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信息有银行不良记录消除对从事司法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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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指的是信用卡?没什么影响
不是,是学生证,而且马上我又要参加司法考试,如果贸然贷款,如果在央行留下不良记录,我怕会影响以后工作
你用学生货款了?钱还完了吗?大概是没事的,信用卡不良记录5年后会自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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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房贷每月都还竟有6次不良记录 银行咋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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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每月都还竟有6次不良记录 银行咋不说
&&&&“我的不良还贷记录是从2008年1月份开始的,建行说他们寄过对账单,可是我从没有收到过,再说2007年央行年内6次调利率,我们自己也没算清该还多少,银行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给我们?”24日上午,家住海南省海口市国贸的马女士十分不解,每月她都往存折里存了钱,可是现在7折房贷难享还留下6次不良记录。在她看来,这一切完全是由于银行未尽利率调整告知义务造成的。
市民投诉:为何要等6次后才告知
&&&&据马女士介绍,几天前,她正准备拿着女儿的委托书去建行申请7折房贷优惠,女儿却打电话来说收到了建行海南省分行个贷中心的一个电话,说她的房贷去年没有按时还清,留下6次不良记录。这就意味着不仅申请不到房贷利率7折优惠,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因有“不良记录”使信誉受损造成很多麻烦。
&&&&马女士的女儿常小姐2005年在国贸一家小区购置了一套房,选择建行海南省分行办房贷,一直都在还贷存折里交足了钱。2008年1月,房贷每个月又加了几十元,但她还是按2007年还款额往存折里存钱,而在这期间银行也从没有通知他们说没交够,直到接到通知说有了6次不良记录。
银行说法:不可能逐一通知客户
&&&&24日上午,记者随马女士一行来到建行个贷中心了解相关情况。中心相关负责人林先生介绍说,在利率调整告知上,他们认为银行是有告知义务的。建行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其一是寄对账单,另一种方式是发短信。可能在办理过程中,会有少数人收不到寄账单或者短信,但该行没有电话通知这种方式,这样工作量太大。
&&&&对林先生的说法,马女士表示不能接受,为什么是在留6次不良记录后,银行才打电话?马女士认为,在贷款合同中银行没有说明告知方式,如果有她们肯定会留意,她认为这一切责任在银行。林先生则表示,他将向有关领导汇报,看能否有个说法。
专家建议:相关服务应该完善
&&&&银行开始为客户办7折房贷以来,很多读者打海口晚报电话投诉,反映银行未尽利率调整告知义务,不明不白自己多了不良还贷记录。记者了解到,一些商业银行将央行的调整利率公告视为通知。但专家认为,央行调整利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将有关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告知,这在法律上属于一种事实通知行为,与贷款人之间不形成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央行发布的信息,不负担对借款人的具体告知义务。
&&&&记者了解到,选择按月调整利率的的市民,如果自己不关心或者银行告知不到位,就可能出现不良记录。
&&&&有专家指出,对于利率调整以及因利率调整每期还款数额产生变化,银行是否有告知义务,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包括公积金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银行有告知义务的内容,所以日后也以此不承担责任。马女士却十分不解,签订合同的双方责任和风险应该共担,而不能只是由客户单独承担风险。她认为普通客户不是专业财务人员,银行应该给予提醒。从这个意义上说,她们是被迫违约的。马女士表示,如果协调不成,她计划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相关知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006年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始运行。数据库全国联网,每个人都能在国内任何一个地方和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的信贷网点查到个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是一个黑名单。它只是如实记录客户原始的信用信息。虽然一次失信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的信用活动造成一些影响,但是商业银行会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判断。信用报告是帮助银行作出信贷的参考之一,并不是惟一的依据。一旦拥有了良好的信用记录,就等于拥有了信誉财富,即使你贷款时无法提供物质抵押品,银行也会贷给你。因此良好的信用记录如同信用抵押品,帮助每个人获得银行贷款,而且可以得到银行在贷款规模、期限和利率上的优惠。(记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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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客户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及完善建议
发表日期:日&&出处:中国银监会青海监管局海南分局&&作者:李成业&&本页面已被访问 2786 次
实践中银行客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但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如何加强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我国金融法律和银行业运营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银行客户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法律层面。我国《民法通则》、《刑法》和《商业银行法》均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作出规定。《民法通则》第99―101条分别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作出保护规定。《刑法修正案(七)》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纳入刑事犯罪的范畴,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商业银行法》第29条则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二)行政法规层面。1992年的《储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7号)是我国最早规定银行保护客户信息义务的法规,第5条作了原则性规定,要求“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三)部门规章层面。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在其规章中针对电子银行、反洗钱及信用卡业务等方面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作出规定。如《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5号)第52条规定:“金融机构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信息和隐私保护的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令2007年第 2 号)第28条规定:“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漏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2号)第3条规定:“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四)规范性文件层面。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号)第四章以专章形式规定了信息安全,对信息安全管理职能、信息安全级别划分和信息安全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7号)第2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我国法律法规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之处
(一)没有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依据《民法通则》中对个人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规定,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难以得到全面明确和保护。
(二)银行业监管法规的相关规定缺乏系统性。一是规定较为零散。现行银行业监管法规仅分别针对储蓄存款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等领域的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个别规定,无法覆盖银行业提供的各类业务,不能全面规范客户个人信息采集、保管和销毁的全流程。二是针对性不强。如《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虽然对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做了一些规定,但立法目的是加强反洗钱的监督管理,不是针对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三是原则性规定较多。多数只规定了保护的基本原则,缺乏具体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三)行政法责任缺失。从我国现有法规来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了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在行政法层面,对于侵犯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银行业监管法规没有规定直接适用的罚则,监管部门也缺乏对银行违规泄露客户信息进行行政处罚的直接依据。
(四)例外规定缺失。银行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密例外是银行保密制度中并行的两大部分,遗憾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在规定银行负有保密义务的同时,却没有系统地规定保密例外的情形,而仅是为了执法与司法的方便,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分别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机构在特定情形下查询、冻结和划拨银行客户资金的权力。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将基于当事人授权、社会征信及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信息公开等列为银行保密义务的例外,不利于对银行业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几点建议
在信息化时代,客户个人信息泄露可能给银行带来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健全法律法规,督促银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一)健全监管法规。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之前,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有关公民信息保护的原则性规定,由监管部门先行制定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规章,对银行客户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保密及保密例外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该规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银行业机构对收集到的各类客户个人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除非经过客户本人授权或法律许可,银行业机构无权对外公布、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也不能将这些信息用于谋取商业或其他方面的利益。二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有关安全、司法或税务部门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查询其职能范围内的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三是规范对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处罚。明确对银行业机构违规泄露客户个人信息,造成客户较大损失或引发社会不良影响的,可以视情形依据《银监法》关于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二)完善内控建设。指导和督促银行业机构尽快完善客户个人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客户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存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有效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内控机制,制定信息安全控制流程,明确各岗位人员的保密和管理职责权限;对纸质和电子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信息查阅、下载、拷贝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和权限管理;强化监督问责,定期对信息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审计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客户信息管理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
(三)加强员工管理。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强员工保密教育,提高员工素养,增强员工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与员工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与离岗人员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和涉密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业务外包单位及合作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工作纪律,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强化保密技术。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银行的发展,银行更易遭受信息系统被非法入侵、传输过程中信息被非法窃取等侵害。银行业机构应对信息系统可能遇到的各种技术风险进行评估,加大信息技术的科技含量,综合运用先进的防火墙、身份识别与认证、数据加密、数字签名、第三方认证以及网络安全监控等技术并及时更新,有效防范来自于外部的攻击,确保信息及信息系统安全。
责任编辑: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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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良征信记录还能贷款吗
日 17:14  易贷网
申请银行贷款,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是必备条件,那么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还能否申请贷款?按照多数银行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有连续三次、累计六次的逾期还款,那么就难以获得贷款了。如果逾期情况不太严重,贷款审批会获得通过,但是贷款成数、贷款利率将提高;情况严重者,银行就会拒绝为其办理贷款。当然,如果您是因忘记偿还信用卡透支额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按照相关规定:信用卡不良信用记录的保存时间为24个月。也就是说,持卡人若逾期偿还信用卡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别忙着注销此卡片(即使注销也于事无补),只要您继续使用该信用卡,并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那么不良记录会在24个月后更新,以前的不良记录就会被覆盖,就可以申请贷款了。综上所述,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后,申请贷款是很麻烦的,所以大家不管是使用信用卡还是偿还贷款都应按时足额还款,若不能按时还款也需提前告知银行,双方协商给予适当延期。
郑重声明:易贷网转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易贷网原创文章请标注来源。
编辑:xiao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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