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名的刑事辩护帮信罪律师费用大概多少是谁?有推荐的吗?


杨波律师
推荐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拓展大厦南四楼滕国律所
帮助人数:287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130-0159-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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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波律师,2014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瑕疵证据补正及合理解释问题初探》.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03期。现任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波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滕州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曾参与并办理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各类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和涉嫌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卖毒品、故意伤害、贪污受贿、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刑事案件以及企业破产重组、尽职调查等非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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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扬律师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昊洋大厦13楼1302室5.0分来自66人评价
帮助人数:1073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75-0632-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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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毕业于山东大学,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深入学习了刑法、民法、公司法、侵权法等部门法律,受到全面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和律师职业培训。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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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彦水律师山东纳言律师事务所
枣庄市薛城区临山路230号(原南四湖院内)5.0分来自36人评价
帮助人数:3433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6-5637-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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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从事单位法律和安全事务工作多年,主要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至今已成功办理数百起诉讼或非诉讼案件,维护了客户的最大权益。现担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本人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执业理念,竭尽全力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公司法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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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天琼律师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
滕州市昊洋大厦1307室5.0分来自132人评价
帮助人数:545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1-6588-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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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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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律师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山东枣庄
帮助人数:114
193-5338-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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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李威,男,山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至今,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办理案件中认真负责。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办理过多件民商事、刑事案件,拥有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对待委托人认真负责,受到了委托人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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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贺峰律师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
红星美凯龙双子座大厦3-427(滕州市北辛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南100米)
帮助人数:87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7-9142-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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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侯贺峰,男,1968年出生,枣庄律协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现任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曾获得农、林、渔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的部委颁发的企业标准化管理资格,并取得相关证书,曾为武汉文联少年文学报社的会员,2010年进入山东真谛律师事务所工作,成为一名律师。2018年成为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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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路红星美凯龙双子座大厦3号楼425室
帮助人数:45
159-0632-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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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王刚律师,男,37岁,山东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09年开始执业,2011年入职司法机关从事公诉、自侦、审查调查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工作经验。2019年辞职后再次从事律师工作,现担任滕州市委市政府、滕州市工商联、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滕州宾馆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法学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刑民交叉业务的办理。办理的案件很多在争取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轻刑、缓刑、不起诉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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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律师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拓展大厦南四楼滕国律所
帮助人数:287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130-0159-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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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波律师,2014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瑕疵证据补正及合理解释问题初探》.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03期。现任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波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滕州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曾参与并办理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各类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和涉嫌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卖毒品、故意伤害、贪污受贿、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刑事案件以及企业破产重组、尽职调查等非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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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常松律师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枣庄新城区国际大厦8楼
帮助人数:78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39-632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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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崔常松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2007年到2014年执业于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至今执业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事务所合规主任,高级合伙人,德衡律师集团联营合伙人。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枣庄市市中区工商联会员,枣庄仲裁委仲裁员。崔常松律师始终以“委托人权利最大化来诠释法律”为执业理念、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聘任为常年法律顾问,被多家金融机构及大型国有企业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代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听证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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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中心东南区五楼
帮助人数:22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5-6116-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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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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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开贺律师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
滕州市北辛路和文化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帮助人数:169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8-6321-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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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渠开贺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律师协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曾多次参与辩护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多次成功的进行从轻、减轻、无罪辩护,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职尽责、把每个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去办”的执业理念,尽自己的全部所能,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提供好的法律服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感激与好评。擅长:刑事辩护,离婚案件,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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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我是徐州中级法院宣传处副处长慈延年,今天有幸应邀担任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的特约主持人。因为我参加中国法院网的征文颁奖会,前天刚回单位,对所播案件的案情了解不透,准备不足,同时又是第一次担此重任,没有经验,不到之处,请各位网友谅解,并提出宝贵意见。 [08:58:01][主持人]:我现在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为大家现场直播的是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江苏省首例网络色情案。因为丰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楼正在建设当中,所以今天丰县人民法院借用徐州中院的法庭来审理这起案件。今天的直播由丰县人民法院主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协办。 [08:58:41][主持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徐州市淮海西路延长段。审判办公大楼为九层,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分为审判区及办公区,其中审判区共有大、中、小法庭20多个,均配有庭审速录装备;大、中法庭还配设了录像收录播放系统,可展示图文声像等证据资料。 [08:59:04][主持人]:办公区设法官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教室、健身房、娱乐室等。 [08:59:29][主持人]:在徐州中院办公楼门口的传达室上面有一座大型电子显示屏,上面不仅每天滚动播出诉讼须知,而且法院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通过它提前三天向社会预告,年满18岁的公民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领到去法庭旁听案件的旁听证。 [08:59:47][主持人]:上面还可以看到徐州中院今年聘请的56个特约陪审员的名单。与全国其他法院不同的是,徐州中院特约陪审员并非都是专家学者,他们80%都是普通群众,其中有14名一线工人,还有两位村民。本月上旬,就有一位火车司机和机械司机陪审了一起刑事案件,本月下旬,两位村民陪审员将陪审一起民事案件。 [09:02:17][主持人]:徐州中院要求四分之一以上的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都必须有陪审员参加审理。这是徐州中院以司法民主提高裁判公信的新举措。 [09:02:38][主持人]:目前,徐州中院在编干警232人,本科以上学历195人,占84%,已经毕业或在读的法律研究生、法律硕士43人,占18.5%。 [09:02:55][主持人]:去年初以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开拓进取,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以建设现代化法院为目标,以抓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抓案件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司法为民”为宗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徐州”、“法制徐州”“诚信徐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09:03:17][主持人]:徐州市除了有市中级法院外,还有4县2市5区11个基层人民法院。丰县人民法院位于徐州市的西北部。 [09:04:01][主持人]:近几年来,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以“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兴院,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的奋斗目标,带领全院干警牢记宗旨,不辱使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优质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审判业绩,获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江苏省先进集体、省青年维权岗、徐州市文明单位等称号。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青年文明号,民一庭、宋楼法庭被评为“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09:04:23][主持人]:今年12月份,该院新建的设备先进、条件一流、投资2500万元、面积达13470平方米的12层审判综合大楼将要落成。 [09:04:41][主持人]:7月22日,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曾在中国法院网上直播了一起“大头娃娃”诉劣质奶粉经销商案件的庭审,今天,是徐州市的基层法院在中国法院网第二次直播案件庭审。 [09:04:56][主持人]:由于昨天中国法院网在网上发布了醒目的庭审直播预告,同时由于丰县法院事先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公开开庭的信息,所以今天一大早赶来徐州中院旁听的群众非常多。早晨不到8点钟,徐州中院门口就排起了长队,等待领取旁听证。由于法庭的座位数量有限,所以今天只能有80位公民可以领到旁听证参加旁听,没有领到旁听证的群众也没说什么埋怨的话。因为他们得知中国法院网在现场直播,大家接着就赶回去上网收看去了。 [09:05:13][主持人]:现在,书记员正在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09:05:32][主持人]:今天直播的这起案件被称为江苏省首例网络色情案,此案的庭审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记者昨天上午专程乘飞机赶到了徐州,江苏电视台、现代快报、扬子晚报、江苏法制报等都特派记者提前几天赶到了徐州,徐州市的三报两台今天也都派来了强大的报道队伍。 [09:05:52][主持人]:担任今天这起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是审判长王红卫、审判员朱从新、代理审判员史炜(女)。 [09:06:12][主持人]:审判长王红卫,今年35岁,大学文化,现任丰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1992年到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曾主审了一大批省市法院指定管辖的重特大案件。曾被评为“徐州市文明法官”,丰县“十佳青年政法标兵”,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去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法官”。 [09:06:28][主持人]:审判员朱从新今年42岁,本科在读,1983年参加工作,1989年调到丰县法院工作,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具有多年审判经验,主审了一大批在省市县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09:06:45][主持人]:代理审判员史炜,女,今年32岁,本科在读,1991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三年连续被评为“文明法官”。 [09:07:01][主持人]:担任本案记录的书记员叫李春丽,女1978年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南京政法学院法律专业,2000年8月到丰县人民法院工作。 [09:07:16][主持人]:庭审马上就要开始,让我们进入庭审过程中。 [09:08:16][书记员]: 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持电话机。
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旁听公民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哄闹、冲击法庭,污侮、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09:08:48][书记员]: 书记员 [09:09:04][书记员]: 请辩护人入庭。 [09:09:11][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09:09:20][书记员]: 请大家坐下。 [09:09:28][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王艳丽已提至侯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09:09:36][审判长]: (敲击法槌)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王艳丽到庭。 [09:09:51][审判长]: 被告人王艳丽,向法庭报告你有无别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有无前科,何时被羁押的、何时被逮捕的,因为什么? [09:10:01][被告人]: 我叫王艳丽,又名王婷,女,1971年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321197102041140,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丰县凤城镇书院南街43号,2004年2月17日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被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4年3月25日被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09:10:31][审判长]: 丰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是否超过了10天? [09:10:48][被告人]: 收到起诉书了,时间已经超过10天了。 [09:11:10][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艳丽组织淫秽表演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本合议庭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红卫担任审判长,与本院审判员朱从新、代理审判员史炜组成,书记员李春丽担任法庭记录。受丰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检察员金淼、代理检察员韩永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王艳丽的委托,徐州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玲庭担任其辩护人。被告人王艳丽,你听清了吗? [09:11:28][被告人]: 听清了。 [09:11:41][审判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上述人员回避;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还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王艳丽,你听清了没有? [09:12:09][被告人]: 听清了。 [09:12:26][审判长]: 辩护人听清了没有? [09:12:40][辩护人]: 听清了。 [09:13:00][审判长]: 被告人王艳丽是否申请回避? [09:13:13][被告人]: 不申请回避。 [09:13:28][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13:40][公诉人]: 宣读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丰检刑诉字[2004]132号。
被告人王艳丽,又名王婷,女,1971年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321197102041140,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丰县凤城镇书院南街43号。2004年2月17日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被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4年3月25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当日由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艳丽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于2004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4年5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案件全部材料,并于2004年6月20日退回丰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一次。 [09:14:11][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现查明: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间,被告人王艳丽利用其丈夫郑某的身份证,在广东湛江 碧海银沙网站南京分站(扬州电信分公司增值业务部)租赁了4749-靓女视舞、5052-靓女视频等4个视频聊天室。后被告人王艳丽为谋取非法利益将5052-靓女视频改为幻舞会员街区聊天室,并以发奖金的方式组织网名为幻舞、娇娇、雨晴等网民的幻舞狂舞会员街区聊天室内进行脱衣舞淫秽表演,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组织贵宾会员为四、五十人于每晚20时至24时在幻舞狂舞街区聊天室内进行观看,严重影响了社会风尚。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被告人王艳丽的供述,证人蒋某、蒋某、郑某、于某等人证言,物证鉴定及书证等。 [09:14:56][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艳丽利用计算机网络,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出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丰县人民法院。 [09:15:04][审判长]: 被告人王艳丽,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吗?与你收到的那份起诉书是否一致? [09:15:16][被告人]: 听清了,一致。 [09:15:29][审判长]: 被告人王艳丽,你可以坐下回答问题。 [09:15:47][审判长]: 被告人王艳丽,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09:15:56][被告人]: 没有 [09:16:24][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就本案事实对被告人王艳丽进行询问。 [09:16:39][公诉人:]: 什么时候租赁网站聊天室。 [09:17:09][被告人]: 2002年开始 [09:17:22][公诉人]: 你以谁的名义租赁的? [09:17:47][被告]: 丈夫郑为强。 [09:18:02][公诉人]: 你的网名叫什么? [09:18:19][被告人]: 宝宝贝贝。 [09:18:35][公诉人]: 聊天室是否收费? [09:18:48][被告人]: 是。 [09:18:57][公诉人]: 你开几个帐号? [09:19:12][被告人]: 4个。 [09:19:20][公诉人]: 表演人员有哪些? [09:19:48][被告人]: 网上人员。 [09:19:56][公诉人]: 怎么招聘的这些人员? [09:20:34][被告人]: 去聊天时告诉他们的。 [09:20:47][公诉人]: 表演费用是如何支付的? [09:21:13][公诉人]: 支付标准是什么? [09:21:37][被告人]: 想付多少是多少。 [09:21:49][公诉人]: 如何表演,你知道吗? [09:22:10][被告人]: 知道。 [09:22:18][公诉人]: 表演时间? [09:22:36][被告人]: 晚八点至12点。 [09:22:46][公诉人]: 你对他们如何安排? [09:23:37][被告人]: 让他们有空就来。 [09:23:50][公诉人]: 你如何调动他们积极性? [09:24:06][被告人]: 他们表演多发的多。 [09:24:18][公诉人]: 如何付款? [09:24:46][被告人]: 汇款。 [09:24:58][公诉人]: 2002年12月至2004年2月收取多少费用? [09:25:23][被告人]: 2万。 [09:25:32][公诉人]: 你是否知道网上进行色情活动是国家禁止的? [09:25:46][被告人]: 知道。 [09:25:53][公诉人]: 2004年2月14日上午,是否发布公告,为什么发布? [09:26:23][被告人]: 发布了,是应别人要求。 [09:26:40][公诉人]: 是否开会了? [09:26:54][被告人]: 聊了聊。 [09:27:31][公诉人]: 是否涉及激情舞表演? [09:27:45][被告人]: 有,是指脱衣舞。 [09:27:55][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王艳丽进行询问? [09:28:11][辩护人]: 什么时候下岗? [09:28:31][被告人]: 1992年。 [09:28:37][辩护人]: 下岗原因? [09:29:09][辩护人]: 下岗后是否自谋职业? [09:29:30][被告人]: 是,开商店。 [09:29:49][辩护人]: 你有几个孩子? [09:30:05][被告人]: 2个。 [09:30:12][审判长]: 收入的贵宾有多少?有没有未成年人? [09:30:54][被告人]: 100个左右,没有未成年人。 [09:31:09][审判长]: 现在由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举证。 [09:31:25][公诉人]: 第一组证据:主要证实被告人王艳丽主体身份及本案的发破案经过。 [09:31:46][公诉人]: 2004年1月30日丰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于2004年2月13日起登录被告人王艳丽的网站进行监控发现其网站内有脱衣舞等淫秽表演行为,后固定证据,于2004年2月16日被告人王艳丽拘传至丰县公安局。 [09:33:26][审判长]: 被告人对此有无意见。 [09:34:07][审判长]: 现在由公诉人继续向法庭提供证据。 [09:35:12][公诉人]: 第二组证据:主要证实被告人王艳丽租赁聊天室、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并支付一定费用的情况。 [09:35:26][公诉人]: 见被告人王艳丽在公安机关的10次供述、证人证言、监控人员证言和书证。 [09:36:36][主持人]:对不起网友,刚才本地网络出现故障,现在继续直播。 [10:06:31][审判长]: 被告人对此有无意见。 [10:08:08][被告人]: 无异议。 [10:08:17][审判长]: 辩护人对此有无意见? [10:08:29][辩护人]: 无异议。 [10:08:45][审判长]: 现在由公诉人继续向法庭提供证据。 [10:08:57][公诉人]: 第三组证据:主要证实被告人王艳丽组织淫秽表演向幻舞狂舞会员街区聊天室会员收取费用的情况。 [10:09:14][审判长]: 被告人对此有无意见。 [10:09:26][被告人]: 无异议 [10:09:39][审判长]: 辩护人对此有无意见? [10:10:07][辩护人]: 无异议。 [10:10:17][审判长]: 现在由公诉人继续向法庭提供证据。 [10:10:30][公诉人]: 第四组证据:主要证实被告人王艳丽幻舞狂舞会员街区聊天室内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色情表演。 [10:10:43][审判长]: 被告人对此有无意见。 [10:11:02][被告人]: 无异议。 [10:11:09][审判长]: 辩护人对此有无意见? [10:11:22][辩护人]: 无异议。 [10:11:31][审判长]: 现在由公诉人继续向法庭提供证据。 [10:11:42][公诉人]: 第五组证据:其他证据证实被告人王艳丽曾被丰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情况。 [10:11:58][审判长]: 被告人对此有无意见。 [10:12:08][被告人]: 刚开网吧时,我没有开聊天室。 [10:12:25][审判长]: 辩护人对此有无意见? [10:12:45][辩护人]: 同意被告人意见。 [10:13:02][审判长]: 现在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10:13:15][公诉人]: 举证完毕。 [10:13:29][审判长]: 被告人王艳丽,你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10:13:41][被告人]: 没有。 [10:14:00][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有上述申请。 [10:14:14][辩护人]: 没有。 [10:14:28][审判长]: 法庭调查终结,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0:14:42][公诉人]: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我们受丰县人民法院的指派,代表本院,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宣读并出示本案的大量证据,法庭调查的结果表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艳丽犯组织淫秽表演罪,事实是清楚的,定性也是准确的。为正确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法律,打击犯罪,教育群众,现公诉人结合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10:14:55][公诉人]: 一、被告人王艳丽的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起诉书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组织淫秽表演罪是指:组织他人当众进行淫秽性表演。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共身心健康,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范畴。作为“黄、赌、毒”犯罪行为的一种,因其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秩序,危害社会管理,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历来是我国政府强调打击的重点。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大多以牟利为目的,但是其他目的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当众进行色情淫荡、挑动人们性欲的形体或动作表演。所谓“组织”是指策划表演过程,纠集、招募、雇佣表演者,寻找、租用表演场地,招揽观众等演出的行为;“淫秽表演”是指关于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表演,主要包括性交、手淫、口淫、脱衣舞表演等。在本案中,被告人王艳丽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淫秽表演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间再以其丈夫郑为强的名义租赁的广东湛江一气呵成海银沙网站南京分站的4749-靓女视舞、5052-靓女视频等4个视频聊天室中,将5052-靓女视频改为幻舞狂舞会员街区聊天室,组织网名为幻舞、娇娇、雨晴等多名网民在该聊天室内进行脱衣舞等淫秽表演,并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于每晚20时至24时组织贵宾会员多人在幻舞狂舞街区聊天室内进行观看,严重影响了社会风尚。通过法庭质证,以上事实,有被告人王艳丽的供述、证人蒋杰、蒋树、孙超、于小云、张伟等人的证言、鉴定结论、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所证实。被告人等人的证言、鉴定结论、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所证实。被告人王艳丽利用计算机网络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是利用高科技犯罪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虽然有别于社会上一般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手段更加隐蔽,涉及地域更为广泛、人员更加复杂,但其客观上实施的租用场地、招募淫秽表演者、组织观众定时观看的行为,其本质上仍然是组织淫秽表演符合组织淫秽表演罪构成要件,应当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16:06][公诉人]: 二、被告人王艳丽的犯罪行为带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应当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拓宽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互联网作为一种高科技的文化传媒和信息载体,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猛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现代网络技术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近年来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呈泛滥趋势,已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公害。因此计算机网络无论是作为工具还是媒体,都是面向公众,是直接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其传播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管理和公共的身心健康。网站必须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淫秽表演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以身试法,其行为已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侵害了公共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了社会风尚,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国法,打击网上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给公民一个健康的文化、信息交流空间,因此对被告人王艳丽的行为必须予以法律制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王艳丽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王艳丽有期徒刑2-3年之间予以量刑。 [10:16:54][公诉人]: 三、被告人王艳丽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本案给我们的启示。
被告人王艳丽作为网站的租赁者,应当依法经营,合法赢利,但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价值观念扭曲,其经营的小王子网吧曾于2001年在因特网上下载,储存黄色信息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是被告人王艳丽仍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反而是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接受法律的审判,其教训是深刻的。通过本案让人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约束,超越了法律的道德规范的范围,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0:17:30][公诉人]: 通过本案也引发了我们应当深思的几个问题: [10:17:53][公诉人]: 1、强化法律观念,规范网吧经营行为。
2、齐抓共管,加大网络管理力度。 [10:18:19][公诉人]: 我们目前对网络的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难司其职”的现象,通信、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不能统一协调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网络犯罪以可乘之机。网络的管理实际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当负起责任来,齐抓共管,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因此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建议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严厉查处网络犯罪行为,呼呈每个公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网上不健康的行为,为创造一个洁净的网络环境付出自己的努力。 [10:18:26][审判长]: 现在由被告人王艳丽自行辩护。 [10:18:47][被告人]: 我请我的辩护人替我辩护。 [10:19:23][审判长]: 现在由被告人王艳丽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0:19:35][辩护人]: 审判长、审判员,我受被告人王艳丽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通过阅卷和听取法庭调查,认为:一、被告人王艳丽具有坦白的情节,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处罚。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今年2月16日晚11时左右,将王 艳丽传讯至治安大队,在讯问中王艳丽作了14页的有罪供述,王艳丽全面细致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中包括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依照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行为的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所同等罪行的,可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王艳丽的供述无疑加重了自己的罪行,对王艳丽的供述应当视为坦白的情节,符合上述司法解释,所以应当从轻处罚。 [10:24:52][辩护人]: 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王艳丽归案后表现较好,能够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改造,我在会见王艳丽时,她在知悉自己的罪名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后,一再转告家属想方设法筹借罚金,以此来减轻对社会的负罪感,因此,可以认定被告人王艳丽认罪态度较好,重新做人愿意强烈,具有我国刑法规定的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三、被告人王艳丽系偶犯。王艳丽自幼上学,毕业后在酒厂工作,1991年下岗待业,曾经开过商店、网吧,后停业。王艳丽的犯罪动机和实施犯罪行为属于偶犯,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较小,量刑时应当从轻处罚。王艳丽还积极揭发同案犯,目前正在公安机关侦查中。
四、本案涉及的网民均为成年人,社会危害较小。 [10:25:09][辩护人]: 王艳丽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又有客观的,主观上平时不学法、不懂法,另外在物欲横流、是非颠倒、道德标准下降和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被网络世界腐蚀较深,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现在王艳丽对自己的犯罪原因进行深刻剖析,王艳丽的犯罪也有社会原因,王艳丽有年过七旬的父母、公婆,年幼的两个子女,丈夫无固定职业,现在老人需要赡养,子女需要抚养,丈夫需要妻子的帮助,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用爱心拯救锈蚀的灵魂,用甘露浇灌久旱的禾木,对王艳丽进行从轻处罚,以充分彰显我国法律的人文主义关怀和法律的宽容精神。 [10:27:05][辩护人]: 发表以上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10:27:37][审判长]: 公诉人有无新的公诉意见? [10:27:50][公诉人]: 没有。 [10:28:00][审判长]: 被告人王艳丽有无新的辩解意见? [10:28:10][被告人]: 我现在很后悔,是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的。 [10:28:37][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新的辩护意见: [10:28:48][辩护人]: 没有。 [10:28:57][审判长]: 控辩双方没有新的意见发表,法庭辩论终结。现在由被告人王艳丽作最后陈述。 [10:29:15][被告人]: 没有。 [10:29:23][审判长]: 现在休庭15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请法警将被告人王艳丽带出法庭(敲击法槌) [10:29:42][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法庭已经休庭,等一会儿可能就会有审判结果。利用休庭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徐州市的概况,也让在“秋老虎”高温下的网友们轻松一下。 [10:30:09][主持人]:徐州是江苏省最古老的城市,是汉高祖刘邦的故乡,是历史文化名城。 [10:30:25][主持人]:徐州古称彭城,已有6000年灿烂文化。帝尧时建大彭氏国。有2500多年建城史,是江苏境内最早出现的城邑。夏禹治水时,把全国疆域分为九州,徐州即为九州之一。当时“徐州”只是作为一个自然经济区域的名称,彭城邑成为这一区域的中心城市。 [10:30:44][主持人]:秦汉时,徐州是楚国的属地。楚汉相争时,这里是西楚国的国都。汉高祖刘邦建立西汉后,这里是其亲属的封地。东汉末年,曹操迁徐州刺史治彭城,始称徐州。 [10:32:24][主持人]:隋朝初年,徐州为彭城郡。直至元代,才不称彭城,通称徐州。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州为府后,置铜山县。1938年开始单称徐州。1945年正式设市,隶属江苏。 [10:33:27][主持人]:1948年12月,徐州建立人民政权,一度为山东省辖市。1953年1月,仍划归江苏,为省辖市,并设徐州行政专署。 [10:33:43][主持人]:1983年3月,江苏省统一实行市管县体制,徐州行政专署撤销,扩大原徐州市管辖范围。徐州现辖丰县、沛县、铜山县、睢宁县4县和邳州新沂2个县级市,云龙、鼓楼、泉山、九里、贾汪5区。全市幅员面积11258平方公里,总人口中904.44万人,其中市区面积1038平方公里,总人口164.55万人。 [10:35:32][主持人]:徐州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两汉文化最具特色,汉画像石馆存有与南京六朝石刻、苏州园林并称“江苏三宝”的汉画像是石:西汉兵马俑是继西安秦兵马俑后的又一重要发现;西汉墓葬君或气势雄伟、或工程浩大、或构造精细,令现代人难以想象。还有楚霸王项羽的戏马台、楚汉鏖兵的九里山古战场以及与苏东坡有关的放鹤亭、黄楼、东坡石床、快哉亭等,都是很有观觉价值的历史人文景观。以两汉文化为特色的徐州旅游产品已形成系列,“秦唐文化看西安,明清文化看北京,两汉文化看徐州”已逐步为有关专家和国内外旅游者所公认。 [10:43:21][主持人]:徐州市近几年把旅游景点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开发旅游资源和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城南的云龙山、云龙湖、亚洲最大的淡水鱼水族馆、闻名中外的淮海战役烈士纪念馆、泉山自然保护区等景观浑然一体,构成了60平方公里的风景区。 [10:46:36][主持人]:徐州在江苏省的西北部,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距南京、济南、郑州、合肥皆为300公里。 [10:50:05][主持人]:以徐州为中心,向山东曲阜、峄山、泰安、荷泽、安徽皇藏峪、亳州、江苏淮安、东海以及河南开封辐射所形成的区域性旅游网络,更加丰富了来徐旅游的内容。 [10:55:03][主持人]:徐州交通发达,素称“五省通衢”,而今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输油输气管道“五通汇流”,形成庞大的综合性立体交通动输网络。 [10:59:31][主持人]:铁路:陇海、京沪两大铁路干线在此交汇。公路:境内有国道5条,省道20条,京福、京沪、霍连等高速公路都穿境而过。水运:京航大运河傍城而过。航空:有国内一级航空干线大型民航空港――徐州观音机场,已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昆明等航线。。。。。 [11:03:54][主持人]:合议庭的法官已经走进法庭,对徐州概况的介绍到此为止,有机会我再给各位网友介绍。我们继续进行现场报道。 [11:04:12][审判长]: (敲击法槌)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继续开庭。提被告人王艳丽到庭。 [11:04:28][审判长]: 对被告人王艳丽的涉嫌组织淫秽表演一案,通过刚才的开庭审理,本合议庭在合议时认真考虑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合议庭经评议作出结论,现在进行宣判。 [11:04:53][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 [11:05:07][审判长]: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王艳丽,又名王婷,女,1971年2月4日出生,汉族,江苏省丰县人,高中文化,下岗工人(无业) ,住丰县凤城镇书院南街43号。2004年2月17日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被刑事拘留,3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县看守所。
辩护人李玲,徐州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11:05:29][审判长]: 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间,被告人王艳丽(网名:宝宝贝贝)利用其丈夫郑为强的身份证,在广东湛江碧海银沙网站南京分站(扬州电信分公司增值业务部)租赁了4749靓女视舞、5052一靓女视频、5211一靓女飞舞、5251一酷酷LOVE宝贝等四个视频聊天室。后被告人王艳丽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其中5052一靓女视频改为幻舞狂舞会员街区聊天室,并以发奖金铁方式组织网名为幻舞、娇娇、雨晴等网民在该视频聊天室内进行脱衣舞淫秽表演;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组织贵宾会员四五十人每晚20时至24时在幻舞狂舞街区聊天室进行观看,严重影响了社会风尚。 [11:06:11][审判长]: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举证的以下主要证据证实:
1、被告人王艳丽对上述事实的当庭供述及其曾经作过的多次供述。
2、证人蒋某、证人张某、证人蒋某、证人孙某、证人胡星、证人单晓、史先厂、巩伦跃、证人王建民、郑为强、于小云等人证言。
3、书证中国农业银行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县人民西路分理处、中国工商银行丰县支行、丰县邮政局营业分局分别对邻里户“王建民”、“郑为强”、“郑为君”等人收款(网民汇款)明细帐清单和汇款(网民汇款)明细帐清单和汇款(汇给管理员)单据回执、收据及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视听资料丰县公安局监控人王艳丽在线时主持的聊天室的淫秽表演录像带五盘。 [11:06:33][审判长]: 5、书证被告人王艳丽上网的处所及使用的计算机照片、下载于被告人王艳丽主持的幻舞狂舞会员街区网页的10张淫秽表演图片。
6、丰县公安局公鉴字(2004)347号《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结论被告人王艳丽主持的网页监控的五盘录像带所载内部纯属淫秽物品。
7、书证被告人王艳丽招收贵宾网民记录本、发给管理员工资记录本四本及复印件,详细记录了每次贵宾会员交款和其发给管理员工资的情况。8、书证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增值业务部(原网页中心)证明经过监控发现,5052一靓女视频聊天室分别于2003年12月29日和2004年2月17日脱衣舞表演等色情活动,关闭视频等情况,并提供了《碧聊聊天室管理责任书》样本复印件。9、丰县公安局扣押、发还和移交被告人王艳丽笔记本四本、银行储蓄卡、汇款赁证及收据、计算机组件等物品的清单等。以上证据,经当庭宣读、出示,控辩双方均基本无异议,当庭进行了质证和认证,供证一致,各证据之间互相支持均具有证明效力,本院均予以采纳。 [11:06:44][审判长]: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艳丽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络,组织他人长时间的进行淫秽表演,并组织多人观看,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违法所得20000元(公安机关已追缴5490元)应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其积极坦白、态度较好,请求予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充分,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被告人王艳丽犯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但本案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艳丽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被告人王艳丽的违法所得二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1:08:21][审判长]: 本判决为当庭宣判,本判决书将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判长王卫红,审判员朱从新,代理审判员史炜,2004年8月14日,书记员李春丽。 [11:09:08][审判长]: 现在宣布闭庭,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出法庭,送回丰县看守所继续羁押(敲击法槌) [11:09:44][主持人]:现在庭审已经结束。我向审判长申请一下能否对被告人王艳丽进行一下采访。 [11:10:08][主持人]:非常感谢,审判长批准了特约主持人的采访请求。 [11:11:03][主持人]:王艳丽,你是什么时间开始上网的,你当初上网的目的是什么? [11:11:22][王艳丽]: 2002年开始的,当时主要聊天,因为不上班在家没事干,所以就在网上进行聊天。 [11:11:55][主持人]:你在平时上网的过程中,接触过黄色网站吗?你是怎么萌发利用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来谋取金钱目的念头呢? [11:12:26][王艳丽]: 没有接触过黄色网站,我不喜欢看那东西。在聊天的时候一个网友告诉我,他说吸收会员、扩大聊天室房间可以挣钱,只要吸收好的“主持人”,就可以不愁没有人上聊天室,于是我感觉到既可以上网又可以挣钱。 [11:13:35][主持人]:当初你这样做,有没有想到是在犯罪?你现在后悔吗? [11:13:53][王艳丽]: 不认为是犯罪,当时根本没想到这些,现在我很后悔,过去是太自由,没事上网,现在马上就要失去自由了,自由很宝贵。 [11:14:05][主持人]:当初,你是想方设法让网民花钱进你组织的聊天室观看表演,今天,法院对进行审判,过中国法院网对庭审进行了直播。你估计现在全国会有多少网民在线观看吗?你能对网民们留些什么忠告吗? [11:14:20][王艳丽]: 估计有几十万网民在看吧,因为我在聊天的时候听说一个直播的话都有几十万人在去看。我对网民有忠告:希望和过去的我一样,还沉迷网上虚拟世界的人,特别是青少年人不要把精力和时间放在网上,把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上,做一个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人。 [11:14:31][主持人]:(法警将被告人王艳丽带出法庭)采访结束。 [11:14:54][主持人]:请问审判长,通过本案的审理,你觉得给我们有些什么启示? [11:15:27][审判长]: 网络确实已经走进了社会生活。它既推动社会经济更加高速地发展,也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带来了许多变化。它既像河流,可以承船运物,灌溉农田;也像暗道,可能成为邪恶与犯罪的工具。加强网络管理刻不容缓,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的使用管理,让好的东西真正发挥好的作用,另外一方面广大网民要自尊自洁自爱,爱护网络,正确使用好网络。 [11:15:46][主持人]:好,谢谢审判长: [11:16:02][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参加今天直播的工作人员有丰县法院研究室主任闵长岭、徐州市中级法院计算机网络中心的张欣、汪艳、牟清平,书记员毕晓雯,宣传处处长谭晓兵、干部李荣信等,他们为这次直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同时,我们要感谢丰县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们这次庭审直播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11:16:52][主持人]:感谢中国法院网,祝中国法院网越办越好! [11:17:06][主持人]:感谢广大网民的关注收看。再见! [11:17:20][中国法院网]: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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