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社保是什么基数的时候社保没有缴费记录?

军龄能不能算缴费社保年限?社保十五年,我交十四年够吗?我现在交了七年,当兵四年,再交四年可以不交了吗?你好!军龄能不能算缴费社保年限,社保十五年,我交十四年够吗?...

  • 军龄能不能算缴费社保年限?社保十五年,我交十四年够吗?我现在交了七年,当兵四年,再交四年可以不交了吗?你好!军龄能不能算缴费社保年限,社保十五年,我交十四年够吗?...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后,曾经在军队服役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对于军队自主择业干部,有的地方允许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其军龄正在享受自主择业费,因此这类情况不能“视同缴费”。

  • 军龄能不能算为社保缴费年限?答:能!社保有的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有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都核算养老金。看你何时入伍退伍(军改前还是军改后),军改前军人未在部队参加社保缴费,而服役”军龄‘’在本人参加社保缴足15年年限后,军龄按“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你社保必须缴足15年,当兵的军龄另外给你核算“过渡性养老金”。军改后的入伍军人,部队已为你参加了社保缴费;退伍时个人社保随档案回到地方,将个人社保转移到地方社保所继续缴费;这几年军龄在社保档案,就是实际缴费年限。例如:当兵4年,部队已交社保3年,回地方只要交11年就能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退休。而农村退伍,复员军人退休后,未参加社保的,可按军龄实施补贴。(以前从10元/月到20元/月,现增加到35元/月)十九大后,国家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对以前参战,烈属,病残……退役军人都有文提高待遇;对以前已退役的农村老兵每月也提高补贴,具体各省市都有相应的政策补助解释。至于军人军龄是否能算“社保年限”?关键看你何年参军何时退役,回地方是交了档案有无社保;还是档案转移时,部队已为你购买了社保;你后续继续缴费,而满足社保政策最低交费15年年限?一:2014年军改后服现役的士兵,服役期满后退役到地方;个人手中有一份“军人养老保险”转移凭据,回地方社保对接后续费,这几年军龄视为社保实际缴费,如有三年,后交十二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退休。二:2014年前未参加军改退伍(复员……)军人,回地方后,需个人参加社保(单位)交费,根据社保政策;需满足15年缴费年限,才能到龄办理退休;而你的军龄视为“视同缴费”年限,另外计算养老金。没参加社保的另外按一年军龄补助金形势,向所在地社区(村委)申请,报民政核批按月领取。(主要在农村这一块,现每一年军龄补35元;如还没到位,耐心等一等,这有标准的)我也是退伍老兵(86年兵),安置后下岗;现在个人交灵活就业社保己二十多年了,困难都有且忍了;还有七年就到龄退休了,到时养老金计算是按这算的:把我的4年军龄“视同缴费”计算养老金。农村退伍老兵没参加社保,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后,另外按一年军龄补贴35元发放。如5年军龄每月补贴5×35=175元。以上解答供战友们参考,不足之处凉解,谢评阅!

各位战友大家好,灵活就业的战友,将军龄合并到社保缴费年限当中,这个事情大家不要搞复杂了,很多战友现在都知道这个事情,或者也在问这个事情,就是自己当兵这几年是可以算成社保缴费年限的。

所以有的战友他说在部队当兵五年,因为两年义务兵,士官三年一共五年。退役到离开部队之后,然后地方上自己灵活就业,个人就开始缴纳社保,准备自己干事情,然后去社保局问,说我当兵的五年,这个军龄如何也合并进去,合并到我的社保缴费年限去,这个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不清楚这个政策,叫问部队,部队又叫找地方,不清楚,其实这个事情,地方的社保部门应该是很清楚的。

因为当时我就去咨询个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人家说的很清楚,其实我们的战友真的你把这个事情搞复杂了,首先明白的第一点,我们当兵的几年,就是我们的军龄,这几年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这个一点问题都没有,你当兵五年就相当于你缴了五年的养老保险,这个一点问题没有。

但是这个事情你就不要管他了,你在地方上,你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你个人去缴就行了,那五年你就先别管他,你就该缴就缴着走,比方说你缴了20年,然后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说的很清楚。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政策规定是军民视同缴费年限,待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实际缴费年限将与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聚散发放退休金。确实之前的我们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解释的。

如果你马上下个月达到退休年龄了,你现在社保部门在给你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他会去查询你的档案,那五年当兵就会给你办理成视同缴费年限,你回到地方之后已经实际缴费年限,假如缴了20年,再加上部队这五年视同缴费年限,就会按照25年来合并计算发放退休金。

所以,当兵的五年你就先别管他不会忘的,只是说在办理退休年龄到了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社保部门才会给你认真的查验档案核对,合并起来给你并算,并不是说现在就给你加这个东西,加这些没有用的。

战友们不要把这个事情搞复杂了,但是记住这个事情就行了。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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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是军人,现已退役,来电咨询其当兵的年限能否视同为参保缴费年限。

退役军人退役后,通过国家劳动部门招收为国家干部、固定职工或者合同制工人,当兵期间的年限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参战涉核人员可凭民政局出具的兵龄核定表和证明视同缴费。这类退伍军人可凭民政局出具的兵龄核定表和证明视同缴费。

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退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13号)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退复员干部全部纳入政策覆盖范围:

(二)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

(三)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

退役后没通过国家招收的退役军人,当兵期间的年限不能计算连续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但当兵期间的年限退役军人可凭其个人兵龄档案前往社保局补缴。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清远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人为您服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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