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封神演义求噬血狂袭同人小说说,已经出书了

(ERROR:15) & 访客不能直接访问中国式神仙打架--天马行空评《封神演义》(长篇连载寻出版)
作者:S天马行空S 提交日期: 11:29
  前言  大多数好书如好酒,只要一开封,就香味四溢,也有部分书如同好茶,牛饮顶多只能解渴,喝也只能略知其味,只有慢慢品尝,才会明白其中的世故三昧。同一本书,少年时读心得不同,青年时读心得不同,中年时读心得也不同,老年时再读,心得还是不同。  在《儒林外史》中,周进第一次看范进的文章,觉得他说的全是胡话,后来从头到尾再看,就觉得有一些意思了,第三次再看,觉得那是天地间之至文,一字一珠。很多古典小说,现代人的评价不高,但是能流传数百年,并非偶然。这些名著,初读只是发现其趣,有丰富的阅历之后,一再品读才能发现其妙。  神怪魔小说的巅峰之作,当属《西游记》、《聊斋志异》、《封神演义》。天马幼小时就对这三本书如痴如醉,爱得无怨无悔,把里面的故事记得滚瓜烂熟。然而年龄略长,觉得里面的故事漏洞百出,不合情理的居多,就慢慢失去兴趣。  天马阅尽世事,饱经沧桑之后,才发现真实世界里,世事合情理的极少,不合情理的居多,终于知道这些名著确实有些意思,于是首先找来《西游记》,慢慢品读。没想到,越读越发现这些传世之作意味深长,于是把读书心得写下来,东一篇西一篇在网上发布,备受网友好评。  如此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慢慢写了十几二十万字,后来以《品西游-解读职场潜》之名结集出版,读者评价甚高。  评完《西游记》之后,发现《聊斋志异》一样博大精深,于是对其中的名篇进行点评,目前也已经以《闲话聊斋》为名,结集出版,读者反映也良好。  《封神演义》是我品读神怪魔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我并非故意把品读这本书放在最后,而是我一直觉得这部名著实在是漏洞百出,粗制滥造,胡编乱造,不忍卒读。一直到这两年,经历过很多国事、家事、天下,耳闻目睹很多怪现状之后,才发现这部名著以神说人,实在博大精深,这才文思泉涌,有为之点评的冲动。  这系列点评计划写20万字左右,初步定下有如下章节:  (1)、封神的起源;  (2)、一个性压抑青年引发的悲剧;  (3)、阐教布下的凶残棋子;  (4)、老神棍造反之伞兵行动;  (5)、一个无党派人士的投机之路;  (6)、政治让女人走开;  (7)、苏护的反常行为之谜;  (8)、一出按剧本演出的惊险闹剧;  (9)、大破十绝阵背后的秘密;  (10)、陆压道人的真实身份揭密;  (11)、一个卧底的可悲下场;  (12)、三教共签封神榜的真相;  (13)、《封神演义》的谋与略;  (14)、老神棍造反之真刀真枪;  (15)、活证据黄飞虎;  (16)、天意是什么玩艺儿;  看过这系列评论的网友,知我罪我,赞我骂我,一任诸君,但万望留下墨宝。  作者简介:   天马行空,IT人,网络写手。坚信用脑工作,用心写作,把工作作为职业,用以养家糊口;把写作当作事业,用以陶冶情趣。已出版《品西游-解读职场潜规则》、《闲话聊斋》、《不倒宰相冯道》,读者评价颇高。   正在连载的《中国式神仙打架-天马行空评封神演义》是作者写的品读神魔怪小说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前两部《品西游-解读职场潜规则》、《闲话聊斋》已经出版 。  作者QQ:,诚交天下有共同爱好的朋友。
作者:S天马行空S 提交日期: 11:29
  封神的起源(1)  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隐藏着无数的秘密,等待人们去挖掘、去认知。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有新的发现,时常推翻传统认识,让人们感到惊奇的同时感到无比震撼。曾经看过一个狂想家的观点,他认为包括地球在内的所有星球就是一种生物,茫茫宇宙如同汪洋大海,漂浮着无数这样的生物。这观点看似匪夷所思,异常天开,然而参照地球的产生、人类的起源,这种观点并非完全荒谬。  我们知道,天地本来是合在一起的,如同个巨蛋,里面有个被后人称为盘古的人。盘古在混沌的巨蛋中沉睡千万年之后,忽然醒来,希望突破禁锢,于是在巨蛋中不断挣扎,结果巨蛋裂开为两半,其中一半往上飞,结果变成了天,另外一半往下沉,结果变成了地。开天辟地之后的盘古日高一丈,活了一万八千多年之后,寿终正寝。当然,他的死亡不是白死的,而是像革命歌曲唱的那样,什么什么化作山脉,什么什么化作大海。据说,他的左眼变成了太阳,右眼变成了月亮;头发和胡须变成了夜空的星星;他的身体变成了东、西、南、北四极和雄伟的三山五岳;血液变成了江河;牙齿、骨骼和骨髓变成了地下矿藏;皮肤和汗毛变成了大地上的草木;汗水变成了雨露。  千百万年来,人们都感到困惑不解,为什么盘古会在一个巨蛋里沉睡几万年,然后苏醒,再破蛋而出,然后孤独地活在世上。现代生物学为人类揭开了这个未解之谜。盘古先生所在的巨蛋其实就是一个某种卵生动物下的蛋。那个巨蛋悬浮在太空中,所谓吸天地之灵气,受日月之精华,其实就是利用日光进行孵化。最后,盘古成功破蛋而出,从而成为生灵的一员。因为盘古是在出世之前被他的卵生类动物同类遗忘在银河系的,所以他只能在这个世界上孤伶伶地生活一辈子。  生物学家研究地球上生物的起源,总是说由于大自然的作用,无机物变成有机物,简单有机物变成高级有机物,然后变成氨基酸、蛋白质等,在由从生物大分子物质组成多分子体系,孕育出生命。这个假设虽然有一定道理,却和地球上生命起源的事实不完全相符。  盘古先生去世之后,他的遗体分解,在地球上留下了大量的高分子蛋白和核酸。因为盘古先生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生命进化中由无机物到有机物那一阶段就免了。尽管感谢盘古先生,地球上的生物起源少走了很多弯路,还是花了不知道几千几万年地球上才出现生命。  地球上出现生命之后,不知道经过几世几劫的进化,地球上终于有了花草鱼虫,飞禽走兽等生物。然而,如果按照这样的进化速度,作为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的人类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会出现。  后来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个名字叫做女娲的外星人,她看到地球上山岭起伏,江河奔流,丛林茂密,草木争辉,天上百鸟飞鸣,地上群兽奔驰,水中鱼儿嬉戏,十分喜欢,就在地球住下来了。然而,她穿梭在花间小径之中,呼吸清新的空气,观看朝云暮雨,始终觉得缺少了些什么。她苦思冥想,突然恍然大悟,原来天大地大,却缺少了同类,她在这个世界上实在太孤单。  为了让自己摆脱寂寞,女娲参考自己的相貌并且加以创新,利用高超的技术制造了大量的人类。据说,她用手在池边挖了些泥土,和上水,照着自己的影子捏了起来,捏成了一个小小的东西,也有四肢,也有七窍,捏好后往地上一放,居然活了起来,她把这些小东西叫作“人”。  用泥土和上水捏成人之后居然可以活蹦活跳地,实在太匪夷所思。这些事虽然流传于世,但是由于年代太久,由于目击的人少,甚至连孤证都没有留下来,经过演绎之后,这些流传下来的故事虽然奇之又奇,却漏洞百出,甚至自相矛盾。反正这些事情都没法考证,我姑妄言之,各位看官就姑妄听之吧。  现在网上有这么一句流行语: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李宇春是水泥做的。如果女娲造人的故事属实的话,那么,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无论男人女人都是水泥做的,都是同一货色。  由于没法考证,在女娲造人之后不久或者很久,地球上又来了一个相貌和女娲差不多的外星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伏羲。伏羲和女娲的生物特征很相似,以地球人的眼光来看,都是看了上半身想犯罪,看了下半身想后退。显然,他们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的外星人。  他乡遇故知,女娲和伏羲那份开心就不要提了。他们的关系立即就很密切,甚至有人传言,他们一度结为夫妻。为什么女娲在地球上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孤单寂寞,伏羲才来到地球呢?如果伏羲早点出现,女娲就无须使用无性繁殖造人来打发时间,而是和伏羲一起高高兴兴地“造人”了。  抱这种疑问的人有所不知,女娲和伏羲这对外星人,他们寿命超长,几千几万年对他们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很漫长的时间。茫茫宇宙,无边无际,他们并无预约,就分头在宇宙进行探险,能在几千几万年内在地球上和对方相遇,实在要谢天谢地而不是抱怨上苍。  有这么一个笑话,有人好不容易见到神仙,当然找机会和神仙套近乎,希望从中捞一点好处。他问神仙说:“万能的神仙啊,凡人的一万年对于你来说是多久?”神仙回答:“一秒钟。”凡人又问:“凡人的一百万块钱相当于你的多少钱?”神仙回答:“一分钱。”凡人说出他套近乎的最终目的:“万能的神仙啊,能不能把你的一分钱给我?”神仙说:“好的,请你等我一秒钟。”  对于普通的地球人来说,女娲和伏羲就是万能的神仙。女娲等了一秒钟,在地球上等到她的另一半。虽然命运让女娲和伏羲走到一起,他们的性格实在不符。后来,伏羲还是选择在地球定居,但是他宁愿钻山洞也不想和女娲厮守了。这事的前因后果,让我一一道来。  伏羲来到地球,女娲又造了大量的人之后,这些人又自己繁殖,地球顿时热闹起来。然而,这些女娲造出的人类口中无裹腹之粮,身上无御寒之衣,日子过得跟野兽差不多。这时候,伏羲从外星带来的先进技术发挥了重大作用。他教人类以兽皮为衣以御寒,结藤为网以捕鱼,从而让人类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一个档次。  还有一种说法:女娲造人这事实在是以讹传讹,女娲和伏羲并不是外星人,他们是地球上的土著,而且是兄妹俩,女娲造人用泥土造人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他们结为夫妻实在是不折不扣的乱伦,这样反而“造”了一些人。他们结合之后,由于世俗的议论,彼此压力大增,结果性情突变,最后互相反目而各奔东西。反正,无论是哪种说法,都没人能找到过硬的人证物证。听了不同传言,持不同观点的屁民,谁也没有说服对方。  接下来的发生惊天动地的事情。地球上生活的人类越来越多,很快就变得热闹起来。除了女娲和伏羲,还出现了大量具有特殊功能的地球人。这些特殊功能人士不但法力高超,而且相貌和女娲造的人明显不同。那么,这些人是哪里来的呢?天马猜测,这些人士的来历应该是下面两种之一:一是由他们物种(主要是兽类)进化而来的。当然,这进化不是自然进化,而是基因突变。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同一物种,只有极少量个体可以变成人,其他绝大部分个体都没有变成人。这些有幸变成人的个体一般还保留着原有物种的一些特征,并且被女娲造出的人类的后代称之为“妖精”,以区别于一般人。另外一部分不是女娲造出来的人则可能是其他神仙(准确地说就是其他外星人)造出来的。据可靠的记载,女娲在东方造人的同时,一个叫做耶利华的外星人也在西方造人。只是由于山遥水远,西方和中土隔着浩瀚大海,东方人对耶利华在西方造人一无所知。后来,耶利华被西方人尊为上帝。  除了女娲、伏羲、耶利华,在《封神演义》中出现的鸿钧道人也是外星人,只是他和女娲、伏羲不同,他不选择在地球上定居,但却不定期在地球上出现。鸿钧道人是个谜,没人知道他的来历。由于他不在地球定居,却整天在地球上神出鬼没。有人怀疑,洪钧道人其实就是那位开天辟地的盘古先生。原来盘古先生成功地开天辟地之后,并没有死去,而是由于在地球上生活不习惯,去外星寻找到他的同类了。然而,他对生他、养他的地球还是念念不忘,因此有时间还是会回来看一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洪钧道人在地球上发现发现了三棵好苗,就刻意进行栽培,传授了很多特殊功能给他们。这哥仨天赋异禀,在洪钧道人的教导下法力突飞猛进。他们出师之后,都开山立派,广招门徒,成为一代宗师。这哥仨当然就是太上老君、原始天尊和通天教主。  女娲、伏羲和其他特殊功能人士如太上老君、原始天尊和通天教主都被没有特殊功能的普通人称之为神仙。这些神仙又教出很多神仙,这些神仙一多,就闹起矛盾来了。结果,屡屡闯出了大祸来。  首先闯出大祸的是祝融和共工。祝融是火神,生成一副红脸膛,长得威武魁伟,生性火爆,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火冒三丈。共工是水神,他脚踏两条黑龙,手缠青色大莽,全身黑色鳞片。显然,他们都不是女娲造出来的人或者其后代。到底他们是什么来历,现在已经没法考证了。反正这哥俩先是互相看不顺眼,后来干脆大打出手。很不幸,共工战败了。他面子很薄,就不想活了,为求一死,一头向不周山撞去。全部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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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怪小说,亦称神魔小说,是古代文化“志怪”传统在明清小说领域的酣满再现,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即将它作为明中叶后小说的两大主潮之一。神怪小说本质上是娱性文化的产物,而其所隶属于的中国文化整体却带有理性文化的特征,“互相容爱”,便建立了两者之间的契合点。在人世的生活空间中,加上一维神怪的空间;将超自然的神性,与社会化的人性巧妙地融合为一;驰骋无限制的想像,寄托理想和愿望,表达爱憎哀乐的思想与感情:这一切正是神怪小说特具的优势,也是其风靡城乡、深受读者喜爱的重要原因。  &&&&明清长篇神怪小说的代表作品,除《西游记》(该书与《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并称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外,首推《封神演义》和《镜花缘》,而《聊斋志异》和《阅微草堂笔记》则是短篇志怪小说的杰出代表。  &&&&《封神演义》一名《封神榜》,成书于明代中叶,与元人编刊的《武王伐纣平话》有相承关系,但人物大大增多,故事大大丰富,它将商、周之争的历史神话化,创造出众多为大众所喜闻乐道的神话人物和神幻有趣的故事情节,充满了超越自然的奇异色彩,数百年来久传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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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杰克伦敦小说经典(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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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述:作者:(美)杰克伦敦 万紫 翻译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日期:装帧:平装本书作者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也是表现个人主义与尼&&
产品简述: 作者:(美)杰克伦敦 万紫 翻译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 装帧:平装   本书作者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也是表现个人主义与尼采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他的作品举世闻名,特别是在俄国,他的小说是该国外国文学中销量最大的书。在他短短的一生中,他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和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成为二十世纪著名的多产作家。本书所选的短篇小说是他各个方面的代表作。 SMARTER图书频道提供大量最新图书,文学作品信息,您在了解的热爱生命:杰克伦敦小说经典(NEW)是文学图书行业的知名品牌,聪明点为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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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命干杯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所无法解释的疑惑,比如最近的疑惑就是,为什么写出如此充满着对力量...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所无法解释的疑惑,比如最近的疑惑就是,为什么写出如此充满着对力量、对坚强、对生命力所渴望的书《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最后的结局却是吞抢自杀?到底是什么样的绝望,让他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在他笔下一片斑斓的世界。        这部书所有的故事里只有一个中心斗争。和寒冷斗争,和饥饿斗争,和贫穷斗争,和自然灾害斗争,和想干掉自己的同类斗争。有的人赢了,哪怕只是赢得了暂时的苟延残喘,更多人输了,尸体将被大自然默默吞埋。但我总觉得,在经历过如此不得不让人超越极限后的努力,每一个人都应该会看开,这所谓的看开就是,结果并不重要。就好比《热爱生命》中的主角,当他躺在海滩上等待营救时已经奄奄一息,神智也很难称的上清醒,但尽管如此,他仍然有着对于同类生命消失后的悲悯和尊重,他没有拿走那个弃他而走最后又葬身荒野的同伴尸体上的金快。尽管那个人死了,但是死并不是最后的结局,重要的是他们曾成为过伙伴,重要的是他们一起体验过一段艰辛的历程,重要的是他自己现在还活着。有回忆也有求生的欲望,他想作为一个人活着。        有时候说句实话,我们的确是不知道,到底怎么才算作为一个人活着,并且活的有滋味。于是有时候感觉大家都在忙于证明自己,有的人用金钱的数量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权利地位证明自己,有的人用事业成功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家庭幸福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儿孙后代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性高潮的时间证明自己……那么,一个醉心工作,努力为GDP做贡献的人,真的比一个懂得找一个地方晒太阳的懒汉更接近于人的本质么?        这个问题,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倒越来越接近于那样的懒汉,我懒的和生命计较,懒的提长远计划,在不给别人添麻烦的情况下,我想尽可能地过自由的生活。我不用再过喝酒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品位,写作是因为想赚稿费,穿衣打扮是为了取悦某个男人,而取悦他是为了考虑一些一辈子的事情。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不去考虑这些那些需要证明自己的事情了。我喝酒因为我喜欢半醉的感觉,我穿衣打扮是因为这样我高兴,我写作是因为我很得意有时候我可以这样买弄我的小聪明,而我和一些男孩子在一起胡说八道,也是因为我想看到他们在我面前轻松、开心的摸样。        我这种人竟然没有穷困潦倒甚至人摸狗样地活在大家面前,竟然没有被蒙上面纱绞死而还可以拉着男人的手P颠P颠地满大街乱窜,这也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多元化了。我这种小人得志的心情直接影响了我的世界观,现在如果有个身体健全生活安逸的人对我哭诉生活的无聊和不快乐,我会先给他这本热爱生命,他看完再哭只有给他耗子药了。杰克伦敦都自杀了,你还这么没劲地活着干吗……        又扯远了。        继续说书,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由于我的性别关系是《女人的刚毅》,这个没有文化长的也不美的女人,可把我迷死了。她的坚强,她的勇敢,她的不怨天尤人,她的敢做敢当,甚至她最后对生命的舍弃,都让我迷恋的要死。这是一个曾经向牲口一样被男人买走的印第安女人,男人买他的原因当然不是爱,而是因为她白天可以做个旅行助手,夜里可以做个取暖的伙伴。他从来没有把她当人看,即便如此,她仍然观察这男人的优点,帮助他,鼓励他,甚至替他送命。因为跟着这个男人,她最后活活饿死在冰天雪地的荒野,而她饿死的原因是因为她把本该自己吃的粮食藏了一半给她的男人。        “我跟你在一起,我常常把你跟别的种族的人比较,觉得你在他们当中充满光荣,你的话有道理,你对人从不失信。于是我就渐渐觉得你值得我自豪了,后来,你就占据了我整个的心。”        这个就是这个应该没有读过书的印第安女人临死前的表白,但我觉得这句坦白的话比我当年曾经说过的无数句假惺惺的甜言蜜语要感人的多。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石头一样的男人也会感动,更何况他们曾经同生共死,更何况她是为了让他活下去才愿去饿死的。男人“急疯了,一下子把那个装的很满的口袋扔掉了,对她赌咒,说我的路也在这儿到了头了,一直说得她那双累坏了的眼睛里充满了眼泪。”,于是她说“在所有的男人里面,你一生走的路都是光荣的,你说的话永远都算数。难道现在你会忘了荣誉,在这里说起废话来吗?难道你不记得四十哩站的人了么?他们把自己最好的粮食和最好的狗都给了你。我一向认为自己的男人是值得骄傲的。让他振作起来,套上雪鞋,走吧,让我仍旧觉得他值得我自豪吧。”        我无法描述爱情的含义,也无法描述生命的意义。我不坚强,不果断,甚至无法称的上贤淑,但我觉得,这样的伙伴和这样的信念,也同样是值得我生,值得我死。        我还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念头使杰克伦敦最后绝望自杀,这个曾经如此得心应手地讴歌生命、力量、爱情和想象力的汉子。也许他最后也迷失在了扼杀人类想象力的,现实中的自我证明中,因为毕竟他也曾写了许多垃圾,没有想象力、没有希望、没有知心伴侣,这样的生命的确是对自己的嘲笑……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无论如何,我毕竟看到了这样一些好故事,知道了这样一些勇敢的人,今天虽然没有什么阳光,却仍然值得我懒洋洋地为自己还存在着的生命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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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命干杯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所无法解释的疑惑,比如最近的疑惑就是,为什么写出如此充满着对力量、对坚强...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所无法解释的疑惑,比如最近的疑惑就是,为什么写出如此充满着对力量、对坚强、对生命力所渴望的书《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最后的结局却是吞抢自杀?到底是什么样的绝望,让他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个在他笔下一片斑斓的世界。        这部书所有的故事里只有一个中心斗争。和寒冷斗争,和饥饿斗争,和贫穷斗争,和自然灾害斗争,和想干掉自己的同类斗争。有的人赢了,哪怕只是赢得了暂时的苟延残喘,更多人输了,尸体将被大自然默默吞埋。但我总觉得,在经历过如此不得不让人超越极限后的努力,每一个人都应该会看开,这所谓的看开就是,结果并不重要。就好比《热爱生命》中的主角,当他躺在海滩上等待营救时已经奄奄一息,神智也很难称的上清醒,但尽管如此,他仍然有着对于同类生命消失后的悲悯和尊重,他没有拿走那个弃他而走最后又葬身荒野的同伴尸体上的金快。尽管那个人死了,但是死并不是最后的结局,重要的是他们曾成为过伙伴,重要的是他们一起体验过一段艰辛的历程,重要的是他自己现在还活着。有回忆也有求生的欲望,他想作为一个人活着。        有时候说句实话,我们的确是不知道,到底怎么才算作为一个人活着,并且活的有滋味。于是有时候感觉大家都在忙于证明自己,有的人用金钱的数量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权利地位证明自己,有的人用事业成功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家庭幸福来证明自己,有的人用儿孙后代证明自己,有的人用性高潮的时间证明自己……那么,一个醉心工作,努力为GDP做贡献的人,真的比一个懂得找一个地方晒太阳的懒汉更接近于人的本质么?        这个问题,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倒越来越接近于那样的懒汉,我懒的和生命计较,懒的提长远计划,在不给别人添麻烦的情况下,我想尽可能地过自由的生活。我不用再过喝酒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品位,写作是因为想赚稿费,穿衣打扮是为了取悦某个男人,而取悦他是为了考虑一些一辈子的事情。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不去考虑这些那些需要证明自己的事情了。我喝酒因为我喜欢半醉的感觉,我穿衣打扮是因为这样我高兴,我写作是因为我很得意有时候我可以这样买弄我的小聪明,而我和一些男孩子在一起胡说八道,也是因为我想看到他们在我面前轻松、开心的摸样。        我这种人竟然没有穷困潦倒甚至人摸狗样地活在大家面前,竟然没有被蒙上面纱绞死而还可以拉着男人的手P颠P颠地满大街乱窜,这也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多元化了。我这种小人得志的心情直接影响了我的世界观,现在如果有个身体健全生活安逸的人对我哭诉生活的无聊和不快乐,我会先给他这本热爱生命,他看完再哭只有给他耗子药了。杰克伦敦都自杀了,你还这么没劲地活着干吗……        又扯远了。        继续说书,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由于我的性别关系是《女人的刚毅》,这个没有文化长的也不美的女人,可把我迷死了。她的坚强,她的勇敢,她的不怨天尤人,她的敢做敢当,甚至她最后对生命的舍弃,都让我迷恋的要死。这是一个曾经向牲口一样被男人买走的印第安女人,男人买他的原因当然不是爱,而是因为她白天可以做个旅行助手,夜里可以做个取暖的伙伴。他从来没有把她当人看,即便如此,她仍然观察这男人的优点,帮助他,鼓励他,甚至替他送命。因为跟着这个男人,她最后活活饿死在冰天雪地的荒野,而她饿死的原因是因为她把本该自己吃的粮食藏了一半给她的男人。        “我跟你在一起,我常常把你跟别的种族的人比较,觉得你在他们当中充满光荣,你的话有道理,你对人从不失信。于是我就渐渐觉得你值得我自豪了,后来,你就占据了我整个的心。”        这个就是这个应该没有读过书的印第安女人临死前的表白,但我觉得这句坦白的话比我当年曾经说过的无数句假惺惺的甜言蜜语要感人的多。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石头一样的男人也会感动,更何况他们曾经同生共死,更何况她是为了让他活下去才愿去饿死的。男人“急疯了,一下子把那个装的很满的口袋扔掉了,对她赌咒,说我的路也在这儿到了头了,一直说得她那双累坏了的眼睛里充满了眼泪。”,于是她说“在所有的男人里面,你一生走的路都是光荣的,你说的话永远都算数。难道现在你会忘了荣誉,在这里说起废话来吗?难道你不记得四十哩站的人了么?他们把自己最好的粮食和最好的狗都给了你。我一向认为自己的男人是值得骄傲的。让他振作起来,套上雪鞋,走吧,让我仍旧觉得他值得我自豪吧。”        我无法描述爱情的含义,也无法描述生命的意义。我不坚强,不果断,甚至无法称的上贤淑,但我觉得,这样的伙伴和这样的信念,也同样是值得我生,值得我死。        我还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念头使杰克伦敦最后绝望自杀,这个曾经如此得心应手地讴歌生命、力量、爱情和想象力的汉子。也许他最后也迷失在了扼杀人类想象力的,现实中的自我证明中,因为毕竟他也曾写了许多垃圾,没有想象力、没有希望、没有知心伴侣,这样的生命的确是对自己的嘲笑……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无论如何,我毕竟看到了这样一些好故事,知道了这样一些勇敢的人,今天虽然没有什么阳光,却仍然值得我懒洋洋地为自己还存在着的生命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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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练的生命之歌
  London exposes human being’s instinctive love of life with a calm and cruel attitude. At last, ...
  London exposes human being’s instinctive love of life with a calm and cruel attitude. At last, if without the subconscious crave for life, the hero is just a crawling corpse. London displays a series of soul-stirring scenes profoundly and concisely. The scenes he lies prone on the ground to eat rush like a bull and tries his best to capture a white partridge deeply impressed me--the so-called dignity is nothing compared with the menace of life.      The details and psychology delineation are even more brilliant. When he gobbles up the live baby white partridges without hesitation and feelings, and even chew his teeth to pieces, my soul was severely shocked by the power of the stark crave for life. Human beings are in fact so fragile but also incredibly strong. Moreover, London didn’t forget to mock some other things, such as the bag of gold. It’s another terrific contrast to the love of life. Without life, what is so much money for? The novel sets off the surprising power exploded when human beings face death by contrasts of many angels, not only from the hero’s own continuing changes, but also devising a similarly miserable ill wolf to compete with him. Finally, when I read to the scene that he bites the wolf to death, I was thoroughly conquered by the novel.      When reading the novel, my heart and soul were stricken constantly. One shocking picture after another floats before my eyes. Yes, the best word that can describe my feeling towards this novel is “shocking”. Compared with nature, the power of human being is so insignificant but at the same time, worth the greatest reverence. I was profoundly impressed by the novel because it expresses much more than the mere fragility and value of life, but also contains many other moving truths of life.      这是我当初写的一片命题作文 费好多心血写完删删完改结果最后还没用上。。。就加在这 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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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婴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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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楼上所说的,“杰克伦敦 一个共产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忠实拥护者“   
尼采超人哲学曾经这...
正如楼上所说的,“杰克伦敦 一个共产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忠实拥护者“   
尼采超人哲学曾经这样形象地说过,人所惧怕的其实不是那个带来危险的事物,而是人自己的想象力,所以当你在沙漠上遇到一头狮子的时候,请不要怕它,不是因为没什么好怕,而是现在你已经在深深的惧怕在自己的想象力中了…………         
所以正如杰克伦敦所以要跟我们说的一样,生命的力量来自想象力的执着,主人公在充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互相交集下的这种恶劣的环境,如何通过自己顽强的“我要活下来”这种信念战胜种种困难,在生与死之间选出自己的路来,真的写生命的坚韧顽强,很震撼人的心魄,如书名所说,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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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ow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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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伦敦 一个共产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忠实拥护者,最后在洗漱室结束了自己生命的人 其本身便充满着难...
  杰克伦敦 一个共产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忠实拥护者,最后在洗漱室结束了自己生命的人 其本身便充满着难以调和的巨大矛盾   在他的 热爱生命 里,我们读到的是强烈的生存渴望和强大的生命力!
05:15:58: Chargon   矛盾的生命实在让人震撼和感动,这些为人们也都在很大程度上从满了矛盾的人生,也许只有世人从来不知晓的偏远乡民才是平静地度过他们的一生。      可是今天的我们,真的很难做到。      最近看了一些哲学,宗教的,也许顿悟是唯一的出路。      消除矛盾的办法只有超脱,进入一元论。      伟大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将是我们不再矛盾的起点和终点。      希望在更加深入的学习中找到不用学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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