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卡合法吗

  “养卡可以在‘关键时刻’救急,我的账单可以延缓一个月的时间再还,也不用担心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小唐表示,如果逾期不还款,对自己的信用记录会造成影响,通过“养卡”则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我的那张信用卡到现在还是‘养’在那里,每个月花些手续费就可以了。 ”

  调查:逾期信用卡不接受

  据记者了解,现在像小唐一样的“养卡”一族越来越多。记者从一家“养卡”公司了解到,现在“养卡”的多为年轻人,有大学生,也有白领,多是由于过度消费,没钱还款而选择把信用卡“养起来”。

  对于养卡的费用,“一般手续费在2%左右,最低100元。不过,一般已经超过最后还款日的卡我们是不做的。 ”对方表示,由于他们需要先垫付欠款,所以要保证信用卡在还款之后,可以继续消费,而对于已逾期的信用卡,银行可能调低信用额度或限制消费,这将给他们带来风险,所以“养卡”公司一般不接受逾期信用卡。

  专家:“养卡”风险高

  “养卡”看似很美,但其实还是存在巨大的风险。信用卡专家表示,曾经发生过“养卡”被骗的案例。

  持卡人张小姐在将信用卡及密码交给一家“养卡”公司后,过了一个月收到银行的高额账单,其中除了张小姐的消费金额之外,还有几笔不知哪来的消费,这时张小姐再联系“养卡”公司,却发现对方已不知去向了。

  最后经警方的调查,张小姐多出来的消费,都是“养卡”公司盗刷的。张小姐养卡不成,反而要将承担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有的“养卡”公司还会在向持卡人隐瞒真实情况下,使用许多人未知的信用卡延期透支功能,对持卡人造成损失。

  某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负责人也表示,“养卡”行为,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养卡”公司通过POS机进行虚假消费是违法的,这样的“养卡”行为其实是持卡人和“养卡”公司合伙在欺诈银行,法律是禁止的。而且对于持卡人而言,随意将信用卡和密码等重要信息交予他人,也非常危险。

  新产品接连上市 放开信用卡提现额度

  银行发力规范“套现”市场

  受限于信用卡提现不超过50%的规定,出现了不少黑中介让持卡人利用非法POS机刷卡。为了抵制这些行为,各大商业银行日前推出全额提现信用卡业务,同时也上线了针对信用卡的多款融资服务。

  信用卡也可全额提现

  信用卡非法套现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无法及时还款,从而导致个人信用记录的污点。而信用的不良记录却往往被持卡人所忽视,而这被忽视掉的风险却能影响到持卡人的一生,因为上了银行的“黑名单”后,就会连房屋贷款都难以审批成功。

  为了避免黑中介的非法套现,广发行率先放开信用卡提现额度,由50%提升至100%。提现额度的放宽,对持卡人自然是一项有利的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全额提现,也是有条件的,所需条件为:持卡人需要开信用卡满6个月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另外,全额提现的优待不会主动给予,需要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才能生效。

  另外,持卡人在提现时所需的费用为:一是提现金额2.5%的手续费;二是提现金额万分之五的日透支利息,折合为年利息则高达18%,相当于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左右。以全额取现10000元使用1个月为例,银行要收取250元手续费,再加日万分之五的利息150元(按30天计算),持卡人提现的总费用是400元。

  “随心贷”“万用金”替黑中介

  除了放开信用卡体现,银行也开始为信用卡客户提供个贷。以兴业银行的“随心贷”为例,这是该行信用卡中心最新推出的一款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根据信用卡主的信用卡消费、还款记录,向卡主进行电话精确营销。如5万元的信用额度可全部转为现金打到信用卡主的借记卡中,而在转入后,信用卡将被冻结。卡主可以选择6月期、12月期、24月期分期还款,月利率为0.75%,年利率为9%。

  与此相仿的产品还有浦发银行的“万用金”。该产品是在不占用信用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持卡者的取现额度。以一张普卡为例,其取现额度是2000元人民币,而“万用金”的推出,使得持卡者能在此基础上,再拥有2000元取现额度,即“万用金”额度,且不收手续费,还款按每月一期,可选择分6期或12期归还。如果分6期还款,利率为14.91%;如果分12期还款,利率为12.07%。

  业内人士表示,鉴于银行的竞争压力,相信未来各大银行还将时不时地推出相关服务。与黑中介相比较,这些就属于完全合法的融资行为。而且与“要多少给多少”的不法商铺比较,银行往往会对持卡人的借款额度进行考量。不过对持卡人自身来说,也要量力而行,以避免欠得太多无力偿还。

  “中介”刷卡消费换现金

  银行严打虚拟交易违法套现

  除了“养卡”,信用卡套现也是部分持卡人热衷的。记者从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非法套现中介了解到,信用卡套现其实就是利用POS机,“模拟”刷卡消费,然后提取现金。

  “这样套现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享受银行的免息期,不用像直接提现一样当天开始计算利息。”一位套现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

  “和商场刷卡消费的唯一区别就是,商场刷卡你换来的东西,而套现你取出来的是现金。这样操作没有什么风险,就算银行核查消费,只要说你是刷卡购买了商品就可以了。”他表示,用POS机刷卡套现就和平时在商店里消费是一样的,钱从信用卡转到了他们户头里,然后他们再支付给套现者现金,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最低的手续费在2%,不过对套现金额有一定要求。据了解,POS机的结算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而这些“套现中介”会在结算费用的基础上在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他们的盈利来源。

  通过虚构刷卡消费的办法来套现是否合法呢?业内人士表示,通过POS机刷卡虚构消费套取现金是非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曾经发出《关于防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持卡人套现和商户提供套现服务属违法行为,要求金融机构联合工商和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和处理。鼓励发卡银行、收单银行和银联充分利用“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各类相关信息系统,提高对高风险持卡人和商户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据了解,根据结算单位、银行、商户的三方协议,银行卡交易必须有实际购买行为,如果消费行为是虚构的,那么就属于违规行为,银联、银行等将对商户进行处罚。但是具体实施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银联和银行很那确认消费行为是否为虚构。一般只能依靠电话核对或用户举报,信息收集较困难。

  目前,大额整数的交易是银联重点监控的对象之一,银联已建立了专门用于侦测非法套现交易的监控系统,并向各家发卡银行和公安机关通报套现信息,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商户的入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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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陈琳)“健身房跑路了,我们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办卡时说得很好听,退卡时咋这么难?”近年来,预付卡在美容美发、教育培训、运动健身等行业发展迅速,由于消费者面临较长期限的服务过程,纠纷难以维权的情形频发。

5月29日,记者获悉,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到6月2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条例》所称单用途预付卡,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预付凭证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电子数据等为载体的虚拟预付凭证。

设7日“冷静期”,未用卡拟无条件全部退费

先用低价格体验来吸引消费者,再利用优惠力度极大的折扣来吸引消费者办卡。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行业,这种消费模式屡见不鲜。消费者往往一时冲动掏几千甚至上万元办了卡,但过后又觉得后悔,想要退卡却不容易。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设7日“冷静期”,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尚未使用单用途预付卡兑付商品或服务的,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经营者应一次性按原渠道退还全部预付费用。消费者已经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免费体验、试用或赠送等服务的,不影响消费者行使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

停业注销提前30日告知,一次性“原路”退费

在增加消费者知情权方面,征求意见稿也列出了一系列规定。

例如,在租赁期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租赁他人场地或柜台的,应在合同中明示租赁期限。单用途预付卡设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出租赁期限。

经营者变更服务地点、调整主要经营项目、提高承诺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的,应与消费者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营者一次性按原渠道返还相应预付费用余额。

经营者因歇业、服务场所装修、迁移等情形中止履行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各种方式使消费者知悉。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营者应一次性按原渠道返还相应预付费用余额;消费者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合同有效期限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如果店家换人,消费者手头有没用完的“卡”,新下家也要负责“接盘”。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不得拒绝履行单用途预付卡消费合同义务。

有效期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服务

如果预付卡过了有效期,还能接着用吗?

征求意见稿提出,单用途预付卡有效期限届满后有余额的,经营者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消费者要求退还余额的,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无约定的,经营者应一次性按原渠道返还相应预付费用余额。

单用途预付卡余额不足单次最低消费、消费者要求退还的,经营者应一次性按原渠道退还消费者。

“预付费”将有存管银行,资金不得随意划转

征求意见稿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预收资金规模、涉众程度、预付时限等因素,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确定纳入预付资金存管的经营者的范围,明确存管比例、资金划转条件和周期等事项。

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建设统一的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存管信息平台,制定存管银行接入标准。

纳入预付资金存管范围的经营者应在存管银行开立相应账户,并按有关行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存管预付资金。未纳入预付资金存管范围的经营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的,应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风险储备金、保证保险、行业互保或其他第三方托管等措施保障预付资金安全。

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最高拟处3万元罚款

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应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退卡途径及退费计算方法、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以下“霸王条款”,如:办卡缴费概不退还;记名单用途预付卡丢失、损毁后概不补办;过期单用途预付卡视为已消费,余额归经营者所有;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一旦违规,可能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双方对合同理解各执一词,遇上这样的纠纷怎么办?征求意见稿提出,一旦消费者与经营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合同内容理解发生争议,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相应内容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此外,经营者在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时赠送实物、增值服务或权益金的,应在合同中明示赠送部分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及使用时限等。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将口头承诺写入书面合同。

“终身服务”“终身免费”等承诺均被禁止

征求意见稿中还对“欺诈行为”明确定义,包括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服务;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以虚假的或欺骗性的价格表示销售单用途预付卡;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作出终身服务、终身免费等不切实际承诺。

此外,经营者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单用途预付卡。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向平台内经营者要求赔偿。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平台经营者要求赔偿。平台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平台内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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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四方面,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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