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涉帮信诈骗到了检察院还要多久知道结果退回公安七个月没信息会怎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2019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于该罪名的具体适用标准进行了量化,对于明知犯罪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列举,帮助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列举。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惩戒,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随即两卡行动迅速展开,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呈现井喷之势。了解上述该罪名的背景及形势,对于进行有效辩护具有一定的帮助,就笔者结合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经验来看,涉嫌该罪名的最终结果无非是以下几种。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在拘留阶段侦查机关直接撤销案件刑事拘留一般为3天,复杂的延长1-4天,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团伙作案的延长至30日,这30日是侦查机关核实具体案情,调取相关证据,判断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节是否达到严重的标准,即是否构罪的关键时期。如果确有帮信罪的事实,即有出售银行卡的行为,也有结算金额,也有获利,但结算金额、获利金额及涉嫌银行卡张数均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不构成犯罪的,那么在拘留阶段应该向侦查机关直接申请撤销案件。实践中,是否构成帮信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而提供帮助;2、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第一个条件在具体办案中办案机关把握的标准很松,基本就是推断怀疑,大部分情况只要不正常都被认定为主观明知了。并且随着打击两卡行动愈演愈烈,把握程度更松了。第二个条件,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解释中,对于什么情况达到情节严重进行了细化,比如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违法所得一万元,为三个对象提供帮助的。2021年6月17日在出台电信诈骗司法解释二时又进行了补充的规定,即只要达到额外的两个条件,也被认为是达到了情节严重。这两个条件是:1、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2、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20张以上的。也就是说只要出售、出租银行卡5张,手机卡20张就可以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就是构罪标准,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有这种行为就是犯罪。如果题主朋友的情况符合此种尚达不到情节严重的标准的,应尽快介入案件联系承办警官,并向侦查机关申请撤销案件,递交关于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这也是笔者所说的第一种涉嫌帮信罪的结果,也是最好的结果,即拘留阶段侦查机关直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二、审查批捕阶段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刚才讲的第一个结果直接撤销案件在实践中是比较难的,毕竟侦查机关(公安机关)费那么大力气抓人,好不容易自己立的案自己作出的拘留决定是不会轻易撤销自己的案件的,那么到了下一个阶段就有了第二个结果,即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上述所说的侦查期间30日满是必须要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的,且审查批捕的时间仅为7天,除去节假日,真正的时间仅有5天,那么这几天的黄金时期一定要第一时间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取得联系,递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并当面沟通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及情形。一旦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就会立即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主要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第一,涉案行为人不构成犯罪:(1)有证据证明未发生犯罪事实;(2)涉案行为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达到逮捕的证据条件。 第二,根据已有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比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衡量涉案行为人所犯罪行,只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就不能采用逮捕。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也不采用逮捕。第三,涉案行为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上述三个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办案机关就可以不予批准逮捕。因此不管是在犯罪事实上不构成犯罪而侦查阶段没有撤销案件的,还是已经构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性,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均应充分把握好这7天的黄金时间,首先查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并第一时间约其见面沟通,陈述辩护意见。其次撰写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书面递交检察官,并将案件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点一一当面向检察官陈述并与之沟通,让其采纳律师的法律意见,最终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以上是笔者所说的第二个结果,也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即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直接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那么这个阶段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提起公诉,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也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虽然大部分案件都会进入公诉,但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言,会有一部分案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无论如何,都是要努力争取这第三个结果,即不予起诉。对于最终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案件,绝大部分是在侦查阶段没有被批捕的。所以对于此类案件由于不被起诉的概率较高,需要尽力争取不予起诉。侦查阶段被取保有多方面的因素,类似于不予起诉的情况,有的是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有的是案件存在疑问,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有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即使构成犯罪,因为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上述几种情况,在实务中比较常见。不认罪的案件由于没有犯罪事实,在审查批捕阶段被取保候审了,那么即使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于案件的事实与证据不能证明有罪,检察机关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一般需要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需要使用退侦的权力,一般两次为限,仍然没有证据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占绝大多数的案件是因为情节轻微而被不起诉的。这类案件一般需要满足一些条件:1、已经认罪认罚。对于帮信罪而言,必须要认罪认罚,否则就会失去前提条件;2、需要有减轻与从轻的情节。比如自首与立功,但我认为最为重要的是退赃或者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多常见退赃。因为此类犯罪由于上游犯罪的复杂性或者严重性,要想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需要付出的代价太高,比如上游犯罪为诈骗,金额几百万上千万,受害者众多,想要拿到这么多受害人的谅解困难确实很大。3、犯罪情节轻微。比如该罪名仅卖了一两张银行卡,获利几百块钱;银行卡结算金额仅20万,也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以上,是笔者所说的第三种结果,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同样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没有被提起公诉,一旦案件情形符合不予起诉的条件,就要竭尽全力的去争取。四、审判阶段法院判处缓刑、实刑或者认定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承接上一阶段,一旦检察院提起了公诉,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那么无非就是经过开庭审理,法院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但从笔者实务办理帮信罪案件的经验来看,涉嫌帮信罪的案件一旦进入到了审案阶段,那么无罪的可能性特别小,基本不用考虑。所以就剩下一种结果,即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的结果又包括判决缓刑、实刑或者判决认定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一)、判决缓刑针对帮信罪判处的缓刑,一般是对于量刑建议较高的案件,争取缓刑是一大突破口。虽然笔者目前办理此类案件司法机关给出的刑期较短,但司法实践中不排除有的案件给出的刑期较长,比如笔者之前办理的一起帮信罪案被量刑两年到两年半,即使再争取,刑期大幅度下降的概率也不是很大,这就需要从另外有利因素入手。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适用缓刑一般会考虑是否是从犯,从犯是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获利情况,被告人是否愿意退还获利,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被告人家属代为退还了获利,一般适用缓刑的概率就会非常之大;关于罚金的缴纳也是重要因素,一般只要适用了缓刑,家属都愿意缴纳罚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努力争取缓刑是在刑期较长的情况下,如果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六个月,量刑建议八个月,再争取缓刑的意义不是很大,因为缓刑考验期也是要求极严的,稍有差错就会重新收监。(二)、判决实刑这也是刑事犯罪最为常见的一种结果,即经过了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三个阶段,最终经过庭审,法院判决实刑。刑法第287条第2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这种审查起诉阶段经过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也没有无罪辩护的可行性,大概率是要判决实刑的案件。应该着手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对量刑这块争取较低量刑,首先当事人要认罪认罚,在这基础上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找出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积极与检察官沟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希望给出一个较低的量刑建议。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只要认罪认罚的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量刑建议被采纳的概率非常高。(三)、判决认定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简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以上这三点是审判阶段对于法院判决的三种结果的总结综上所述,这是笔者目前实务办理帮信罪的一些经验分享,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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