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至西李的公交车十一点左右又跑的吗?

恩城镇陈屯村,恩城镇芦官村,恩城镇五里铺村,恩城镇庞营村,恩城镇郭庄村
农机胡同,西关北街,银城街塔坡村,文明街,银城街栗庄村
香赵庄镇琉璃庙村,香赵庄镇王曲庄村,香赵庄镇北邢村,南城镇王仁庄村,香赵庄镇东姚寨村
东李官屯镇房庄村,东李官屯镇西屯村,东李官屯镇张官屯村,东李官屯镇段庄村,东李官屯镇张法寺村
雷集镇朱庄村,雷集镇沈庄村,雷集镇付庄村,雷集镇东于庄村,雷集镇张集村
雷集镇杨庄村,雷集镇常安集村,雷集镇赵庄村,雷集镇姜庄村,雷集镇高庄村
苏留庄镇北郭寨村,苏留庄镇西韩庄村,苏留庄镇尤王庄村,苏留庄镇后籽粒屯村,苏留庄镇北于庄村
田庄乡西张庄村,田庄乡郑庄村,田庄乡张堡村,田庄乡东滕庄村,新盛店镇殷堤口村
新盛店镇北刘庄村,新盛店镇忠信寨村,新盛店镇(0号),新盛店镇大李庄村,新盛店镇五安庄村
北城街道中七里屯村,北城街道罗庄村,北城街道管庄村,北城街道孔庄村,北城街道李楼村
双庙镇郭庄村,双庙镇孙庄村,双庙镇前柳村,双庙镇李堂村,双庙镇李文庄村
郑保屯镇珠中村,郑保屯镇杨西村,郑保屯镇珠东村,郑保屯镇七屯村,郑保屯镇邢庄村
白马湖镇崔庄村,白马湖镇,白马湖镇花园村,白马湖镇韩桥村,白马湖镇小屯村
宋楼镇西张官屯村,宋楼镇任堤村,宋楼镇侯堤村,宋楼镇魏店村,宋楼镇潘马庄村
渡口驿乡太平庄村,渡口驿乡二屯村,渡口驿乡东渡口驿村,渡口驿乡西渡口驿村,渡口驿乡管辛庄村
中国联有限公司夏津分公司西李营业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夏津分公司西李营业厅
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被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夏津县分公司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布公告

2022年1月26日,区市场监管局对新区康泰惠民园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果立果蔬店两箱香蕉外包装含有英文标识,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批次香蕉进行就地查封,并开展溯源调查。经查,该批货物为国产云南大把蕉,由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拉运至我区,目前已对该批货物进行封存,不存在市场销售情况。1月28日17时30分区疾控中心对香蕉内、外包装新冠病毒检测初筛呈阳性,23时45分市疾控中心复检呈阳性。

经集宁区卫健委研判,阳性国产香蕉直接接触者共计9人,其中4人已被察右前旗管控,5人被集宁区管控(分别为:靳某磊、吴某辉、吕某、宋某、李某兵),为尽快寻找直接接触者的接触者,现将该5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靳某磊,男,身份证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吴某辉,男,身份证号:******,一剂次新冠疫苗;

吕某,女,身份证号码:******,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宋某,男,身份证号码:1******,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李某兵,男,身份证号码:******,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1月25日,全天至26日上午10时左右在新区康泰惠民园卸货,之后在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老二超市购物(支付时间为:12时52分,支付微信名称为:无言),之后继续工作,下午回家休息,21时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卸货至27日上午8时左右,9时左右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西侧早点铺就餐,之后继续工作(卸货),12时50分左右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老二超市购物后(支付时间为:13时,支付微信名称为:无言),之后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铁锅焖面就餐(支付时间为:13时31分,同餐人员为:郭某辉 、李某兵),就餐后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库房休息约4小时后,工作(卸货)至28日中午12时(期间1月28日上午11点协助区疾控中心采样搬货),之后自驾汽车返回榆树湾金雅苑小区家中无外出。

1月28日,23时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月28日,17时30分左右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后,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果立果蔬(水果店)协助采样人员搬运香蕉,之后一直在果立果蔬等待无外出。

1月28日,21时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月26日,10时左右接触过香蕉外包装,然后在新区康泰惠民园果立果蔬(水果店)附近休息室等待顾客提取货物,直至次日凌晨1时左右(27日)。

1月27日,凌晨1时左右下班后自驾汽车返回七马路公安公寓家中后无外出。9时左右自驾汽车与丈夫、孩子前往新体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10时左右陪同丈夫、孩子前往霸王河欢乐世界滑雪,12时左右前往新区百旺C区23号楼附近辣洋洋麻辣烫店就餐,14时左右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等待提取货物,21时左右自驾汽车返回七马路公安公寓家中后无外出。

1月28日,9时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通道等待提取货物,12时左右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楼下万家灯火刀削面就餐(支付时间为:12时13分),12时40分左右从万家灯火刀削面就餐后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门房取门票,之后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小侯干果购物(支付时间为:12时54分),13时左右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通道再无外出,直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月25日,23时左右搬货、送货至次日(26日)上午10时左右,之后自驾三轮车返回三号地家中无外出。

1月26日,白天在家休息,22时左右自驾三轮车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水果店(果立果蔬)搬货至次日(27日)10时左右,之后自驾三轮车返回家中无外出。

1月27日,白天在家休息,18时左右自驾三轮车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水果店(果立果蔬)搬货至次日(28日)上午9时左右,之后自驾三轮车返回家中无外出。

1月28日,白天在家休息,23时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月26日,9时自驾汽车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清点货物(接触香蕉),13时30分,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铁锅焖面就餐(支付时间为:13时45分),之后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库房楼道内等待取货,18时自驾汽车前往平地泉镇燕局小区家中就餐,20时自驾汽车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摊位等待取货,23时自驾汽车返回平地泉镇燕局小区家中无外出。

1月27日,9时自驾汽车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摊位等待取货,13时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铁锅焖面就餐(同餐人员:郭某辉 、靳某磊;支付时间为:13时31分),饭后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摊位等待取货,18时自驾汽车前往平地泉镇燕局小区家中就餐,22时自驾汽车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摊位等待取货,23时自驾汽车返回平地泉镇燕局小区家中无外出。

1月28日,9时陪同妻儿前往平地泉镇甘露神楼下大军诊所就诊,9时30分从诊所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摊位,13时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铁锅焖面就餐(就餐时间为:13时30分),饭后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摊位,14时30分前往新区康泰惠民园附近铁锅焖面给工人带饭(支付时间为:14时43分)之后返回新区康泰惠民园摊位无外出。

1月28日,21时李某兵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靳某磊、吴某辉、吕某、宋某、李某兵自述,1月28日,集宁区疾控中心对靳某磊、宋某居家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共计30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新区康泰惠民园果立果蔬(水果店)周边其他门店的国产香蕉以及内外包装采集环境样本共计121份,同时采集周边其他门店台面、门把手等环境样本49份,检测结果均为。1月28日,对靳某磊、吴某辉、吕某、宋某、李某兵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靳某磊、吴某辉、吕某、宋某、李某兵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多人乘坐1月26日G182次列车

2022年1月28日,德城区疾控中心接协查通报,德城区宗某和徐某某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已做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该密切接触者排查出的重点风险人员已按要求管控。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宗某和徐某某在德城区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25由杭州东站上车乘坐G182次列车12车厢9A座,15:27到德州东站下车;

15:45乘出租车回家,16:08到恒丰小区下车,回家后未外出;

10:32骑电动车到广川办事处检测点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未再出门;

16:00骑电动车到广川办事处检测点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未再出门。

11:25由杭州东站上车乘坐G182次列车12车厢9D座,15:27到德州东站下车;

15:50乘k2路公交车,16:30到水利局站下车;

9:30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德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1月28日下午,德州市夏津县疾控中心接到公安部门推送信息,信息提示:浙江宁波余姚入夏人员邱某某(户籍为河北省清河县)为1月26日高铁G182次列车12车厢一确诊病例的密接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邱某某离开高铁G182次列车12车厢后活动轨迹公布如下,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邱某某于1月26日15:31到达德州东站,由其朋友接站自驾回夏津,16:50到达夏津县锦江宾馆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7:33去中山南路木香铁锅炖206房间就餐,19:36结账,19:50自驾离开饭店,20:05到丽景国际西区门市怡涛园茶楼喝茶,21:55左右离开茶楼,22:12在龙湖小区夜市老酱炸串买炸串,之后和朋友自驾回田庄乡闫庙村居住。

1月27日上午在田庄乡闫庙村,11:35到德百美食街高记逍遥胡辣汤就餐,11:59分吃饭结账离开,12:04去到德百三楼买衣服,12:17付款离开,13:10自驾去龙湖小区4号楼5单元接朋友并逗留,14:25到银龙小区14号楼1单元朋友家打牌,17:05结束打牌,17:32打滴滴(车牌号鲁N56N26)商贸城顺天德209房间就餐,22:31吃饭结束步行离开饭店,23:05到聚星汇ktv777房间唱歌,23:59唱歌结束打车(车牌号鲁N5T327)银龙小区14号楼1单元朋友家打牌。

1月28日凌晨3:23结束打牌,打亚飞出租车(鲁NT4268)回田庄乡闫庙村居住,10:30乘坐滴滴打车(鲁N1803H)伊人理发店理发,12:32去德百地下超市购物,13:06结账离开,自驾去郑保屯珠中村,此后无外出。16:30分转运至隔离点。采集鼻咽拭子,结果均为阴性。

请上述时间与该密接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夏津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0534—7873127

1月28日,陵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上级密切接触者协查函,反馈陵城区1名由杭州返回人员段某,与1名河南籍确诊病例为密接人员。目前段某已在济南市集中隔离,截至1月29日9时,段某无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已排查到的所有次密接人员均已集中隔离,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段某相关活动场所已完成消毒消杀工作。

经流行病学调查及大数据比对,现将段某到达陵城区后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月26日,乘坐G182次动车自杭州东到德州东,15:27到达德州东。16:00左右打出租车(司机及同乘人员均已集中隔离),大约17:20到达陵城区义渡口段店家中。

1月27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5:00独自骑电动车到义渡口镇派出所咨询身份证办理的问题,大约逗留10分钟。然后到义渡口快递中心取1件快件,大约2分钟。16:13在一个室外肉食摊位(犇羴鱻)买肉。16:30在万客隆超市逗留约15分钟。17:00在义渡口车站附近的第一家万家祥超市购物,约10分钟。17:16在2元超市逗留约4分钟。随后在第二家万家祥超市斜对过西边的三家门面(鞋、日化、百货超市)短暂逗留。17:53在第二家万家祥超市2楼买帽子,逗留约15分钟。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月28日,8:05打出租车,约9:00到达德州东站,9:30乘坐G203去济南。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段某接触的市民,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社区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1月28日下午17时,我县接到上级公安部门推送信息:张某某为浙江杭州返回河南的确诊病例段某某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1月28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将张某某的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6日上午11时25分,乘坐G182从杭州东至济南西,途经南京南、徐州东、枣庄3站,15时01分到达济南西站。15时06分在济南西站乘坐出租车(鲁F36538)约10分钟后到济南汽车总站,16时乘坐济南汽车总站至宁阳的客车(鲁J55617)返回宁阳,约19时在宁阳县堽城镇驻地下车后由其小姑驾车接回宁阳县鹤山镇泗皋东南村家中(全程戴口罩),19时30分到家,未再外出。

2、1月27号上午10时30分左右,与父母、小姑一行4人自驾车去鹤山镇黄山集赶集(全程戴口罩),随其父亲在市场南边的泓德教育(叶瑞财记忆学鹤山校区)对过水果摊位上买橘子后,又到黄山集最南端路西卖鱼车上买鱼,11时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1月28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19时我县“3.28”专班安排专车将接其送至县城格林豪泰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自驾车)接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宁阳县统筹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单县疾控中心收到协查函,获悉单县居民杨某某2022年1月26日与杭州返豫核酸阳性人员段某某共同乘坐G182次列车,为密接者;单县居民赵某某,2022年1月26日与杭州返豫核酸阳性人员段某某共同乘坐G1928次列车,为密接者。

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单县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目前,杨某某、赵某某已落实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初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已排查到的杨某某、赵某某次密接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名密接者重点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月26日,乘坐G182次列车从宁波出发,14:00到达徐州东站。随后乘坐私家车(车牌号苏CB59125),同乘人员4人,16:00到达徐州市丰县紫金花园小区家中。

1月27日,18:30—19:00在刘邦广场欢乐美超市购物,19:14—19:45在超市一楼肯德基就餐。

1月28日,10:00—10:20在丰县第二医院采集核酸,全程佩戴口罩,随后到丰县长途汽车站等车。13:20乘坐丰县到单县的汽车(车牌苏CKF516),14:48到单县老汽车站下车,乘坐单县到郭村(大李海、张保楼)的公交车,15:46在郭村大李海下车,返回郭村家中一直未外出。

1月26日,乘坐G1928南京南出发,16:00到达砀山南站。随后16:40乘坐顺风车(车牌号浙C10G0R),同乘人员2人,18:00到达张集镇丰源社区家中。

1月27日,在小区自己家中一直未外出,其间在同一小区奶奶家中吃午餐。

1月28日,11:30从张集镇乘坐公交车(车牌号鲁RL9526),于12:20在老酒厂下车。12:30—13:00在巴黎步行街鸡公煲吃午饭,13:14去巴黎步行街购物,14:00在书单男装店购物,停留15分钟,15:00在巴黎步行街华莱士就餐,停留一小时,17:00在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等待结果阴性后回到家中。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车辆)可能与以上2名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乡镇(街道)要提醒有可能与次密接接触的居民到就近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同时,请在以上时间段和地点活动的居民,立即到就近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外地返回人员,当接到电话通知,自己存在疫情风险时,要立即报告镇村,原地等待通知,并积极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关于紧急寻找密接者接触人员的通告

2022年1月28日21时,接河南省渑(mian)池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的协查函,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该密切接触者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2022年1月26日,在济南西站乘坐16时20分济南到莘县的客车(车牌号为鲁PN5201),17时左右到莘县千千佳物流附近下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月28日10时左右乘坐莘县到三厂的客车(车牌号为鲁P08966D)古云镇政府附近下车,同车人员约20人左右,下车时间12时30分;12时40分至13时10分在古云镇政府斜对面十字路口旁边的欣荣旋转小火锅就餐,期间餐馆内有2人就餐。

1月28日16时40分乘坐三厂到莘县的客车(车牌号为鲁P01960D)返回莘县,同车人员4人,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请于1月26日16:20乘坐济南汽车西站鲁PN5201车辆;1月28日9:30-10:00在莘县汽车站候车;10:00-12:30乘坐莘县车站到三厂鲁P08966D车辆;16:40-19:00乘坐三厂到莘县鲁P01960D车辆;12:40-13:10左右在古云镇政府斜对面十字路口旁边的欣荣旋转小火锅就餐的市民,第一时间主动向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期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

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1月28日20:35,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渑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协查函,函告我县人员徐某某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段某某同乘公共交通工具,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徐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告徐某某返回鱼台后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1月26日下午17:00由徐州汽车东站乘坐公共汽车直通鱼台县汽车站,19:30左右到达鱼台汽车站,离开车站后进入交运生活广场,在超市内将行李存入储物柜,随后步行至盛乡小区北小巷东首购买卷饼,19:40—20:00孝贤居西门北老三骨汤米线就餐,20:05与朋友A一同到“上善若水”汤泉洗浴,其朋友A22:00之前离开,本人留宿于休息厅。

1月27日上午9:10离开“上善若水”汤泉,9:15-9:30在交运生活广场购物,后骑共享单车到滨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0:00左右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10分钟后离开,骑共享单车到交运超市取所购物品、行李。11:30由其大哥开车接至贯通农贸市场购买鸡、鱼等年货,时间大约为12:00—13:00,后离开于13:30抵达王庙镇北徐村家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4:55北徐村村头超市买烟,后与朋友B开车到鱼城福田中学附近路上,与朋友C闲聊。16:00左右,朋友B自驾回济宁,本人由朋友C开车送到王庙镇北徐村口后自行回家。晚饭后18:30去邻居家中聊天至18:50回家。19:10由其大哥开车接走,19:40到达学府新城住宿。

1月28日上午10:20骑电瓶车去鱼新二路阿庆服饰买衣服,10:40骑电瓶车离开回学府新城,12:00左右骑电瓶车去交运生活广场购物,13:50左右离开返回学府新城。下午16:00由其大哥开车送至北徐村家中,18:30步行到王双楼村双楼超市购物,3分钟后离开回家。22:30左右由县医院负压车接送至鱼台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与徐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次。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凡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及风险人群的公告

2022年1月28日21:30,邹平市疾控中心接到山东省疾控中心转河南省渑池县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涉及滨州市一名密接人员H,为河南省渑池县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将H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月26日15:01至16:26,在济南西站VIP候车室候车。16:26,乘坐G5565列车(05车厢)济南西站出发,17:08到达邹平高铁站。17:10左右,出站后在站前打出租车(车牌号鲁M42U85)到达焦桥镇东直村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1月27日10:30至10:45,H自驾到焦桥中心卫生院采样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采样后自驾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1月28日10:30至10:45,H自驾到焦桥中心卫生院采样进行返邹后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0:45至11:09,自驾到焦桥中心医院旁的联华超市购物。支付信息显示11:09结账,后自驾返回东直村家中,当日未再外出。21:30接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按要求进行隔离管控。H外出期间除采样未佩戴口罩,其余时间自述全程佩戴口罩。截至目前,H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目前已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H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报备电话附后),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其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28日17:36,潍坊市寒亭区疾控中心接到省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密切接触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张某某返回后的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26日17:09—17:59从潍坊火车站乘坐57路公交车(车牌号:鲁GN8135)到寒亭区双杨街道前阙公交站下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1月27日14:50—15:10到寒亭区高里街办驻地家乐购超市水果区购买水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寒亭区委疫情指挥部和属地镇(街)、村(社区)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必恐慌,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当前临近春节,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持续存在,请大家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聊城高唐县发“解封预告”:

管控区域和隔离人员将逐步解封

1月28日,聊城高唐县发布“关于管控区域和隔离人员的解封预告”,截至目前,高唐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已完成六轮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管控区域和隔离人员将有序地逐步解封。

据了解,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1月29日再进行一轮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1月31日和2月5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恢复正常生活。

对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和到过的裕华园小区居民(1号楼居民除外)、姜店镇郭老村居民(病例父母家除外)、舜华园小区居民,1月29日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可解除管控,恢复正常生活。

对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和到过的姜店镇郭老村其父母家、好再来羊汤馆、裕华园小区1号楼的所有人员继续按要求封控管理,于2月5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可解除管控。

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2月5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2月7日和2月12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恢复正常生活。

国家卫健委:春运客流量增加将加大疫情扩散风险

1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言人米锋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一周,全球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超过2300万例,其中近90%为奥密克戎变异株,我国部分周边国家病例增长迅速,“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

米锋表示,当前,国内一些地方发生了本土聚集性疫情,随着春运客流量增加,疫情扩散风险加大。要切实做到全链条精准防控,从快、从细落实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排查协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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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北京西站,旅客在有序进站乘车。图源:视觉中国

国家卫健委: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米锋表示,近期,国家卫健委注意到,有媒体报道和社交平台反映,一些群众遇到返乡受阻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已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地方要求立即整改。有的地方已经做了政策调整,但个别地方仍存在“不允许低风险地区群众返乡”“强制要求返乡群众自费集中隔离”“随意延长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时长”等情形,群众反映强烈。

对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执行防疫政策再次提出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不得”: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不得随意扩大限制出行范围;

不得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所在地市及全省;

不得对低风险地区返乡群众采取强制劝返、集中隔离等措施;

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限。

国家卫健委:开设“春节返乡路”留言板群众返乡如遇“层层加码”可反映

米锋介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今天开设了“春节返乡路”公众留言板,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首页。群众在返乡途中遇到的“层层加码”等问题,可以在这里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督促整改。

米锋表示,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快速反应,既要科学精准落实防疫措施,又要对群众饱含温情,解决实际困难,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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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武汉迎来大雪,武昌火车站,旅客在纷飞的雪花里踏上返乡的路途。图源:视觉中国

来源 | 据半岛都市报、大众网潍坊、聊城日报、央视新闻客户端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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