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离婚分户审请同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村里不批怎样解决?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用以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城镇人口分户以独立的住宅为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即可分户;农村村民以城镇分户为标准,大多数人不能分户。年满十八周岁农村村民分户目的之一,为了“成家立业”申请宅基地,农村村民分户可以参考申请宅基地的程序办理。
农村居民分户意义重大
户籍改革与法律冲突
大多数人可能认为《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从制定权限观察,《条例》的性质为法律。由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为法律《条例》于1958年1月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农村合作社因涉及到农村土地等资源,《条例》对户口作了两项特别规定,第一,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第二,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农村与城镇户口的待遇不同,市场经济过程中就出现了户籍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多数人可能不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业生产合作社演变而来;户籍改革政策没有注意到农村户口由指定专人协助办理,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发给户口簿。户籍改革政策可以被人利用,如,少数人直接通过户口迁移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参与拆迁分配等;户籍改革政策需要以法律为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订《条例》,其可能的含义之一为,不能通过户籍改革稀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农村分户的含义
《条例》没有规定分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一“大”的户口簿,记载着成员身份,但并不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分户。在农村分户的含义为,分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或者将要成家立业,或者称为单立门户。根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分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申请宅基地;拆迁政策与分户也存在利益联系。《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村民住宅拆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不少地方的拆迁政策以户为单位分配安置房,农村村民分户意义重大。
正确理解农村分户的含义,可以避免因农村拆迁而离婚等现象发生,缓解社会矛盾。农村地区拆迁安置房的成本主要由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款构成,不少地方为了避免社会矛盾,将拆迁时年满十八岁的农村青年视为一户安排拆迁安置房;但这种安排并不普遍,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以住宅面积安排拆迁安置房。农村地区便产生了新的矛盾,一方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住宅;另一方面,农村地区违章建房较为流行。
农村居民分户目的之一:依法申请宅基地
分户的程序
城镇地区分户程序较为简单,年龄十八周岁的居民有独立的城镇住宅依法申请即可分户。户籍改革的“漏洞”为,城镇居民购买了独立的农村住宅能否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入农村地区能够拆迁分房。根据《条例》规定,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城镇居民可以迁移至农村,但该城镇居民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享受拆迁待遇。城镇居民取得的宅基地及住宅按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政策办理,不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农村村民分户的目的之一为,申请宅基地,农村居民分房需要达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长期以来,农村村民怎样取得宅基地的程序不明确,农村村民分户有一定的随意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宅基地分配的程序,宅基地取得的程序可以视为分户程序。
该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农村村民分户的程序可以解读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农村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分户申请→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分户申请→分户申请在公示的法定期间届满生效。分户申请生效后,一方面,村民以生效的分户申请向公安机关办理分户申请;另一方面,村民以分户申请向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分户可按宅基地申请程序办理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具体可分为:城镇居民分户为,年龄十八周岁、独立的房产证明和分户申请;农村居民分户为:年龄十八周岁、生效的村民会议分户,或者宅基地分配决定和本人申请。
编辑于 2021-12-10 11:2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同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