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按规定期间出判决,原告投诉纪委监察后,法官转为普通程序

劳动案一审开庭2个月后,法院通知还要再次开庭,开庭通知写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本人在一公司里工作,由于合同到期公司未和我续签劳动合同,我继续在公司工作11个月,本人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二倍工资差额)离职时没有把一个半月工资结清,因为当时老板说这一个半月的工资到发工资即25号时会发给我,当时出于对他的信任,所以就没有把工资没发写上去,但是后来公司一直没有发工资给我,所以我又向劳动局申请了第二个劳动仲裁(离职后未发工资)由于当时申请二倍工资时,没有把当时那一个半月工资写进去,在未签劳动合同案件的裁决书下来了,是公司需要赔偿我10个月工资,但公司不服上诉到法院,日是在法院开庭,我担心到时公司会转移财产,所以在3月份申请了财产保全,3月13日已把所有财产保全的手续办清,第二个案件(即未发工资案)裁决书下来后,老板不服,在3月4日再上诉人民法院,当时人民法院让我去拿传票时说由于当时不确定我最后一个半月的工资是多少,所以未签劳动合案的双倍工资他们现在不好确定,所以未签劳动合案的双倍工资还得重新开庭一次,也就是在日一起开庭两个案件,一个是: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一个是:离职后未发工资,双倍工资这个案件开庭通知上面是写着由于案件复杂,需要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现在我担心的一点就是,未签劳动合同这个案件一审再次开庭对我会有不利影响.希望各大律师能帮我分析下
劳动争议到法院是普通程序,能转到简易程序吗?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需要多长时间能开庭?
有没有时间上的规定?
一审是普通程序,二审发回重审,请问一审法院再审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谢谢!
女方诉讼离婚 要求离婚孩子归她抚养 让我出抚养费 到现在已经开庭过一次,男方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至于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想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在说。双方没有财产异议 但是女方这时候却回避并且拒绝做亲子鉴定。不知道男方现在可否申请法院执行简易程序 以尽早进行亲子鉴定 为的是早日得出结果 抚养费用按法律规定范围执行即可 请律师给予答复 孩子一周岁。女方拒绝亲子鉴定,但是她并没有说出什么理由 法院没有强制执行亲子鉴定的权力 但是女方不同意有没有理由 这时候法院...
本人前面的劳动争议问题已仲裁不服,于09年12月10左右到法院诉讼,法院简易程序于日审理后,现已过20天还没收到判决书,去电询问,讲劳保核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判决下来。我真是郁闷,法官态度还不好,我究应该怎么办呢?请各位律师出下主意。谢谢了。 今天收到判决书了: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为一月工资。(工作不到二个月,在试用期内)
虽然是在试用期,本人是由前面公司跳槽到这家公司上班,由于现被告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
我是原告。对方在起房子时把我和他家之间的路给挖掉了,该路形成于70年代后期。我把他告上法庭。在法庭上他没有合法的证明说明该道路是他自留山(只有现在村委的证明),但是法庭比较明确站他那边,现在他收集到“新证据”,分别是日期为5月18日的镇司法所关于撤销原来下发的处理意见书的公文和没有保管部门盖章的“1975年**生产队和**生产队关于耕地边界划分的协议书”,庭长说这两个可以影响本案判决结果,我觉得不尽然。理由是:1、调解建议书或意见书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有与无...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6月初,朋友的帕萨特汽车需要做全车喷漆,我开着他的车,找到一个比较熟的修理厂,修理厂的人问我是否有保险,我说有,他说走保险吧,我就同意了,把驾驶本给了他,结果几天后,他拿我的车,和另外一个送修理厂修理的汽车故意制造了一场事故,骗取保险金10000余元(修理厂老板已归还),后被保险公司报案,检察院批捕,修理厂老板至今在看守所关着,我被取保候审,检察院的起诉书上,起诉我和修理厂老板是“伙同诈骗”,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我只是提供了车...
请教:我工厂里上班出了工伤事故,在法院上诉了是7月份立案的,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了,最多要多少时间可以下判决书呢?我是告厂里老板的责任,开了一次庭。后来厂里要追加我亲戚的责任,又开了一次庭,现在开庭都好了。(我去厂里上班的时候厂里还没有摇曳执照的)我是 8级劳动能力伤残,私了的时候,审判长要求老板陪4.5万我亲戚拿5千,老板不肯拿钱出来。最多还要多少时间才能下判决书呢?
因不服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开庭时是简易程序,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结果
简易程序立案后法院会以什么形式通知原告开庭时间,现在已经立案一个月了,没有接到法院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关于制约 违法 法官 程序 司法 应当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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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中律网 版权所有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每次开庭应该有几个法官参加审理?_好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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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每次开庭应该有几个法官参加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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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开过几次庭(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都是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但最近一次要开庭,审判长、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4人将全部到场参加审理。这是什么节奏的表现??
采纳率:57%
普通程序,必须有三个审判人员参加,三个审判人员中,主审的必须是法官,其他两个可以是两个人民陪审员,也可以是两个法官,还可以是一个人民陪审员和一个法官,更可以是一个助理审判员和一个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不论是简易还是普通都是必须有的。其次,合议庭一般是由三个人组成(基层法院)。书记员不属于合议庭成员。追问:早就转普通程序了,但为什么前几次都一个人审理,而这次却4个人。我曾经打法院热线投诉过法官庭审违规问题,是这个原因吗?还是要结案了?补充:不要去纠结这个问题,这是法院内部的问题,你过分追究这个问题没什么实质性作用,你更应当关注的是实体上的判决结果。
前几次开庭一个人应该是用的简易程序,3个人才是普通程序,外加一个书记员。补充:正常的民事案件 简易程序是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是6个月,但是可以延长6个月,如果再要延长就必须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不过还有一种例外,就是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出现了诉讼中止的行为。才导致了审理一年半没审完。追问:早就转普通程序了,没有出现诉讼中止的行为。也没有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
我1年半前提交的证据录像,1年后我让对方质证回答,对方说还没有看。法官就说:那你回家看好了!
再过了半年,我还是让对方质证回答,对方说还是没有看。法官还是就说:那你回家看好再回答!。。。你说这直辖市的法官和法院正常吗??补充:你非要纠结这个问题的话,那就去这个法院的院长那里投诉这个法官。
如果判决你不服的话,就上诉。追问:这是公检法的一条龙服务。你还不明白,看来你涉世未深。人生经历太浅,说实话:幕后指挥就是法院院长。。。原因恕我不能直言。。。整个过程就是设计陷害补充:你的看法太偏激了。补充:首先你看看你的问题是什么,你的问题是问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到底应该是几个。追问:我的问题你没有看清楚:同样普通程序,为什么之前质证时都是法官一个人(还不如我举证说话,否则说我扰乱法庭次序,赶我出法庭),但现在为什么突然变4个人?这里面有什么玄机????补充:首先法院人手不足,不是哪一个法院,是全国法院都如此,如果一开始就是普通程序,开庭只有一个人的话,那么就是程序不合法,但是他们的开庭笔录估计还是写了4个人的。
现在变成4个人,估计是因为你投诉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就将合议庭的人员全部叫来了。补充:另外你是这个案子的当事人,还是旁观的?补充:如果你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必须授权委托),法官一般是会让你说话的。如果你是旁观的,那你在开庭的时候是不能说话的。补充:普通程序,必须有三个审判人员参加,三个审判人员中,主审人的必须是法官,其他两个可以是两个人民陪审员,也可以是两个法官,还可以是一个人民陪审员和一个法官,也可以是一个助理审判员和一个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不论是简易还是普通都是必须有的。其次,合议庭一般是由三个人组成(基层法院)。书记员不属于合议庭成员。补充:他们开始只有一个审判员和一个书记员审理你的案件,我只能说在程序上是违法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法院现在确实缺人,特别是偏僻不发达的地方,因此有可能出现在开庭笔录上写着三个审判人员的名字,而实际上只有一个审判员来审理。
你提到为什么之后又辩称了4个人,那估计就是因为你的投诉,让他们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也让他们认识到了你不是个善主,所以就按照严格的程序将合议庭成员全部叫在一起开庭审理你的案子。
你现在明白了吗?追问:我是当事人。比如我举证照片让对方回答!但是法官马上就抢过话题,说让他来提问对方。但问答对话都不记录在庭审笔录中。。。我想问的问题法官一律不让我提问,否则就说我扰乱法庭秩序,赶我出去。让我重要的证据都没办法提问。
由于之前我提的有些问题对方找借口拒不回答,所以每次开庭我都坚持向对方提问质证,但法官说我的问题已经提过很多次了,不许再问!补充:如果是你所说的这样的话,那么这个法官就明显存在问题。你可以去检举他。补充:同时你也可以申请这位法官回避。让其他的法官来审理你的案件。追问:最后问一句:如何申请法官和书记员回避?还有4天就开庭了,还来得及吗?补充:回避申请可以当庭提出,但是你必须有正当的理由。补充: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追问:下次开庭质证时,法官还是找借口不让我提问、书记员故意不记录我的问答,我可以此为由,向审判长直接提出:要求法官、书记员回避吗?谢谢补充:可以。我建议你请一个律师。毕竟在开庭的时候,找个比较熟知法律的人,对你只有好处。追问:我曾经找过几个律师,但都被律师出卖(被买通了,具体细节就不描述了),已经吃过大亏。已经把律师辞退了,法官不好暗箱操作,故案子拖了1年半。所以现在只能靠自己,学法律、求助好心人帮助,累啊但没有办法。补充:你是谁都不信。。。现在学法律,你不觉得是亡羊补牢?你觉得你当地的律师都被买通,那么你就去外地请律师吧。
你到底涉及的是什么案子?补充:毕竟在开庭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不可预计的事情发生,没有专业的法律人,作为普通公民的你,有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对你有利,什么对你不利。追问:本地、外地、北京的都请过。和开发商打官司,你明白了吗?!补充:你跟谁打官司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相信帮助你的人。
你一直持怀疑态度,你让别人怎么帮你?补充:首先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要搞清楚一点,你来着里问问题,大家都是出于好心帮你,你没必要跟我用这种口气说话。
如果如你所说本地、外地、北京的都请过了,你认为都被开发商收买了,那你觉得你还能相信谁?及时你吧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你是不是认为开发商也吧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收买了?补充:你自己首先应当冷静下来,不冷静没人帮得了你。追问:我不是怀疑,是有确凿证据,一句两句说不清。好在快结案了,马上递交证据起诉放倒钩陷害我的某律师。。。补充:你吧问题简单话点。我问你答,你怀疑谁?补充:如果你怀疑法官与对方勾结,那么你就去纪委告,如果你觉得纪委也不可信,那你就去检察院告,若果这些你还是无法相信,那你就去比他们更高一级的纪委、检察院、法院告。
明白了吗?补充:但是你告要有确凿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形成了诬告,你会承担责任的。这一点你自己把握好。补充:法律是公正的,你就保留好你的确凿证据,法律自然会还你公道。追问:放心吧,我有确凿证据。国家纪委也有熟人,让他们等着吧。。。补充:你是个牛人。小弟佩服·补充:想赚你这35金币,不是一般难。追问:给你40金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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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3)
采纳率:9%
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至少要有一个审判长、一个审判员、一个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是都要有的
采纳率:54%
正常的不用惊讶!追问:是要结案的节奏吗?补充:按普通诉讼审理,还早呢!追问:都一年半还没有结案,还早啊???
采纳率:27%
这是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人员,根据不同的形式案件,有不同的程序,需要相关人员,审判长是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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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天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达到生命的彼岸。知道了yanzi0701 发表于
郫县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超过审限在宣判现场强行转为普通程序继续拖案子[i=s] 本帖最后由 yanzi0701 于
11:12 编辑 [/i]
日我与宗**结婚。日我们办理了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住房与商铺两份房产证书。2002年男方因婚外情对我实施家庭暴力,将我赶出家门。他又向郫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郫县人民法院于日在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不公正地只判决离婚。导致我多年来无家可归,并损失每年应得的一半商铺租金。我一直多方上诉、协商无果。才被迫于2010年向县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郫县人民法院受理并以简易程序立案。经过2010年 7月2日开庭和日复庭,所有证人证言全部质证完毕。法院两次当庭调解无效,最后法官敲槌宣布已经审理完毕,不再主持调解,叫我们等待判决。
   县法院已经审理查明本案诉争房产属于我与被告宗**婚后合法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宗**于日曾主动申请过一次调解。法官在当日调解现场就说过:“官司打到现在,事实已经查明,证据是确凿的,各人心知肚明,不要说话连边都巴不倒。”此次调解结果双方分歧过大,无继续调解的基础。法官再次叫我们回家等候判决。日15点52分,县法院曾打电话告诉我说既然双方没诚意调解,那法院就要硬判了。
   日,我问县法院为什么超期这么久还不判决?县法院回答说:“不知道,没原因。到时我们晓得通知你,你继续等就是了。”我愤而投诉到上级单位。县法院遂于日传唤我到庭,自称是作宣判前最后一次调解。连被告律师当庭都直言是因为审限到了,被法院喊来调解的。最终法官当庭再次说了原告与被告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调解。叫双方在日下午来领判决书。县法院于日上午和日上午,两次打电话建议我做宣判前的资产评估,以便赶上日下午的宣判。我两次都答复要求不申请资产评估,只申请在宣判时协商或竞买夫妻共同财产。得到法院同意。
   日下午,我如期到县法院领判决书。却被法院告知:“没有判决书!程序已经转了,只有转程序的通知书。还要再交钱。”我问是什么原因。法院说“我们法院有权不说原因!我们说审判没超期就没超期!我们说程序转了就是转了!你的钱交少了,必须再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6条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明文规定“简易程序审限只有三个月,且不得延长”。本案从日立案起,至今已经超过审限一个多月才转程序。明显属于违规操作,不合法。并且是在法院通知双方到庭领判决书的宣判现场才临时强行转的审判程序。这当中不排除有法院领导层受贿的嫌疑。我强烈要求依法立即领取属于我的判决书。恳请各位有识之士呼吁和督促郫县人民法院立即宣判结案。
  yanzi0701 发表于
[p=30, 2, left][color=#000000][b][font=宋体][size=15pt]申请免交转程序后叫我补交的诉讼费[/size][/font][/b][b][size=15pt][/size][/b][/color][/p][p=30, 2, left][font=Times New Roman][color=#000000] [/color][/font][/p][p=30, 2, 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恳请信箱领导尽快回复我上次投诉的“郫县人民法院审判简易程序案,在超过审限一个多月的宣判现场临时强转为普通程序继续拖案子”一事。[/color][/font][/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1[/font][font=宋体]、郫县人民法院以欺骗手段叫我领取转程序的通知书。因为县法院是叫我[/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10[/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22[/font][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去领宣判书,到庭后法官发给我的却是转程序通知书。[/font][/color][/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2[/font][font=宋体]、郫县法院声称“因为调解时间不计入审限,所以没有超期”。请郫县法院明确指出这种说法是根据哪条哪款法律?事实上法律规定“调解应在审限内进行。简易程序案子中调解不下的就该及时宣判结案。”[/font][/color][/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3[/font][font=宋体]、既然郫县法院是违归规乱转程序,那么郫县法院叫我补交转程序后的诉讼费也是违规收取。请求县法院领导答复我根据具体哪条法律法规证明其转程序和补收诉讼费的合法性![/font][b][font=宋体][size=12pt]在县法院领导未给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之前,我申请免交本次法院叫我补交的诉讼费。[/size][/font][/b][font=宋体]否则我没得到法院领导答复就补交了诉讼费的话,就等于是在默认和支持县法院的违规行为![/font][/color][/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4[/font][font=宋体]、郫县法院还扬言如果不在[/font][font=Times New Roman]7[/font][font=宋体]天内补交诉讼费来,就要按照自动撤诉案件处理。请问县法院违规操作在先,又至今不给我合理合法解释,只催我多交钱。我作为受害者还要为法院的错误买单吗?还要遭受县法院的再次加害吗?[/font][/color][/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5[/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11[/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10[/font][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郫县法院立案庭已经收取了我的要求免交本次转程序后诉讼费的申请书。再由他们转交给郫县法院院长。恳请各位[/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领导督促县法院院长同意我免交诉讼费的申请,并尽快给我一个合理合法解释[/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font][/color][/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6[/font][font=宋体]、再次恳请各位[/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领导督促郫县人民法院尽快宣判结案。我这个简易程序案子从[/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6[/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4[/font][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立案起拖到现在已经快半年了。还要拖到何时?[/font][/color][/p][p=30, 2, left][font=宋体][color=#000000]另外如果你们再不闻不问我的网上信访和申诉的话。我只有请政府相关领导处理你们这些不作为的政府网站![/color][/font][/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申诉人**[/font][/color][/p][p=30, 2, left][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11[/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11[/font][font=宋体]日[/font][/color][/p]yanzi0701 发表于
我上次把以上这些申诉信从网上发到了郫县县长信箱。县网上信访站,成都市市长信箱。成都市市信访局。省长信箱等。
遭到的结果是县长信箱“冷处理”;县网上信访“不予受理”;市长信箱和市信访局甚至“直接删除我的来信”。我再查询时网站答复“说我没有写过信件”,日我又再次给成都市市长信箱写投诉,成都市市长信箱直接涂改我的来信,并答复“处理无效”。省长信箱答复“案件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今天我再次发给以上信箱第二次网上信访和申诉,如果相关网站再不作为或者删除、毁损我的这次申诉的话。请广大论坛上的网友给我作个证。我将保留证据请政府相关领导严肃处分这些不作为的政府网站。
申请免交转程序后叫我补交的诉讼费
恳请信箱领导尽快回复我上次投诉的“郫县人民法院审判简易程序案,在超过审限一个多月的宣判现场临时强转为普通程序继续拖案子”一事。
1、郫县人民法院以欺骗手段叫我领取转程序的通知书。因为县法院是叫我日去领宣判书,到庭后法官发给我的却是转程序通知书。
2、郫县法院声称“因为调解时间不计入审限,所以没有超期”。请郫县法院明确指出这种说法是根据哪条哪款法律?事实上法律规定“调解应在审限内进行。简易程序案子中调解不下的就该及时宣判结案。”
3、既然郫县法院是违归规乱转程序,那么郫县法院叫我补交转程序后的诉讼费也是违规收取。请求县法院领导答复我根据具体哪条法律法规证明其转程序和补收诉讼费的合法性!在县法院领导未给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之前,我申请免交本次法院叫我补交的诉讼费。否则我没得到法院领导答复就补交了诉讼费的话,就等于是在默认和支持县法院的违规行为!
4、郫县法院还扬言如果不在7天内补交诉讼费来,就要按照自动撤诉案件处理。请问县法院违规操作在先,又至今不给我合理合法解释,只催我多交钱。我作为受害者还要为法院的错误买单吗?还要遭受县法院的再次加害吗?
5、日郫县法院立案庭已经收取了我的要求免交本次转程序后诉讼费的申请书。再由他们转交给郫县法院院长。恳请各位& &领导督促县法院院长同意我免交诉讼费的申请,并尽快给我一个合理合法解释 。
6、再次恳请各位& &领导督促郫县人民法院尽快宣判结案。我这个简易程序案子从日立案起拖到现在已经快半年了。还要拖到何时?
另外如果你们再不闻不问我的网上信访和申诉的话。我只有请政府相关领导处理你们这些不作为的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诉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yanzi0701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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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省长信箱 / 查信 黄燕(huangyan),欢迎您!&&【修改注册信息】
标  题:郫县人民法院违规超期办案,我要依法立即领取我的判决书
编  号:& & 提交时间: 12:09:11& & 允许公开
事 发 地: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人民法院
内  容:
省长你好:
我叫黄燕。我举报郫县人民法院违规操作案件。
日我与宗厚强结婚。日我们办理了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住房与商铺两份房产证书。2002年男方因婚外情对我实施家庭暴力,将我赶出家门。他又向郫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郫县人民法院于日在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不公正地只判决离婚。导致我多年来无家可归,并损失每年应得的一半商铺租金。我一直多方上诉、**无果。才被迫于2010年向县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日,郫县人民法院受理并以简易程序立案。经过2010年 7月2日开庭和日复庭,所有证人证言全部质证完毕。法院两次当庭调解无效,最后法官敲槌宣布已经审理完毕,不再主持调解,叫我们等待判决。
县法院已经审理查明本案诉争房产属于我与被告宗厚强婚后合法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宗厚强于日曾主动申请过一次调解。法官在当日调解现场就说过:“官司打到现在,事实已经查明,证据是确凿的,各人心知肚明,不要说话连边都巴不倒。”此次调解结果双方分歧过大,无继续调解的基础。法官再次叫我们回家等候判决。日15点52分,县法院曾打电话告诉我说既然双方没诚意调解,那法院就要硬判了。
&&日,我问县法院为什么超期这么久还不判决?县法院回答说:“不知道,没原因。到时我们晓得通知你,你继续等就是了。”我愤而**到上级单位。县法院遂于日传唤我到庭,自称是作宣判前最后一次调解。连被告律师当庭都直言是因为审限到了,被法院喊来调解的。最终法官当庭再次说了原告与被告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调解。叫双方在日下午来领判决书。县法院于日上午和日上午,两次打电话建议我做宣判前的资产评估,以便赶上日下午的宣判。我两次都答复要求不申请资产评估,只申请在宣判时协商或竞买夫妻共同财产。得到法院同意。
日下午,我如期到县法院领判决书。却被法院告知:“没有判决书!程序已经转了,只有转程序的通知书。还要再交钱。”我问是什么原因。法院说“我们法院有权不说原因!我们说审判没超期就没超期!我们说程序转了就是转了!你的钱交少了,必须再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6条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明文规定“简易程序审限只有三个月,且不得延长”。本案从日立案起,至今已经超过审限一个多月才转程序。明显属于违规操作,不合法。并且是在法院通知双方到庭领判决书的宣判现场才临时强行转的审判程序。这当中不排除有法院领导层受贿的嫌疑。我强烈要求依法立即领取属于我的判决书。恳请省长秉公处理,督促郫县人民法院立即宣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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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请你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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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省长信箱回复说不管!也是意料之中。yanzi0701 发表于
成都市信访局在网上的回复最快,快到提交1秒种之内就回复!请大家看以下截图:
成都市信访办& & & &&&& & & & 首 页 | 使用说明 | 注 册 | 写 信 | 查 询 | 案例公开 | 信访法规 | 退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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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限:《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标& & 题& & & & 写信时间& & & & 办理状态& & & & 查看详细信息
申请免交转程序后叫我补交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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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号:成都市信访办yanzi0701 发表于
当我点击成都市信访局网站如上图所示这个回复中的“查看详细信息项”时,出现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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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申请免交转程序后叫我补交的诉讼费
编  号:& & 提交时间: 10:22:27& & 允许公开
事 发 地:四川省成都市郫县郫县人民法院
内  容:
& &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日转送至新都区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 & 杨梅您好: 关于您咨询“万科二手房土地证办理能否不让原业主出面而进行过户发问题”,我们需要向你作进一步的讯问后,才能作出明确答复。由于你未留下联系电话,因此请你到我区国土局信访科具体咨询(). 此复。
信访人的评价:不满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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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号:成都市信访办yanzi0701 发表于
成都市市信访局真是牛,不但在一秒钟内回复我的信访,还在一秒钟内把回复处理意见都给我了!可惜是张冠李戴,把日回复给新都区一个叫杨梅的回复移花接木硬塞给我。过了半个小时我再登陆查询成都市信访局的回复时,已经把我的这个申诉信直接删除,毁尸灭迹了,显示的是以下界面:
成都市信访办& & & &&&& & & & 首 页 | 使用说明 | 注 册 | 写 信 | 查 询 | 案例公开 | 信访法规 | 退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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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号:成都市信访办yanzi0701 发表于
表扬成都市市长信箱没有删除我的第三次申诉。yanzi0701 发表于
到今天为止,县法院还没有宣判结案。继续在拖案子!不平则鸣 发表于
一声叹息yanzi0701 发表于
我昨天上午再一次到郫县人民法院问徐法官什么时候宣判,她仍然是答复“快了,我们很忙。”我直接问她最多还要拖几天。她终于开金口说最多不超过10天。那我们就拭目以待这10天内有没有判决结果吧。请广大论坛朋友见证,如果10天后再不宣判。正民明郫县人民法院再次以便撒谎徇私舞弊!yanzi0701 发表于
我在11楼的回复中打错两个字,把“证明”错打成了“正民”,但是我不知到怎样才能修改这个已经发表的回复。所以只好在这里纠正。
另外郫县公众信息网上的网上信访栏目形同虚设,我日和日两次投递给他们的申诉内容至今未作处理,如此不作为的栏目最好取缔!免得占用政府资源。请看我刚刚复制过来的以下界面作为证据:
县政协 县人大 English 繁体版 简体版
今是11月16日 星期二
天气预报:
郫县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今天晚上到明天白天多云,气温8-20度,北转南风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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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网上信访欢迎来到网上信访通过网上来信等方式向各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是你的合法权益。为方便政府机关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和你联系,请您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回复信访人)。
  为提高办事效率,明确责任,请您按反映问题的归属说明其主管部门,我们将依据管辖权限自上而下逐级进行处理。请注意一封信反映一个问题或同类问题,不同类型问题应分别写。请勿一信多投。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网上信访的来信和处理结果将不在网上公开发布,
  参与信访活动请您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
编号 来信人 信件主题 办理状态 办理时间
313 黄燕 我要依法立即领取我的判决书 未办理&&
347 黄燕 申请免交转程序后叫我补交的诉讼费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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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  网站值班: 廖晓玉 电话:yanzi0701 发表于
我在第8楼才表扬成都市市长信箱没有删除我第三次申诉。但是今天我登陆查询发现,成都市市长信箱已经再一次无耻地删除了我的申诉信件。这种行为简直是给成都市市长形象抹黑!!我第三次申诉到成都市市长信箱的受理流水号是595259,提取码是269332,但是查询结果出现以下界面可以作为市长信箱不作为的证据:
首页&&政务公开&&政务大厅&&政民互动&&新闻中心&&认识成都&&安居成都&&创业成都&&魅力成都 首页| 关于市长信箱| 信件处理情况| 公开电话| 重点督办件| 工作动态| 制度建设| 公告通知| 回音壁当前位置: 首页 & 市长信箱 & 公众来信来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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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查找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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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信箱:[email]editor@[/email] 联系电话:86-28- 传真:86-28- (C) 蜀ICP备号yanzi0701 发表于
我在成都市市长信箱总共三次申诉过,第一次信件的受理流水号是53815,提取码是0803810,但是市长信箱的负责人的处理是直接删除了我的信!我登陆查询结果是:没有查找到信件。
我第二次申诉信件的受理流水号是45245,提取码是048938。市长信箱负责人的处理是直接涂改我的信件。我登陆查询结果是“处理无效”。
我第三次申诉到成都市市长信箱的受理流水号是595259,提取码是269332,市长信箱的负责人的处理是再次直接删除了我的信!我登陆查询结果是:没有查找到信件。
市长信箱如此不作为,到底是在借谁的胆子如此胡作非为?yanzi0701 发表于
种种事实表明,网上申诉根本没用。因为管理这些信箱的人按照上级指示直接不处理或者删除、毁损申诉信,或者打“太极”,回复说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等等。
在这里,我想请教各位党国领导,有关部门到底是哪个部门?或者你们干脆设置一个部门就叫做“有关部门”好了。还有,你们的网上信访渠道不通,为什么还要留着做摆设?yanzi0701 发表于
号上午,我去郫县法院交申请。申请免交法院违规叫我多交的诉讼费。我找立案庭转交给院长,立案庭不受理,叫我直接打院长公开电话找院长。(内线电话是69900),我打通后,接线员是女的,她回答说院长开会去了。我问院长什么时候不开会呢?此接线女人立刻强悍地回答:“院长调走了!”她又踢皮球叫我找法院的信访室,可惜县法院信访室长期闲置无人。她又叫我找庭长,可惜我打这些庭长电话都无人接听。最后接线女不耐烦了,换个接线男上阵,教训我说:我们的院长电话不是光给你一个人办事的!叫下一个人来。我回答:“我的事都没办好,也该一个一个来嘛。”此接线男直接把电话挂了!我再打,他再接再挂。如此较量4次,我怒从心来,在电话里痛骂他们是吃国家饭的蛀虫,阻碍百姓和院长沟通,设立这个院长热线纯属摆设!此时两个法警立刻闻声而动,在我身边来回逡巡,交头接耳。想把我拿下又苦于没有很合适的理由。最后立案庭庭长终于憋不住了,赶快出来,把我的申请收了,算是解决了郫县法院大厅的危机。事后有大厅内旁听群众称赞说骂得好,说早该这样骂一下这些人了。
唉,说起打官司,真的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才能和这些乌七八糟的人和事做斗争!yanzi0701 发表于
上次我曾经到郫县检察院去寻求帮助,检察院的人更会踢皮球。他们居然说:“我们检察院不监督法院审理民事官司,我们只监督审理刑事案件官司。”我很客气请求他们把刚才这句话写下来算是给我的一个回复。他们不敢写了。改口说要过问此事。最终过问结果是,他们说自己与法院是平级部门,没有权利管辖。又踢皮球叫我找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yanzi0701 发表于
上次我曾经到郫县检察院去寻求帮助,检察院的人更会踢皮球。他们居然说:“我们检察院不监督法院审理民事官司,我们只监督审理刑事案件官司。”我很客气请求他们把刚才这句话写下来算是给我的一个回复。他们不敢写了。改口说要过问此事。最终过问结果是,他们说自己与法院是平级部门,没有权利管辖。又踢皮球叫我找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yanzi0701 发表于
这几天被告方私下对周围打听此事的群众放话说他们有的是钱,被告方还放话说:“现在这个社会,钱就是法律!”
我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都是大实话!这个普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官司,案情很简单,又有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作为铁证!但是郫县人民法院在2002年12月就故意只判决离婚,不判决财产如何分配!
经过多方协商无果后,我被迫起诉。日郫县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受理立案审理分割房产。拖到现在居然都还判决不下来。大家都可以想出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此次被告方重金请了两个律师也是白花钱,在法庭上对方一位律师因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观点时,居然语出惊人说自己这方不需要提供证据!这就是郫县专业律师的水平!叹为观止!yanzi0701 发表于
我10多天前就给郫县人民法院院长公开手机号码发送过申诉短信,至今未见回复。明知道他们的宣传单上写的法院院长“四公开”纯属摆设。但还是想亲自试验一下这个摆设到底有没用。果然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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