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关于强拆的最新规定程序是什么

一、法定的合法强拆程序是怎样的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最后,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二、哪几种拆迁行为已经国家叫停1、强拆行为在征地拆迁中,强拆行为是多见的,但是强拆是违法的,是被国家严令禁止的,但在征地拆迁当中,仍然还是会发生强拆的情况。这种强拆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和谐。如果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直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2、没公告就拆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在确定要被征收土地之后,相关部门必须要对被征收人出具公告,以及一些相关文件。详细告知农民搬迁地点、补偿方式、拆迁时间等信息,拆迁范围等。如果没有公示,被征收人一定要主动要求拆迁方公开这些重要内容,如果拆迁方不给或是拿不出这些文件的话,那么就是违法行为,被征收人也可进行投诉或是找专业拆迁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3、先拆迁后补偿先补偿后拆迁这是基本原则的底线,即便是签了补偿协议,也要等到拿到补偿款之后再同意拆迁,现在很多拆迁方为了尽快达到拆迁目的,经常会给被征收人口头承诺很多比如:拆迁补偿,但事后,他们却始终不提补偿的事情。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坚守到拿到补偿之后再拆迁,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上市公司总资产计算,法定的合法强拆是指行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情形,强拆的程序包括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开启听证等。2022-12-06
第一步,催告阶段。如果在期限内拆迁户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既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且没有搬家腾房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当下发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实践中,有些拆迁方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为一谈,把征收补偿决定发成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是违法的。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依法撤销。第二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自催告函送达被征收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被征收人仍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规定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拆迁户没有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义务,拆迁方也不能擅自强拆。拆迁方应当向当地法院递交相应的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三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拆迁方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询问拆迁方和拆迁户双方的基本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来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查。在法院自立案之日起30天内,法院需作出是否执行司法强拆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强制执行的,会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相关裁定送达申请的机关。第四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作出执行司法强拆的裁定,执行裁定送达给被执行人(拆迁户)之日起15日后,被执行人(拆迁户)仍未按照裁定要求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便正式开始。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注意事项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2018-06-21 17:04
来源: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在难以和拆迁方达成满意的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之下,常常会收到一些威胁,最常见的比如“再不签协议就强拆”、“强拆了以后一分钱都拿不到”等等。许多被拆迁人出于恐惧的心理,便被迫签订了不满意的补偿协议。
那么,事实真的是如此吗?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拆,对于拆迁方来说真的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吗?强拆之后真的一分钱都拿不到吗?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这件事。
从法律角度来看,强拆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所约束。依照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律(这里指狭义上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之下,行政机关才有权自行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否则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句话来讲:有权的行政机关只能自行执行,无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法院执行。
对于拆迁方来讲很遗憾的是,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农村宅基地拆迁,拆迁方都无权自行强制执行,只能申请法院进行强拆。这一点,对于各位被拆迁人来讲就非常有利,当然现实中拆迁方使用种种手段忽悠拆迁户,就是不希望大家知道自己的这个权利。
知道了上面的规定后,我们来具体看一个合法的强拆究竟要走哪些程序,这些程序究竟如何对拆迁户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面一条说的是,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拆迁户达不成安置补偿协议时,拆迁方要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于拆迁户对于此决定有权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因此必须要等到拆迁户的复议期限、诉讼期限过了以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行政复议期限为60天、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因此拆迁方想要合法地完成强拆,至少要等待6个月才行,如果拆迁户在期限快要届满之时提起诉讼或复议,那这个时间就会拖得更久。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经过了拆迁户的诉讼及复议期后,拆迁方想要申请法院强拆,还需在申请之前书面催告被拆迁人履行义务,如果拆迁方没有做这个催告程序,那么强拆也是不合法的。然后接下来才进入法院,走司法强拆的程序,这期间时间很多,拆迁户们完全可以在这期间积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上对此的规定集中于《行政强制法》第五章,有兴趣的被拆迁人可以详细阅读一下。
当然,也正因为法律上对于强拆的规定要求和限制特别多,拆迁方急于推进项目进展时,并不愿意走这样繁琐的程序。这样的心理一般会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很多拆迁方此时会尝试通过歪门邪道解决问题,比如将待拆房屋认定为违建进行拆除、认定拆迁房屋为危房以紧急避险为由进行拆除,或者直接强行违法拆除,甚至使用暴力恐吓等等手段;而另一些拆迁方便会在僵持不下的时候向拆迁户妥协,适当地提高补偿款,尽快和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当然后者一般是在律师介入之下通过使用多种法律程序的组合拳进行施压来达到的。
在面临强拆的过程中,无论是遇到上面哪一种拆迁方,被拆迁人们都不应当害怕,只要我们的主张合理合法,完全走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之中,遇到违法强拆便诉强拆违法,遇到程序不合规便及时提起行政复议,并积极通过信息公开等程序调查拆迁方所进行的建设项目合法与否,通过多种方式给对方施压,在律师的帮助下,相信一定能争取到合理的安置补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关于强拆的最新规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