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有必要为她指定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带走孩子吗人吗?

导读: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1、第二之分。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法定第一监护人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义务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监护人不但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更要引导被监护人心里的健康,充满正能量。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或者侵犯了被监护人的权益,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做为一个合格的监护人,首先自己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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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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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步入晚年后由于各方面原因对于监护人的确立更为重要,而监护人的确立则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当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时,由法律对监护人的确立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华律网小编就将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怎样给老人指定监护人,老人监护人证明怎么开,法定监护人是否要走法定程序。希望以下内容可以帮助到你,欢迎你的阅读。一、怎样给老人指定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这里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确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后一顺序监护人监护能力的强弱、行为、品德情况,按照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择优确定。这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做法,在民法上叫做指定监护。因此,如果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其监护人的。二、老人监护人证明怎么开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件;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内容,对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监护协议,公证处不能给予公证。三、法定监护人是否要走法律程序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不需要再进行任何程序。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老人监护人的确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但同时确立过程相对也是比较复杂的。在我国法律条文内按照相应情况需要作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以及完成规定的法律程序。在老人监护人的确立问题上应咨询相关正规的法律机构、法律律师等,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好的解决该法律问题。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华律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华律网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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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哪些人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如何为精神病人确定监护人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如何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节
特邀律师:邹炳昂律师
江苏无锡邹炳昂律师,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邹炳昂律师法律基本功扎实,从业经验丰富。对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均具备较高的执业技能,目前担任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多次办理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案件。详细>>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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