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一般有两类分为几个等级以及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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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更新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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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律网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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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一、商业秘密的定义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2、因此,只要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满足相应条件就可以构成商业秘密,比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二、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秘密性: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2.实用性: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3.保密性:权利人对该信息经采取了保密措施。对于以上三个条件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认定的标准。秘密性是从反面排除“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形来认定的,“为公众所知悉”的具体情形包括: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或者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或者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以及其他公开渠道公开批露。实用性的认定标准是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保密性的认定标准是,权利人采取了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比如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等。以上就是关于商业秘密的定义与构成要件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华律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华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我是平台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擅长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引用法条
[1]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第二条
[2]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第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5]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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