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抓29天了会被判刑吗

  孙大妈发现菜市场对面的九峰小区4号居民楼楼顶站着一名男子,情绪比较激动。男子穿着黑衣,体型比较胖,看上去是个中年人。他边打电话,边在楼顶的斜坡上走来走去。
  “我们都替他捏了把汗,这脚下一滑,就可能直接掉下来!”鸭脖店的小王说,男子一手打电话,一手不断挥舞着,说话声音很大,底下的人都能听得到:“你不信来看一下……要逼我跳楼是吧……”
  在4号楼下面开一家杂货店的房女士说:“站那么高,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搞装修的,后来消防车也来了就知道出事了。”
  消防救援
  男子威胁消防:走开,不然我跳了
  男子徘徊在楼顶,手持电话大声嚷嚷。大约40多分钟后,远处传来警笛声,北仑消防大队来了三辆消防车。可没想到,事情在这时又起波澜。
  “快走开,马上走开,不然我跳了!”还没等消防队员下车,男子就冲着消防车大喊。当消防官兵准备救援的时候,男子突然走到楼檐处,一脚悬空。
  消防指挥员见情况危险,便立即示意队员回到车上,男子情绪这才稍稍稳定下来,随后又蹲下身观察消防车是不是真的会走,“我们走,你自己下来!”
  为确保其安全,到场还不到5分钟的消防官兵只能调转车头,远远避开。
  见消防车走了,男子才恢复原状,继续打起电话。
  怎么回事
  楼顶男子是嫌犯
  警方请消防来协助
  当消防官兵与警方联系时,才知道原来正是民警报的119,这名以跳楼相威胁的男子是涉嫌非法拘禁的嫌疑人。
  昨天上午,北仑新,派出所得到线索,称前几天非法拘禁他人的涉案人员王某出现在这个小区。为不打草惊蛇,警方这次的行动比较低调,没开警车和穿制服。
  王某住在该小区4号楼5楼,也就是顶楼。民警来到门口敲门后,发现屋里有动静,但王某十分警惕,从防盗门窥孔里一看发现情况不对,就没有开门,反而将门反锁起来。民警叫来开锁师傅开门时,王某则通过窗户爬到楼顶上。当民警进入房间后,王某在楼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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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指定的主题不存在或已被删除或正在被审核山东莒南:80后村主任竟是黑老大 29成员被判刑
来源:大众日报
关键词:王文光 黑老大 80后 村主任 保护费
[提要]2月2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对莒南县公安局侦办的以王文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宣判。
  2月2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对莒南县公安局侦办的以王文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宣判。31岁的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会主任王文光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28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刑。
  记者了解到,莒南县公安局此前接群众举报,在前期秘密调查的基础上,对王文光团伙骨干成员展开收网抓捕行动,并随后展开数月侦查,将其他团伙成员全部缉捕归案。日,经莒南县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2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6项罪名被起诉,其中14人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小混混&当上了村主任
  生于1981年的王文光,1998年至1999年先后因盗窃、冲击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但王文光不思悔改,后来又吸纳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青年组成团伙,到处逞强闹事。
  2007年3月,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开始换届选举。王文光觉得这是一次&漂红&自己的最佳机会,他通过买票、恫吓等手段,当上了王家沟村村委会主任。2008年,又当选为汀水镇第16届人大代表。
  王文光的&仕途发迹&给他的团伙裹上了&合法&的外衣。为提升&战斗力&,王文光手下人员除配备了钢叉、镐把、腊条棍等&自造武器&外,还肆无忌惮地购买了短枪、长管猎枪、长刀、匕首、双节棍、迷彩服、假军牌等&制式武器&。其团伙成员相对固定,管理严密,等级分明,并有明确的内部分工。2008年以来,他手下人员增至20多人。
  团伙违法犯罪金额达60余万
  王文光团伙用暴力抢占了汀水镇及其周边乡镇几乎所有的土塘、采石场、鱼塘,垄断了所有能够涉足的大小市场,凡是有买卖和运输的地方,就得缴纳保护费。据公安机关调查,自2005年以来,王文光等人收取汀水镇东夹古哨村石塘、墩后村石塘、西北庄村石塘以及袁家官庄村石塘运石头的拖拉机主的保护费,按每车5元收取,其中仅2006年6月到2007年2月半年多时间就收取保护费30745元。
  王文光团伙还向收购草莓和肉兔的小贩索要保护费。王文光团伙将前往汀水收购草莓的业户驱赶到汀水镇西北庄的庄会岭草莓市场,按每筐一元钱标准收取保护费,仅2010年就收取汀水镇东夹古哨村、西北庄村多人的保护费6000余元。2005年至2009年,王文光还控制汀水镇西北庄、汀水集贸市场的肉兔收购市场,共收取摊户保护费82500元。一次,莒县刘官庄村东营墩村的于某在汀水集市上收购散户的兔子,被王文光团伙成员吴仕杰看到,强行索要了50元钱。为能继续在汀水镇一带收购兔子,于某被迫与王文光签订协议,每年定额上缴&保护费&。一直到2009年5月,于某五年间共交给王文光&保护费&8万余元。
  王文光团伙巧立名目,明抢暗夺,不放过任何一个敛财的机会。2010年麦收期间,通过强迫收割机主提高每亩的麦收价格,收取汀水西石杭村、南石杭村、墩后村十余名收割机主的保护费共计15000余元;通过不正当竞争及胁迫方式,控制汀水中心小学的两辆校车,自日起,获取利益113309元;另通过插手竞标、承揽工程聚敛钱财38万余元。事后查明,团伙违法犯罪金额共达60余万元。
  滋扰乡邻暴力拘禁
  除了插手经济领域,王文光团伙还借助打手,肆无忌惮地滋扰乡邻,甚至非法拘禁他人。
  2008年7月,团伙成员王开磊等四人到莒县夏庄镇南马坡村的鱼塘钓鱼时,被鱼塘承包户朱子广阻拦。王开磊就回到汀水镇王文光家中,纠集10余人携带镐把,分乘两辆面包车,窜至朱子广的&龙腾饭店&内,对朱子广夫妇等人殴打造成三人轻伤,并将店内物品砸坏,造成损失1万余元。2009年12月,罗庄区花埠圈村的马贵江与团伙成员赵誓哲相撞,赵誓哲当众辱骂马贵江。动手后没占到便宜,赵誓哲打电话叫来五个团伙成员,追击驾乘翻斗车的马贵江等四人。经过拦截打砸,致该翻斗车玻璃、反光镜等多处破碎,造成直接损失500余元。
  王文光犯罪团伙还借放高利贷谋取高额利润。他们经常实施各种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动,并自创多种&刑罚&对付到期不还的借贷者,在汀水镇及周边地区造成恶劣影响,受害人迫于该团伙的淫威不敢报案。2006年5月,莒县东营墩村的于某从王文光处高利借款3万元,未及时还款。同年12月底,王文光及其同伙追至沂水县将在此躲藏的于某带回汀水镇一旅馆关押,团伙成员王玉光等对于某拳打脚踢。两日后,因于某仍无法还款,王玉光向其背部猛击一棍,后又将其带至一水塘边,逼其脱光衣服浸泡冷水中约半小时,共非法拘禁于某4天。
编辑:李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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