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黄磺镇魏村武姓名人来源

长治郊区魏村发现明代墓碑
近日,笔者在整修老宅水井台时,挖出一通明代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距今375年,国学监生安皇图为其父亲安九成所立的墓碑。
笔者颇觉惊奇,宅院为何有了墓碑呢?后经走访解放前入党现已84岁高龄的李其根老人后,才揭开谜底。原来这通碑石是在1945年土改时从安家的老祖坟挖出来的,墓内早被南蛮(旧时对南方人的习称)盗劫一空。一伙年轻人见其四方平整,石青似玉,出于好奇,就将它抬回了村,后来此碑便辗转流落于民间。
该碑由上好青石凿刻而成,高66厘米,宽53厘米,厚19厘米。正文竖排19行,共676字。内容为国学监生安皇图父亲安九成暨3个妻子合葬的墓志铭,碑文由潞城县学廪膳生员杨慎撰稿,国学监生安皇图的大女婿——潞城县学增广生员崔拱辰书写,碑文全部为欧体小楷字,笔情婉约灵秀,意态旖旎洒脱,线条粗细相备。全文近700字无一标点,古朴自然清秀隽永,挥洒自如,一气呵成,堪称书法中之佳品。
据康熙四十五年 (公元1706年)张士浩、申伯编著的《潞城县志》第六卷中记载:安皇图为明朝天启年间国学监生。通读墓志铭,我们得知,安皇图出生于今天的长治市郊区黄碾镇魏村一书香门第,父亲名叫安九成,号从我,是大明万历年间的秀才,生于明万历九年正月初六,卒于崇祯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享年57岁。九成公先后娶妻4房,4位夫人均出生于郡县名门。安皇图是九成公第3位妻子杜氏所生,生母死后,由继母李氏抚育成人。母慈子孝,相濡以沫。安九成和夫人精心教子,皇图自幼勤奋好学,聪慧无比。14岁就进入县学读书,出类拔萃,卓尔不群,后经选拔进入北京城国子监。九成公不仅教子有方,而且治家有道,全家近百余口人,管理得是井井有条。碑文足可说明,这个大家庭是一个父严母慈,子孝孙贤,姑嫂谦让,手足情深,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其乐融融的幸福家庭,因而,多次受到潞城县令的褒奖。
这通明代墓碑的发现,不仅让我们领略了昔日一个书香世家的风采,更让我们有幸感受到先人的聪明才智和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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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郊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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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郊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3处
保护方案编制情况
大辛庄镇梁家庄村
已编制修缮方案
关村炎帝庙
老顶山镇关村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2处
保护方案编制情况
大辛庄镇壁头村
新石器时代
八路军总部办事处故县旧址
&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21处
保护方案编制情况
罗家庄哺乳动物化石遗址
老顶山镇壶口村
新石器时代
李村神农庙
已编制修缮方案
湛上村玄帝阁
堠北庄镇湛上村
南垂村崔府君庙
老顶山镇南垂村
已编制修缮方案
关村静乐宫
老顶山镇关村
壶口村大禹庙琉璃狮子及八字墙照壁琉璃
老顶山镇壶口村
堠北庄镇湛上村
唐石佛及南佛寺建筑
炎帝铜像及滴谷寺遗址
老顶山旅游开发区百谷山中
老顶山镇南垂村
已编制修缮方案
堠北庄镇坡栗村
已编制修缮方案
老顶山镇小罗村
大辛庄镇张村
西白兔乡中村
已编制修缮方案
4、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61处
保护方案编制情况
老顶山旅游开发区
已编制修缮方案
老顶山旅游
卫氏古幕群
大罗观音堂
清道光二年(1822)
大天桥村关帝庙
沟西玄帝庙
壶口红梅寺
南垂耕读阁
清嘉靖四年(1799)
南垂玉皇庙
南天桥村关帝庙
山门村三官庙
石桥村奶奶庙
西长井灵泽王庙
嶂头白衣堂
嶂头龙王庙
安居烈士祠
民国三十五年(1946)
民国三十年(1941)
黄中晋冀鲁豫军区司令部旧址
民国三十四年(1945)
安居关帝庙
安居三教堂
东旺三教庙
故北奶奶庙
故南观音庙
清道光八年(1828)
黄碾圣家教堂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
良才禹王庙
魏村佛爷庙
小常牛王庙
安昌观音阁
安昌土地庙戏台
富村观音堂
临漳玉皇庙
上省府君庙
台上三教阁
泽头玄宗庙
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
张公庄关帝庙
张公庄玉皇阁
壁头府君庙
壁头奶奶庙
梁家庄瘟神阁
堠西庄墓群
堠西庄村南
唐代、宋代
针漳村西北约50米
唐代、宋代
宋家小庄奶奶庙
宋家小庄村
杨暴宝峰寺
已制定修缮方案
中村窟儿沟石窟
霍家沟彭德怀旧居
民国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
中村八路军总政治部旧址
民国二十七年(1938)
中村八路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旧址
民国二十七年(1938)
小河堡三教堂
漳村三教庙
中村府君庙
台上玄帝庙
泽头三教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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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拆迁户留言反映安置房面积封顶不合理 官方详解(全文)
袁纯清同志简历|&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吴昊)近日,一位大同市马军营乡新添堡村的村民给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留言,反映按照大同市政府规划将从该村横穿修建道路,为保证修路工程的正常实施,村中有很多房屋涉及拆迁。该村地理位置优越,不少村民的生活主要来源是依靠房屋出租获取,因此村里每户平均面积在300平米左右。而政府补偿安置房要求140平米封顶,这也让很多村民觉得无法接受。
昨日,针对这则网友留言大同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作出公开回复,称2014年大同市政府道路建设庆新路一期工程,经市规划局规划,途经新添堡村,工程涉拆新添堡村194个院落,涉拆总面积3.5万㎡,目前正在评审中。 关于该位网友反映的“拆迁安置140㎡封顶”问题,本次拆迁严格按照大同市政府《关于庆新路、市政污水等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进行安置,村委会承诺除140㎡之外的其它剩余应安置面积在全村改造时再给予安置。
【网民留言】
袁书记您好; 我们是大同市南郊区马军营乡新添堡村的村民,我们需要紧急求助。大同市政府要修路,要从我们村当中穿过,由于人口密集,牵涉到的房屋很多,其中一半的房屋属于二层小洋楼,平均每户都在300平米左右,如果按照拆迁补偿办法每户都能得到不低于300平米的楼房安置,这本来是好事,可是我们的哪级政府非要给140平米封顶,这难道不是明抢吗? 我们村地理位置优越,地少人多,土地多用于商业,人们的经济来源主要一部分靠出租房屋,所以大多数村民都盖上了小洋楼,曾经是当地有名的小康村。市政府要修路我们能理解,合理合法拆迁我们也拥护。是农村人的支柱,尤其是老年人,到老了他们有房住,有房租,可以养老。如果拆迁他们可能面临无房住,更无房租养老。 我们村民代表曾经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得到的待遇都是推脱。无奈之下我们就开始拦路(大庆路),第一天人们都很理解,可是就在第二天的下午,人民的特警开始动手了,那些妇孺老人都被吓怕了,人民的警察居然动手打手无寸铁的人民,我们惊呆了。要出人命了,袁书记给我们一个公道吧,为人民服务和党的群众路线到底是怎样的?求您救救我们吧!
答复意见:
2014年大同市政府道路建设庆新路一期工程,经市规划局规划,途经新添堡村,工程涉拆新添堡村194个院落,涉拆总面积3.5万㎡。按照南郊区拆迁指挥部下达的拆迁期限,乡、村两级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对涉折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动员工作,目前正在评审中。 一、关于反映“拆迁安置140㎡封顶”问题。严格按照大同市政府《关于庆新路、市政污水等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进行安置。村委会承诺除140㎡之外的其它剩余应安置面积在全村改造时再给予安置。 二、对于网民反映的拦路被打问题。日上午,新添堡村部分村民违法阻断大庆路,一直至晚上9时40分经乡村干部劝解散去。当晚,区委、区政府组织公安、拆迁、乡村两级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并连夜通知涉拆村民于17日8时30分在村委会开会解释说明相关政策。但6月17日上午8时30分,部分村民不听劝阻又对大庆路进行了阻断,区公安分局、市政综合执法大队、乡机关共计出动300多人,做了大量的劝说工作无果后,对带头组织滋事闹事挑唆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并未打人。
【网民留言】
长治市小西门社区华丰北路哑巴庄路段一颗榆树因暴风雨袭击,大树枝裂开摇摇欲坠,这棵危树危害到居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希望有关部门早日消除安全隐患。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长治市园林局立即派专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受暴风雨袭击,导致华丰北路哑巴庄道路中段西侧便道上的一棵老榆树枝杈断裂,断裂处离地5米高,断裂树杈与紧邻的高压线缠绕在一起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给过往车辆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园林局专业人员立即将树杈进行了截断处理,消除了榆树断裂树枝带来的安全隐患。
【网民留言】
袁书记:你好,我们翼城南常九居民组,一居民组,三居民组千亩良田几十年靠山西锻造厂生活用水灌溉,水渠还是农业社时修建的,改革开放几十年了,水渠已经坏的不能用了,致使多数良田已成旱地,粮食严重减产,现在国家在我县好的地方修渠,唯独我们这里没人管,我们这里是自流水,希望你督促有关部门修修渠,我们居民谢谢你了。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翼城县委责成南梁镇党委、政府调查落实。 反映的南常村一组、三组、九组耕地共分为两大块,其中一块在南常村村东,属丘陵,地势以梯田为主,一直都是旱地;另外一块在王续线西面、南冯线南面,南100米为翼城县工业园区占地,此地块不在翼城县国土资源局正在实施的万亩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范围内,故没有修建水利项目。 下一步,南梁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关注跟进此事,争取早日将此地块的水渠修建纳入计划。
【网民留言】
。袁书记您好 : 知道您的工作很忙,不敢轻易打扰您,但是又不得不给您写信,因为您能给我们穷苦老百姓一个公道与正义。我是上次给您留言的繁峙县东山乡李庄村的村民梁x才的弟弟。我们的留言得到您的批复以后,房左邻右村的村民知道了,都替我们高兴,说我们的土地有救了,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护了,全家人都非常的感激您百忙之中,还能看到一个最下层穷苦老百姓的心声和冤苦,并能给予回复与关注,我们全家人跪拜感谢您的大恩大德。我们全家仿佛也看到了希望。但是,您批复以后到现在已经快半年了,县里和乡里到现在都没有给予合理的解决,我们弟兄们东奔西跑的,到县里好多次,县里是让我们到乡里解决,我们就到乡里去,跑断了腿,乡里也说给我们协调,让我们不要在四处乱跑,乱告了,我们弟兄们也相信乡政府依靠乡政府,不愿意打扰您就一直等着乡里来协调处理此事。但事与愿违,维权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了,说好了要协调的,不是乡里人不在,就是企业领导不在,领导不是开会就是忙其他的,等到乡政府有人在了,企业领导又不在了,总而言之就是无法协调处理此事,我们弟兄们到县土地局和县政府里都递了我们反应的文件,却泥牛入海,没有结果。我们贫苦的老百姓真的是没说话的地方,周围的村民们也都劝我们说,人家有权有势的,咱们穷老百姓肯定没戏了,有理也说不清的。我们真的有点泄气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关于这件事,我们问相关单位都不告诉我们实情,蒙骗我们,土地被破坏侵占,我们承包人是有知情权的,然而那里都拖延不管,我们是有苦诉不得,哑巴吃黄连。我们一家的事虽小,但关系着全县的民声,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也关系着国法的公平和正义。反应这么久了我们的土地仍然在受到破坏,也没有得到制止。实在没办法,只好给您写信了,您上次给予了批复,我们就感激您,知道您是我们穷苦老百姓的好书记,日理万机的大事等着您,您却能看到我们老百姓的疾苦并给予关注。给您写这封信,求求您给予帮助,帮弱者寻求公道和正义。求求您了
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梁元某哥哥梁召某,繁峙县东山乡李庄村人,于日承包东山乡兴胜村荒地荒坡400亩,并于5月15日办理了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梁召某自2000年承包后,依坡建起了简易窑洞并种上了杂粮等,面积大约为60—70亩。日,因梁召某本人原因,将荒坡荒地整体有偿转让给繁峙县砂河镇小砂河村村民康某某,转让费10万元整,期限20年。但康某某并未按协议一次性付给梁召某10万元。 日,繁峙县中兴矿业公司依法取得东山底铁矿探矿权,探矿证号为1,矿区划界范围面积为2.33平方公里,涵盖了梁召某协议转让于康某某荒山之面积。日,中兴公司与康某某达成协议,中兴公司在其承包荒山范围内,如有铁矿脉之处,有权采探,并建设相应的采场和运矿路,康某某不得干预,其余荒地仍由康某某进行承包项目所需的有关事宜。同时中兴公司一次性付给康某某3.5万元先期投入费,期限为探矿证所规定之期限。之后,康某某给了梁召某2万元,自己留下1.5万元。 二、矛盾焦点 1、康某某承包梁召某荒山荒坡后,未按协议一次性付给梁召某10万元转让费,梁召某认为该协议无效。但康某某认为中途付给梁召某2万元,该协议仍有效。 2、梁召某收到康某某2万元整,认为是中兴公司破坏荒山荒坡的补偿,与康某某所付转让费无关。 3、梁召某要求中兴公司直接对自己进行补偿,由于中兴公司是与康某某签订的荒山承包补偿协议,认为补偿对象是康某某。 三、处理结果 虽然东山乡政府多次与梁召某、康某某、中兴公司三方协调处理,但由于中兴公司认为梁召某要求的补偿款过高,不能达成共识,又加之荒地层层转包,责权不明确。经过东山乡政府再次与梁召某弟兄协商,梁召某弟兄同意走法律途径,用法律手段解决相关矛盾问题。繁峙县将全程跟踪协助解决这一事件。
【网民留言】
我是襄汾古城人,我们镇上有数家砖窑厂,听说生意还不错,都卖到临汾,甚至卖到陕西延川了,可是基本都没合法的的土地、环保、安全手续,只有个营业执照,都是在正常的生产。我们地里的庄稼是一尘土一尘灰,一刮风更厉害,有关部门适当的收了点罚款,麻烦你们管管吧,谢谢。 襄汾县贾朱路口往北400米,新东新型墙体材料厂 襄汾县襄光路贾朱村口北500米路东,古城镇全科砖厂 襄汾县古城镇关村,襄汾县合金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襄汾县古城镇襄光路,南建明砖厂
答复意见:
经调查,襄汾县建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古城全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金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古城镇贾朱新东新型墙体材料厂均是襄汾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备案为新型建材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以上企业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汾市安监局已于6月24日到古城镇进行落实,以上企业均已取得襄汾县环保局环保批复,且均已上缴了土地出让金,相关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网民留言】
洪洞县现在仍有上百家土砖窑、黑砖窑,基本没啥手续,都有人罩着,主要集中在赵城、龙马、万安、缇村等,对于土地私挖乱采、没有安全、环保等手续,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县里领导认为只是砖窑,觉得不起眼,不重要,就不当回事,土地局、环保局、安监局,都不重视,下边所里的人估计有的都没去过现场,有万安的人在赵城这里包几家砖窑地也挖的不像样,逢年过节打点打点,送点小礼,给点好处,就不去查,任由瞎干。村里占地的也就是收点地租。还有个万安人在曲亭董庄村环城高速旁边包个砖窑,连厂名都没有在地里瞎干,挖的现场还叫个地吗?估计啥手续也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都是县里有关部门收了红包,损坏了国家利益,领导不走群众路线,赵城、龙马、曲亭村里,离得洪洞县里远就没人来查,没人来管。当官不作为,贪腐严重,要的这些人干嘛?纪委不能只查大案,我们觉得这事也不小,关乎到老百姓和国家的利益,应该都知道洪洞黑砖窑事件吧,还想让黑砖窑事件重演吗?黑煤窑是私挖乱采,黑砖窑性质也一样,你们到曲亭董庄看看,就知道赵城是啥样了,就明白洪洞黑砖窑有多严重了,原来我们向县里反映过没人管,现在向你们反映,你们再不管就向省纪委反映,老百姓的事相信总有人会管的。希望你们能好好走走群众路线。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洪洞县委责成洪洞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 自2007年黑砖窑事件后,洪洞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实心粘土砖生产行业进行了全面治理整顿工作。通过大量的宣传、调查、清理、规范、整顿等工作,截至2009年7月,洪洞县共关停、拆除非法无证企业165家,保留设置有合法采矿手续的砖瓦粘土厂127座。 按照逐步淘汰的原则,2009年以来,洪洞县逐步淘汰关停了有证粘土砖厂35座,目前实际存在的有合法手续的实心粘土砖厂92座,预计2014年还将淘汰关停30座左右。全县不存在无证非法生产的粘土实心砖厂,已关停的粘土砖企业没有生产及死灰复燃迹象,基本均已按照要求积极进行复垦,恢复了耕种或栽植了树木。 针对反映的问题,经进一步具体调查核实,曲亭镇东庄村没有无证生产的砖窑,在2008年的专项取缔行动中,该村原来的无证砖厂被全部彻底拆除取缔。2010年,在修建临汾北外环高速路时,经东庄村委会议讨论通过,公路填路基时在取缔后的砖厂范围内取土,由于取土时没有合理规划,致使取土现场高低不平。 2014年5月,东庄村委会研究决定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投入了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进行整理复垦。截至6月底,已恢复耕种20余亩,其余土地正在进一步复垦治理当中,预计到今年年底将彻底治理完成。
【网民留言】
敬爱的袁书记您好: 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绩效工资”制度,应该是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英明举措。但是今年5月21日,万荣县教育局做出决定,取消上年(2013年)的绩效工资标准(人均1700元),从教师已有工资额中每月扣除二百元,作为教师的绩效工资学期末再考核发放。广大教师实在不明白,绩效工资实行好多年后,最后是让教师们捐资,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啊。教育局在政府留言板上称,这是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依据的是2009年的有关文件精神。难道,一份文件要研究四年才弄明原委?教育局的做法严重损害教师的利益,挫伤教师的工作热情,希望袁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万荣县教育局,能为广大教师讨回一个说法。谢谢!
答复意见:
根据《运城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运人社局发〔号)和万人社字〔2011〕76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随工资按月发放,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月提取,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 万荣县教育系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执行时,没有把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出来,而是纳入了统发范围按月发放。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奖优惩劣,使奖励性绩效工资真正发挥作用,经万荣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14年元月起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取和发放,结合该县实际,暂时统一按每人每月200元提取,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主管部门审核后一次性发放。
【网民留言】
我是临汾市襄汾县古城镇北候村人,名叫曹xx今年二十二岁,是一个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患者(俗称脆骨病)此病特征极易骨折,病情较轻者摔一跤四肢就会断,严重的打个喷嚏肋骨就断了。我从出生一个月就开始骨折,每年都会有一两次,至今早已经记不清楚是第几次了。整个身体就像玻璃瓷器一样,一碰就碎,因此有很多人称我这种人叫“瓷娃娃”“玻璃人”四肢也早已经弯曲畸形。曾经多方治疗四处求,医由于病情罕见再加上十多年前的医学没有现在发达均无疗效,至今生活无法自理。但我一直没有放弃治疗的念头。四处拖人打听可以治疗此病的医院,一有消息马上就收拾行李,一次次满怀希望的去,都是失望而归。早已记不清楚跑了多少次医院。此时的我和我的家人也不报有什么希望了。直到我二十岁那年在电视上看到了北京有个组织叫瓷娃娃协会,沟通之后了解到和我一样的人在全国有十万人,还得知在天津武清区医院有一位姓任的医生可以治疗此病而且还有治好一千多例的例子,这又重新燃起了我治疗的希望。面诊后得知可以治疗到生活自理但是总共的治疗费下来需要十万,我的心又沉到了低谷。全家的收入就靠家里的二亩地和我爸在附近村里打点零工为生。多年的求医路家里早已是债台高筑,实在无力负担,曾经向当地县政府求助都没人过问,求求袁书记帮帮我,给我重新站起来的希望。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反映人曹某某,男,22岁,襄汾县古城镇北候村人,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其家庭有3口人,父亲本村务农,平时以在附近打工维持生活;母亲长期在外漂泊。多年来,反映人曾多次求医治疗,均无疗效,至今生活无法自理。最近两年在电视上看到天津有医生可以对此病进行治疗,费用高达十万元,实在无力承担,并于6月5日向襄汾县“清风丁陶”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救助,当地卫生、民政部门均有办理结果。根据反映人的实际状况和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目前民政部门只能给予以下救助:一是将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日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二是现行医疗求助政策规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因病住院治疗,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民政部门再给予救助。三是当地政策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反映人曹某某现没有去天津治疗,也没有产生住院费用,襄汾县民政局将继续把社会救助政策的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再解释,使其理解和明白现有的救助政策。
【网民留言】
最近了解到万荣县城镇幼儿园小班开始报名,去接孩子的时候听到有人说小班现在已经一个班快60个孩子了!国家规定小班最多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标准,城镇幼儿园已经快超标120%了,孩子这么多,老师能管过来吗?班容量的极度超标已经直接影响到了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学工作的开展,我侧面打听了,许多幼儿也教师无可奈何,没有精力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看管好幼儿的安全已经很不简单了。幼儿园成了典型的托儿所。而且中班大班都超远了。希望上级部门能了解了解
答复意见:
随着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家长观念的不断改变,选择优质的公立幼儿园成为家长首选条件。万荣县城镇幼儿园作为省级示范园,办园条件逐年改善,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各项工作赢得了家长和社会的认可,造成了本学期生源爆满的现象。 针对这一现象,万荣县教育局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城镇幼儿园在“两教一保”的基础上,给每班再增加一名保教人员,以此加强师资力量,强化安全管理,最大限度保证保教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分流小年龄成立宝宝班,减少班容量,目前正在调查中。三是今明两年将在县城新建两所高标准的幼儿园,用以缓解县城幼儿园的招生压力,满足人们群众对优质幼儿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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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书记,洪洞县仍有上百家落后的砖窑在偷偷的生产,破坏耕地,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但县里没人管,是不是他们不作为,忘了洪洞的黑砖窑事件了。请书记按照国家政策予以坚决取缔。国家十一五,十二五都有规定。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省政府都有文件的。基本都是不合法的,交点钱就能干,真不合适。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洪洞县委责成洪洞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 自2007年黑砖窑事件后,洪洞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实心粘土砖生产行业进行了全面治理整顿工作。通过大量的宣传、调查、清理、规范、整顿等工作,截至2009年7月,洪洞县共关停、拆除非法无证企业165家,保留设置有合法采矿手续的砖瓦粘土厂127座。 按照逐步淘汰的原则,2009年以来,洪洞县逐步淘汰关停了有证粘土砖厂35座,目前实际存在的有合法手续的实心粘土砖厂92座,预计2014年还将淘汰关停30座左右。全县不存在无证非法生产的粘土实心砖厂,已关停的粘土砖企业没有生产及死灰复燃迹象,基本均已按照要求积极进行复垦,恢复了耕种或栽植了树木。 针对反映的问题,经进一步具体调查核实,曲亭镇东庄村没有无证生产的砖窑,在2008年的专项取缔行动中,该村原来的无证砖厂被全部彻底拆除取缔。2010年,在修建临汾北外环高速路时,经东庄村委会议讨论通过,公路填路基时在取缔后的砖厂范围内取土,由于取土时没有合理规划,致使取土现场高低不平。 2014年5月,东庄村委会研究决定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投入了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进行整理复垦。截至6月底,已恢复耕种20余亩,其余土地正在进一步复垦治理当中,预计到今年年底将彻底治理完成。
【网民留言】
我是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孟门镇苏家湾村的苏树成,在2013年我们家几十年赖以生存的土地被乡政府以农业合作社的名义流转,经多次上访签订合同,但至今快一年多的时间,补偿款仍迟迟不能到位,让我无法生存。土地没了,钱也不给,这让我们老百姓怎么生存,望领导帮忙,谢谢。
答复意见: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苏某某,男,生于1960年1月,柳林县孟门镇薛家坪行政村苏家湾自然村人,现居住在本村。 二、反映人诉求 1、反映河滩地被流转的问题,提出一亩滩地相当于三亩林地的请求。 2、反映货运站征地以亩为计量单位而不以产量以及对土地投入的问题。 三、调查情况 1、2012年7月起,李家塔多元农业合作社与薛家坪村(包括苏家湾自然村)耕种滩地的村民进行土地流转集中经营,土地流转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并全部经个人签字确认后,领取了流转补偿款(按照晋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即:1168元每年每亩的标准,共流转17年,合计补偿款19856元/亩)。该村是按照个人领取19000元/亩,村集体提留856元/亩用于缴纳个人医保等支出。反映人共涉及河滩地1.6亩,应领取补偿款30400元,地面附属物补偿1000元,合计应领取补偿款31400元。全村就剩反映人苏某某至今未签字领取。反映人提出的一亩滩地相当于三亩林地的请求,无任何政策依据故不予支持。 2、货运站建设是省级重点工程,按照中南铁路的征地标准及方式,即耕地28032元/亩,林地46300元/亩。都是以亩计算,而不是以产量计算。苏某某经多次告知不到现场,由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实地丈量,涉及耕地0.77亩,折合21584.64元,林地6.7亩,折合310210元,共元。去年春季,镇干部多次做思想工作,反映人提出把位于对面地的一块地征用后一并给予补偿,第二天组织工作人员到实地丈量林地3.9亩,应补偿180570元,林地至今未占用。反映人又提出对土地的投资,如:水井、水泵、水管、电力线路的问题。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南铁路的补偿办法与标准执行。反映人自测算每亩二十多万的补偿标准,因无政策依据故不予支持。春节前夕反映人打借条在村委借款25万元。 孟门镇政府已就反映的有关问题书面答复反映人。【网民留言】
长治市的西环路、紫坊小学、城东路的人行道上随处可见用黄色油漆喷涂的小广告。严重影响到市容市貌,希望相关单位即使清理干净的同时,加大对喷涂小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还市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长治市城区城管局联合市容监察队人员对市区各路段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发现的油漆喷涂小广告进行了及时消除处理。由于喷涂小广告人员多在深夜进行喷涂,加之喷涂工具较为隐蔽,喷涂时间短,为查处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下一步,长治市城区将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可疑人员进行重点盘问,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近日,长治市的太行西街金威超市对面的公交站点被严重损坏,旁边的路灯灯杆也撞的摇摇欲坠,影响到行人安全。另外威远门路与府后西街交会处的公交站点的广告栏的钢化玻璃也被砸破,玻璃碎片还残留在框架的凹槽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修理,同时希望文化宣传部门能够强化市民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爱护城市公共设施,同时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公共设施。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长治市交通局派专人赶赴现场调查。太行西街金威超市对面公交站点的广告栏玻璃遭人为破坏,威远门路与府后西街交汇处的307路公交站台上的广告栏玻璃也遭到人为损坏。针对以上情况,长治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对两处的玻璃进行更换处理,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公交设施,共同维护城市环境,若发现有人破坏公共设施等类似的不文明行为,应及时报警。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长治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近两年随着长治市市区私家车越来越多,不懂规矩的司机也越来越多。不少司机发挥聪明才智,将投机取巧的歪才发扬到底,成了躲避交通法规处罚的高手,其中最明显的行为就是仗着车辆不挂牌照,乱停乱放、闯红灯、横行马路、随意调头!这段时间,我就碰到了好几次!实在让人感到无奈。没牌照反而成了违章的“护身符”,想想就气愤!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加强管理的同时,严处这些无牌车辆。
答复意见:
一、长治市交警支队根据网民反映的情况,结合“三项治理”工作以及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长治市区“三项治理”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督办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套牌套证、假牌假证、违法停车、闯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长治市交警支队于6月10日下午召开“三项治理”工作会议,对“三项治理”以及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并针对无牌车辆影响长治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情况,专门要求各大队认真做好无牌车辆集中整治工作,并每天报送无牌车辆整治情况,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网民留言】
长治县八义镇东山村东山村沟里煤矿未取得任何手续非法开采,望查处。
答复意见:
经调查,网民反映非法开采的煤矿为山西长治县雄山沟里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八义镇沟里村,现该矿“六证”齐全有效,是一座合法矿井。日,经2014年度长治市煤矿复产验收组现场验收,并于当月18日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该矿在未取得煤炭生产证前,严禁组织井下采掘作业。日至5月29日停产期间,沟里煤矿按照有关规定从未进行采掘活动,只是对井下进行正常的通风、排水、测瓦斯,并对随时出现的隐患进行维修,除此之外,并未组织任何生产。日,该矿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5月29日长治市煤炭复产(复工)领导组下达了复产通知书,后依法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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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书记: 我是长治市沁县郭村镇上湾村人。我向你们反映一件事情。2006年我村村长卫保良以修路欠款为名。把我村果园地给了工头王宏伟。让他在那里修建养牛场。结果现在连一头牛也没有。只是上级领导来检查时,就把邻村的牛拉来应付一下。曾经有几个人多次借用场地。多次拉来2~3个小时一头牛给50元。就这样把国家的钱骗到自己的腰包。没有为群众办一点实事。请上级领导落实一下。
答复意见:
日,沁县郭村镇上湾村委与王某某签订租赁合同,将沙坡沟地12亩租给王某某,用于建厂发展养殖业,期限为50年,租赁费用为10.54万元。随后,王某某又在沙坡沟地新建办公用房13间,牛棚9间,并添置部分养牛相关设备设施。该养牛场建成后,因后期资金缺口较大,未投入运行,一直闲置。在此期间,并未申请和获得国家项目资金补贴。现养牛场已转租上湾村村民用于鹌鹑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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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袁书记:您好,我是运城市某县的一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自从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以来,农技人员都干劲十足、信心倍增。月份,省农业厅给乡镇农技站下拨了仪器和装备,为搞好农技推广奠定了基础。现在,各项仪器已经全部配备,唯有“农技推广服务车”(价值3万元长安汽车)迟迟不能下发。十个月来,我县基层站的汽车只能饱受风吹雨淋,有的车辆电瓶已经没电,但不能发放到基层各站。经询问得知,县里各项手续已经办好,但市控购办迟迟不给办手续。在举国上下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市控购办的行为是否严重阻碍了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让国有资产白白浪费。
答复意见:
“农技推广服务车”属省农业厅统一招标采购、配发的服务用车,芮城县每个乡镇1辆,共10辆,车辆已于日配发到位。芮城县农委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为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县配发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的通知》(晋农科发〔2013〕7号)文件精神,于日办完县级统一采购手续(县财政采购办、县纪委监察局)。目前该县农委农业技术推广站没有公务用车编制,该县农委已向县财政局请示落实乡镇农机站服务用车编制(芮农发〔2014〕57号),县财政局也已向上级部门请示(芮财请字〔2014〕31号),现正在协调并积极办理中,争取尽快落实车辆编制问题。【网民留言】
今天13点左右我开车过灵石收费站,交过路费时发现自己没有灵钱,就拿了一张100的给收费员。收费员是一个小女孩。说要我掏零钱。我把身上的钱全掏出来让她看了,说真没有零钱。。这个收费员铁着脸说,让我把100元给她,过去等有零钱了再回来拿剩余的钱,我想。每个车过都交钱,难道你们收费站能没有零钱吗。这一定是刁难我。我就和她说。她没有任何解释就把收费窗口关上,后面的车越来越多,有人等不急按喇叭。有人下车看情况。这个收费员置之不理,后来一个50来岁的工作人员来了问我什么情况。我把事情缘由告诉后,这个工作人员进了·收发室。和女收费员沟通后,女收费员才不情愿的把窗口打开,我把100元给了她,她把剩余的钱、拿在手里。胳膊不出窗口,只把手出来给我。我在车里探了两下都勾不着,想下车拿钱,后面的车已经好多了。。也不敢下,老工作人员才递给我让我通过了这个收费站。这个过程有10分钟。回家后我想。1。缴费是应该的、难道没有零钱就不能过吗。交100的就不能过吗、2、开始没有,后来咱们有人沟通了就有了、3.后面车这么多,不影响大家的时间吗,你上班有时间,我们开车的要完成任务就应该耽误吗。4收费站有交了钱。再回来拿剩余的钱的规定吗。5收费员的胳膊就不能伸出来吗、6要是没有零钱要这样,为什么不挂个没有零钱不能过收费站的牌子呢。这个收费站去年也有一回这个情况,我一个星期一个来回,去年是一个女收费员给我打了一张10元的单。我因为空车。显示应该收5元,可收费员说已经出单了没有办法换了。错误是你自己的难道这个后果要别人承担吗。还有去年冬天,我也是过这个收费站,一个男收费员说过吧。不要钱了给我合烟,我不吸烟,也不拿烟,后来就没有给烟,掏钱过去了。现在反映这个收费站,请袁书记责令有关部门好好管理一下这个行业,让我们司机在路上有个好心情,让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真正服务不要欺负我们老百姓、
答复意见:
经省公路局调查核实,事情发生在日13时许,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灵石收费站负责人和当事人于6月17日直接向反映人闫某某进行了当面道歉,得到反映人的谅解。 针对个别收费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省公路局晋中分局责成灵石收费站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发生问题的原因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灵石收费站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交通运输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了以“将公路收费事业做得更好,服好务、收好费”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整顿,并纳入站领导班子整改计划,立整立改,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做到微笑服务、文明服务、真诚服务、耐心服务,切实提高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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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北门外汽车站斜对面(冠云集团旁边)新南堡和北城村新盖小区,小区最里面准备修车库(二层),但车库的高度完全将与小区仅有一墙之隔的我们这一排房子(自有平房)后窗户遮挡,车库和距离最近的一家间隔不足1米,间隔稍大的也不过3米左右。 另外据了解,这个小区目前证照手续均不全,环评报告就更没有了。 求助:袁书记,我们因该怎么办?我们要维护我们的采光权!
答复意见:
该小区为平遥县古陶镇新南堡村委会在中都路南、冠云牛肉集团西修建的瑞华苑小区,于日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号),于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至今尚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该小区由北向南规划的3幢住宅楼,最南住宅楼与地界间隔9-10米,地界与北城村民住宅相邻1-3米,不影响该住户采光,其中未规划车库。 平遥县城管局于6月18日对该修建行为进行了现场勘验、取证,调取了其修建的相关手续,案件现已进入相关程序。6月20日,该局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反映人称纠纷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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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公立中学的优秀师资被调入星源等私立学校,加剧了农村义务教育的不公,增加了农民开销。襄汾县有近一半的学生不得不上费用很高的私立学校。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襄汾县委责成县教科局调查处理。 近年来,襄汾县县城人口剧增,广大家长和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需要也随之大增,县城原有中学不能满足需求。加之省政府明确规定,公办学校一律不允许举办高考复习班,而襄汾又没有一所民办学校能够担此重任,以致复读学生流失严重,影响高考成绩,也给广大群众带来极大不便。 2011年,襄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城新建一所新高中、一所新初中,并将新高中、新初中列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民生工程。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襄汾县财力紧张,有心无力,迟迟不能付诸实施。鉴于上述原因,迫使襄汾县不得不另寻解决办法,动员有实力的企业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经多方联系,星原集团统一出资建设,但前提条件是:襄汾县必须配备50%的公办教职工。 日,襄汾县召开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就加快星原学校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决定统一给星原学校调配不低于50%的公办教职工,这部分教职工可以从全县新招教师选用,也可以从全县学校中调整。 经过两年的建设,星原学校已于2013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占地215亩,总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投资2.16亿元,配备教职工547名。其中,公办教师131名,占教职工总数的23.9%,符合《襄汾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星原学校建设的会议纪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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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书记您好: 我们九个老退休人员工资的问题山西省委社情民意办公室一直没有落实,实在很着急,希望书记多多帮忙,人生短暂,不知我们能活多久,希望领导重视,心里非常的感激。 希望领导核实办理,亟待 我们九个人是山西省芮城县国营小麦良种场退休职工。退休工资由芮城县劳动局劳保所发放。现在每月工资700—800元,十几年从没有涨过工资。我们多年无数次找县政府、农业局、劳动局、信访局都没有结果,他们的回答是由本单位解决。农场现有一厂长兼会计在县农业局办公,也不给我们解决办理。 现将场内大概情况说明如下: 1、全场共有土地一百六七十亩,其中两家药厂租用60亩,每亩年租金700元,年收入计42000元。每年交养老金、医保金及场内个别开支都紧张。剩余土地承包给没有退休职工作为工资。 2、县修街道占用土地的8亩没给任何补贴,政府征占公家土地不给补贴。 3、根据日运城日报曾刊载“山西省关于事业单位工资补发”文件,依据文件我们的工资该调相关部门也没有给调。 4、中央电视台前几年曾公告退休人员工资最低不能低于1200元,我们的工资按标准该调相关部门也没有调整。 5、每年冬季取暖相关费用只给发500—800元不等。 很感谢领导的重视 此 致 二0一四年四月八号
答复意见:
经芮城县人社局与良种场主管部门农委核实,反映问题的9名退休人员中,马孔霞同志于2013年3月办理退休,其余8名同志均是2006年7月以前已办理退休,县人社局均按他们退休前的职务参加过历次的退休金增资。2006年7月以后,因无退休人员调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未增加过退休金。上述9人退休金已按政策由县人社局足额发放到位。 关于反映补助和取暖费问题,因国营芮城县小麦良种场属农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取暖费由原单位解决。良种场共有职工18人,其中在职职工9人,退休职工9人。自2012年1月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县人社局按有关标准进行了审批,退休人员月生活补贴1190元,取暖费2400元,该补助及取暖费应由良种场发放。由于良种场主要收入是土地种植粮食作物,效益不高,加上城市建设征地等因素,近年来一直是负债经营,没有能力为退休人员全额解决生活补助和取暖费。经农委会议研究,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1、2013年山西省国有农场职能改革试点,省政府给每个农场拨款20000元,为维护和谐稳定,决定先从此款中给退休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取暖费800元,9人共计16200元。 2、良种场积极争取省市农业部门的项目扶持,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加经营收入,逐步弥补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缺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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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府后东街新华小学旁边拆迁未完的破旧房屋现欲营业,存在安全隐患,望查处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长治市城区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安监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走访了解,发现确实存在危房经营行为后,当场告知经营户立即搬离,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房屋周边粘贴了安全告示书,提醒各经营户在进入汛期后注意安全。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经营户动态,及时对经营户进行劝阻,坚决杜绝危险事件发生。【网民留言】
袁书记你好!长治县八一镇东山村沟里煤矿未取得任何手续非法开采,望查处。
答复意见:
经调查,网民反映非法开采的煤矿为山西长治县雄山沟里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八义镇沟里村,现该矿“六证”齐全有效,是一座合法矿井。日,经2014年度长治市煤矿复产验收组现场验收,并于当月18日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该矿在未取得煤炭生产证前,严禁组织井下采掘作业。日至5月29日停产期间,沟里煤矿按照有关规定从未进行采掘活动,只是对井下进行正常的通风、排水、测瓦斯,并对随时出现的隐患进行维修,除此之外,并未组织任何生产。日,该矿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5月29日长治市煤炭复产(复工)领导组下达了复产通知书,后依法组织生产。
【网民留言】
尊敬的袁书记您好:我是晋中开发区南六堡村的村民,在百忙中打搅您休息的时间心理很是过意不去,我们多次在网上看到您给人民的回信很是高兴。我向您求助的是我们从2010年载的几十万棵国槐树,经过五年多的辛苦劳动,在去年被雨水长期淹没浸泡全部损坏,造成经济损近八十多万元,直接原因是修建太中银铁路时把我们原来的退水渠损坏了没有修复。为此我们多次找信访局、找开发区政府到目前一直没有结果,很是着急,眼看今年植树的时节已过了,我们没办法、没经费再植树也不知道找谁才能真切的帮我们解决这一问题,只能冒昧求书记您了。
答复意见:
一、太中银、大西线在铁路建设期间将南六堡村内的退水渠损坏,铁路相关部门未及时将退水渠道修复,2013年因雨量较大,导致村东太中银铁路以西郝某某等5户村民栽种的48.86亩树木受淹,且部分被淹致死。其中:郝某某7.5亩,主要栽种国槐树苗;张某某7.5亩,太中银已占地补偿1.6亩,剩余5.9亩,主要栽种红黄刺槐;尹某某7.5亩,太中银已占地补偿0.6亩,剩余6.9亩,主要栽种枣树、柳树、松树;王文某10亩,太中银已占地补偿2.41亩,大西线已占地补偿0.93亩,剩余6.66亩,主要栽种枣树和杨树;王毛某10亩,太中银已占地补偿1.83亩,大西线已占地补偿1.25亩,剩余6.9亩,主要栽种杨树。 二、在村委会的积极协调下,开发区铁路三项枢纽指挥部针对南六堡村2013年树木被淹事宜,于2014年1月做出过一份初步处理意见,意见中表明对损坏的渠道由指挥部会同村委会共同进行实地勘察后确定修建退水渠道方案,并做出预算进行修复。同时关于张某某、郝某某、尹某某三户树木被淹造成的损失由评估单位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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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你好向着党的号召年在尧都区乔李镇南麻村街道硬化全覆盖,交通局验收合格拨付一部分剩余农村没有收入经济困难至今拖欠一百八十七万我们三十多个农民工要不到钱带着高利贷修的路我们太困难了望书记在百忙之中解决我们农民工之难谢谢。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尧都区委责成乔李镇政府调查落实。 南麻村于2011年与王某签订街巷硬化合同,同年9月开工,11月竣工,验收面积18539.05平方米,入账资金元。2012年,又与王某签订合同,验收面积17292平方米,入账资金1435236元。两次共硬化面积35831.05平方米,总金额元。三年分7次支付王某工程款1317248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施工过程中,交通部门垫付水泥款182400元,实际支付王某1499648元,目前还拖欠王某元。反映南麻村拖欠街巷硬化工程款187万元,数额不正确。 南麻村已将所有相关的上级补助款项拨付工程队,其余拖欠款项,南麻村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予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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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临汾市洪洞县明姜镇石门峪的普通村名,我想向您反映的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行多年了,可我们这里的一千多口人还吃的是控山水,一遇下雨几天的水里全是泥沙更本无法饮用。望您在百忙中关注下,在这里我代表全村老小先给您到声谢谢了静盼。。。。。。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洪洞县明姜镇会同洪洞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在石门峪村实地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决定采取开挖水源地清污进行封闭水源地的办法,解决饮水易污染的问题。工作人员对石门峪村水源地利用水泥、片石、PVC管材等材料实施了封闭改造,改造区域为水源地至澄沙地段,用以防止雨水、泥沙污染水源。经过5天施工现已彻底解决了该村水源易被泥沙污染的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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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书记您好,我是寿阳县段王煤化集团公司一名员工,在单位工作22年从未出过差错,但在2013年9月份突然被领导通知,说有人举报我可能吸毒,需要停工调查,但在不久后我的岗位就安排了其他人,我成了无岗人员,调查一直没有结果,但其间停发工资两个月,奖金及其他福利都没有,导致影响到我的生活秩序,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直到12月份安排我新的岗位,在新的岗位无论领导还是员工都说我吸毒,让我无法正常上班,妻子也在同一个单位,因无法承受风言风语,于日从7楼跳下,现忍在医院接受治疗,之后与单位多次协商,要求单位给予名誉恢复,并相应的精神赔偿,但单位只委派人员让我到公安局化验,化验结果正常,但忍没有做进一步处理,请求袁书记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反映人常某某,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在麓源公司(段王煤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接送职工班车司机岗位工作。2013年9月,先后有多人反映常某某在出车途中经常打瞌睡,多次出现险情,存在行车安全问题。同时,多人实名举报其有吸毒行为。麓源公司接到举报后,安排班车负责人张某某进行落实,常某某承认吸过。基于以上原因,并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第四条相关内容规定:“甲方(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整乙方(个人)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公司决定对常某某进行岗位调整。同年9月10日,由张某某口头告知常某某到集团公司小车队报到。常未按时报到,10月、11月未到岗上班,为此停薪两月。11月23日常某某回到小车队报到,12月1日正式上班,12月12日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从当月开始领发工资。 日,麓源公司班车负责人张某某和常某某谈话,常某某承认吸过,但拒绝化验鉴定。事发后,麓源公司经理分别向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做过汇报。董事长责成集团公司保卫部进行调查核实。保卫部对常某某本人和班车乘客进行了调查、取证、暗访,多名乘客均能出具书面材料,证明事件的真实性。日,段王公司保卫部和常某某到寿阳县公安局化验,化验结果正常。化验结果不能证明2013年9月事发时常是否吸毒。通过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禁毒科了解:根据科学解释,一般吸毒人员通常在吸食毒品后8小时内检测有效。 反映人妻子赵某某,属段王集团公司医院职工,日从阳光100小区自家7楼跳下,在寿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目前已出院。鉴于以上情况,寿阳县煤炭工业局与段王煤业集团公司、麓源公司和反映人常某某及家属多次沟通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进入法律程序解决。【网民留言】
最近有人在城区东街五马北石槽村的山上私挖乱采石头,望相关部门查处。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长治市城区立即安排城区国土分局相关人员两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由于非法开采者的开采时间不固定,加之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现场未留下足够的开采证据。对此,城区国土分局采取了封闭道路并设置警示牌等相关措施,并安排专人,重点盯防,以不定时突击查访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确保国家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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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青天大老爷,您们好!介休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拿了我们在【介休市东大街老爷庙大市场】租门面的3000元押金一直不予退还,而且我们不在那租门面都一年多了,来回跑了二十多趟了都没有把钱要回来。每次去他们总是用领导不在了或者开会去了等理由忽悠我们,要不就是让等电话,这都等了一年多了连个动静都没有。希望上级领导们能帮帮忙把我们的钱给要回来,谢谢您们了!
答复意见:
经介休市城建局、房管局核查,反映人杨某某所反映的介休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不退还老爷庙大市场租门面押金3000元,为东泰物业进行管理期间的账务。2013年11月,因欠缴市供热公司取暖费,致使东泰物业管理的部分小区住户无法正常供热而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现东泰物业账务已由介休市纪检委委托介休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才能办理退换押金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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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黄碾镇魏村村委主任孛xx在现住旧楼处违规加盖二层,遮挡故新小区1、2号楼三层以下住户的采光,严重影响了这些住户的正常生活。
答复意见:
经了解,加盖房屋的并非长治市郊区魏村村委主任孛文某,而是其子孛海某。日,经魏村村支“两委”会研究决定,以78191元的价格将原属于魏村村委的土地产权转卖给孛海某。在魏村汽车队与瓷砖厂中间盖北楼、东楼(一层砖结构二层钢架结构高度为9米2)。因修建房屋时,存在超占土地问题,郊区纪检委给予魏村村委主任孛文某党内纪律处分。 2013年,经魏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废弃的大理石厂、瓷砖厂、汽车队拆除后修建四栋村民住宅楼。住宅楼盖成后,由于住宅楼高大,重量过重,导致孛海某的东楼出现裂缝,成为危房。孛海某于2014年3月将此东楼重新修建,房屋高度还是两层(高度为7米5)。 孛海某建盖的房屋遮挡故新小区1、2号楼三层以下住户的采光问题,已经聘请有资质的部门正在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再行处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袁书记您好! 我是一位山西省吕梁市岚县梁家庄乡草城村的农民,2011年我们村被一国有企业“太钢集团”征用了一大片土地,我的土地正好都在征地范围内,土地证上注明26咀,和乡政府签的合同是13亩,合同上明确了权利与义务,太钢征地时丈量我的地时是23亩还多,(合同上13亩,自己开荒10亩多)。部分村干部没有一寸土地,他们为了一己之私,愚弄村民,用平均分配的手段把我的征地款分割了,给我的征地款比起我应得的少了一半,村干部把村里原来定的分配方案里属于全体村民的1000多亩林地补偿款强行截留,不予发放。还说把村里征地后剩余土地也要按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可是,几年了一直没有按照原来制定的方案实施,致使全村土地荒芜,无人敢种。找村干部和乡党委、乡政府时他们相互推诿,以“拖”字决来对待。因此,一直没有给我一个合情合理的处理结果。几年了,我们家一直生活在没地没钱的困境中,家里孩子上学都成了大问题。我们现在是靠天天高,靠地地厚,生活在无助之中才冒天下之大不韪,向您求助。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让乡党委、乡政府早日给我处理此事!我们翘首以盼!!!
答复意见:
一、关于反映太钢征地补偿款与实际征地不相符问题 2011年岚县草城村村委制定了《草城村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该方案是在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征求户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全村9成以上村民同意制定的。该方案规定:依照草城村1997年二轮土地承包和1997年农业税交税人口,确定人均为3.5亩,以户为单位,确权到户,其余土地补偿费的80%和土地安置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分配给村集体组织。未明确到户的土地(包括荒山、荒坡、林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费按80%的比例依据本方案分别支付给本村村民,其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组织。实地测量耕地面积大于1997年土地册分地亩数部分,平均分配给方案确认的村民。 草城村1997年分地时每人分得3.5亩土地,村委按照村民意愿,将太钢征地补偿款按1997年全村分地人口每人3.5亩的补偿标准进行了发放,剩余土地及集体荒山荒坡地的补偿款按规定集体预留20%后全部发放给了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映人杨某某一户于1997年3人参与了分地,按每人3.5亩标准,杨某某一户应分得土地10.5亩。当时村内分地时集体土地较多、分配到户时没有精确测量,是当时村干部脚踩步量,分地时咀垄较大。当时分地时有一原则是一户一块地、当某一户应分土地少于某地块2咀(1亩)左右时、就将这一地块全部分给该户。受上述原因及荒地开垦等因素影响,致使该村大部分土地的征地亩数远远大于被征土地农户的实际分地亩数,所以杨某某一户实际分得13亩(合26咀)土地,太钢征地时丈量为23亩。 按《草城村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反映人杨某某一户应分得10.5亩的征地补偿款。另按方案:“未明确到户的土地(包括荒山、荒坡、林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费按80%的比例依据本方案分别支付给本村村民,其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组织。”反映人杨某某一户共有5人参与了村内每人3.5亩外的所有土地的补偿款的分配,该款每人8.85万元,杨某某一户共分得44.25万元。如只分村内荒山、荒坡补偿款,杨某某一户远远分不到这么多钱。 二、关于反映村内被征地范围外所有土地分配问题 村内被征地范围外所有土地的分配由于村内种种征地遗留问题未能及时分配,但经乡、村两级的不懈工作、化解,村内被征地范围外所有土地已于2014年春耕前已分配到村民手中。 三、关于反映村内林地补偿款未分配的问题 因村内林地权属尚有争议,正等待相关机构裁决,待权属明确后,是集体的再给村民平均分配。
【网民留言】
我家是山西吕梁市柳林县孟门镇苏家湾村的,我们的土地被乡政府流转,搞开发。现在已签字确认,但就是一年多了给不了钱,每天去就是没钱,不知道该怎么办。谢谢书记帮助
答复意见: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苏某某,男,生于1960年1月,柳林县孟门镇薛家坪行政村苏家湾自然村人,现居住在本村。 二、反映人诉求 1、反映河滩地被流转的问题,提出一亩滩地相当于三亩林地的请求。 2、反映货运站征地以亩为计量单位而不以产量以及对土地投入的问题。 三、调查情况 1、2012年7月起,李家塔多元农业合作社与薛家坪村(包括苏家湾自然村)耕种滩地的村民进行土地流转集中经营,土地流转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并全部经个人签字确认后,领取了流转补偿款(按照晋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即:1168元每年每亩的标准,共流转17年,合计补偿款19856元/亩)。该村是按照个人领取19000元/亩,村集体提留856元/亩用于缴纳个人医保等支出。反映人共涉及河滩地1.6亩,应领取补偿款30400元,地面附属物补偿1000元,合计应领取补偿款31400元。全村就剩反映人苏某某至今未签字领取。反映人提出的一亩滩地相当于三亩林地的请求,无任何政策依据故不予支持。 2、货运站建设是省级重点工程,按照中南铁路的征地标准及方式,即耕地28032元/亩,林地46300元/亩。都是以亩计算,而不是以产量计算。苏某某经多次告知不到现场,由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实地丈量,涉及耕地0.77亩,折合21584.64元,林地6.7亩,折合310210元,共元。去年春季,镇干部多次做思想工作,反映人提出把位于对面地的一块地征用后一并给予补偿,第二天组织工作人员到实地丈量林地3.9亩,应补偿180570元,林地至今未占用。反映人又提出对土地的投资,如:水井、水泵、水管、电力线路的问题。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南铁路的补偿办法与标准执行。反映人自测算每亩二十多万的补偿标准,因无政策依据故不予支持。春节前夕反映人打借条在村委借款25万元。 孟门镇政府已就反映的有关问题书面答复反映人。
【网民留言】
我们九个人是山西省芮城县国营小麦良种场退休职工。退休工资由芮城县劳动局劳保所发放。现在每月工资700—800元,十几年从没有涨过工资。我们多年无数次找县政府、农业局、劳动局、信访局都没有结果,他们的回答是由本单位解决。农场现有一厂长兼会计在县农业局办公,也不给我们解决办理。 现将场内大概情况说明如下: 1、全场共有土地一百六七十亩,其中两家药厂租用60亩,每亩年租金700元,年收入计42000元。每年交养老金、医保金及场内个别开支都紧张。剩余土地承包给没有退休职工作为工资。 2、县修街道占用土地的8亩没给任何补贴,政府征占公家土地不给补贴。 3、根据日运城日报曾刊载“山西省关于事业单位工资补发”文件,依据文件我们的工资该调相关部门也没有给调。 4、中央电视台前几年曾公告退休人员工资最低不能低于1200元,我们的工资按标准该调相关部门也没有调整。 5、每年冬季取暖相关费用只给发500—800元不等。 退休人员名单如下: 徐文治77岁 孙彦民70岁 肖青坤90岁 张有才80岁 董满苍75岁 马孔霞60岁 翟克敏75岁 刘建国75岁 马当成75岁 很感谢领导的重视 此 致 二0一四年四月八号
答复意见:
经芮城县人社局与良种场主管部门农委核实,反映问题的9名退休人员中,马孔霞同志于2013年3月办理退休,其余8名同志均是2006年7月以前已办理退休,县人社局均按他们退休前的职务参加过历次的退休金增资。2006年7月以后,因无退休人员调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未增加过退休金。上述9人退休金已按政策由县人社局足额发放到位。 关于反映补助和取暖费问题,因国营芮城县小麦良种场属农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取暖费由原单位解决。良种场共有职工18人,其中在职职工9人,退休职工9人。自2012年1月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县人社局按有关标准进行了审批,退休人员月生活补贴1190元,取暖费2400元,该补助及取暖费应由良种场发放。由于良种场主要收入是土地种植粮食作物,效益不高,加上城市建设征地等因素,近年来一直是负债经营,没有能力为退休人员全额解决生活补助和取暖费。经农委会议研究,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1、2013年山西省国有农场职能改革试点,省政府给每个农场拨款20000元,为维护和谐稳定,决定先从此款中给退休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取暖费800元,9人共计16200元。 2、良种场积极争取省市农业部门的项目扶持,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加经营收入,逐步弥补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缺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原标题:山西留言反映安置房面积封顶&官方)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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