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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与不扶,不是个问题
文 青牧 李继诚 图 龚凌
  遇到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这原本不是个问题。但近日连续几起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事件,却把这个问题无可回避地放在了大众面前。老人倒地不扶是技术盲点还是信任缺失,抑或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是个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文 青牧 李继诚 图 龚凌
  9月2日上午,湖北武汉,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摔倒后无人帮扶,最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死者家属称:“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帮他转个身,让鼻血流出来,或许他就不会走……”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的上海,一名拄着拐棍的老人不慎摔倒,血流满面。尽管路人甚多,但始终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搀扶。10分钟后,由于路人报警,两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老人实施救助。类似的情形,近些年来各地还有很多。  最近,某网站曾就“老人跌倒在地,扶还是不扶”发起过投票,在参与的近13万名网友中,62.54%的人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33.45%的人认为“应先理性判断,再做决定”,仅有4.01%的人觉得应该扶老人,认为“这是起码的公德”。  这个投票结果或许是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有人说是技术问题,不知道该怎么扶。于是,中国卫生部近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对跌倒老人的急救知识做了详细普及。指南一出,在网上产生巨大争议,很大一部分网友认为,老人倒地不扶是信任缺失而非技术盲点。社会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指出中国正处于“道德荒漠”中,人与人之间的孤独、缺少联系,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悲哀,有信任,才会有温暖。  人,应该是生而向善的。帮助别人和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本应该是人与人之间情感联结的常态。在扶与不扶的一瞬间,相信每个人内心都在做场艰难的斗争,扶,也许惹官司,现实是最好的老师,毕竟在过去几年,很多“好心人”因此吃上了官司。在江苏南通,长途车司机救人后险遭诬陷,当然最出名的还是南京“彭宇案”,好心救助摔倒老太,却要赔偿4万余元,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总是有意无意地在说服或者强迫一些人去适应社会的冷漠与无情,适应社会的“潜规则”,努力去做一个所谓的“聪明人”。  而此类事件被广泛传播和渲染与媒体也不无关系。一些媒体在客观报道事件的同时却在舆论引导上或有失职,将小概率的事件放大,潜移默化地误导人们的价值观,使人们在行为上有所偏差。  但是,不管如何,信任危机不该成为我们见死不救的理由,法律风险亦不是我们冷漠无情的理由,媒体偏颇也不应是我们推辞开脱的理由,熊培云说,“还是挪威人的那句话,不能因为几个疯子、骗子影响我们的价值观。假装摔倒的是他们,不是我们,这个社会没有理由那么脆弱。”
  深入  公权机构职责缺失  王童愚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
  说起“扶不起老人”,从法律层面不能不提“彭宇案”,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以“自由心证”判定他有责。虽然在舆论压力下,该案经过调解,最后以各方撤诉了结,但终究成了“善意助人反被诬”的典型事例,许多人至今心结难解。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就“彭宇案”而言,原告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是被告彭宇撞倒了自己,应当依法承担败诉的后果。但是,法官为什么会认定彭宇撞倒老太太的事实并以此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这一事实的认定,是源于法官的心证――逻辑判断和事实推定。所谓事实推定是指以某一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推论另一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事实推定要求作为推定的基础事实必须是真实、典型、高度盖然性的。如果基础事实处于不确定状态时,推定便不能成立。我们看看本案事实推定所依据的基础事实: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但被告没有这样做;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被告的家人到场后,其完全可以在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被告的家人将被告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没有这样做;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常理,只需报警即可,何必一定要亲自扶送到医院?根据社会常理,被告与原告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但被告借了。作为推定被告撞人的上述基础事实是否具有真实、典型、高度盖然性呢?此案的判决建立在“有罪推定”和“无人行善”的逻辑基础上、建立在救助者必然是与受害者的受害有关联的逻辑基础上,对当今国人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颠覆,直接引领了社会价值观的负面取向。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彭宇案”的副作用是空前的。法院判决的结果明白无误地告诉民众,行善是有巨大风险的,助人也可能付出巨大的成本和代价。因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原则,你没做,又怎么能举证呢?所以,想避免误会,行善之前要做好“功课”,如:用手机把周围围观的场景拍下来,然后在人群中找到两个及以上的证人,并记录下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备日后作证之需,也许这样,善良之人才能安心地行善救人。但是,反过来想,如果行善之前还要有那么多的顾虑和准备,会有多少人的善念在一瞬之间就被抹灭了呢?这个社会因此会少了多少正义之举,又会有多少人因此没能得到及时救助呢?  法官判案不仅仅是简单了结了一桩民事纠纷,必须要考虑特定典型案件对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引导,法律裁决只有建立在保护善行义举并得到常识认同的情况下,才能对社会公众和价值观产生正面引领作用,才能树立法律、司法机构乃至国家的公平正义形象。
  社会保障体系的羸弱  耿敬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做好事容易被人讹,它所表达的社会关系是,个体人与个体人之间的互动是单向的,而个体人与社会的互动则是多维度的:今天你不救人,明天你的家人也不会被人救;今天你去讹人,明天你的亲人也可能被反讹……这是一种社会道德互惠的失衡现象。  从近年来频发的类似“讹人”事件的参与主体进行分析,“被讹”的一方总是以中产阶层的中青年男性为主,他们大多是公司的白领职员、大学生甚至是出租车司机,有文化,有知识,同时也拥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相反,“讹人”的一方则以中老年的女性为主,多数的家庭条件都相对拮据,处于社会的中低收入群体。进而这两类人群在帮助与被帮助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纠纷其实是社会阶层分化的一种冲突式的体现,并且还需要附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羸弱,根本经不起哪怕是小伤小病的考验,这使得那些生活在社会平均线以下的人不得不做出外人看来有违公德的“讹人”选择。  再从文化的角度分析,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中,社会道德则由熟人社会进行监督,个人的社会行为受到了来自周围熟人的监视,这就好比“讹人”事件从来不会发生在一个大家都彼此熟悉、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村落里的原因,但随着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组成了一个全新的陌生人社区后,来自熟人社会的约束就被大大弱化,许多原本在道德范围内被限制的行为出现也就可以解释了。
  如实报道,深入引导  张志安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博导
  “见死不救”的新闻,因为有新闻价值,媒体“老生常谈”可以理解,但不宜简单地就事论事。大众传媒的低俗和煽情确实是媒体行业的一大顽疾,但我们不需要总是去进行道德批判,而要靠行业自律的倡导和公众媒介素养的提升,而在此更不能随便把低俗化和诸如“见死不救”的社会新闻混为一谈。因为这类事件有其反常性、关注度,媒体往往还是考虑其新闻价值,记者报道这个事件不需要有太多的道德顾虑,真实、准确、全面、理性地记录事实过程,是他们首先要做的事情,包括如实地反映在场围观人群的冷漠,以及了解他们之所以袖手旁观的真实心理。不过,媒体还有引导舆论、协调关系、弘扬文化的传播责任,因此,它的第二项任务是动态报道之外的深度报道和新闻时评,对事件做更加充分的调查、深入的剖析,揭示公众的心理、展现不同的意见、引导大家的反思,由此发挥捍卫道德底线、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举个例子,郭美美事件爆出后使得网上骂声一片,有人甚至表示不再相信慈善。对此,媒体应该积极引导,比如发表评论,强调监督慈善不等于放弃慈善。大众媒体应该通过客观报道和理性评论,发出积极向善的声音,引导公众对城市公共话题进行对话,在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中推动人们思考、促进共识形成。  不过,说实话,如果一个社会,连搀扶老人这样最起码的公民责任,都会有争议、甚至要靠制定守则或设立专项基金来倡导,那一定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而不是媒体的问题。
  @孙自彬:我们不能因为有黑暗而放弃对光明的追逐,我们不能因为有丑恶而放弃对美好的向往,我们不能因为信仰不被理解而放弃自我秉持。  @菩提老猪:扶老人需勇气,没有第三证明人者请三思!没有民事诉讼经验者请三思!没有经济偿还能力者请三思!  @螺虾孤鹜2:打110,120说明情况是举手之劳的事,有人做了吗?我们还是应该回归善良朴实,做力所能及的事。这样社会才会温暖,不能因为几桩臭事就让整个社会变得冷漠。  @山贼:如果你不是专业医务工作者,正确做法是不触碰伤员,立刻打120。扶他一把或帮他转个身,是绝对错误的!你怎么知道他的确切病因?有的腰椎受损倒地者,就是现场被人扶了起来,一动之后伤骨错位终生瘫痪,这时候别人的家人又怎么说呢???  (以上来自新浪微博)
  态度   
图l Nick_yuantao
  勿以善小而不为  就在武汉老人跌倒无人敢扶事件的前几天,58岁的上海大叔黄上炎在张家界天子山上旅游时,遇到一名晕倒在地的老太太,并未顾虑,对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凭借一根银针,对她紧急施救,在第一时间用自己的医术专业将老太太救醒。他在救人的时候内心有没有纠结,旁人又是什么态度,生活周刊记者与他进行了对话。  生活周刊:看到这位八旬老太晕倒,第一反应是什么?  黄上炎:我的本能反应就是要救这个老人,我一直相信好人有好报;第二,我认为自己有能力救,我手上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医世家出身,加上我,五代都是医生,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我很实在。  生活周刊:当时周围围观游客是什么反应?  黄上炎:当时,大约有30余人围观,从脸部表情上看,除焦急之外,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帮助,也许大家都没经验。半分钟后,有人说报警,但上一趟山至少要1个多小时,作为医生,我知道救人时间是很重要的。  生活周刊:在救与不救一念之间,有没有想过风险?  黄上炎:没有想太多,因为小时候,我父亲还有爷爷经常为邻居扎针,邻居有不舒服,一喊,他们就去了,所以没有想得太多。倒是,在救助过程中,老人亲戚全程拍摄,让我有点揪心,说得好听点,是对全过程进行记录,说得难听点,也是日后诉讼留下的证据。但是,对于这一行为,我还是很坦荡的,我和老太太素昧平生,既没有杀人动机,也不存在任何功利因素,我完全出于好心。  生活周刊:围观游客有没有阻止你的行为?  黄上炎:在救人过程中,大家都很配合,但是在事后,我的一些朋友告诉我,他们还是很担心我,为我捏了一把汗。导游告诫我,旅行时,尽可能不要做此类事情,毕竟如果有麻烦,会拖延行程,给团里其他旅客旅行带来不便。  生活周刊:你是如何看待当今社会“不助人为乐”的现象?  黄上炎:做人还是要实在点,虽然有时好心反被人误会,但我们不应该不敢行善,应该倡导多帮助别人,不应该在行善时被加上厚重的负担,还是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老人跌倒如何急救?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卫生部近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老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有抽搐,应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采取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如老人意识清楚,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电话;要查看或询问是否有剧烈头痛或口角歪斜、言语不利、手脚无力等提示脑卒中的情况,如有,立即扶起老年人可能加重脑出血或脑缺血,使病情加重,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并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进一步处理;查看有无提示骨折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点击下载《生活周刊》移动客户端:这年头儿,好坏不分。媒体人除了逗比,还有图样图森破。毛泽东是人不是神,医务人员也同样。再说了,一个事件不深入调查,拿感想当真相,自己在那儿妆人。动辄接地气,走基层转作风,纯粹胡扯;其中也有别有用心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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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这原本不是个问题。但近日连续几起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事件,却把这个问题无可回避地放在了大众面前。老人倒地不扶是技术盲点还是信任缺失,抑或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是个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9月2日上午,湖北武汉,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摔倒后无人帮扶,最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死者家属称:“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帮他转个身,让鼻血流出来,或许他就不会走……”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的上海,一名拄着拐棍的老人不慎摔倒,血流满面。尽管路人甚多,但始终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搀扶。10分钟后,由于路人报警,两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老人实施救助。类似的情形,近些年来各地还有很多。
  最近,某网站曾就“老人跌倒在地,扶还是不扶”发起过投票,在参与的近13万名网友中,62.54%的人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33.45%的人认为“应先理性判断,再做决定”,仅有4.01%的人觉得应该扶老人,认为“这是起码的公德”。
  这个投票结果或许是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有人说是技术问题,不知道该怎么扶。于是,中国卫生部近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对跌倒老人的急救知识做了详细普及。指南一出,在网上产生巨大争议,很大一部分网友认为,老人倒地不扶是信任缺失而非技术盲点。社会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指出中国正处于“道德荒漠”中,人与人之间的孤独、缺少联系,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悲哀,有信任,才会有温暖。
  人,应该是生而向善的。帮助别人和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本应该是人与人之间情感联结的常态。在扶与不扶的一瞬间,相信每个人内心都在做场艰难的斗争,扶,也许惹官司,现实是最好的老师,毕竟在过去几年,很多“好心人”因此吃上了官司。在江苏南通,长途车司机救人后险遭诬陷,当然最出名的还是南京“彭宇案”,好心救助摔倒老太,却要赔偿4万余元,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总是有意无意地在说服或者强迫一些人去适应社会的冷漠与无情,适应社会的“潜规则”,努力去做一个所谓的“聪明人”。
  而此类事件被广泛传播和渲染与媒体也不无关系。一些媒体在客观报道事件的同时却在舆论引导上或有失职,将小概率的事件放大,潜移默化地误导人们的价值观,使人们在行为上有所偏差。
  但是,不管如何,信任危机不该成为我们见死不救的理由,法律风险亦不是我们冷漠无情的理由,媒体偏颇也不应是我们推辞开脱的理由,熊培云说,“还是挪威人的那句话,不能因为几个疯子、骗子影响我们的价值观。假装摔倒的是他们,不是我们,这个社会没有理由那么脆弱。”
  公权机构职责缺失
  王童愚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
  说起“扶不起老人”,从法律层面不能不提“彭宇案”,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以“自由心证”判定他有责。虽然在舆论压力下,该案经过调解,最后以各方撤诉了结,但终究成了“善意助人反被诬”的典型事例,许多人至今心结难解。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就“彭宇案”而言,原告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是被告彭宇撞倒了自己,应当依法承担败诉的后果。但是,法官为什么会认定彭宇撞倒老太太的事实并以此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这一事实的认定,是源于法官的心证——逻辑判断和事实推定。所谓事实推定是指以某一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推论另一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事实推定要求作为推定的基础事实必须是真实、典型、高度盖然性的。如果基础事实处于不确定状态时,推定便不能成立。我们看看本案事实推定所依据的基础事实: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但被告没有这样做;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被告的家人到场后,其完全可以在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被告的家人将被告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没有这样做;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常理,只需报警即可,何必一定要亲自扶送到医院?根据社会常理,被告与原告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但被告借了。作为推定被告撞人的上述基础事实是否具有真实、典型、高度盖然性呢?此案的判决建立在“有罪推定”和“无人行善”的逻辑基础上、建立在救助者必然是与受害者的受害有关联的逻辑基础上,对当今国人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颠覆,直接引领了社会价值观的负面取向。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彭宇案”的副作用是空前的。法院判决的结果明白无误地告诉民众,行善是有巨大风险的,助人也可能付出巨大的成本和代价。因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原则,你没做,又怎么能举证呢?所以,想避免误会,行善之前要做好“功课”,如:用手机把周围围观的场景拍下来,然后在人群中找到两个及以上的证人,并记录下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备日后作证之需,也许这样,善良之人才能安心地行善救人。但是,反过来想,如果行善之前还要有那么多的顾虑和准备,会有多少人的善念在一瞬之间就被抹灭了呢?这个社会因此会少了多少正义之举,又会有多少人因此没能得到及时救助呢?
  法官判案不仅仅是简单了结了一桩民事纠纷,必须要考虑特定典型案件对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引导,法律裁决只有建立在保护善行义举并得到常识认同的情况下,才能对社会公众和价值观产生正面引领作用,才能树立法律、司法机构乃至国家的公平正义形象。
  社会保障体系的羸弱
  耿敬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做好事容易被人讹,它所表达的社会关系是,个体人与个体人之间的互动是单向的,而个体人与社会的互动则是多维度的:今天你不救人,明天你的家人也不会被人救;今天你去讹人,明天你的亲人也可能被反讹……这是一种社会道德互惠的失衡现象。
  从近年来频发的类似“讹人”事件的参与主体进行分析,“被讹”的一方总是以中产阶层的中青年男性为主,他们大多是公司的白领职员、大学生甚至是出租车司机,有文化,有知识,同时也拥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相反,“讹人”的一方则以中老年的女性为主,多数的家庭条件都相对拮据,处于社会的中低收入群体。进而这两类人群在帮助与被帮助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纠纷其实是社会阶层分化的一种冲突式的体现,并且还需要附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羸弱,根本经不起哪怕是小伤小病的考验,这使得那些生活在社会平均线以下的人不得不做出外人看来有违公德的“讹人”选择。
  再从文化的角度分析,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中,社会道德则由熟人社会进行监督,个人的社会行为受到了来自周围熟人的监视,这就好比“讹人”事件从来不会发生在一个大家都彼此熟悉、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村落里的原因,但随着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组成了一个全新的陌生人社区后,来自熟人社会的约束就被大大弱化,许多原本在道德范围内被限制的行为出现也就可以解释了。
  如实报道,深入引导
  张志安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博导
  “见死不救”的新闻,因为有新闻价值,媒体“老生常谈”可以理解,但不宜简单地就事论事。大众传媒的低俗和煽情确实是媒体行业的一大顽疾,但我们不需要总是去进行道德批判,而要靠行业自律的倡导和公众媒介素养的提升,而在此更不能随便把低俗化和诸如“见死不救”的社会新闻混为一谈。因为这类事件有其反常性、关注度,媒体往往还是考虑其新闻价值,记者报道这个事件不需要有太多的道德顾虑,真实、准确、全面、理性地记录事实过程,是他们首先要做的事情,包括如实地反映在场围观人群的冷漠,以及了解他们之所以袖手旁观的真实心理。不过,媒体还有引导舆论、协调关系、弘扬文化的传播责任,因此,它的第二项任务是动态报道之外的深度报道和新闻时评,对事件做更加充分的调查、深入的剖析,揭示公众的心理、展现不同的意见、引导大家的反思,由此发挥捍卫道德底线、引领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举个例子,郭美美事件爆出后使得网上骂声一片,有人甚至表示不再相信慈善。对此,媒体应该积极引导,比如发表评论,强调监督慈善不等于放弃慈善。大众媒体应该通过客观报道和理性评论,发出积极向善的声音,引导公众对城市公共话题进行对话,在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中推动人们思考、促进共识形成。
  不过,说实话,如果一个社会,连搀扶老人这样最起码的公民责任,都会有争议、甚至要靠制定守则或设立专项基金来倡导,那一定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而不是媒体的问题。
  @孙自彬:我们不能因为有黑暗而放弃对光明的追逐,我们不能因为有丑恶而放弃对美好的向往,我们不能因为信仰不被理解而放弃自我秉持。
  @菩提老猪:扶老人需勇气,没有第三证明人者请三思!没有民事诉讼经验者请三思!没有经济偿还能力者请三思!
  @螺虾孤鹜2:打110,120说明情况是举手之劳的事,有人做了吗?我们还是应该回归善良朴实,做力所能及的事。这样社会才会温暖,不能因为几桩臭事就让整个社会变得冷漠。
  @山贼:如果你不是专业医务工作者,正确做法是不触碰伤员,立刻打120。扶他一把或帮他转个身,是绝对错误的!你怎么知道他的确切病因?有的腰椎受损倒地者,就是现场被人扶了起来,一动之后伤骨错位终生瘫痪,这时候别人的家人又怎么说呢???
  (以上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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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
  就在武汉老人跌倒无人敢扶事件的前几天,58岁的上海大叔黄上炎在张家界天子山上旅游时,遇到一名晕倒在地的老太太,并未顾虑,对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凭借一根银针,对她紧急施救,在第一时间用自己的医术专业将老太太救醒。他在救人的时候内心有没有纠结,旁人又是什么态度,生活周刊记者与他进行了对话。
  生活周刊:看到这位八旬老太晕倒,第一反应是什么?
  黄上炎:我的本能反应就是要救这个老人,我一直相信好人有好报;第二,我认为自己有能力救,我手上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医世家出身,加上我,五代都是医生,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我很实在。
  生活周刊:当时周围围观游客是什么反应?
  黄上炎:当时,大约有30余人围观,从脸部表情上看,除焦急之外,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帮助,也许大家都没经验。半分钟后,有人说报警,但上一趟山至少要1个多小时,作为医生,我知道救人时间是很重要的。
  生活周刊:在救与不救一念之间,有没有想过风险?
  黄上炎:没有想太多,因为小时候,我父亲还有爷爷经常为邻居扎针,邻居有不舒服,一喊,他们就去了,所以没有想得太多。倒是,在救助过程中,老人亲戚全程拍摄,让我有点揪心,说得好听点,是对全过程进行记录,说得难听点,也是日后诉讼留下的证据。但是,对于这一行为,我还是很坦荡的,我和老太太素昧平生,既没有杀人动机,也不存在任何功利因素,我完全出于好心。
  生活周刊:围观游客有没有阻止你的行为?
  黄上炎:在救人过程中,大家都很配合,但是在事后,我的一些朋友告诉我,他们还是很担心我,为我捏了一把汗。导游告诫我,旅行时,尽可能不要做此类事情,毕竟如果有麻烦,会拖延行程,给团里其他旅客旅行带来不便。
  生活周刊:你是如何看待当今社会“不助人为乐”的现象?
  黄上炎:做人还是要实在点,虽然有时好心反被人误会,但我们不应该不敢行善,应该倡导多帮助别人,不应该在行善时被加上厚重的负担,还是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老人跌倒如何急救?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卫生部近日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老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有抽搐,应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采取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如老人意识清楚,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电话;要查看或询问是否有剧烈头痛或口角歪斜、言语不利、手脚无力等提示脑卒中的情况,如有,立即扶起老年人可能加重脑出血或脑缺血,使病情加重,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并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进一步处理;查看有无提示骨折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选稿]: 云中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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