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刻公章违法开荒废沟有什么违法行为

林改始终未落实 宜良村民私自开荒抢占集体林地
木渣箐部分林地已被开垦。首席记者赵伟摄
  近日,有村民向市长热线反映,在宜良县匡远镇七星村委会木渣箐村,有部分村民私自毁林开荒,希望政府尽快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和自然环境。
记者3月3日来到木渣箐村,发现此地确实存在毁林开荒现象,有7户村民参与,挖开了8亩多集体林地。据了解,村民之所以这么做,一是想开荒种植一些农作物,二是想借此拓宽自家的责任地,抢占村里的集体林地。因为在木渣箐村,有400亩左右的集体林至今还没有实施林权改革。村民想“先入为主,多占一些”,于是毁林开荒现象产生……
木渣箐三处林地被挖
昨日,在七星村委会一位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木渣箐村,发现毁林开荒地点共有三处,分别位于该村东瓜园、红泥巴地、山同碑。这位村民说,这三处被开荒的点都属于村里集体林地。记者发现,被挖开的地面上零零散散地站立着一些高大的青松树,地面虽已被挖得乱七八糟,但庄稼还没有种上。由此看来,开荒时间并不久。
这位村民介绍,东瓜园那一片是去年六七月份挖的,红泥巴地和三同碑两处是春节过后挖的。地面还有轮胎碾过的痕迹。“开荒的时候,一些村民还动用了大型挖土机,这些痕迹是机械留下的。”该村民解释。
在这片被开垦过的地面上,高大的青松并没有被砍。据引路的村民介绍,林地里的青松树虽然幸免,但一些刚栽下几年的桉树已经被村民不同程度地破坏。他估计这些开荒的村民想在春耕时种一些玉米,但如今遭遇大旱,根本无法播种,挖开的地仍然荒在那里。
挖林缘于村里未林改?
采访时,这位村民还告诉记者,七星村委会其他几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而唯有木渣箐村一直没有动静。在匡远镇实施林权改革之初,村小组召开过党员大会,宣传过林改的政策、方针,此后却没有具体实施。2008年,有十几个村民曾集体向村委会和镇林业站反映过此事,要求实施林改,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果。这位村民还说,村里的集体林大概在400亩左右。由于没有实施林改,村民在自己的责任地里种植的桉树也面临办林权证难的问题。
匡远镇林业站的财站长表示,林权改革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只要村民大会上有2/3的村民同意将集体共有的商品林均分到户,林业站就会指导他们实施林改。而上述村民却说,木渣箐村从来都没有就林改问题召开过村民大会。关于部分村民毁林开荒,财站长和上述村民都认为是贪心的村民想通过开荒来抢占集体林地。
砍一栽五补种集体林
匡远镇林业站的财站长向记者介绍,木渣箐村毁林开荒一事经村民反映给市长热线后,得到迅速回复。林业站2月26日接到了市长热线的通知,并于2月27日到村里调查处理。经核实,共有7户村民参与了毁林开荒,被挖开的面积有5510平方米,折合8亩多。“上述7户村民如实承认了毁林开荒的过错。”财站长说。
至于如何处置7户毁林开荒的村民,财站长说,目前村委会和村小组正在换届,在事实已经认定的情况下,林业站暂时只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等换届结束后,将责令他们按“砍一种五”规定补栽树林,所挖林地和补栽树木自然收归集体所有。如若他们再次毁林开荒,将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
“我们盼望上级部门能够帮助木渣箐村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是木渣箐大部分村民所期盼的。”指引记者采访的村民仍然认为,毁林事件的症结在于林改。(昆明日报 实习记者姜绍华)编辑:韩焕玉
· ( 15:17:06)· ( 23:32:24)· ( 23:12:22)· ( 16:09:43)· ( 16:16:45)政民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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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执法长效机制,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徐湘晖等8名委员
承办单位:
云溪国土分局
内容及建议:
&&& 违法用地就是未经土地部门批准,私自以以租代征,未征先用,不征使用等形式占用耕地的行为,是违反《土地法》的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显现,各种违法用地行为越来越多,成为我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我区来说,经济社会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量大,但区域总面积小,人口密度大,耕地面积少,如何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摆在我们眼前的现实问题。
&&& 一、我区违法用地现状
&&& 我区违法用地的主体有个人、村组、企业和政府本身,违法用地的形式呈多样化,主要形式有个人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耕地建房,任意扩大建筑面积或一户多基;村民违法占用土地建鸡场、猪场,或私自进行土地交易;村组以集体名义将土地以租代征或违法买卖提供给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未批先建或边批边建造成违法用地;政府在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未批先用导致违法用地。据调查,近两年我区共查处村民违法用地约400宗,企业违法用地10多宗,涉及土地面积&&& 亩。
&&& 二、违法用地的形成原因
&&& 土地供需矛盾是引起违法用地的客观原因。一是土地供应总量小。我区总面积仅403平方公里,在当前重点工程多,园区企业多、长炼、巴陵石化大刀阔斧改扩建的情况下,土地供应十分紧张,而正常的土地审批手续程序复杂、时间长,一些企业为了不影响生产,很容易发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行为,导致违法用地。二是土地审批指标受到严格控制。按照市规划局的要求,从2008年起就冻结了云溪区详控区内农民建房手续的办理,非详控区内的村也要有新规划的居民点才能审批。云溪乡从2008年到现在没有审批一户建房,原因是居民点的规划没到位。随着需安置的拆迁户越来越多,农村子女分家、危房改造等带来大量的农村建房需求,但群众的居家建房观念还远远未跟上制度的脚步,建房大多沿公路两侧、占用自留地、占用房前屋后土地等,无法获得规划部门批准,导致农村大量违法建房。《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农村违法建房的处理只能是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这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我区农村经济发展不快,农民的经济收入不多,建一栋新宅,大多数农民得省吃俭用积攒数年才能建造一栋房子,依法拆除的话建房户除经济损失外还有其住房问题也得不到解决,这对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维护社会稳定十分不利,不拆除的话就放纵了这种违法行为,势必造成违法用地的扩展。拆与不拆处于两难境地。
&&& 法律意识淡薄是引起违法用地的主观原因。法律意识淡薄是土地违法的认识根源,一些基层干部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的重要性、严峻性、对土地管理的禁止性规定知之甚少或警觉不足,还有些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误认为&土地集体所有&就等于集体的领导能左右决定,&为公不算违法&的思想根深蒂固。部分企业缺乏依法用地意识,为了迅速发展企业,谋求经济利益而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胆违法用地。群众法治观念不强,整体素质不高,对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知之甚少或完全不知,有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视为土地所有权,在土地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随便圈一块地就办起了养鸡场、养猪场;有的农户受封建迷信的影响看风水定方向确定建房场地,不管良田好土;有的群众认为没有房子住就可以随便在耕地上建房,不向村委和国土管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就自行动工。
&&&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引起违法用地的制度原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规定不够具体、不够细化,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土地违法查处难、成本低、容易实施的特点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只能作没收,不能作拆除处理,然而对没收后的建筑物如何处置,又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收的建筑物最后还是作价给违法者,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违法者最终还是实现了违法目的。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在责令交还土地后,对地上建筑物的处置没有进行规定,这也使得土地执法部门无所适从。
&&& 三、解决违法用地的建议
&&& (一)建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国土、建设、规划、公安、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违法用地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负起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国土、监察、公安等单位要建立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也可根据办案需要,及时召集会议,通报情况,商讨疑难、复杂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取证、定性,研究案情,探讨工作,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纪犯罪案件。
&&& (二)多措并举,构建执法长效机构。一是明确职责,健全违法查处责任制。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土地管理职责,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涉及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土地违法案件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与各乡镇共同做好土地管理各项工作;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违法用地的,要首先进行制止,并责令恢复原状,对制止无效或拒不纠正的,及时将情况向国土部门通报;建设规划部门要依法查处涉及已供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案件;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涉及河道、公路等法定禁用地范围的,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法应先予处理,并将处置结果及时通报所在乡镇。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遇到不属本单位查处的案件,应以书面联系函的形式告知相关单位建议查处。法律、法规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职责和程序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取土卖泥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把问题发现在初期,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违法用地案件处置采取报告联系制度,逐级明确监管与处置责任。对相关部门及乡镇工作人员,因制止不力或接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违法用地现象发生的,逐级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全程监管,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国土、建设、规划和乡镇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和农村个人建房的全程管理,健全批前审查、批中复核、批后验收的监管制度,公共建设用地要全面公告挂牌施工,实施阳光施工,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农村个人建房由国土、建设、规划、乡镇、街道人员实行&四到场&制度,即定桩放样、地基基础、地梁浇前、完工到场,在项目竣工后由相关单位组织复核验收,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各行政村要依法用地、依法管地,切实负起管好本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违法用地行为;国土所、城建办等基层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当好参谋助手,搞好各项服务,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未批先建、擅自加层等违法行为发生。要预防和严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在执法巡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印发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建立健全从市、镇(区)到村组土地管理员的全员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土地违法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和土地监管全覆盖的预期目标,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理的快速防控执法监察举措,尤其要针对巡查中发现和报告移送的突发性土地案件,做到快速处置。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观念,要重视查处一案,震撼一方的警示作用。做到通过查处一个违法案件,既处理了违法行为,又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在该地区、该部门,减少直至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三是部门联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查处违法用地工作难度大,仅靠一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相关部门必须协同查处,密切配合,形成查处违法用地的合力,既要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作用,更要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作用,更要形成多部门联合管地的机制,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电力、供水等部门配合,共同制止土地违法。要改变土地执法工作由国土部门一家执行的孤立模式,按照&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形成政府主导、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执法模式,实现联合查处、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目标,提高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执行力度与效果。在查处违法用地过程中,关键要加大对违法用地案件处罚力度,达到震慑效果。要把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切实解决当前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突破口来抓,把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用地比较集中区域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着重查处未批先用、擅自占用、边批边用、集体土地私下转让等案件。尤其是对于那些顶风作案,未经批准占用大面积土地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从重处罚,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部门介入,给违法责任人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案示法,切实维护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积极做好遗留建设项目用地处理工作,敦促有关单位及时补办用地批准手续,从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遗留建设项目用地处理的重要性。土地违法一旦形成,执行起来就很难,代价很高。为此,要坚决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违法项目,一律要拆除;符合规划的违法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使其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
&&& (三)开源节流,着力盘活土地存量。我区人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要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一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针对市场的多变性,政府不能保证土地对市场供给总量的控制恰到好处,由此就需要有一项稳定的措施,即建立土地征购储备制度来调节土地供需总量,以供给引导需求。采取这种措施有利于调节土地市场,并能很好地控制土地的价格。二是开源节流。要按照&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针,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改善用地结构和布局。要把眼光放在闲置的厂房、校舍上,放在废沟塘、老村庄等非农用地上,积极开展土地整理,有计划地改造城镇建成区内的&城中村&、&空心村&。要通过加快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的处置、集镇建设和村庄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对闲置国有土地等量置换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途径,解决用地需求,以减少对耕地资源的占用。建立健全用地定额标准,推行多层标准厂房。通过调整居民点布局,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推进废弃土地复垦。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路,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违法用地的发生。
&&& (四)疏堵结合,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区控建拆违采取&一脚踩死&的办法不太现实。如果只控不建,矛盾会越来越突出,违法建筑也会随时发生,不仅控不到位,而且会降低规划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度。如果只建不控,还会扰乱经济秩序,阻碍社会事业发展的步伐。如何处理好控与建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当前宜疏堵结合,既要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又要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对群众建房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本着以民为本的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解决群众合理合规的建房需求创造条件。如对详控核心区域内确需建房的居民实行预征。用安置房和经济实用房安置或廉租房过渡。对于详控核心区域外需建房的居民以村、组为单位,规划居民点建设。对非详控范围内需建房的居民,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居民点建设,等等。
&&& (五)深入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紧紧围绕国家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一是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养成切实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等意识。不能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着项目转、随着领导转。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管地用地的关系,不能搞&先上车后补票&那一套,要有法律责任意识。二是把用地单位和个人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切实把土地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并有针对性地向用地单位进行普法教育,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三是做好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国土资源系统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处理情况:
徐湘晖等八位委员:
你们提出《构建执法长效机制,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土地管理,区委、区政府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把用地审批关,严查土地违法行为,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土地执法监管联动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一、构建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
各乡镇政府是辖区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负总责,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加避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土地监管工作。区国土分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监管措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对各类拟建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
区规划分局负责加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强化规划监管。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意见书。
区林业局负责加强对建设用地占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建设占用林地,一律不予核准。
区农业发展局负责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与国土分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对基本农田补划的验收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协同区国土分局加强对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区信访局负责加强对土地信访案件的督办。
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区国土分局开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土地违法犯罪案件。
二、建立健全了建设用地审核、监管制度
(一)项目立项阶段各相关部门职责
在项目立项阶段,我局在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涉及林地的,征求林业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涉及河滩地的,征求水利部门对建设项目使用河滩地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报审批或者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我局预审意见。涉及林地、河滩地的应分别附林业、水利部门审核意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要附环保部门的意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出具由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二)用地报批阶段各相关部门职责
凡拟报省、市审批的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用地,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设占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环境标准和要求等市场准入条件,是否落实补充耕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款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审查,并报区政府审核或批准。
(三)供地审批阶段各相关部门职责
按照法定权限批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先由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拟划拨的用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进一步了加强土地执法监管
我局加强对已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凡没有我局和建设规划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对批少用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我局依法严肃处理;对供而不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下一步,我们在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上进一步加强:
由乡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关口防范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群防群治网络。各乡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由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行动。乡镇国土所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立即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和区国土分局。我局负责在向违法行为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函告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加强对贯彻实施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工作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颁发有关许可证照,违法、违规办理核准事项和不履行有关协助责任和义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云溪区分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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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关于私自开荒要怎么处置_百度知道
关于私自开荒要怎么处置
主要想知道有什么样的后果,和应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好去起诉,谢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那我问你 你在WOW里经常虐菜 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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