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舅亲姊妹在一起道德吗

面对人生路上的小门,我们需做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颗铜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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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对它的历史,经过许多前辈学者的开凿,脉络渐为清晰、论述也很充分,此不欲复述。仅就近来人们较为关注的民族性格特征问题,从族称角度略述管见,不妥之处,敬乞指正。
  一、回族来源几说
  关于回族的来源,是涉足回族史领域首先遇到的问题,也是回族族称的相关所在,历来论者颇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巴种观点曾经流传。至于其中有将族称与族源分别论述、有将二者混合为一的,各人自会分辨,不再一一区别。具体为:
  1.回国人说。此说最为流行,认为回族主源为13世纪随西征蒙古军东来的中亚、西亚回回人,影响较大。白寿彝、林干等人均持此说,这也被认为是明代以后“回国教”观念形成的根源。
  2.回绝、回鹘。明末清初的顾炎武最早持此说。屠寄《蒙兀儿史记》进而言“回回”为“回绝之音讹”。清代及其后的魏源、洪钧、丁谦、陈垣、岑仲勉等均沿续并肯定了这一观点。但大多又为指证“回回”这词源,对其族源不一而足。
  3.突厥说。徐珂《清稗类钞》、吕振羽《中国民族简史》等持此说。其以流溯源之片面性不言而喻。
  4.阿拉伯说。李光廷《汉西域图考》持此说。回族民间亦有类似朴素说法,甚有“回回”为唐代阿拉伯人“去了又回”和冻来平叛阿拉伯士兵因想家而念叨“回(家)”。“回(家)”这传说。
  5.波斯说。冯承钧《景教碑考》引王旭语而持此说。其以点概全之误亦很明显。
  6.九姓胡说。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持此说。后人多以其为误证。当代学人高郜先先生徊回源流考论》独钟情于此说。并为此披波溯源,一探幽证左,独辟度径,可为一家之言”
  7.大食蕃客说。金吉堂《中国回教史研究》持此说;教内学人多有持赞同态者,其将民族上限绵延的做法可以理解。
  8.汉回同源说。周开庆《西北剪影》及国民党内要员多持此说。“这是国民党政府不承认回族为一单独民族成份之谬误的流传。
  以上8种来源说,高嵩先生在其专著《回回族源考论》①中有详细的评价,此不细述。而关于回族来源近几年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回族是以元代前后进人中国的中亚、西亚各族人为主体,汇合了唐宋时进人中国经商、传教、求学等而定居的一部分阿拉伯、波斯人后裔、并融合了中国境内各民族(主要是汉族)成份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民族。至于其族称之演变,可以令人信服的说法是,“回回”一词,是从唐宋时期的回给、回鹘音转而来,元代回回,主要用以称呼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西亚诸民族,但有时又泛指一切西域人或色目人,要作具体分析;明代回回,既有“穆斯林”之义,又有“回民”之义,要加以区别”清代至民国的“回回”,已有明确的民族意义的划分,并有将国内各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不准确地区分为“缠回”、“撒拉回”、“番回”、“汉回”等的做法,”“回回”一词所蕴含之民族与宗教意义开始混淆,因而又普遍有“回教”、“回部”的称呼;新中国成立后才明确将回族加以确认,“回回”专指这一民族而言。
  二由“回”字释义购的几个象征意义看民族性格特征
  回族一经形成,便以其鲜明的民族性格特征光耀史籍,留下许多感人的佳话。由于多源的民族构成与多彩的民族文化,塑造了回族丰富的民族个性,要全面概括这种个性显然是比较困难的,前人也曾尝试从各种角度,诸如革命史、团结史、交流史、文化史、经济史等等论及于此。这里仅以族称为限,望文主义,阐发回族比较典型的民族性格特征。
  (1).《辞源》、《辞海》、《汉语大字典》之“回”释义。(1)《辞源》之“回”字有9种辞释。分别为(1)环绕,旋转《诗?大雅?云汉》“悼彼云汉,昭回于天,”(2)掉转。《楚辞》屈原《离骚》:“回联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3)返回。唐刘禹锡《刘宾客集》二四.《戏赠看花诸君子》诗。“紫陌红尖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4)违背。《诗?大雅?常武入“徐方不回,王日还归。”(5)邪僻。《诗?小雅?鼓钟》“淑人君子,其德不回”。(6)量词。一次叫一回、唐杜甫《杜工部草堂诗笺》二六《上白帝城》诗。“江城含变态,一上一回新”(7)章回小说一章叫作一回。(8)伊斯兰教旧称回教、(9)姓。见《广韵》,《明史》有回满住。其词组中“回回”与回族无涉,唯有“回教”、“回国历”之词与回族相关③。
  (2)《辞海》中“回回”条之④解释为“民族名、古国名或信仰伊斯兰教的人。〔1〕在宋人的《梦溪笔谈》和《黑鞭事略》中,指的是回骼;在《癸辛杂识》和《辽史》。中,指的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和国家。〔2〕在《元史》和《元典章》中,主要是指伊斯兰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如回回法、一回回寺、回国令史、回国人等八幻在明清两代的文献中,主要指回族即回回民族,如回回人(简称国人或回民)。有时指伊斯兰教一,如回”回教门、回回教(简称回教)。清代又对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少数民族多加称为‘回’,如称新疆维吾尔等族为“‘缠回’,称甘肃东乡族为‘东乡回’,称青海撒拉族为‘撒拉回’,并把新疆称为‘回疆’、‘回部’等”④。
  (3)《汉语大字典》中“回”字之(14)释义为“我国少数民族之,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河南、河北、青海、山东、云南、安徽、新疆和辽宁。《正字通?口部》:“回,回回,西域大食国种也,陈、隋间人中国”《清会典事例?户部?屯田?新疆屯田》:“所裁屯兵熟地三千亩,拨给回民耕种,免其交粮,俾回民生计益臻宽饶。”⑤
  (1)此“回”字形同古代铜钱。可用以比附回族的商业民族源头及其擅长经商的民族性格特征。
  众所周知,回族最古的民族源头与其先民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商人的远赴中国经商有关。大量穆斯林商人.旅行者、宗教人士的东来,带来的不仅是中国伊斯兰文化的渊源及中国人对它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回回民族后来形成的契机及其商业理念与传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唐宋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城市商业文化的开创,离不开这些东来穆斯林善客的功劳。值得一提的还有,近年一些研究者提出,从唐开元以后至明代中期,我国东南沿海商业城市的崛起以及明代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都与穆斯林商人有关,是东来的穆斯林商人带来的商业文化与城市消费观念刺激了城市大众的传统生活方式与社会行为,并带动起相关的手工业及其它相关产业,因而扩大了城市经营的范围、提高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产生了特殊的城市地主阶层。从而推动了一些工商业城市的持续繁荣。如果这一结论得到肯定,则这时的穆斯林蕃客的贡献已不再局限于一般而言的增加国库税收推动商贸交流等领。
  正因为有了善于经商的传统、所以唐宋时定居中国的穆斯林生活水平普遍较高、各地文人记其生活多以侈华而形容。另外,由于善于经营,所以在蒙古兴起前,穆斯林商人在北部草原、南部渔疆、东西部交通要道不约而同受到重用,许多人在蒙古统一中国后把持经济要害,在政治上享有很高地位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享有特权,无独有偶,蒙语“回回”的汉写词“撤尔塔黑台”之原意即为“商人一,虽说回族擅商不一定与此有关,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元代统治者的心目中,回国人多出精明能于的商人。
  此外,由于从上而下较好的经济环境、政治地位,所以元初大部分处在征服与奴役阴影中的广大穆斯林群众能迅速振作起来,重新投人欣欣向荣的开拓垦殖、建设家园、创造美好生活环境、参与创造中华文明的道路。这也是造就回回民族作为“个新的人文共同体迅速形成的内在精神动力。所以说元代回族先民历史是一个奋发进取、充满向上趋势的朝气蓬勃的历史。又正是因为独特的商业文化传统,所以在明代东南沿海对外商贸断绝的情况下,回族商人转而对内开拓贸易领域,在促进东南沿海工商业城市繁荣的同时,在西北广大内陆,也把这种商业经济发展成一定气候。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早期回国先民的商业活动,为西北地区带来了一个新的民族成分。元明清以来的西北回族商业活动,促使了西北地区商业经济的发展,这对于加强西北地区与内地及沿海的经济联系、从经济基础上巩固多民族国家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近代以来西北回族的商业活动深人到西北蒙古、藏族及新疆南北边疆地区,从客观上密切了西北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酉北地区兰州、西宁、银川、西安、乌鲁木齐、张掖、酒泉等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历史上西北回族的商业经济活动有密切关系。临夏夏河、吴忠、同心、宝丰、石嘴山、三营、平凉、张家川等西北重要集贸市场的形成,则是西北回族社会商业经济的直接结果。”⑦在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情况就更加明显了,许多地方甚至把大力发展回族聚居的地区商品经济写进了2010年政府发展规划纲要。
  (2)此“回”字形状还形象地揭示了回族性格特征中“一刚”、“一柔”两个突出特点。正如马经先生在《略述云南四位回族代表人物的政治思想》③中所说的那样:“所谓刚;包涵智慧、勇气、诚信、忠义这样一些品性强,主要指强权,即统治阶级或者统治民族中的强霸政治、高压政策等。所谓柔,意思是宽仁、忍让、和平、友爱等。弱指的是弱小民族或者弱小国家,也包括处在困难境地的社会底层。”“刚而敌强,柔而友弱”的思想观念及其行为,充分体现了回族及其文化形成过程中塑造出的民族特性。“刚”是因为既包含了伊斯兰文化中的强韧、冒险、勇决、坦然面对生死等特征,又包含了儒家文化中的信、义、诚等道德,因而表现在具体行为中才会果敢、无畏、慷慨赴义不容辞,“柔”是因为回族先民经历了开放的东西方文化大交流的历史背景,加之有国破家亡、万里远徙的切肤之痛,又处在重建家园、宽容友好。和平共处的立足环境,经历了再生的艰难过程,故而具有宽容的胸怀;友好的态度以及对和平的真心渴望。这才有回族人外圆内方、外柔内刚的显著性格特征,如同锦里藏针,宽松柔和相安无事,相反遇压愈烈.反抗愈强。这从回族历史人物、回族群众为人处事中处处体现出来,不―一列举。
  3。“回”.此“回”字如同两个城廓的围成,它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回回民族形成时主要的分布格局与所处的文化环境。从人口分布上来讲,虽然回族先民在元代进人中国后。因征战、驻屯、劳役等原因有小的聚居,主要在水陆要津及交通沿线成点状布局。但从大的范围来看,还是处在汉民族的包围之中.其独特的文化景观在汉族文化的汪洋大海中如同一个个孤悬的“小岛”,虽然奇特但要生存离不开与汉文化交流的一叶“扁舟”。这一个个文化“小岛”,要想加强、保持“岛”与“岛”之间不间断的联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每个“岛”与周围“海洋”的联系,换句话说,即回汉之间的文化交流.非如此,没有前途。这样,对回族来说,其民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难免受汉族大文化的浸润,这也就形成回族文化的一个鲜明特点――也即是回国民族的一个显著特征,即与汉文化、汉民族有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这也可看作是回汉民族关系的一个主流特征。回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明代的同化政策加速了这种融合与交流,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实际上,回族中的有识之士早已认识到这一点,近几年的研究更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回族文化在明代的定型与巩固也客观地印证了这一点。这也是我们深刻理解回族文化当代发展轨迹时所必须明确的。
  4这两个同心圆代表了回族对内、对外的两种凝聚力,其“圆心“始终不离中华热土这一立足根本。历史上的回回民族以具有较强的民族凝聚力而倍受注目,无论是说“行资居送,千里不持粮”,还是说“天下回回是一家”、“同类亲厚”、“回回见面三分亲”、“回回心齐”,都表明了这种强烈的抱团意识,心理情感的一致内向性。这一现象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社会原因。回族先民以外来民族身份客居中原,除开宗教信仰、文化背景、政治命运等共同因素外。心理感受的一致性是其走向一个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因素,辗转千里、历经艰辛,进人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与内部成员间互相寻找依靠是自然的心理反映,因而能够凝结成一个个坚固的群体,这一个个坚固群体就构成了回回民族的强大内部凝聚力,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汉语的通用并保留一些外来词汇、风俗习惯与思维方式的趋同、经济生活的大致定型等等,义加强了这种凝聚力,使之成为民族经历艰难险阻的内在支柱,在民族发展中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成为民族性格的特征之一保留至今。
  同时,由于回族文化在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中诞生、成长,回族又是在中国大地上孕育生成,因而中华文明中先天的向心力又对回族文化施加了巨大的影响;更由于回族广泛分布于汉族人民中,与汉族人民与生俱来的亲缘关系贯穿于民族形成的始终,回族文化中对汉族文化的吸收、消融体现在文化要素的各个方面共同的政治、经济命运、相似的文化认同心理、广泛的社会交往与联系,促成了回族对外部大环境的依赖性,因而构成了其中与中国主体社会相一致的中华民族大凝聚力,这在祖国利益受到侵犯时回族人民的强烈反映中生动地体现出来。
  因而这种对内、对外的两个凝聚力组成了回族民族精神中的两个层次;外部象征国家,体现了回族民族精神中的国家性,在今天表现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基础上的共同进步;内部象征民族。体现了民族精神中的民族性,在今天表现为积极开拓进取,振兴民族经济、文化,为社会繁荣而多做贡献。争取以新的姿态步人21世纪。
  三、由“回”字喻意释民族性格特征的深层内涵
  回族为外界所特别予以关注的某些典型性格特征,与回族源于伊斯兰教的一些传统伦理道德观有很大的关系,这里仅择其中与“回”、字有关的一些地方加以阐释。
  《古兰经》中多次提到“真主使他所意欲者享受宽裕的给养或窘迫的给养。他们因今世的生活而欢喜,然而今世的生活比起后世的生活来,只是一种(暂时)的享受。”(13:26)
  王岱舆在《正教其诠》中解释“回”字说:“益回者,归也。由尘世而归于真一、若镜之回光”.“夫回光有二:日‘身回’、曰&
回族家族亲族习俗
一 回族家族习俗
  回族的家庭类型及其划分,与汉族基本相同。按世代不同辈分可划分为夫妇一代家族;双亲子女两代家族;祖孙三代家族;四世和五世同堂家族。按婚姻关系划分为单一家族,即一对夫妻或一对夫妻加子女构成;复合家族,一般是由老一辈夫妻与第二代夫妻构成,或老一辈夫妻的某一方与第二代夫妻构成。
  过去回族复合式家庭较多,且都是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家大业大。现在复合式家庭越来越少,在城市则更少。在农村老一辈夫妻或老一辈夫妻某一方,一般与第二代中最小的夫妻及孙子生活在一起,可谓三世同堂。
  回族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有其本民族的特点。因为回民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国各地,家庭成员之间有不同的称谓习俗。
  回民当面对高曾祖父,一般称祖太爷,高曾祖母称祖太太。
  对曾祖父一般当面称太爷,河南等地还称老爷,对曾祖母称太太。
  对祖父一般称爷爷,祖母称奶奶,广东等地的回民称祖父为阿爷,称祖母为太太,陕西和宁夏泾源县的有些回民还把祖父称为爸爸,把祖母称为妈妈。
  回民对父母亲的称谓有好几种:宁夏南部山区和甘肃等地的部分回民把父亲称大、母亲称妈;宁夏泾源等地的回族还把父亲称为爹爹,把母亲称为娅(nia)。
  回民把父之兄一般当面称为大爹,宁夏等地称为阿伯,河南回民称一个字“伯”。回民把伯父之妻当面称为大娘,有的地方还称为娘。
  西北部分地区的回民把父之弟称为爸爸。按照长幼,习惯称二爸、三爸、四爸等,有的地方还称二大、三大、小大等。把叔之妻一般当面称为婶婶,西北等地还有称新妈、娅娅的。兄弟,统称为“兄弟”。弟兄们、哥儿们当面称兄为哥,称弟为兄弟、老弟、三弟等等。兄之妻称为嫂子,北方部分地区还称新姐、姐姐。弟之妻称为兄弟媳妇、弟妹。对兄弟之妻不称妯娌,而称先后们。兄弟之女称为侄女。姐妹,统称为“姊妹”,姊称姐姐,妹称妹妹,把岳父称为外父或姨父,岳母称为外母或姨娘。
  回民妻称丈夫为掌柜的或当家的、孩子他爹等,一般不直呼其名。夫称妻为屋里的、家里的、媳妇子或婆姨。老了以后称老伴儿。
  西北地区的部分回族青年称未婚妻为阿妹,称未婚夫为阿哥。
  妻对夫之父,对人称“老公公”,当面随夫称“爸”、“爹”、“大”。妻对夫之母,对人称“老婆婆”、“婆婆”,当面随夫称“妈”、“娘”。
  妻对夫之兄,当面称“哥哥”、“大哥”、“二哥”、“三哥”等,对人称“大伯子”。妻对夫之弟,当面随夫称弟,对人称“小叔子”。
  妻对夫之姊,对人称“大姑子”、“大姑子姐”,当面称“姐姐”。妻对夫之妹,当面称“妹”或直呼其名,对人称“小姑子”。
  父母称子女一般直呼其经名或姓名,对人称“大儿子”、“大孩子”、“丫头”等等。称儿媳妇,一般都是直呼其经名,或加儿子的经名称为“XX媳妇”,如“麻乃媳妇”。
  回民对继母当面称姨娘、妈,对人称“后妈”、“后娘”。
  家务,是回族家庭日常生活事物的习俗,回民通常称“家务”为“过日子”、“过光阴”。有“家如黑海”和“清官难断家务事”之俗语,也有“吃不穷,穿不穷,计划不到一世穷”的谚语。
  一个家庭的家务如何,光阴过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好掌柜的。回族家庭的家长,在夫妇一代家族中,由丈夫担任,在双亲子女两代家族中,一般由第一代夫妻中的丈夫担任。主要掌管家庭大的经济收人和开支。具体家务都由妻子掌管,妻子是家务习俗的主要传播者。家是过日子的本。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家庭的生活安排、卫生条件、家庭和气不和气,都与处理家务的能力有很大关系。在回族聚居的地区,有“家和万事成,家乱万事穷”的谚语。
  回民把家产也称为家业、家当。在一对夫妻加子女的家庭,待孩子长大后,娶一个媳妇或二三个媳妇,过上一两年至三四年就开始分家,由老一辈夫妻主持,将家中的田、粮、油、牲畜、树木及家庭用品,按照家情分成一份或几份,从此分开居住,分灶吃饭,父母与幼子在一起过日子。如果父母都去世了,其家产根据父母的“口唤”分配,但一般由幼子继承,这是回族在继承家产上与汉族不同的民俗特征。
  家教,包括回族的家法、家风,是回族家庭教育中所形成的习俗。
  回族的家教内容很多,但主要有信仰、学习、德才以及为人处世等。清代马注在《清真指南》一书中的“戒律”十条,大部分都成为回族家教的主要内容。孩子在幼儿阶段,父母便对孩子教读“清真言”,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逐步给孩子教授伊斯兰教基本常识,并根据各个教派的戒律,进行伊斯兰文化和中国儒家伦理道德教育。
  穆罕默德曾说:“学问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回族群众把“学习”看作是“天命”,教育孩子从小学到老,有条件的一般都将孩子送到学堂学习,回族群众中还有五六十岁穿衣的阿訇,可见回族对学习的重视。
  回族在家教中,非常重视礼貌教育。有些地方四五岁的小孩见了阿訇、亲戚及尊长敬道:“色俩目。”如果有些孩子到了十几岁遇见父老尊长,不问候,不道“色俩目”,则受到众人的责备和耻笑。
  回族家庭还重视勤俭节约、团结友爱、热情好客的教育,常常用《古兰经》经典和伊斯兰教先贤的典故,劝导孩子从小养成不浪费、不说“伤食话”的良好习惯。对建清真寺、拱北遇到经济困难而化钱粮时,不论认识与否,根据条件慷慨解囊、鼎力相助。对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以出散“乜贴”来给予相助。回族还有一个良好的代代相传的家教习惯,就是热情招待来客,包括不认识的客人。今天回族当中还流传“天下回回是一家”、“回回见面三分亲”、“回回千里不持粮”等谚语。至今在回族聚居的许多地方,只要一家来了客人,大家都争相请客。回族家教的这些内容,无疑是良好的文明行为。
  在回族官宦之家,也有记家谱的习俗。如《南海甘蕉蒲氏家谱》,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清光绪七年(1881年)和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之间曾三次重修。家谱的样式主要有叙述式和图表式两种。《辽宁回族家谱选编》辑录了张、戴、铁、尹、杨、冯、脱、黑等姓氏十余部家谱。
  二 回族亲族习俗
  回族的亲族包括两部分,一是由血缘关系发展起来的血亲;二是配偶加姻缘关系发展成的姻戚,回族民间统称为亲戚。回族的亲族关系错综复杂,正如回族民谚所说“回回亲,亲套亲,砸断骨头连着筋”、“回回的亲,扯不断的根”、“亲连亲,亲套亲,回回绕弯子都是亲”、“回回亲,始铺亲”、“苦丝蔓的根,根连根;老回回的亲,亲加亲”等等。在实际生活中,回族又有区分出近亲和远亲的习惯,一般都把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作为近亲,除此以外为远亲。
  为了清晰地区分回族当中的亲族关系,必须掌握和了解回族的亲族称谓。
  回族把母亲之父称外爷、外祖爷,当面称“爷”;母亲之母称外祖母、外奶奶。西北部分地区回族称外祖父为外爷,外祖母为外奶奶。河北等地称老爷,姥姥。开封等地的回民称外祖母为外婆、姥姥。广东等地回民称外祖父为“阿爸”,称外祖母为“阿姥”。
  回族把岳祖父称为妻爷、丈二爷,岳祖母称为妻奶奶、丈母奶。把岳父对人称外父,当面称姨父、爸爸;把岳母对人称外母,当面称姨娘、妈。
  母亲之兄弟称“舅舅”,并以长别称大舅、二舅等等。舅之配偶称为“舅母”、“舅妈”。父之舅称为“舅爷”,其配偶称为“舅奶奶”、“妗子”。
  舅父之子女称“姑舅哥”、“姑舅姐”、“姑舅妹”等。
  女儿之子女称为“外孙子”、“外孙女”。
  父之姊妹,称为“姑姑”、“娘娘”、“姑妈”,其配偶称为“姑夫”、“姨夫”。
  母之姊妹,称为“姨姨”、“姨娘”,其配偶称为“姨夫”。姨之子女,称为“两姨兄弟”、“两姨姊妹”。
  妻之兄弟,对人称兄为“大舅子哥”、“妻哥”、“世兄哥”等,称弟为“小舅子”,当面称“兄弟”;妻之姊妹,对人称姊为“大姨子”,称妹为“小姨子”。
  妻之姊妹之夫,对人称“挑担”、“连襟”,当面称“姐夫”、“妹夫”。
  夫妻双方之父母互称“亲家”、“男亲家”、“女亲家”,当面称“他姨父”、“她姨娘”。
  广东等地的回民对一般男性老人称为“老爸”,称女性老人为“老太”,对不相识的回族同胞,以“老表”相互称呼。对同辈人和同龄人称“表哥”、“表姐”。
  回族亲戚间的往来很多,素有“亲戚越走越亲”之说。平时亲戚间,不论老小有病,或时间长了,都要带上礼物去看望。但更多的是在回族过节、纪念亡人、干“尔埋里”、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给孩子贺满月、抓周以及朝罕志归来时,亲戚们都要携带礼物去贺喜或看望。
  如回民在给儿子办喜事前,家中父母和儿子,要带上礼品先去认外家,给外爷、舅舅以及成家的姑舅哥等,每家送一份四色礼和适量的人民币,并告诉完婚的日期,邀请他们参加婚礼。到了完婚之日,外家每家派一位代表,并将每家所送之礼物和钱,拉一个礼单送来,所送之礼比一般亲戚要高。主人家事先列队热烈欢迎,在招待规格上与送亲客人一样,要热情款待,不敢怠慢。这一习俗充分反映了回民“娘舅”的地位。
  回民在遇到丧事时,除及时告诉阿訇外,还必须尽快报知亲戚。亲戚们知道后,根据丧主家的经济条件,给予适当的相助,并参加殡礼。
  回民在古尔邦节、开斋节,一般年轻夫妇都要带上衣料和节日食品去向妻之父母拜节。
  当年轻夫妇生了第一个孩子后,亲戚们要来贺喜。总之,回族亲戚间的礼尚往来,表现了回族内部的凝聚力和良好习俗。&&&&
&&& 回民的婚姻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习俗惯制,如对婚姻的认识和态度,选择婚配的条件以及婚姻制度和婚姻形式等都具有鲜明的民俗特点。
  回族的婚姻观
  包括回族对婚姻的认识、态度以及对结婚配偶选择的要求和婚姻制度等。
  婚姻是构成家族、产生亲族的基础。成年男女因需要而结婚是“瓦直卜”(意为当然),为繁衍子孙而结婚是“逊奈”(即圣行)。因此,主张回族男女都要结婚,反对终身不娶、不嫁的独身主义。
  回族从形成至现在,始终反对禁欲,反对绝欲,反对终生独身。无论是阿訇,还是一般回族百姓,一般都结婚成家。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不求婚配的现象。西北嘎得林耶门宦的教主或迁居拱北居住静修的人,过去有终身不娶的现象,其中有一条就是“戒色”,即割断红尘,不娶妻室。但这毕竟是极少数。
  回族还严禁血亲、近亲之间结婚。特别是严格禁止同母、女、伯母、婶母、姨母、乳母、岳母等长辈结婚,也不许同亲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儿媳以及有夫之妇结婚。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注意社会道德风尚,注意人类进步,现在基本上没有伊斯兰教提出的那些血亲和近亲的婚姻关系。但在偏僻的山区,由于贫困原因所致,仍有个别兄亡弟纳其嫂的情况。
  回族的婚姻制度:新中国成立前,回族当中的一些官吏、富商、地主等,按照《古兰经》的有关规定和“圣行”,有娶二、三、四个妻子的,但很少有超过四个妻子的,绝大多数回族还是娶一个妻子。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按照宪法规定,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回族还注意婚姻道德,认为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古兰经》强调说:“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
  回族对离婚比较慎重,一般不随意离婚。有的夫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欲离婚时,回族当中有威望的老人尽量劝说,劝说后确实无效者允许离婚。离了婚的妇女或丈夫死后改嫁的,都要等待一段时间,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怀孕。有些夫妇离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想复婚时,须经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说和,在政府登记后,由阿訇念“尼卡哈”复婚。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
  看到好多回族年轻人在为婚姻问题苦恼、彷徨,甚至是选择了对自己未来和后代不负责任、与家庭和亲友反目成仇的选择。为此感到同情的同时,也有深深的担忧。这些事情看起来很普通,抛开民族的未来不说,但确实影响到人生的幸福,这种影响不是对我们单方而言,而是双方面的。
  爱情是电光石火般的激情,而激情往往不能持续很长时间。有人研究证明炽烈的爱情在婚后一年左右,当初的激情就会急剧下降,激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当然剩下的就是应尽的法律赋予的责任、夫妻责任、养育后代的责任、抚养老人的责任等等,全都会接踵而来。而尽这些责任的时候,民族之间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的矛盾,如过说在结婚之前是是冰山之一角,那么结婚之后,它就会显露出完全的面目,重重压在双方头上的冰山会让你抬不起头,喘不过气。深层次的矛盾会层出不穷,穷于应付的结果使双方焦头烂额。你会突然发现在各方面那么的不同,步调是那样地不一致。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和谐的环境会使大家很沮丧。问题的根源在那里呢?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根本想不到爱情结果会是这样的。
  处于激情阶段的双方心理是局外人很难改变的,因为你那时已经是瞎子、疯子、聋子,什么也看不见,什么劝告也听不进去。一叶障目,一旦动情,便会要死要活,九头牛两只虎再加一台拖拉机也拉不回来的。女孩更是痴情,像那扑灯的蛾子,义无反顾,英勇献身。
  如果和异族通婚,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需要考虑好:只有让爱情与民族的习俗、信仰、感情、特点协调起来婚姻才是完美的、幸福的、天长地久的。
  人是喜欢群居的动物。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群体起码你会很孤单。寂寞和孤单可不是幸福。要赔上自己的一辈子过一种寂寞而孤单的日子,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得不偿失。这还不包括对双方父母亲人伤害和打击。父母也有因此郁郁寡欢而过早去世的。
  比如回汉结合的家庭,除了上面一些家庭内蕴藏的矛盾外,还涉及到亲人们。事实上,大多数很少再往来,也没见过谁把父母接来一起住。探亲一般都是一个人去。如果父母亲人去世了,也不好带着一个汉族伴侣过去,同样汉族一方的亲人去世,我们也不好去参加。这些对家庭来说是一件很尴尬、很麻烦、很头疼的事情。不去不好,一起去又不便,左右为难,最后一般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前往。这是很多过来人的肺腑之言。
  我们回族人是团结和认同感很强的民族,当你降生在这个世界时同族亲友们就聚在一起,为你来到来这个世界而做“乜帖”,祝福你健康长寿,信仰坚定;请阿訇给你取回回名,在你耳朵里“吹邦克”即念诵清真言,一生中,你经历的一切,亲人结婚,长辈离去,都是在同族人,按照回族风俗习惯去操办的,直到到我们以后离开人世的时侯,也是由同族人给你净身,同族亲友们为你祈祷、祈求真主的宽恕,为你站者那则……。今世对一个人一生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是以死时来参加葬礼人的多少来衡量的。也许有人还在怀疑一切,但你不能怀疑死亡,怀疑人大限之日的到来。
  夫妻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打骂也在所难免。族内结婚不存在民族荣誉感,耻辱感等问题,骂大了也不会扯到民族问题上去。但在回汉通婚的家庭一不小心就会骂先人,直至骂对方的民族。一骂民族内心的民族荣誉感耻辱感会使当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丧失理智。普通的吵架就会演变为势不两立的、压倒一切的矛盾。这样的家庭一般都和父母分住,没有老人在场,当事人都会毫无顾虑地放开吵架,矛盾很容易激化。发生矛盾没人劝架,即使得不到解决,缺乏缓冲环节,很容易造成深的伤害和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些也是造成通婚家庭不稳固的一大原因。
  饮食方面也会遇到很多问题。即使百年以后相继离开人世,也难以埋入一个洞穴,走进同一个天堂。
  综上所述,我认为回汉通婚弊大于利,得不偿失,不值得冒险的,是不和谐的、别扭的。以上的分析证明:通婚的家庭是夹在两种文化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夹缝中求生的的家庭。世间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而孤独生活更为可怕的,通婚家庭不被两个圈子所认同,如同弃儿,被遗忘的角落,是郁闷的,寡欢的。我觉得回汉通婚是一个昙花般的错误。
  你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同样你娶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生活。为什么有那么多回族父亲母亲特别担心自己的后代找个汉族伴侣,但有些年轻同胞一时还想不通。还回敬双亲找汉族有什么不好,等等。当你决定把自己的命运和另一个人永远地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一定别忘了他的背后还有他的父母、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爷,还有他的族人,更为严峻的是还有他的生活习俗、信仰等等,这些你都必须统统接受。不然你就谈不上尊敬。他也不可能割舍自己的渗入血液的东西完完全全地、光秃秃地把自己交给你。就算你把对方带到月球去,也不会改变对方出生以来熟悉的认识和习惯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人在其性格人格形成的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太重要了,无论它怎样的简陋,但哪儿的一切,也即他的家庭,他周围的一草一木对他来说都是极珍贵的,永远是他情之所系,心之所向的故园,而且终生不变,是他人生的起点也是他生命的归宿之地。是他在人生奋斗中汲取力量的不竭源泉,这些深入他潜意识的东西无时不在左右着他的喜怒哀乐。移山易,改变性格却很难。问题的根结就在于此。好多人对此估计不足,热恋时往往考虑的都是眼前,很少有人想那么多那么远,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以前没人可能全面地提醒,也很少有这方面的研究。
  别说和汉族或个别真假难辨的汉穆结婚了,就是和亲属民族,如维吾尔,柯尔克孜,乌兹别克结婚都很麻烦,哪方父母都是不情愿的。组成的家庭通常也会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网络上有人把汉穆搅进回族的婚姻问题上来,通常是对回族有着险恶用心的,把传播伊斯兰当作遮羞布而已,如果汉穆真是想借婚姻传播“信仰”,那他们应该去和其他汉人结合才符合他们的口号。宗教是宗教、民族是民族,他们信仰什么佛教也好,伊斯兰教也罢是他们的自由,关我们回族什么事?为什么非要纠缠民族呢!无非就是借信仰名义挑拨矛盾,甚至是打着伊斯兰教的幌子别有用心!
  不是担心嫁几个姑娘给汉族,娶几个汉族姑娘回族就会消亡,那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婚后能否幸福,有的女孩可能考虑的是汉族青年不爱喝酒,承诺遵守回族饮食习惯,安分,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想着自己应该会幸福。其实我们都知道幸福是不能完全用金钱来衡量的。最重要的还是身心健康、环境和谐、心情愉快。
  再说,你不仅属于你自己,也属于你的父母,属于你的亲人和你的民族。你跟着感觉走,哪怕是你断绝父母关系,走的再远,你都和他们割舍不了感情上的、精神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又反过来紧紧地束缚着你融入他族,束缚着你和爱人和谐地生活。在你走投无路,心疲力竭,激情消失的时候。相信你还是很想走回来的。
  也许你会很自私,赴汤蹈火,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那时一种严重的自私行为,别忘了,世界上极度自私的人没听说过有几个是幸福的。
  如果找个回族人当作另一半,你会感受到很多其他民族所不能给予的亲切、和谐,当和同族另一半一起与亲朋好友无拘无束聊天时;当孩子出生亲友们前来庆贺时;当带着孩子探望双方父母老人们露出满意笑容时;当一家三口围坐一起没有顾虑吃炖牛肉时;当过开斋节一家人携手走进清真寺时……,这样的场景不会令我们感到很幸福吗?
  同族相结合虽然未必就绝对处处幸福可心,但比率肯定是不同,而且差距很大的。据一婚介所负责人周文兰女士介绍说,自他们婚介所1995年成立以来,登记婚姻状况离异的回族女性达93人,其中80%是回汉通婚者。这一系列数字所反映的严酷而又沉重的事实,还不能引起我们的沉思吗?(《开拓》杂志2000年第四期――城市回汉通婚问题的点滴思考)大概不少人都见到或听说过回汉通婚家庭所发生的种种不幸,我本人也见过两起,给人的感觉确实很压抑和无奈。双方不和、或家庭破裂的背后还有双方父母亲人的痛苦,往往还伴随着单亲儿童甚至是孤儿的产生,这还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吗?
  婚姻是人生大事,如同一次性筷子,不是可以随便退还的。当你喜欢上一个异族的异性的时候,一定有静下来,理智地扪心自问:我喜欢他那个民族的生活吗?喜欢她们的习俗、信仰、性格等等吗?对方和对方的家庭能真正接受和习惯我们的生活习俗和方式吗?如果不是,那你要慎重,要顾全大局三四而后行。
   回族的婚姻形式
  〔倒插门婚〕若遇男方有困难或世道不平安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商定后女婿可以先到女方家举行婚礼,念“尼卡亥”成婚,并可借住女家。待男方有条件或世道平安之后,再行迎娶之礼,这种婚俗叫“倒扎门”(倒插门)。行倒扎门婚时,聘礼、仪式一切从简;天长日久之后,隆重迎娶者有之,将就过去者亦为数不少。
  〔姊妹婆夫〕有些家庭的人员结构会因各种原因发生如下变化:男方元配去世或离异时,留有一子(或一女),续弦后女方又带来一女(或一子),这一对无血缘关系的儿女若有姻缘,便可联姻。这种结合方式谓之“姊妹婆夫婚”。
  〔续亲〕姐姐婚后亡故,若双方不愿扯断两家姻亲联系,即可以妹续之,叫“续亲”。但遇男方亡,一般无婿弟相续的习惯。
  〔姑舅亲〕姨表、姑表之间可以通婚,这种婚姻叫“姑舅亲”。姑舅亲的形成与延续,一赖于“亲套亲,亲又亲”的传统观念;二赖于青海回族一开始人数太少,“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又使男婚女嫁受到限制。这一种婚姻的盛行严重影响了下一代人口的生理素质。
  〔陪谢媒人〕完婚后,男女两家都要按自己的财力和心意陪谢媒人。礼品中,枕头、鞋袜、羊肉方是不可少的。
  〔离婚〕在正常情况下,男人只要发出离婚“口唤”或写了退婚书,婚姻关系就告结束,女人一般没有提出破镜重圆恢复婚姻的权利。有时候,因家庭矛盾等各种原因,男子当着妻子和他人之面,脱口连说三次“我不要你了”,这桩婚姻就算终结。之后,男方若有反悔之意,可以复婚;但非得重新请阿訇念 “尼卡亥”、重新举行婚礼不可。当然一切仪式可以从简。
  〔麦亥日钱〕阿拉伯语,意为聘礼。这是一笔不同于送礼仪式上所送的衣物和干礼等钱物的彩礼。数目由阿訇在婚礼(念“尼卡亥”)上通过双方,当众商定,钱数认定后,男方不必当场付款,但在此生此世必须如数还清;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妻子同意免除,则可不必偿还。
  结婚的习俗
  因为回族居住分散,各地之间在举办婚礼的形式或名称上难免有一些小的差异,但都是大同小异,下面就这些形式做个介绍:
  男家看中一家姑娘,先请亲友中的一位长辈或德高望重、能言善辩者,携带茯茶、四色包包、衣料〈2 件〉去女家提亲,俗称“下茶”或“送问包”、“送说茶 ”。经商议,女家若同意这门亲事,即留下礼物,否则当即退还。有时女家无法当场给话,双方就商定延期回答,男家定亲心切而久等无音时,再次请人携带礼物上门催问,叫“送催包”。
  待女家同意后,双方共同协商选定媒人各一人,并言定具体日期,准备订婚仪式,俗称“送礼”、“下占茶” 或“下定茶”。男方送女方茯茶、肉方、衣料等物和脑粉花儿、红绿头绳等化妆品,女方回敬以鞋、绣花袜子等。西宁地区还回赠干果(核桃枣儿)一盘,湿果(将厥麻、杏仁、核桃仁等煮熟染色,拌以果脯、冰糖渣、蜂蜜)二盒,叫 “倒果子茶”, 表示这门亲事己定。男方接到这些回礼后,即分送给所有亲戚共享,客观上将儿子已经定了终身大事的信息告诉他们。其它地区则将馈赠的茯茶分成小块,分赠亲戚。在定婚后至结婚前的一段时间里,若遇到斋月卡尔德节、古尔邦节,男家须按自己的财力,携带礼物去女家拜访,不可缺少;女家则因送时新果子回礼。
  订婚以后,双方协商具体日期送彩礼,俗称“送礼”。届时 ,男方邀请媒人及家下成年男人若干名到家,稍事招待,即带彩礼去女家送礼。彩礼的轻重,一般按女方的意愿和男方的财力多寡磋商而定,有的女方家还开出礼单,彩礼主要有茯茶、衣料、首饰、现款、羊肉等,一般称现款为“干礼”。当送礼的人们端着盘子、提着包袱来到女家时,女方家中的人在长辈带领下出门热情欢迎,并以干果碟子、放有一对红枣的奶茶、糖饺儿包子、熬肉米饭、火锅子等丰盛的食物款待客人,男方送礼毕,女方派人回以获茶、四色包包及专为女婿做的衣帽、鞋或腰带、兜肚等物。男家接到回赠的茯茶后,同样分成小块,分送亲戚共享。
  接下来就是按照商定的日子举行婚礼。一般人家在婚礼前头一天先要念个“亥亭”,以祈祷真主保佑、告慰列祖列宗;也在这一天,男方家在院落天井搭起篷布,请来各方亲朋,谓之遵婚。这一天,男方家要请来帮忙料理喜事的人进行具体分工,称为“邀跑窜”, 送亲的、娶亲的、压马的等一干人也在这时一一选定。同时,新郎新娘还要行沐浴礼(做大净)和修面、开面礼,男女傧相有责任向新郎新娘传授简单的性知识。
  举行婚礼的一天,新郎连同自己的父亲、伯父、叔叔、阿舅、兄弟等有关人,在媒人的带领下,大盘子里端着核桃、枣儿、肉方、大米等礼物,一早去女家举行婚礼仪式一一念“尼卡亥”。主客按规矩在大炕上就坐后,开始念“尼卡亥”。第一项,由跪在大炕上座的主婚人阿訇向跪〈或坐〉在地下的新郎一一考问有关伊斯兰教信仰(“乙麻尼”)、信仰箴言(“克利买”)等常识,答得上者,即行下一项;答不上者,要受到指教,直至当场学会为止。第二项,阿訇询问一对新人的回族名,并向他们及双方父亲询问是否同意这桩婚事,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即宣布这一婚姻合乎教法,并当众说定“买亥日”钱〈一种宗教聘礼〉。第三项,全体肃然而脆,由阿訇用阿拉伯文念颂婚姻证词经文,念毕,众人作“都哇 ”祈祷。最后一项,阿訇撤核桃枣儿,孩子们向新郎讨喜钱、讨眼泪钱、破面钱 ,女方家设宴席招待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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