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不给开干部行政、工资调档介绍信格式,调档时私刻公章写干部行政、工资调档介绍信格式会承担什么后果?

考上公务员单位不给开证明,私刻公章的方法可行不?_百度知道
考上公务员单位不给开证明,私刻公章的方法可行不?
这样的方法可行吗,因为我们这个小县城县长当时下过命令。网上有人说私刻公章先去面试,一律不许放人。单位老大也没办法不敢给开,通过后再辞职考上了公务员但是单位不给开证明
提问者采纳
不接受你(后面有得是递补人员)我很好奇,朋友,你报考之前就没旁敲侧击的打听过,你们单位是否会同意你报考,你私刻公章在原单位最少得挨个处分。最惨的是你已经在原单位辞职,不害你,在原来单位就混不下去了?你自己是否已经满了最低服务年限。调档的时候就全露馅儿了,新到的单位调档的时候发现问题了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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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肯定不行,私刻公章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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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现在的村干部 觉得天高皇帝远管不着 就明目张胆的乱来 私刻公章不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过目就盖章 然后上报给上级 其实那都是他们自己弄得 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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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伏镇干部及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作者:&&点击:[] 资料来源:
姚伏镇干部及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必须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必须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起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助、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须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特别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别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姚伏镇干部考勤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严格考勤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上下班一律按照规定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会议考勤实行点名制。签到严禁代签,如有代签者,一经发现,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均按旷工处理,并在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干部因事、因病、因公不能按时到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婚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遇丧葬需请假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天。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具体如下:
1、干部请假1天以内,经本站所长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者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经书记或镇长审批。
2、干部因病请假2天以上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除重大疾病确需住院外,原则上一年内病假不得超过15天。因事确需请假的,除参加县、局、镇组织的学习、培训、产假、婚丧嫁娶及参加各类全国统一的考试外,原则上一年内事假不得超过7天。
三、干部因公参加有关会议、例会或临时到县有关部门办公事,必须有文件通知或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公事报告单,交党政办,否则视为旷工,超过公事确认时间的一律视为旷工。
四、干部值班一律实行签到考勤制,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五、党委会议、各类例会、学习,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一律填写请假条,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其他领导一律不予准假,如不写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六、工作实行一线考勤时,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一律填写请假条,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其他领导一律不予准假,如不写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七、干部违反有关考勤的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在规定的签到时间以后到岗(会)的视为迟到,迟到一次罚款20元,缺勤一次罚款50元。
&2、例会、会议、学习在规定的点名时间后到会的视为迟到,迟到一次罚款20元,缺勤一次罚款50元。
3、一线考勤由分管领导考核,迟到一次罚款50元,缺勤一次罚款100元。
4、值班人员夜间值班无故缺勤的每次罚款100元,领导罚款200元,因擅离职守,上级部门查岗不在者,每次罚款100元,领导罚款200元,值班缺勤而造成损失的,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并作待岗处理。
5、干部请假全年累计在15天以上的,不得评优,(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超过15天的或产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每超过一天,扣发工资30元,
6、干部参加函授、自学考试,业务培训等学习,需要请假的,必须持所在学校培训通知单或自考通知书请假。培训期间按公假对待,超过培训时间,又不办理补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7、考勤每周统计公布一次,由党政办公室按月装订成册,报主管领导,按规定执行。&
8、干部违反纪律、考勤的罚款,由财务室负责收缴,收入统一作为工会活动经费。
姚伏镇干部值班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及各村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镇财产及干部人身安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遵章守纪,严格赏罚。
二、值班责任:镇主要领导对全镇值班工作负总责,镇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值班领导负领导责任,值班干部负直接责任。
三、要认真按照全镇的统一安排进行值班,特别要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正常情况下白天值班由办公室接听电话。夜间值班,由值班室人员负责值班室电话接听工作并做好各楼层的检查工作。
四、值班前值班领导、值班干部要到一楼值班室在值班记录上签到,值班记录的填写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值班领导负责监督和审查本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对不遵守值班纪律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值班纪律
1、值班干部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不允许请人代班,确有急事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联系好代班人员(代班人员负连带责任)后,必须在值班前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婚、丧、嫁、娶、学习、生病干部可按规定在请假期间内不安排值班。
2、值班期间严禁赌博、酗酒。
3、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和有人接听,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如无人接听电话视为无人值班。
4、值班领导负责指派具体人员对单位大楼门窗、大门、车棚及办公地点门窗的财产清点及上锁。
5、未经值班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外出,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值班领导对本班值班情况进行领导和监督。
2、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有权对所有班次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取直接检查和间接检查(电话抽查人员到岗情况、县有关部门抽查)。
1、值班人员对本值班时间内的安全事项负直接责任。
2、接听上级、本局领导和干部来电,并负责办理,将办理情况写进值班日志。
3、受理来人来访和群众急需办理的事宜。
4、各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财务室按财务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5、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的电器,一些用电设备用完后要随时关闭电源,因个人不合理用电或吸烟引起火灾的,一切损失自负,并追究责任。
6、放有贵重物品(微机、保险柜等)的办公室下班前必须将房门上保险。
1、值班人员夜间值班无故缺勤的每次罚款100元,领导罚款200元,因擅离职守,上级部门查岗不在者,每次罚款100元,领导罚款200元。&
2、发生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值班期间发生重大问题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班人员全部赔偿,其中不到岗人员承担80%,到岗人员承担20%,并对每人罚款200元,做出深刻检查,并不得评先评优。
3、值班期间上级部门或领导查岗,出现问题或值班期间领导交办事项没有完成,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缺勤进行经济处罚外,做出深刻检查。&
4、值班期间赌博、酗酒的,每人次扣罚100元。
5、值班人员在做好安全保卫的同时,自觉打扫值班室的卫生。
姚伏镇干部学习及信息上报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干部学习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镇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一、五为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平时为干部自学时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变更,但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天。&&&&二、学习方式方法。政治和业务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无论集中学习还是自学,都要求做好学习记录。每个干部全年至少要写两篇以上心得体会和有关经济建设调查研究文章。&&&&三、学习纪律要求。集中学习时,全体干部必须参加,实行点名制,出差和请假的回镇后必须对照集中学习记录自学。集中学习中迟到一次罚款20元,缺勤一次罚款50元,未做学习笔记的每缺一次罚款20元,未写学习心得的每缺一次罚款20元。&
四、镇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和工作每人每月上报信息三篇,各村每月上报两篇,信息要详实,具有宣传性和时效性,不得突击凑数量,信息报送当月公布。镇领导、干部上报信息如被采用并发表,一篇奖励50元,每少一篇罚款100元;各村上报信息如被采用并发表,一篇奖励5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1分,每少一篇罚款100元。
五、信息上交镇党政办公室,每月公布,并作为信息考核工作进行存档。
(此办法自日起执行)
姚伏镇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全镇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效监督管理资金支出情况,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姚伏镇财经所负责对全镇所有全额预算拨款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二、加强收入管理,财务人员是本单位收费收入的主要责任人,要保证本单位的所有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减免任何收入。
三、在收取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时,要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管理办法直接缴入财政局收费收入集中户,无法实行直接缴纳的单位必须每月集中向县财政局缴纳一次,不得截留收入或坐支收入。
四、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凡未经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一律不准收费。
五、在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局领取的“缴款通知单”或“收费票据”,严禁各单位私自印制收费票据,领取的票据必须每年清理一次,年底没有用完的票据必须全部交回财经所核销,重新领取新的票据。
六、从其他部门(单位)取得的收入、银行贷款资金、收回的往来款项必须存入镇基本账户。
七、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财务会审会签制,招待费申报制。每一笔支出,在会审会签人员全部会签完毕后方可付款。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支出项目,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根据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职工福利待遇标准,发放福利待遇等,不得随意发放各种福利。
八、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差旅费、接待费等日常零星开支,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者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个人报差旅费等特殊情况除外)。各种支出由单位财务人员填制,经过会审会签的报账单,由财经所审核后,计入支出。各种大项开支(5000元以上)必须事先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禁止先斩后奏、化整为零、隐瞒不报的行为发生。
九、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负责购置、保管及发放,各办公室须用办公用品时,应事先向党政办提出申请,由党政办汇总后提出购置清单,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十、在指定地点实行签单赊购商品、定做产品以及打印、印刷各种材料,全部由党政办负责,由党政办征求主要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的地点订做或印刷。在外赊购商品、定做产品及印刷材料所发生的费用,党政办必须每月清理结算一次,由主要领导签报后转送财经所,财经所根据经费情况予以支付。机关一般支出在3000元以内款项的由书记直接负责,超出3000元及以上支出的,必须由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镇财务会审会签领导小组
组&&长:刘海忠(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成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青锁(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吴占江、刘勇、陈瑜&&&&&&
财务会审会签职责:
1、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会审小组集体研究,会签后,方可入账,无会签支出一律不准报销。
2、集体会签每月一次,当月支出必须当月签批,具体审批时间临时通知。
3、集体会审主要对所开支的资金数额、用途合理性进行审核,取消不合理开支。
4、对招待费开支,必须注明被招待单位、原因、人数、坐陪领导、金额,否则一律不准报销。
5、财务会审小组每月研究一次开支情况,并由财经所公开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十一、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各种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严禁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发生。不得将单位资金借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经营活动。
十二、要严格执行党委年度或日常考核工作中的各项奖罚规定,积极按时上缴罚款。凡不按时按要求上缴,迟一天加罚一倍。
十三、按照财务规定对各项资金进行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十四、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对于领导审批、审核无误的资金应尽快支付,保证各项工程不因资金支付不及时而受到影响,严格禁止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十五、应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和内部稽核机制。做到帐、款分管,即:管帐的人不能管钱、管钱的人不能管帐。
十六、加强单位的资产管理,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帐本。
十七、资产管理责任明确到人,每年要进行两次固定资产清查,发现有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由责任人赔偿。发现有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资产应及时上报财政局批准后予以核销。
十八、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出售或转让,确需出售资产时,应报请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处置,出售资产所得收入应按财政局的规定办理。
十九、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坏、散失和泄密。
二十、主管财务的领导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积极支持会计人员搞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得指使或强迫财务人员从事违反以上各项条款的事件发生。
二十一、主要领导必须加强对财务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决不允许发生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如果有渎职、失职造成严重的后果,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十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监督检查。
姚伏镇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行之有效的抓好机关大楼内外的卫生工作,创造一流的工作环境,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区域划分
1、各楼层内办公室、宿舍、窗户的卫生由各使用人负责;
2、楼道、楼梯、走廊、大厅、会议室、卫生间卫生由卫生保洁人员负责。
3、楼道内的墙面、窗户,机关大院的卫生按划分的责任人负责。
二、楼内各办公室卫生保洁&
各办公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每天打扫,要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摆乱放现象,地面无烟头、无纸屑、无垃圾、无痰迹,门窗无集土,窗户明净。每周五及逢重大节假日认真开展卫生大扫除,清扫卫生区域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1、卫生保洁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清扫楼道、走廊、会议室及各楼层卫生间卫生,做到楼道内无烟头、无纸屑、无垃圾、无痰迹,卫生间干净整洁,无污物、无异味。
2、干部要带头遵守公共区域卫生,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不允许随地吐痰,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四、检查内容、方式及考核办法
(一)、检查内容:
公共区域卫生:
1、大楼公共场地的地面、墙面、楼顶面、窗玻璃、窗沿、楼梯扶手等部位是否清扫、擦洗干净,是否有灰尘、蜘蛛网、烟蒂、杂物等。
2、楼道内盆景花木是否按时浇水、清理杂物,花盆、垃圾筒等公共设施是否擦洗干净。
3、各楼层卫生间、洗脸盆是否每天冲洗打扫,地面、墙面是否保持清洁,是否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会议室内物品是否整齐摆放,室内是否打扫干净,是否有灰尘、烟蒂。室内玻璃窗、门、灯具、电器用品是否擦洗干净。
各办公区域卫生:
1、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品是否摆放整齐,
2、地面、桌、椅是否干净无灰尘、烟蒂,
3、门、窗玻璃、电器用品、灯具是否擦净。
4、垃圾是否清理干净;
(二)、检查方式:
每周五下午2:00—3:00打扫卫生,由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负责每周五下午3:00对各办公室、公共区域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进行考核,每周公布一次检查考核结果。&&&
(三)考核办法:
卫生考核中,对卫生做的好的办公室、宿舍张贴清洁单,差的张贴不清洁单,属于各办公室责任区的,罚款各办公室负责人100元,属于公共卫生区域的扣罚保洁员的工资,公共区域卫生检查连续三次被评为差的,对保洁人员坚决予以辞退。
姚伏镇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镇公务车辆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局机关公务用车的及时、便捷、安全、高效,更好地为工作服务,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用车、派车,驾驶机动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并持有行车证、驾驶证和保险证,如无上述证件,发生事故一律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严禁酒后驾车或夜间无灯驾车、驾驶不合格车辆等,如有违者,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一切由本人负责,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市容站要对垃圾清运车辆加强管理,指定固定停放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电瓶等零部件丢失等意外,&将严厉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镇内上下班的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在车棚停放,任何人不准乱停、乱放,影响机关环境形象,违者将通报批评。
五、镇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主要领导调度使用,没有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六、镇内公务用车一律由党政办派车。根据工作需要,用车人向分管车辆的领导或书记和镇长申请,党政办负责派车并进行出车登记,核定出车公里数,严禁领导或干部私自出车,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本县区域内的出车单由分管领导审批,党政办派车;县境外出车必须经书记、镇长审批后,党政办派车。财经所根据出车单审核的公里数,指派专人为各车辆加油,并做好燃油登记记录,严格控制燃油费。具体流程为:乘车人申请——党政办填写出车单(出车事由、路线、公里数)——分管领导(或书记和镇长)审核——党政办派车——司机出车(带出车单)——乘车人签字——收回出车单——财经所审核燃油量。
七、燃油费及过路费审核。驾驶员每月报销一次过路费,每月30日由党政办组织,党政办、财经所、分管车辆的领导组成审核会议,对照出车单,审核各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费,审核后报书记和镇长审签。乘车人、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出车单,严禁虚报、漏报出车路线、公里数,否则,一经查实,一切费用自理。
八、驾驶员出车必须经党政办派车,填写派车单,凭单出车,严禁私自派车或出车。否则,驾驶员私自出车一次罚款10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三次以上者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而且因私自出车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驾驶员承担。
九、为了严格控制燃油费用,实行油卡加油制,即:由财经所按月统一购买加油卡,每车一卡,党政办、财经所根据出车路线和出车公里数核定燃油量,驾驶员到定点加油站加油。
十、车辆维护。车辆维护、维修由党政办负责,驾驶员提出申请后,由党政办向分管领导提出维护、保养、修理费用预算申请,经审批后,由党政办和财经所负责到指定专业厂家维修。驾驶员必须经常例行检查车辆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修理车辆。
十一、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交通法规、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概不予报销。上班期间无出车任务时不得擅离职守,因事需离开时,必须向党政办主任请假,以便联系。驾驶员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手机号变更要及时告知办公室。不准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旅游等活动,否则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十二、严禁领导干部或其他干部驾驶公车,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领导干部及责任人或驾驶员承担,并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
十三、车辆安全由驾驶员负责,不准在外过夜,如遇特殊原因,须向党政办或主要领导汇报,否则发生车辆丢失、损坏等一切事故全部由驾驶员负责。
十四、驾驶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出车及时安全、不误时、不误事,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如出现出车不及时,耽误工作,泄密等现象,情节严重的,对驾驶员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辞退。
姚伏镇印章使用管理工作制度
印章是一个机关、组织职权的权威象征,是一个单位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镇各类印章管理,确保印章正确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镇党委印章、镇政府印章、财务专用章、各站所印章、各社区、村委会印章。
二、镇党委印章、政府印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镇财务专用章由财经所负责管理,各站所、社区、村委会印章由各负责人管理,严格遵循“领导签字,办公室主任把关,专人使用”的原则,使用党委印章需经镇党委书记签字批准,使用政府印章、财务专用章需镇长签字批准,不准任何人、站所私用印章,严禁把印章外借到下属单位、机关其它各办公室使用,如私自盖章或管理不善,造成后果,一切自负,并根据情节追究其盖章人责任。
三、所有以平罗县姚伏镇名义发文、发函的文件,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县委办、政府办的文字材料,办公室、站所、社区、村委会上报的有关项目报表、合同、招投标文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书、专题报告,干部调动表、离退休干部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对外介绍信以及以姚伏镇党委、政府名义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表、联合文件等都要加盖姚伏镇政府印章或党委印章。
四、党政办公室用章前要仔细核对领导签字,成文日期,用印份数,做到用印有据,前后统一,事实相符;用章要求上不压正文,下不盖年月,印章清晰、端正;用章完毕,及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薄,包括编号、用章内容、时间、批准人、承办人,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分明。
五、对外介绍信加盖公章,要统一使用姚伏镇介绍信纸,事前编号,用后留底;禁止发放盖有印章的空白信笺,如有特殊需要,应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由印章专管人员登记备查;事毕,要向书记或镇长说明使用情况,并及时交回未用的空白信笺。&
六、印章应及时清洗,保持印面字迹整洁、清晰和颜色纯正,加盖时应注意位置端正。
七、镇属各单位印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原印章应同时作废并上缴姚伏镇党政办公室销毁或封存。&&&&八、严禁以章谋私,不得开具盖有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及空白荣誉证书或奖状,不得私刻公章。对于非法刻制、使用印章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
九、党政办公室、财经所管理印章的同志要认真执行制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者,有权拒绝盖章。
十、镇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加强本单位印章管理。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姚伏镇干部集体劳动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严格集体劳动考勤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镇村干部。
一、干部集体劳动实行一线考勤,考勤由负责劳动的领导考核,或会同镇办公室督查确定是否到岗。
二、按时到岗,按要求携带劳动工具,不得磨工,出工不出力。
三、干部因事、因病、因公不能按时参加劳动确需请假的,一律填写请假条,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其他领导一律不予准假,如不写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四、干部违反劳动考勤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干部参加重要集体劳动的,视工作量大小每人每天补助20元或30元。劳动考勤由分管领导考核,迟到一次(半小时内)罚款50元,缺勤一次罚款200元。
2、干部劳动因私、因病请假全年累计在3次以上的,不得评优,(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超过5次的不予发放年终奖金。
3、干部违反劳动考勤的,由督查室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镇村干部大会或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4、干部违反劳动考勤的罚款,自通报之日起3天内交镇财务室,收入统一作为食堂经费。无正当理由不交的加倍罚款,罚款从福利费或奖金中扣除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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