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红楼梦中的故事贾宝玉的枕头是怎么描写的?叫什么名字

扫描下载客户端贾宝玉半是情种半是魔?
&《红楼梦》写的家事还是天下事?
■ 洪烛
清官难断家务事。四大名著里,惟独《红楼梦》尽写的家务事儿。不是拜年,就是过节。不是婚丧嫁娶,就是过生日。不是烧香,就是还愿。不是你病了,就是他醉了。不是这个人挑花眼了,就是那个人看走眼了。表面上琴棋书画诗酒花,暗地里还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不过是把一日三餐变着花样来吃。把家长里短换个调子来弹唱。颠过来倒过去,忙得不可开交,说白了仍然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荣华富贵抵不过大梦一场。所以,清官也难断《红楼梦》。看官更是如此。这本书养活了多少红学家,鸡一嘴鸭一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目光浅的从别人家看到自己家,眼神好使的却从家看到天下。家就是天下,天下就是一大家啊。天下事,不过是家务事的放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贾府的经更难念。为什么?贾府大呀。这个大家牵涉里里外外许多个小家。不仅如此,还隐隐约约联通着天下。天下人都在羡慕贾府的辉煌,天下人也都在等着看贾府的笑话。曹雪芹写《红楼梦》,把这本难念的经给念出来了,给念完了。不只念了荣、宁二府的经,还把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全给念了,全念了一遍:“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这只是个引子。后面引出的故事多着呢。金陵十二钗,哪一个不在情天恨海里长大,要引经据典慢慢查看,才明白这个为什么这样,那个为什么那样。
大观园里上上下下、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经,都有一副小算盘,每个人都不简单啊。什么叫家务事?家务事就是把算盘当成经来念,把经当成算盘来打。《红楼梦》里,不是你在算计我,就是我在算计他,没完没了,恶性循环。天下事,其实还不一样吗?不过是他家算计你家,你家算计我家,算来算去,也没算明白,究竟谁赢了谁输了。
王熙凤是个铁算盘,算计的是利。林黛玉的算盘柔若无骨,计较的是情。薛宝钗最厉害,一会儿把利当成情来算计,一会儿把情当成利来计算……唉,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人人心头都有一本流水账。只不过在《红楼梦》里,有人算的是大账,有人算的是小账。算大账的人少,算小账的人多。更有人算着算着把自个儿也给搭进去了,即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讲的正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道理。贾府里聪明人太多,所以故事也多,全是聪明人跟聪明人明里暗里较劲,为三瓜俩枣的利益,把智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要么扮酷(像贾政那样的),要么犯浑(像焦大那样的),要么装疯卖傻(像混进来的刘姥姥那样的)……其实,谁比谁傻多少啊!
要说,《红楼梦》里真有点傻的,除了薛蟠(被戏称为呆霸王),就剩下贾宝玉与林黛玉两人。一个为情发狂,一个为情所痴——“情”字蒙住了心眼,使他们变傻了。他们的傻不是装出来的。傻得可爱,又可敬。尤其跟周围那么一大堆机灵鬼儿相比,这天生一对的“小傻帽儿”真太不合时宜了。正因如此,彼此才再般配不过了。
第六十六回,借小厮兴儿之口给贾宝玉画了幅肖像:“我们家从祖宗直到二爷,谁不是寒窗十载,偏他不喜读书……成天家疯疯癫癫的,说的话人也不懂,干的事人也不知。外头人人看着好清俊模样儿,心里自然是聪明的,谁知是外清而内浊,见了人,一句话也没有……”脂砚斋评贾宝玉:“故王夫人云,他行事总是与世人两样的。知子莫过母也。”林黛玉连想法都与别人不一样。只是,跟宝玉倒是很像的。他们俩是一样的人。
在外人眼里,宝黛二人岂只不精明,还有些糊涂的,拎不清轻重与利害。他们因重情而轻利,像是犯糊涂了。这种糊涂,难得啊。难能可贵。跟绝大多数人背道而驰,宝玉黛玉念的是不成文的经(情话?爱经?)算的是虚拟的账(情债?情账?)算来算去,全为了将一腔热血倒贴进去,却又无怨无悔,还得意如占了天大的便宜。唉,也难怪,爱是以付出为乐趣的。是以感情的赤字为荣誉的。
贾府上上下下都忙碌于大大小小的家务事,惟有宝黛二人沉浸于儿女情长,对鸡毛蒜皮乃至功名利禄都不屑一顾。简直不食人间烟火。不,各自心里眼里只有对方,仿佛对方才是真正的人间,炊烟袅袅。一见钟情,自然无法左顾右盼,注意力再难以分散了。一个明说非你不娶,一个暗许非你不嫁,都把宝押在对方身上,为情所困、所扰、所迷、所惑,再苦也认了,无论是错是过都不悔初衷。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宝黛爱情,在侯门公馆里自然算绝唱。
&贾宝玉半是情种半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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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烛
该怎么形容贾宝玉呢?这是个问题。我只能说出仅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贾宝玉骨子里一半是情种,一半是魔王。
说他是多情种子,大家都会认同。四大名著里再找不出比他还要怜香惜玉的少年郎——西门庆虽多情,却不义,是好色之徒中偏重形而下的那一类,跟贾宝玉的好色而不淫并且还很仗义,属于恶与善两个极端。贾宝玉对异性的热爱带有崇拜的性质,很形而上的,已上升到哲学的境界,“他便料定,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有他的名言为证: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估计上帝造人时也没想得这么细呢。
说贾宝玉另一半是魔王,容易惹争议。这位不求名利富贵,只想谈情说爱的白面小生,虽然好吃美女嘴上的口红,但并不嗜血啊,跟魔鬼如何牵扯得止?幸好,这话不是我说的,有出处的,是造贾宝玉的那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说的,确切地说,是曹雪芹借贾宝玉他妈王夫人之口说出的。
在第三回《贾雨村攀权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王夫人接待初进贾府的黛玉,特意打招呼:“只是有一句话嘱咐你:你三个姊妹倒都极好,以后一处念书认字学针线,或是偶一顽笑,都有尽让的。但我不放心的最是一件: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庙里还愿去了,尚未回来。晚间你看见便知了。你只以后不要睬他,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
林黛玉以前听母亲说过二舅母所生的这个表兄,衔玉而诞,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外祖母又极溺爱,无人敢管。就陪笑道:“可是衔玉所生的这位哥哥?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宝玉,虽极憨顽,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
王夫人解答:“你不知道原故,他与别人不同,自幼老太太疼爱,原系同姊妹们一处娇养惯了的。若姊妹们有日不理他,他倒还安静些,纵然他没趣,不过出了二门,背地里拿着跟他的两个小丫儿出气咕唧一会子就完了。若这一日姊妹们和他多说一句话他心里一乐,便生出多少事来。所以嘱咐你别睬他。他嘴里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又疯疯傻傻,只休信他。”
《红楼梦》里,贾宝玉还未出场,小魔王的形象就在亲友议论中被勾勒出来,有点让人谈虎色变的意思。用现代的话来说,这是个不爱读书,却爱闹腾的问题少年。
果然,宝玉与黛玉初次相次,便因自己有玉而黛玉无玉这个小细节而大闹起来,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
贾母急的搂了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好东西。”
可见,跟宝玉没法讲道理的。或者说,他有自己的道理,他的道理又跟大多数人的道理完全不一样。他用自己的道理来判断是非,而哭、而闹、而大悲大喜。可不让别人觉得无法理喻嘛。他跟黛玉有一样很像。绝对地以自我为中心,感情用事。这一对金童玉女倒是能相互体谅,跟旁人相处就费劲了。打的根本不是同一副牌——准确地讲,即使打的是同一副牌,出牌时却是按照不同的理儿。不按常规出牌。可不就乱了吗?可不就把贾府的牌局给搅乱了吗?让周围人怎么跟你玩啊?
宝玉与黛玉,是贾府里的两个异类。幸好,他们彼此视为同类。宝玉在许多人眼中是个不讲道理的小霸王,半疯半痴。黛玉却不会这么看。黛玉从宝玉身上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只不过自己把疯魔的那部分压抑得比较深,但也还是易伤感、爱生气的。
世俗人怎么看宝玉,《红楼梦》里说后人有《西江月》二词批宝玉极恰:“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本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袴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
批得真够狠的。半是情种半是魔的贾宝玉成劝诫“富二代”乃至“富三代”、“四代”的反面教材了。快要成为“败家子”的同义语。仿佛良辰美景红楼梦,都是被这个游手好闲、兴风作浪的“混世魔王”挤兑垮的?贾宝玉婚恋问题体现“富二代”乃至“富三代”、“四代”的通病?
如果贾宝玉没遇见林黛玉,可能还真的就是个闲得无聊的花花公子,东一榔头西一棒的,不是招花惹草,就是惹事生非,不务正业也罢了,自己心里还没着没落的,苦不堪言。可他碰上林妹妹了,一切就变了。起码,不感孤独了。
难怪宝黛相见,彼此都觉得对方似曾相识。黛玉是心里暗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则明说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话他:“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
宝玉那时的笑是真开心:“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这就是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吧?这种似曾相识,亦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爱情能改变一个人,不,改变的是两个人。宝玉与黛玉如金凤玉露一相逢,彼此进入对方的视野,也就进入对方的内心,各自的生活、各自的性格乃至各自的命运,都被改变了。
宝黛之间朦胧的爱,更多地带有兄妹情的性质。贾宝玉多了个妹妹,尤其是多了这个让他既敬爱又怜惜的林妹妹,仿佛很快就长大了,他有了从未体验过的责任感。作为宝哥哥,虽只比妹妹大一岁,也要扛责任的,尤其林黛玉年幼丧母,家庭不幸,来贾府是投奔亲人的,贾宝玉肯定不会拿她跟别的妹妹一般看待。
林妹妹爱生气的,贾宝玉学会了谦让。林妹妹爱吃醋的,贾宝玉学会了包容。林妹妹爱哭的,贾宝玉自己反倒很少哭闹了,他要学会劝慰、呵护这个多愁善感的妹妹……
与其说贾宝玉曾是荣国府的小霸王,莫如说黛玉骨子里比宝玉更霸道,当然,她这种霸道只能对宝玉一个人使,只对宝玉有效。谁叫宝玉喜欢她的呢?女人只会对爱自己的人撒娇。她所谓的“霸道”其实也是一种撒娇的方式,就像小孩子希望获得大人更多的爱,更多的关注。
黛玉对宝玉在感情上有点像“索取型”的,这反而使宝玉学会了给予,学会了照顾人。因为他心里知道,林妹妹比自己更弱小,更可怜,更需要爱护。跟脆弱得跟瓷器似的林妹妹相比,自己都算是皮实的,应该学会轻拿轻放,免得无意中伤了她。
归根结底,还是林黛玉身上纤尘不染的仙气,降服了贾宝玉内心残留的魔性。林黛玉的干净,使爱林妹妹的贾宝王也变得干净了,变得爱干净了。所以后来,娶了宝钗后,当宝钗按世俗规则劝宝玉追求功名利禄,宝玉加倍地怀念黛玉:“林妹妹可不会这么要求我的。”
是啊,林妹妹跟贾宝玉一样重感情的。跟世俗利益相比,更看重的是感情。宝钗再美,还是有点俗气。俗气征服不了宝玉的心。只能惹起他的反感。
黛玉身上有一种清洁的精神,即所谓超凡脱俗的仙子气,唤起了宝玉的敬意。宝玉见的美女多了,他不是把黛玉当美女看的,而是当难得一遇的仙女来爱的。
大观园里美女如云,能像仙女般不沾人间烟火气的没几个。除了黛玉,可能就算引领宝玉梦游太虚幻境难解难分的秦可卿了。宝玉梦醒时失声喊叫的是“可卿救我!”只是可卿早早地夭折了,救不了宝玉。对于宝玉来说,黛玉才是最具现实可能性的一颗救星。
半个痴人半个狂人的贾宝玉,与林黛玉相怜相爱,才找到了迷失的自我,才真正地长大了。说白了,黛玉才是惟一能理解他的。宝玉因为黛玉的理解而理解了自己。在此之前他甚至是无法自控的。
我少年时读《红楼》,觉得书里的女人一个比一个美,每一个女人最美的地方又跟别人不一样,大观园就像带玻璃罩的水族馆,一一展览那些如鱼得水般游移在温柔富贵乡里的美女。真像梦一样啊,看得见,却够不着。但这部梦之书却唤醒了我内心对女性美的憧憬。我相信她们也存在于现实中,只不过没有被我见到、找到。
我青年时照着《红楼》里锦心绣口的美女标准,去寻找、对比生活范围中的女孩子。有的猛一看,很像,一旦深入交往,发现梦是最容易碎的。《红楼梦》里的美女,譬如林黛玉,太像是真空里培养的美女,诗情画意,纤尘不染,如果进入大染缸般的社会,肯定要生病的。也难怪现实中的女人总那么现实,她们不得不染沾上更多的人间烟火气。这是在增强免疫力,也是另一种生命力。
但这多多少少会让《红楼梦》的男读者(一些爱做梦的男人)有点失望。连女人都不爱做梦或不敢做梦了,爱情终究是太虚幻境,这个时代似乎谁有梦谁有错,有梦就是有罪,至少有罪可受?所有的梦(包括《红楼梦》)似乎都是骗人的,自己何苦受梦的欺骗?没有理想的人虽然粗糙,却是皮实的。
人到中年,重读《红楼》,终于想通了,《红楼梦》没有骗人,曹雪芹没有自欺欺人,他比我们这些现实中的男人,更善于发现女性身上的美感(有些连她们自己都未发现),他那如梦的眼睛,挖掘出了女性的潜能。女性的美正如人间所有的美,跟梦一样,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你相信梦,它就是真的,就可能变成真的,否则永远是假的。
跟曹雪芹相比,我们也曾有梦,却不够坚定。女人的梦正如女人的爱,是要靠有梦的男人用爱去激发的,女人会因为你的爱而变成你最爱的那副样子。
没有贾宝玉的宠爱,又哪来林黛玉的任性?而林妹妹愈是表现出天性中的美感,也就愈让宝哥哥不能自拔。爱是心灵感应,在互动中才能淋漓尽致。
女人身上不缺少梦,只不过处于休眠状态,等待着你的挖掘与激发。不管对于女人还是男人,梦都是深深埋在内心最底层的活火山,有时看上去就跟死了一样,那是因为没遇到让它喷发的人。
曹雪芹的《红楼梦》,就是他内心激情火山般的喷发,他爱的那些女人们,因为他的爱而活了,而在书里面永远活着。
我觉得她们像一群长生不老的仙女。只要你爱,你爱的女人在你眼里就会变成仙女的。
《红楼梦》哪个丫环最漂亮?■
《红楼梦》里最漂亮的丫环是谁?当属晴雯。晴雯长相美艳,却不是花瓶,而是一点就着的火药桶,伶牙利齿,好像喜怒无常,其实爱憎分明。丫环里就属她最有脾气、最为另类了。我曾戏称她是贾宝玉的“野蛮女友”。
这种太有棱角的美女最容易惹人忌恨的。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矢孤介杜绝宁国府》,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告状,说大观园里的丫环们被惯坏了,一个个像受了封诰似的,快成千金小姐了,首恶就是晴雯:“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娇娇。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马上脑海里搜索谁是晴雯,问凤姐:“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
凤姐也承认晴雯美貌:“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论举止言语,他原有些轻薄。方才太太说的倒很像他……”你一言我一语的,就把晴雯妖娆的轮廓给勾勒出来了。这也只怪晴雯那不拘一格的美在丫环们中间太突出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何况晴雯骨子里散发的狂傲,在贾府的清规戒律面前显得过于张扬,必将有所触犯。晴雯注定要成为自己个性的牺牲品。
西方神话里,夏娃因偷尝禁果被逐出伊甸园。晴雯被王夫人赶出大观园,纯属娥眉曾有人妒,并未真的冒犯哪些禁忌。所以她病死之前感到无比冤屈。
她寄宿在哥嫂家里,对悄悄来探视的宝玉哭诉:“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她也擦泪边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剪下,留给宝玉作纪念,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耽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奈何了。”见宝玉宽衣换上,晴雯又哭:“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索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晴雯不只是敢做敢担的人,没做的事,也敢担。别人误会她带坏了宝玉,她虽深感冤枉,也不想再辩解,再洗刷自己了。她只后悔自己不是真“坏”,“坏”得不够彻底,反被别人口中的肮脏污染了自己的干净。还不如不干净呢。
晴雯临死前与宝玉交换内衣,就有跟别人的污蔑较劲的意思:你说我这样了,我偏让你觉得我就是这样了。谁叫我和他的感情就是好呢?他愿意,我也愿意!就这么的了,你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晴雯与宝玉死别,互换信物,不只有对污蔑者的憎恨,还充满对宝玉的眷恋。脂砚斋评点:“晴雯此举胜袭人多矣,真一字一哭也,又何必鱼水相得而后为情哉?”袭人和宝玉试过云雨情,晴雯和宝玉则彻底是心心相映。永别之时互换贴身衣服,纯粹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摹拟两人的身心合一、亲密无间。相濡以沫,似乎比真正的鱼水之欢更为刻骨铭心。
孤苦伶仃的晴雯临终时其实已没什么牵挂,惟一想告别的,就是能宠她纵容她的小主人宝玉了。所以她在冷冷清清的芦席土炕上卧病等死,朦胧昏睡中忽闻有人呼唤,“强展星眸,一见是宝玉,又惊又喜,又悲又痛,忙一把死攥住他的手。哽咽了半日,方说出半句话来:我只当不得见你了。接着便嗽个不住。宝玉也只有哽咽之份。晴雯道:阿弥陀佛,你来的好,且把那茶倒半碗我喝,渴了这半日,叫半个人也叫不着……”
晴雯死攥住宝玉不忍撒手,就像抓住救命稻草,因为宝玉是惟一关心她死活的人,也是她临死前惟一挂念的人。但她还是松手了。她知道,这一回宝玉也救不了她了。宝玉顶多只能替她倒半碗解渴的茶。
在她最渴的时候,宝玉及时赶到——这只是表面上的帮助。晴雯之所以说宝玉来的好,还因为在自己最孤独、最伤心、最无助的时候,宝玉来了。在自己觉得再也见不着的时候,宝玉来了。于是晴雯用刚松开的手解衣相送。哪是解衣,分明是捧心,捧心相送。不用说,宝玉也明白她的心意。做完这一切,晴雯觉得告别的仪式该结束了,一切该结束了。“二人自是依依不舍,也少不得一别。晴雯知宝玉难行,遂用被蒙头,总不理他,宝玉方出来。”
当天晚上宝玉一直在发呆,袭人服侍他睡下后,宝玉仍是翻来覆去,长吁短叹。唉,他牵挂着晴雯呢。终于朦胧睡着,没多久醒来想喝水,下意识地叫唤晴雯。因为宝玉外床以前是晴雯陪睡,“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袭人连忙起身倒茶。宝玉才想起晴雯已不在了:“我近来叫惯了他,却忘了是你。”
袭人说得好:“我知道这晴雯人虽去了,这两个字只怕是不能去的。”五更后宝玉梦见晴雯从外头走来,仍是往日形景,进来笑向宝玉道:“你们好生过罢,我从此就别过了。”转身便走。宝玉惊醒后哭了:“晴雯死了。”他知道晴雯再也不回来了。
从此后,大观园将是少了晴雯的大观园。虽只少一个人,在贾宝玉眼里却变得冷清许多。因为他心中还有晴雯在。心中的在,与眼前的无,造成的落差让宝玉感到阵阵寒意。这时才明白那个旁人无法顶替的俏丫环晴雯曾经给自己带来过怎样的温暖。表面上宝玉是好热闹的,其实他好的不是热闹,而是人情味的温暖。更确切的说,他也不是好温暖,而是怕冷。怕的是没有知己的那份孤独,那份冷。晴雯一走,怡红院没那么红了,变得黯淡一些。晴雯一走,怡红公子的梦开始一寸寸地碎了。
直等到林黛玉也走了,怡红公子的梦境彻底变成了废墟。
第二天忙完事后,贾宝玉回大观园,因天热,路上就脱下外套让麝月拿着,只穿着一件夹袄,袄内露出血点般大红裤子来。秋纹认出这条红裤是晴雯手内针线,叹息:“这条裤子以后收了罢,真是物在人亡了。”
宝玉问小丫头谁去探望了晴雯姐姐。一个小丫头说打发宋妈妈瞧去了,“回来说晴雯姐姐直着脖子叫了一夜,今日早起就闭了眼,住了口,世事不知,也出不得一声儿,只有倒气的分儿了。”宝玉忙问“一夜叫的谁?”小丫头说:“一夜叫的是娘。”宝玉拭泪:“还叫谁?”小丫头说“没有听见叫别人了。”宝玉道:“你糊涂,想必没有听真。”
他希望晴雯最后一夜不只叫死去了的娘,还叫活着的自己。自己的名字若能给晴雯叫唤时带去一点点安慰,也是好的。自己没法陪伴晴雯度过最后的时刻,但愿自己的名字能尽这样的义务。
贾宝玉可爱又可贵之处在于多情,他的多情实则是重感情,觉得对每个自己欣赏的女孩都承担有照顾的义务,虽然他通常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偏偏有这份心。他把所有的责任感都用在这一块上了。其实的一切,他都不管了,懒得去管。他只关心自己感兴趣或有了感情的人与事。
另一个小丫头怕宝玉伤心,骗他说晴雯最后一夜自己去探视了,晴雯还问起“宝玉哪去了?”又说晴雯自述要去做天上的花神,专管芙蓉花。宝玉居然信了:“此花也须得这样一个人去司掌。我就料定他那样的人必有一番事业做的。虽然超出苦海,从此不能相见,也免不得伤感思念。”或许他并非一点不能察觉小丫头在善意地骗自己,他自己也需要这么骗一骗自己吧。
他用晴雯素日喜欢的冰鲛绢帛,写了一篇《芙蓉女儿诔》,挂在大观园的芙蓉枝上,又备了四样晴雯所喜之物,摆在月下的芙蓉花前加以祭奠。宝玉边哭边念:“……孤衾有梦,空室无人。桐阶月暗,芳魂与倩影同销;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绝……自为红绡帐里,公子情深;始信黄土垄中,女儿命薄!……”最感人的诗不是情诗,而是悼亡诗。悼亡诗才是真正的情诗,因为有生死镶嵌了花边。晴雯配得上这样的诗,配得上宝玉臆想中芙蓉花神的形象。
晴雯手巧,针线活尤其好。在贾府里绝对算头一号的。你有空再读一遍第五十二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吧。就知道她手艺多么奇妙。
成为花神的晴雯,死后开的花,一定也像她生前绣的花那么生动、那么别致吧?她生前绣的花看上去像真的,像从未破损过的。她死后开的花呢,恐怕精美得像彩线绣出来的。她的心灵,她的手巧,原来该派上更大的用处。偏偏命运没给她更多的机会。她的性格又注定了这样的命运。
看晴雯,正如看花之慢开快落,只能报以一声叹息,终究无法挽留。
《红楼梦》最佳女配角是谁?■
大观园里,老太太、夫人、小姐唱主角的。丫环们大都是陪伴,只算《红楼梦》的花边儿,似乎多一人不多,少一人不少。但如果从众丫环及女佣里选出“最佳女配角”,我会推举袭人的。你会推举谁?
我觉得袭人这个女配角不可或缺,不只因为她与宝玉非同一般的关系(初试云雨情啊什么的),更因为她的形象正如她的心事,简单,而又复杂。看上去很简单,细细一琢磨,还是挺复杂的。她不缺心眼,心眼是有的,又不算多。刚刚好,正够用。该有的心眼都有了,该用的心眼都用了。那些没有的,都是不该有吧?那些没用的,都是用不上吧?在深不可测的贾府,袭人进进退退很会掌握分寸,把自己保护得很好,还没给别人添什么乱儿。
跟袭人相比,晴雯太像缺心眼了,少了一点心机,老是磕磕碰碰的,把自己和别人都搞得很累。很明显,晴雯不如袭人会处理人际关系与人事纠葛。在别人眼中肯定不如袭人懂事,不如袭人通情达理。
当然,晴雯是一位很有个性的美女。与之相比,袭人又像太没有个性了。其实,太没个性就是她最大的个性,一般人很难做到的。袭人把棱角全包裹起来,藏得很深,让你偶尔会碰上,即使碰上了,也看不见。她的心计不露痕迹。但细想想,她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不能说没花心思。你感觉她的用心,但没感觉到她用的是心机。就是高啊。
表面上很有个性的美女,譬如以自我为中心的林黛玉,譬如直爽率真,爱憎分明的晴雯,在贾府里呆不住的,呆不久的,呆不痛快的。
表面上没有个性的美女,譬如温柔敦厚的薛宝钗,譬如通情达理的袭人,却在勾心斗角的大观园里如履平地,游刃有余,显得人见人爱。
若给红楼美女评奖,至少会有两个榜。不同的读者会打出不同的榜。
一个榜,最佳女主角是林黛玉,最佳女配角是晴雯。
另一个榜,最佳女主角是薛宝钗,最佳女配角是袭人。
萝卜青菜,或者说山珍海味,各有所爱,关键看你的喜好了。
第一个榜,是浪漫主义评出来的。
第二个榜,是现实主义给发的奖。
容易受伤的林黛玉与晴雯,都在《红楼梦》里夭折了。领奖人缺席。颁发的也只能算安慰奖了。确切地说是悲剧奖。
而薛宝钗、袭人这种现实主义美女,却能一直演到剧终。中间的诸多波折,没伤着她们。不,根本伤不着她们。她们以没有鲜明个性作为伪装,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她们的演技才是真的高呢。
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靠袭人精心看护的,每天临睡前替他摘下,包好,塞在褥子或枕头下,每天早晨又取出,替他挂在脖子上。那块通灵宝玉与贾宝玉形影不离,袭人既要照顾贾宝玉,又要看护那块宝玉,这种非别人所能代替的责任,让袭人心里很美。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思绵绵静日玉生香》,宝玉私访在家休年假的袭人,袭人一边和宝玉说悄悄话,一边又伸手将通灵宝玉摘下来,给姨表姊妹们展览:“你们见识见识。时常说起来都当希罕,恨不能一见,今儿可尽力瞧了。再瞧什么希罕物儿,也不过是这么个东西。”说毕,递给她们传看了一遍,仍给宝玉挂好。
脂砚斋评点:“按此言固是袭人得意之话,盖言你等所希罕不得一见之宝,我却常守常见,视为平物。”
这是对待通灵宝玉。在母兄姊妹面前,袭人同样在展览贾宝玉,展览自己与贾宝玉亲密无间的关系。当母兄忙着沏菜、摆果桌,袭人笑道:“你们不用忙,我自然知道:果子也不用摆,也不敢乱给东西吃。”一面说,一面“将自己的坐褥拿了,铺在一个炕上,宝玉坐了。用自己的脚炉垫了脚;向荷包内取出两个梅花香饼儿来,又将自己的手炉掀开焚上,仍盖好,放与宝玉怀内;然后将自己的茶杯斟了茶,送与宝玉。”
脂砚斋评点:“叠用四‘自己’字,写得宝、袭二人素日如何亲洽,如何尊荣,此时一盘托出,盖素日身居侯府绮罗锦绣之中,其安富尊荣之宝玉,亲密浃洽勤慎委婉之袭人,是所应当,不必写者也。今于此一补,更见其二人平素之情义……”
当家人齐齐整整摆上一桌子果品,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去之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说着,便拈了几个松子穰,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送与宝玉。
脂砚斋从这个细节里看出了袭人的“得意之态”。
袭人的得意,来自于小小的虚荣心,也是挺可爱的。袭人向亲友们展示,贾宝玉那块玉,乃至贾宝玉这个人,都由她照看着的,都与她靠得很近,几乎相当于零距离。她是和贾宝玉零距离的一个女人。这与其说是得意,莫如说是一种值得小小炫耀的幸福感。袭人是宝玉身边幸福指数最高的一个女人。因为她容易满足,懂得满足。懂得了满足就是幸福。她的小小愿望都实现了。她也不想有更大的愿望了。
脂砚斋拿袭人与晴雯做过比较,是在晴雯疑忌麝月与宝玉亲近那一段:“观者凡见晴雯诸之则恶之,何愚也!要知自古至今,愈是尤物,其猜忌愈甚。若一味浑厚大量涵养,则有何可令人怜爱护惜哉!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版,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故观书诸君子不必恶晴雯,正该感晴雯绣阁中生色方是。”
脂砚斋把宝钗、袭人当作一路人。就温顺柔和、宽宏大量而言,她们确如同类。在袭人的培养下,小丫环麝月也越来越像袭人了。在宝玉眼中,“公然又是一个袭人”。
脂砚斋看出了袭人的远见:“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所想的一切,都做的一切,所预备的一切,都是为了宝玉好。即使她远嫁了,她的爱仍然陪伴着宝玉。不这样,她也不可能放心地离开。袭人走了,宝玉仍然能感受到那份爱像保护伞一样笼罩。这一切,都来自于眼光看得长远的袭人提前做好的安排。客观地说,大观园里,只有袭人一个人对宝玉付出的是无条件的爱、不后悔的爱。宝钗的爱,不如袭人无私。黛玉的爱,不如袭人无怨。
【《红楼梦》林黛玉最真实死因是什么?你能告诉我吗?可以说是生肺病死的,也可以说是害相思病死的。可以说是因为失恋伤心而死,也可以说泪水流尽而死。当然,还可以说林黛玉是气死的。活活气死的。她恨宝玉好狠心。觉得宝玉最终还是骗了自己,抛弃了自己。她是含恨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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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究意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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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烛
我读《红楼梦》,第一遍时,觉得黛玉是生病死的。第二遍时,看出黛玉是失恋而死。读第三遍,知道前两次的印象都没错,又都不够全面。黛玉既是生病死的,又是失恋死的。失恋使她大病一场,使她病情不断加重,犹如雪上加霜,最终无法治愈。
表面上看,黛玉又是咳嗽,又是吐血,“肝火上炎,两颧红赤”,还几度昏厥,是肺痨的症状。若寻根问底,还是跟情感、情绪有关,是失恋造成的心病,心病又引发了肺病。说到底,是害相思病而死的。
黛玉病卧的潇湘馆门可罗雀,大观园的另一头,却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宝玉明媒正娶宝钗的仪式正在举行,证明黛玉想嫁宝玉的念头终究落空,彻底是一个破灭的单相思。昨天的甜蜜变成今日的苦酒,反差太大,她实在是喝不下去。她的嘴里是苦的,心里是苦的,泪水、汗水都是苦的。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命,是苦的。苦不堪言,她活不下去了。
在整个红楼梦崩盘之前,首先是黛玉爱情梦的破产。梦的破产,使往日骄傲得跟公主似的潇湘妃子眨眼间一贫无洗。
那段时间,贾宝玉丢失了命根子般的宝玉,疯疯癫癫。黛玉也丢失了自己的宝玉:贾宝玉正是她的命根子啊。她体会到无枝可栖的凄凉与彷徨。相思病来如山倒,她的身心,从里到外都垮掉了。失去了宝玉,大观园也就没什么可留恋的。想回老家,身体又不允许。老家回不去了,眼前的现实又这么让人难以面对,黛玉只能以一死了之,来逃避锥心的疼痛与尴尬。&
&黛玉原本好好的,早饭后正散步呢,为自己解解闷,偏偏走到沁芳桥那边山石背后,以前曾同宝玉葬花之处,撞上那个叫傻大姐的丫头,傻大姐无意间泄露天机,道出了贾府让宝二爷娶宝姑娘的计划:“我们老太太和太太、二奶奶商量了,因为我们老爷要起身,说就赶着往姨太太商量,把宝姑娘娶过来罢。头一宗,给宝二爷冲什么喜,第二宗——赶着办了,还要给林姑娘说婆婆家呢!”
黛玉心里顿时“油儿、酱儿、糖儿、醋儿倒在一处地般,甜苦酸咸,竟说不上什么味儿来了”。这个晴天霹雳把她给震晕了。那身子竟有千百斤重的,两只脚却像踩着棉花一般,早已软了,只得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走了半天,还没到沁芳桥畔,原来脚下软了,走的慢,且又迷迷痴痴,信着脚从那边绕过来,更添了两箭地的路……
在自己家门口都迷路了,你说邪乎不邪乎?
前来找她的紫鹃,“只见黛玉颜色雪白,身子恍恍惚惚,眼晴也直直的,在那里东转西转。”
可以说听到贾母要宝玉娶宝钗的消息,黛玉就发病了,神情恍惚。她的心病发作了。也难怪,在此之前她还自作多情地认为嫁宝玉的人选已内定了自己呢。与自己的预想出入太大,她受不了这刺激。
当她让紫鹃陪自己去问问宝玉,已不太正常了,瞅着宝玉只管傻笑,只管点头儿,旁人知道“黛玉此时心中迷惑已不减于宝玉”。紫鹃催黛玉回家,黛玉回身笑着出来了,又一路傻笑着往潇湘馆走,离门口不远,身子往前一栽,“哇”的一声,一口血直吐出来。“原来黛玉因今日听得宝玉、宝钗的事情,这本是他数年的心病,一时急怒,所以迷惑了本性”。
估计这也使她肺结核旧病复发:“黛玉颜色如雪,并无一点血色,神气昏沉,气息微细。半日又咳嗽了一阵,丫头递了痰盒,吐出都是痰中带血的。”
直到焚稿断痴情时,黛玉还在不断地咳嗽,吐血。传说中的杜鹃鸟鸣叫时是啼血的。黛玉也在啼血,一边把从前题在帕子上的情诗烧成了灰。她自己,也五内俱焚、身心俱焚吧?爱情的残酷,把这个外冷内热的苦命姑娘心中的海市蜃楼,烧得只剩下灰烬。
黛玉死前,手先已经凉了,眼神也无光,目光都散了。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浑身冷汗,身子渐渐的冷了。林黛玉,被爱情的高烧烧成了灰。灰烬是冷的。
黛玉究意怎么死的?可以说是生肺病死的,也可以说是害相思病死的。
可以说是因为失恋伤心而死,也可以说泪水流尽而死。李纨探视她时,她已不能言,“只眼皮嘴唇微有动意,口内尚有出入之息,却要一句话一点泪也没有了。”后来直到死,除了挣扎着说几小段遗言,除了哮喘、出冷汗、翻白眼,却再没流过一滴眼的。该流的泪全流完了。她的心已枯死了。
当然,还可以说林黛玉是气死的。活活气死的。她挣扎着伸出手来狠命地撕那题有诗稿的旧帕子时,紫鹃早已知她是恨宝玉,却也不敢点破,只说:“姑娘何苦自己又生气!”黛玉临终前直声喊叫“宝玉、宝玉,你好……”也是带着怨恨的。她恨宝玉好狠心。觉得宝玉最终还是骗了自己,抛弃了自己。她是含恨而死。
为何大多数人觉得林黛玉不适合做老婆?陈晓旭的林黛玉&&
【我写林黛玉的一系列文章在新浪博客连载时,一些网友就留言:林黛玉很美,但不适合做老婆。是啊,他们肯定觉得薛宝钗更适合做老婆。林黛玉在许多人眼中天生只是“恋爱动物”,不适合柴米油盐的婚姻。可贾宝玉为什么不这么看呢?贾宝玉为何只想娶林黛玉,恨不得生生死死在一起呢?这正是贾宝玉卓然不群之处,轻实务虚的人生价值观使然。这,也正是我们这等俗物做不成贾宝玉的本质原因。我们活得太清醒了,跟薛宝钗一样清醒,做不成红楼梦的。薛宝钗不只代表她自己,还代表着除贾宝玉与林黛玉之外的几乎所有人,包括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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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生死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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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烛
无条件的爱,就是浪漫。浪漫的爱,既是青春的盛宴,又是青春的酷刑。盛宴必散,散对不想散的人来说就是酷刑。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生死恋,并不是孤例。梁山伯与祝英台也如此。黛玉葬花。又被花葬了。梁祝却双双化蝶,以来世的希望证明爱对死亡的超越。相爱的人会死,爱却不会死的,爱高于生死,这是真正的精神恋爱了,不沾染一点儿尘埃。
在西方文学史上,与《红楼梦》相类似的,莎士比亚写过《罗密欧与朱丽叶》,歌德写过《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以自杀或死亡来衬托爱情的激越,可谓有多美就有多危险。《红楼梦》千条路万条线,无形中都突出“少年宝玉之烦恼”,黛玉对宝玉的爱简直是自杀式的爱,是一种慢性自杀,导致自身像灯油一样快速燃尽了。
我们为什么还敬佩黛玉呢?因为我们做不到。做不到并不代表我们不欣赏:我们承认爱情的最高形式就是无法自控的燃烧。这种自燃造就了俗世间难得一见的强光与大热。爱情离悲剧近一步,也就离神话近一步。不敢爱的人们同样需要爱情神话的慰藉。甚至,更需要别人的爱情来给自己取暖。
在这一点上,大多数人都比宝钗强不到哪里。宝钗懂得用理智来给爱情降温,直至将其变作性价比的换算。她爱宝玉这个人,更爱玉身上所附加的社会价值,物质利益。后者比前者更能满足她的虚荣心乃至现实诉求。
这就是我们自己的悲剧:从审美的立场上,我们都会像贾宝玉一样欣赏黛玉,站在黛玉一边,一旦不是作为旁观者,而作为当事人,我们又能理解宝钗了,又会像宝钗一样考虑问题。等于是同意宝钗的观点。
我们自己的悲剧,其实比宝玉与黛玉的悲剧更为可怜。我写林黛玉的一系列文章在新浪博客连载时,一些网友就留言:林黛玉很美,但不适合做老婆。是啊,他们肯定觉得薛宝钗更适合做老婆。林黛玉在许多人眼中天生只是“恋爱动物”,不适合柴米油盐的婚姻。他们,甚至也包括我,看的没错。
可贾宝玉为什么不这么看呢?贾宝玉为何只想娶林黛玉,恨不得生生死死在一起呢?这正是贾宝玉卓然不群之处,轻实务虚的人生价值观使然。这,也正是我们这等俗物做不成贾宝玉的本质原因。我们活得太清醒了,跟薛宝钗一样清醒,做不成红楼梦的。
薛宝钗不只代表她自己,还代表着除贾宝玉与林黛玉之外的几乎所有人,包括你我。
正因为有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红楼梦》这部书才是年轻的。贾宝玉与林黛玉不会变的,不会老的,《红楼梦》永远是年轻的。如果少了这俩人,《红楼梦》就不算“青春小说”了,而彻底变成市井小说。就没有浪漫主义的升华,而是现实主义来,现实主义去。
贾府里里外外的人,跟我们周围的人似乎没啥两样呀。我们周围,该有的都有,只是少了贾宝玉与林黛玉两个人。可他们俩,才是《红楼梦》的魂啊。我们的时代,已丢了这样的魂。
我们每个人都有过青春。可我们每个人都下意识地剔除骨子里贾宝玉或林黛玉的“遗传基因”
:这种太不现实的魂,在现实中很麻烦的。
只有在读小说,看电影时,我们才不用克制对浪漫的渴望。远远地向那种超越现实的诗魂致敬。可我们并不希望它真的落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一代又一代读者,对贾宝玉与林黛玉所抱的复杂感情。唉,我们好歹对贾宝玉与林黛玉还是有感情的。因为他们身上,有着我们做不成或不敢做的那个自己。与贾宝玉与林黛玉相比,岂止是薛宝钗显得少年老成,我们,也好像从未真的年轻过。
(林黛玉)
贾宝玉与林黛玉在书里大喜大悲时,也就十五、六岁光景。他们置身其中的那个时代,以及曹雪芹写《红楼梦》那个时代,清朝乾隆年间,对于我们已算古代了。贾宝玉与林黛玉,乃至写《红楼梦》的曹雪芹,评点《红楼梦》的脂砚斋,对于我们,已算古人了。可他们还是比我们显得年轻,比我们更富有感情。
我们,终究只算一些未老先衰的读者,翻开《红楼梦》,企图重温自已好像有过,又好像从未有过的青春。真正的青春,已被贾宝玉与林黛玉带走了。我们的青春缺少梦,只不过是一些边角料。好梦都被别人做完了,都被古人做完了。
我们拿前人的梦来欺骗自己,来隐瞒这样的事实:在一个过分现实的时代,我们已不敢做梦了。已不会做梦了。我们丧失了做梦的能力。做梦原本该是青春的专利啊,没做过梦的我们就像从没拥有过青春。
我也不会做梦了。只好在这里,像个落伍的算命先生一样,替古人担忧,为海市蜃楼的红楼解梦。没做过梦的人来解梦,你能相信吗?最好还是别信吧。贾宝玉与林黛玉,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或者说,我们离贾宝玉与林黛玉,离他们做过的那个梦,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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