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生的女婴政府都举报网站有奖励吗吗

超生女婴被抱走续:政府拒公开婴儿去向成被告
来源:京华时报
[提要]河北省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农民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超生的女婴出生11天后被人强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这一消息曝光后引起网民关注。
  原标题:
  河北省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农民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超生的女婴出生11天后被人强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这一消息曝光后引起网民关注。今年10月下旬,刘家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将于12月上旬审理此案。
  女儿降生11天即被人抱走
  据刘老根说,日,他们的第三个孩子降生,是个女儿。同年6月7日晚上,在乡派出所当临时工的村民夏金成来到其家中,劝说其将孩子送人,遭到刘家拒绝。
  另据刘老根夫妇描述:6月8日,夏金成来了,就问给不给孩子?夏凤各当时说,尹某某(时任副乡长)说了,一切听你的,你看着办吧。夏金成就出去了,领进来两个妇女,留下400元钱,就把孩子抱走了。
  经多方联系,记者电话采访到了夏金成。他说:&我当时在乡派出所帮忙,夏凤各是我的叔伯姐姐,乡政府就安排我去给她做工作。如果是我私自抱走的孩子,怎么制裁我都行!&随即挂断了电话。
  法院以超期为由驳寻亲诉讼
  刘老根说,2003年他将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告上法庭,诉其行政行为违法。安新县法院驳回刘家的起诉。随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家的上诉。
  2003年安新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原告女儿于日被抱走,至今已8年余,已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2004年二审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本院认为,上诉人所诉其孩子被人强行抱走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原审裁定中超过起诉期限的理由欠妥,但裁定驳回起诉是正确的。&
  为何8年后才提出行政诉讼?刘老根说,当时去县计生部门反映问题,对方建议找乡政府要答复。五六年后,当时乡里主抓计生的干部陆续离开后,他们才去告。
  警方未立案称还在调查
  据安新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邵永进介绍,今年11月4日下午刘老根夫妇正式以孩子被拐卖为由向圈头乡派出所报案,县公安局立即抽调6名专人就此案进行调查。
  邵永进说:&这是刘老根就此事18年来第一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事发久远,相关人都已离开原工作岗位,有的已离退或去世,给调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刘老根解释说:&我们哪懂法啊。我今年在网上将这个消息发布后,有一家基金会的&微博打拐&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我,告知我们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他们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公安部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不便透露具体调查情况,还不清楚孩子是否被拐卖,身在何处。
  邵永进说,我们初步调查结束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然而,他认为&初步调查没有规定的时间限制&。
  政府拒公开婴儿去向成被告
  今年10月下旬,刘家还递交了行政诉讼起诉书,请求安新县法院依法判决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10月30日,高碑店市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此案正在等待开庭。
  11月2日,安新县政府提交了答辩状。刘老根向记者出示的答辩状显示,对他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否定。答辩状称,对于刘家要求县政府公开其计划外生育女儿被送的地址和收养人及生活状况,答辩人并未掌握这一信息,更没有制作过这样的信息,因此不属于答辩人信息公开的范畴。
  答辩状还称,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是信息存在且被申请机关掌握,并且应当是现有的信息,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存在刘家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据了解,日,刘家就已经向安新县政府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依法公开计划外生育的女儿被送养的地址和收养人及生活状况。由于没得到答复,刘家于日向保定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013年1月,安新县政府未按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向刘家履行政府公开职责,只给刘家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该告知书以县政府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为由,让刘老根去问圈头乡政府。
  刘老根的儿子刘领群25日晚间告诉记者,他当天去高碑店法院询问得知,法院将于12月上旬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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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拒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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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新:超生女婴被抱走父母18年后状告县政府
早报记者 权义 发自河北高碑店
&&发表于 06:57
&18年前,出生仅11天的女儿因超生被乡政府派人强行抱走,至今仍无下落。&
  &18年前,出生仅11天的女儿因超生被乡政府派人强行抱走,至今仍无下落。&昨日下午,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状告河北保定安新县政府&信息不公开&一案,在河北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对送养信息是否应由安新县政府公开展开了辩论。法庭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10月31日安新县政府工作人员称,县里对于刘家的事情&高度重视,设立工作组,尽最大努力还原事实真相&。
  然而,该事件到底是组织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仍无法确认。安新县公安局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有关负责人以正在调查中为由,不愿透露。
&被铐到乡里打了一顿&
  据新华社报道,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出生刚满十天的女儿被两名不知身份的女子抱走,跟随两名女子的有一名当地乡派出所工作人员。
  1950年出生的刘老根,33岁那年与夏凤各结婚,次年诞下一子,取名&领群&,希望儿子能领来一群孩子。四年后,刘家又诞下一女,取名&领弟&,盼着能够领一个弟弟。但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越来越紧,刘老根一家放弃了再要孩子的念头,夏凤各接受了放置节育环避孕措施,女儿的名字也由&刘领弟&改为了&刘红&。6年后,夏凤各下体不明原因出血,经村乡两级计生部门同意,夏凤格取下了节育环。
  不久后,夏凤各&意外怀孕&,并于日生下第二个女儿。
  刘老根说,同年6月7日晚上,圈头乡乡长尹福忠曾派夏金成来到刘家来做思想工作,刘老根一家当场拒绝。
  &我被用手铐铐着带到了乡里,被打了一顿。&刘老根回忆称。
  6月8日,出生仅11天的二女儿被抱走。据刘老根描述:当天,夏金成来了就问&给不给孩子?&夏凤各当时说,尹福忠说了&一切听你的,你看着办吧&。夏金成就出去了,领进来两个妇女,留下400元钱,就把孩子抱走了。
  夏金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我当时在乡派出所帮忙,夏凤各是我的叔伯姐姐,乡政府就安排我去给她做工作。如果是我私自抱走的孩子,怎么制裁我都行!&
18年后报案称&被拐&
  也就是从二女儿被抱走的那一天起,刘老根、夏凤各夫妇便不断地往返于乡、县政府以及当地法院大门。
  刘老根表示,2003年,他将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告上法庭,诉其行政行为违法。安新县法院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随后,保定市中院驳回刘家的上诉。
  据安新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邵永进介绍,今年11月4日刘老根正式以孩子被拐卖为由报案,县公安局立即抽调6人进行调查。目前,正依法开展工作。
  邵永进说:&这是刘老根就此事18年来第一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事发时间久远,相关当事人都已离开原工作岗位,有的已离退或去世,给调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那么,刘老根夫妇为何18年后才以孩子被拐卖为由向警方报案?对此,刘老根解释说:&我们哪懂法啊。我今年在网上将消息发布后,一家基金会的&微博打拐&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我,告知我们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他们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邵永进说,初步调查结束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但&初步调查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的时间限制&。
政府信息是否不公开?
  为了了解孩子的下落,日,刘老根向安新县政府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超生女儿被送养的地址和收养人及生活状况。由于没得到答复,刘家于同年11月1日向保定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落款日的保定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未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履行信息公开的答复职责,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答复职责。&
  2013年1月,安新县政府只给刘家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该告知书以县政府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为由,让刘老根去问圈头乡政府。
  无奈之下,刘老根在今年10月递交了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安新县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10月30日,高碑店法院正式立案。
  在法庭上,安新县政府代理人表示,对于刘家要求县政府公开其超生女儿相关情况,答辩人并未掌握这一信息,更没有制作过这样的信息,因此不属于公开范畴。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是信息存在且被被申请机关掌握,并且应当是现有的信息,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
  刘家代理律师林峰表示,保定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已经表明刘家行政诉讼的主体和范围是正确的, &安新县政府如果没掌握相关信息,应告知为什么没有相关信息,没记录是渎职行为还是涉嫌犯罪;孩子被抱走到底是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当年孩子被抱走的目的是什么,这些都是安新县政府不应回避的问题。现在安新县政府就让咨询乡政府显然是推卸责任、逃避问题。如果乡政府能咨询的话,何苦等10多年。&林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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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node2/node168/index.shtml" target="_blank">广告联系 |简述:双方对送养信息是否应由安新县政府公开展开辩论,法院择期宣判据新华社电河北省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农民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超生的女婴出生11天后被乡政府派的人抱走,至今下落不明,相关方面一直没……
双方对送养信息是否应由安新县政府公开展开辩论,法院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电河北省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农民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超生的女婴出生11天后被乡政府派的人抱走,至今下落不明,相关方面一直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今年10月下旬,刘家以政府信息不公开为由将安新县政府告上了法庭,这一案件于12月3日下午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双方对送养信息是否应由安新县政府公开展开了辩论。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
在此案开庭的前后,记者赶赴安新县就此事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谁决定抱走了“超生女婴”?
据刘老根介绍,日,他们的第三个孩子降生,是个女儿。同年6月7日晚上,在乡派出所当临时工的村民夏金成来到其家中,劝说其将孩子送人,遭到刘家拒绝。
刘老根夫妇对孩子被抱走的情形这样描述:(1995年)6月8日,夏金成来了就问“给不给孩子”?妻子夏凤各当时说,尹某某(时任副乡长)说了“一切听你的,你看着办吧”。夏金成就出去了,领进来两个妇女,留下400元钱,就把孩子抱走了。
记者实地采访中,并未见到夏金成本人;随后,经多方联系,记者电话采访到了夏金成。他说:“我当时在乡派出所帮忙,夏凤各是我的叔伯姐姐,乡政府就安排我去给她做工作。如果是我私自抱走的孩子,怎么制裁我都行!”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然而,这起抱孩子事件到底是组织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仍无法确认。在县公安局采访时,问及这一事件的相关情况,有关负责人均以正在调查过程中为由,不愿透露。
是否可以“被拐卖”立案?
刘老根说,2003年,他将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告上法庭,诉其行政行为违法。安新县法院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刘家的起诉。随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家的上诉。
2003年安新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原告女儿于日被抱走,至今已八余年,已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2004年二审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本院认为,上诉人所诉其孩子被人强行抱走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原审裁定中超过起诉期限的理由欠妥,但裁定驳回起诉是正确的。”
据安新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邵永进介绍,今年11月4日下午刘老根夫妇正式以孩子被拐卖为由向圈头乡派出所报案,县公安局立即抽调6名专人就此案进行调查。目前调查人员已先后多次到刘老根家了解询问线索,调取相关资料,走访相关人员,正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邵永进说:“这是刘老根就此事18年来第一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事发时间久远,相关当事人都已离开原工作岗位,有的已离退或去世,给调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还原事实真相需要一个过程。”
那么,刘老根夫妇为何18年后才以孩子被拐卖为由向警方报案?对此,刘老根解释说:“我们哪懂法啊。我今年在网上将这个消息发布后,有一家基金会的‘微博打拐’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我,告知我们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他们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邵永进说,我们初步调查结束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但“初步调查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的时间限制”。
政府信息是否不公开?
为了了解被抱走孩子的下落,日,刘老根向安新县政府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依法公开计划外生育的女儿被送养的地址和收养人及生活状况。由于没得到答复,刘家于日向保定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落款日的保政行复决[2012]55号保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信息公开的答复职责,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答复职责”。
2013年1月,安新县政府未按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向刘家履行政府公开职责,只给刘家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该告知书以县政府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为由,让刘老根去问圈头乡政府。
无奈之下的刘老根,在今年10月递交了行政诉讼起诉书,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10月30日,高碑店市法院正式立案,12月3日下午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安新县政府代理人表示,对于刘家要求县政府公开其计划外生育女儿被送的地址和收养人及生活状况,答辩人并未掌握这一信息,更没有制作过这样的信息,因此不属于答辩人信息公开的范畴。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是信息存在且被申请机关掌握,并且应当是现有的信息,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存在刘家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刘家代理律师林峰表示,保定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已经表明刘家行政诉讼的主体和范围是正确的,安新县政府应该依法公开信息。
“安新县政府如果没掌握相关信息,应告知为什么没有相关信息,没记录是渎职行为还是涉嫌犯罪;孩子被抱走到底是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当年孩子被抱走的目的是什么,这些都是安新县政府不应回避的问题。现在安新县政府就让咨询乡政府显然是推卸责任、逃避问题。如果乡政府能咨询的话,何苦等十多年。”林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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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三天女婴被遗弃生命垂危 好民警相助送至福利院
   14: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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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4日讯
11月30日,东辛农场居民陈先生在路过农场一处奶牛场附近时,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女婴,他立即拨打了110。女婴当时已经奄奄一息,在民警和医生的帮助下,女婴转危为安。在寻找女婴父母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将孩子送到了市福利院。目前,东辛派出所民警仍在全力寻找弃婴的父母,他们希望借助《苍梧晚报》,向全社会寻找相关线索。
  据陈师傅回忆,当时他在三元奶牛场的南侧路边发现有个红色的包裹,走近一看,里面竟然是个浑身湿漉漉的孩子。我把耳朵凑近孩子的脸仔细听了听,勉强可以听到呼吸声,他连忙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徐圩新区东辛派出所的民警徐世慧接到110指令后,立即带人赶到现场。由于当天天气异常寒冷,婴儿已经被冻得全身发紫,而且没有哭声,只有一点微弱的呼吸,已经奄奄一息,生命垂危。
  徐世慧便迅速将婴儿带至徐圩新区东辛农场医院,立即找来妇产科医生进行救治,医生对婴儿进行抗感染治疗。在医生的全力救治下,婴儿的生命体征开始平稳,逐渐转危为安。
  据农场的接诊医生介绍,根据婴儿的体征分析,孩子可能刚出生不超过3天,但孩子并没有其他的生理缺陷。由于婴儿的包裹里没有留下任何可辨识的信息和线索,东辛派出所民警在多方寻找婴儿父母无果情况下,将婴儿送至市社会福利院。
  目前,东辛派出所民警仍在全力寻找弃婴的父母,他们希望借助《苍梧晚报》,向全社会寻找相关线索。(记者 蔡晓雨
通讯员 张熙 葛超 明生)
编辑:莫小羽、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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