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证处《关于开展第二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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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罗府〔2014〕10号
  现将《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罗湖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基地”的战略定位和我区创造“‘深圳质量’先行区”的愿景,结合《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1〕97号)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提出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对罗湖产业转型升级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与国际消费中心建设相结合,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与城区更新改造相结合,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与产业高端化发展相结合及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与优化政府服务相结合四项原则。在优化空间载体建设、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八项重点工作领域,明确分工,狠下功夫、狠抓落实,以政府工作方式、服务方式的率先转型升级带动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以重点项目、重点片区为抓手带动全行业的整体发展,探索出一条“创新、转型、低碳、和谐”的罗湖科学发展新路。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巩固罗湖在深圳商贸业领先地位,初步建立国际消费中心框架体系。到2020年,建设成为中国知名城市商业核心城区,展望2030年,形成影响亚太、辐射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
  到2016年,本地生产总值突破1800亿元,人均GDP突破15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00亿元;资源消耗水平显著下降,万元GDP建设用地、水耗、电耗累计下降20%、20%、15%;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到2016年达到70%及以上;产业空间比2011年增加300万平方米。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有关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委(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区发改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环保水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租赁局、区重建局、区物业办、区投资推广局、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罗湖地税局、罗湖国税局、罗湖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促进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转型升级工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八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空间载体建设
  1.工作目标:围绕国际消费中心空间多样化、要素多元化、业态集聚化的要求,将城市更新与拓展产业空间相结合,通过五大片区的城市更新,推进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的功能和空间形象与环境对接,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能,逐步实现营商环境的改善。到2016年,产业空间比2011年增加300万平方米。
  2.工作举措:
  (1)加大实施已列入更新计划项目的推进力度。已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项目力争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市规划国土委完成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审批后,指导并督促项目开发单位编制项目实施和开工建设时间表。(主办单位:区重建局)
  (2)建立产业用地及物业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对辖区可用产业用地、商业出租楼宇、政府(含街道)自有物业和集体经济自有物业、厂房开展全面摸底,建立产业用地及物业信息库,为产业项目投资罗湖和各类企业总部落户提供最详实的信息。各主管部门和产业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有关情况及时沟通共享。(主办单位:区租赁局、区物业办、区重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
  (3)根据市相关政策,在区属现有物业或改造项目中,整合及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米的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总部集聚区或特色产业综合体,重点解决上市和拟上市公司及优秀中小企业总部研发用房问题。(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区物业办、各街道办事处)
  (4)进一步完善项目规划与产业规划、招商引资“三个同步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项目信息交流,实现产业规划引领项目规划,创新开展项目产业规划全程跟踪,加强对项目开发主体的服务,实现项目前期、中期、后期全过程引导和规划定位;结合产业规划进行项目推介和开展有方向的招商,确保项目招商落地。(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重建局、区投资推广局)
  (二)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
  1.工作目标:加大技术创新、设计创新、品牌创新、市场创新力度,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优势传统产业,促进优势传统产业向质量型、效益型发展。
  2.工作举措:
  (1)培育企业品牌,创建行业、区域优势品牌,推动品牌企业连锁经营,壮大品牌总部企业。鼓励辖区品牌企业与时尚传媒、营销策划机构的联合,加强宣传推广。建设品牌展示中心、新品发布中心。每年支持20家以上企业开展品牌推广。(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
  (2)支持优势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根据市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和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明确罗湖区优势产业改造重点领域,每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5项以上。(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3)鼓励优势传统产业推广应用电子商务。鼓励企业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或自建网络营销平台。每年支持开展电子商务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35家以上, 其中旅游企业15家。(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
  (4)推动优势产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鼓励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对商业模式创新富有成效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设立金融贡献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根据金融创新产品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每2年评选一次,产生相应奖项。(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
  设立科技企业创新项目研发奖,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每年评审10家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企业。(主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支持黄金珠宝产业设计创新,鼓励企业和设计师积极参与国内外知名珠宝设计大赛,每年至少举办一场设计作品展,为设计师搭建宣传推广平台。(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5)改革政府扶持产业发展办法,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探索政府对企业的无偿资助向股权投资转变;打破财政扶持资金“撒胡椒面”模式,重点针对互联网产业发展,探索实行扶持资金分类定额竞争管理机制。放大市、区产业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服务中小企业和支持产业升级。(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
  (三)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1.工作目标:加强规划与公共服务,建设现代产业园区。将水贝-布心片区改造建设成为珠宝时尚产业总部基地和珠宝产业展示、设计和营销中心;将莲塘片区旧工业区改造升级为互联网产业集聚区。
  2.工作举措:
  (1)水贝片区
  ①加快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的改造。加快推进珠宝基地二期的环境改造工程。2015年前,完成基地内建筑外立面改造、街道道路路面铺装和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立体停车库等配套设施。(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协办单位:翠竹街道办事处、东晓街道办事处)
  ②积极推进黄金珠宝基地城市更新项目。推动特力-吉盟黄金珠宝园、水贝国际珠宝交易广场(中华自行车及三顺制药厂改造项目)、布心工业区、水贝金展国际珠宝广场、金威啤酒厂等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2015年之前,平均每年推动不少于1家城市更新项目动工。(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协办单位:翠竹街道办事处、东晓街道办事处)
  ③加快珠宝学校的建设,加强人才培训。建设水贝珠宝学校,培养一批适应技术进步需要,熟练掌握专业技能的高级技工。鼓励珠宝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推动产学研发展。(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区教育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翠竹街道办事处)
  ④全力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完善产业链。强化黄金珠宝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行业交流、研发设计、网络信息及珠宝文化推广等主体功能。引进深圳市珠宝设计师协会及其部分会员入驻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设计研发业务。每年举办2次以上跨地区或本地区的行业交流活动。加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珠宝首饰行业专业网站、珠宝首饰行业数据库等。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向珠宝企业提供文化创意咨询与技术服务。(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翠竹街道办事处)
  ⑤加强产业形象推广。加快“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2014年完成“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2015年完成“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上“深圳珠宝区域品牌中国巡展”;每年加大力度支持珠宝品牌开展多渠道、多方面的宣传推动活动;每年举办深圳珠宝节和文博会分会场活动,促进珠宝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翠竹街道办事处、东晓街道办事处)
  ⑥加快水贝?中国珠宝指数建设,做好珠宝指数的设计研发工作,搭建好珠宝指数的发布平台。广泛发动珠宝企业参与珠宝指数建设,配合做好珠宝指数的数据采集。年完善珠宝指数,并向全国宣传推广。(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⑦建立深圳市珠宝玉石原材料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与贯通珠宝产业链上下游及周边行业,推动罗湖成为全球珠宝玉石原材料集散中心。2014年初步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设立珠宝玉石原材料进出口代理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及研发和制造工艺交流中心,涵盖进口保税仓、出口监管仓的“两仓”功能,为珠宝企业企业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并吸引DTC、博兹瓦那等国际知名钻石毛坯供应商入驻,展示钻石毛坯。(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2)莲塘片区
  ①引进优质企业集聚。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总部或华南总部进驻,大力引进和培育国内电子商务各细分领域优质企业,广泛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不断丰富网上消费和服务资源,争取5年内聚集电子商务企业200家,形成电子商务企业总部聚集,实现产值规模150亿元。(主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莲塘街道办事处)
  ②构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进驻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提升“E罗湖商天下”主题论坛、沙龙的影响力和时效性,促进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优势产业融合。(主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莲塘街道办事处)
  ③推动莲塘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推动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园二期工程、南区等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配合区重建局等部门,推进鹏基工业区更新再造项目申报工作。(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协办单位:莲塘街道办事处)
  ④加快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通过转型升级、腾龙换鸟等方式,对莲塘片区不具备拆除重建条件的老旧厂房,进行整体改造,为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创新型产业用房。(主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人力资源局、莲塘街道办事处)
  (四)推动旧工业区改造
  1.工作目标:加快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向存量要空间,扩展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提升辖区整体环境。2012年至2016年,力争完成辖区内 17个旧工业区的更新改造。
  2.工作举措:
  (1)形成该项工作的总体思路。进行全区旧工业区的细化调查,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旧工业区提出规划建议。(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重建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财政局&集资办&、区出租屋综管办&租赁局&、各街道办事处)
  (2)按计划推进已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项目。推进包括东晓草埔鸿基迅达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第二园区、水贝国际珠宝交易广场、特力吉盟工业区等在内的已列入计划、完成规划批复的项目;以及包括布心工业区、莲塘第七工业区、水库新村工业区等在内的列入计划、未完成规划批复的项目。(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3)对包括鹏基工业区、天众塑胶工业区、中深石化标准厂房等在内的正在申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加强服务、有效指导,加快相关研究工作的开展,争取早日立项,并适当选取有经验的公司合作开展相关的规划工作。(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4)鼓励尚未列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项目因地制宜分类改造。制定分类改造实施步骤,根据其业权情况、周边产业布局情况,通过拆除重建、升级改造和综合整治,进行产业配套。选取1个有示范带动效应且切实可行的区域进行试点,通过产业置换提高产业集聚度,向专业园区发展。(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租赁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
  (五)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
  1.工作目标:积极引导社区集体经济从单一物业租赁为主的模式向环境优良、各具特色、管理规范、形象美观的都市生活综合配套后勤服务基地方向转变。
  2.工作举措:
  (1)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互利共赢”的原则,以黄贝岭旧村改造项目、田心村改造项目等为试点,积极探索置换改造模式。鼓励上市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工作,实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土地和厂房等资源与上市公司资金优势对接。(主办单位:区重建局、区财政局&集资办&;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区重建局、区发改局、区租赁局、各街道办事处)
  (2)完成社区集体经济改革工作方案,明确社区集体经济改革方向。每个街道选取具备条件的社区进行试点,支持社区股份公司为总部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主办单位:区财政局&集资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区重建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租赁局)
  (六)发展楼宇经济
  1.工作目标:将楼宇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产业置换,加大楼宇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楼宇的升级改造,完善商务配套设施,打造楼宇特色和品牌,引进和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税收贡献高的总部企业和高端企业。在2012年税收超亿元楼24栋的基础上,每年培育1栋新的亿元楼,到2016年,力争亿元楼达到28栋。
  2.工作举措:
  (1)着力培育一批亿元楼。综合分析2013年税收超过3000万元以上楼宇情况,确定和跟进服务重点片区重点楼宇,充分挖掘物业潜力,积极发展“主题楼宇”,完善重点片区重点楼宇的配套服务,建立政府与企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引进和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税收贡献高的总部企业和高端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亿元楼。(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区物业办、区租赁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集资办&、罗湖地税分局、罗湖国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升级改造老旧商业、办公楼宇。对全区老旧商业、办公楼宇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加快推进老旧商业、办公楼宇的升级改造,提升硬件设施配套水平;引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升楼宇的软实力。为改造后的楼宇提供全方位、零距离的服务,吸引企业入驻。(主办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租赁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重建局、区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盘活烂尾楼。摸清我区烂尾楼基本情况,成立区盘活烂尾楼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强力推进盘活工作,并积极争取市有关方面的支持,争取尽早启动债务重组、股权收购等相关工作,使烂尾楼早日重现生机,释放商业潜力。(主办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协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区经济促进局、区重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淘汰低端落后产能
  1.工作目标:清理淘汰无证无照、严重安全隐患、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挤压不诚信经营的各种市场主体的生存空间。年分别累计淘汰低端企业150、175、200和225家以上。
  2.工作举措:
  (1)确立淘汰低端企业范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制定淘汰低端企业的细化标准和指引,确定淘汰低端企业范围。(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统计局)
  (2)根据淘汰低端企业范围,对辖区企业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全面的低端企业清理排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清理淘汰各类低端企业。组织专项清理行动,综合运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最低工资、社会保障、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低端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淘汰。(主办单位:区安监局、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罗湖消防监管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统计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区环保水务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罗湖国税分局、罗湖地税分局)
  (3)对淘汰低端企业后腾出的空间,要加强产业引导和政策保障,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发改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
  (4)加强企业经营资格的监督管理,依法建立产业准入初审制度。产业项目进入罗湖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罗湖的产业政策导向,符合罗湖的产业空间布局和分区功能定位。在典当业、旅馆业、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许可审批中,区公安、区文体旅游等部门要从严把关,坚决防止经营不规范、易产生安全隐患的企业进入罗湖。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经营评选工作,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褒扬遵法守信先进典型,惩戒违法失信不良行为,构建奖惩分明的社会信用体系。(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文化体育局、区租赁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
  (八)重点引进高端重大项目
  1.工作目标:坚持招商引资高端取向,大力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培育我区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央企、中国500强及各类总部企业。引进金融机构、知名法律服务企业、会计服务企业、资产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引进新型商业业态和品牌连锁及知名品牌代理企业,引进黄金珠宝、时尚时装等传统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引进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和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优质高成长型中小企业。
  2.工作举措:
  (1)建立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建立与市相关部门的招商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引导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项目落户罗湖。整合政策、土地、物业、项目、城市更新等信息,建立投资信息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激励区各相关部门及驻区单位合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全方位做好重大项目落户的服务工作。(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化体育局&文产办&、区人力资源局、区教育局、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统计局、区租赁局、区重建局、区物业办、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罗湖国税局、罗湖地税局、国税局海洋分局、各街道办)
  (2)创新网络招商。完善罗湖电子政务网招商引资子站,开发客户端操作系统,利用官方微博平台及专业网站发布招商项目和信息,实现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创新开展网络招商。(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创新局)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把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依据本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推进计划和实施细则,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专项行动,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区督察室不定期对各街道各部门落实产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二)落实财政资金支持
  除积极争取市相关配套政策资金支持外,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2亿元资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推动 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三)创新政府服务模式
  加强产业转型升级运行监测和分析,实现产业信息共享,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完善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强化绿色通道式服务,实现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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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宝发〔2013〕7号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贯彻落实市改革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区委区府办
深宝发〔2013〕7号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安区贯彻落实市改革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 《宝安区贯彻落实市改革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员会&&&&&&&&&&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 日
宝安区贯彻落实市改革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深圳市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改革创新的实际成效提升发展质量、夯实基层基础,结合《宝安区改革创新计划(年)》(深宝发〔2013〕6号)和《宝安区2013年改革创新工作计划》(深宝办发〔2013〕1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与《宝安区2013年改革创新工作计划》同步实施)。
一、全面落实《深圳市全面改革总体方案(年)》和《深圳市2013年改革计划》,重点推进二十项改革
(一)加快构建与前海合作对接和协同创新机制。①牢牢把握前海开发的战略机遇,建立健全前海与宝安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规划衔接、项目对接、人才互动、信息交流等常态机制。②依托前海发展,加快宝安中心区、大空港、107国道沿线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完善宝安中心区总部经济区项目用地准入条件,加快光大集团、北车集团南方总部、农商行等企业总部落户,推进宝安滨海华侨城规划研究和大铲湾功能转换。完善大空港地区综合规划,尽快启动实质性建设。全面推进107国道市政化改造,加快沿线业态调整和城市更新。③加强与前海金融改革创新衔接,积极探索与前海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的有效形式,大力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宝安拓展投资范围。④加强与前海人才工作联盟对接,全面实施“凤凰工程”,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人才创业、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积极吸引一批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共建优秀人才创业高地。(第①项由区委区府办牵头,发改局、经济促进局、人力资源局、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中心区规划建设办参与;第②项由发改局、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相关街道参与;第③项由财政局牵头,经济促进局、相关街道参与;第④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人力资源局、发改局、经济促进局、财政局、科技创新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生局、职业能力开发局、文产办、相关街道参与)
(二)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①全面落实市《关于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行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制度,实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②制定商事主体监管方案,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和问责制,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确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登记监管职责明确到位。③加快构建消费申诉、违法举报的快速处理和复查跟踪机制,保障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牵头,监察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三)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①深入落实《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按照市的部署扎实推进土地产权、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土地权属争议多元调解处理、存量土地循环利用等机制创新。②出台落实市《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政策的具体方案和操作指引,积极争取在差别化土地供应和地价政策上先行先试,强化闲置土地处置、土地整备和储备管理,探索推进地下空间整体连片开发。③以西乡街道黄麻布社区为试点,探索生态用地保护模式创新;启动生态地区整备机制研究,探索社区规划编制方法,以及生态用地保护的市场化机制。④以大空港地区围填海为试点,完善围填海造地管理机制,探索整体围填海造地分期供应的“填建分离”经验。⑤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措施,建立快速高效推进机制,全力推动城市空间的高效、集约、可持续开发。(第①②③④项由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⑤项由城改办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各街道参与)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①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审批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出台区级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以及具备承接资格的社会组织目录,压减区级审批事项50%以上。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制定行政审批标准,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③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第①②项由区法制办牵头,监察局、编办、民政局、财政局、联办中心参与;第③项由联办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
(五)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①优化科技融资鼓励政策,完善技术创新联盟和研发机构扶持机制,加大对科技研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投入,年内引进2个市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新增4家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2个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实施150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②健全重大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快速推进机制,制定“一街道一新兴产业园”建设政策措施,完成宝安科技创新城城市发展单元规划编制,积极推动与香港科技园合作共建尖岗山新兴产业基地,协调推进深圳超材料产业基地、福永立新湖新兴产业园、石岩总部经济园区、中小企业总部大厦等重大产业载体建设。③加快制定特色学院发展鼓励政策,多渠道吸引国内外知名院校设立分支机构,全力以赴争取引进1-2个特色学院,推动西北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设立产学研基地。(第①项由科技创新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②项由发改局、科技创新局牵头,高新办、文产办、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区投资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参与;第③项科技创新局牵头,教育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参与)
(六)创新投融资管理机制。①优化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政策体系,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若干办法,推出一批适合社会投资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网上跟踪系统,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动态监管;制定市投区建项目管理办法,优化市投区建项目管理流程。③构建多平台的区级融资体系,科学制定区建设投资公司资产注入方案,推动尽快开展实质性运作,充分发挥区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投资公司等的投融资功能,放大存量资产的规模效应和杠杆效应。(第①②项由发改局牵头,财政局、经济促进局、建筑工务局、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③项由财政局牵头,区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投资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与)
(七)加快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改革。①制定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工作方案,加快探索社区转型发展新模式,以凤凰、怀德、上合等公司为试点,引导社区以资金、土地、物业入股大企业、大项目,发展特色产业,通过资本化发展融入城市和产业现代化进程。②加大对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的扶持力度,逐步剥离股份合作公司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通过市政配套、财政扶持、购买服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方式,为股份合作公司营造良好发展环境。③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集体股在决策、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推动股权分配制度改革。④全面完善监管机构和规章制度,强化财务公开和资产监督,研究出台“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统一记账、企务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由财政局牵头,发改局、监察局、法制办、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参与)
(八)深化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机制。①健全医疗卫生重大项目超常规推进机制,福永、沙井卫生监督所业务大楼投入使用,区预防医学(卫生监督所)综合大楼完工,中心区妇幼保健院主体封顶。②完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实施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③成立社康管理中心,完善社康中心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推行社区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提供服务的社康比例达到90%。④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高起点办医,在民营医院等级评定、职称晋升、临床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院同等标准、享受同等待遇,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第①项由卫生局牵头,发改局、建设局、建筑工务局、财政局、各相关街道参与;第②项由卫生局牵头,区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力资源局、政府采购中心参与;第③项由卫生局牵头,编办、各街道参与;第④项由卫生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科技创新局参与)
(九)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①积极落实《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建立和完善“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年内新开工1000套保障性住房,竣工500套。②建立诚信申报、动态核查机制,严格准入与退出管理。③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研究将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符合一定居住年限的非户籍困难家庭。(由住宅局牵头,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①深入实施“文化春雨行动”,开展“阳光达人”进社区、“阳光驿站”试点创建。②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团体市场化运作改革,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经营性文化场馆优惠服务、高雅艺术演出活动票价补贴。③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建设,加大对民办文艺表演团体的支持,采取奖励、政府采购、创作资助、人员培训等方式进行扶持。(第①项由区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牵头,团区委、各街道办参与;第②③项由文体旅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
(十一)完善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不断提高非户籍人口公共服务水平。以居住证为平台,集合社会保障、个人诚信及社会管理等信息,加强人口管理,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全口径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双轨制模式向实有人口管理模式转变。(由区人口办牵头,社工委、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局参与)
(十二)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①编制《宝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年)》,完善信用政策体系。②实施宝安区社会信用体系“2+9”工程,加强政府、市场、社会各类信用主体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由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街道办参与)
(十三)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①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将直接登记的范围扩大到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娱、科技、体育和生态环境等8类社会组织。实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备案权限下放至街道。②把工、青、妇、商、残、文、科等群团组织打造成枢纽型社会组织,不断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联系和带动作用。③加快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规章和自律机制,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第①③项由民政局牵头,社工委、区法制办等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②项由社工委牵头,民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残联、文联、科协参与)
(十四)创新基层管理服务和基层自治体制。①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适时合理划分基层政府与派出机构的职能,整合街道和社区工作站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建立社区服务管理新体系。②继续探索社区治理模式,健全居委会、居民议事会制度及业主大会制度,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不断扩大社区民主自治范围,引导社区企业工会、小区业委会等组织参与社区居委会。③推行社区物业管理以奖代补,在全区选择1-2家试点进行市场化运营。(第①项由编办、民政局牵头,社工委、各街道办参与;第②项由民政局牵头,住宅局、各街道办参与;第③项由住宅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参与)
(十五)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①编制美丽宝安规划,突出“两带一中心”发展布局,实现经济、社会、空间和环境等多规融合。②全面实施“河长”制,落实“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工作措施,加快推行河道市场化清淤清理、周边污染源动态排查处置工作体系,建立河流水质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年内66条河涌实现管养全覆盖,西乡河、新圳河完成水环境整治,建成新圳河口红树林湿地。③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建立区、街道两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④实施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建立企业及法人代表环保诚信档案,建立环境违法企业及法人代表“黑名单”。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调研,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制度。创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加快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市场化、社会化机制。(第①项由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②③④由环保水务局牵头,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街道参与)
(十六)完善民主政治制度。①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探索人大常委会委员“专职化制度”,推行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②进一步规范确定协商议题、召开协商会议、汇总协商成果、办理和反馈协商意见等程序;加快建立政协委员产生、履职评估和退出机制,把委员履职情况作为其留任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政协委员向界别群众述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的界别意识。(第①项由人大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②项由政协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
(十七)深化队伍管理机制改革。①进一步拓宽选派社区“第一书记”的渠道和途径,扎实推进年轻干部下社区。②推进“283035工程”常态化,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③规范全区聘用人员管理,建立完善的聘用人员录用、退出、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制度。(第①②项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③项由人力资源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
(十八)完善政府资产、项目管理机制。①优化国资监管模式和履职流程,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建立规范有效的国企投资项目决策、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②建立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机制,明确政府物业资产的接收、建购、调配、使用、产权管理以及维修、处置、监督与处罚等责任,明确授权管理主体。③探索完善政府工程集中管理体制,提高前期项目、小型及应急工程建设效率。探索集中招标机制,提高招标效率。建立政府工程标准体系和政府工程品牌库。(第①项由财政局牵头,区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投资公司及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②项由住宅局牵头,区法制办、财政局参与;第③项由发改局牵头,建设局、财政局、建筑工务局等相关单位参与)
(十九)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①加快建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与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②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探索制定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须备案接受监督。③不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动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模式。④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公开透明、市场化的原则,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探索整合政府采购、政府工程招投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及交易等平台,集中统一管理公共资源交易。⑤出台并实施第四轮区、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街道事权,增强街道部门预算支出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口径预算决算制定、审查和监督制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行政经费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⑥推广“微观反腐败系统”,建立“注重过程、关注细节、突出实效”的微观反腐新路径,推动重点领域的业务流程再造和廉政制度梳理,切实加强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密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宝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⑦依法探索在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设立审计机关派出机构,创新政府投资审计方式方法。(第①②③项由区法制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④项由区纪委、编办牵头,财政局、监察局、建设局、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参与;第⑤项由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第⑥项由区纪委牵头,区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参与;第⑦项由编办、审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参与)
(二十)健全基本民生服务保障机制。①优化公用事业产品(服务)定价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推动公用事业服务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快建立新型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②区分民办幼儿园物业来源渠道等不同情况,实施民办学前教育收费分类备案管理。③完善公交补贴制度,建立常态化公交票价调整机制。④加快探索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殡葬管理机构改革,推行殡葬服务均等化。(第①项由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街道参与;第②项由发改局牵头,教育局参与;第③项由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宝安交通运输局参与;第④项由民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
二、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改革项目库制度。为加强改革工作的可持续性和可预见性,根据中央和省、市对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三年改革创新计划和各街道、各部门提交的计划改革项目,按照改革事项的条件成熟情况和迫切性,形成改革创新项目库。改革项目库将作为今后重大改革的主要项目来源,也是各街道、各部门推进改革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建立改革决策、协同、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改革决策程序,明确改革决策主体及职责。建立各改革项目协同、各单位之间改革协同、各单位改革信息交流协同等机制。加快建立改革风险评估、成本评估、效果评估机制。
(三)建立健全改革激励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广泛营造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对有重大贡献的改革项目给予奖励,对改革创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区发改局要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对本部门重点改革工作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操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严密组织,保证改革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细化分解各项改革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把推进改革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协调联动。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于一些事关重大、影响深远的改革举措,要积极争取上级指导与支持;对一些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改革难题,要敢于先行先试,力争突破。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牵头、协办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责任到人,狠抓工作落实。区督查室要定期对各项改革措施的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区发改局要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跟踪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创新成效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宝安区贯彻落实市改革计划任务分工表
宝安区贯彻落实市改革计划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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