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几时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_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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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路甬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奠基工程。加快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进入全面普及、提高质量、均衡发展新阶段的步伐,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监督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08年9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吴邦国委员长对这次检查非常重视,专门作出批示:“九年义务教育关系到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十届全国人大虽多次对义务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并全面修订了义务教育法,但仍是家长和社会的重大关切,也是人大代表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仍应成为本届人大监督的重点。今年的执法检查,建议抓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素质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推动工作,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9月16日,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和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明确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政府为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情况。会议听取了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审计署、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了书面汇报。王兆国副委员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后,蒋树声、严隽琪副委员长和我以及教科文卫委员会白克明主任委员,分别带队到湖北、黑龙江、云南、甘肃四省进行检查。同时,委托河北、内蒙古、安徽、福建、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现在,我将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各级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有新举措和新进展我国1986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法,2006年对该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为了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特别是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200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两年来,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在很多方面取得新进展,已进入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新阶段。
(一)城乡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依法实现了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全国义务教育经费增幅较大。2007年,全国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046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全国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都有大幅度增长,其中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分别达到425元、614元,比上年增加56.86%和62.38%。这次执法检查所涉及的安徽、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市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2007年比上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格局发生明显变化。2007年11月,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调整完善新机制相关政策,提高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标准,将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学生,进一步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新机制实施三年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经费总量持续增加,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达到2992亿元,比上年增加37.4%;二是增长部分以财政性经费为主,尤其是预算内财政拨款增幅较大,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为2839亿元,其中预算内拨款为2707亿元,占财政性经费的95%,比上年增长43.95%。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这一政策包括了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城乡全部实现免费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又一重大举措。
加强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中央财政对设立的每一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都制定了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了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义务教育经费监控评估体系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这对于遏制挤占挪用经费现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了清理农村“普九”债务试点工作。2007年12月,国家确定在内蒙古等14个省(自治区)以省为单位开展化解农村“普九”债务试点。为调动地方化债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给予补助,帮助地方化解债务。
(二)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教师队伍补充、提高新机制。国家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湖北省启动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甘肃省自2006年以来,招聘了6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黑龙江省将新课程改革与提高教师素质结合起来,对教师进行培训。教育部在2007年、2008年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采用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培训了50多万名教师。各级政府还积极推进教师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云南省自2005年以来逐步实施了校长公选制、教师聘任制和绩效分配制三项制度,激发了校长和教师的积极性。黑龙江省通过改革,清理整顿超编人员6万多名,教师平均年龄下降了3.4岁,并基本解决了代课人员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统一教师职务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意见,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原则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各级政府努力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农村教师工资上收到县级管理后,各地没有出现新的拖欠教师工资现象,部分地区已开始落实农村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待遇。甘肃省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考虑教师的津补贴问题。湖北等地出台过渡性津补贴措施,并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努力缩小教师收入水平与公务员的差距。云南等省通过将教师安居住房纳入规划、多方筹资建设周转房等政策,积极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
(三)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政策,把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作为推进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2007年底,西部地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还积极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广东、福建等省采取了由政府代偿学费的政策。内蒙古、四川、新疆等省(自治区)采取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民族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养培训、实施民族教育发展工程等措施,不断推动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河北省实施了农村学区管理改革和城市学校体制改革,有效促进了县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目前已基本形成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读的工作格局。据教育部汇报,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有765万人,其中77%的小学生、80%的初中生在公办学校就读。
(四)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各级政府部门在严格学校选址规划、完善校舍设计和编制建设标准、提高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测算标准、严格学校安全监管、维护学校周边秩序等方面加强了工作。中央财政提高了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测算标准,中部地区每平方米由300元提高到400元,西部地区由400元提高到500元,一些高寒地区提高到1000元。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教育、财政、建设等部门立即启动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紧急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灾区学校早日复课。2008年7月实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提高了学校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要求比当地一般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这将对保障校舍安全具有促进作用。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我国在实施义务教育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虽有较大增长,但保障还是低水平的。一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房严重不足。随着农村学校布局的调整,一部分学校撤并,对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大量增加。有些学校由于缺乏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甚至还存在两三个学生挤住一张床铺的现象。有些学校一时无力解决宿舍,学生上学和生活发生困难。二是部分地区还存在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修建校舍的现象。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农村学校修建任务繁重,经费保障不足,不得不降低工程建设标准,选择比较经济但安全度较低的建筑结构类型。三是农村学校教学设备不足。2007年,全国农村小学实验仪器达标学校只有53.1%,低于城市20个百分点。不少农村学校因为没有操场和文体器材,而无法组织学生开展正常的音体美教学活动。四是农村学校卫生条件较差、校园环境设施不配套。近几年,许多学校在改水改厕以及解决饮水难、做饭难等问题上有了一定进展,但要进一步改善卫生和生活条件,还有较大的资金缺口。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审计署的汇报,2007年,在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分担义务教育经费上存在“上增下减”现象,即上级政府增加了投入,本级政府却减少了应承担的资金。在审计调查的16个省54个县中,有3个省未按规定落实资金1.08亿元,有8个县未按规定落实资金1350万元,分别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8.65%、71.78%。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补贴、偿还学校债务,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用于日常办公开支等现象。在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46个县挤占挪用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1.15亿元,占同类专项经费的3.8%。
此外,一些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省份反映,被锁定的债务同农村义务教育实际负债差距较大。地方同志认为,一些县市在“普九”达标后至实施新机制前的一段时间,因添置教学设施、维修校舍、建设寄宿制学校等形成的债务,也应列入清理化解范围。
(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农村教师队伍还难以满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一是农村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偏低。当前,城乡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不统一,小学、初中教职工和学生比例基本编制标准,农村分别是1︰23、1︰18,城市分别是1︰19、1︰13.5,农村低于城市。而农村学校由于相对分散、寄宿学生增加等原因,恰恰需要多配备教师。二是农村教师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培训没有基本保障。农村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一般只占公用经费的5%,有的甚至更低。2003年至2006年,甘肃省和西藏、宁夏、新疆自治区等,省级财政投入培训教师的经费人均只有十几元。长期缺乏系统培训的农村教师,无法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一些农村学校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与年轻教师缺乏现象普遍,外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教师紧缺。三是农村教师补充退出机制不健全。目前,一些不合格人员占据着教师岗位,缺乏正常的退出渠道,无法腾出编制补充年轻、优秀教师。据教育部提供的数据,2004年至2006年,全国约有10%的县连续三年未补充公办教师。一些农村学校五六年没有录用新教师。四是一些地方还存在不少代课人员。由于有些边远、艰苦地区派不进公办教师,聘用代课人员费用较低,因而出现了对教师队伍有编不补、低薪聘用代课人员的现象。据统计,目前全国中小学仍有37.9万名代课人员,其中81.8%分布在农村学校。代课人员的收入一般仅为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一,甚至为五分之一。部分代课人员素质不高,难以保障教学要求。
教师的津补贴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实施新机制前,许多学校通过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发放教师津补贴;实施新机制后,由于严格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并制止乱收费,学校失去了发放教师津补贴的资金来源,一些地区教师实际收入下降。随着逐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一些地方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差距拉大。另外,一些地区农村教师住房条件普遍较差,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政策尚未落实,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仍然明显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不断促进教育资源的统筹安排和均衡配置,但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状况短期内难以消除。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近几年,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向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倾斜力度很大,但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历史欠账多等原因,教育基础仍然较差。一些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大量由边远、贫困农村向乡镇、县城流动,由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流动,不同地区间师资力量的差距不断拉大。农村初中大班额现象比较普遍。据教育部统计,2007年,农村初中大班额比例达到68%,全国有64个县的初中全部是大班额,其中50个县在中西部地区。目前,全国还有42个县未实现“普九”,这些县全部在西部地区,其中有7个是边境县,20个县在海拔4000米以上,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在城市,义务教育不均衡的主要反映是择校问题依然严重,这仍是群众关注的热点。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有待进一步保障。在一些地方,部分随迁子女还不能及时入学。对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有些地方政府支持不够。
(四)农村中小学校舍和日常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目前,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危房比例仍然较高。据教育部反映,2007年,全国普通中小学危房面积3358万平方米,占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总数的2.48%,其中90%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农村。云南省小学、初中危房比例最高,分别达到20%和11%,其中D级危房占85%以上。这次汶川特大地震对灾区学校造成了严重破坏,相当部分校舍需要重建。据四川省统计,共有159个县近1.4万所学校受灾,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占91%。甘肃省甘南受灾地区学校校舍受损也很严重,其中不少校舍没有列入国家资助的灾区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资金项目,而地方财政困难,难以进行修缮。另外,一些学校的安全教育还没有落实,在消防、交通、卫生等方面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若干建议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第一,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推动农村学校从维持基本运转向提高教育质量转变。义务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继续花大力气促进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检查组建议,在不断完善新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资金补助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在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应就尽快转变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状况,特别是增加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问题予以专题研究。建议国务院采取专门措施,重点帮助尚未“普九”的42个县完成任务。关于农村“普九”债务,建议及时总结试点省份的经验,并在全国推开化解工作。对西部省份“普九”欠债化解工作,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此外,湖北、重庆反映三峡库区学校迁建资金缺口较大,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地方政府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不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机制上得到基本保障之后,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国农村地区(包括县镇)教师占全国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的80%,其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发展进程。检查组建议,应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好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为了解决农村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比例偏低的问题,建议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编制配备政策,积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为了提高队伍素质,应重点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建议积极创造条件,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逐步扩大到省属师范院校,着力培养扎根农村的教师。完善农村教师补充退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对不合格的教师,可开展提供退养补贴、一次性退出岗位的试点工作。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建议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尽快出台并切实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应努力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医疗问题,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积极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应当依法承担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经费投入应继续向西部地区和农村倾斜,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和办学条件困难的学校倾斜。随着经济发展应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标准,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为了尽快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建议逐步统一区县内教师收入水平,为教师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同时,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应积极研究建立综合解决机制。为了保障民办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议将“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生杂费和贫困学生的书本费,补助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费)扩大到民办小学和初中的学生。
第四,加强学校安全建设。检查组建议,加快全面排查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的进度,当前特别要做好受汶川特大地震影响的地区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同时,各地政府对未达到抗震要求的所有校舍,应适时制定规划予以改造,使之逐步达到防震标准。应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应重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应当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防范危害的能力。
实施好义务教育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中央和地方共同的责任。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作用,不断推动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以上报告,请审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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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什么时候开始12年义务教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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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有可能延长。CFP供图
  “九年义务教育是否可能改成12年?目前有这样的意向,但还没有定论。提案方向有两个,一个向上普及高中,另一个是往下普及学前教育。”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
  本报讯 (记者罗桦琳 通讯员徐士宏)昨日,为期一周的第九届“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成功计划”研讨会暨“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课题研讨会在广州举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透露,正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在今年8月公布,但“九年义务教育是否改12年”仍是未知数。
  义务教育延长有两种方案
  孙云晓一直从事青少年教育研究,昨日下午,他详细解释了即将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他透露,《规划纲要》目前正在征集意见,但是有几个敏感问题仍未有定案。“九年义务教育是否可能改成12年?目前有这样的意向,但还没有定论。”他指出,提案的方向有两个,一是向上普及高中教育,另一个则是往下,多增加一年学前教育。
  孙云晓又提及,中国还有27个县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教育投入经费仍然不足,现在的目标是国家投入的教育经费要不少于GDP的4%。
  学习山东让补课校长“下台”
  “新的《规划纲要》主要目的是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以及教育体制的变革。”孙云晓认为,以省为单位推进素质教育是最有效的,因为在同一个高考区域中最容易实现,对于学生来说也最公平。
  他建议其他省份考虑山东省的做法:“山东从城市到农村的学校,统一要求周六日不得补课,学校偷偷给学生补课的现象一旦被发现,教育部门可以撤掉校长的职务。目前已有几位校长因此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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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酝酿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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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郭晋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针对新课改对高中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北京市政协委员邢筱萍提案建议,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近日,她收到有关部门回复。回复显示,北京市已在酝酿12年义务教育。
委员建议北京率先行动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关村中学校长邢筱萍今年年初提案表示,正在实施的高中新课程改革,对学校和教师都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教师的教学、学校的管理都增加了难度。为此,政府必须加大对高中教育的投入,因为课程的开发、设施的增加、教师工作量等,都需要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邢筱萍认为,目前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待遇逐年提高。相比之下,完全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出现了高中教师的工资收入提高无法得到保障的现象。为此,邢筱萍建议,北京应在全国率先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
北京基本普及高中教育
邢筱萍收到的答复中显示,1999年起,北京的68所高中被陆续认定为示范校,这些示范高中促进了全市普通高中事业规模调整,也提高了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相关部门还表示,当前北京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基本保持在98%左右,可以说基本实现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而困难群体子女就读高中可享受免交学费等优惠政策,“实际上已基本实现12年免费教育”。此外,北京有关部门也已就“实施12年义务教育”开展专题研究。
据了解,2001年后,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了课题组,对北京市实施12年义务教育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了研究报告。
义务教育延长此前已广受各界关注。对于12年义务教育是向上还是向下延伸的问题,社会各界有不同见解。
义务教育延长方向存争议
高中是关键?幼教是基础?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 郭少峰)对于12年义务教育的延伸方向,邢筱萍认为,应向高中阶段延伸。她说,幼儿教育毕竟更多的是养育。各类家庭对婴幼儿的养育标准差异很大,需要家长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育儿场所。而高中教育重在为高等教育培养人才奠基,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高中教育质量会影响到公民素质和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
东城区一家幼儿园园长则表示,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首先应考虑到学前教育。“这样能保证孩子们都有进入幼儿教育机构的机会,而现在北京的学前儿童并不是都能接受到学前教育”。
这位园长表示,学前教育对孩子成长非常重要,只有把学前教育做好了,才有利于孩子以后接受其他阶段教育。目前,学前教育发展没有保障,政府政策和法规也不完善,其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由于政府经费投入等原因,师资队伍建设也跟不上。如果学前教育能纳入义务教育,这样学前教育就有强制性,政府会承担起责任来。
北京须慎对各地教育差距
专家认为北京应慎行延长义务教育
昨晚,首都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王海燕教授称,北京如果要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须考虑到自身的区域特点,稳妥慎重论证。
王海燕表示,义务教育延长需要一定的条件,最根本的是地方的经济发展和财力保障,同时也要保证基础教育的质量。
她认为,目前看,北京的义务教育财力保障是比较好的,如果延长到12年,经费上也不会有什么困难。难的就是,北京市政府怎么规划“义务教育”的时间段。除了要体现政府在教育问题上的责任,也要统筹规划。比如,是向幼教延伸还是高中延伸?就必须考虑不同教育阶段的关联性的问题。此外,北京延长义务教育,必须考虑各地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果延长了,(生源和教育资源)要怎么调控,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王海燕认为,北京即便延长了义务教育,也不一定要先从法律上固定下来。因为要考虑政策的可操作性。
■ 新闻背景
教育部:力主9年支持试点
义务教育年限延长,曾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对此,教育部力主义务教育实行9年制,但支持地方根据自身财力等状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做法。
教育部认为,12年义务教育,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国力,国家尚没有相当财力。在去年两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明确表示,现阶段中国很难实行12年制或13年制义务教育。
周济说,9年义务教育真正能够实现已很不容易,还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9年义务教育上,“不能超过中国的发展阶段,不能估计过高”。
不过,教育部还表示,支持一些地方根据自身财力等状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做法。
本报记者 郭少峰
文章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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