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湖北省2002年后失踪孩子立案未金毛寻回犬的,再生育孩子计划生育政策条例?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民意,在双方子女不超2个前提下—— 再婚家庭有望放宽再生1孩
&&&&&& 再婚家庭能否再生一个&感情孩&?生育二胎还需间隔4年吗?倍受关注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即日起公开征 求社会各界意见。《修订草案》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拟对有配偶者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开除公职;再婚家 庭子女不超2个,有望再生1个&感情孩&。
  关键词:生育间隔
  生第二胎不用间隔4年
  《修订草案》取 消了生育间隔。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解释,我省1990年颁布的《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修订的《条例》,都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规定生育 间隔期限必须在4年以上。但目前我省总体上已经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生育间隔期限的规定作用已不大。根据调查数据,目前全省有21.1%的二孩生育间 隔不满4年、10%左右继发性不孕,生育间隔限制对这两部分人群事实上没有起到约束的作用,再加上23.8%的妇女间隔8年以上生育第二孩,这三部分人群 的比例为54.9%。因此,取消了生育间隔限制后,仅对剩余的45.1%的人群产生影响,对人口出生峰值的压力不大。据测算,取消生育间隔对2015年、 2016年人口出生会产生一定影响,2017年后将逐步恢复正常。
  关键词:再婚家庭
  部分再婚家庭有望再生1孩
  再婚家庭有望允许再生育一个&感情孩&。《修订草案》规定: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双方生育子女或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2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对此,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解释说,允许这部分家庭在一定条件下再生育,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也有利于提高再婚率。
   经过测算拟对现行政策调整为:对再婚家庭,夫妻再婚前子女数累计不超过2个的可再生育1孩。测算情况是:按各年离婚率推算,全省目前累计符合再婚家庭为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非农业人口、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小孩、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条件的家庭有1.5万,按孩次递进生育率计算,2015年生育0.5万 人,2016年生育0.2万人,2017年生育0.2万人,不会对稳定低生育水平造成影响。
  关键词:产假待遇
  产假期办独子证或可多休假
   《修订草案》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晚育的,除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增加护 理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依照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
  新修订的草案中,没有&必须绝育&等字眼,市民可自行选择避孕措施。
  关键词:处罚
  &未婚妈妈&缴社会抚养费还要罚款
  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来说,生育后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将受到罚款。《修订草案》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除了依法对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如果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属企业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
  而男女双方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多生育子女,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怀孕,离婚后生育,造成违法多生育的,属公务员的,开除公职;属企业职工,将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有配偶者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还将被开除公职;非婚生育子女,当事人拒不提 供另一方情况或者另一方下落不明的,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属公务员的,开除公职;属企业职工的,将解除 劳动合同。
  非婚生育,但未构成违法多生育的,如果男女双方已达到法定婚龄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子女的,分别处1000元罚款;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生育子女的,分别处2000元罚款。
  未取得《生育服务证》生育子女的,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500元罚款。夫妻双方均属生育第一孩的,在子女出生90日内补办《生育服务证》可以免予处罚。
  按照昆明的征收标准,超生一个孩子,夫妻双方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在8.04万元至42.15万元左右。&&&&
本报记者:李丹丹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1版
添加日期: 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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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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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结婚后,要求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妻,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领取一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对自觉实行晚婚要求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应优先发给生育证;符合《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font color=#12-09-04]&
妻双方或者一方系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第一个子女经市、州(地区)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font color=#12-09-04]&
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 <font color=#12-09-04]&
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 <font color=#12-09-04]&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对满足12种情形可申请生育二胎的具体条件进行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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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就如其他几位所说,日本老龄化严重且生育率低,日本鼓励生育。&br&还有想提醒一下,计划生育并不会改善人民生存状态,而且是愚蠢和不人道的做法。&br&繁衍后代是一切生命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无论任何原因都不足以成为干涉繁衍后代的理由。&br&日本也仅仅是鼓励,并非强制,换做这里,几十年后老龄化如日本,我想又是各种腥风血雨了吧。&br&求折叠。
就如其他几位所说,日本老龄化严重且生育率低,日本鼓励生育。还有想提醒一下,计划生育并不会改善人民生存状态,而且是愚蠢和不人道的做法。繁衍后代是一切生命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无论任何原因都不足以成为干涉繁衍后代的理由。日本也仅仅是鼓励,并非…
计划个毛线。日本经济的颓势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战后不停减少的出生人口最终导致了劳动力人口的不足。鼓励生育都来不及还计划?以为都跟某国一样蠢?&br&&br&计划生育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一是错在把人口错当成是负担,其实人是生产者,不是社会抚养了人,人生活于社会间,人的劳动与消费创造了社会。二是误以为人口结构调整得和富裕国家一样了就能变得富裕,这完全是一厢情愿,生活水平提高会让出生率下降,但人为地调低出生率非但不会带来生活水平的提高,反而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大款开奔驰,你勒紧腰带买一奔驰就能变大款吗?很简单的道理,但有些蠢货就是不明白。&br&&br&这整整一代人的强制计划生育会给中国带来超过60年的艰难困境,只不过要从开始执行起过上十几二十年才开始显现。现在已经出现的有小学中学的大量合并和教师尤其是民办教师的失业,有各个需要青年工人的行业的劳动力短缺。但这只是开始,人口萎缩引起的消费萎缩和严重的养老问题会在今后几十年里困死中国。到时候鼓吹计生的人才会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br&&br&回到楼主的问题,日本为什么不计生?日本是完全的发达国家,不光自然科学和工业技术,社会科学研究也是世界一流水平。他们怎么可能去做出这种自己扼死自己的蠢事?&br&==================分割线=================&br&刚好抓到一只在评论里自己跳出来向我重复那些宣传材料的小教具,让我可以把这个回复扩充得更丰满一点。在这个关于日本为什么不计生的帖子里我本来不想写太多关于计生本身的东西,但既然抓到了就写一点吧。继续欢迎各位教具的出现,没有你们我就没有动力把它写得更长&br&&br&人均资源论根本就是扯淡。在这个帖子里就更不用多说什么,日本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国的人均资源比日本如何?日本全国可以说毫无矿产资源,人均矿产资源各项都接近于0,人口密度是中国的3倍,日本人活不下去了吗?&br&&br&什么是发达国家的人口结构?任何国家在它们历史上都曾经有过高出生率的时代,美国有婴儿潮的一代,日本和韩国都有过合计出生率高达5以上的时期,不低于同时期的中国。但是,就像前面说过的一样,一个国家在由贫穷变富裕的过程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意愿会自然而然地下降。即使是中国,也没用等到计划生育1991年开始强制执行,进入80年代以后很快降到了比较合适的水平上。除非,一个国家因为某些原因在贫穷和混乱里停留了太长的时间,比如毛的锁国政策的中国,比如战乱下的非洲一些国家。经济的发展会带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出生率的下降,但人为地降低出生率对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没有任何正面作用。所以国际社会都认为,改善非洲状况的钥匙是提高当地的教育水平,发展产业,而不是帮非洲女性结扎了事。中国的问题就是妄图人为地大幅加快这种变化的速度,把日本的出生人口从1940年代到21世纪整整60年里的缩小压到了20年内完成,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未富先老的社会。将来带来的社会问题要比现在日本面临的还要大得多。&br&&br&中国的小学数量已经从90年代的60万所以上下降到了不足30万所,这就是最直观的例子。富士康进军内陆省份,有些地方比如河南,地方政府像疯狗一样替富士康抓壮丁都凑不够需要的工人,也是个很好的例子。不是富士康跟当地企业比待遇不好,也不是招人不努力,是根本没有人了。&br&&br&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有很多,但没有一项是因为出生人口过多造成的。你们这个年龄出生时中国的的出生率已经低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甚至包括多数发达国家。政府不重视能提供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生存,不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固然是原因之一,大学生本身也有责任。打4年DOTA出来就想着有坐办公室的工作,做梦呢吧?!&br&&br&这场用10亿人口当小白鼠的闹剧引发的危机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至少会持续到强制执行前出生的最后一批人,也就是80后们死光的2060年前后。早着呢。现在之所以还不算太痛苦,是因为人口急剧减少的这一批还未出社会,而他们的父母离领退休金的年龄还有个几年,但该来的总会来的。日本的人口是中国的1/10,国民年金基金的资产总量是中国的社保基金的10倍,给付标准并不比中国的事业单位的退休金高(普通日本老人能从国民年金领到的养老金是每月6万日元左右,我父母每人的4000人民币和他们相当),就这样还老说因为新增劳动力的减少自己撑不了多久,你觉得中国的社保能撑多久?&br&&br&这只小教具好像还是在校大学生?那就再好不过了。只要不移民,他的一生都会为计生这件事情买单。
计划个毛线。日本经济的颓势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战后不停减少的出生人口最终导致了劳动力人口的不足。鼓励生育都来不及还计划?以为都跟某国一样蠢?计划生育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一是错在把人口错当成是负担,其实人是生产者,不是社会抚养了人,人生活于社…
第一次被邀请,很感动。&br&&br&说说我的情况吧,我91年,向上有两个姐姐,每个隔两岁。&br&我出生的时候罚款是一万多,我第二的姐姐据说是六千多,那个年代这笔钱据说够买一条街。&br&&br&虽然如此,在那个年代就算&b&有钱也不一定可以生&/b&,除非你有权,权也不用太大,盖过当地&b&妇委&/b&就可以。当时妇委的权力有多大呢,具体不知道,但听上一辈的人的故事,给我感觉就是为了抓超生可以用尽任何一切可能的手段,不计成本。&br&&br&比如我妈,当时怀着我在家里好好呆着(怀着的事除了家里没有其他外面的人知道),后来不知道那个举报了,一天下午妇委副主任(女的)出动一队人马搜查令也没有直接破门而入全屋搜查,幸好我妈收到料提早逃了,&b&不然我就在垃圾桶里了。这是我未出生时候的第一次生命危机。&/b&&br&&br&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那次搜查之后我妈不敢回家了,跑到&u&另一个行政区&/u&的其他村的朋友家里住了下来,一路相安无事,肚子也越来越大,突然一天下午那对人马又来了,情况基本同上次一样。不过这次逃不了了,大大一个肚子做不出灵活的逃跑动作,我妈摸着肚子流着泪水已经准备好给我烧几株香打算让我去的安心点...幸好我妈朋友突然掀起房间的床的床板,想让我妈钻进去,原来那床是能够像箱子一样掀开的收纳型设计。幸好那些人只翻翻东西,这里捣捣哪里搞搞,不来掀床板,我妈。。。哦不,是我就这样又逃过了一劫,不然我就在垃圾桶里了。这是我未出生时候的第二次生命危机。&br&&br&然后还有一次,我妈直接逃到&u&另一个市&/u&了,还是那队人马还是那个副主任又来了(我跟你有仇啊??!!),这次真的没办法了啦啦啦啦,因为这里真的很乡下,条件简陋,没有适合躲猫猫的床,屋子在蕉林里面,一个大肚婆想跑也跑不掉,不过也因为条件简陋,这里养了只大土狗防贼。眼看那队人又要冲向来占领这间房子,我妈又气又不甘,手里已经拿着个扫把棍子还打想去拿菜刀打算玉石俱焚。只见那个副主任第一个带头要上来开门,喜剧发生了,那只大土狗吼的一声猛扑上去,&b&直接把她给压在地上&/b&,其他队员也不敢靠近,僵持了好一阵子才把狗给搞下来,副主任因为没穿尿不湿,整条裤子已经尿出一片地图。可能因为下面湿着不舒服,她马上带人走了。我就这样又逃过了一劫,不然我就在垃圾桶里了。这是我未出生时候的第三次生命危机。&br&&br&以上这是我妈和我的经历,下面说说我爸的经历。我妈在外面待产,我爸不能跑,因为开这个小公司在,跑了就没了。这个情况一直到有一天,他早上谈生意回来,两个彪悍的大汉把他拧了起来,要把他抓回去问话(一般问话完就要抓去结扎),正要把他拧上车开门的时候,我爸灵机一动,说要自己开门,不用帮忙,然后马上开了门上去顺手关上,等两个大汉上车的时候,我爸已经从另一边门跑了,他们马上去追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街上正是多人的时候,这造成了一片混乱,不知道哪里来一个人听到说抓小偷,就扑过来把我爸扑倒,抓着我爸裤子不放。我爸是什么人?当年就是刷流氓追我妈的,哪能给你抓裤子就抓着,&b&马上就把裤子脱了!&/b&露着两只毛脚,穿着个裤衩,后面追着一群人,就这样跑了整条村街知巷闻,从此飞毛腿说的就是我爸。我爸跑后干脆把公司扔下了,生下我后回来,公司差不多都要结业的趋势了,这是后话了...&br&&br&说了这么多,好像不对题,其实不然,我爸跟人家介绍我的时候,&b&除了名字和年龄以外,以上是必须讲的&/b&...每次都弄得我好不害羞...我爸我妈是很自豪这段经历的,除了因为那个年代不是所有人都能为孩子做到这个程度(大概大部分大孩子都在垃圾桶里了把)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战胜了一个不合理的世界,这是一种殊荣,而超生的我是他们的奖章。而且他们的经历也颇有戏剧性,所以这成为他们口头上最常说的故事。
第一次被邀请,很感动。说说我的情况吧,我91年,向上有两个姐姐,每个隔两岁。我出生的时候罚款是一万多,我第二的姐姐据说是六千多,那个年代这笔钱据说够买一条街。虽然如此,在那个年代就算有钱也不一定可以生,除非你有权,权也不用太大,盖过当地妇委…
好问题。&br&····························································更新&br&&p&根据新华社的报道,目前,我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并且每年以7.6万个左右递增。一些失独家庭面临着生计、治病、养老三大难题。对于失独家庭,尤其是夫妇失去再生能力的家庭,对于他们的生活保障,国家做了什么工作,还有哪些不足,有哪些可以继续完善的地方,下面简单梳理一下。&/p&&p&&b&一、法规与政策&/b&&/p&&p&&b&1&/b&&b&、《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b&&/p&&p&我国2001年12月出台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b&&u&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u&&/b&。”一个模糊其词的“必要的帮助”,似乎什么都蕴藏在里面,但其实里面没有具体措施。&/p&&p&&b&2&/b&&b&、生育关怀行动&/b&&/p&&p&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福利基金会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生育关怀行动”。生育关怀包括五个方面的人群,&b&&u&一个就是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亡的空巢家庭(对于计划生育群众或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病残或死亡的,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视情况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u&&/b&,第二个方面就是群众的生殖健康,第三个就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第四个就是女儿的健康成长,第五个方面就是在基层工作的计划生育工作者。该行动更像社会公益性活动,没有太多强制性。&/p&&p&&b&3&/b&&b&、《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b&&/p&&p&该方案由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拟定下发。从2007年开始,首先在西部地区的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中部地区的山西省、吉林省、湖南省,东部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以及青岛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已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的地区,结合方案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p&&p&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b&&u&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u&&/b&&/p&&p&扶助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p&&p&&b&4&/b&&b&、《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b&&b&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b&&/p&&p&该通知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要求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b&&u&城镇每人每月&/u&&/b&&b&&u&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u&&/b&&b&&u&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u&&/b&中央财政将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此外,对失独家庭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要求。&/p&&p&上面是国家层面有关失独家庭扶助的法规或政策,主要是关于政府层面的社会救助。目前,从国内情况看,失独家庭普遍可获得社保、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在内的多项资助。&/p&&p&&b&二、各地政府的具体实践&/b&&/p&&p&各地政府关于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多数是在参考《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基础上,根据本地经济和财政情况进行的安排。&/p&&br&如&b&大连市&/b&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及死亡家庭补贴标准,在2014年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400元,分别比国家标准提高了30元和60元;还增加了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的领取;并赠予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免除失独家庭基本殡葬费用等措施。&p&&b&重庆市&/b&从2014年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在其母亲年满49岁后,所获得的补贴已提高到340元和390元,两项补贴分别比国家标准提高70元和50元。&/p&&p&&b&山东省&/b&从2014年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该数据比国家标准高了60元,且城乡一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执行国家确定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p&&p&&b&北京市&/b&表示,2014年也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此外,自2012年起,北京政府连续三年,将通过“暖心计划”,每年为每位失去独生儿女的父母出资2800元,购买涵盖养老、医疗、意外险、人寿险、女性安康险等险种在内的综合性保险。&/p&&p&当然,也有一些方案试点地区,因经济条件有限,只能执行国家对试点地区统一要求的最低标准。从上面各地区政府的实践操作来看,北京、大连等地区政府除了履行政府救济职能之外,还&b&引入了商业保险机构对失独家庭提供综合保障&/b&。实际上,生育关怀行动推出时,中国人寿就作为参与此次活动的唯一保险公司介入了其中。在保险服务上,中国人寿把此类险种作为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支持,区别于其它商业保险,仅能做到保本微利。&/p&&p&所以,&b&失独保险目前是以一种政策性保险的面目出现&/b&。这与全国范围内的大病医保制度安排类似,原因也是相近的,一是国民保险意识的确还不够强,二是商业险相对较贵,若没有政府的补贴和推动,能够承担且愿意承担的计划生育家庭,可能不多。目前,也仅是北京、上海、深圳、大连这种发达地区政府引入了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运作。欠发达地区较少涉及,毕竟,这也需要政府有财力进行支持。&/p&&p&&b&三、失独家庭谁的责任?&/b&&/p&&p&2012年,部分失独父母向当时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但一直未等到正式书面答复。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再次进京,等待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回复。&/p&&blockquote&&p&上访人员呈秉国家计生委的这份《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共4000字。他们的诉求是:希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政府给失独者提供集中的廉租社区;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让失独者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p&&p&对于补偿金额,父母们给出了一个供决策部门考虑的计算公式: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全国平均寿命-孩子成活年龄)÷2。&/p&&p&“这就等于如果孩子还在的话,可以给这个家带来的收入。”一个妈妈对此作了解释。后面除以2,是因为父母要分开计算。因各地收入情况和孩子死亡时间的不同,这个算式的结果,少则30万,多则50万。&/p&&/blockquote&&p&对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处宋处长表示,就失独者提出的补偿,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p&&p&失独家庭要求的国家补偿或许比较难,一是国家是否有能力负担的问题,二是失独责任是否应该完全由国家负担的问题。正如该回答下面评论知友的争议那样,失独家庭现象是一个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这个结果的直接原因是计划生育政策?还是父母养育子女时的不小心?还是天灾人祸的故意捉弄?&/p&&p&从国家计生政策层面看,计生家庭履行了国家规定的义务,同时也就放大了自己家庭成为失独家庭的风险,若还要独自承担履行义务所带来的风险,显然是不合理的。第二部分从全国平均水准的政府扶助标准来看,城区失独家庭夫妻二人每月补助680元,是否足够?而在直接经济补偿之外,失独家庭原本子女存在时的养老、医疗、福利制度方面的缺口如何弥补?网络上,&b&要求各地政府计生罚款公开的消息不绝于耳,这部分钱能否用在失独家庭保障上呢&/b&?政府这两年的相关工作确有一定进步,但还不够,尽快完善失独家庭的保障体系建设仍十分必要。&/p&&p&天灾人祸等养育子女过程中的意外风险,无法避免。作为父母,一定要时刻关注孩子身边的风险,这点正是 @&a class=&internal& href=&/people/li-fan-50-3&&李凡&/a& 提到的监护人责任和风险意识。计划生育政策让中国的孩子参加户外运动的少了,参军热情降了,创业意识差了,失独风险大了。那除了国家的扶助政策之外,商业保险在这个领域能否有所作为呢?除了参与各地政府对已成失独家庭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之外,&b&能否设立一项“单孩儿计生家庭”保险?可以采用政府补贴一定额度、个人缴纳一部分额度的办法,共同筹资,由商业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b&。毕竟,仅靠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p&&p&大家评论中提到的给独生子女买的意外险或寿险,的确有类似作用。但毕竟是纯商业保险,有条件的家长一定会给孩子添加相关保障,但将失独风险完全交给他们自己承担,是否有失公平?况且,还存在很多没有条件的家庭。所以,失独问题,仅靠单个家庭或全靠政府的力量,都无法有效解决。家庭有责任,但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更大一些。&/p&&p&在单独二孩放开之后,计生政策短期内可能不会做大的改动。政府应抓紧修改相关法规政策,加快试点建设专门的失独者养老机构,着力解决失独者的平安生活、生病护理、临终关怀等难题。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经济救助,还有精神赡养,政府可以与相关专业机构对接,组织专业人员为失独者提供亲情抚慰,加强心理救助和临终关怀,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当然,民间的社会公益组织的善心行动,各类专业医疗、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的积极参与也很必要。&/p&&p&未来几年,失独家庭问题的社会关注度会进一步提升,这一点从全国和各地的人大代表议案中能够体现。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重视,早日针对失独家庭作出制度上更为合理和全面的安排。&/p&&br&&br&参考:&br&&a href=&http://www./&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i class=&icon-external&&&/i&&/a&&br&&a class=& wrap external& href=&http://www./bjzw//c_.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北京今年起失独家庭扶助金提高 具体政策正在研究&i class=&icon-external&&&/i&&/a&&br&&a class=& wrap external& href=&http://www./news/gongsixinwen/detail301968.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中国人寿-新闻和公告&i class=&icon-external&&&/i&&/a&&br&&a href=&/7323038.shtml&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北京城乡共3900个“失独”家庭 将获综合性保险&i class=&icon-external&&&/i&&/a&&br&&a href=&.cn/system//.shtml&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对失独家庭要有全面保障机制&i class=&icon-external&&&/i&&/a&&br&&a href=&/link?url=cM8TSAlUF2Br7x8vyQKZINa7cesRV_OUmxu8jp_-1vyAGq9c4udGvFnvCswpfkRn4gLIUndTDIHuf5pon4Sx-K&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生育关怀行动_百度百科&i class=&icon-external&&&/i&&/a&
好问题。····························································更新根据新华社的报道,目前,我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并且每年以7.6万个左右递增。一些失独家庭面临着生…
谢邀,先说结论,理论上有探讨和思考的余地,实践中没有任何可操作性。&br&&br&如果要实施生育权交易,值得讨论的话题很多,随便说一些:&br&&br&1. 生育权交易本身暗示了某种程度的计划生育和带有国家强制色彩的生育管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带有国家强制色彩的生育管制本身就是违反人权和邪恶的。另外,从人口学的角度看,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都是急剧老龄化,是否还需要建立和坚持计划生育是非常值得的怀疑的,当然这些都是另外一个话题。不过如果计划生育本身被认为是不可取的,那么生育权交易也就没有基础了。&br&&br&2. 在没有生育管制的国家,生育权交易就变成了新生儿的交易。合法的新生儿市场不是什么新想法,波斯纳在《法律的经济分析》(某种程度上这本书是法经济学的开山之作)中就构思过器官买卖和新生儿买卖,而且从经济学角度做了比较成功的论证和辩护。如果我没记错,波斯纳是通过供求关系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的,而在生育权受到管制的背景下,楼主从科斯定理的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似乎更妥帖。但不管怎么说,美国人还是觉得波斯纳的想法太离经叛道了,甚至有谣传说波斯纳之所以没法被提名最高法院也是因为他的想法太激进。&br&&br&3. 如果仅从经济学角度讨论这个问题,对于具体个人来说,生育权交易的交易成本通过技术手段似乎可以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但是维持整个市场有序运作的交易成本却非常惊人。因为要保证一个市场的良好运作,就要避免有人违约,有人作弊,如果在市场上买生育权的成本高于偷偷生一个然后交超生费的成本,那就没人会进行生育权交易了。至于监管生育问题的成本有多高,我们国家计生委受到的种种诟病就不用多详述了。所以如果要采取生育权交易,那就必须同时加强计生委(或者类似机构)的权力和职责以维持市场,而后者似乎并不是一个可欲的目标,于是问题又绕回来计划生育本身的优劣了。&br&&br&4.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生育是一个与社会道德、伦理有极其密切关联的领域,而生育权交易或者新生儿的买卖有悖于社会一般遵循的伦理道德体系。有很多经济学的研究者和爱好者认为如果一个方案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有效率的,那么这个方案就是更好的方案,至于这个方案是否符合伦理道德或者大众观念则是不重要的,有些人甚至会进一步主张造成障碍的伦理道德本身是错误的。就我个人观点,这种态度过于狭隘和自我为中心了,不过话题太大就不详述了。从结果上看,尽管器官交易和新生儿交易从经济学角度是可以证成的,但是受限于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要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谢邀,先说结论,理论上有探讨和思考的余地,实践中没有任何可操作性。如果要实施生育权交易,值得讨论的话题很多,随便说一些:1. 生育权交易本身暗示了某种程度的计划生育和带有国家强制色彩的生育管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带有国家强制色彩的生育管制…
生不生是一会儿事儿,能不能生是另外一回事儿
生不生是一会儿事儿,能不能生是另外一回事儿
(某些)女人支持的不是“计划生育”政策,而是反对“被当作生孩子的机器受人驱使”。&br&(某些)男人反对的不是“计划生育”政策,而是希望自由地播撒精子孕育后代。&br&&br&先消除“可能会无限生育”的恐慌,再来看票选结果,可能答案会很不一样。
(某些)女人支持的不是“计划生育”政策,而是反对“被当作生孩子的机器受人驱使”。(某些)男人反对的不是“计划生育”政策,而是希望自由地播撒精子孕育后代。先消除“可能会无限生育”的恐慌,再来看票选结果,可能答案会很不一样。
想要父亲是布拉德皮特母亲是安吉丽娜朱莉的家庭,结果双亲都是普通人,当事人如果感到失望是正常想法吗?是的话怎么排解?
想要父亲是布拉德皮特母亲是安吉丽娜朱莉的家庭,结果双亲都是普通人,当事人如果感到失望是正常想法吗?是的话怎么排解?
暂时还没鼓励,以后会鼓励的,现在只是放宽了限制而已,因为出生率低和老龄化,年龄结构失调,性别比例不合理等问题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超过了“人满为患”,这个政策是有地区限制的,因为人口分布是不平衡的,需要区别对待。&br&&br&————————————割————————————————&br&以上是回答,以下是吐槽:&br&人满为患?!!题主一直都呆在城市里吧?每天挤地铁很累吧?一堵车堵好几个小时回家饭都凉了吧???恨不得中国人口秒变澳大利亚吧???你知道占人口数目更多的广大农村是什么景象吗??我曾就农村人口变化问题在家乡的农村地区做过小调查,一个在农村的教师说道,全镇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有n所小学,2所中学,现在呢?(2011年)2所中学全部关闭,小学只剩下1所,而且是6个年级的学生在一个班上课!!是穷吗??不是!是没有学生!整所小学就几十个人,勉强凑到1个班的规模,上中学需要到邻镇或者县里才行!这个镇总人口三万,才几十个小学生???&br&你说我的调查是孤证?那给你总体情况&br&&img src=&/9edf6e3e854c3_b.jpg& data-rawwidth=&570& data-rawheight=&371&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70& data-original=&/9edf6e3e854c3_r.jpg&&这就现状,现在人多,看不来?那等几十年后,我们都死完了,2010年念小学的那些人成了社会上最老的一代人,到时候中国会剩下多少人???你只是一直住在城市,所以才觉得人多。那是因为农村人都到城市里去了吧?是的,所以城市里的小学数目呢?也在下降!只是下降的慢一点而已,北京市每年撤并100多所小学。2002年北京有近2000所小学,2005年已经减少到1500所左右。小学毕业人数2000年有18万,2005年仅有8万人。&br&&br&中国人口基数确实大,但国土也大啊,中国的人口密度在世界上是什么水平?新闻从来没说过吧?56位!(2012年),地理书上从小告诉你们,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一平均,就很少了,比如耕地,人均才一亩地,但是它不会告诉你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超过全球59%的人口的人均!远超英国德国意大利等等除了法国和西班牙以外的所有你耳熟能详的西欧国家,他们被人口拖后腿了?他们在干什么?都在鼓励生育!日本,国土面积不到我国的4%,小岛上挤了1.26亿人,岛国!几乎没资源,国家的人均资源趋近于0!!!他们在干什么?一直在鼓励生育!怀孕时一个月1000块软妹币补助,生下来给2w5!他们的人口是中国的1/10,国民年金基金的资产总量是中国的社保基金的10倍,给付标准并不比中国的事业单位的退休金高多少,就这样他们还在说已经担负不起老人撑不了多久了,中国将来呢????跟人家唯一的区别是:老人比例一样多,人家有钱,你没钱!人家说养不起了,你只能上吊!!!所以用人均资源不足来当借口一点都经不起推敲,因为所有人都忽略了:&b&人口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人口本身就是资源的一种!&/b&是人供养了社会,而不是社会供养了人!只有无能的决策者,才会把人口判断为负担。&br&&br&会产生哪些问题?问题太多了,这里挑三个比较大的说,一是说得最多的老龄化问题,实际上从去年开始,适龄劳动力数目已经开始下降,以后只会是:干活的人越来越少,养老的人越来越多,直到供养不起。二是性别比例问题,因为只能生一个,所以更多的人倾向于生男孩,往好了估计,不出十年男性比例将超出女性30%,呵呵呵呵。三是最要命的,没人敢提,那就是民族问题,你别忘了,计划生育是针对汉族的,举个例子,年这五年总增加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到了42%,比例还在逐年上升,现在汉族占到90%,有那么些个作乱的还压得下去,若干年后,2001年出生的这批人成了最老的一代人,到时候汉族比例有多少?不超过50%?到时候中国是什么样?你说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呵呵,你乐意跟人家多民族,你问过人家乐意跟你多民族不?非要中国变成巴尔干半岛才打算正视这个问题?&br&&br&取消计划生育就没事了?全世界多少发达国家在鼓励生育?没用!!人民不乐意!经济越发达生育率越低,不用知道为什么,看看欧洲诸国的出生率你就知道了,到时候怎么办?强制人民每户人家生4个?你养啊,你教啊,说好的优生优育呢??&br&&br&所以,现在产生以及将会产生的人口问题需要思考怎么解决,而且早解决比晚解决好,当然前提是不能瞎解决。
暂时还没鼓励,以后会鼓励的,现在只是放宽了限制而已,因为出生率低和老龄化,年龄结构失调,性别比例不合理等问题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超过了“人满为患”,这个政策是有地区限制的,因为人口分布是不平衡的,需要区别对待。————————————割——…
计生法规定,未取得生育证书再生育子女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社会抚养费。缴纳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br&就是说,计生委的做法没错,完全是按照法律办事。&br&再退一步说,如果张艺谋生了三个孩子,却没有被罚款,那网上的愤青还不炸了庙了?“凭什么普通人超生就要罚款,名人超生就没关系。” 总之这事两头不讨好,计生委的挨骂早在新闻爆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br&至于张艺谋,他当然错了,错在不应该让三个孩子生在中国,不应该取得中国国籍。被罚七百多万,是他活该,是他没有远见,是他没有意识到中国并非一个宜居国家,是他非要坚持他的民族主义的结果。&br&再说句题外话吧。计生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早已经成为中国黑收费之首了。计生委的罚款用途,从来没有公开过。我记得2010年的时候,那句“公检法医国地税,人民教师黑社会”就变成“公检法医国地税,人民教师计生委”了。
计生法规定,未取得生育证书再生育子女的,按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社会抚养费。缴纳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就是说,计生委的做法没错,完全是按照法律办事。再退一步说,如果张艺谋生了三个孩子,却没有被罚款,那网上的愤青还不炸了庙了?“凭什么…
关键是要搞清这里“计划生育”的概念,是国家强制的计划生育,还是女性个人决定计划生育。国家强制的计划生育是对人权的践踏,女性个人决定的计划生育是女权和女性独立的表现,是社会的进步。
关键是要搞清这里“计划生育”的概念,是国家强制的计划生育,还是女性个人决定计划生育。国家强制的计划生育是对人权的践踏,女性个人决定的计划生育是女权和女性独立的表现,是社会的进步。
【提要】&strong&&br&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42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立法权的分配,应当按照该法第88条的规定改变或撤销。而《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6条更是缺乏立法依据。建议武汉市政府予以撤销。&br&&/strong&&br&&strong&【正文】&/strong&&br&昨天看到了这个问题,觉得很有意思,于是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做了个小研究。&br&首先感谢@王潇 出于法律人的理性,对法条的梳理,而不是单纯的发泄情绪。不过,如同我在其答案下评论所指出的,有重要问题待商榷。因此,今天将本人的理解呈现于此,供方家批评指正。&br&有关此问题的立法文件列举如下:&br&&ul&&li&《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li&&li&《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45条;&/li&&li&《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li&&li&《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42条;&/li&&li&《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6条。&/li&&/ul&结合上述文件,我所讨论的问题为:&br&&ol&&li&“社会抚养费”的性质:罚款,还是“征收”?&/li&&li&社会抚养费的“合宪性”。&/li&&/ol&新闻出于吸引眼球的的需要,在标题上使用了“罚款”的字样。不过罚款与征收,法律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其区别在于:罚款是基于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体现;而征收则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人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它不以财产所有人的违法为前提;并且征收可以是针对特定人群的,也可以是针对不特定人群。这一点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体现:第40条是罚款条款;第41条则是征收条款。所以,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征收”应无异议。&br&&br&接下来要讨论的是这项征收是否合宪?依照@王潇 的逻辑链就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有宪法依据的,同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通过办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细则,于是产生《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武汉市作为省会所在市,拥有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基础上制定《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也是合乎规程的。但是,这里忽略了一个关键点,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br&&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条:&/strong&&br&&blockquote&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br&(一)国家主权的事项;&br&(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br&(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br&(四)犯罪和刑罚;&br&(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br&&strong&(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strong&&br&(七)民事基本制度;&br&(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br&(九)诉讼和仲裁制度;&br&(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blockquote&&b&第9条&/b&&br&&blockquote&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blockquote&&b&第10条&/b&&br&&blockquote&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br&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br&&strong&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strong&&/blockquote&依上述条文,有关“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最低立法权止于国务院的行政立法,地方性法规无权对此进行规范。&br&综上所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42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立法权的分配,应当按照该法第88条的规定改变或撤销。而《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6条,更是缺乏立法依据。建议武汉市政府予以撤销。
【提要】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42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立法权的分配,应当按照该法第88条的规定改变或撤销。而《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6条更是缺乏立法…
有文化的或者不想生或者不允许生,没文化的绞尽脑汁拼命生
有文化的或者不想生或者不允许生,没文化的绞尽脑汁拼命生
#I'd like to have an option.#&br&&br&BTW, I always wish I could had a sister.
#I'd like to have an option.#BTW, I always wish I could had a sister.
蟹妖,先用一句老生常谈来确定本答案的大立场:我们经济学人不谈道德问题。&br&&br&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对圈内人来说很明了:不是无视道德,而是引入道德问题会使经济分析的难度爆炸,难以得出有意义的结论。&br&&br&&b&下面首先分来聊聊原问题里两个令人不舒服的地方:&/b&&br&&br&首先是所谓的“&b&根据科斯定理&/b&”的说法。大家知道所谓“科斯定理”是后人跟据科斯的论文总结出来的,但并&b&不符合科斯的本意&/b&。我的数位老师都提过“科斯引入零交易成本的分析,是为了说明引入交易成本后,世界将和理想化的经济学模型大相径庭”这件事,我本人暂时也接受这个观点。所以希望题主能明确指出你这个思想实验的假设是哪些,尽可能避免使用“科斯定理”这样的说法。&br&&br&其次是&b&对“负外部性”的界定和对计生政策逻辑的理解&/b&。“负外部性”指主体经济活动的所有结果中,对社会福利有损害,且主体未作出补偿的部分。其中补偿可以是税金、赔偿等。根据这个定义来看婴儿是否存在“外部性”,可以有两种提法:一是把父母看作主体,一是把新生儿看作主体。但无论哪一种,最终都将归到“该婴儿在一生中创造的价值是否抵得上他消耗的资源”这个讨论上。&br&&br&如果这个孩子在一生中创造的价值超过了他消耗的资源,那么他的出生不严格地说,带有正外部性。这是其一。另外,计生政策的逻辑与其解释对“超生”的负外部性的纠正,不如解释为通过控制人口数量来追求代际公正。从追求代际公正的角度得到的是对于中国来说,控制人口增长率是必要的,亦即人口增量需要控制。后来的城市人口一对一胎,农村人口一对可两胎的政策,解决的是对人口增量的分配问题。&br&&br&&b&然后进入对生育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b&&br&&br&你设定了一套规则,首先应考虑的不是这套规则能在什么成本下带来什么收益,而是&b&这套规则能否成活&/b&。前面答题的很多人都提到了不可行。具体来说就是:我孩子生出来了,你是否有权处死;我孩子怀上了,你是否有权强制流产。&br&&br&道德上来说当然是无权。这样的恶法在现在的中国不可能通过。希望部分大拿别跳出来给我讲女知青被村干部捆走强制流产的故事了。这些事情确实发生过,但在现在的中国已经不可能再发生了。&br&&br&那么好,既然政府无权杀死我刚出生的孩子,也无权对我怀孕的妻子做强制流产,我违反规则就难以受到什么惩罚。&br&&br&其二,即使我们假定这个规则可以被完美执行,连我这个超生游击队都老老实实服从,那么&b&生育权交易的均衡价格&/b&会是多少?&br&&br&假定户籍制度仍存在,那么每个省级行政单位只会有一个生育权价格。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生育权若可以交易,则必定是完全无差异的。这样在每个省内,生育权市场必定是多对多,而非一对一,所以价差会被套利活动快速消除。那么如何定价?我们需要假定每户家庭对每一个生育权有两个价格:支付意愿和保留价格。保留价格大于或等于支付意愿。每户家庭对每一个生育权的支付意愿递减。由原题设对生育权稀缺性的设定,可不对保留价格做进一步假设。&br&&br&不了解经济学的人可以将支付意愿理解为买入价,保留价格理解为卖出价,不影响阅读。&br&&br&对支付意愿和保留价格分别进行排序。支付意愿从高往低排,保留价格从低往高排。得到的两个序列分别为Pi和Ri。&b&如下条件成立时,市场出清,交易量为j&/b&&br&&b&Pj&=Rj&/b&&br&&b&Pj+1&=Rj+1&/b&&br&&b&均衡价格为Pj和Rj之间的某一数值。在市场参与者足够多时,Pj和Rj可以看作是相等的。两者中的任意一个都是对均衡价格的良好估计。&/b&&br&&br&但如上的分析对找到均衡价格来说还不够。不过至少我们知道了,在这个市场中,均衡价格和交易量j是相关的。那么如何确定交易量j?我们需要考察同一户家庭R和P的差值。这个差值我之前假设为非负,现在我来说说为什么这样假设。&br&&br&一个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的经济价值是其创造的价值减去其消耗资源。如果你愿意可以折个现,不过我在此遵循环境经济学分析的惯例不对其折现。如果我们认为家庭都是风险中性的,那么对于每个家庭来说,其&b&支付意愿等于孩子的经济价值加上多一个孩子得到的正效用的对价&/b&。&br&&br&如果你明白我为什么在此特意把“正效用的对价”也纳入支付意愿,你就能理解我对保留价格的分解:&b&保留价格等于孩子的经济价值加上&u&被夺取一个孩子得到的负效用的补偿&/u&&/b&。&br&&br&我个人的判断是:如果能度量,被夺取一个孩子的痛苦要大于增加一个孩子带来的快乐。欢迎讨论。另外这东西肯定是有地区差异的。比如说“平均”的印度家庭要求的补偿会比“平均”的中国家庭低。国内的地区差异我就不说了,这个雷区太危险。&br&&br&既然完成了分解,就开始对每个价格的两个部分分别进行讨论。先讨论相对容易的经济价值。首先给结论:&b&人的经济价值有正有负,平均来说,一个人一辈子创造的价值会比他消耗的资源多一点,但多得不多。&/b&&br&&br&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有如下几个:&br&&br&&ul&&li&长期来看,世界经济增长率在0到3%之间。&/li&&li&每个人一生中都经历了大量的技术进步。平均来看,人一生的净产出/资源消耗一般要高于世界经济的增长率,但不会太多&/li&&li&存在价值创造/资源消耗比极高的个人,例如康德。&/li&&li&存在价值创造/资源消耗比小于1的个人,例如村口欠了一屁股债酗酒致肝硬化死亡的某个伊万。&/li&&/ul&&br&然后来讨论情感上的收益/损失。政治正确的说法是:不能认为穷人的情感就比富人的廉价。我们在此也借用其来简化我们的分析。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假定每个家庭的R-P是同一常数a了。而且如果不用这个假设,我们对此的讨论完全可以装满一个书架,我是说都用满大街都是的1TB硬盘保存的话。&br&&br&那么均衡价格Rj和Pj中,经济价值的部分的差值也应当是常数a。假设市场总共有m个参与者,我们易知Rj=a+Pm-j。又因为穷人的情感不比富人的廉价,我们知道了Pj=a+Pm-j。&br&&br&最后我们需要来估计这个价格的量级。由于是估计,我们需要看得是经济价值和情感对价这两者中是否有一方主导。如果有,估计出主导部分的量级即可。如果没有,估计出任意一方的量级即可粗略使用(提示:说量级在10^n~10^n+1之间是一个常用的蒙混过关方法)&br&&br&假定经济价值占主导,那么均衡价格会很低。具体来说就是&b&一个生育权几万块钱&/b&这个数量级上。我做出这个估计的依据是中国人的人均存款余额在三万块钱左右。尽管它和人的经济价值在数学上有很大的差异,但一旦代入数算,这两个东西的量级还真是差不多的。当然这点欢迎讨论。&br&&br&假定情感对价占主导,那么均衡价格会在&b&一个生育权几十万块&/b&这个量级上。这个没法直接推断,是根据经济价值占主导的结论间接推出的。&br&&br&假如没有任何一方占主导,那么均衡价格会在&b&一个生育权十万左右&/b&。&br&&br&那么对于三种情况,分别讨论一下会有多少人愿意买吧。&br&&br&一辆不错的轿车大概二十万上下,而全国私家车保有量在八、九千万左右。可以粗略认为,凡有车的家庭都能支付的起几万块钱的生育权价格,并且养得起一个额外的孩子。这样一来全国大概1/4的家庭有能力通过交易的方式获得生二胎的权利。假定其中50%的家庭决定通过购买生育权生二胎,那全国大概有1/4的家庭获益(1/8买方+相应的1/8卖方)&br&&br&假如一个生育权的价格在几十万的水平上,那么全国可能就只有几百万家庭能支付得起了。这样一来,这个政策对总效用的改进要远小于前一种情况。而在道德上,这个政策远不如计划生育那样站得住脚(从一般市民的角度来看,两“害”取其轻)。&br&&br&讨论到这里,我们看到了假定这个政策存活可能发生的两种场景:&b&中产家庭大量生二胎;少数富人才生得起二胎。&/b&&br&&br&那么下面我们要讨论的是:如果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个制度存活后的结果,这个制度存活的概率是否显著地提高了?&br&&br&还是先给结论:不会显著提高。&br&&br&在第一个场景中,蕴含的假设是均衡价格只有几万块钱。具体到出售自己0.5个生育权的个体,其出售生育权的所得将仅为小几万。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很难想象生育权会有足量的供应。因为一个赤贫的人奋斗到中产并不容易。这样一来,在“能惠及1/8国民”的场景中,这个制度有自我崩坏的倾向。&br&&br&而在“少数富人生二胎”的场景中,又存在一个道德上更站得住,经济损失也更小的备择方案——计划生育。而且,这些付得起几十万买生育权的富人往往有能力给孩子办理外国国籍以逃开计划生育的规制。&br&&br&这样一来,在第二种场景下,这个制度也会自我崩坏。&br&&br&&b&结论:这个问题在经济学框架下分析起来十分有趣,但生育权交易制度是一个有强烈的自我崩坏倾向,且面临很大的执行阻力的制度。&/b&&br&&br&题主提了一个危险的问题,而我分析出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结论。这个过程很有意义,因为包括我在内的一些人将更确信“&b&并非所有危险的问题都有足够的学术价值&/b&”,希望这个世界上能少几个疯狂科学家。大家都豁命搞科研了,还是多想想创造价值、创造幸福的点子吧~
蟹妖,先用一句老生常谈来确定本答案的大立场:我们经济学人不谈道德问题。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对圈内人来说很明了:不是无视道德,而是引入道德问题会使经济分析的难度爆炸,难以得出有意义的结论。下面首先分来聊聊原问题里两个令人不舒服的地方:首先是所谓…
从生物学上讲,在一个局限环境内繁殖的微生物,在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反而会导致整个种群生存环境的恶化。在这个有限资源的地球上,即使已经有了一个人口过量会导致人类危机的先见之明,但是却缺乏一个高度的权力来对内约束和干预人口的过多增长,更何况,人类还如此厌恶权力高度集中的集权体制。&br&&br&想必,要使人类保持合适的增长速度,便无法依靠传统的“减肥”办法。而是需要不断增加个体,公民,的对于全球危机的共识。欧美代表时代的最前端和潮流,已经开始出现了人口负增长。其原因有三:&b&1.海外移民 2.丁克家族 3.同性恋主义&/b&&br&&br&这三点在人类汹涌的生育大潮中出现,隐隐约约体现了人类集体无意识产生的一种自发的,逆向繁殖的共识。假设全球人类都具有选择的自由,那么选择,&b&不进行繁殖和选择繁殖的人在统计学上会自然地达到一个平衡,来维持人口数量的稳定。&/b&因此,同性恋和丁克主义在生态学中,是需要的,合理的&br&&br&这也解释了,在人类不断进化,文明不断发展,历史不断前进的时间里。那些狭隘的反同性恋,不折不扣的土著思想是多么跟不上时代。其实,&b&只要中国通过了同性婚姻立法,随随便便就能解决一大部分人口过剩问题。&/b&适当百分比的丁克家族,再加上适当百分比的同性家庭领养儿童家庭,不知道该解决多少问题。反而,旧时代的道德,已经滞后于时代的发展&br&&br&&b&人类的意识是多样化的,给每个人有自由的生活选择权,那么所有的人类在统计学上便会得到一个平衡的结果。&/b&世界不会全都是拼命繁殖者,也不会全部都是同性恋者,因此会自然而然地趋向平衡。所谓的国家和政府只要保持人类具有自由的选择权就可以了,反而倾向任一方,长远以来,都会有灾难性的后果&br&&br&强制干预,罪恶的旧道德,计划生育,无法改变人类对生还是不生的根本想法。自认为,开放思想,容许多样化,便是最好的做法。&br&&br&为什么人们还没有达成控制自己体重的共识?&br&&br&同理可证&br&&br&&b&对于地球而言,人类就是脂肪&/b&&br&&br&减肥就像计划生育,一个人计划自己的体重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一个国家计划自己的人口会是情有可原的么?这里有人类的个人主义以及政治伦理学在发挥作用。
从生物学上讲,在一个局限环境内繁殖的微生物,在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反而会导致整个种群生存环境的恶化。在这个有限资源的地球上,即使已经有了一个人口过量会导致人类危机的先见之明,但是却缺乏一个高度的权力来对内约束和干预人口的过多增长,更何况,人类…
说反了,这不是初见成效,这是恶果开始显现,上面被可预见的前景吓得心里发毛了,不敢继续下去,又没勇气当众打自己脸,才弄出来的这个羞答答的“单独二胎”。&br&但是已经太迟了。
说反了,这不是初见成效,这是恶果开始显现,上面被可预见的前景吓得心里发毛了,不敢继续下去,又没勇气当众打自己脸,才弄出来的这个羞答答的“单独二胎”。但是已经太迟了。
反对排名第一的答案&br&&br&首先,乌龟过冬是冬眠的,不需要火的么(da)么(sha)哒(bi)。&br&&br&“冬天砍树烧柴,才没把这龟孙子冻死,到春天就它就叫唤着还我尊严,还我绿色家园。”&br&&br&&br&悲哀,这样的理论居然最多人赞同,看上去很爽是么,以为说的很残酷就很正确是么。&br&&br&&br&呜呼。&br&&br&&br&&br&&br&&br&按这个逻辑,国家救活的这帮龟孙子是么?呵呵,其实是这帮龟孙子自己救活的自己你造吗?&br&&br&从宏观上讲落后地区想要发展起来第一步就是要有人,有人才有劳动力才有市场。&br&&br&从家庭来讲,有人才有生活变好的机会,儿孙多才有慢慢走上正规步入现代化的可能。&br&人农村里的穷一辈子养一个儿子大部分继续在家种地,你觉得能发展成什么样子?还是等您先富带动后富?别开玩笑了。&br&&br&&br&您以为在农村少生一个能带来很大的生活质量上的变化?你以为只生一个就能好好把这个孩子教育好成人?&br&&br&在我的生活经历里面,农村的独生子女特别是男丁,基本都是坑爹货。反倒是有很多兄弟姐妹的,由于各种各样因素的存在(例如相互之间的竞争和相互扶持帮助,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有一个甚至几个相当可靠的人存在是一种精神和物质上极其有力的保障)。&br&&br&我就不说过去农村兄弟姐妹多慢慢走出来的情况,因为某些人要说过去资源丰富,竞争不激烈。搞得好像现在竞争激烈到你死我活一样。其实都是卢瑟的借口,你有那个脑子(智商和情商),不管放在过去还是现在你都可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机会是无限的,你自己抓不住机会,怪别人抢了你的,你是有多懦弱?不是很强势的精英么?&br&&br&&br&就说现在,比如方村老李家有个大儿子,年18,小儿子,年10,老李20初得子,年38。老李说,大李啊,小李今年读县里的初中,爹爹对不起你啊,可是实在供不起你了。你就跟我出去打工吧。&br&于是老李就带着大李出去打工了,一个月也能赚个小一万,刨去自己吃的用的每个月也能给家里寄个四五千(熟练技工老李6000,大李算体力民工4000,行情)。于是小李在爸爸和哥哥的照顾下在县中学过得日子也不错,过年了回家还把家里的猪圈给翻修了下,来年老李的老婆也能多喂几头猪。 &br&&br&老李家隔壁,老王,听d的指挥坚决只生一个,于是我都不用说混世小霸王是怎么养成的了。我相信我们的键盘选手们这点领悟能力还是有。(什么?你和我谈教育?来来来,你再过来一点,我大声地告诉你:农村独生子女没有教育!!!只有溺爱!!!)&br&&br&看到劳动力的好处了么?你知道这些劳动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吗???这就是人口红利你知道吗????我们的社会精英主义者一边享受着人口红利,一边却对他们说,喂喂,老李,你怎么生两个儿子啊,罚钱!或者,喂喂老李啊,我听说你老婆又怀上了啊,打掉!&br&我真是要为老李跪下了。&br&&br&&br&你问我城市里?需要我说么?当各方面的培养后代的条件和成本提升之后,一般的人会想到多生么?你看看那些贪官和商人,他们很多都会找情妇,你知道为什么找情妇么?你以为是为了老二的爽快?天真,他们是为了繁育优良后代好吗!!!你以为当二奶很好当吗!!!你胸小腿短屁股平的基因人家会要吗??!!为什么你们看到这种新闻的时候会大喊不公??!所谓计划生育办打掉7个月的胎儿却说该?!!你们的双重标准不要玩的太溜。&br&&br&所以这才是真正的自然界!!!弱者依靠多繁育后代来提高后代存活率(放在社会中就是所谓出人头地的机会),强者依靠多繁育后代来增加自己传下去基因的数量。这才是真正的自然界好吗?!!!任何独立看待事物的性质的行为都是耍流氓!!!&br&&br&所以国家不是对着他的龟孙子的蛋们说你们好多好烦啊去死吧!一脚踩爆。而是应该带动不发达地区,搞实业,搞基础建设,让你的龟孙子们自己能觅食,能保护好自己的蛋,等他长大了他就知道这玩意我养不起这么多,少生点啦。不要用地产金融玩他们啦。&br&&br&拜托很多卢瑟不要把找不到工作/环境变差/社会不稳定归咎到人口上面,因为抢掉你们所谓生存权利的不是这帮龟孙子,反倒是你们眼中的社会精英抢掉的。欺负穷人弱者真的很掉格。不光掉自己的,连你心爱的国家机器的格都被掉光了。&br&以上。
反对排名第一的答案首先,乌龟过冬是冬眠的,不需要火的么(da)么(sha)哒(bi)。“冬天砍树烧柴,才没把这龟孙子冻死,到春天就它就叫唤着还我尊严,还我绿色家园。”悲哀,这样的理论居然最多人赞同,看上去很爽是么,以为说的很残酷就很正确是么。呜呼…
计划生育的最大好处是迫使家庭把更多的资源投到女孩子身上。从而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等恶习有所遏制。其实计划生育的受益人很多。其实母亲那一辈有很多女的都因为第一胎是女儿而被婆婆不待见。受了很多委屈。所幸有计划生育,所以在国企任职的人没有办法去再要一个男孩,婆家也没有办法要求女方努力再生一个。而只能把全部资源投入到女孩身上。如果你能平心静气换位思考,你就会发现很多女孩由此收益,可以充分接受教育,可以上大学可以出国留学,如果没有计划生育,她们大多都会多个弟弟,家里的资源要照顾两个孩子,而女孩子大多都被牺牲了。缺乏充分的教育,而父母对女孩的期望也仅仅停留在找个好人嫁了的层面上,不鼓励女性有什么个人成就。这是社会期许的责任,如同女子无才便是德一样,可以色待人,色衰而爱迟,爱迟而恩绝。但事实上,这不一定是女性自己期望承担的责任。有女性觉得嫁人相夫教子很好,但也有很多有能力的女孩更看重自己的事业及个人发展。试想你工作顺利的情况下非要你离职一年,就为了在有了一个女孩的情况下要个男孩,回去的时候单位没有了你的位置,何谈事业发展,这样的牺牲男性大可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没有计划生育在那个年代不给父母以选择,真的就换不回女性现在对自己的人生有选择。人性本自私,父母想生男孩其实是处于私心,但也的确牺牲了已经出生的小孩的利益。希望大家能考虑到这一点。也许有的人要说男性承担的压力更大。但是这一点的产生原因其实就是重男轻女的社会思想引发的。正是因为重男轻女,所以社会对女性的期许是相夫教子而不是赚钱养家,故而自有女性拜金不想靠个人努力,对男性的期许也是赚钱养家事业有成,所以也难怪亚历山大。这是客观事实,但并不一定是对的。计划生育在实施的过程中有很多不堪的事情,但你想一想,那些强制引产的事情都发生在第一胎是女孩的情况下,这些人还要再生,发现第二胎不是男孩就不想交罚款,觉得不值。何其可恶。这样的思想,在这样的惩罚下都得不到遏制,都有人愿意铤而走险。二十年的计划生育都压不住这一传统恶习,何其无奈。而且,且以为,这样的事件下女方都是受害者。在观念落后的地方,往往是男方想要儿子传宗接代,迫使女方再次怀胎,之后又因为怀的是女孩不愿意交罚款,女方又要引产堕胎。计划生育导致了结局的悲哀,但是始作俑者却不是计划生育而是旧的观念。而且这种情况,往往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在对子女的教育中,如果父母本身就把女儿当成是泼出去的水,无法平等对待,女儿长大后又如何看待自己的父母呢。对于计划生育的利与弊,如果能看到这一点,也许能更全面一些。其实我是个人觉得看问题不必太绝对。计划生育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好与坏能够定性的。你可以说计划生育侵犯了父母的权益。但它也的确无心的为很多女性保障了权益,这一点不可否认,而且必须承认,这一受益者人群数量非常的大,而且也许远大于受害者。计划生育有它的历史背景,有值得肯定的点,也有本身的不足。我总觉得在黑与白中间有80%的灰色,不能一元的定性,我说这么多,只是想给大家呈现一个更大的世界,多面的观点。窃以为,计划生育如刀,何时用怎样用才是问题所在。事实上,现在计划生育的主要问题出在该不该继续,以及如何避免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br&&br&&blockquote&顺便添加一组数据:&br&&img src=&/1aac8378c5bea70db43a331fb5e89488_b.jpg& data-rawwidth=&900& data-rawheight=&600&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900& data-original=&/1aac8378c5bea70db43a331fb5e89488_r.jpg&&&br&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为120,联合国明确认定了&a href=&/view/1348344.htm&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出生性别比&i class=&icon-external&&&/i&&/a&的通常&a href=&/view/543477.htm&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值域&i class=&icon-external&&&/i&&/a&为102~107之间,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我国120,远超其他国家和地区。&/blockquote&&br&也就是说, 无论是否有计划生育,在不存在人为性别筛选的情况下,我国的男女比例也会像其他国家一样达到正常的102-107之间。可现实是,在计划生育这样的规定下,120个出生的女孩当中就有至少13个由于性别问题被父母选择堕胎牺牲掉。你可以说如果没有计划生育,这些女孩可以被生下来,但如果她们父母在最初的时候已经做出了这么残忍的选择,只是为了要一个男孩,那我觉得即使出生,这些女孩的人生也是可以预见的成为附属牺牲品。这些被父母选择牺牲掉的女孩子,算是受害于计划生育,还是受益于计划生育?每十个出生的女孩中,就有一个被牺牲了。
计划生育的最大好处是迫使家庭把更多的资源投到女孩子身上。从而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等恶习有所遏制。其实计划生育的受益人很多。其实母亲那一辈有很多女的都因为第一胎是女儿而被婆婆不待见。受了很多委屈。所幸有计划生育,所以在国企任职的人没有办法去再要…
你的猜测都是正确的。&br&&br&补充下,我刚才去找了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自己算了下,假设普查基本准确,其实中国大多数年龄段性别比都是正常的,差得不多。&br&比较可怕的反而是14岁以下那一段,数量差别有点高。&br&但是,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中国 10-19 岁男女差距没有 1500W 这么多,其实是900多W,不知道你的报导是哪里来的?&br&然后,纯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来算的话,10-19岁这段,差不多是111:100的男女比例,比起世界平均107:100的确是高了那么点,但是没高得很夸张。&br&&br&不过我这么说并不是否定我回答的第一句话。&br&B超堕胎很普遍,出生之后弄死应该比较少,不过对于女生来说幸运的是,很多家境尚可的家庭至少没有堕胎或者弄死,而是留下了女儿,然后再生一个,这对女生的人口还是有帮助的。
你的猜测都是正确的。补充下,我刚才去找了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自己算了下,假设普查基本准确,其实中国大多数年龄段性别比都是正常的,差得不多。比较可怕的反而是14岁以下那一段,数量差别有点高。但是,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中国 10-19 岁男女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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