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写农业居民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

新农村的发展速度很快,很多不是农业户口的都有了回农村的想法,因为现在农业户口变得越来越值钱,而且国家现在对农村发展比较重视,一部分人有想法将非农业户口转变为农业户口,那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一起了解下吧!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农业户口一般指的是农村通过耕作辛勤劳动生产粮食人持有的户口,而生活在城市的人就叫非农业户口,不享受土地分配,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居民的户口。

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劳动再就业的政策,但政府对于农村再就业方面的投入比城市要少,这和农村的财政收入差异有很大关系。

城市相较于农村地区拥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且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来说门槛较低,而农业户口的门槛就会很高,而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就读,而且需要满足如居住证、交一定年份的社保和拥有当地住房等条件,这样就增加了农业户口选择教育的难度。

农业户口一般在很多条件比较落后的地方,单位只会帮职员缴纳三险一金,而非农业户口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的基本可以实现一体化,而失业保险也有差别,而且医疗方面城市享受补贴要高于农村。

5、宅基地和土地资源区别

农业户口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遇上拆迁房屋的情况,农业户口可以获得一笔拆迁补偿费,而非农业户口已经是国家分配的房屋,基本上没有获得补偿的机会。

6、领取养老、低保的额度不同

一般情况下,农业户口的发放额度较少;非农业户口获得的养老金、低保金比较多。

至此,关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的介绍就到这里了,现在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都受到了国家的重视,所以只要生活过得好就行。

关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的内容就讲到这里,更多农业资讯请关注青瓜网。

居民户口本上怎么区分户口性质是农业还是非农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接下来有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居民户口本上怎么区分户口性质是农业还是非农,希望大家喜欢!

  居民户口本上怎么区分户口性质是农业还是非农

  1、判断户口性质是“非农”还是“农业”是要看居民户口簿的.首页。

  2、户口本第一页标注回“家庭户”答,说明该户口本上有农业户口也有非农业户口,具体看分页上的户口性质,如果标注“农业”就是农业户口。

  3、户口本第一页标注“农业家庭户”,说明该户口本上所有人的户口都是农业户口。

  1、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2、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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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大多都会选择到大城市中去打工工作,而很多人出去挣钱之后,就会在当地城市买房,就把自己的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了,

这就不是农业户口了,这时候如果还想继承自己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大概就是没有可能了。

这些宅基地都不是自己的,都是属于这个村的集体所有,因此村民这时候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只有使用权。

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权,但土地是跟着房屋走的,这也间接说明了,还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

这时候的房屋,无论你是否是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房屋,接着使用宅基地。但父母走了之后,一旦房子垮塌后,村里就可以收回这个宅基地了。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你父母建的房子有合法的产权和宅基地使用证,你的户口不管是非农还是农户,只要你和你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户口本或者是同村同组,就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因为交易时不动产局只需要你提供村委会开出的同村同组证明,缴纳契税时税务局也只需要同村同组的证明,并不需要其他证明,我办理过,我们村的村主任都是常年居住在村里的非农户,这方面并不违反有关规定

按现行的法律是不可以。因为农村宅基是集体所有。但是父母的房子只要你不重新修建,这房子居住权可以继承。

只要父母是农村户口,作为子女不管你是哪里的户籍,都有权继承,你就是合法继承人,你完全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房屋直接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这个很简单,农村房屋过户不花钱,给村里说一声就替你办了,很多都是凑办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写上孩子的名字,现在农村很多都是直接写的孩子的名字,这样以后省的麻烦了。

大家都认识我们的前政协副主席毛致用,曾经的湖南省委书记,这么大的官,老家都有宅基地,所以在农村只要父母是农民都能分到宅基地,以后自己的孩子就能继承,现在新土地法又有更大改变,宅基地可以买卖,城里买房农村老房子不受影响,这都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

只要你父母是农民,你就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还有房子,不管你是什么户口,即便是公务员你也有这个权利,这是传统,现在也已经立法,所以你完全可以继续生活在农村,如果父母有土地你可以继续耕种,当然下一次分地就不可能给你了,合同到期了,希望你明白。

你不但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土地你照样耕种,如果合同到期你就会失去耕地,毕竟你不是农业户口,父母所有东西都是你的,房子你可以买卖,这个要看你了,这是你的,你有权利处置,这就是继承法,明白吗?

你什么户口不重要,关键你是继承人,父母的老屋你可以继续住,当然你可以卖掉,没有父母了,你就是第一责任人,你以后就是主人,明白吗?

惠农圈为你答疑解惑!农村的自建房不是城里的商品房,题主所说的买卖或者赠予只针对商品房。大家都知道商品房在使用的时候,开发商都会上交天价土地转让金,这样户主所拥有的产权证才属于大产权,可以随意的买卖。

农村的宅基地是一种福利用地,不需要缴纳转让金,可以免费的申请,在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可以永久使用,但农民没有其中的所有权,因此并不能买卖交易。题主想要以买卖的方式获得父母自建房的产权证,自然是不行的。

想要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那就需要有农村户口才行,且需要保证户口关系在本村集体,毕竟它的所有权在发包方那里,因此只有本村集体的人才能进行合法的转让。而转让也需要符合规定,一定不能违背一户一宅的原则,还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这样才能合法的转让。

题主的户口虽说在农村中,但从表述上看来应该是过去农转非,想要转到农村中不被准许,然后采用挂靠的方式,这种情况下的户口是不能享受土地红利的。

不过题主不需要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在父母百年之后依旧可以使用着房子,只要房子没有倒塌,那就可以一直用下去。毕竟房子的所有权是在农民手里,而题主作为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

因此题主可以让父母申请建房,让房子更坚固一些,这样在父母百年之后,自己依旧可以住上几十年,这是一种最稳妥的方式了!

首先回答“户口在村里,非农户口是否可以通过赠予、买卖方式将父母农村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答案:不可以。为什么:

首先,我们这里农村非农户口是以这样形式存在的,非农户口确实属于本村,但它是挂在本村所属乡镇的集体户上,并不是落在原户口迁出时所在的家庭户,也就是说你的户口虽然在本村,到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村集体成员,本村的宅基地福利是不能享受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本村村集体且符合相关条件成员才能依法申请、流转,你是不符合条件的,这种现象大多发生在因上大学户口迁出的人员身上。

其次,非农户口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国家对非农户口购买农村房屋是禁止的,即使房屋做了公正、签订赠予或买卖协议也是不能过户的。

赠予、买卖都不行,非农户口如何获得父母农村房屋呢?

继承。虽然非农户口不能获取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上房屋作为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这在《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的,由于建筑物这种财产的特殊性,我国一贯执行“地随房走”的政策,但非农户口继承农村房屋是有限制的,只能小规模加固维修,是不能翻新重建的,待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非农户口继承农村房屋的几点建议:

一、父母在世时补齐房屋合法手续。为什么说这条呢,在我的老家,以前农村建房比较简单,大部分房屋只有宅基地审批手续,补全后可以避免将来过户的一些麻烦,可以通过土地确权这个机会补全手续。

二、提前立遗嘱。可能独生子女家庭不涉及这个问题,但是立遗嘱是必要的,最好能做遗嘱公正。

综上,非农户口获得父母农村房屋最好的办法就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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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跟你一样,我来分享下我的理解。

我之前也是农村户口,2006年上大学,农转非,将户口迁到了学校集体户口。

大学毕业后,也没有管过户口的事,后来知道学校将户口又发放到了我们镇里,成了镇里的集体户口。

再之后,户口统一改革,镇里又将户口放到了村里,成了村里的集体户口。

户口现在虽然在村里,但是变成了居民家庭户口,跟你的情况一样。

作为村民,只能使用宅基地,不能拥有宅基地。

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因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转让、赠予。

所以,虽然我们不是农村户口,但是我们可以继承房屋,这样也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这种情况不好的地方在于,我们继承的房屋只能修缮,不能翻建。一旦房屋倒塌,村里就可以收回去了。

所以,如果你打算长久使用宅基地,你感觉自家的房屋不行了,在父母健在时,以父母的名义重新翻建房屋,建的结结实实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理解,仅做参考,希望能够帮到你。

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受到严格限制 农村的房屋流转有其特殊性,主要受限于其宅基地使用权性质。尽管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但是由于房屋是不能脱离土地而单独存在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一致的,不得分离。

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交易应该遵循“房地一致”原则,即房屋转让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做到房屋所有权主体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主体保持一致。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形式,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就所有权而言,宅基地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规划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均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受到限制主要是由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性质所决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和住宅,就无法在农村生存,会造成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禁止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房,让农民保住自己的住宅,是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需要,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的需要。

因此,集体土地上房屋违反规定私自流转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首先一点农村的户口里面有非农户口吗?还有就是农村建房一般的村集体用地,本村的人可以买卖,外面村的人就不好说了,不排除私下协议之类的,三思而后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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