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如何解除合同公司忘记续签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注销清算,不在续签合同,而我在产假期间,应得到什么赔偿,哺乳期可以要求赔偿吗?_百度知道
公司注销清算,不在续签合同,而我在产假期间,应得到什么赔偿,哺乳期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是03年9月份到公司上班的,我们公司要搬到新楼里面,我们的劳动合同是签到搬迁日,而我还在产假期间,公司要注销解散,不在和我们续签合同,全部解散,但只给我和其他员工一样的赔偿金,就是一年给一个月的,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因为那个人事的说 因为公司要注销,所以只给一个月的,我哺乳期间可以要赔偿吗?我能依靠什么来和他们理论呢,有明文规定吗? 谢谢大家 给我个好意见。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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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赔偿。按照你的工作年数来计算经济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未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补偿,六个月以下按照半年即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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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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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人事与法】劳动合同到期 莫忘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 ,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
  【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00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对的。此外,该企业对患病职工只发生活费的做法不妥,劳动者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要求王某自负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欠妥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转由劳动者个人负担
  案例二:劳动者因工负伤,应续签劳动合同
  【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诉称:1999年1月,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及营运任务承包合同。2001年2月,被告因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日,我公司与被告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日止。根据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被告一次性补助。被告的个人行为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中止,属被告的违约行为,故起诉要求不与被告续签劳动合同,不退还被告的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
  被告宋某辩称:我于2002年被评定为7级伤残,不应适用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风险抵押金,故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应予以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于2002年1月进行了工伤认定,故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不适用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被告因工伤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不属于被告无故违约,故被告要求原告退还部分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理由正当。
  【评析】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致伤残后,如劳动者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本案中出租车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律规定,因此无效。但如果被告不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关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工伤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时谨慎选择,协商一致,不可单方面强行抉择。
(责任编辑:zi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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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完产假,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直接让员工待岗至哺乳期结束,终止合同,合法吗?
 休完产假,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直接让员工待岗至哺乳期结束,终止合同,合法吗?
职位:人事主管/助理/专员
来自:石家庄
发布时间: 13:33:29
  石家庄某公司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准时到公司报到,却被公司以无岗位为由安排待岗。&&&&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也并为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但在产假结束后,却要求该员工与公司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协议书上注明是根据该员工申请,让该员工在家待岗至哺乳期结束,可该员工并为向公司提交任何申请。同时还注明待岗期间只发给该员工含个人保险在内的300元/月生活费。&&&&该员工迫于哺乳期内无法找到其他合适工作,虽然公司未和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该员工也只好在此所谓《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上签字。&&&&但是哺乳期结束,公司根据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为由,要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该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并且自产假起,该公司一直按含个人保险的300元/月发放该员工工资。 现在该员工想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产假期间和公司未安排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提出经济补偿,不知道是否过了仲裁时效和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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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咨询问题已有律师和网友的回复
[北京律师]
回复时间: 13:16:19
  第一,本案女员工有权利要求单位补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存在超过仲裁时效问题,建议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第二,本案女员工要求单位补支付待岗期间的工资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目前没有法律依据。
Tel: || Email:jzh_|| 所属:北京市和景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33:29
  石家庄最低工资为580元/月,而单位每月只发给该员工300元,低于最低工资,那该员工就可以在待岗期间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被诉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克扣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迫使劳动者在哺乳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五条规定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所以该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难道不对吗?
[桂林律师]
回复时间: 21:58:02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与员工续约,而是延续至哺乳期满后终止合同,这样做是合法的.
Tel: || Email:|| 所属:桂林明辩律师事务所
[桂林律师]
回复时间: 21:58:44
  给予员工待岗也可以,但是不能只发生活费,应该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
Tel: || Email:|| 所属:桂林明辩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9:35:42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与员工续约,而是延续至哺乳期满后终止合同,这样做是合法的.&&&&&请教王荣律师:这个条件下,需要在员工哺乳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吗?还是原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就必须通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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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争议网@2007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避免漏洞惹纠纷 续签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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