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能交契税了还要看开发商的三书一证一表是什么证一表吗?

文章摘要:人们购买了住房后,进行交房也需要注意很多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一些文件的提供,如三证一书一表。那么,交房三证一书一表是指什么?三证一书一表是指《建筑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在交房的时候,业主需要根据开发商所提供的验收表,检查房屋的水电相应设施以及房屋的质量,而且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收房时需要提供入住通知单。交房流程是什么?1、确认收房流程,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领取收房验房表,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综合验收,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4、问题解决方案,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5、验收完付款,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6、业主领取钥匙,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7、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关系,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或盖章确认的收据。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交房注意事项1、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2、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三证一书一表是指《建筑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在交房的时候,业主需要根据开发商所提供的验收表,检查房屋的水电相应设施以及房屋的质量,而且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收房时需要提供入住通知单。交房流程是什么?1、确认收房流程,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领取收房验房表,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综合验收,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4、问题解决方案,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5、验收完付款,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6、业主领取钥匙,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7、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关系,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或盖章确认的收据。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交房注意事项1、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2、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你所说的“三证一书一表”其实是指:《建筑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这三证在买房时就要查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一表是正常期房交付必不可少的),这是一个楼盘通过验收交付的必备材料。关于期房交房时,开放商向业主提供“三证一书一表”是应当的,在标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这一条款也是会明确写出来的,业主未看到完整的“三证一书一表”可以不收房(涉及到已延期交房的违约问题)。但是凡事皆有例外,对于当前期房市场,开放商能够按期将期房建好都已经是“好”开发商了,再加之“三证一书一表”全部办齐需要不少的时间,这一点对于资金紧张的开发商是很难按标准流程来的,而一些业主也需要尽快拿到房子。这也就出现了,大部分期房项目,开放商在准备完《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后,就开始联系业主,进入实质的交房阶段。开发商在准备完《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后,就会安排业主收房,而业主在实地看房验房后,即使没有看到全部的“三证一书一表”也会急切收房。(现阶段,对于能够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期房项目,其实可以在实地查房满意之后就验收;而对于连《竣工验收备案表》都无法提供的期房项目,验收时要格外谨慎。)关于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5条,商品房预售条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0条,商品房交付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9条,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5条,竣工验收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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