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税社保是干什么用的政府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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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2021-08-09 17:39:5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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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朋友:近日,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非必须、不进厅”的原则,为保障办税人员、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健康,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建议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税费业务时,尽量选择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邮寄发票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人工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办理1、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模块提供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均可通过此渠道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您也可以通过各地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2、如果您需要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路径申请网上代开,完成在线缴税后,选择发票邮寄或者自助终端领取,即可邮寄到家或选择就近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打印发票。3、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路径,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领用申请,并选择发票邮寄,我们将为您邮寄到家,也可以直接前往就近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领用发票。4、如果您有业务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可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如您(属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等相关业务,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或者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三种“非接触”方式办理。1、网络缴费。可通过应用市场下载湘税社保APP,或者用微信小程序以及下述各银行的网上银行足不出户完成缴费。2、银行缴费。可通过各定点银行进行自主缴费。3、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进入“社保网上缴费”页面完成注册后,可自主缴费或替他人代缴费。 温馨提示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费)事项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暂时不要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通过“非接触”渠道,为您提供便捷优质的办税(缴费)服务。涉税(费)咨询热线一览1.辖区内各税收征收机关对外公开咨询电话:雨湖区局:0731-58208016/58208151岳塘区局:0731-58687600高新区局:0731-58212366/58510778经开区局:0732-58262366湘潭县局:0731-57812366湘乡市局:0731-56112366韶山市局:0731-55681172湘潭市局:0731-555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95113/4008877660(航天信息)、 4006112366(百旺金赋)、4009006088(点下代开)3.湘税社保APP缴费问题:4009875000;社保费参保登记、待遇享受问题:12333。4.微信搜索“湘税通”企业号,实时税费咨询渠道竭诚为您服务。来源:湘潭税务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湖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公告》,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叶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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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办理社保是去社保局办理的。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7.5%,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8 - 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 - 4%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资料:(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省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参保凭证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特殊情况例外)3、本省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步骤和方法如下:一、养老保险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凡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均要申请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只需在三险增减表上打勾即可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必须每月到经办机构核对相关数据,否则账务对不上,产生更多的不便。二、医疗保险按照医疗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手续。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已参保企业,每月需带U盘到经办机构办理对账手续,并及时缴费。否则,医保卡会自动锁定,不能再使用。三、失业保险(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1、未参加过失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部门签定的合同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2、本省参加过失业保险人员:需持失业保险转移证明;用人单位应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办理失业人员登记手续。填写表格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单位应携带失业保险《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主要材料: 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 养老统筹个人报停表; 招工表、转业退伍安置手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派遣证”;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将办好的《失业证》等手续及时送交失业人员,并告知其有关注意事项。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失业职工管理所报到,并按规定审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料参考来自公众号—创品商务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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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应该是在社保局缴,税务局征收的是国家的税费,和交的各种保险没有关系,而社保局是政府为大众人民而设立的一种政府机构,为人民服务的。他可以缴纳生活中的五险一金,和办理各种房屋过户手续的政府机关,所以缴纳个人保险还是在社保局缴费。但是如果是社保的话,应该去税务局交。现在社保中心已经归税务局所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可以实现统一征收的功能,税务机关相对地方政府也有相对独立的职责,有利于资金管理。所以如果我们是交社保的话,需要去税务局,但是交其他保险的话,照样去社保局交费。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展开全部社保要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一般来说,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可以将个人资料提交给公司,通过公司缴纳职工社保。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自己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居民社保。通常职工社保可以缴纳五险,而居民社保只能缴纳两险。
展开全部法律分析:社保的缴费将由税务局统一征收。税务局掌握着企业的收入数额,以后社保的征收将更加严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展开全部法律分析:社保的缴费将由税务局统一征收。税务局掌握着企业的收入数额,以后社保的征收将更加严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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