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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网站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书,以及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网络安全管理如何加强(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网站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书,以及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网络安全管理如何加强(2)
2、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
3、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
4、网站建设与管理
5、管理责任书范本5篇
网络安全管理如何加强(2)
网络安全管理如何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为加强相关建设和管理,学校于2002年就确立了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
副书记、副校长直接负责,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领导体制。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校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校园主网站建设与维护、网上舆论分析与引导、网络信息监控、网络文化建设等工作,并对各二级网站的内容进行日常监督、协调、管理、指导。学校网管中心负责建设和维护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保证校园网络安全平稳运行,并对校园网内的二级域名资源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学校实验与设备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校内各单位按“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对部门网站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监控。为加强对于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我校还建立了舆情分析机制和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舆情汇集、研判和快速处理的职责。
为确保网络文化建设的规范性,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紧
密结合学校实际,陆续出台了《四川师范大学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今年,学校又发布了《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校园网络新闻发布管理的规定》,该规定对校园网络信息的发布、审核、监控及相关工作绩效考评作出了详细的要求。这些制度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扬校园网络文化主旋律;提高校园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加强监管,净化环境,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氛围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使学校的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为校园网络文化乃至于整个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通校务信箱,推动民主管理,营造共建共享的文化氛围
四川师大校务信箱系统是校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设计制作的一个具有学校校务管理功能的网络留言和回复系统。该系统很好地结合了学校公共事务管理特点,运用网络Web技术和数据库技
术,把与学校公共事务管理相关的各种要素都集中放置到一个网络系统之中,构建起一个人人可以平等参与的互动式交流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广大师生员工乃至社会各界都可以直接与校方管理者就相关校务问题进行无障碍的沟通与交流,而且这些交流的信息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开进行的,这就意味着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及其处理流程,只要不是涉密的信息,都有可能在这里被呈现于公共视野之中。因为该系统最大的特点就是信息的公开性,所以在这里进行意见表达,还有许多其它沟通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可以不受时空限制自由提出疑问和建议,更容易讲清楚,讲透彻。校务信箱系统的开通还有利于促进学校勤政、廉政建设,减少和消除腐败,杜绝“暗箱”操作等;同时,它在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了师生员工对学校事务的关心和兴趣等诸多方面也起着相当重要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广大学生就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提出各种问题后,校内各单位都将根据工作职能及时予以回复并给出处理办法,使有序、民主、和谐的网络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深受学生好评和欢迎。
(三)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控,为校园网络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第一,加强网络的技术防护。由于网络具有信息发布平台开放性、信息发布来源隐蔽性等特点,加之各种安全漏洞、不良网站及“网络黑客”的存在,给高校网络
信息安全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尤其是在对匿名用户缺乏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一些不宜宣传或不健康的内容极有可能通过网络渗透进校园网。针对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面临的这种复杂情况,早在2003年,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管中心即建成了以“防火墙”网络安全技术为支持的校园网防护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可以对各类有害网站和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进行封堵,并能较有效地抵御校内外“黑客”的攻击,还能对校内不良或者不健康的网络信息和上网行为进行监控,为构建健康的校园网络文
化环境提供了必要的技术防护。
第二,加强对校内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的监管。为活跃和繁荣我校网络文化,我们开辟了以师大论坛为主的校内网络交流平台,下设数十个子版块,涵盖文学、艺术、政治、经济、电脑技术等各个方面。就运行情况看,上述平台上的交流文章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也出现过一些过激言论,也有一些持不同观点的同学进行争论时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为此,学校党委宣传部协同有关部门对校内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加强管理,管理者既有网络技术人员,还有德育工作者和安全保卫人员。同时,学校每学期都要对各版块的“版主”进行专门的政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要求其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删除错误的信
息,切实把所负责的版块建设成健康、高雅、科学、文明的交流平台。另外,凡申请在学生寝室上网或申办“论坛”者,须填写申请书、责任书,并经所在学院书记 签字批准才能入网。学校还组建了网络信息员队伍,他们由德育工作者和部分学生骨干组成,在校党委宣传部指导下,定期整理论坛上的讨论热点及主要观点,捕捉和反馈重要信息,掌握网上动态,以适当方式制作和发布积极信息,及时处理消极信息。
(四)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构建网络德育平台
学校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因势利导,大力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不断将各种文明健康的文化信息输入校园网络,并以此为依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了使校园网成为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阵地、示范区和辐射源,学校将网络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进”的新载体,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思
想政治教育网页,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和信念,用科学的观点分辨是非。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政治教育学院等单位还开辟了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页,在上述网站、网页上,以问答、纲要、述评、案例分析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分门别类地提供大量的党史党建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知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并针对校内外各种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及时转载权威媒体的论述和同学们有代表性的观点,帮助同学们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念和正确的价值取向,使校园网络成为弘扬主流文化、优化校园环境、塑造校园精神、培养合格人才的阵地。
(五)建设高素质的网络文化建设者队伍,为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我校在校园网络文化 建设和管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学校认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者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才能适应大学生群体不断变化的思想特征、情感特点、行为特色,才能对这些变化加以敏锐观察,准确分析,正确引导。为此,学校着重抓了两支队伍的建设,一是校园网络日常管理与维护专业队伍建设,二是网络红客和评论员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校园网络日常管理与维护专业队伍建设。
学校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要求,以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和部分学生干部为骨干,建立和培养了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学生思想状况和上网规律的网络工作队伍,并着力加强该队伍的两个方面能力的培养,既监控网络舆情的能力和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学校每年都要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业务进修,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他们甄别问题、应对问题的工作能力。学校凭借这支工作队伍,建立了功能完备、多级防范的网络管理体系,坚决删除“黄色的”,着力疏导“灰色的”,积极营造“红色的”
和“绿色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
第二,加强网络红客和评论员队伍的建设。 学校目前组建了一支包括12名教师和50名学生在内的稳定的网络红客
和评论员队伍,并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特约评论员参与评论引导工作。这支队伍非常熟悉大学生思想动态、高等教育规律及学校校情,且热心于此项工作。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在门户网站和各级网站上不定期推出他们撰写的高质量的述评文章,与学生进行平等的沟通与交流,就学生有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通过有理、有力的深入分析,引导大学生运用正确的理论和观点去解疑释惑,增强大学生的信息解读能力、对网络文化的辨别能力和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
(六)开展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加强关于网络文明的宣传和教育
为深入了解大学
生利用网络的现状和网络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学校定期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学校网上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学校还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大学生上网时间、上网目的、上网收获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学校对校园网络文化显在、潜在的积极影响、消极影响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形成若干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相关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思路
主动占领网络阵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工程建设。新时期,高校要重视“红色网站”建设,打造“品牌栏目”,专门建立能充分体现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立场、
观点、方法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或在高校网站主页的突出位置设立德育教学专栏,注意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网上正面的宣传和正确的信息传播。校内各单位还要按照弘扬主旋律,倡导多样性的原则,在部门网站上开设思想政治教育频道,建立“网上答疑”、“网上讨论”系统,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通过网络
进行交流解答。同时,也可以在网络上提出一些焦点、难点、疑点问题供学生讨论,不断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影响力。为此,我校将进一步改变客观上存在的,大学网络思政教学资源提供与使用方面的条块分割状态,真正实现共建共享。构建全方位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
(一)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和教育
高校在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水平和自律意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制网络垃圾的侵蚀,恪守网络规范,约束网络行为,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做到文明上网,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文件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强化爱国主义意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驾驭网络的能力,加快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知识的普及,培养大学生掌握信息技术,提高信息素养和网络意识,使他们学会利用网络进行交流沟通,利用网络进行科学研究,利用网络全面发展自己。在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还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网络心理辅导,积极开展网上心理咨询,防止不当使用网络导致人格障碍和心理障碍,让大学生逐步适应数字化环境,真正成为网络世界的主体。
(二)培养一批专兼职结合的网络德育教学工作者队伍
大多数
高校承担网络德育教学工作的,大多是专门的德育工作者,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但是,他们其中的相当部分老师只具备简单的网络技术,在内容上也只不过把原来的课堂教学照搬到网络上,根本没有依据网络德育教学的特点来设置,导致网络德育教学没有特色,甚至枯燥乏味。因此,我校将重点培养一批专兼职结合德育教学工作者的队伍,确保参与德育网络教学的必须是能够适应网络文化、具有网络文化创新能力的高校教师,并组织有关专家,开设一些上网引导课,让大学生懂得在互联网这个知识宝库中到底能做些什么,如何利用网络获取、使用与自己的专业相结合的信息等问题,同时,完善兼职的网络德育工作者还应和校内的网络红客和网络评论员一起,在校内论坛上就热点问题进行主动导贴,积极跟贴,及时发布正面观点,及时引导网上舆论,切实有效地全方位提高网络德育教学质量。
(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弘扬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为提高健康高雅的校园网络文化对于学生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进而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我校认为,可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展电脑网络知识大赛、电脑软件展示大赛、电脑技能大赛、个人主页大赛、电脑美术设计大赛等,使科技活动在信息领域得以不断地深化和拓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通过引导学生参与网络文化建设,使他们对网络生存方式和现实生活的关系产生正确认识,发挥网络文化的教育功能。另外,还可通过组织IT
校园行、网上冲浪等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网上网下结合,利用校园网络这一功能强大的宣传媒体为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渲染气氛、报道活动情况,使校园文化活动质量更高使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焕发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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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作为信息的重要传输载体,一旦遭受攻击,既严重损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利益和隐私,又阻碍了网络应用的发展。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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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精神,在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的基础上,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效率为目标,全名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城乡管理由粗放向精确、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基层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现将各级网格职责分解如下:
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的重大事宜定期深入社区内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城乡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和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
二级网格:协助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列席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1小时深入社区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上级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并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巡查网格内市政、消防等硬件设施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指导和动员相关责任人工作;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一)排查报送机制
1、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三级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网格化管理系统台帐,并实行动态化管理。认真排查,做好信息记录工作,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口处理”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职能科室。
(二)信息管理机制
1、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三级网格责任人应将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2、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三)处置反馈机制
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涉及到市、区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城乡职能科室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城乡职能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城乡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城乡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城区督查考核组采取听、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负责督查下级网格运转情况,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社区工作考核一并实施,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城乡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五)奖惩表彰机制
城乡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考核奖励:
①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
②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参评市、区、城乡各级先进荣誉,作为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2、考核惩罚:
①对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未能及时掌握信息与问题而给城区造成影响者,给予警告一次。
②在平台管理上,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特别是数据虚假者,给予通报批评;
③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给城乡造成影响者,城区党工委视情节给予处分。
④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社区,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3、奖惩表彰细则另行规定。
城区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组(签字)
社区居委会网格长(签字)
二0一一年X月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公安机关(盖章)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3
为实现我办新跨越,全面实施“网格管理、“五三二一”工程责任到人。彻底改变社区面貌,加快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品味,夯实构建社区承载力,紧紧围绕社区各项工作特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社区两委会议精神,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制度
1、村(居)干部和网格管理员要按时参加我办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缺席一次口头批评,连续缺席三次以上公示批评。
2、居委会干部必须每天早8:30分前签到考勤,外出时写明工作去向。
3、积极主动完成我办和社区交办的各项工作,必须落实到位,且件件有回音。干部下网格每月不少于10天。
二、加强城市管理、切实抓好文明创建、综合治理
1、有义务向本网格居民、商家、住户宣传“爱卫生、讲文明”,让他们树立“辖区洁我荣,辖区脏我耻”的公德文明思想,自觉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宣传教育本网格居民、商家、住户对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自家门前,人行道卫生,每天自己打扫,垃圾归袋(箱),由保洁员定时上门清收,不得任意堆放,楼上住户不得任意往楼下乱倒污水和乱扔垃圾,严禁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积存垃圾,不准沿街为市、占道经营,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不得随意张贴“牛皮癣”网格员引导小区住户负责清理自家住房墙体“牛皮癣”,凡经上级部门查出,我办通报一次扣10元,区通报一次扣50元。
3、加强本网格居民群宴及流动厨师的卫生监督管理,群宴申报必须提前一周向居委会报告,申报率及监督管理率达100%。
三、信访维稳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本网格各类不稳定因素可预防性案件,信访信息的定期排查和影响社会稳定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回馈工作,确保信息管道畅通,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的现象。,做到一周一排一上报,报表时间每周一上午。
2、积极配合部门做好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老上访户、纠缠户的稳控工作,确保本网格无非正常上访发生,特别是做到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到京、省、市、县非正常上访;出现一次非正常上访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3、协助做好无毒、无邪教小区创建、小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
1、有义务对本网格居民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要加强对本网格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管理。
2、每周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本网格对烟花爆竹液化气经营的安全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整改工作,无记录批评。
3、要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社区办公室汇报,工作中发现有大案要案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电话3310168;瞒报或漏扣50元。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社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有义务宣传计划生育的各种政策,协调组织一年三次“三查一治”服务工作,每次例会按汇报表计生信息,做好本网格常住人口、高龄信息的每月调整工作。每月28日上报社区,漏报一次记录扣50元。
2、积极完成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年度内无新婚、怀孕、出生、四术等漏登漏报现象。做好本网格每月人口出生、死亡记录,并于每月28日上报社区,漏报一次记录扣50元。
3、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本网格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做到底子清,每日有记录,并在每月1日11日21日前交回本网格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表,漏报一次提出批评。
六、严控“两违”制止违法建房占地工作
1、严格实行巡查制度。小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每天要对本网格巡查1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无记录一次扣20元;发现“两违”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小区报告。
2、由我办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查实,因监督、管控不力导致违法建房或违法占地,对群众举报到县级部门的,每发生一例,扣小区干部年终奖50元;对群众举报到市级部门的,每发生一例,扣小区干部年终奖100元。
七、社保、民政工作
1、关注民生问题,强化政策落实,广泛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了解本网格居民的家庭和就业情况,做到就业状况清、就业去向清、就业愿望清。积极配合组织居民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和招聘会。实现本网格的充分就业。
2、开展基础社会保障服务,协助社保所核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做好老年福利养老保险福利性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申请登记核实等工作。
八、机动工作
1、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报送工作的各类信息。
甲方:青莲街道办事处(盖章)
乙方:
网格管理员:
网格保洁员: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满足对社会的责任和公司的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特制订工程项目目标 责任书 。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1
甲方:湖南蓝天阳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 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为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无工伤责任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非正常重大损坏事故,轻伤控制在3‰以下。
二、甲方责任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制定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和奖罚条例,并督促乙方贯彻实施。
3、组织对乙方进行公司级安全生产 教育 和交底。
4、甲方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 通知书 ,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5、根据公司的有关 规章制度 和安全奖罚条例,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奖罚。
6、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乙方责任
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1.1乙方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 措施 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必须按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3根据项目规模在本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
1.4必须制定本项目安全控制程序、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保证①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③对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三级交底;④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⑤制定环境污染防护和消防安全保障措施;⑥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进行管理;⑦制定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5建立 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保证: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执证上岗;②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③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或采用新技术的上岗教育、培训;④建立上述档案。
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2.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2.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2.4代表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购买意外伤害 保险 。
3、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3.1落实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安全教育、作业队安全教育、施工班组安全教育。
3.2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3.3开展施工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3.4确保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劳保用品的投入。
3.5对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并进行自控验收。
3.6切实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资料的整理工作。
3.7发生安全事故,并必须在规定时效内及时做好上报工作,不得隐瞒。同时积极进行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3.8建立作业工人出入管理制度,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打架、赌博、吸毒等违法事件。
3.9对安全事故负责,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公司执三份、项目责任人执一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工程竣工移交,项目撤场后失效。
公司总经理(签字):责任人(签字):
(手印)
签订日期:
9年月公司(盖章)日
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2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按照党委、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负责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向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共享协作机制。
二、配合做好新生婴儿落户登记工作,并将当年婴儿落户情况,定期通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及时查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治安、刑事案件。
四、在扶贫工作中要重点帮扶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和符合政策放弃生育户。
按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由镇党委、政府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派出所责任人:
镇党委、政府责任人:
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3
为了企业的健康良性运行,有效激发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 企业管理 水平,追求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2010年度爱家购物广场管理、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
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目标管理责任书适用于爱家购物广场。董事长代表爱家购物广场与爱家购物广场总经理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总体目标
1、做到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到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管理的要求。
2、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达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生产违规金额低于10000元。
3、生产经营目标:达到实现营业额2700(含2700)万元以上,不含租赁、联营。
4、毛利率达到23%以上(可下调0.5%)。
5、实现毛利润951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0.5%调减)。
6、各项支出控制在534.5万元以内(奖励工资除外)。
7、纯利润达到290万元以上。
三、奖励惩罚
1、对完成基本工作目标的实行一定额度的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部分实行按比例奖励;
2、对未完成基本工作目标的实行惩罚。
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爱家购物广场与管理购物广场总经理张仁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
任书有效时间是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目标责任书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变更“责任书”内容。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大动荡等不可抗力的因素,经爱家购物广场经营管理层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责任书。
(四)本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二、目标责任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0分,占年终奖励的30%)
1、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单位设分管安全领导1名,各部门设安全员1名(5分)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无分管安全领导,部门无安全员的扣2分。
2、安全防范综合治理会议全年不得少于4次(10分)以记录为准,少一次扣2.5分。
3、严格执行综合治理业务工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0)分平时检查和年终评比发现有违规,违章者一次扣2分。
4、单位负责人有与各部门签订的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10分)未签订责任书不得分。
5、安全保卫、防损、综合治理工作半年有自查记录年终有 总结 (5分)无自查记录扣2分,没有总结扣3分。
6、无下列案件或事故之一的(记30分)
全年无贪 污、盗窃、火灾、车辆事故(指负主要责任的车辆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职工参加非法组织;无失密,违反其中一项不得分。
7、无下列违纪,违章行为之一的(记10分)
①、无隐瞒案件事故;
②、无包庇他人违法犯罪;
③、无非驾驶人员不经领导批准驾驶单位车辆;
④、无违章使用,损坏计算机。
违反①——②项者不得分;违反③——④项之一者扣2分。
8、全年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和消防演练各1次以上记10分。缺1次扣5分。
9、发生重大事故或案件,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全年年终奖励的30%。
10、考核办法
总分为100分,扣分实行累计相加扣完为止。
11、奖惩办法
全年综合治理考评后,根据考评得分情况进行奖惩。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达标,不达标扣发全年年终奖励的30%,60分(含60分)至80分(含80分)为达标,奖励30%部分的60%;得80分至95分(含95分)者奖励30%部分的85%;得96分(含96分)以上奖励30%部分的100%。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达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重大事故或案件,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按第一条第(二)款第9点之规定执行。
(三)生产经营目标
1、各项收入
①营业收入完成2700万元以上(不含租赁、联营部分);
②营业外收入完成260万元以上;
③ 其它 收入70万元以上;
2、毛利率达23%以上(可下浮0.5%)。
3、各项支出
(1)管理费用4.5万元(董事会工资)
(2)营业费用450万元
①业务费12万元(其中:招待费3万元)【建议:将给个人或单位送礼的礼金按实际支出】
②工资支出120万元【135】
③水电支出380,000元【420000】
④杂费支出91万元(其中: 广告 费7万元,低值易耗品42万元,运杂费22万,电话费2万元,汽车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15万)
⑤递延资产摊销72万元
⑥房租费117万元
(3)税金及附加支出按实际支出为准。
5、各项费用指标控制在董事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各项费用支出做到年初有计划。全年按计划执行,未经董事长书面批准各科目不准调整帐务。
6、费用支出在完成销量2700万的基础上,按超额销量的1.5%内增加费用指标。
7、各项支出,按 财务管理 办法执行,未按财务管理办法规定超权列支的费用,除按财务管理办理规定负责相关费用外,另扣发全年奖金总额的10%作为处罚。【奖金总额的定义】
8、人员编制严格按董事会核准的编制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减少人员由经营领导班子自行决定;增加人员必须向董事会写出书面 报告 经事长批准后方可增加,否则新增人员工资自行解决。
9、工资标准严格按照董事会核准的工资标准执行,任何人无权变动,除按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之现定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的人员享受自然调增工资标准外。工资调减由经营领导班子决定执行,工资调增必须书面报告董事会,一般情况由董事长批准执行;特殊情况由董事会研究决定执行。
10、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生产经营目标,占全年总目标的70%。
(1)完成各项收入指标计43分,其中完成营业收入(不含租赁联营部分)计28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营业外收入计10分,未完成不得分,完成其它收入计5分,未完成不得分;
(2)达到毛利率目标计10分,未达到目标不计分;
(3)各项支出指标控制在目标内计43分,其中管理费用控制在目标内计10分,否则不得分;营业费用控制在目标内计28分,否则不得分;营业外支出控制在目标内计5分,否则不得分;
(4)人员编制、工资标准控制在目标范围内计4分,否则不得分。
生产经营目标得分=实际得分×70%
11、奖惩办法
(1)总经理交风险抵押金2万元人民币,作为完成安全生产、经营的风险抵押。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经营目标,次年1月底退还抵押金或转为下年度风险抵押金,未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经营目标,按照奖惩办法抵扣惩罚金额,扣完为止。
(2)全年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达100分者奖2万元,其中安全占30%,经营占70%。不满100分者按2万元除以100后乘以所得分数的金额进行奖励;
(3)完成基本任务2700万元奖现金15万元,超额部分按销售额的
(4)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但支出指标超标的按15万元-超额支出金额后剩余金额作为奖金进行奖励。
(5)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两项超额完成,按超额金额的30%进行奖励。
(6)①未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经营目标两年内不得晋职晋级;?连续两年未达到经营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降职或降级至直撤职,解聘处理;
因经营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除按第11条第(5)款第?点执行,触犯行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考核可分解按月执行,公司先行按:当月销售总额/全年基本任务×150000×50%发放给管理人员和员工,奖金剩余部分作为风险金在年终决算后一次性发放。
(8)安全生产不达标,扣总经理风险抵押金2万元。生产经营未完成工作目标,按未完成金额×平均毛利率=应罚金额扣总经理风险抵押金,直至扣完2万元为止。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目标管理人、目标责任人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从1月1起执行。
目标管理人:
目标责任人:
年月日
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4
重庆市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负责施工的由重庆市_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承包的重庆市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建设单位)_理场工程项目(工程地点:_镇),该工程概况如下:
以上工程项目甲方委派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员或施工现场代表)_(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上述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
甲方以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或施工现场代表)责任制为主,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施工图、施工合同和有关资料(数据)作依据,质量和安全为中心,基数管理为手段,本着“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额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采取“指标突出,责任明确,考核严格,个人负责,全员承包,民 主管理”的 方法
,以保证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并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经济效益。实行工程项目目标管理,其目标值如下:
1、经济目标:乙方按本目标书完成各项条款后,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小写:元)。
2、质量目标: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3、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下。
4、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区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5、工期目标:按施工合同和业主、监理、甲方的要求。
6、其他: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内按规定要求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根据上述目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和施工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业主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工作内容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业主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录等)施工。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业主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投标文件(包括图纸答疑、补遗或通知等)施工。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单位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会议纪要等)施工。
1.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和要求施工。
1.5竣工资料
2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
2.1甲方对工程项目组建项目部,确定机构人员和职责;
乙方对机构人员管理,安排工作,考勤考核。
2.2乙方接受甲方的领导,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的决定,履行甲方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各项义务(合同条款)。
2.3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技术)人员,听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在工作中行使职责范围内的权利,互相协作团结共事,遇事主动商量,完成乙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3工资的确定与发放
3.1合同施工期内甲方按1000.00元/月付给乙方工资。
3.2超过合同施工期(无业主和监理延期通知)甲方按1000.00元/月的70%付给乙方工资。
3.3其他人员的工资
4经济目标的规定
4.1奖励的分配
4.2奖励的支付
5质量管理
5.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验收时按现行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5.2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承担所有再次验收费用的50%。
5.3施工中返工重作,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5.4试件未达到合格所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5乙方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或现场质检员)、业主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
6安全管理
6.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及卫生保建工作;做好机械(具)设备的安全防护和设施防护,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确保安全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2若发生50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并罚乙方100.00元。
6.3若发生500.00元~2000.00元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并罚乙方100.00元~500.00元。
6.4若发生20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并罚乙方1000.00元。
6.5若发生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扣发全部奖励金,并罚乙方2000.00元。
7文明施工管理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JGJ59-99施工,该工程必须达到区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7.2未达标罚乙方面贰元,在奖金中扣除。
8工期管理
8.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工期,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安排,合理安排,确保工期。
8.2工期延误七天以内,处乙方按奖金额的20%。
8.3工期延误七天以上,一月以内,处乙方按奖金额的40%。
8.4工期延误一月以上,处乙方按奖金额的100%。
8.5施工合同中有处罚工期的按施工合同的条款同时并罚。
8.6有业主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效证明延期完工的,不予处理。
9材料(构配件)管理
9.1甲方对材料(构配件)统一管理、统一采购。
9.2乙方需用材料(构配件)需提前三天提供计划,按规定审(核)批后购买。
9.3损坏、丢失、浪费材料(构配件)照价赔偿。
9.4盗窃材料(构配件)以10倍价格赔偿。
10机械(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管理
10.1甲方对机械(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使用。
10.2乙方需用机械(具)设备和周转材料需提前十天提供计划,按规定审(核)批后购买。
10.3损坏、丢失机具和周转材料照价赔偿。
10.4盗窃机具和周转材料以10倍价格赔偿。
11财务管理
11.1乙方在本月25日前将本月工程完成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统计报给甲方,并提供下月计划安排。
11.2现场收方和记日工乙方和甲方公司代表一人现场收方签字,并出具完工单,经公司审查(核)同意后付款。
11.3乙方开具结帐的票据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11.4乙方开出的票据,不准偷税漏税,后果自负。
11.5乙方不准虚报瞒报,蒙骗过关,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11.6乙方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12其他
12.1甲方对工地的施工过程有宏观和微观的控制和监督,有权索取现场任何资料和数据,乙方无条件地提供和收集。
12.2凡违反本责任书多项条款,按同时并罚。
12.3凡累次违反本目标责任书,甲方有权解除除名,终止本目标责任书。
12.4本目标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属甲方。
12.5本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待履行完全部条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5
为加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强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经济成本控制、文明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操作,从而使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达到一个新的起点,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大潮中,勇立潮头,满足对社会的责任和公司的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特制订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理: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建设方:
四、项目承建方:
五、目标责任书签订时间:年月日
六、工程项目承包价:万元,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电控、照明、道路、绿化(规划范围内)、二个生产期达标、工程项目承接(建),见附录。
土建:
安装:
七、质量
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工艺规范进行控制。
八、工期
遵循施工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计划,确保在年月日工程交付。
九、安全
严格遵循施工安全规范的各项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监控,方案、预案的编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记录,做到可控、能控、在控、不发生人身轻伤以上的生产事故,造成责任事故,将实施连座叠加制处罚。
十、文明生产
严格按照建筑安装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的各要求执行,切实做好文明生产,严控三废及超标因素,做到规范施工,标准操控,文明生产,不出现因管控不力造成的罚据,一旦发生,将由项目部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施工现场管理
严格依据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和环境因素,努力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规范操作,规范物流,标识明确,道路畅通,尤其是水、汽、电、火、物料、设备、人员管理。不发生因现场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生产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上述现象,将对项目部处以1-5万元罚款。十二、施工标准
严格依据图纸及施工规范,标准化操控施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标,实施安全、质量一票否决权。
十三、验收标准
按图纸及技术文件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十四、工程财务计划
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一星期前上报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编制工程项目财务计划与方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因计划不周,不畅,不按时造成的后果,均由项目部承担一切责任。
十五、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备案,每周上报周工作进度,严控计划,优化施工,协调沟通,确保施工计划的落实与实现。十六、工程项目中的事故处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建立组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技术人员到位,若发生安全生产的各类事故,将依据相关条款对项目部及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按职责进行连座叠加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经营管理事故,经济事故,将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七、风险责任
(一)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获准责任目标承接后,将实施1-5万元的风险抵押金方式的抵押,以强化项目经理的责、权、利得具体体现。
合格工程:一次性交付甲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项目经理5--10万元。
优良工程:一次性交付甲方。造价1000-20__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15万元。
鲁班工程:一次性交付甲方,造价1000-3000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30万元。
(二)凡合同工程项目造价超过5000万元的,按上述三款加倍奖励,并给予其他待遇。
(三)凡给工程项目造成重大经济责任损失的,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和免职,并得到其他相关的处罚。上述奖励均为税后。
上述条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可作为法律依据和约束双方责任的依据。
甲方代表(章):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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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与管理
网站规划书写作指导
网站规划书应该尽可能涵盖网站规划中的各个方面,网站规划书的写作要科学、认真、实事求是。网站规划书怎么写?下面是网站规划书写作指导,欢迎阅读。
网站规划书写作指导
一、建设网站前的市场分析
1、相关行业的市场是怎样的,市场有什么样的特点,是否能够在互联网上开展公司业务。
2、市场主要竞争者分析,竞争对手上网情况及其网站规划、功能作用。
3、公司自身条件分析、公司概况、市场优势,可以利用网站提升哪些竞争力,建设网站的能力(费用、技术、人力等)。
二、建设网站目的及功能定位
1、为什么要建立网站,是为了宣传产品,进行电子商务,还是建立行业性网站?是企业的需要还是市场开拓的延伸?
2、整合公司资源,确定网站功能。根据公司的需要和计划,确定网站的功能:产品宣传型、网上营销型、客户服务型、电子商务型等。
3、根据网站功能,确定网站应达到的目的作用。
4、企业内部网(Intranet)的建设情况和网站的可扩展性。
三、网站技术解决方案
根据网站的功能确定网站技术解决方案。
1、采用自建服务器,还是租用虚拟主机。
2、选择操作系统,用unix,Linux还是Window2000/NT。分析投入成本、功能、开发、稳定性和安全性等。
3、采用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如IBM,HP)等公司提供的企业上网方案、电子商务解决方案?还是自己开发。
4、网站安全性措施,防黑、防病毒方案。
5、相关程序开发。如网页程序ASP、JSP、CGI、数据库程序等。
四、网站内容规划
1、根据网站的目的和功能规划网站内容,一般企业网站应包括:公司简介、产品介绍、服务内容、价格信息、联系方式、网上定单等基本内容。
2、电子商务类网站要提供会员注册、详细的商品服务信息、信息搜索查询、定单确认、付款、个人信息保密措施、相关帮助等。
3、如果网站栏目比较多,则考虑采用网站编程专人负责相关内容。注意:网站内容是网站吸引浏览者最重要的因素,无内容或不实用的信息不会吸引匆匆浏览的访客。可事先对人们希望阅读的信息进行调查,并在网站发布后调查人们对网站内容的满意度,以及时调整网站内容。
五、网页设计
1、网页设计美术设计要求,网页美术设计一般要与企业整体形象一致,要符合CI规范。要注意网页色彩、图片的应用及版面规划,保持网页的整体一致性。
2、在新技术的采用上要考虑主要目标访问群体的分布地域、年龄阶层、网络速度、阅读习惯等。
3、制定网页改版计划,如半年到一年时间进行较大规模改版等。
六、网站维护
1、服务器及相关软硬件的维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制定响应时间。
2、数据库维护,有效地利用数据是网站维护的重要内容,因此数据库的维护要受到重视。
3、内容的更新、调整等。
4、制定相关网站维护的规定,将网站维护制度化、规范化。
七、网站测试
网站发布前要进行细致周密的测试,以保证正常浏览和使用。主要测试内容:
1、服务器稳定性、安全性。
2、程序及数据库测试。
3、网页兼容性测试,如浏览器、显示器。
4、根据需要的其他测试。
八、网站发布与推广
1、网站测试后进行发布的公关,广告活动。
2、搜索引掣登记等。
九、网站建设日程表
各项规划任务的开始完成时间,负责人等。
十、费用明细
各项事宜所需费用清单。
以上为网站规划书中应该体现的主要内容,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建站目的,内容也会在增加或减少。在建设网站之初一定要进行细致的规划,才能达到预期建站目的。
网站规划建设注意事项
第一:清晰的网站目标定位对于网站的目标定位,大家说法不一,但是总体上要让大家有一个明确的做站目标,如果你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炫耀或者娱乐,大可不必搞的那么隆重,相信大家做站的目的某种意义上都是出自创业或者企业建站,在励志学中有这样一句话:行动大于选择,选择大于努力。为何这样说?我们纵观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究其一生都是普通人,而还有许许多多有才华的普通人,经过多方面的验证发现这样的结果,源自他们当初的选择,如果当初选择是做贼,那么结果一定不怎么样。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不难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只有选择正确了,才会有好的结果。做网站的道理是一样的,我们需要综合各类信息,进行分析总结,找出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预测最终的目标,这里也需要一种画大饼的精神,我们很多站长做站的过程中很偏离发展的发现,本身是做轴承的网站,偏偏要放上MM图片,姑且不论影响如何,单单就搜索引擎来说,那就是大忌。所以定好了目标就按照这个方向发展下去,不能三天打鱼两天三网。
第二:注册域名我们通过各方面的准备论证,找准了自己做网站的方向,现在需要开始做网站的第二步,注册域名,注册域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简单易记忆突出网站的类别域名类别的选择
一个好记忆的域名可以让你的用户轻易就记住了你的网站,方便下次再次访问,网站的域名应该尽可能的突出网站的类型是什么,一些大型综合性的网站往往以数字,拼音来做品牌营销,而中小型的网站,则要让用户能够通过域名就判断出网站是做什么的,网站的后缀的选择应该根据自己的行业去选择
第三:服务器的选择服务器关乎以后网站的发展,这点我是亲身体会,好的服务器让你无忧无虑,大可去做网站运营推广,而一个安全等等各方面做的不太好的空间,让你非常郁闷,几度奔溃,想起那些半夜起来要给服务器商打电话而无人应答的时候很是郁闷。所以这里建议大家选择一些有实力的公司,空间相对稳定的idc商,这样你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
第四:网站制作网站制作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源码的选择:现在市面上有非常多的成熟的代码,我们大可不必非要自己组建团队去大张旗鼓的写代码,论坛类:discuz、phpwind、bbsmax等都是不错的论坛程序,而且几乎所有的交互元素都有了,没有的可以利用其中非常方面的插件形式去做拓展。 CMS类:dedecms、帝国等都是经历多年的发展,许多优秀的程序员智慧的结晶。
网站安装:配置服务器环境,大家可以搜索的学习学习,这里需要注意下,需要对网站的目录权限进行严格的控制,具体的安装过程,可以参照各个源码的说明去进行!
网站结构的设计:这点比较重要,一个网站做出来,一定要有合理的结构布局,一方面提高用户体验,一方面方便搜索引擎蜘蛛爬行,很多源码虽然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还是要我们自己去重新设计处理,同质化的模板太多,很不利于网站优化,所以不管是导航还是其他什么方向都要重新修改,这点大家可以参考下百度SEO建议,参考修改。这里我们所要追求的就是代码精简代码,提高网页加载速度,尽可能的采用div+css结构,js类尽可能的放到网页底部,关于这类的文章是比较多的,大家可以检索下。
关键字选择:这个关乎网站以后再能不能准确的展现给用户,能不能再搜搜引擎中取得好的排名,竞争激烈的关键词,会浪费你大量的时间,还不一定有好的成绩,所以这里的选择非常的关键,大家可以看看百度的web2.0优化建议,以便更好的发展。
内容的建设:我们从近期百度的几次大的调整可以看出,也从官方的说明看出,提供高质量,尽可能是原创性的文章,不要搞采集和机器生成那类鬼都看不懂的文章,把内容展现给用户,而不是搜索引擎。
url要标准化:url静态化,动态化的虽然可以抓取,但效果可能没有那么好。
网站地图制作:网址地图是网站必备的东西,方便用户也方便搜索引擎的蜘蛛抓取
robots.txt制作:对于那些不需要被抓取的可以用robots.txt文件限制,具体大家可以搜索robots.txt文件的写法。
404页面的制作:对于已经删除的文章应该返回404状态,并添加404页面反馈给搜索引擎已经删除。还有其他细节方面的大家可以多看看相关的内容。
第五:网站推广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经过前面的步骤,我们到达了运营推广的步骤,推广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论坛推广,QQ推广,百度竞价,B2B推广等等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推广渠道。
第六:坚持下去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网络时代让我们少了几分淡定,多了一些浮躁。多元化的信息充斥着我们的大脑,让我们形成了朝令夕盖改的习惯,今天想做论坛,明天要做SNS,SNS还没有搭建成又想做B2C,这可不行,我们看看现在存在的有成果的网站,都是坚持的结果,如果放弃了,就前功尽弃,所以再下决定的时候就一定要选择好,一旦决定了就不要再改变,相信自己的决定,坚持下去,只要方法正确你就一定能够成功。
管理责任书范本5篇
在当今这个经济高速发达的社会中, 责任书 的使用早就已经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了,但是许多人对于责任书都还是比较陌生的。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管理责任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责任书范本1
为了保证信息系统以及网络、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切实加强系统管理的严密性与保密性,促进系统设备管理的有效性,特下达本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信息化管理处网络管理员。
第二条:责任期限:系统管理员任职期间。
第三条: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具体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 措施 》、《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络管理规定》、《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机房内系统设施。
二、应有维护计算机信息 系统安全 运行的足够能力,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具有防止病毒入侵以及电脑黑客攻击的能力,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三、定期查看设备的外观状态、Power状态、CPU利用率、硬盘空间、进程状态日志检查、网络接口状态、安全状态,确保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根据设备的服务功能,负责整机的系统管理、主要服务进程的健康性检查以及日常的物理维护;
五、所有设备的超级用户口令需提交给安全管理员掌握,每次修改均需重新提交。
六、为每台设备建立“运行登记簿”,记录所有与该机器有关的信息。
七、有权在所管辖的机器上增减用户账号(除超级用户账号),但要在确保不影响系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八、设备配置或账号要写明用途或身份。
九、负责设备软件包的管理和维护;应对本机所安装的软件有详细的清单,包括系统软件的名称、版本,所装应用软件的名称、版本、功能及安装时间
十、系统管理员在服务器上增减软件,需要做好记录。
十一、Email/DNS服务器/其他应用服务器:每天做一次增量备份;每周做一次全备份。备份数据保存6个月以上。
十二、用户密码的制定和维护规则:
(一)任何账号生成后,禁止使用缺省密码作为密码使用;
(二)长度应大于6位,且应是字母(大小写)﹑符号﹑数字混合使用;
(三)避免使用自己(或亲属﹑朋友)的姓名﹑生日等易被人猜到的信息作为密码;避免使用与自己的用户名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
(四)用户要妥善管理自己的账号/密码,用户的密码严禁被他人使用(若有需求,可以在“设备管理员”的同意下开临时账号)。
(五)由于设备用户自己的账号/密码管理不善,造成系统安全性问题(如,口令过于简单,被黑客猜到,进入系统),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相应的责任。
(六)当用户登录设备(输入密码)的时候,应让他人回避,以避免密码泄露。
(七)设备用户最少每月修改一次自己的密码;超级用户口令最少每月检查一次,最少2个月修改一次;
第四条: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管理责任书范本2
幼儿园保健工作直接关系到幼儿生命健康安全,为规范和警醒保健医德安全责任感,提高保健医的安全服务意识,结合本园保健工作特点,双方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贯彻“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做好幼儿体检及保健宣传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检查工作,组织教职工每年定时体检,办理好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对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幼儿园工作的职工要及时上报园领导予以辞退处理,若保健员因个人私情隐瞒事实给幼儿园健康环境带来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辞退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每天坚持做好晨午检及全天的检查工作,尤其注意做好传染病幼儿及携带危险物品来园的幼儿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来园幼儿服药的药品交接,有关药品名称、服药时间、剂量、 方法 、注意事项等,务必同家长及老师做好详细交接工作,防止出现服错药,漏服等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负责常备药物的购买,保管好隔离室、医务室、贮物室的一切物品、用具、药物等,凡药品都要做到上锁保存,班上清洁用品等有毒化学用品必须与药品分开有专人负责保存,不能让幼儿触及。
4、传染病流行期间密切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及时上报疫情,并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控制疫情发展。
5、全面负责检查、评比和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园各部门的卫生消毒情况,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保证无卫生死角,定期开展灭蚊、灭蚁指导,保证全园环境卫生安全。
6、指导厨房工作人员做好饮食卫生和检查饮食用具消毒工作,并且按照食品留样制度的要求,负责做好每天每餐食品留样备检工作。
7、如幼儿发生安全意外不管事故性质大小保健员必须要及时上报园领导,不可隐瞒;对待幼儿突发身体意外状况发生时保健员需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法,如因保健员自身的处理方式不当或延误病情最佳处理时机的将直接追究保健员的全部责任。
8、按季节和幼儿身体发育需要每周同采购员制定幼儿食谱,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的措施,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的安全情况,加强幼儿进餐及午睡的安全管理工作。
9、配合卫生科及妇幼保健站做好幼儿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登记,保证全园幼儿免疫接种率为100%。
10、每天幼儿离园时,需督促家长填写幼儿接送登记表,并认真检查,进入班级前请家长出示接送登记卡,如因失职导致幼儿的各种危险,将由保健医本人负全责。
11、开水间的钥匙不得交与任何人保管,班级保温桶的钥匙交与教师保管,如幼儿饮用水出现任何问题,如水被污染导致幼儿闹肚子等,保健医和教师将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保健人员(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责任书范本3
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服务我校 教育 事业,确保我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木兰县学校(甲方)与我校网络安全信息员(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认真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加大对本校网络的管理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互联网络信息管理,加强对学校互联网络的监控力度。
4、经常性地开展全校教育网络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动态信息,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5、为乙方提供学习提高的培训机会。使乙方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学习计算机 网络 安全知识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对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上报。
2、利用技术手段、屏蔽有害信息、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绿色网络环境。
3、利用技术手段、屏蔽各种网络游戏、QQ聊天及网上炒股等行为。确保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
4、对上网师生进行登记管理。对全体师生的上网日志进行保存备份、存档备查。对非法接入互联网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应提供相关上网记录。供公安机关及上级领导部门查阅。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能提供相关记录。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留存一份。报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木兰县__ 学校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管理责任书范本4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 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 渠道 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 报告 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 安全教育 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2、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
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
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
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
8、关键字过滤技术;
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管理责任书范本5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校车安全管理,确保车况良好和运营安全,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本着服务学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现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指标
本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遵守校车安全管理的制度要求,定期维护校车,保证乘车学生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1、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接送学生上下学,保证学生按时到校、平安回家。
2、驾驶员只能在校车停靠站点上下学生,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3、驾驶员不得不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如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确实需要改变行车路线的话,需经本单位校车管理员同意。
4、禁止私自搭载未经审批的学生;禁止准驾不符、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禁止在车上有学生的时候离开驾驶员位置;禁止在车上有学生的时候进入加油站加油等违规驾驶校车行为;禁止学生在副驾驶位置乘坐。
5、校车驾驶员必须保证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6、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每天必须填写检查日志。
7、校车驾驶员必须落实校车专车专用的制度,校车在接送完幼儿后,应当入库停放。入库后,车辆驾驶员应当检查该车制动、门窗等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在未载有学生的情况下,不使用车辆标识、不开启校车指示灯和停车标识。
8、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并配合随车照管人员做好立即报警、转移学生、联系学校、家长等工作。
9、校车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安交警及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员的管理,按照公安交警及安全管理员的安排,参与安全教育及其他活动。
10、认真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其他安全要求。
二、工作考核和要求
1、校车驾驶员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将作为考察个人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凡安全工作年度考成绩优良的予以奖励,年内没完成安全工作指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标否决制”不再聘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驾驶员各执一份。签字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壹年。
幼儿园盖章: 驾驶员签字:
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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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
3.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4.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
5.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7.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8.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9.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这个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10.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第三次签合同即可签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否限制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根据上述(第18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为了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13.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4.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外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依此,除用人单位有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此情形外,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效应:无权请求经济补偿:因不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形式要件: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要件。
缺乏《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书面申请)和时间要求(提前三十日),不能被认为是一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也就是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合法地解除,双方之间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并未终止。劳动合同既然还没解除,劳动者不得依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请求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移转手续。承担赔偿责任: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依《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5.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哪些事项?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中,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自主约定。
16.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删除了哪些内容?
a..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4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b. 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c 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17.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清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8.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可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9.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20.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劳动合同法》首次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2.试用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23.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次规定了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接受专业技术培训以后的服务期。
24.服务期的年限怎样确定?
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25.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a. 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b. 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c. 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6.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法律之所以规定服务期,是因为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平衡双方利益。
27.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8.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29.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b.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0.与《合同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认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认定为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并非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劳动合同法》则认定无效。
31.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被认定以后的处理,《劳动法》并没有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则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2.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
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33.劳动者遭欠薪有快速解决途径吗?
《劳动合同法》对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作出了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且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4.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一词来源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该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这两个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支付令”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的方法。
35.支付令申请书向谁提交?
支付令申请书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
具体而言,关于劳动报酬的支付令申请书,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这里“用人单位所在地”应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而非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实际经营、办公所在地)。
36.支付令多长时间能“送达”欠薪单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劳动者因薪水被拖欠申请支付令,也适用上述期限的规定。
37.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后提出异议怎么办?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至此,关于通过支付令偿还债务的督促程序全部结束,债权人只能通过另行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书面异议”是否合理法院并没有审查义务,只要债务人从“形式”上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就必须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前签发的支付令也就自行失效。
38.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如债务人收到支付令超过15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参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
同样,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39.支付令失效后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6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由此可见,如果申请的支付令一旦因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用在此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40.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41.加班费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a. 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b. 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c.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2.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3.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及特色是什么?
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小时工的特色:
a. 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b. 不要求订立书面合同;
c. 不得约定试用期;
d. 可随时终止用工;
e.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f. 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g. 小时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需要自己缴纳,用人单位是不负担。
44.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45.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
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46.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47.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吗?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一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形式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内容固定下来,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8.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所谓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49.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先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50.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该条规定实际上确认了劳动者合法的自主辞职权。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51.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52.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有可能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威胁;或者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劳动者都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53.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
(1)未及时发放工资。所谓“及时”,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2)未足额发放工资。所谓“足额”,是指严格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总额发放。
54.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55.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6.单位欺诈导致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如果单位违反诚信原则,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7.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8.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说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和依据,也就是说,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因此,录用条件的科学设置成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
59.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用人单位事先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属于“严重情形”,且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以此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提前曾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
60.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能被“炒”吗?
小丽5个月前应聘到一家外企公司工作,职责是在前台接听电话并接待来访者。
小丽在前台经常会收到一些免费赠阅的杂志。一天上午,小丽翻阅一本杂志时被经理看见。
经理批评了她,并指出她上班时间看杂志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1个月后,公司以小丽上班时间看杂志为由解除了与小丽的劳动合同。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上班时间看书”,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应该不是严重违纪行为。本案中,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看书属严重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61.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吗?
一些职工认为,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就等于进了“保险箱”,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高枕无忧干到退休了,这是错误的想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因此,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职工也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一旦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会被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62.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因劳动者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的“重大损害”,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形式量化,比如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方可以作为“重大损害”的标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劳动者持有异议,裁判者可能会因无相关依据而导致对损害程度产生不同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影响到对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
63.劳动者“兼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64.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通过提供虚假资料(例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用人单位发现,单位则完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视为违约。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65.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非因劳动者主观性的过错,而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认为必须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6.劳动者病愈后不能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单位给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
1.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2. 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 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68.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定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给经济补偿吗?
如果员工不能完成月定额任务量,那企业要给他换岗、培训,换岗后仍然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是不需劳动者同意的。
69.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
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
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
70.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就终止”,该约定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虽然依据现在仍然有效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终止条件,但基于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生效施行以后,《劳动法》的上述规定自动失效。
7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见,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如果系由用人单位的过错原因,由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7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同时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本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4.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5.“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终止,而不能有约定条件下的终止,否则,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76.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77.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78.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怎么办?
实践中,有的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等,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
对于单位的这些做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在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79.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时,双方各有什么义务?
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时,《劳动合同法》还分别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80.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几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备查。
为什么是二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衔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81.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82.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83.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约定不同长短的试用期,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
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擅自设立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期限或者增加设立试用期的次数,均属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4. 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受到什么惩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单位如果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工资以外,还需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对劳动者的补偿。
85.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由单位保管?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两份。
目前有些单位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将劳动合同收回,统一保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6.单位不按规定向劳动者发薪或支付经济补偿,要加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87.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需要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因单位的上述原因之一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单位应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因为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一旦给单位造成损失,也需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88.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89.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应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 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90.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出具书面证明行吗?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
因此,劳动者离职时要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1.单位招用了有工作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害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个条款说明,单位挖人是有风险的,“招兵”要谨慎。
92.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新法实施后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这一规定明确了,新法实施前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应在新法实施后及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最迟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
93.职工现在已有劳动合同,明年新法实施后会有变化吗?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这一规定意味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便其条款与新法相违背,只要订立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均应该继续履行。
95.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所提到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十分重要,因为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劳资双方可能已经数次连续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鉴于此,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新法施行后再次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开始计算。
96.2008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签,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果合同到期,单位就应提出与劳动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97.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的,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线,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旧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分别计算,再合并相加。
98.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效力同等。
但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如果某些条款有冲突,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的国家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政策相比,前者的效力更高,因此如果某些条款有冲突的地方,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99、单位现在突击裁员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目前,有个别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存在误解,以为赶在新法实施前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合同,就可以规避经济补偿责任。其实,现行的法规政策也是不允许单位违规裁人的。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单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照样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100、劳动者在没有经营资格的单位付出劳动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93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条款表明,即使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属非法用工,劳动者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找不到单位的情况下可以找出资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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