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上下限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各旗县区财政局,各旗县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各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旗县区邮政快递企业,各参保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6〕42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5号)、《关于确定2022年工伤保险核定基数的通知》(内人社办函〔2022〕240号)《关于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43号),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及有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及差额调整(一)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2022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核定基数上限为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300%,即20253元;个人缴费核定基数下限为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60%,即4051元;职工本人工资在4051元到20253元之间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核定。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核定。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59号),2022年8月1日之前职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照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定,2022年8月1日之后职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基数上限为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300%,即20253元;下限为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60%,即4051元。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核定。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1)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2022年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基数之和核定(不涉及个人缴费),应参保职工基数上限为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的300%,即20253元;下限为6751的60%,即4050.6元;应参保职工工资在4050.6元至20253元之间的,按照工资确定基数。(2)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6〕42号),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0%作为缴费基数,按1.1%的费率缴纳,即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0.22%缴纳工伤保险费。(3)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5号),对能够确定工资总额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对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实际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确定基层快递网点行业风险类别为五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1.1%。(二)参保单位缴费费率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根据《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37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6%,个人缴费费率为8%。2.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59号),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1%,单位缴费费率为0.5%,城镇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全区统一的农牧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用人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3.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执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52号),我市延续贯彻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参加工伤保险的各有关单位(不含一类行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照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中2018年前适用的费率为基础下调50%执行。(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差额调整2022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于2022年9月开始通过信息系统批量调整,此次缴费基数差额调整是以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300%为上限,以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60%为下限,对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进行差额调整;2022年8月之后,以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300%为上限,以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60%为下限,对失业保险进行差额调整。差额调整缴费通知单及差额调整明细将通过呼市人社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推送给各参保单位。各参保单位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打印差额调整的缴费通知单,并可查询导出差额调整明细。由于差额调整将影响到参保职工的社保关系转移及退休待遇领取等业务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在缴费前认真核对差额调整明细,确认差额调整的人数和金额,确认无误后须及时进行缴费,以免产生滞纳金,如有问题当期结算月内尽快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核查调整。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及核定方式(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时,为方便参保人员选择,特设九个缴费基数核定档次:分别按照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合的档次作为缴费基数核定缴费额。根据《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37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文件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受户籍限制,与我市居民执行同等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的缴费金额需按照2023年当地灵活就业核定政策确定,补缴后,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缴纳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60%核定,缴费费率为1%。(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理方式及相关要求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理方式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办事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方便参保人员便捷缴费,对断缴的或已缴纳到2021年12月且今年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纳2022年全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无需经过社保经办窗口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有:线上:手机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小程序、手机微信城市服务、蒙速办APP。线下:全市建设银行及光大银行网点智慧柜员机、全市建设银行及光大银行网点柜台、税务大厅及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缴费窗口。以下四类人员需先到各旗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生成核定信息后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1)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核定业务仅在所属办事处办理);(3)从单位离职需接续的参保人员;(4)2022年度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人员(含当年退休人员)。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核定缴费时限(1)灵活就业人员核定缴纳和自主缴纳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0日。(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2022年度失业保险核定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核定办理地址各区灵活就业参保核定办理网点(见附件)。三、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稽核扩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5号)、《关于开展2022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2〕30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6〕4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法定人员全覆盖转变,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征缴力度,实现单位参保职工应保尽保,社会保险费应核尽核,为维护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本年稽核扩面工作。(一)稽核扩面重点和范围1.在我市参保单位中抽取参保人数较多或平均缴费基数较低的单位。2.年度未申报或未按时变更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3.不据实申报缴费工资,被举报、投诉的单位或经办机构经办业务过程中发现的申报存疑单位。4.未按要求参加工伤保险的快递企业及基层快递网点。5.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二)时间安排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三)扩面保障工作要求1.组织领导人社、税务、邮政、住建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扩面征缴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工作部署、人员调度、后勤保障等工作,将扩面征缴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扩面征缴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掌控扩面征缴工作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2.协调配合明确扩面征缴职责分工,人社部门牵头并对具体工作、政策宣传指导和扩面工作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职尽责,强化相互间信息共享,协助扩面征缴工作高效运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部门规范社会保险参保行为。税务部门发挥社保费征收的主体作用,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协助参保扩面。通过调取各相关部门和各经办机构的疑点数据,将未登记企业列为重点对象,督促其依法参保缴费。对已参保企业,依据大数据比对企业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对存在漏保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我市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动中介公司,核查是否存在未依法参保、未全员参保、选择性参保、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违法行为。对在我局设立单位账户过多,人员交叉混乱等不规范经办现象进行整改,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规范企业参保缴费业务申报。人社部门要按季度向财政部门报送社会保险资金征缴情况,及时与财政部门互通信息。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基层,协助扩面工作。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25号)文件要求,重点对快递行业进行扩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邮政管理部门对各类快递企业和网点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全面覆盖,精准扩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邮政管理部门建立数据共享的协同机制,邮政管理部门按月向人社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名单,人社部门按月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供快递行业总体参保情况及各快递企业参保情况。邮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落实落实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诚信体系范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部门同邮政管理部门强化对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基层快递网点及时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住建部门通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执法,协助参保扩面。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6〕42号)文件要求,重点对现有在建项目或未开工项目且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扩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与住建主管部门共同组成执法队伍,通过联合执法对我市在建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分析定位扩面涉及单位(或项目),并核实在建项目参保情况,开展针对性督查检查工作,督促补齐工伤保险相关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行为予以查处,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农牧民工工伤保险权益。财政部门为扩面征缴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落实推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由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扩面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扩面征缴工作效能。各旗县区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附件:各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办理网点来源:青城人社责编:王慧娟审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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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需要按照工资标准执行国家对社保缴费基数有严格的规定,在申报社保基数的时候需要按照实际的工资来核算,要是工资水平低于当地的社平工资就按照最低缴纳基数来执行。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根据最新的政策,帮大家整理最新呼和浩特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每月最低金额多少钱的相关知识。一、呼和浩特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呼和浩特社保基数类型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费基数单位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单位最低金额个人最低金额单位最高金额个人最高金额基本养老保险3154.217046―8%―252.34―1365.12基本医疗保险4550.5417064.516.7%2.0%304.8991.011143.32341.29失业保险3154.250000―0.50%―15.77―250.00工伤保险3154.217064――――――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大病医疗(年)――――50.0050.0050.0050小计354.89409.121193.322006.41合计764.013199.73二、呼和浩特单位社保缴费比例呼和浩特单位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缴费流程1.社保网上申报http://rsj.huhhot.gov.cn/2.委托银行收款: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3.单位自缴: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职工:由单位代缴。缴费地址 呼和浩特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局(代收)参考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鼓楼立交桥劳动大厦三楼业务科308室三、呼和浩特社保相关文章推荐(一)、2021年呼和浩特补缴社保最新政策及一次性补缴规定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呼和浩特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一)、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年限的,中间不管断缴几年都没有关系,参保过的记录,不会清空(二)、医疗保险:1.逾期...查看更多(二)、呼和浩特2021年社保缴费多少,最低基数企业单位个人各交多少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目前2021年社保缴费多少,最低基数企业单位个人各交...查看更多(三)、2021年呼和浩特社保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及个人账户查询系统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021年呼和浩特社保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及个人账户查询系统:http://rsj.huhhot.gov.cn/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产业发展和应急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针对近日...查看更多(四)、2021年呼和浩特最低社保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多少钱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主要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2019-2020年呼和浩特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查看更多(五)、2021年呼和浩特社保怎么转到外地,异地社保转入呼和浩特网上办理社保卡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申请是其第一步。如何申请社保卡异地转移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是本网站小编整理的异地社保转移手续问题,仅供参考。办理条件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二、旗区间转移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3、由县以上...查看更多(六)、呼和浩特社保最低基数2021,呼和浩特社保最低基数每月交多少钱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呼和浩特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及公布的全区全口径城镇单...查看更多(七)、2021年呼和浩特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办理条件跨省和跨盟市转移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旗区间转移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2、跨旗区流动...查看更多(八)、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2021,呼和浩特最低社保缴费比例多少钱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查看更多(九)、呼和浩特社保卡余额查询一、呼和浩特社保卡查询方法呼和浩特社保卡查询方法有两种,通过呼和浩特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471-4815708,查询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还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rsj.huhhot.gov.cn/ 。二、呼和浩特社保卡查询详细介绍呼和浩特社保网上查询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查询系统一、短信查询1、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发放查询:编...查看更多(十)、呼和浩特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登陆入口一、呼和浩特社保个人查询系统网址呼和浩特社保个人查询系统网址入口为:http://rsj.huhhot.gov.cn/ ,市民可以输入自己的社保卡号和密码查询自己的社保信息。二、呼和浩特社保个人查询系统介绍温馨提示:1、可查询的信息有账户明细、余额信息、社保资讯等;2、该查询查询时需要输入的信息有账号、密码和验证码;3、如登录用户未进行注册请点击:【用户注册】4、如登录用户忘记登录密码请点击:【密...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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