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代理人帮助原告的律师费用也要由被告承担吗拿回钱、原告的律师费用也要由被告承担吗不给钱可以起诉原告的律师费用也要由被告承担吗吗?

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试 卷 三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  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  5.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7.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8.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9.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10.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11.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1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14.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8.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19.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20.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2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2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23.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  24.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5.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26.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7.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28.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  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9.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30.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31.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32.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  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  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  33.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34.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37.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38.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40.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4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4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4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  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  44.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45.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  46.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  B.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47.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48.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49.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50.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2.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53.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5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55.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56.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57.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  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58.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5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60.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B.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62.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63.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64.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65.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66.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67.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D.甲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68.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  B.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C.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9.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70.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71.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2.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  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73.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74.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75.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  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  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  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  76.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B.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C.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77.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78.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  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  D.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79.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案由  C.诉讼请求  D.证据和证据来源  80.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81.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延期审理  B.按原告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82.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  A.代理权的取得不是根据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委托授权  B.在诉讼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C.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D.所代理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行为能力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则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84.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85.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效力待定  B.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有效  D.无效  87.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88.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  B.张某  C.刘某  D.丁公司  89.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方某  B.钱某和刘某  C.丁公司  D.摩托车主  90.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构成无因管理  B.方某构成无权代理  C.方某构成无权处分  D.方某构成表见代理  91.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二)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第92―94题。  92.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  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93.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9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B.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2小时  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三)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请回答第95―100题。  95.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96.关于本案调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的做法符合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B.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如不先行组织调解,将违反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C.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可以再次组织调解  D.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未再次组织调解违法  97.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  D.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98.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99.下列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根据的选项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没有其它财产分割争议  B.张成功承认家中36万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的主张  D.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  100.关于法院宣判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上诉权利  B.上诉期限  C.上诉法院  D.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实务中的诉状里如果出现多个原告的情况,那么其中一个原告是否可以代理其他原告参加诉讼?名词辨析:代表人诉讼不等于互相代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其中,并没有提到,一个诉讼中的一个诉讼当事人可以作为另一个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一个诉讼当事人并不能身兼多职,因此为避免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允许互相代理。但是,有一种观点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可以互相委托,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不能互相委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五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即:原告之间不能互相代理,提起一个诉讼,而应该是一个原告一个诉讼,形成共同诉讼之后,各个“相同”案件中的原告委托一个原告进行诉讼,后其他原告承担该诉讼结果。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2020【蒋四金法考】考前几页纸--刑诉1、用于考前迅速过一个科目知识点2、打印下来每个科目大概10页左右3、覆盖的知识点应该可以让你过线(我尽力了)4、考前只看这个就够了详细的内容都在里面,吃饭的时候看,上厕所的时候看,去考场排队的时候看,进考场前几分钟都给我拿着看,你会提高很多分!5、标注【必考】的要好好看!加黑字体的要好好记住!时间不够的,至少要把标注必考的看完!文末有pdf文档获取方式,最好打印出来!(知乎不能字体标色,文档中标蓝字体一定要重点复习7、考完来反馈!8、蒙的技巧可以看一下这篇文章,有些技巧确实有用!【点击跳转】客观题怎么蒙才更准?9、考完立刻复习主观题,不要耽误,否则主观题时间太少了,主观题怎么复习,短期怎么提高,在职基础差怎么弄,怎么写才有效果,会不会有分,怎么用,都写了、也录了视频讲座,考完客观题记得认真看一下!【点击跳转】考完客观题,应该怎么复习主观题?10、如果你是第二天考,记得看我们ding阅号or免费qun的消息,第一天考完会对第二场有提示!注意:每一科的考前几页纸我都会发文章公布,大家可以在我主页的“文章”板块找到!认罪认罚从宽【必考】侦查阶段认罪认罚:1、讯问应告知:诉讼权利+如实供述可从宽+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2、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1、认罪认罚具结书:①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程序适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②无需签署: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注意:这些人无需签,但认罪认罚的依然可以从宽2、应当告知:诉讼权利+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听取相关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应当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3、自愿如实供述+重大立功或案涉国家重大利益+最高检核准,公安可撤案/检可不起诉4、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检察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审判阶段认罪认罚1、应当告知:诉讼权利+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2、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3、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不是应当)→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采纳量刑建议)检察院立案监督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7日内书面说理、不成立的,应通知公安15日内立案【不能代替立案】2、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日内书面说理、不成立的,应通知撤销酌定不诉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处理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的:应当撤销原(酌定)不起诉决定,作(法定)不起诉决定。2、犯嫌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可以维持(酌定)原不起诉决定。3、排除认罪认罚因素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撤销(酌定)原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法定不起诉显著轻:不立案、撤销、不起诉、【宣告无罪】过时效:不立案、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特赦:不立案、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告诉:不立案、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死亡:不立案、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有证据证明无罪的:缺席审判并宣告无罪)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价值影响目的,目的决定构造(价值只是影响构造,不是决定构造)证人、见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参与案件是为了还原案件真相,不负担控诉、辩护、审判职能检察院立案管辖【必考】1、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可以立案】2、公安机关管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以立案】3、注意:都是可以立案,不是应当,因为职务犯罪监察委也可以管4、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①应及时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②可归监察,可分别管;③沟通情况上报上一级检察院,沟通期间不停止侦查中院级别管辖:国安、恐【没有黑社会】、无期、死刑、没收违法所得、缺席审判程序2、刑诉级别管辖不可违背,唯一例外是共同犯罪中有未成年人,可不移送,由基层少年法庭审理,其他只要有任何涉及到可能是中院管辖的范围,都要全案移送到中院,绝对不能由基层审理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优先性、可以有利害关系、不适用回避被告人最后陈述不可剥夺(速裁程序也不能剥夺),不可替代(法定代理人也不得代为陈述)、不可省略(简易程序不可以省略)法定代理人:①当事人有的权利,原则上法定代理人就有,但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最后陈述(可以补充陈述);②可以违背被代理人意志,可以不经过被告同意上诉被害人权利1、对公安不立案:可以向公安申请复议、复核;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公诉转自诉】2、对检察院不起诉: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要求申诉;权向法院提出自诉【公诉转自诉】;例外:对附条件不起诉不服,不能自诉3、对未生效判决不服:不能上诉,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4、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人权利1.可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区别被害人)2.一审不服可以上诉(区别被害人)3.可和解、撤诉.、可以接受调解(公诉转自诉不可调解)辩护人有独立地位(不是代言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辩护,可以违背犯罪嫌疑人的意志(但出发点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不得违背被代理人意志委托辩护人时间公诉案件: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但是,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自诉案件:随时阅卷权1、律师无需批准、非律师辩护人需要经过批准/许可;2、范围——所有案卷材料;3、不得限制阅卷时间次数;4、法检可以派员在场协助;5、时间:审查起诉之日起(侦查阶段无阅卷权,但可以了解涉嫌的罪名和主要事实);6、值班律师也有阅卷权会见与通信权1、律师拿三证即可(委托书或法援公函、律师证、律所证明);2、无需批准(非律师辩护人需要经过许可);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3、国、恐、在侦查期间,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方可会见(审查起诉和审判会见不需要经过许可);4、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见到;5、核实有关证据:移送审查起诉之日(侦查阶段只能会见、不能核实证据);6、会见不被监听,不能派员在场(可以监视,不能听)调查取证权1、非律师辩护人没有此权利2、向其他人取证:需要经过被取证人同意3、向被害人一方取证:同意+法/检批准;应当签发准许调查书4、申请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检察院、法院代为调查取证(律师可在场),同意申请,法院检察院自己去调查取证(不是文书让律师去,区别于律师自己取证)委托时间1、公诉案件: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但是,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2、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义务无罪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机关;2、罪轻的证据→不需要告知;3、原则应当保密,例外:正在实施国安、公共、人身犯罪→应当及时告知机关(已经结束的应当保密)应当通知法律援助: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人、死、无期、死复核、强医疗(法律帮助)、缺席审判拒绝辩护:①以上强制法律援助类型的被告,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一次,第二次不得再拒绝;②其他人不需要正当理由,被告人可以拒绝两次,第二次拒绝后自行辩护派驻值班律师【必考】1、值班律师是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2、没有委托辩护人+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才适用(有了辩护人就不适用);3、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不是法律援助,不是本案辩护人);4、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约见提供便利(没有侦查机关)刑事强制措施的主体只能是公检法(扭送的主体是公民,所以不是强制措施);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传唤可以是所有当事人,所以不是强制措施)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没例外】,对比:传唤可以口头;不得以连续传唤方式变相拘禁(两次间隔不少于12小时,保证饮食和必要休息)无裁量逮捕【应当逮捕】:①有证据+10年以上,应当逮捕;②有证据+徒刑以上+曾经故意犯罪/身份不明,应当逮捕转化逮捕: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基本逮捕/有裁量逮捕【可以逮捕】:证据(有证据+证明是这个人+部分查证属实)+危险(可能危害社会、毁灭证据、逃跑)+刑罚(可能判处有期)逮捕变更可以变更:病;孕、哺乳自己婴儿;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应当变更或立即释放:可能会羁押超期/折抵超期/非拘禁刑不符合基本逮捕条件,就可以取保(不是应当,因为还可以监视居住):1、管制、拘役、附加刑(逮捕的刑罚要件不符合,有期以下);2、有期/病/孕/+无危险(逮捕的危险要件不符合);3、期限届满未办结不可以取保: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自伤、自残(孕/超期的除外)保证人/保证金(不并用),保证金交银行统一账户,保证金考虑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不是当地经济水平】取保候审的酌定义务(可以附加这些义务,不是应当):交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没有身份证】、不得出入特定场所、会见特定人员、从事特定活动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予以逮捕情形:故意犯新罪、弄证人被害人等、弄证据、自杀逃跑监视居住:①住所>指定居所(无住处可指定;国、恐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批准可指定)【不能在办案和羁押的场所,免费】;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外,24小时内通知家属(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不需要通知家属)监视居住的法定义务(应当附加):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区别取保,这里是应当,不是可以,是法定义务,这里有身份证】监视居住的检察院监督: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1、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2、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10+4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这段时间不计入审査起诉期限3、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执行拘留、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无法通知除外)羁押必要性审查【必考,背细一点】回避:1、证人、辩护人、代理人无需回避2、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法院院长→由组织决定【审委会/检委会(公检)】3、其他人员→由“长”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法院院长)4、属于回避理由,但被驳回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被回避的人员不能复议)5、对于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6、回避申请的审查期间:应暂停工作,但侦查人员除外;复议期间不暂停7、先前行为效力:效力待定(谁决定他回避,谁决定先前行为效力)物证与书证的区分:1、思想内容/物质属性2、物证、书证可能同体,关键看用什么去证明案件事实;3、二者都属于实物证据;4、载体不改性质的例外(物证拍下来的照片属于书证)证人证言包括书面、口头、音像资料【载体不改变性质】1、鉴定意见属于言词证据;2、书证、勘验、检査笔录属于实物证据《鉴定书》由鉴定人签名;单位公章只能用于证明身份,不能代替个人签名一定要看清楚,证据用什么去证明案件,才能确定证据的种类,例如用录像的内容证明讯问过程合法,就是视听资料(不是供述),用一封信的笔迹去证明案件,这封信是物证(不是书证)原始证据是第一手,原件、直接的见闻,二手的属于传来直接证据:单独就能证明(人+行为),其他属于间接证据规则:1、自白任意性规则——自愿、不得强迫自证其罪;2、传闻证据规则——非亲身经历不可、要求证人出题;3、意见证据规则——不猜测、评论;4、最佳证据规则——原件,一手是最佳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排除标准:1、应当排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刑讯逼供/其他达到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一般的威胁、没有严重的暴力、引诱不排除)2、受刑讯逼供影响的重复性供述:原则应当排除,例外:换人+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自愿供述的(注意要换人)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排除标准: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收集的物证、书证的排除标准:不能补正/作出合理解释的才应当排除,否则不排除辩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提供线索(否则法院对申请不予受理),提供后启动排除程序,应当召开庭前会议(不是可以),庭前会议只能听意见,不能做处理(开庭后才可以);证明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在控方【应当当庭】作出是否排除有关证据的决定一审:1、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结论,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并说明理由;2、排除后,如果案件依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做无罪判决二审:1、二审法院应当审查非法证据的申请;2、一审法院对非法证据的申请未予审查,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属于程序违法——应当发回重审(注意,如果当事人一审没申请,二审申请,则不属于应当发回,属于可以发回)证明责任:1、与一定的诉讼主张相联系;2、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3、提供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证明责任的承担: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不一定有证明责任(证明责任需要承担不利后果)2、由控方(检察院/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所有犯罪都是,没有例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持有型犯罪辩方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不是证明责任;4、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但可以调查核实证据立案监督1、被害人对不立案不服——公安复议、复核/检察院申诉/法院自诉(无先后顺序)2、检察院监督:要求公安7日内书面说理由,理由不成立:a.应当立案的:通知15日内立案;b.不应当立案却立案的:通知立即撤销;c.公安机关不服:同级检察院复议,上一级检察院复核讯问犯罪嫌疑人:无期徒刑、死刑:应当录音或者录像;2、已被羁押:不得带离,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24小时以内讯问);3、先问是否有犯罪,承认则让其陈述,否认则让其辩解;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没有沉默权);4、未成年人:合适的成年人在场;5、女性+未成年人: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勘验、检查:1、勘验由侦查人员持证进行【不能是非侦查人员】;2、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是女工作人员或医师;3、勘验——场所、物品、尸体;检查——活人的身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6、尸体可以解剖【不需要家属同意,但要通知到场】法院没有搜查权;2、应当出示搜查证,例外: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不用搜查证也可以;【对比】拘传要出示拘传证,无例外;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不能由医生,因为搜身和医生无关)辨认:①主持的侦查人员不少2人;②单独原则:辨认应当单独进行;③混杂原则:检察院:人(7人/10人的照片);物(5物/5物的照片);④防止预断:辨认前禁止预先见到;⑤禁止暗示: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技术侦查措施:1、只能在立案后;2、范围:a.国、恐、黑、毒;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b.追捕被通缉或者被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4、一次批准只能在3个月内有效,每次延长不超3月;5、变更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批准;6、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进行核实【不核实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侦查羁押期限:2+1(复杂或期满未结、上一级检)+2(交集流广重大复杂、省检)+2(10年以上,省检)+X(最高检报全常)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报检察机关备案即可)身份不明:从查明身份时间起计算(不停止侦查)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算在内审查起诉补侦:1、经过1次补充侦查的,可以不起诉也可以继续补充侦查;2、经过第2次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的,应当不起诉;3、每次1个月,以2次为限;4、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审判阶段补侦:1、审判阶段只能由检察院补充侦查,不能退回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2、法院不能主动退回和建议,例外: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主动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如果是已经有的自首、坦白、立功证据材料,而检察院没移送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起诉的救济:1、公安机关:先同级检察院复议,再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2、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可自诉(没有顺序限制);注意:附条件不起诉被害人不服:不能自诉、只能申诉3、被不起诉人:对酌定不起诉向原机关申诉【只有酌定不起诉可以申诉】;注意: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法代不服:①原则上应当起诉;②若辩称无罪,有证据的,也可(法定)不诉;③撤回异议,仍可(附条件)不诉直接言词原则——亲自、口头、出庭集中审理原则——人不换、事不断绝对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审判时未成年商业秘密申请:可以不公开无论审理是否公开,宣判一律公开,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审委会:1、死刑、抗诉案件——应当交审委会;2、审委会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署合议庭的名)陪审员:1、一审可以有陪审员(包括发回重审、再审按照一审);2、最高院一审和二审不可以;3、参加3人庭(权利=审判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4、参加7人庭(权利≠审判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刑诉撤回公诉,对附带的民诉:调解,不成,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可以另行民诉)刑诉审完,无罪,要对附带民诉一并判决附带民诉的原告:①被害人死了(近亲属以自己名义起诉,自己做原告);②被害人没死,变成无行为能力人,近亲属依然以自己名义起诉附带民诉的赔偿范围:1、犯罪行为引起的【注意因果关系】实际、必然的物质损失;2、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也不能另行提起;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用提起民诉)二审提附带民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提了,二审可增加诉讼请求,二审可以直接判)庭前会议1、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提供线索/材料——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其他是可以开2、程序性问题可以处理(回避等)3、实体问题只听建议,不能处理(非法证据排除属于实体问题)4、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在庭前会议调解二审全面审查——没有例外(审查不一定要开庭),问二审要不要审查。。。,都要审查,没有例外上诉不加刑:1、自诉人上诉/检察院抗诉的,可以加刑;2、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3、否则不得加刑,即使有错,只能维持后通过再审纠错;4、发回重审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也不得加刑二审应当开庭:抗诉、死刑、要调查事实证据的二审判决: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改可发回,只能发回一次;2、程序错——应当发回,可以多次发回;3、事实清,但法律错——应当改判;自诉案件二审:1、二审才提反诉:告知其另行起诉【不调】2、二审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一审裁判视为自动撤销【应当、自动撤销】3、二审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撤销一审裁判附带民诉二审(全面审查、分开生效)1、刑上诉/抗诉(不生效)、民未上诉(期满生效):①民有错:再审;②刑不受影响继续二审2、民上诉/抗诉(不生效)、刑未上诉(期满生效):①刑有错:再审;②民受影响,不二审,去参加再审3、新增民事的请求或反诉:调解,不成,告知另诉死刑立即执行的结果:1、原则上有问题的都是发回2、纠正后核准: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3、只有这两种情况会改判:a一人数罪(其中1个罪必死,改判其他);共同犯罪(其中1个必死,改判其他)速裁程序【必考】少年法庭:犯罪未满18,立案未满20犯罪记录封存:犯罪未满18+5年以下(数罪并罚在5年下的也可以,累犯也可以,只要在5年以下)未成年人+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1年以下+符合起诉条件+悔过,可以附条件不起诉【不是应当】刑事和解程序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引起的人身/财产犯罪+3年以下;过失犯罪+7年以下(渎职过失除外);【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除外】刑事和解的和解协议:1、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原则不能分期履行,例外:被害人同意+有效的担保2、在法院审理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不能分期履行3、对比:附带民诉赔偿的和解协议——可以分期履行,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缺席审判【必考】我把几页纸的内容整理成了pdf格式,文档中标蓝部分特别重要,一定要记牢!注意:如果链接失效,可以去我们的ding阅号or免费qun获取!再强调:今天内我会持续更新完,各科目pdf文档也会免费发放给大家,你可以配合着我的押题速记3小时系列使用,效果很好!1、第二天考的记得看ding阅号or免费qun提醒,第一天考完,我会预测第二天的考点内容!2、主观题提醒:客观题考完距离主观题就只有20多天,一个科目就4天,你还要做案例,法条,模考,千万不要走弯路,记得看一下之前主观题备考的文章,有视频讲座,有弯路提示,阅卷标准,开卷考法条怎么写等等。这个时候了,一定要有危机意识,无所不用其极地“走捷径高效复习”!教你正确认识打官司和诉讼是怎么回事“打官司,法律术语叫做“诉讼”,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律法规,为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或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1、要有法院参与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以外的机关、组织或者个人裁决争议,不是诉讼,不具有诉讼的效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院的参加就不构成诉讼。实践中有些刑事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就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使刑事诉讼程序提前结束。这种情况,是诉讼程序不完整的表现,是具备某种法定条件时诉讼程序的提前结束。2、要有控告方和被告方同时参加提到诉讼,自然要有各方当事人参加。在刑事诉讼中,国家检察机关承担指控犯罪的职责,作为控告人参加诉讼;被控告的对象就是被指控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被告人。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就是原告和被告。仅有告状、指控的一方,没有被指控的对象,或者只有被指控的一方,没有指控的一方,就不能构成诉讼,法院也不能立案审理。3、要有需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或争议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在法律上称为“诉讼请求”,即原告起诉状中提出的请求法院确认或者裁决的事项。例如在民事案件中,原告提出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方面的请求。公民需要懂得多少法律常识才能打官司不可否认,打官司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之所以说他专业性强,是因为每一个官司涉及的法律关系都是相当广泛的,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就很难通过法律把道理说清楚,甚至连起诉状也递不上去。但是,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行为。比如说,欠债还钱,这是每一个公民都知道的道理,如果欠债人不安期限还钱,你就可以起诉欠债人,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欠债人还钱。虽然你说不清楚欠债人究竟违反了哪项法律法规,但你清楚地知道欠债人不还钱肯定不符合法理的,即使你是一个文盲,不会写起诉状,只要你向人民法院讲清楚情况,人民法院也可以为你代写起诉状,并通过开庭审理程序查明事实真相,裁定欠债人如数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是国家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债务人应当还钱是国家法律规定债务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打官司又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也能打赢官司。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把官司看的又高又难,认为自己不懂法,不会起诉,聘请律师又舍不得花钱,结果使有的案件本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没有及时采取,或是错过了受理时限,或是通过非法途径,在损害了对方的同时,也给自己酿成了恶果。当然,打官司,也有必要掌握一定的起诉常识,尤其是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更需要通过法律规定阐明自己的起诉理由及观点的正确性。我国的法律种类繁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等属于基本法,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专项法律称为实体法。所有的法律法规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间的推移,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修订完善,没有一个律师能完全靠自己的记忆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全刻在脑子里,律师遇到复杂的疑难的案件也要从书本上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打官司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当某个公民受到刑事犯罪的侵害,他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从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与他人发生民事或者其他权利义务纠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裁判,从而启动民事或者行政诉讼程序。但是,这个并不是说,只要发生了矛盾和争议,就一定要经过法院通过起诉解决。到法院打官司,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这一资格在法律上是指具有诉讼权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所谓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没有诉讼权利能力,就不具备当事人的法律资格。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诉讼主体亲自进行诉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能力。只有既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又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才能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如具有诉讼能力的人属于精神病、未成年等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要进行诉讼时,就应由其监护人、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养父母等代为进行诉讼。一般说,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都拥有诉讼权利能力,但享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却不一定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亲自进行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活动。2、诉讼争议的双方之间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就是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进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因而也叫诉讼标的。法律关系在未发生争议时,它只是一般的法律关系,发生争议而未诉诸至法院的,也只是一般权利义务争议;只有发生争议而又已经诉诸法院、要求法院作出裁决的,才是诉讼标的,即诉讼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3、诉讼必须在法定的追诉时效或者诉讼时效内提起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或者诉讼时效期间内打官司,才可能在法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获得胜诉。如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和诉讼时效,虽然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但失去了实体上的胜诉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比如,刑事犯罪案件由于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而使司法机关无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行政案件中,由于超过了法定的时效期限,虽然查清了案件事实,除被告人自愿履行义务,否则人民法院无法硬性判决被告人承担义务。因而,一旦诉讼时效过期,打官司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4、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社会生活中,人们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矛盾纠纷的种类也多种多样。有些纠纷,比如商标权纠纷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应由商标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而不能到人民法院打官司;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但还是发生纠纷的,需要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诉讼等。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解决的,并且在法院受案范围内的纠纷,才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上述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对无法通过协商得到解决的纠纷,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通过诉讼程序使所面临的矛盾和纠纷得以解决在法律上,申诉、上诉、抗诉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还有什么其他“x诉”没有谢谢申诉(审判监督制度):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判的诉讼制度,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上诉(appeal):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抗诉:检察机关认为审判机关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以审判监督的名义而提起的诉讼。(一)上诉、抗诉相同点1.效力相同:都能引起人民法院的二审。(1)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2.审理法院相同:与一审法院有上下级关系3.期限相同(1)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2)对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3)因为附带民事部分依附于刑事诉讼,所以,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4)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4.对象相同(1)上诉和抗诉都只能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此,对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和裁定不能上诉和抗诉。(2)只能对判决和裁定提出上诉和抗诉,对于决定、调解不能上诉、抗诉。刑事诉讼中的上诉期限VS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①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②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二)上诉、抗诉不同点1.主体(1)上诉①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完整的上诉权。②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这时上诉的主体仍然是被告人。③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享有完整独立的上诉权。(2)抗诉①有权提起二审抗诉的主体仅限于地方各级检察院,最高检察院不能按照第二审程序对最高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②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有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权利。但被害人只能就一审的判决请求抗诉,对裁定不能请求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包括近亲属)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为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应当自收到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2.理由:(1)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诉。(2)抗诉:必须是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3.提起方式(1)上诉: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抗诉: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应当提交抗诉书。4.途径(1)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①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②通过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3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2)抗诉:①提出抗诉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不能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出。②原审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抗诉的理由“确有错误”,具体表现为:(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6)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一)上诉的撤回1.期限内撤回:(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2)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2.期满后撤回:(1)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2)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3)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4)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二)抗诉的撤回1.期限内的撤回: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法院不再向上一级法院移送案件2.期满后的撤回: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法院和当事人(三)撤回上诉、抗诉后第一审裁判的生效1.期满前: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2.期满后: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法院裁定书送达原上诉人或者抗诉的检察机关之日起生效1.申诉(1)对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裁定(2)提起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案外人(3)受理的机关:包括原审法院及其上一级法院,还包括与上述各级法院对应的检察院(4)提起的期限:一般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5)法律后果①申诉不停止生效裁决、裁定的执行②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不能必然导致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2.上诉(1)对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2)提起的主体: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及其近亲属(3)受理的机关:受理上诉的机关只能是原审法院及其上一级法院(4)提起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5日(5)法律后果①上诉必然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②上诉必然会引起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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