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海清怎么写出漂亮的连笔字好看,怎么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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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家,有关于你和我,只是我不知道你会什么时候打开锁匙,只是,某某,我不知道的你,这里有一个家,请记得累了或者快乐都要将一天的琐碎抛弃在家里的垃圾箱里。
东拼西凑的二十年
我到现在都学不会如何把发生过的事陈述出来,缺乏逻辑、词汇、情感,总像是在不经意间提起他人的事,毫不关己,极度无聊,仅仅是为了说句话,证明人还活着,和童年有关吧。
不会唱大黄狗、没有童年的人到现在为止仍旧认不清邻居,我是个极其被动的人,绝大多数时候,除了自己还是自己。
七八岁的时候,玩伴女生居多,有一个男孩子还是一个小我三岁的孩子,上小学的时候,学校里有三道杠的学生干部,有一次,这家伙在楼道里大声暄闹被抓到,自己被扣了分,哭着找我问我可不可以不要扣分,我说不可以,我是两道杠不是三道杠,结果我被那家伙狠狠的嘲笑了一番,没记错的话,那孩子姓宁。
小时候去他家里的时候,我记得他家屋顶是玻璃吊灯,一整片的可以照镜子的漂亮的屋顶,我只去过一次,因为在我第二次想再去照照镜子前,他搬家了。
同时在我的生活中所有关于羡慕的线索也就就此中断,他带走了他家的天花板,琉璃灯,还有我劝说父母装修房子的唯一理由。
说来也怪的是,哪怕是在同一所学校,我也再没见过他。
还有一个男伙伴,可惜的是个比我大三岁的&误入歧途&的家伙,他姐姐的男朋友是个清华的高才生,后来分手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牵着小姑娘的手满校园的乱走乱蹦了。我上小学的时候,他上初中,对于游戏我从小就是一个白痴,这家伙玩得一手好玻璃球,后来我想想他应该不是自甘堕落,而是童心未泯吧。
我到现在还能记住那家伙的名字,因为后来他爸爸出轨的时候被他妈人赃并获,而且是他报的信。
我爸说,家里要拆迁了。
虽然早就不住在那里,但是我哥哥家前面的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就是那家伙爸爸出轨的对象的事实不会改变,那位节操不保的中年妇女的儿子恰好又和我哥哥玩得很好,而我除了认识他们以外,什么都不知道。
他爸爸出轨的时候,我应该是上初中。这件并不贞操忠诚的事情并没有给我以后的爱情观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我已故的高中班主任为了鼓励我好好学习曾经告诉我,学业有成以后,娶多少个媳妇都成,何必在意这一时的。
我肯定,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长大的,瞬间成长,那时候我高一,经常和没有故事的女同学用打排球的方式谱写我们共同的美好的青春。
至于,那位我记得名字的哥哥,以及他出轨的爸爸,出轨妈妈的儿子,我哥哥等等,这些关系实在是过于错综复杂,但是又并有什么交集的故事给那些狗血的人们以茶余饭后的谈资,实在过于虎头蛇尾,食之无味。
值得回味的是在我应该学怎么唱大黄狗的年纪,那时候我正在和一群同龄的小姑娘们玩过家家,颇有荒废学业的颓废之气。七八岁时候的向日葵叶子可以用来包饭包,当盘子,做家具,当我是十七八岁的时候我就自然而然的学会了用向日葵的花朵去和那些灿烂的祖国的未来的花朵说我喜欢你。
触类旁通,无师自通这码子事在我后来十余年的正经学术研究中从来就没起过什么正面作用,上数学课的时候看语文,上语文课的时候背英语单词,我也有过你们不懂我的世界的时候,但是当我有这个想法的第一时间起,我就知道,即使你们懂,也没什么用,就是那个样子没什么不同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也许是因为自己陪着那些七八岁的姑娘一同长大的缘故,我了解这些人所有的想法。小时候我家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就是前后院都是女孩子家,而且只有我家的院子最大,只有我家能玩过家家。如果说为什么后来早恋的话,那也只能怪我陪着她们一同成长玩耍的人生经历了,当我十七八岁时想追姑娘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什么恋爱宝典,没有什么珍贵得起我七八岁时最美好的年华了。
如果不是三年级的时候参加过此生唯一一次运动会的话,我也许这辈子都会像那些女同学一样在决定面前摇摆不定、三心二意。
三年级的运动会唯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可以不用上课的同时可以随意吃东西,一天下来做的就是看着那些气喘吁吁的人不停地吃啊吃啊,如果不是班主任临时认为我的计算能力很强的话,我可以安安稳稳的吃成胖子。
就在九岁的时候我被迫放弃了我唯一继续做胖子的机会。
于是,我在百米比赛开始前被临时替换上场,如果只是跑的话我肯定会死掉的,对我我这样一个历来脑袋比四肢行动快的人,根本无法理解那种协调的快感,可是有趣的是这场百米在中间点会有一个小黑板,黑板上会有算术题,先做好后才可以继续,当然成绩也要和准确度挂钩。
我的黑板上写着的白乎乎的东西就是这个。
13,随后在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下,擦去,,跑完。
在我当局者迷的感觉下,班主任拍大腿的节奏和我昨天考试写错公式时候的基本一摸一样。
所以后来,考试的时候,我基本上从来不做任何更改。
我有时候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总是反思那时候的经历是不是影响了我的高考成绩,本来,不该是这样的,充满疑点的生活从来都不到梦里凑合一丁点的安慰。
安慰自己的是姑娘们十六七岁的小手,很温暖,会出汗。
在那个除了牵手啵啵外还不会干什么的年纪我开始十恶不赦的投入到无数的腻腻歪歪中,当我现在二十出头能点做什么的时候,突然想起从前就打消了所有关于祸害他人的想法,于是我堂而皇之的变成了独身主义者,洁身自好,利于人民。
我所努力的一切成功的避免了出现前女友的前男友这样的问题,前度其实有很多新闻,比如自杀、割喉、泼硫酸,相比起前女友们的一哭二闹假上吊,他们更实在,更认同与这个世界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基准。
他们用道德来维系自己付出与回报之间的平衡,在这方面不得不说法律真的显得特么的苍白,尚不健全的社会法律体系着实给了青少年太多的浓硫酸。
而浓硫酸下就是所谓一见钟情或者一时感动惹出的祸端。其实表白这件事在我看来是所谓你情我愿中最不靠谱的一件事。
从十六岁到现在我都没表白过,后面也不会,这东西要水到渠成,追求自然,那些涂了三公分厚度粉底的漂亮姐姐们总会在寂寞的深夜里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悚。
所以,我们一起回想一下的时候发现原来有表白的都分了,但是,没表白的,其实也分了。唯一可能还继续着认证爱情的就是当年最傻逼的一种形式,就是互相暗恋。
毕竟付出过那么多傻逼的时间,总要有点不操蛋的结果才能体现这世界无穷的正义感。
于是乎,把自己的生活,乱七八糟的想起来的话,也还不错,还成。当你无聊的时候会发现,嘿,自己这些年还不赖哈。
把话题拉回到童年的时候,我就没那么多的话了,那个可以自由自爱的时候,除了陪小姑娘们过家家之外,我唯一做的就是自己逗自己玩了,如果三岁看老像的话,我这辈应该是艳福不浅,命中注定。
我也算是有故事的男同学了吧,我也算匹野马,但是我总是偷偷跑到别人家的院子里大摇大摆的吃青草看向阳花。
也许这就是心理有问题的表象吧。
前些天和一个在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了一年的家伙谈论近似于学术的扯淡问题,他说搞心理的人都很乐观,不会存在那种人与人之间难于融合的问题。
我问他:&那一个人如果他每天都很开心每时每刻都在笑他从来都不悲伤是不是心理问题呢?如果他就不想再笑下去了不想再开心了,他来找你你还能用自己工作性质特有的乐观去治疗他么?难道你不要施舍出自己哪怕就二十年里那一点点的悲伤,难道哪怕说出的痛楚会刺痛自己也要固执于自己的乐观么?&
我总在想对于人对于人群而言,每个人都是块砖,而我们的性格就是一个原本放在正中心的球体,如果我们不能均衡个体的喜乐哀愁那么这些人凑在一块就是刺猬,而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些砖就会陷入到球体中,慢慢变成一面墙,那个球体会融化成砖缝中的水泥,我们是面墙,顶挡住所有的凄风苦雨。
我是这么做过来的,在除了姑娘外的人生旅途中面对他人。
所以哪怕在心理上有多么严重的痼疾,我的道德观仍是深受党和国家辛苦培育二十年而修成正果。
我从没有在黑暗的角落里悄悄伸出脚把路人绊倒过,也没在老师面前背后告别人的状,也不去勾引已经有了主的小姑娘。最多是在初中的时候,初中的时候学校前面就是我后来就读的高中,那所高中正门前面有一个不大的立交桥,那个立交前面就是一个不大的公园,公园里有许多不大的松树,正好能挡住那些高中生亲昵的画面。
然后我的那些调皮且富有正义感的同学们就冒着生命危险走到立交桥上,居高临下的向他们投掷石子。那些因此而少被高中生占便宜的女同学们很多时候比那些没占到便宜的男同学更加愤怒。
而往往这些时候我总是坐在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笑着遥望,然后对我的姑娘说,等我们上了高中,我们绝对不来这。
说实话,我真的是个很诚实的人,因为哪怕后来当我如愿进入这所高中,哪怕姑娘已经远走的时候我也没有再踏入那所公园半步。
很多时候,不靠谱的都是和姑娘们差不多的他人。
他们让我的人生中充满的无数的变动,也夹杂了诸如骗子、混蛋、不靠谱之类的欲加之罪。有意思的是,在这个房地产占地成风的现在,那个不大的公园仍然被留在那里,没做任何改动,也许他在等姑娘们回来,带着一大堆的故事花枝招展晃荡回来的姑娘。
但是,那是个埋葬什么的地方,我不好讲,或者是说不清,
那些被埋葬了的什么究竟是些什么。
序 我是个作家
早上睡眼惺忪的时候看自个儿是自己个儿最好看的时候,喝得稀里糊涂照镜子绝对是人畜不分五谷不识了。
我第一次打架是在小学,一对一,结局惨不忍睹,不仅挨了打还哭得稀里哗啦在讲台上做检讨,我一直都将这件事情视为我人生最黑暗最耻辱的事件,可是后来我和打我的家伙成了小学时代最好的朋友。
后来我发现,这样一言不合就出手相向,着实鲁莽,于是就变成了按兵不动,守株待兔,这世道一动不动的乌龟死不了,爱咬钩的鱼儿还是多如牛毛。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喜欢恰巧也喜欢我,后来在我还没有喜欢的时候我不喜欢她了,于是我对她说,我想和你说五个字。事隔多年仍然固执的认为我是个劈腿男。后来我开始喜欢,恰巧这个时候也出现了,我开始无可救药的喜欢,也开始无可救药的喜欢我,最后除了和其他人终成正果外,我和都遍体鳞伤,不能自已。
我以前挺浑,我以前也很欢儿。
可是我不会吵架,斗嘴还凑合。所以,我的前女友们都特别喜欢我,因为我从不曾死缠烂打,拖泥带水,见面还是好朋友。
但女同学的分手简讯都特么的啰嗦,而我只能说,好。不然就又变成了斗嘴。
这玩意儿,基本上都是促进感情,最终以深情拥吻为结尾。
我认识的时候,我正深陷于的陷阱中不能自拔,而且很欢乐的在陷阱中东跑西颠,以为那是梦想中的乌托邦。那是我最傻最天真的时候,可是后来我发现,哪怕自己把这个陷阱打造成&隔夜&的巴黎公社,我还是井底之蛙。
于是在我丧失人性前幡然醒&悟珍惜眼前人顺理成章接受的八百里捷报,逃离了那个尔虞我诈的兜兜转。可是单方面地接受付出和我作为一个井底之蛙的结果是一致的,就是得不到任何青睐。
当我不想理会的时候我便接受感情的馈赠踏上了的船,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湿鞋是个什么东西,可是和是发小,我不喜欢,但是那时候人都太寂寞,后来我和草草分手,落了个混蛋的名声。
离开之后,开始和我恢复联系,我们绝口不提空开的时间里大家都在做什么,然后我认识,聊得来,玩得来,很神奇的又是的好朋友,我很懊恼于为何如此戏剧。
最后离开,也离开,我和开始相依为命,当我离开那个地方的时候,我和已经藕断丝连整整六年半,也就是说和同样这么久。
我来到南方,我开始一心一意良心发现的守着,寸步不离。
可是故事总是有转折的,这是戏剧的最勾引人的地方,我和分手的时候延续了自己的老套路,大年初四,当我翻来覆去仔细阅读过发来的简讯后,我发了一条状态,我失恋了。
于是,我又成了混蛋。
所有悉知此事的人都在骂我混蛋。
可我不是个混蛋啊。天也不想下雨,可是乌云飘过来,谁能怎么样呢。
于是,当我在大学里认识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误会的时候,是每天陪我煲电话粥,折返于南北,有一天飞机飞离南方的时候,我发了简讯给,我说,机票真他妈的贵。
于是,再也没有出现过,可是我发现,其实我果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后来,和的联系也逐渐淡去,因为那就是个幌子,是混蛋的封建残余是早就该被打倒的两座大山。
这些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我经历过自己喜欢不喜欢自己的也有喜欢自己自己不喜欢的还有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我尝过五味杂尘,知道酒香浓烈。
我不和这些人联系,也不主动和现在自己身边的人联系。
这是病,无药可救。
E说过,嘴笨是要人命的。
于是当我潜心做一个好人的时候,我决意一个人闭关修炼,早日得道成仙,这个和常在河边走没一毛钱的关系。我本已经抱着一心向佛的心愿默默走着夜路,却意外的发现自己这杯白开水有了点雪碧的味道。
原来刻意忍受一个人脾气的感觉和喝啤酒差不多,要自己消化那些白白的胀肚子的气泡,而小麦香是自己回味给自己的。原来特意适应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写惯了连笔字突然被要求一笔一划的写下自己的名字一样,一板一眼、提心吊胆,但最后看看名字还是很好看的。原来没有目的无管结果去接纳一个人的滋味就像你忍着神经戳弄着刺猬的时候刺猬突然把白白的肚皮露给你看。
这些是我不曾经历过的东西。
所以那些磕磕绊绊而引发的血案都是我内力不够道行不深无法控制的不愉快。
其实我是个盲人,我从盲道走到斑马线上,小心翼翼,可是还是踩到了某个人的鞋上,天正好下雨,路滑,鞋更滑。可是我嘴笨我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告诉你路滑小心点不是,索性,闭口不言,可当我冲动想脱口而出的时候,偏偏又是艳阳高照。
在我不浑的时候,我还是比较习惯喝啤酒的时候要两盘腰子,抽四五只烟,眯着眼听别人胡吹乱侃。
王灿的人生理想看起来才最:婚礼定在下周三,谁来谁是真朋友。
但,在这件事上,其实大家都很。
我是爱情流浪汉
很多人都喜欢这样,拖延到无法拖延才离开,留下无法收拾的烂摊子,只要自己不流泪,不管别人会流多少泪。
我人生第一次被勾引的姑娘,个子不高,很瘦,严格点形容是娇羞可爱、小巧玲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这家伙还偷过我的铅笔,后来高中的时候当我再看到她的时候,她还是那么的,高,毫无发展,可他男朋友的标准已经从正太飞跃成了铅笔。
初一的时候,有初恋,但是连牵手都是在梦里出现的,梦里最过的分也就是亲了人家一下,还就那么一下。后来当我酒酣高涨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的骂自己不争气,都是梦里了,都不多亲一会。
那时候,我多纯情呵。
那个时候,热播的是《薰衣草》,还有本三十二开的盗版杂志《中学生》。于是我把初恋在脑海里幻想成女主角死去千百遍,自己哭得痛不欲生然后抱着爱人最后的理想勇敢的活了下去。
《中学生》里曾经有过一个特别有趣的心理测试,叫你是不是暗恋她?
里面第一条就是:当你看电视剧的时候你是不是将自己和她幻想成男女主角。
而那些本我哥哥给我的《中学生》里毫不避讳初恋这种字眼,但是为了以正视听,总是将初恋的爱情写成最后幡然醒悟,好好学习。于是,在我发现初恋长得其实不好看之后,我就趁着我妈发现纸条的机会,对她说,我要对你说五个字,你猜。
我们分手吧。
她太聪明了,以至于以后当我开始学会在女同学身上刻下各种各样故事的时候,我总是默认这是一群笨蛋,因为当我故伎重演,再让她们猜这个五个字的时候,就变成了诸如&我特别想你&之类的,妈的,我都要和你分手了还想你干嘛啊。
然而聪明的,总会以最自然的方式走进你的生活里,将你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而这些年我总是不安份于这些聪明里,不甘心做个装聋作哑的傻子,所以最后当我庆幸我没有落得一无所有的下场的时候,却变得不再拥有和任何姑娘谈判的兴趣。
当我高中和姑娘轰轰烈烈的时候,平均一节课可以发送三十条短信,每天牵手时长可以多达四个小时,每年走的路可以绕操场400圈。没人知道我是在哪碰的姑娘的手,也没人知道我占了姑娘哪里的便宜,总之我是个很低调的人,低调到我隐藏得天衣无缝的时候我妈已经默认我在勾搭姑娘这个事实。
现在看来,还是亲妈好。
曾经最最忙碌的时候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换掉三个女朋友,换女朋友的速率远远超过我买一件新衣服的速率。而那个时候,阳光下的我有一张洁白无瑕的脸,而不是现在饱经风霜洗礼的样子,招人烦。
可是留在自己生活里最长久的那个人,往往不是第一个,而是第二个。
初恋不过是搪塞他人的借口,几轮白酒下去有的吹嘘,谁管他初恋是什么呢,你怎们形容都成,而第二个,你就发现,你二十年的中文白学,你去计算得与失就会发现自己二十年的数学毫无用处。
这就是五千年来人类教育事业的失败之处,教会所有人冷静、理智,向文明迈进,却没教会人怎么在自己面前活学活用,自欺欺人。
后来我姐姐曾经深刻的替我总结了高中生活,:&用地道战的手法耍侏罗纪的流氓,有生活作风问题的非政府人员占着法律以及道德的双重便宜。&
我深以为然,引以为傲。
但是,当大学第一个寒假到来的时候,女朋友给我发来的短信足足有二百字,我提取凝聚之后发了条状态:&我失恋了。&
我想那是我最悲伤的时候了。
原因不大,离回家前的一个月因为工作忙联系少而引起姑娘本能的怀疑。
可是,高中的时候我都是骑公路车上学的啊,哪有后座载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同学呢。
唯一一个最好的女同学,还是断断续续的七八年苟延残喘,后来我给我那时候最悲伤的理由就是,苟延残喘有时候会让一个濒临死亡的人上瘾,不是出于对活着的希翼,是那种对于好好活着最纯粹的憧憬。
哪有对漂亮姑娘的真情实意得过且过的呢。
每当我一脸认真对狐朋狗友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我就觉得我较之他们最不同的地方就是我还曾经文绉绉的,爱过。
和朋友网上聊天,我说等我一下,去个厕所。
可是当我回来的时候我就突然不想说话了。
过了二十分钟,朋友问,回来了么。
我说,早回来了。
朋友问,那为什么不说话。
我说,嗓子痛。
朋友问,嗓子痛和打字有毛线关系。
我说,连锁反应,嗓子痛也不想打字,因为就是一样的不想说话。
然后朋友告诉我,就是把鸡蛋打在碗里,冲入刚煮沸的水,加点白糖,趁热喝了
可以起到消炎下火作用。
我记得每次去我姥姥家的时候我都很恐惧,因为每次吃饱了的时候我姥姥还是会给我夹菜,每次她都把我当成一只病猫来养。后来我一吃饱就爱打嗝的毛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期间的痛苦程度并不亚于吃肉的时候咬了自己的舌头。
姑娘会说,不想说就早点休息,不想吃就留下来,这就是为什么苟延残喘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痛苦黑暗的原因啊。
我上次见到我姐姐是一个月前,赣州在下雨,不大,但招人烦。外甥一岁多,正可爱。并不在乎天气,时不时揪住妈妈的领子不放,害的姐姐不得不频繁的整理自己的衣服。
姐姐说,你不懂事的时候,所有人都想抽你,最后,就像我现在这样,不过是整理自己。
我最不懂事的时候,因为座位把滚烫的火锅泼在别人身上过,因为别人的烟呛到我把烟灰缸在别人脑袋上敲碎过,因为听不到好听的话把放在耳边的手机砸到别人的嘴里。
什么事放在不懂事的时候就好了,一言不合,出手相向,直截了当,简单明了,爱憎分明。
我也是后来才渐渐懂事起来的。那个时候的姑娘比我成熟太多,这是导致青春期后半生天花乱坠,血流不止的根本原因,只是那时候我一清二白像个白痴,一本正经的认为:有女朋友的感觉真棒。你不高兴的时候有人哄自己开心,放学了可以一起回家,一起聊八卦,无聊的自习课有人跟你发短信,说我爱你。就像外甥,突然妈妈给他一盒糖果,以为随手一抓就是全世界的绚烂缤纷。
姐姐给我一张照片,美其名曰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背着先生找高中情书遗骸的时候翻到的。可照片上,分明是一个明亮的夏夜,一张三个人的合影。
我,姐姐,姑娘。
姐姐穿着牛仔外套,里面是纯红色的打底衫,姑娘没扎头发,我拿着啤酒离两个人有点远,数星星。我的眼前突然浮现那年夏天我们三个人一起疯的晚上。
太难忘了,因为那天晚上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姑娘一面。
我随手撕掉,扔在纸篓里。小家伙还吵着嚷着,听不清他到底说些什么,是告诉我,你可以每天都毫不费力的证明自己活着,但是无论自己如何付出与努力都不得不错过这个世界最绚烂的时刻。
然而当你可以享受这种绚丽的时候,你可能已经站在所有无忧无虑的废墟上而无心欣赏。如果给我选择,我宁肯选择废墟,把所有关于痛苦的种子根植于破败不堪的年岁里,生出最惹眼的花,无论如何,痛苦之于本身,本身就是一种湮没,和所有的生命轮回不一样的是,所有活在这世上的人都在义无反顾的继承着这花香,成为蔓延开去的黄昏,永远行迹在清晨的左边。
也是在告诉我,你看,生活是独立的,独立于生存之外。我必须感恩于我现在生存的地方,这个地方毫无顾忌的接纳了我,我就要像个落叶归根的游子,在这里安家立业,有自己的孩子,说这里的方言,和这里的人,一样傻傻痴痴的笑。
也许就是在承认,那个时候的感情就像那时候的自己一样,迷迷糊糊,&是要有多坚强,才能凭着想象念念不忘。又要有多残忍,才能逼迫自己最终不能相安言好。
我见过姑娘哭,抱着数个善良的姑娘哭,那种肌肤相亲的时刻比滚床单来的更加实在。两行热泪透过衣衫染红所有的过往。没有什么敌得过这发自身体内部的情感,宣泄的一塌糊涂,让人慌手慌脚,缴械投降。那是比爱恋时的唇齿相依更能感动他人的东西,他有自己的生命,有自己被主人安排了的命运,侵入他人的肌肤、血液、器官。最终将所有拖欠的债以最痛苦的方式,一笔勾销。
我总是劝那些人,那些哭的昏天暗地的人,是你自己愿意用肉包子打狗,六毛钱的便宜,只有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才最昂贵。你不过是想让自己打着开心,所以你千万不要指望狗再给你叼回来,那样的话对狗要求实在是太高了,高的离谱,像是地主老财活在民主黑暗的十六世纪,同时这样对包子也太不公平,毕竟六毛钱也披星戴月了那么多的好日子啊。
高二的时候,看到自己喜欢的姑娘和别人肩并肩走在一起的时候,在自己鄙视那个奇丑无比的男生的时候,我站在操场的中间,矫情的让自己努力哭出来,当我付出母乳留下的最后一点力气的时候,我才明白余勇可贾这件事远不及我爸打我一顿来的实在,暴力更直接更有效,而那时候之后,我的爱情开始枯萎,开始小心翼翼,开始疑神疑鬼。
而就在那个时候开始,我不再相信自己的感情,因为我哭不出来,特么悲伤的一件事。
可是,比起悲伤更可恶的是悲伤永无止境的样子,于是我想,
我是,火候还未到。
情敌是有共同爱好却不能共同分享的人。
谁是谁的陌生人
& & & & &断断续续看完这本《祖国的陌生人》。这是一本看上去很复杂的书。算是游记,也有访谈,还有人物和评论,笔尖所及,有西北的商人,三峡卖气球的年轻人,台南的老人,异乡的游子;也有陈独秀,吴越,秋瑾般的历史人物。许知远就像一个摄影师,虽然只是呈现浮光片影的画面,却可以留下丰满的情感,穿越纸面和时间,在脑海里建立起清晰明了的形象。&
   许知远最初的焦虑似乎来自于自己无法看清现实中国的真面目,他感觉自己就像30年代的在中国的西方人&在自己小小的世外桃源里过着喝威士忌酒搀着苏打水,打马球闲聊的生活无忧无虑的完全不觉得这个伟大城市无声的绝缘的城墙外面的人间脉搏&一样。被网络和繁华的表象更容易的将&真实中国脉搏隔离在外.&
  于是许知远选择旅行,希望以此找到一把理解中国的钥匙。&
  从爱辉到腾冲,他断断续续的走了些地方,东北,陕西,三峡,台湾等等。&
  这些城市或是曾经有着辉煌的过往,如今却是无奈的落寞着;或是已经或是正在经历社会的巨变。许知远更愿意关注这些城市里那些平凡的&沉默的大多数&。&
  随着旅行的深入,许知远的焦虑感越发厚重&&这已经不再是最初无法清晰了解真实中国的焦虑,而是发现中国社会正在面临日益深刻的断层时的焦虑。&
  过去几十年里,中国所经历的经济改革带来的巨变一直为世人所乐道,&中国制造&,中国人更多的涌向世界,购物,参观,就像40年前的日本一样。在许知远眼里,&成长的经济力量赋予中国人一种新的自信与不切实际的骄傲,但身上去看不出令人欣赏的品格。&许知远忧虑的是我们正在割裂自己的传统,一味的追逐物质上的成功,更高的房子,更好的汽车,更多的外汇储备,我们不断的地和过去说再见,不带一丝眷恋,&为了一个更光明的明天。我们可以对昨天和今天毫无眷恋,甚至残忍异常&。&
  并不是说我们要固执的坚守一切陈旧,但是我们就能够如此粗暴的对待我们的传统么,鲁迅故居已经被一片商业所包围,旁边兴起的是&咸亨新天地&的新楼盘。我们会煞有介事的穿着汉服做行为艺术,却不去真正关心传统的深层内涵,似乎一切都可以通过行为来得到彰显。&
  失去传统,人会成为无根之萍,生活显得停滞,由此而产生的&情感与理智的双层匮乏&却才是最为可怕的。我们这个时代如此飞快的旋转,金钱的作用被过分夸大,我们似乎正失去我们的灵魂。从情感上而言,我们念念不忘的那个文明古国已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无法从传统之中吸取力量,而新的价值观却又没用形成,尴尬的站立在传统和未来的断裂处。&
  对着故国,却被无力的陌生感所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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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莹和刘若英两人现场合唱经典歌曲《心动》。悠远深情的旋律,一个声音清亮,一个声音温润,让这首歌无比耐听。“有多久没见你 以为你在哪里 原来就住在我心底”
致前任男友&未来丈夫的信
&一、 致前任男友的一封信&&杜先生:今年是我们分手的第四年,是咱俩认识的第八年。写这封信给你是因为得知你已经领证完毕,今年结婚,约摸是五月初,所以我想在这之前把积累了八年的话一并说给你听。应该是最后一次了,有话说在你婚礼前,以后你便是别人夫,以我的性格也断断不会打扰你。分手之后咱俩就很少说话,索性这么一次一吐为快,把最后一点心底话都说清楚,以后也好彻底从容做路人。&&先要说一点:终是我对你不起,我承认在咱俩四年的感情中,我欠你太多。我挥霍着你发给我的那么多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跟你最好的哥们儿上过床,最后的分手也是因为我们分隔两地,我实在没有信心继续走下去才主动提出来的。这些都是真的。从始到终你没有一句责怪,但我能想象出你的难过。不过我当时想,既然我们没法结婚,当时你似乎还对这四年的感情没法释怀,那我不如早点让你恨我。你恨我,你才能过得更好,于是我亲口告诉你我和你最好的哥们儿的事儿,我亲口告诉你其实我从开始相处那天就知道我们走不到最后。这是我最残忍也最有效的手法。我成功了,你彻底从我的生活里消失,带着彻骨的恨,但我过得并不快乐。&&上天是绝对公平的,它根本不管你骨子里到底是不是一个好人,你只要做过错事,它是一定要你加倍还上的。我已经遭了报应。跟你分手之后我学会了抽烟;我开始跟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男人上床来打发寂寞;我学会穿高跟鞋;我开始通宵喝酒。直到去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医生没法解释这病为什么就突然发生在我身上,我知道,这就是挥霍的代价。当我想好好谈一场恋爱的时候,找到的是一个劣迹斑斑在一起只因为我有钱的男朋友。当我彻底看穿这一点的时候,我把最后一点青春和一大笔钱扔在那里,来不及擦一把眼泪就夺路而逃。我不敢抱怨,我把自己这些年来的遭遇统统解释成两个字:报应。&&我希望你过得好,我希望你可以幸福一辈子,真的。在没有其他爱情作为比较之前,我并不知道你是对我最好的那个人。我一直以为,谈恋爱就应该是这样的。每个男人对女人好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我觉得但凡你爱一个人,你就应该这么做。我永远记得我们还是穷学生的时候,因为我说了一句想要个iPod听歌,你自己默默地吃了一个半月泡面,等我生日的时候亲手把最新款的机器放在我手上;我也记得,每个暑假寒假你大老远地带上礼物跑来看我;我还记得,我逛街逛到脚疼,你就背着我一路走。如今我回想起来,我幸福过,那幸福是你给的,我要感谢你,可我也知道,你当时对我好,并不是为了让我谢你。&&我记得大二的时候因为周期不规律被我妈带到医院看医生,实习医生告诉我说我怀孕了。我妈当时气得要死,我吓坏了,打电话给你。你说:别着急,我现在就跟我爸妈说。我不让你堕胎,我这就娶你。后来验血验尿下来,医生说一切正常只是虚惊一场的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跟我说你这会儿又高兴又难过。高兴是因为我没什么事儿,难过是因为你本以为这就能跟我结婚。&&你是个好人,所以我才祝福你。我羡慕你的妻子。她未必在婚后能有多少钱,她未必能在未来成为衣食无忧的阔太太,她未必能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但,走到了这个年纪,我还是知道的,对一个女人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其实并不是老公赚多少钱,事业多牛逼,或者是住了多大的房子。嫁个靠谱的人,能稳稳当当地过日子就是最大的造化。起码你想哭的时候,也能有个人看。这就够了。&&我被男人骗的时候,我诸事不顺的时候,我听不到真心话的时候,我总会想,如果是你呢?如果我们还在一起呢?如果我还是你女朋友呢?如果你在我身边呢?你绝对不会做这些,我确定。你会用你的方式把我宠起来,你会用你特别笨的方式对我好。可是2013年的时候,我用这样傻逼一样的方式告诉我年的恋人:我懂了八年前的你,这又有什么用呢? & &&&写这封信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回头。你完全不需要为一个背叛过你的前任女友回头,我也不想要一个回头的你。我只是想说,很多事,我现在才彻底明白。我当时不喜欢你老实巴交,后来我知道,这叫踏实。我当时烦透了我在家里说一不二,我总觉得男人该霸气点儿,后来我知道,你这叫对我好。我当时嫌弃你每个月赚得还没我多,后来我知道,你所有的一切都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得来的,不是靠你爸帮你操办的,你这就叫牛逼。没错儿,我现在全都知道了,我觉得你是天底下最靠谱的人,我知道你是天底下对我最好的人,我知道我理解你了,可是,太晚了。 & &&&如果还跟你在一个城市,这会儿我应该会把你约出来,在一个傍晚,在一个喧闹的酒桌上,在无数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当中,流了几行眼泪之后把上面这些话一气儿说完。这些陈年旧事还是得面对面讲出口,再加点儿啤酒的味道才对劲。如今在两个城市,也只能用这么矫情的办法说给你听,希望没烦到你。 & &&&想起两年之前的光棍节看《失恋33天》,宣传片里截取了各种各样失恋的人想对前任说的话。有个姑娘是这么说的:&希望以后的每一年,都能有一个真正懂你爱你的女生,陪你一起&&&然后就哽咽得完全说不下去。我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是的,我让你失恋了不假,但是我自己也尝到了失恋的滋味不是么?如今在我颠沛流离赚着大把的钱但是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的时候,当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不到自己归宿的时候,你已经在小城和和美美地跟一个真爱你的姑娘喜结连理。这不算多大的幸福,却是你自己用一颗真心经营得来的,这,就是给专情的人最好的报答。我想我不必祝福你,说祝愿以后有个爱你的姑娘陪你一起如何如何。我知道一定会的。 & &&&我现在突然想,我可能真的爱过你,不然我为什么会在每次难过的时候,都能想到你。 & &&&好了,不多说了,再说就矫情了。新婚快乐! & &&&如果你愿意,我永远是你的好哥们儿。 & &&&要幸福,晚安! & & && &&&&二、致未来丈夫的信 & &&&那小谁:你好不?&&算命的说我在2013年下半年能遇到我的Mr. Right,我捉摸这也快了,你现在也当&右手先生&呢吧?德性。 &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急着结婚,好像我也没到那个非结婚不可的年纪。在我的印象里,我在三十岁之前应该都处在青春期,啥都不用想,好好玩儿比啥都强。可现在我也渐渐没这个本事了,2012年年头好,周围人成群结队结婚生孩子去了,在幸福面前没有人乐意等等我。而我,因为不愿意委屈自己,还在这儿傻呵呵地等你。&&我越来越不愿意上人人网或者刷微博,总觉得打开屏幕全是这家订婚了那家孩子满月,去年十月份我一个月之内就送出去了一万块的结婚红包和六千块的满月红包。这事儿不光给了我的银行卡致命一击,对我那脆弱的小心灵来说,也算是个不小的震颤。我原本以为我一直还算是年轻人,根本没想到弹指一挥间,前个月还抱着我大腿跟我说男的都是王八蛋的闺密几个月之后就要嫁人了。我能说什么?她们都把世界上的好男人一个个地装进自己被窝里。我现在十分忐忑,生怕你是个别人不稀罕要的剩货,打折处理清仓大甩卖之后,归了我。&&以前岁数小,我不想也不着急结婚,我就想恋爱,谈一场以结婚为终极目的的恋爱。你只要心里有我,觉得别的妞儿都不行,就想跟我这德性的结婚。我现在有本事了,主意正,你肯定不至于像我大学男朋友似的死于我爹妈的反对。我现在也有钱了,你也不至于像我刚工作时候的男朋友一样死于我的穷。去年我因为自己作践身体大病了一场,这场病让我爸妈和我都想明白了,钱、地域、家庭条件都不重要,只要是个好人,老实本分比啥都强。我也想明白了,我懒得再去夜场混了,我也不愿意跟看着差不多的男的上床试试玩儿,我没那个精力和体力。我爹妈也经不起我这个折腾,这种二十七岁开始苍老的心态不知道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反正我有点儿惶恐。&&我估计我未必多爱你,因为我已经把我最大的热情放在之前撕心裂肺的那些恋爱身上了,现在再加上工作和杂碎事儿,总觉得自己没那么大劲头儿拼命对一个人好了。不过你别怕,我自己最了解我自己个儿,我这人对谁都是一副臭脸,但好在我心眼儿不坏。我可能对钱把得有点儿严,但我舍得给自己家爷们儿花钱。我就是嘴欠而已,人格还是有的。我一直都想二十七岁的时候生小孩儿,现在看上去八成是来不及了。我一直想,自己就是惰性强,没动力,有了娃,以后就得担着点儿责任,也就能告诉自己每一步都得走踏实了。这未必是个坏事儿。其实,不花花着也能过,咱还要过得好。&&不知道你现在咋样儿,干啥呢,在哪儿呢,跟哪个姑娘一起混还是自己跟自己玩儿呢?反正作为你未来的媳妇儿,我对你的要求很简单,我没指望你赚多少钱,我不缺钱,但你要保重你的身体,这才是最大的本钱。&&我希望你是个好人,别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儿,我跟你丢不起这个人。有个本分的工作,会点儿能让自己一辈子饿不死的小本事。你现在因为姑娘闹心成啥样儿我都能忍,结婚以前多经历点儿你才能分清楚好人坏人呢,没经历过王八蛋的哪能叫男子汉。经历过你才知道谁才是真心对你好。别因为姑娘拧巴,没事儿,我稀罕你。&&最后希望你爸爸妈妈好,我未来的公公婆婆健康对我来说是个好的后盾,一家人过着舒心。我希望你能早点儿找到我,我也希望我能早日遇上你。今年的情人节挨着新年,其实我一直喜欢新年多于喜欢情人节,总觉得一家人欢欢喜喜地聚在一起比两个人在床上待一天要舒服得多。早点儿睡吧,明天你还要上班,祝你晚安。对了,我也希望你是个理科男,因为我不会修电脑。 & &&&你未来的太太:暖小团&
原谅(作者——朵蓝)
原谅我 &不曾携带迁徙的花朵不曾保留过往的芬芳不曾动用泥土中的宁静去爱你&原谅野兽 &偷走孱弱的太阳原谅他在荒凉的屋檐挂起雪脚印原谅他打碎帷幕,从锁孔里洞穿 &你的秘密&原谅天空,长者沉溺清白的云朵,布置迷途让每一场雨水无家可归&原谅河水他们只以向下的惯性燃烧背叛行走的人只亲吻大地挖出拾荒者的骨骸&原谅我 原谅一只厌倦迁徙的仓鼠原谅他们在打翻的麦田下照着月亮祭拜颤抖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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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尽所有喜欢
生锈了,快乐像是被雨水浇铸成洪灾的样子,特别扎眼。于是对于干旱的怀念都过于奢侈,也只好羡慕嘴唇干裂时的年幼无知。
我想比喻些什么,一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这些乱七八糟的家伙自以为救世主般的裹挟所有关于我。我甚至想和这些自以为是、一叶障目的家伙谈谈那些生逢乱世的山大王是怎么个路数,也想和这帮无法理喻的家伙说说野蛮这码子事。
但是,当我想和土匪在桌子两端相谈甚欢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这帮罪无可赦的东西之所以如此的嚣张跋扈全是因为我一开始骄纵的一口水,土匪总会学会很多很多的生存本领,比如顺着这滴水的滋味嗅到天边的参天大树,随即他们把这风景变成藏身缝隙的一颗种子,他们不知道法律道德、不知道骨肉亲情,但是他们着迷于戏法,他们的魔术很简单,总是把郁郁葱葱的植物变回最初的摸样,也许这样,他们会觉得自由些。
我不知道土匪学这些东西干嘛,真枪实弹的血腥暴力转渐成为优雅的艺术,你看不到乱拧作一团的麻绳、看不到明晃晃的西瓜刀、看不到弹壳落地再弹起,这些家伙说精彩就在眼前请不要眨眼,但我眼睛会痛的,我宁肯这帮家伙痛痛快快的给我一棍子。
不得不说欺骗与劫掠在我的比喻里没有任何关于刑罚上的轻重区别。
我无法原谅却又不得不去宽恕。
这就是当我二十二岁时不得不去原谅自己十六岁年幼无知的原因。我很少谈论这些东西了现在,你喜欢的书你会感慨结局不该是那样子的,但是你又不得不承认,哪怕你看一千遍,一万遍之后你还是会认为这是最好的结局了。所以,所以,所以,所以,所以所以成了所以,像是篇政治报告在最后总要对过去提炼后对未来的日子提出些许要求与期许。
所以成为一种表示,关乎于未来,所以我们要如何,所以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该达成怎样,所以我们必须。
你看看自己的十六岁,你会发现那时候一个决定或者一个无法自拔都成为日后生活的一笔无与伦比的灾难,或者索性就是土匪的一笔生意,这些土匪有意思的很,当海清河晏,天下太平之后便遁入山林成为那段历史的见证者,有些更是成为大隐于野的贤者指点山河。我不想说些许年前做的决定是对的,人总要对一些东西认错,或者指认那些近似于荒谬的东西。
也就在那些时候,我耗尽所有挥霍,把关于喜欢的欢喜铺泄在危险边沿。
多么痛快。
我得告诉你,我是怎么死的。
当然,死得不壮烈。
身子还好,只是口角溢了半口鲜血。他们说,不到一颗烟的时间,便黑了。我觉得他们夸大其词,人云亦云,明明是六月一日二十三点。
灯是黄色的,死前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这的路灯是黄色的,不好看,我不喜欢。&
于是,报应来了。
那天晚上,是我约的别人,地方不偏不倚,正好是个十字路口,路口有个奇形怪状的红绿灯,像哪吒,三头六臂。
我围着它在四条斑马线上不断的穿梭,我不想让它总盯着我。它要做些什么,看到些什么,知道些什么?我该做些什么,或者对着它吼些什么?
我跟着它颜色交换的节奏不断的穿过马路,路上一台车,一个人都没有,空洞着让我愈加焦急,我遵守这个社会的规则,因为我怕死,甚至绿色应到地面时我还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飞奔而过的脚底。
我是要去吃点什么吧,这么晚了,不方便和别人说些什么,会扰了人休息,会扰了人亲昵,会扰了人肮脏。
可是我看不到板着脸的、笑着哭的、没气氛匆忙的、于是不断最后看到路中央那个哪吒。
看到它之后,脑袋全是白色的,唯有眼眸表面生硬的布了层黄色。
那年儿童节的时候,晚上要去约会,约在十字路口,那地方离我住的地方,不近不远。
路上没有人的,没有车的,我遵守交通法规,合乎情理,我用我最快的速度在路面掠过、穿梭,不摇摆。
绿灯,我要去对面。
是的,我看见我等的人突然出现在我对面,有点突然,还算合理。
你知道么,我想问,日子怎么样?
不是天气。
有人死了,朋友电话里听到的,隐约着是癌症,吸烟几十年,心都黑掉了。
于是死掉了,享年八十一岁。
一生无儿无女,追了一姑娘六十年,一直有心无成,那姑娘说,他抽烟是在追她的第二年,在被拒绝四次后,姑娘又说,我等着他戒烟,我就答应他。
说这话的时候,她孙女二十七。
我看见你笑了,还招了手,我本想直接冲过去,但是还是本能的看了眼哪吒,我感觉我是个基督徒,不然我怎么选了一十字等你,我念着主啊,就在哪吒面前成了妖怪。
绿色的,哈,我得快点。
老头死之前对那姑娘的孙女说:&要学学你奶奶,一辈子找个好男人,要看清楚人。&
我离家出走的时候,小学刚毕业,后来被我爸找到时候我正坐在火车的车顶捉摸怎么站着穿过一个就那么高的隧道,有点长,看起来很黑,在外面的时候。
我爸爸正好坐那趟火车回家祭祖。
于是三十岁那年,我考上了大学。
刚刚躺在哪吒身边时候,还怨愤的很,后背撞到了它,我不明白,藕做的怎么还会那么硬,我知道我要死了,但是不能怪哪吒,但是原本没有呕吐的意愿,更何况吐出来的是血,我知道血是从胸腔里喷薄出来的,只是我紧紧咬住了牙齿,于是,后来在人看来,就是潺潺溪水。
祖坟没什么看的,但是父亲显然因为我的失而复得显得有些激动,不停地对着祖先念叨着些什么,可能是离开父亲太久了,有时候,听不清他在讲些什么。
快六十了吧,我掐指一算,可是父亲还是乌黑的头发,年轻的很。
我不知道,或者说有点不明白,在恐惧些什么?
那是个不会走动的哪吒,也就是还在莲叶上等待重生着的哪吒。
是不是如果我死了就可以尽快循环到恩人身边,开始带有残留记忆的新生活。
要是,下一刻,我就死了,该有多好。
高考的时候,知道前一天我都没有翻过一页书,父亲在祖先谈理想谈了足足一个星期,回来的时候正赶上离开考一个小时。
后来,父亲和我谈起自己的黑发,才解了我心中的疑惑。
是的,母亲不在了。
母亲把自己余下的生命留给父亲,她说,她怕父亲有生之年找不见我。
我是不是该回忆点什么,记住点什么。可是,这世界留给我呼吸的时间实在太短了,我不想苟延残喘,奢求多一点的几点,于是在呼吸停止后,胀痛的头颅开始拼命的恢复生命迹象。
我想有个恩人,把我带到水边。
我想知道,母亲想和我说些什么。父亲说女人不能入祖坟,父亲又说,他也不知道母亲葬在哪里,父亲还说他也不知道母亲想和我说些什么。
我还是要结束了,没有恩人,没有轮回,我只是在残留的意识下努力和自己说点什么。我知道死后会被葬在地下,被虫子撕咬,而不是腐烂。
父亲粗心,把我的墓碑反向,深植于土壤,墓碑太长了,我于地下,伸手便可碰触得到。我也是反的,稍稍坐起来就可以看见祖先那块字迹模糊,被无数盗墓贼惦记着的墓碑。
小时候我去那块墓碑后面见过祖先的理想,甲骨文,读不懂,也不想猜,猜错了,不好。
我的墓碑,光秃秃的,只有一个名字,父亲说,不知道该写什么上去。
十三岁,在我自认为是个大人时候,父亲就该这样,那,我便不会走。
我得接着说我死了这回事。
死法,并不壮烈,且不伟大。
极普通,死于车祸。
最后,我还是和哪吒打了一架,虽然仅仅是用后背。
有点遗憾。
【世外桃源】西江千户苗寨
随着时代的进步,快节奏的生活使人们变
得麻木,行色匆匆的人们,似乎很容易遗忘昨
天,遗忘过去。你是否也在楼上看街道的行人
匆匆忙忙,心里是否厌烦这快节奏的生活。
那么,请来西江吧!当你踏进这云贵高原
的山寨时,仿佛心灵立即得到了净化,因为你
离开了平日里的人事喧嚷、滔滔名利、尔虞我
诈。当你踏上那条蜿延而上的山村小道时,自
已就能听到心跳的声息,就会在清空之中启悟
流连忘返。
在少数民族气息围绕的地方生长的我,酷
爱旅游摄影,这次游览西江千户苗寨后,我感
同身受,西江的美让人窒息,西江的原生态让
人神往。很想让更多的人来发现我们贵州的美,
故作了《西江千户苗寨》这本画册,希望能让
读者了解西江,了解贵州。
走进西江,走进苗寨,那里的风情使人眷
恋,那里的人文使人向往。那里的闲暇人,那
里的慢节奏,定能让你回想起什么,或者是小
时候的四合院,或者是拿着饭碗东家窜西家,
或者是童年的一首歌,或者······
漫步在西江千户苗寨的古道上,抬头观赏
那一座座古色古香的苗家吊脚楼,低头看看鹅
卵石砌成的街道。你会发现,西江的苗族文化
是道不完写不尽的。西江的美让人赞叹,余秋
雨先生的一句话,则概括了对西江千户苗寨的
赞叹:“以美丽回答一切”。
到西江,领略人间的世外桃源,享受云里
山间的天外生活!
小站{堂舍}(/tangshe)
微博{/ottochao}
&&来自&&的投稿
想起今天又是星期五了,我就情不自禁想听这首歌狠狠的爽一遍,一定要听现场版的,沸腾到不行,好的到要死!!!!
绿日&&转自&
《What Makes You Beautiful》B-Box翻唱版。观赏性太强了!好可爱的歌者啊,治愈系MV啊~
《What Makes You Beautiful》B-Box翻唱版。观赏性太强了!好可爱的歌者啊,治愈系MV啊~
偶尔,忽然想起,我曾经写过这么一段被遗忘&继续&的话:&有些桎梏之于我们源于久长之前的某段故事,故事中总会平淡无奇的出现一个特定的人物,而我们这些客串的主演有些成功成为友情出演,功成名就,造福桑梓,而有些人,失败了,被故事打动,从而开始无微不至的固执,于是,这成了苦楚。走出来的,无论德行如何操守何存,他们总归是快乐的生存了下来,在一场&
我当时一定是想说很长很长的话,或许是没有倾听所以没有继续,或者是自己突然想得更久远,于是就罢了。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在一场&后面,原本,还有很多的聚光灯没有透彻雾霾,还有堆积如山的牺牲,没有铺垫好过程。
或许,那个时候,我最想讲的就是自己的故事。
我吃过几乎超市里所有口味的饼干,我也尝过橙汁一成不变的忠诚是怎样的愉悦,可是,当你将饼干塞进还残留橙汁的嘴巴,便随即融化出紊乱的生活。
我曾经试图形容那种味道、感受、后来在反复拉扯中我发现原来味道、和感受合二为一就是滋味,于是我就从沉重的绞尽脑汁中破窗而出,像是偷情的贼,明明有那么多扣人心弦的回味,却在怀疑驱使下,让一双双眼睛破门而入,而自己只能成为街头流落的艺人,只是简单的形式意味这个社会的不足,不能像涂鸦那样演变为青春的艺术,那是纠缠于情理的锱铢必较,又或者成为诱惑的涩。
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可以瞬间感动思维、逻辑、乃至理智。
理智丧失回到哲学课,老师说什么,不记得,写下过什么,不记得,看过我么?不记得。
我不知道,什么是哲学,我也不知道什么是辩证法,我不知道唯心还是唯物,我只知道,当你去思考或者品论这些人曾经的经典结论对与错时,你就不得不面对自己错与对的对折。
或者说,当你说出对与错的时候你就是错的。
老师讲,有位哲人说在一定条件下,人与乌龟赛跑,人永远跑不过乌龟,或者说一个人不可能同时跨过同一条河流。
我听男人说,听女人说,听他说,听她说,然后自己紧闭嘴巴,把自己所有关于橙汁饼干的承运者统统击毙。我对着写着问题的黑板,哲学老师像是个数学老师一样画着乌龟行进的节点,我在节点的侧面看着另外的路程,我想,一千多年前,你又不在,你怎知那时候乌龟就一定比人跑得慢,你不是哲人,你怎知那时站在河边的他有几只脚,那么你怎么说他们的话对与错。
就像是僧人一样,他们活着看不透,所以他们有清规戒律,你看的透又何必把荤与素、生与死分的那么清楚,真的六根清净又为挣扎于分得出酒肉米菜,这就是哲学,哲学本身就是在和辩证法对立的东西,那些思想性的被称之为深邃的东西绑架了人们最起码最简单的快乐生活,其实,每个科学家的母亲都是被哲学折磨过的随者,于是,努力的将最基本的常识回归到生活。
我不知道,偷情的人在想些什么,但是我肯定,此时此刻有无数的人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享受那种被亲人挚爱谴责的欢乐,这是不是也是哲学,道德与欲望其实就是赛跑的人和乌龟。
你不是我,怎知我悲欢喜乐。
偷情的人,是不是贼呢,他们背叛、贪欢、享受那种侥幸的快乐或者是自己贪婪着的却不曾得到的幸福,哪怕就是一时的,他还是在仓皇躲避时带走得到的满足,得到自己一开始自己最想得到的只有自己清楚的成果。
于是,在一场巨大的欢乐后,主角与导演曾经精彩的土地上被活生生的剖出一个无底的洞,不是无底洞,这个洞里没有人,没有空气,没有温度,它将所有我们得到的美好封存,没有保质期,因为绝不会腐烂。
因为没有介质将我们庆祝的喧杂曝给已被遗忘的相对。
偷情的人,就是在光明正大的从被窃者身上肆意的强掳,而这种彼此的不相互告知的攫取就成为道德无法谴责、法律无法制止的民事行为,于是,你看到,街上,那么多偷情的贼。
志得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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