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后,年终奖需要缴纳个税吗怎么发最划算?

摘要:大多数年终奖一般是月薪1.1倍到2倍,但是年终奖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没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有的企业没有年终奖,有的企业把年底双薪或者三薪当做年终奖,还有些的年终奖会和绩效考核挂钩、从净利润中计提一定比例的奖金当做年终奖。

现在离春节长假已是越来越近了,想必都在期待年终奖了吧,现在我身边的同事,大家都在讨论年终奖有多少才算合理?

事实上,不同企业、不同职位、不同上司所给的年终奖也是各有不同的。

从大家讨论的角度来看,我想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应该是年终奖一般什么时候发

年终奖一般是月薪几倍?年终奖怎么算个税?这些问题了吧!所以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这些问题吧!

年终奖一般什么时候发?

一般年终奖大多在每年12月底至1月初之间发放,考虑到传统习惯,大多数企业在年底都会给员工发年终奖,因为要过年了,大家能拿到年终奖也能开开心心的过个好年。

年终奖一般是月薪几倍?

大多数年终奖一般是月薪1.1倍到2倍,但是年终奖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没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有的企业没有年终奖。

有的企业把年底双薪或者三薪当做年终奖,还有些的年终奖会和绩效考核挂钩、从净利润中计提一定比例的奖金当做年终奖。

1、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2、12+2方式,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

这是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绩效结果发放的浮动奖金。

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年终奖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而在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的年终奖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今年12月31号之前,可以从以下两种计税方式中选择一种最优惠的。

下面我们就来打个比方,假设打工人小七,其中27万工资,3万年终奖,如果选择

①、采用单独计税方法:

所以这27万元年终奖适用于20%的税率。

②、采用合并计税方法:

小张工资和年终奖一共为:3万+27万=30万,该档税率为20%

所以对于年终奖比工资高的小七来说,肯定是要选择合并计税的方法。

但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不是重新改革,而是优惠结束,一切该步入正轨了。

至于为什么要改,是为了咱社会公平公正地共同富裕。如果年终奖总是单独计税,可能会出现非常不公平的情况。

比如,两人纳税年收入均为20万元,但甲年终奖10万元,其余工资10万元;乙没有年终奖,全部是工资收入。

那么按照现行税率、年终奖单独计税,甲只要缴一万多元个税,乙却要缴两万元个税。这样是非常不公平的哦!

个税汇算清缴进行时。近日,不少纳税人反映,不知道自己的年终奖究竟应该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合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年终奖个税缴纳方式到底怎么选才更“划算”呢?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大部分纳税人而言,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也许更划算,但对一些中低收入职工而言,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或许更好。

纳税人可选择合并或单独计算

合并计税、单独计税分别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单独计税”。

规定还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这就是所谓的“合并计税”。对于纳税人而言,这两种方式可以自由选择。

原本无需纳税的职工选综合更划算

那么对于职工来说,究竟选择合并计算还是单独计算更划算呢?

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原来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此时,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会比采取单独计税方式更省税。

举例来说,如果某职工每月扣除社保后收入为6000元,年终有2万元的年终奖金,此外,他可以获得赡养老人(2000元)的专项附加抵扣。对于这位职工来说,完成专项附加扣除后,他的月收入无需交税。如果按照单独计税的方式,他的年终奖需要缴纳的税负为20元。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那么他的年收入为00=92000元。需要缴纳的税款为(92000总收入-60000免征额-24000专项抵扣)×3%=240元。很显然,并入综合计税会更加划算。

对于高收入职工而言,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则是单独计算享受的税率更低。因为其相当于可以从最低税率3%开始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某职工每月扣除社保后收入为10000元,年终有3万元的年终奖金,此外,他可以获得赡养老人(2000元)的专项附加抵扣。对于这位职工来说,完成专项附加扣除后,他的月收入无需交税。如果按照单独计税的方式,他的年终奖需要缴纳的税负为30元。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那么他的年收入为100=150000元。需要缴纳的总税款为(150000总收入-60000免征额-24000专项抵扣)×10%-元。如果扣除综合所得需要缴纳的税款(00-24000)×3%=1080元,很显然,并入综合计税年终奖要缴纳3000元个税,比单独计算高出不少。

此外,如果纳税人选择如果纳税人选择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转换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比如,某职工年终奖为36000元,适用的税率为3%,缴纳的个税为380元。如果年终奖为36001元,那么适用的税率就是10%,缴纳的个税为35=3495.1元。

2022年起不再单独计税

根据现行的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废止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年终奖也将并入综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2022年后,职工取得的年终奖,都不能再采用单独计税的方式进行纳税了。

税务专家认为,年终奖的单独计算政策对于大部分纳税人而言,是一个“优惠的过渡政策”。这个政策也是根据纳税人的个体差异进行“量体裁衣”,充分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人性化。“不过从改革的方向看,年终奖最终肯定是要并入到综合所得一起计算个税的。”

摘要:企业年终奖是企业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员工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充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企业的全面发展。在2019年个税改革以后,增加了专项扣除方法,将年终奖纳入到征税范围内。尽管能够提高税收的公平性,但一定情况下也会使年终奖的激励作用无法有效发挥,为此,应该重点加大对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收筹划进行分析,针对常见的税收筹划策略进行分析与判断,使个税年终奖税务筹划的效率大幅度提升。

关键词:企业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

年终奖是企业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年终奖支付比例、支付时点和支付形式存在显著差异。受到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很容易造成年终奖的税负出现明显的偏差。要想有效降低税负,必须要提前做好纳税筹划,尽可能选择合理的年终奖支付方式,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多的优惠。在个人年终奖纳税的过程中要尽可能明确个税改革,对年终奖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探究年终奖税收筹划的主要措施,确保年终奖筹划方式得到全面调整。

一、个税改革与年终奖税收筹划产生的影响分析

在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税收可以有效促进资源的二次分配,保证社会的公平性。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下,可以确保劳动分配调节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个税调整使个人的税收征收范围有了更准确的界定,同时将保费电子商务经营收入和年终奖等多种新的收入途径,都纳入到征税管理之中,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实现了个人与非个人观念区分,按照综合分类方式和部分分类方式,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管理。在新税改背景下,通过将个人工资劳务报酬,薪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并成综合税收,按照统一累进制度进行征收,可以确保个体商户的经营所得全面发展,对个体商户的生产实现累计差额制度,收入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也全部纳入到综合经营所得中。取消承包经营以及相关的税务,在目前的薪酬体系上,对税率进行全面改革,将原本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

在个税改革的背景下,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利息、大病医疗等多个项目进行专项扣除,减轻青年人生活的压力。通过多种途径鼓励居民提高自己的合法收入,而这种新型的超额累进制税收方式,既能够有效减少个人逃税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模仿事业单位相关征收的方法,从而有效进行反避税。在个税改革的背景下,能够保证税收更加公平公正,推动居民不断努力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二、年终奖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

(一)36,000元与144,000元年终奖的个税无差异点

在不同情况下的差异。不发放年终奖时的年薪,如果纳税额度低于36,000元时则可以按月薪发放,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的条件下,年薪低于96,000元及以下时则无需发放年终奖。假设某员工a不含年终奖的工资为x,发放年终奖后,年终奖达到36,000元标准线,年终奖个税应为1080元。如果月度工资的个税税率为20%,则扣除16,920元,而最终发放年终奖达到144,000元时,个税为14,190元,原则扣除数为2520元,所以根据个税无差异点进行分析,年薪在36,000元以上,但低于263,100元以下则可以按照36,000元的年终奖发放。年薪高于263,100元,可以选择144,000元的年终奖发放。

(二)144,000元与30,000元年终奖的个税无差异点

假设某员工b不含年终奖的,全年工资为x,如果发放年终奖144,000元后,年终奖个税达到1,0004190元,而个税税率在30%,则需要扣除52,920元的个人所得税,当个人的年终奖发放达到30,000元时,年终奖个税则为58,元。每个月的月度工资纳税率为25%,所以当年薪在263,100元以上,但低于732,000元以下时,可以按照144,000元的年终奖发放,当年终奖高过732,000元后,可以选择30,000元年终奖作为临界点。

(三)30,000元与42,000元年终奖的个税无差异点

假设某员工c不含年终奖的工资为x,而年终奖发放为30,000元,则个税为58,590元,按照其月个税工资45%的计算扣除181,920元,如果发放年终奖数达到42,000元以后,年终奖的个税则为102,340元,只需要按照35%的月个税税率计算,所以在年薪为732,000元以上,但低于1,337,500元以下时,可以将30,000元作为年终奖发放临界点,年薪高于1,337,500元后,可以选择42,000元的年终奖作为发放临界点。通过对年终奖发放所得口径分析,能够明确在实际扣除各项基数时,需要根据集团的政策以及员工的真实情况进行随时调整,灵活运用个人所得税的规则。

三、年终奖税收筹划的具体方式

在企事业单位年终奖发放调整改进的过程中,要想提高年终奖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最主要的就是关注敏感区的内容,将工资薪金以及年终奖的区块化组合,通过多种配套方案,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从而有效降低年终奖适用的税率。也就是说,在企事业单位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根据临界点进行准确判断,确保年终奖税后收入达到最大。合理调整年终奖金的发放额度,避免收入增加一块钱,而导致多交好几百税费的现象。在必要的情况下,企事业单位还可以直接将年终奖计入月度工资之中,确保对薪资进行合理调整,保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利益最大化。

通过大头小尾的年终奖发放策略,能够进一步确保年终奖筹划效率的全面增强,例如在没有实行新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前,年终奖发放时可以采用在年尾一次性发放的方式,但是新的个人所得税年终奖改革之后,需要在年尾发放大部分奖金,而在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发放一小部分资金。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尽量减少按月发放的税率,同时也能够获得员工的高度认可,尽管有些员工认为延迟发放年终奖会感到不安,而且如果企业的规模过大不同岗位之间员工的薪资比例发生明显变化,这种发放方式很可能导致员工工作积极性受损,使得人力资源部门工作总量增加,甚至还会遗漏某些员工的年终奖。如果按照两次年终奖发放,会导致企业自身的预算管理工作量增加,使得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绩效管理人员频繁加班引起员工不满的情绪。

年终奖作为企业福利,可以利用其他方式进行代替,如可以直接将所需发放的年终奖转变为福利保障,按月发放给员工,当工资总额刚好处于税负临界点时,如果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给职工,必然会导致员工所需缴纳的税收金额提高,所以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原本发放的工资抽出作为福利,如夏季高温补贴、冬季低温补贴以及加班费用通过不同的福利方式转化,既可以帮助员工合理避税,还能够提高企业资金的整体利用效率,减少税负的风险问题。企业职工的福利费,包括为职工提供除工资奖金、津贴以外的各种费用,例如卫生保健、职工补助以及其他统筹外费用等等,灰色在个税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利用福利分流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使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分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企业需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的养老费、医疗费、工商费等均予以扣除,所以在企业发放年终奖时可以将年终奖转化为福利费进行分流。

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通过期权转化的形式,将所需发放的薪资以股票、债券等形式加以替代,而这种发放方式适用于大型上市公司或者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对员工的激励,能够将工资薪金与综合绩效挂钩,确保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而且还能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为企业的全面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税收筹划意味着纳税人通过税法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税法未禁止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实现零税风险的目标,并实现财务收益最大化,它应基于合法宗旨和审慎原则。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涉及合同经营、租赁经营、劳动报酬、作者的报酬、利息、股利、奖金、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企事业单位附带收入的个人工资薪金。这11项收入被视为应税收入。这些应税项目规定了不同的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税收计算方法,这为纳税人提供了足够的税收筹划空间。

在实施新个人所得税税收改革背景下,个人年终奖已经纳入到税收的范围之内,应该根据临界点来合理选择年终奖的发放方式,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新税改背景下年终奖的税收筹划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发展的角度加强对年终奖的发放,保证年终奖的发放更加科学高效,完善企业的薪资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林育平 单位: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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