1991年,年仅4岁的孙斌在父亲卖菜的菜市场内,被人从四川成都拐至江苏徐州。日,已经28岁的孙斌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终于与亲生父亲和从未谋面的妹妹一家团聚。
&&&&&&&& 从小得知自己被收养的孙斌(改名房某)寻亲愿望很强烈。2014年10月,孙斌主动要求江苏省南通市某派出所采集了其DNA。12月9日,成都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打拐办通知,该派出所采集的房某血样,与被拐儿童孙斌的父母血样所检遗传标记符合遗传规律。
&&&&&&&& 根据现行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犯罪的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或者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就可以判处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上述两个案例中,对人贩子适用这一罪名没有问题。为人父母者,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拐&儿童的根源何在
&&&&&&&& 不过,理论上,亲生父母卖掉子女的,也可以按此治罪,但问题就来了:亲生父母是&卖&自己的子女,却谈不上&拐&。收了钱之后,父母是自愿把子女的抚养权转让的。即使把被卖的儿童解救回来,父母也未必愿意接纳。一方是不爱他们的父母,一方是爱他们的养父母,与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这些儿童的成长呢?有什么更好的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这些儿童的权益与福利?
&&&&&&&& 更大的问题是:如果把民间自由自发的儿童抚养权转让非法化甚至入刑,那就意味着儿童抚养权转让将成为&黑市&,导致转让价格高企,进而导致更多的儿童被&拐&。没有法律保护与监管的黑市,势必充斥强制与暴力。简单说,&拐&的主要根源是&卖&(儿童抚养权民间转让)的非法化。
&&&&&&&& 为什么儿童抚养权转让会非法呢?还得从中国目前的儿童收养体制说起。中国目前事实上存在儿童收养官方垄断制度。
&&&&&&&& 在中国,儿童福利院对儿童收养的垄断并无法律条文的明确授予,&收养法&中也没有收养儿童必须经过儿童福利院的规定。但&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 考虑到儿童福利院作为收养被遗弃儿童的官方机构,本来就是民政部门主管的,事实上就是,不通过儿童福利院或至或不向其缴纳&赞助费&或&慈善捐赠&,&合法收养&很难办得成,人家不给你盖章和行政许可,相关的手续就走不下去。
&&&&&&&& 儿童福利院基本上垄断了儿童收养的合法供给,其必然结果制造了垄断租金。
&&&&&&&& 2011年5月,媒体报道了&邵氏孤儿&事件:从2000年以来,湖南省邵阳隆回县,至少近20名婴儿被以&非法收养&的理由从农民手里交到当地儿童福利院。实际上,这些儿童有被私下收养的,但相当多的一部分是农民亲生的,甚至包括没有违反计生政策的&合法&婴儿。这些孩子被统一改姓为&邵&,部分已被海外收养。海外收养者是要交一大笔钱。
&&&&&&&& 其实,这个垄断租金,叫什么都行。一开始就叫抚养费或赞助费,不过媒体对儿童福利院收钱普遍不满,如江苏南通和陕西安康的儿童福利院都被曝光过收养儿童要缴赞助费。不过租金在那里,不收怎么行呢,那就搞&自愿捐赠&吧。
&&&&&&&& 例如,2009年网络上出现了帖子《为什么收养孤儿要交给福利院高达数万元的费》。主管的湖南常德市民政局对此答复,称&经调查,福利院确实在领养儿童时积极引导领养家庭捐赠款物,为领养孩子的其他兄弟姐妹改善条件。因工作不细致,管理不完善,福利院个别工作人员或保育员信口开河,没有做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可能引起部分家庭误解,对此深表歉意,并将加强管理。福利院接收捐赠与领养不存在一对一的关系,也没有强行收取&。
&&&&&&&& 又例如,在邵氏孤儿曝光后,媒体专门调查了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情况,日,南昌市收养中心二十多名中国儿童被外国人领养,每份协议都有&乙方自愿向甲方捐赠35000元&的字样。自愿捐赠?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而且,就收养程序而言,中国国内收养比外国人国际收养要难得多。中国现行&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外国人来中国收养儿童并没有同样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才能收养儿童,据称只是为了防止借收养逃避计生,问题是,难道不可以借助DNA检测确定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没有亲子关系吗?
&&&&&&&& 现行儿童收养的垄断制度及对国内收养权的限制,把一大部分需求宣布为非法,实际上基本上等同于把民间抚养权转让界定为非法,这就必然造成地下市场的繁荣,旺盛的需求与高价的诱惑也必然催生更多的拐骗儿童事件。
日,这是铁路民警在云南省开远市儿童福利院与被解救的婴儿在一起(9月4日摄)。 (新华社/图)
用自由收养来打拐
&&&&&&&& 我们分析一下儿童收养市场。
&&&&&&&& 从供给方看,总有一些成年人没有能力或意愿抚育自己的孩子,原因无非是未婚先孕、家境贫寒或者家庭变故(如父母一方丧失劳力或死亡)等。如果没有被人收养,这些孩子可能被抛弃,成为孤儿,甚至不免冻馁而早夭。或者如果这些父母被强迫抚养自己的孩子,孩子往往不能得到正常的营养和教育,甚至被虐待,有较大的概率将来成为社会问题。
&&&&&&&& 这样的孩子被收养、越早被收养,对生父母、对孩子本人和对社会来说都是幸事一桩。
&&&&&&&& 从需求方看,总有一些家庭,夫妇由于工作等原因错过了生育年龄,或由于有一方没有生育能力,他们就会在试管婴儿、&代孕&和收养孩子等选项之间做出选择。中国人口协会《2012年中国男性精子质量调查白皮书》显示:全国约有4000万的男女患不孕不育,约占人口比例为12%-15%。此外,全国有数以百万计的失独家庭。也有一些家庭有自己的孩子,仍有意愿和能力收养别人的孩子,美国家庭来华收养儿童很多就属于这样的情形。
&&&&&&&& 要是有自由且合规的民间儿童抚养权转让市场,供需双方有可以有效匹配。例如,中国传统就奉行自由收养,其中过继是一种特殊的收养形式。又例如,乔布斯的未婚先孕的大学生父母把对他的监护抚育权利转让给他的养父母。
&&&&&&&& 要是目前的儿童抚养权官方垄断与对国内抚养的不当限制被取消,回归自由收养,那儿童收养的非法市场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既然合法供给能够满足收养需求了,那对拐骗儿童的激励就大大减少了。
&&&&&&&& 在自由收养之下,儿童福利院当然可以继续办,继续提供儿童收养服务,但收养并不需要必须经过儿童福利院,也可以通过市场自发的中介来撮合,还可以供应方与需求方直接达成合约。
&&&&&&&& 可能会有人对生父母收钱才把孩子抚养权交给养父母这一点感到不舒服。不过,其一,生父母不一定收钱,例如乔布斯的生父母把孩子交给养父母时,并没有收钱,只是要养父母承诺必须给乔布斯上大学。
&&&&&&&& 其二,收钱也不是问题。生父母取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无可厚非,也可以借此鉴别潜在收养方的经济能力。纵使生父母没有养育孩子的意愿或能力,他们也比其他任何人更关心自己孩子的福祉,就如乔布斯生父母为自己孩子所做的那样。实际交易的结果并不会总是(甚至在多数情形下不会是)价高者得。一般而言,生父母肯定要比较对家的家庭情况以确定哪家对自己的孩子成长和前途更有利,而不是钻在钱眼里。纵有贪钱的父母只看重钱,出价最高方也体现了较高的收养诚意,就像钻石比鲜花对女孩子的诚意更高一样。
&&&&&&&& 在儿童收养市场上,供给方和需求方根据自由合约互相匹配、互通有无,其结果是被收养的孩子在养父母那里通常会得到比在生父母那里更好的营养、教育和成长条件,被收养孩子的经济与社会境况会更好,这就是自由与自愿的威力。自愿的交易,哪怕不涉及任何金钱,也必定是有利于双方的。就儿童收养而言,不仅有利于生父母和养父母,更有利于儿童。
&&&&&&&& 如果自愿自发自由的合约在儿童收养上是有利于儿童的,我们有什么理由阻止这样的合约呢?阻止交易反而造成黑市与拐骗儿童盛行,这伤害了儿童的权益。
&&&&&&&& 当然,儿童抚养权可以自由而合规的转让,只是意味着减少了大部分拐骗儿童事件,并不可能杜绝所有的拐骗儿童事件,余下的部分就只能靠儿童失踪早期干预系统及法律来解决了。
 责任编辑: 尤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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