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自己有没有责任?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赔付,这里要看你之前购买雇主责任险的保额,它是一种商业的补充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保障雇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以及职业性疾病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转嫁雇主的法律责任,免除雇主后顾之忧。雇主责任险是企业最基础、最需要的保障之一,是企业的“交强险”。如果需要补充工伤保险的话,推荐一个还不错的平台,无保也有方案,专做雇主险的,范围宽(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灵活用工均适用),可以按月或按天计费,具体你可以去官网了解一下:

即使已经缴纳社保了,也需要雇主责任险。工伤保险可以承担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责任,但仍不全面,比如员工的误工费或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雇主责任保险都可以替企业承担。雇主责任险是工伤保险的补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
      公司报销交通事故医疗费需要医院正规的医疗费单据。出了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为恢复健康需要就医疗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按照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具体数额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在工地上受伤,如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一)若单位与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还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当时受伤是否有报警的记录。 (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如用人单位已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在认定工伤,并且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2、工伤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律师可全国执业,你可根据你的需要来决定委托哪里的律师。3、户籍情况不影响工伤赔偿。4、赔偿金额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及其他工伤待遇情况确定。5、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支付工资。6、可以一并要求赔偿。7、根据你的工伤待遇情况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 住院时,凭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后,将交到护士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一切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同非参保人员一样,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还得续交押金。
    本次所住医院有个医保,负责通知患者医保手续的办理以及盖章事项,在其指导下,于未办理出院手续前,先行在住院科室病房,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材料一并复印,这比出院后到医院档案室复印要容易得多。
    因为本次住院是由于被门挤伤,所以需要医生在安排住院的病历上,写明是意外受伤还是其他原因,并到社区开具受伤过程证明,这主要是说明无第三方赔付,或防止有人非法套取医保资金。
    接着办理出院手续,住院部在结清账目后开具费用清单,将此清单及在病房复印的资料一起拿到医保中心,经初审,如有资料不全,尽快返回补办。然后,告诉你5个工作日后,取审核通知单。
    结果很快在3个工作日后,就接到医保中心电话通知,在拿到单子后,再次来到住院部办理结账手续,将报销款从原住院押金中扣除,连同住院费结余部分一同退还住院者,到此住院、报销终结。

李四是B公司的一位财务人员,在下班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由于肇事司机撞人后逃逸,暂时还未找到,李四家属只好来到公司,要求公司负担李四的医药费,然而B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只买了雇主责任险。请问公司该怎么办?

 1、李四是不是工伤?

   李四显然是工伤。因为它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从保险险种中划分,保险有两类:一类是人身保险;一类是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比如:人身意外险。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险人或他的近亲属。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其实是财产保险的一种。

    我们知道,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劳动法律关系,可能会发生单位(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比如说:工伤、职业病等。

    雇主责任险就是让雇主把自己的这种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去投保,一旦发生了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保险公司就按照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去赔偿雇主。

    所以,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公司的赔付是代替单位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单位是可以在法定的赔偿额度内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

    但是,人身意外险的受益人是员工或近亲属,保险公司的赔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单位对员工应尽的赔偿责任。说白了,单位给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在法律上认为,这个是单位给员工的一项福利,单位另外该给员工的赔的钱,还得赔,一分钱不得少。

    阿米豆腐,这个单位给李四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不是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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