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拘留的条件过,结婚迁户口工作人员会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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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政策法规 江南采莲 好评回答 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查到手机号码,只要是用你身份证实名制登记的号码且没有销号,都可以查到,你拿身份证去移动营业厅去查即可。但是要是查别人的手机号码,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查询的。为保护信息安全,目前人工客服不查询您身份证名下的号码信息,如您需查询身份证下的号码信息,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号码归属地的营业厅进行查询。如果不是用自己身份证办理的,那就没办法查。扩展资料:查询情况如下:1、在通信服务商处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绑定身份证号确认,所以使用身份证号查询手机号是可以的。2、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查询证明,才能要求通信商配合提供查询结果。3、该身份证号必须是有已绑定的手机号才可以查询到。4、查询是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答件进行查询,只能在营业厅进行查询。某些国家机关或机构因工作需要可以依法查询公民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和电话号码的数据库不对外公开,泄露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属于个人信息,一般情况下不允回许查询,所以无法在手机上通过身份证查询电话答号码,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 江南采莲 2022-05-29 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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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被小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处理,现在还处于病假单内,可以提前处理交通事故不
回复: 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的,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和对方赔偿造成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2023-11-15
请问一下车子停在路边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车辆买有全保,但是呢当时对方没有报保险,是我自己花钱把车修好了,过后对方才报保险公司,我修车花了四千多,对方保险公司才赔了三千六,还差五百块,保险公司说找车主 ,车主这边不愿意出这个钱,我要怎么办才能拿回这个钱?
回复: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且车辆购买了全险的,理赔办法是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并按照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材料,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经审核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对方进行赔偿。当事人在此过程中可以进行协商或经交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理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
2023-11-11
和三轮车发生剐蹭对方车辆没事口头协商没有录音视频之类的对方第二天还能追究我责任吗
回复: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但同时交警部门提醒“私了”的司机,不要忘记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还需记录简单的事故情况和商定好责任认定,并在共同签名后方可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有条件的最好利用相机或可拍摄手机用影像资料的形式把图像记录下来。这样即使以后由于协商不成而报警,警方也有依据可查。如果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并向交警提供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
2023-11-09
请问我在一个月前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当时到医院检查没大事只是软组织挫伤当时没有住院,保险公司赔偿了点钱结案,现在伤情严重住院了还能赔偿吗
回复: 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可以证明其伤情与之前撞击事件有联系,则需要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2023-11-08
想找律师申请预审
回复: 可以委托我们律师。
刑事辩护
2023-10-18
被公司诱导在假劳动合同甲方委托人地方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回复: 如果当庭揭穿公司出具假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仲裁其证据无效,也就导致了他失去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可能导致败诉。至于对其有什么惩罚,就是做伪证,妨碍司法公正。
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3-10-12
喝多了在店里跟店员发生了冲突,店员先动手把我们勒出去,我们有擦伤,店员不接受赔偿,然后警官说把我们都拷起来,拘留十五天,关键我们没有主动闹事,警官说我们都拷起来,这合理吗
回复: 如果真拷起来,你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2023-10-09
喝多了在店里跟店员发生了冲突,店员先动手把我们勒出去,我们有擦伤,店员不接受赔偿,然后警官说把我们都拷起来,拘留十五天,关键我们没有主动闹事,警官说我们都拷起来,这合理吗
回复: 律师分析:
在饭店遭受人身伤害的,一般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是,如果饭店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辩护
2023-10-09
你好,我跟一个男的订婚了,收了10万块钱的礼金,但是后来我们没谈成,我想退,男的也想退,但是男方想把一切事情都推到我的身上,所以我不愿意先提退婚,男方那边也有个习俗,如果订婚后男方悔婚是不能要回给出去的彩礼的,我们没想着不退彩礼,想着好聚好散,但是他们在我家门口闹腾,闹的我家名声都不好了,还想着把所有事都推到我的身上,如果说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这个事怎么办呢
回复: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遇到人上门无理取闹的话,你可以先自行劝阻,如果劝阻无效,可以对其进行警告。如果还没有效果的话,就可以报警,警方会来处理的。
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类似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严重影响到生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婚姻
2023-11-18
一个相信对象,微信了解一段时间后发现不合适,后面男方一直以追求为由,到公司楼下蹲,到住处蹲,经常送礼物,经常随机跳的号码骚扰,短信、微信、支付宝、抖音无数次的骚扰,本人无数次的拒绝也阻止不了他的这些行为,现在已经骚扰到我的家人,还打听我的过去,我换了工作城市,在我没有透漏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还是被追着送礼物,经常收到对方寄来的快递,感觉被他监视着生活一样,我到哪他都能知道,对他的行为现在我已经感到非常的恐惧和害怕,已经想尽一切能拒绝的方式,都阻止不了他疯狂的骚扰,我该怎么办?
回复: 如果男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先和对方沟通,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对方打电话继续纠缠,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婚姻
2023-11-11
我和我的前夫在11年前离婚,我们有一个女儿,当时离婚协议上房子的店铺都给他,孩子归我,他给我现金,但之后他并没有履行协议给我的钱,现如今他胰腺癌去世,生前再婚后由于女方不孕再领养了一个孩子,走的正规领养手续,但因为他本人不具有领养条件,所以把名下的房产全部协议给了他的老婆,我的女儿相当于一分钱落不着了,但是有一套房产当时购买时是我的名字,他生前想买但因为他钱一直没给我我也不想给他签字卖掉,所以到现在一直是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从哪个方面突破,以及可以做析产公证把我名下的这套房子过户给我女儿吗?前夫的爸爸和姐姐都同意的,不需要他现在妻子同意吧
回复: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婚生子的约定,是赠与的条款,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等事由,该赠与的内容即是有效。只是说,子女如何行使该权利。如果子女已成年,可以独立行使该权利。如果是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是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赠与有效。如果是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赠与行为还是需要有法定代表人代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
2023-11-07
爸爸出轨有了一个女儿,可以让他签什么文件保证如果再出轨所有的财产都给我弟弟
回复: 可以写个保证或者协议。
婚姻
2023-11-03
你好,我想问一下,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吗
回复: 你好,法律分析:
会影响毕业生身份。因为劳动仲裁的时候会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有了劳动关系就没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纠纷
2023-11-17
八,九,十月份工资一直拖欠未发,然后诱导我们自主离职才能全额结清,我们离职后工资还莫名其妙扣了一千块钱,但是拖欠工资已经超过一个月,可否能拿到赔偿
回复: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拒不执行,可以直接上劳动行政机构去,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当在员工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就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员工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劳动保障行政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到法院起诉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劳动纠纷
2023-11-15
入职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无故辞退 社保等保障一律没有 不支付赔偿金
回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首先工作了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其次: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3-11-15
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发生工伤十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没有工资流水在建筑工地上干活
回复: 1、十级伤残工伤的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十级伤残的补助金按规定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纠纷
2023-11-15
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一套房子,当初三方谈的时候,开发商垫支了8W,签定借款协议,担保人是售楼人员,5个月免息,超过时间收取利息。外包的售楼人员承诺房子今年年底交房,包出租,并送3W左右的家电,现在开发商那边的借款协议快到期了,外包的售楼人员承诺送的家电一点消息都没有,签的租赁协议,以拿到公司盖章为由,一直没有给我,这种情况,我自己觉得如果我把垫支的8W还给开发商后,我一点保障都没有,我可以先还4W,等租赁协议给我之后再还4W吗?这样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回复: 开发商垫资其实是钻法律的漏洞,一旦购房者不能按时还款,开发商会欠上更多的钱。如果不经过审查程序,购房者没有还款能力,同样也会影响到银行的利益,增加烂帐的隐患。所以开发商垫付行为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应按照既定程序卖房。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房产纠纷
2023-11-15
女儿婚前,父母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给女儿。如果后期女儿想变卖这个房产,变卖后的资金跟女婿有什么关系吗?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自己名下有两套房产,想结婚前也立遗嘱,如果我后期想变卖这个房产,这个资金跟男方有什么关系吗? 总得来说就是想保护自己的财产,不想男方图这个钱,所以想咨询一下。 然后立遗嘱需要怎么办理,怎么个流程,谢谢。
回复: 子女可以进行售卖,只要是父母赠与的房产已经办好过户手续。父母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办理过户登记后,撤销权便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动产办理变更登记后,变更后的所有权人可以对房产进行处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从登记之日取得。取得物权后,不动产物权人可以对不动产进行售卖。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如果已经过户到当事人的名下,房子就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当事人享有所有权,当然包括处分权,想卖掉什么的都不需要征求赠与人的同意。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纠纷
2023-11-15
我买了房子,付了首付,没有办理按揭,而且房子也没有盖好,还能退全部首付吗,
回复: 按揭贷款申请不通过的,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是购房者原因不能通过的,开发商要退还首付款。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根据按揭申请不通过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产纠纷
2023-11-09
房产证上增加名字。但是没有继承权可以吗?
回复: 房产证能加别人的名字。全款购买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添加共有人;贷款购买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添加共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纠纷
2023-11-08
丈夫与别人发生民间借贷两万,口头约定了还款方式和时间,后面被要求一次性还款,没协商成功,被起诉了,但我和我丈夫之前帮他一起一共五个人,注册了一个合作社,在没起诉之前,我丈夫跟他协商我们现在需要退出,不参与这个合作社了,他一直不愿意让我们退出注销我们那部分,自民间借贷事件被起诉后,在法院,我丈夫提出我们还钱的同时,需要同意我们夫妻退出他的合作社,他也一直不同意,后面法院判定民间借贷和这个事是两件事,要我们先处理还款。后续因为注销我们夫妻的合作社合作关系,也一直未谈妥,对方一直拒绝联系,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但我们担心现在他都一直不同意我们注销,借贷处理后,他肯定也不会理睬。
回复: 1、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起诉一般是要一次性还清,但是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分期偿还。借款人不按时偿还借款的,应当根据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债权债务
2023-11-18
男女朋友分手后,有借款,但是没有借条,这种情况下可以追回借款吗,有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有一部分因手机坏了:没有了,这种情况可以怎么处理啊
回复: 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也是不同的。
1、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
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2、没有有利信息,借贷事实无法确定。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债权债务
2023-11-18
之前在跟一个客户长期合作的时候当时双方口头协商好不发开票,几百万的货款已经打入我的个人账户,现在客户又要求开发票了怎么办呢?
回复: 我们可以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可以向对方提出合理的要求和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债权债务
2023-11-18
买卖车辆 车辆过户后买方不付尾款一直拖 卖方可以把车先开回来 等尾款付完后再还给买方吗
回复: 卖车不还尾款可以报警。不付尾款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当事人可以以合同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如何解决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
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
2023-11-15
高血压引起的脑出血,手术后一直在icu,现在医生说肺积水感染了需要转院,医院有责任吗?手术前拍过CT并没有肺部炎症!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误诊通常因病史询问不细致,鉴别诊断不够充分导致诊疗思维局限所致,误诊的后果体现在延误治疗或错误治疗,与此对应的是使患者丧失了早期得到救治的机会,如果因误诊造成患者原发病的加重等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方可以通过申请鉴定完成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医疗纠纷
2023-11-01
胡文学律师你好,我妈妈高血压引起的脑出血手术后一直住在ICU,现在医生说肺积水感染需要转院,手术前拍CT显示并没有肺部疾病,这属于医疗事故吗?我能告医院吗?
回复: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误诊通常因病史询问不细致,鉴别诊断不够充分导致诊疗思维局限所致,误诊的后果体现在延误治疗或错误治疗,与此对应的是使患者丧失了早期得到救治的机会,如果因误诊造成患者原发病的加重等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方可以通过申请鉴定完成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医疗纠纷
2023-11-01
我爸爸从9月18号做的肺部手术,现在都还在lCU病房今天己经是第39天,我想咨询一下,没有做手术前,所有检查的结果医生都说是一个包块发淡感染,手术进行了四个多小时,手术医生才打电话出来说是一个肺部肺癌,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处,
回复: 术后感染是否算医疗事故,要看情况。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有过失,客观上违反了医疗规章,实施了造成患者术后感染的行为的,算医疗事故。如果是因患者自身过错造成的,医疗人员无过错的,则不算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纠纷
2023-10-27
对方开车压了老人的葱,老人上前理论,拿葱扫了对方,对方打了老人家,鉴定轻微伤,对方不赔钱钱,打官司我们会要上钱吗?
回复: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案件,伤情程度应当以法医鉴定意见为准。故意伤害、打他人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打、伤害他人的;
(二)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打、伤害多人的。
医疗纠纷
2023-10-22
父母即将离婚,父亲即将再婚,家里的房子未来可能会拆迁(房子在奶奶名下),父亲再婚妻子会影响我未来的利益吗
回复: 父母离婚父亲再婚的,如果有遗嘱的,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则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拆迁
2023-10-09
户主是男方的爸爸,男方拆迁房还未拿到的情况下,离婚女方迁出户口,政策上女方还能拿到相应的房屋补贴吗?
回复: 男方爸爸还在世吗?在世的话,离婚女拿不到补贴。
拆迁
2023-10-03
北京市东城区一处房产,即将拆迁。
房屋性质:公房
承租人:咨询人的舅舅
实际居住人:咨询人全家
房产来源:产权单位借用给个人,签有协议。因为产权单位占用个人一处西城住宅,所以借用给承租人此套房屋进行居住。被占用的西城住宅暂时无法还回,涉及其他问题。
困难:产权单位要求实际居住人不能获得任何拆迁补偿
问题:实际居住人是否可以根据拆迁政策进行腾退?如果签署腾退协议后,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回复: 1、私房动迁,实际居住人一般可以获得安置费、搬迁费等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私房动迁款归产权人所有,产权人有多人的,各人根据产权份额分配。
私房里面的户籍人员享受居住困难户等安置政策的,根据攻策获得托底补偿。
私房产权人死亡的,动迁款按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拆迁
2023-10-07
我想咨询下农村宅基地买卖方面的问题,我想购买一处农村的宅基地,但是咨询滨州市的城建,给的答案是无法过户,想咨询下我们这种签订转让协议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吗?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回复: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拆迁
2023-10-06
你好,我在网上说是领养猫咪,但是要我付12期288的猫粮套餐,条款里说猫咪到手除非死于猫瘟或猫传腹才能终止协议,但是猫咪送过来第一天就不太对,症状也不是这两个疾病,我不要他们给我补发猫咪,想要终止协议,是不要付相关的法律责任?我该如何和乙方解约?
回复: 你好,看合同约定,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合同纠纷
2023-11-20
请问我们给别人装修房子,但是对方不给钱,之前签了房屋转让协议来抵装修款,但是没有签装修合同,因为目前对方恶意侵占,一直不转让房子,并且说给另外一个小的,我们为了能拿到钱,选择接受小房子,承受亏损,对方也一直不过户,拖着时间,每次承诺的时间节点都未真实过户,针对此种情况,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咨询了一下,说房屋转让协议无效。请问是这样吗?为什么转让协议无效呢? 因为是别人介绍,所以没有装修合同, 请问我们可以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理由起诉嘛?
回复: 给别人装修房子别人不给钱解决方法如下:
1、帮别人装修房子不给钱双方可以先行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当事人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装修合同、完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双方提交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
劳务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起诉劳务合同纠纷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装修房子业主不给钱的,可以去起诉。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装修纠纷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未签订装修合同的,应当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装修的事实,并且业主没有给装修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合同纠纷
2023-11-18
我现在在做兼职,他让我叫15725元,我还差3000我现在没钱了,就不想干了,能让他们把钱退我吗?
回复: 欠工资如何讨薪呢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合同纠纷
2023-11-18
之前在跟一个客户长期合作的时候当时双方口头协商好不发开票,几百万的货款已经打入我的个人账户,现在客户又要求开发票了怎么办呢?
回复: 对方有权要求开票。无论开不开票,都需要依法纳税。
合同纠纷
2023-11-18
老百姓关心的法律热点知识全都有,查知识学法律成为一名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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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兖州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正式出炉,引起了广大家长的强烈关注!随后,兖州各中小学相继公布了自己的招生政策,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https://jining.focus.cn/)小编特地收集了兖州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给各位家长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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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兖州区文化路小学一、招生原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 1 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 1 8]8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 1 8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体字[20 1 8]73号)要求 ,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2018年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做好我校2018年的招生工作。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服务区,严格控制班额,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房户一致、房产优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层、分批招生。确保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二、招生时间、地点1.网上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5日2.现场报名时间:7月16日-1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3.审核地点:(1)兖州区文化路小学东校区(实小胡同)(2)兖州区文化路小学旧关校区(3)兖州区文化路小学扬州路校区三、招生年龄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四、文化路小学招生范围招收居住在九州路、建设路、文化西路以北,京沪铁路、中御桥路、西御桥路、西顺河路以西,327国道、日新铁路、北护城河路以南,大禹路、日新铁路以东,隶属鼓楼办事处和龙桥办事处的城区适龄儿童。日新铁路以西,九州大道以北,大禹路以东,建设路以南的城区适龄儿童可到文化路小学(扬州路小学)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报名。居住地在高庙、宋村、朝阳村、董村、东韩村、韩楼村、李家庙社区的适龄儿童到文化路小学(扬州路小学)就读。1. 文化路小学东校区招生范围建设路以北,京沪铁路以西,北护城河路以南,西顺河路以东的城区适龄儿童。不包括新世纪路以西,文化路以南,西顺河路以东范围。2. 文化路小学旧关校区招生范围建设路以北,西顺河路以西,日新铁路以东,日新铁路、北护城河路以南城区适龄儿童,包括楚家洼村适龄儿童。3. 文化路小学扬州路校区主要招生范围日新铁路以西,大禹路以东,高庙、宋村、楚家洼村、朝阳村、董村、东韩村、韩楼村、李家庙社区的适龄儿童。请按照各校区招生范围到相应校区审核材料。东校区设10个班,旧关校区设6个班,扬州路校区设6个班,一年级共22个班。五、基本原则坚持“房户一致、房产优先”原则。服务区内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优先安排学位;“房户不一致”的,户籍或房产之一在服务区内,学校如无空余学位,请就近择校入学。为便于审核,报名时需要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到区房地产服务中心开具。六、审核、录取顺序(一)兖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1、户口薄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地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均在服务区范围内。需提交:报名表、父母身份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无房产证需有拆迁协议和购房合同及上房证明等材料)、兖州区儿童预防接种手册(仅需原件)及幼儿园健康查体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薄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地与房产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或房产共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超过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均在服务区范围内。需提交:报名表、适龄儿童的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无房产证需有拆迁协议或购房合同及上房证明等材料)、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兖州区儿童预防接种手册(仅需原件)及幼儿园健康查体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3、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只有城区户籍无房产学校如有空置学位,可在范围内入学。户籍和租赁的住房应在范围内。需提交:报名表、适龄儿童的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租房证明材料包括:两年以上房屋租赁证明(截止日期2018年8月31日)、租赁期两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兖州区儿童预防接种手册(仅需原件)及幼儿园健康查体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4、 服务区户籍,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入学。需提交:报名表、适龄儿童的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兖州区儿童预防接种手册(仅需原件)及幼儿园健康查体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二)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籍适龄儿童入学非兖州城区户口,在城区购买住房的,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的。住房必须在服务区范围内。学校在解决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有空置学位的,可在范围内入学。需提交:报名表、适龄儿童出生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有拆迁协议或购房合同及上房证明等材料)、兖州区儿童预防接种手册(仅需原件)及幼儿园健康查体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学校如有空置学位,按照拥有住宅(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顺序进行录取。需提交:报名表、适龄儿童出生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有拆迁协议或购房合同及上房证明、正式租房合同等材料)、正式劳务合同、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等、兖州区儿童预防接种手册(仅需原件)及幼儿园健康查体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四)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 1 8]27号)执行。(五)寄放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户口),不予接受入学,建议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七、报名方法(一)网上报名1、网上注册申报方法(1)请先下载谷歌浏览器。(2)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47.104.197.45:9090/yzqwhl/进入“兖州区文化路小学报名系统”页面。(3)点击注册,进入“兖州区文化路小学网上报名系统注意事项”页面,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点击页面最后一行开头的方框。(4)点击“点击进入注册页面”按钮。(5)注册账号填写该生的身份证号、真实姓名、验证码,点击注册。(6)注册成功后,请点击“登陆”按钮进行报名,登录账号为该生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输入后点击登陆。(7)进入报名系统后,请完善并保存该生的个人信息,然后进行密码修改并保存。(8)点击屏幕上方的“报名填写”,并点击“学生信息添加”。(9)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需要的真实信息,并上传相关的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不大于3M)。(10)证件照上传完成后,务必审核一遍所填写信息是否有误,谨慎保存,一旦审核通过无法修改。(审核驳回的信息,根据反馈的驳回意见,可以继续修改并进行保存,提交再次等待审核)(11)请随时登陆该报名系统,查看系统通知。2、现场报名审验材料阶段。网上初审通过后,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各自所报校区,根据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系统选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校区进行现场一次性材料审验。3、录取结果公示阶段。学校对现场确认审核成功的录取名单分层分批在兖州区文化路小学官方网站http://47.104.197.45:9090/yzqwhl/进行网上公示,于各校区张榜公示。(二)现场报名1、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的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6日-18日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及子女两张一寸照片,根据入学范围到所属校区领取并填写报名表,表上带有编号和现场审核时间要认真填写,不予更换。2、入学适龄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填好的报名表、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各校区进行现场审核。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当日下午有家长签字领回。八、审核层次分配7月16日,属于兖州城区户籍,户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父母),房产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孩子本人。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均在范围内。持报名通过序号到校进行审核。7月17日,属于(1)兖州城区户籍,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均在范围内。(2)只有城区户籍无房产。户籍和租赁的住房均在范围内。持报名通过序号到校进行审核。7月18日,属于(1)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2)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籍儿童,房产和实际居住均在范围内。(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报名通过序号到校进行审核。九、相关要求1、网上报名的适龄入学儿童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功能将自动关闭),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在网上采集信息过程中或现场审核中将无法通过。2、适龄入学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校区现场审验时,应带齐证件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登记。3、不足年龄儿童、超龄在籍学生、虚假信息学生等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在我校报名审核不通过,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的情况,责任自负。4、为保证相关材料的合法有效,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等职能部门逐一对提交证件进行核实。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伪造证件者学校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5、学校将组织人员针对报名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凡不予配合或有造假行为的取消该适龄儿童的录取资格。6、学校严把招生入学关口,严格按照兖州区教体局批准的学位数进行招生,超过招生数的不予注册学籍,并对新入学学生进行电脑随机编班。十、温馨提示1、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对报名完全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学适龄儿童优先录取,对其他条件的入学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录取名单分层分批在兖州区文化路小学官方网站http://47.104.197.45:9090/yzqwhl/进行网上公示、于各校区张榜公示。2、一切未尽事宜由文化路小学各校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网上报名咨询电话:3412682东校区:
3438639
3414646旧关校区: 5179518扬州路校区:17864781699附:兖州区文化路小学各校区招生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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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招生计划为26个班,1170名。其中,西校区6个班,白衣堂小学10个班,五里庄小学6个班,薛庙小学4个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对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地点、程序1.请于2018年7月7日—13日登录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网上报名系统(www.yzqsyxx.com),进行网上申报。无法网上申报的可于7月14日上午8:00-11:30持孩子两张近期一寸白底彩照,同时携带房产证、出生证和户口簿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薛庙小学领取报名表。2.在学校网站上报名初审合格者和现场报名合格者,2018年7月16日—18日携带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的报名表按通知时间到薛庙小学登记报名。二、招生范围住址在兖州区划定的本校招生范围之内的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招生范围:招收居住地在中御桥路、西御桥路、日新铁路、大禹路以西,荆州路、西顺河以东,中山西路、丰兖路以北,鲁王东路、九州中路、建设路、文化西路以南隶属鼓楼办事处和龙桥办事处的城区适龄儿童。其中日新铁路以西,九州大道以北,大禹路以东,建设路以南的城区适龄儿童可到文化路小学(扬州路小学)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报名。其中,九州方圆、五里庄社区到五里庄小学就读;大禹路以西、鲁王东路以南、冀州路以东、丰兖路以北到西校区就读。大禹路以西除西校区范围之外的龙桥街道所属社区到薛庙小学就读。三、咨询服务办公电话:0537-3412987手机:13341203100 手机:13863768529
QQ技术咨询群:西校区:812124919白衣堂:696784138五里庄:696896281薛庙:361560261四、基本原则(一)凡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制造、使用假证件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房地产服务中心:中山东路房地产交易所二楼,电话:3401966)等部门对提交证件予以核实。(二)坚持“房户一致,房产优先”原则。服务区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优先安排学位。(三)坚持分层、分批招生原则,严格控制班额。(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37-3412987五、报名办法(一)兖州城区户籍(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1.兖州城区户籍(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复印件;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有拆迁协议和购房合同及上房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应提供满一年(发证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等。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地与房产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超过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城区户籍无房产。租房应提供满一年(发证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前)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其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以上租房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4.居住服务区内廉租房、公租房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其它房产,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租房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5.寄放户口适龄儿童(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户口),不予安排入学。6.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经过学校面试通过后可随班就读。(二)非服务区内的兖州籍适龄儿童入学。在服务区购房的,且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可在服务区学校解决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等。(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非兖州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来我校就读,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就读。按照拥有住房(住房为“住宅”,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租房(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或纳税证明、无正式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等)顺序进行录取。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发证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原件及复印件;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等。(四)非拆迁户的适龄儿童报名,虽有购房协议等,但目前不具备上房条件的,不能按其购房所在服务区报名。六、招生流程(一)网上注册阶段。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官方网站www.yzqsyxx.com /点击“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入口”窗口,按相应的报名类别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二)现场审验材料阶段。网上初审通过或现场申报初审通过后,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各自报名类别,根据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系统选定的时间或现场报名通知时间,携带报名表、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薛庙小学进行现场审验。(三)录取结果公示阶段。学校对现场确认审核成功的录取名单分层分批在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官方网站www.yzqsyxx.com进行网上公示、于集团各学校门口张榜公示。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8年7月6日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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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东御桥小学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兖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济宁市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要求,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房户一致、房产优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18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解决大班额问题的相关规定和兖州区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入学办法,努力提高我校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二、报名时间、地点时间:网上报名:7月7-10日现场审核:7月 16-18日现场审核地点: 兖州区东御桥小学百子堂校区三、入学年龄和招生区域入学年龄: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招生服务区:京沪铁路以西, 中御桥路以东,建设路以南隶属鼓楼办事处和酒仙桥办事处的服务区适龄儿童。四、基本原则(一)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优先安排学位; “房户不一致”的,户籍或房产之一在服务区内,学校如无空余学位,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坚持分层、分批招生原则,严格控制班额。(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五、报名办法(一)兖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1、户口薄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服务区内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地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报名表、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无房产证需有拆迁协议和购房合同及上房证明等材料)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薄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内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地与房产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薄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房产在服务区内(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超过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报名表、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服务区户籍无房产。租房应提供满一年(截止日期2018年8月31日)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如有空余学位,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以上租房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4、服务区户籍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可视学校学位情况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合法有效的租房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5、寄放户口适龄儿童(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户口),不予安排入学。6、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经过学校面试通过后可随班就读。(二)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籍适龄儿童入学。在服务区内购房的,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的,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有空余学位,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三)非兖州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非兖州籍的外来务工子女在我校就读,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就读,按照拥有住宅房(服务区内)、租房(服务区内)顺序进行录取。按照拥有住房(住房为“住宅”,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租房(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或纳税证明、无正式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等)顺序进行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报名表、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申请表、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等。(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五、招生流程(一)网上报名:1、网上注册申报阶段。起止时间:7月7日00:00—7月10日24:00。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兖州区东御桥小学官方网站http://www.yzqdyqxx.com/点击“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入口”窗口,进入页面后仔细阅读“用户操作手册”,按相应的报名类别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2、现场审验材料阶段。(1)网上初审通过后,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各自报名类别,携带“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于7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到百子堂校区领取新生报名表,并根据报名表上的时间,携适龄儿童、两张一寸照片及相关证件到百子堂校区进行材料审验。(2)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的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5日下午3点至5点到百子堂校区领取新生报名表,并根据报名表上的时间,携适龄儿童、两张一寸照片及相关证件到百子堂校区进行材料审验。3、录取结果公示阶段。学校对现场确认审核成功的录取名单分层分批在兖州区东御桥小学官方网站http://www.yzqdyqxx.com/和微信公众号(yzqdyqxx)进行公示,于东御桥小学百子堂校区、少陵校区、兖州区实验幼儿园门口张榜公示。六、相关要求(一)适龄入学儿童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功能将自动关闭),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在网上采集信息过程中或现场审核中将无法通过。(二)适龄入学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审验时,应带齐证件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登记。(三)不足年龄儿童、超龄在籍学生、虚假信息学生等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在我校报名审核不通过,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的情况,责任自负。(四)为保证相关材料的合法有效,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等职能部门逐一对提交证件进行核实。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伪造证件者学校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错过报名时间,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如学校无空余学位将由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六)学校将组织人员针对报名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凡不予配合或有造假行为的取消该适龄儿童的录取资(七)学校严把招生入学关口,严格按照兖州区教体局批准的学位数进行招生,超过招生数的不予注册学籍,并对新入学学生进行电脑随机编班。七、咨询电话0537—3419908 0537--34340530537—3413539
15563136129一切未尽事宜由东御桥小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兖州区东御桥小学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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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兖州区东方中学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兖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体字【2018】73号)要求,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房户一致、房产优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18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一、招生计划今年我校初一招生计划为南校区6个班,300人;西校区12个班,600人;东校区18个班,900人。二、招生范围东方中学南校区:居住在京沪铁路以西,中山路以南、龙桥南路以东、南环城路以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东方中学(府前中学):居住在大禹路以西,建设路以南,丰兖路以北的隶属龙桥办事处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日新铁路以西,大禹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丰兖路以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到东方中学(府前中学)报名;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建设路以北,鲁王路以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到东方中学(府前中学)报名。东方中学东校区:居住在京沪铁路以西,文化路以南,中山路、九州路以北,日新铁路以东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三、报名时间1、网上注册申报阶段:7月10日——7月20日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47.104.197.45:6060/yzqdfzx进入“兖州区东方中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窗口,按相应的校区、相应的报名类别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适龄入学儿童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功能将自动关闭),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在网上采集信息过程中或审核中将无法通过。2、7月23—25日,现场提交所需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与采集信息一致)。现场提交材料时以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作为入校凭证。按照“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上各小学提交材料时间安排,按小学毕业学校到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东校区提交材料。3、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将在系统中公布)。四、报名需提交材料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严格控制服务区,严格控制班额(50人)”,坚持“房户一致、房产优先”的原则,分层、分批招生。1、兖州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1)小学毕业生的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具有兖州城区户口、有房(购房)的按照小学毕业生户口、房产、居住地址、户口簿等及相关辅助证件,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所有的,按照“房户一致”的原则,优先录取。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含身份证)不一致,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主,按照“房产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如没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也可以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但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等相关辅助证明。需采集的信息:“2018年兖州区小学升初中入学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等相关证件。(2)小学毕业生的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具有兖州城区户口、无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或者父母户口报名的(注:只适用于城区户口,不适用于农村户口)。A、适龄儿童、少年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其父母须由房产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且父母户口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B、适龄儿童、少年跟随父母的,其父母须由房产部门出具无房证明。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及辅助证明材料。(3)经区房产部门或相关法律部门验印的,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注:非经商用房与门头房),也可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资格审查的房产依据,否则不能作为报名的凭证,如服务区内学校无空置学位,由教育部门安置到其他学校。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出租方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赁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发票、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2、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籍适龄儿童少年: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所属各镇小学毕业生,如确实在城区购买住房,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的,可按照住房房产所属服务区初中接受资格审查,并出具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学生出生证及相关入住证明等。如服务区学校在解决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有空置学位的,可在服务区内入学。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购房交款发票),且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按照拥有住房(住房为住宅,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租房(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无正式劳务合同、营业执照)顺序进行录取。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提供全家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到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学校报名。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出生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无房产证需有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且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4、寄放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户口),不予接受入学,建议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5、非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报名,虽有购房协议等,但目前没有上房条件的,不能按其购房所在服务区报名。6、严格按照所属服务区招生,不招收其他学校服务区的学生。原高庙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到十五中报名。 军民学校小学毕业生全部在本校初中部就读,另外招收京沪铁路以东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矿山学校、山拖小学毕业生全部在矿山学校初中部就读。 兴隆庄煤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全部在本校初中部就读。 薛庙小学原范围内薛庙、六里井、范家堂、范家庄、刘官庄、任老庄、齐王庙、杨家庄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所属户籍报名,户籍属新兖镇的到兖州九中就读,户籍属城区龙桥办事处的到东方中学西校区(府前中学)报名。以上小学毕业生在城区确有住房的必须是父母房产,也可在相应服务区初中报名。五、相关要求1、为保证相关材料的合法有效,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等职能部门逐一对提交证件进行核实。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伪造证件者学校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错过报名时间,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如学校无空余学位将由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3、学校将组织人员针对报名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凡不予配合或有造假行为的取消该适龄儿童的录取资格。4、学校严把招生入学关口,严格按照兖州区教体局批准的学位数进行招生,超过招生数的不予注册学籍。咨询电话:312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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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第十五中学一、招生计划:东校区(老校区)500人,10个教学班;西校区(新校区)600人,12个教学班。二、招生范围:(一)东校区招生范围:招收居住地在京沪铁路以西、文化路以北、日新铁路以东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本范围内的学生也可到西校区就读。(二)西校区招生范围:1、招收居住地在日新铁路以西,大禹路以东,丰兖路以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2、招收原高庙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3、招收居住地在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建设路以北,鲁王路以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三、报名时间、地点:网上报名时间:7月11日-20日现场审核时间:7月23日-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现场审核地点:兖州区第十五中学东校区(老校区)四、招生办法:(一)兖州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兖州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其监护人需提供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和“兖州区2018年小学升初中入学证明”,依照“房户一致,房产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1、监护人提供的证件应是小学毕业生直系亲属(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2、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如房产证、户口薄、身份证不一致,以房产证为主,也可以购房合同或购房交款发票(但需出具上房证或其他入住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相关依据。3、租房者应提供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二)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报名。非兖州城区户口,在城区购房的,且房产所属为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可在学校解决城区学生入学后入学。报名时出具学生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按照拥有住房(住房为“住宅”,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租房(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或纳税证明;无正式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等)顺序进行录取。报名时需提供全家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因学校无空置学位无法安排入学的,回流出地入学。(四)
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有关文件规定优先入学,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五、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1、网上注册申报阶段。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http://47.104.197.45:5050/yzqswz/进入“兖州区第十五中学招生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根据“窗口”提示,按相应的报名类别填写信息(注意根据居住地所属的服务区选择校区)。2、网上初审阶段。根据网上提交的学生报名材料,学校进行网上审核。请家长及时登陆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3、现场审核材料阶段。网上初审通过后,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所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7月23日——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学校现场审核。4、录取结果公示阶段。学校对现场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五中学”公示。(二)现场报名:1、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服务区内小学毕业生,在其监护人的带领下,持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兖州区2018年小学升初中入学证明”,于7月23日-25日到东校区报名。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对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优先录取;对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根据校区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六、相关要求:(一)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在网上注册申报或现场审核时将无法通过。(二)初审通过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一定要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到学校现场审核,并带齐报名所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者不予审核。(三)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对报名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如提交虚假材料,被查实后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学校温馨提示:1、为便于审核,报名时需要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由学生监护人到区房地产服务中心开具。2、现场审核和现场报名时所用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需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3、招生期间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五中学”,及时了解学校招生工作信息。招生咨询电话:0537-3412897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五中学2018年7月5日另附《2018年兖州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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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https://jining.focu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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