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冶派出所所里的综冶办主任大不

县级市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和乡镇党委政府综治办是不是市委政法委的派出机构,就像公安局的派出所一样???_百度知道
县级市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和乡镇党委政府综治办是不是市委政法委的派出机构,就像公安局的派出所一样???
不是。 综治办受同级党委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政法委指导。是协助党委、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稳定社会治安形势,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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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宝鸡市综治办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2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宝鸡教育网 宝鸡市教育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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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综治办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2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12-01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文  号&宝市教发〔号
&发布机构&宝鸡市综治办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公安局
&信息类别&基础教育
宝市教发〔号
宝鸡市综治办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2012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综治委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局直有关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宝鸡市综治办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宝市教发[号)精神,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2012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不断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 总体目标
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强化校内安全管理,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构建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努力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三、 主要内容
(一)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党委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校卫队培训、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信息上报机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校园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三)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学校按规定要求配备合格安全保卫人员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械,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保证日常有效使用。学校建筑及设施符合安全标准,使用的校车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经常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和消除。基本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四)维护校园稳定安全。学校能及时掌握防范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能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意外事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信息;校内无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防火、防震设施齐全有效;学校能及时有效化解校内矛盾,无师生上访、游行等事件发生,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的满意度高。
(四)营造健康校园文化。学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各学校要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做到教材、课时、师资三落实。要针对学生特点,大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疾病的学生有帮教人员和措施;对教职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现有人员符合有关资格要求,能遵守党纪国法,无不良行为。
(五)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坚决清理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店和各类流动摊点,校园周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校园周边高危人群的管控,有效防范社会不法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校园周边尤其是校门口交通秩序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市上成立“宝鸡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苏永兴&&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吴燕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宝利&& 市综治办副主任
&&&&&&&&& 戴永慧&& 市公安局副局长
&&&&&&&& &杨安福&&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杨新科&& 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郝玉柱&& 市综治办综治科科长
&&&&&& &&&杨 &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科科长
成& 员:&& 王永涛&& 市综治办综治科副主任科员
&&&&&&&&& 杨夏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科科员
邓秀娟&& 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科员
五、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2012年10上旬至2012年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11日-10月19日)。成立 “宝鸡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创建工作通知,明确2012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自查整改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宝鸡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检查评估细则》(见附件)对辖区范围内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自评,按得分情况确定创建对象(局直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向所在县区申报)。创建对象严格按照评估细则逐项打分,认真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并结合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任务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县市初验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各县区在学校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综治、教育、公安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拟创建学校进行初验,提出初验意见和结论,确定拟申报市级平安校园名单(2-5所综合评定达到85分以上学校),并申请市创建小组进行初验。根据县区申请报告,市创建小组办公室对拟创建学校进行抽查初验,提出初验意见。县区根据市级初验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将宝鸡市“平安校园”申报表及单行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级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市创建小组组织综治、教育、公安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拟创建学校进行正式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和结论,确定拟命名市级平安校园名单,并提交“宝鸡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经会议研究审定的学校由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授予“宝鸡市平安校园”称号,并享受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同等奖励政策。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将“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会同学校认真调查和摸排师生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解决具体问题,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
(二)各县区教育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综治办、公安局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评比和推荐申报工作;要加强工作协调,定期沟通情况,密切协作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创建平安校园当成一项确保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针对师生的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主动地反映问题,严肃认真地自查整改,使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切实实地得到提升。
(四)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市级“平安校园”实行动态化管理,将定期对已命名的市级“平安校园”进行复查,凡被评定为不合格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将被取消市级“平安校园”称号,年终对所在县区目标责任考核时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联系电话:3262655(兼传真)
1.宝鸡市“平安校园”申报表
2.《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检查评估细则》
宝鸡市社会管理综合&&&&&&&&&&&&&&&&&&&& 宝鸡市教育局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宝鸡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平安& 校园 &&创建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稳定安全办公室
宝鸡市教育局&&&&&&&&&&&&&&&&&& 日印发
&&&&&&& &&&&&&&&&&&&&&&&&&&&&&&&&&&&&&&&&&&&&&&&&&&&&&&&&&&&
宝鸡市平安校园
申报学校(盖章)&&&&&&&&&&&&&&&&&&&&&
学校校长(签名)&&&&&&&&&&&&&&&&&&&&&
申& 报& 日& 期& &&&&&&&&&&&&&&&&&&&&&&
&&&&&&&&&&&&&&&& &宝鸡市教育局印制
平安校园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教职工人数
二、申请情况
&&&& 盖& 章
年&&&& 月&&&&& 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初验意见
县(区)综治办意见&&&&&&&&&&&&&&&&&&&&&&&&& 县(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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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 章&&&&&&&& &&&&&&&&&&&&&&&&&&&&&&&&&&&&&&&&盖 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区)公安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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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市综治办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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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 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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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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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宝鸡教育网& 宝鸡市教育局主办 技术支持: 陕ICP备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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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茂法庭携手派出所和综治办进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7:21:57&&&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吴金洋
从10月21日开始,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法庭携手派出所和综治办将连续进入多所小学校园开展为期十多天的2014年秋季期法制宣传课讲座,受到了师生热烈欢迎。
  平安广西网博白讯(通讯员申升)为了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少年法制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从10月21日开始,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法庭携手派出所和综治办将连续进入多所小学校园开展为期十多天的2014年秋季期法制宣传课讲座,受到了师生热烈欢迎。
  法制宣传课紧紧围绕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和校园暴力安全事件展开,通过发生在当地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告诫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指导学生如何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本领,正确有效预防犯罪行为发生。法制宣传课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在场学生深受教育。
  参加法制教育活动的师生一致认为,老师讲课生动有趣、教育性强,像这样的法制课十分有必要,应该经常进校园宣讲,可以让学生们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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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
联系(投诉)电话:1 投稿邮箱:&&&&&&&&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1986年第11期 作者:
灌阳镇公安派出所认真抓综合治理促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灌阳县公安局灌阳镇派出所近年来认真抓综合治理,促使本镇的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好转。今年1月至7月全辖区内各种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肠。其中,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18肠,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55肠,而破案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2肠。他们抓综合治理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一是用宣传橱窗在市场上进行法制宣传;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三是举办各种学习班进行宣传;四是依靠社会力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很多群众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今年以来,他们又根据青少年还不太成熟容易上当的特点,与社会各方面配合,认真落实了“四包”,即学校包学生、单位包职工、家长包子女、派出所包“老大难”。通过“四包”,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同时为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派出所主动将社会动态和一些青少年在外的不j砚当话动情况,及时汇报给有关单位和家一民,使他们及时加强教育,’子量使犯罪消灭于萌芽状态。此外,还举办了两期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学习班,对他们进行法纪教育:这样一来,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大大增强,犯罪的青少年大大减少......(本文共计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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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编辑部
出版周期: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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