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打官司还是上访

“世界银行于10月24日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由去年的第46名上升至第31名,首次进入全球前40名。”近日,中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的喜讯刷爆各媒体。对于浏览到这条消息的路人而言,这样的新闻或许过于高大上,仿佛与自己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是当你了解法院为推动营商环境排名而推行的各项改革就会发现,这不仅与自己息息相关,还能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

在《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世界银行点名表扬了中国实施了创纪录的8项指标的营商环境改革。其中包括法院为优化“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所采取的改革举措。世界银行对“执行合同”指标的考察,深入到立案、审判、执行、文书公开的各个环节,不仅要研究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庭规章,还要分析诉讼律师和法官完成的调查问卷。对“办理破产”指标的考察数据来源于地方破产从业单位对调查的答复,并通过对有关破产制度的法律法规及公共信息的研究加以验证。由此可见,世界银行的评价是客观的、中立的,要想抓住“采分点”,法院不仅要从制度上完善相关法律框架,还要在诉讼中让律师、当事人有更好的“用户体验”!

世界银行点评中国亮点改革举措“通过规定可给予的合同延期次数上限和将延期限于不可预见和例外情况,提升执行合同的便利度。”

“执行合同”指标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中国该指标保持全球领先,本次排名第5。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衡量的是每个经济体是否在其司法体系的法院结构、诉讼程序、案件管理、法院自动化和替代性纠纷解决共四个领域是否采取了良好实践。在本次排名中,中国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得分16.5,距离满分18分仅差1.5分。这些年,随着北京法院大力推行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多元调解+速裁、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等创新举措,不断完善立、审、执程序高效衔接机制,这些都为“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取得高分做出贡献!北京该指数的得分更是连续两年排名全球第一!

为了从法律制度层面提升法院工作质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从规范延期审理、加大上网公开力度、明确内部分工协作等细节入手,推动改革措施的落实,直接提升了营商环境指标评价。

为了优化“执行合同”指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32项改革举措,力争对商事审判立、审、执全流程提速增效。如果你到北京法院打官司,将会获得怎样的“用户体验”呢?

北京法院针对数量较多的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上直接立案。如果你是代理律师,来北京法院要解决的是以上纠纷,就可以直接登录北京审判信息网,通过网上直接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立案法官经审核通过后,直接予以登记立案。对于网上直接立案的案件,不需要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

你还能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北京法院的诉讼服务。你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北京移动微法院”,使用跨域立案、在线调解、提交证据材料、提出执行申请等多项功能。你也可以关注“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用手机即可查询诉讼指南、观看庭审视频、搜索裁判文书等。

如果你是北京律师,还可以登录“微律师”服务平台,使用北京律师证二维码+验证码方式登录,享受网上立案、交费、查询、沟通、网上辅助5大类20余项专属多元的诉讼服务。

如果是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打官司,不仅可以网上直接立案,就连送达、庭审、调解、宣判、执行等全部诉讼环节均可以在网上办理。只需要在互联网法院官方网站登录电子诉讼平台,便可在线完成全部诉讼流程,无需前往法院,也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是不是感觉打官司变得轻松很多?

在北京法院解决民商事纠纷,在立案前后,你都有机会选择A、B套餐来化解纠纷。A套餐,选择特邀调解员或特邀调解组织先行调解;B套餐,由法官进行判决。如果先行调解未果,你还能继续选择由法官判决,实现A、B套餐的无缝衔接和转换!今年1-9月份,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导出案件量396957件,调解成功案件与速裁结案共241411件,占同期民事结案量的六成。前端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0天,比后端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4天。

集约送达帮你缩短纠纷解决时间

当事人找不到?送达占用审判时限较长?为了解决这些长期客观存在的“送达难”问题,北京23家法院统一成立集约送达中心,全面上线运行“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实现法院内网与互联网互通互联,推行微信、传真、邮箱、网站多渠道全覆盖电子送达。如果你同意电子送达方式,打开邮箱、微信等电子平台就能收到送达的诉讼文书,分分钟感受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带来的便利!今年1-9月份,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发送电子送达280 800件,电子送达平均使用率达到34.2%。

如果想了解北京法院办理商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只需要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便能将全市法院办理主要商事案件的数据统计,各法院全部商事案件的收结案情况和审理时长等信息“一网打尽”。如果你是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还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单个案件审判流程信息。

除此之外,北京高院还在鉴定评估、攻坚“执行难”上下功夫。通过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范》,上线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不断规范委托鉴定的程序和期限,一般案件鉴定评估周期有效控制在40天内,平均缩短约60日。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加强执行案款监管,与北京市检察、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格局。从全方位、多角度提高“执行合同”的便利度。

世界银行点评中国亮点改革举措“通过规定破产程序启动后的融资债权优先规则和提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参与程度,提高办理破产的便利度。”

世界银行对“办理破产”指标的考察注重破产程序的时间、成本、结果以及适用于清算和重组程序的法律框架,分值主要由回收率指数和破产框架力度指数所决定。《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办理破产”指标位居第51,比去年上升了10位。其中,考察现有破产法律制度充分性和完整性的“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得分13.5,高于经合组织高收入国家平均值,处于全球先进水平。

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对标世界银行营商报告评价体系,对破产受理后借款的清偿顺序、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一一回应。最高人民法院还不断完善全国法院破产案件办理平台,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推动破产费用保障、管理人行业自律,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为优化“办理破产”指标,北京法院采取对破产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破产财产优先采用网络拍卖,破产案件集中审理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降低时间成本,简易破产案件比普通破产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近百天

对于商事主体而言,时间就是金钱。加快破产案件的审理,具有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完善优胜劣汰机制的独特功能,也有利于债权人更快地实现债权。2018年5月1日,北京法院实施《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意见》,对破产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规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流程。该规定自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审理的简易破产案件比普通破产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近百天。

破产财产优先采用网络拍卖

在过去传统线下拍卖中,破产财产拍卖成本约占破产财产5%,这无论对于破产企业还是债权人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北京法院自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处置债务人财产应优先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管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网络拍卖,这就意味着拍卖成本可以显著降低或者完全省去。此外,北京法院还实行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破产公告,每个破产案件可以节省1-1.5万元的纸媒公告费。

就“北京破产法庭”而言,原来分别由北京各中级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现在全部集中到北京破产法庭审理,大大提高了北京破产审判的专业性、规范性。北京法院还于2018年12月更新了《管理人名册》,经过公开评选,择优吸纳了50家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清算事务所入选新名册,为提升回收率、提高办理破产质效奠定了管理人基础。

除此之外,北京法院还积极推动破产配套机制的建立,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与12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为办理破产指标的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可以看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得以再创新高与不断推进法治化进程密不可分。法院肩负着推进法治化进程的重任,只有立足司法为民,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才能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才能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相信在法院不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未来,人民群众将能享受更好的司法服务,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

原标题:《法院两项改革被世界银行点名表扬,打官司有啥更好的“用户体验”?》

  Subject: 关于人大会议给你的邮件
  你好岩松:每天早晨看新闻频道已经是多年的习惯,从7点到8点半.期间可能也微波一下
  牛奶什么的,不过耳朵还是不溜号.这不,今天看到你报道破获一起走私大案.这个不是
  我今天要说的,报道结束的时候,公布了你的关于这次人大会议的邮箱,到办公室还是
  想给你写个邮件吧,也许我这样的邮件你经常收到,也一定很多,别说我肤浅啊!
  我是个律师,1991年人大毕业.92年就取得了律师资格,到现在也做了十多年了.最早在大
  连干,03年来北京继续干律师.我原来认识的法院的,已经从书记员做到了副院长了.公
  安系统的从小民警,北京叫片警,已经做到局政治部主任,当年进入政法委的一个本科,
  后来副处,正处,现在调检察院当检察长了...
  我说这些的目的是想说,我比较熟悉司法领域,完全是职业关系.因此我今天想跟你说说
  法院问题.跟你说的原因是:无论如何法院问题可以受到人大的影响,不管这个影响多么
  微小,还是多么巨大.而且本人认为中国的法院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彻底改革的时候,否
  则,中国的经济发展必将因此收到严重损害.
  今天我主要说两个问题.一个是法院必须摆脱地方干预.或者说法院必须不能是地方的一
  个机构,无论是省,市,县.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几乎所有对法院的抱怨,甚至中国社会矛
  盾不能有效解决的根源都在这里.法院不摆脱属于地方人,才,物,那么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和地位永远不可能树立,司法权威不建立,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的正常运转.没有法院这个
  解决社会矛盾的合法途径,中国百姓只能不断上访,这样将危及国家的长期稳定.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的执行系统必须与法院脱离.最理想的状态是在司法部,成立单
  独的司法执行警察体系.法院不负责执行,法院文件的执行由司法警察来负责.只有这样
  才能树立法官和法院的形象和权威.才能有效的执行法院的判决.因为目前法院判决的执
  行率实在是太低了.一个公民因为企业拖欠4千的工资,劳动仲裁半年,一审半年,二审半
  年,最后好容易拿到判决书,但是法院执行庭没有力度执行,这个公民诉讼的目的还是
  没达到,期间花费已经超过4千,这就是中国法院的状况.
  由于是邮件,我只能简单说一下,要是你们感兴趣,我可以详细地说明我的观点.
  杨兴权 北京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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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财政独立的司法,与其说是司法机关,不如说是行政的狗腿,没有财政独立权,就像没有脊椎的人一样,是个瘫痪者,除了任人驱使和凌辱以外,还能作甚么!?

  楼主和我一样,是个理想主义者。只是理想总会受到现实无情的打击。建议是好的,结果却未必。
  法院的人、财、物和地方脱钩了,且不讲行政上的可行性,单从业务层面讲,真的就可以摆脱地方政府的掣肘了吗?政法委是干什么的?底下千条线,上面一根针,在政体设置上不改革,单个系统的“改革”只会劳民伤财而已。
  司法局负责执行比法院执行会有什么优越性吗?鄙人愚钝,不解。再说,司法局如何对执行异议进行裁决?对于仲裁裁决的无效和不予执行司法局也可以胜任吗?

  ----你说的我都理解,只有XXX不存在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那又需要暴力.否则怎么可能,还是循序渐进吧.这个我目前的妥协观点!

  这个问题法学界不知道呼吁了多少年了,白岩松管得了吗?
  这涉及到司法改革的关键问题,首先就是司法独立问题。必须采取自上而下的改革,否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对此不抱什么希望,起码短期内没有希望。

  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走的人多了,也许就有了路!!

  尊敬的白岩松同志:
   我代表60年代左右的普通工人,向代表大会提议,请大会委员会多加关心60年代的普通工人,他们现在都年近六十多岁已上,大部分工人的子女都已下岗待业居多,而这些普通工人的退休金都平均在300-400元左右,有的还达不到200元.达不到国家人均的底保生活费用,请岩松同志一定将我们的要求提请大会委员会的关注.为盼!!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高阳镇张宝培(本人原系香溪河矿务局工会委员会宣传干事)

  尊敬的白岩松同志:
   我代表60年代左右的普通工人,向代表大会提议,请大会委员会多加关心60年代的普通工人,他们现在都年近六十多岁已上,大部分工人的子女都已下岗待业居多,而这些普通工人的退休金都平均在300-400元左右,有的还达不到200元.达不到国家人均的底保生活费用,请岩松同志一定将我们的要求提请大会委员会的关注.为盼!!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高阳镇张宝培(本人原系香溪河矿务局工会委员会宣传干事) .

  尊敬的白岩松同志:
   我代表60年代左右的普通工人,向代表大会提议,请大会委员会多加关心60年代的普通工人,他们现在都年近六十多岁已上,大部分工人的子女都已下岗待业居多,而这些普通工人的退休金都平均在300-400元左右,有的还达不到200元.达不到国家人均的底保生活费用,请岩松同志一定将我们的要求提请大会委员会的关注.为盼!!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高阳镇张宝培(本人原系香溪河矿务局工会委员会宣传干事) ..............

  尊敬的白岩松同志:
   我代表60年代左右的普通工人,向代表大会提议,请大会委员会多加关心60年代的普通工人,他们现在都年近六十多岁已上,大部分工人的子女都已下岗待业居多,而这些普通工人的退休金都平均在300-400元左右,有的还达不到200元.达不到国家人均的底保生活费用,请岩松同志一定将我们的要求提请大会委员会的关注.为盼!!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高阳镇张宝培(本人原系香溪河矿务局工会委员会宣传干事)

  尊敬的白岩松同志:
   听了你的报道,我们很高兴有三个问题请您转给“两会”!
   我们是三线军工企业的退休人员,退休前属安徽省六安市国营0871厂任职一个是高级工程师(66年南工毕业),一个是厂的党支部书记。因为身边无子女定居,2002年回到苏州定居,现存在三个问题:
   1、个人医保门诊卡在苏州不能用,六安市医保中心规定,只能到六安医保定点药房划卡购药,不能取钱;
   2、在苏州住院费用一定要回六安医保中心去报而且不是一两天就能办好,我们已年近岁,腿脚不便,无法奔波,我们原单位已改制,退休办正明确不为老年职工办理医保,一定要自己办理;
   3、由于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退休以后,两人退休金只有1100元左右,只能维持生活,无能力抗拒外来天灾人祸,想想年轻时为国分忧,为企业作贡献,老了却为了治病发愁,请你一定转告“两会”!
   六安市国营0871总厂退休人员:钱裕庆 徐秀娟

   我们是黑龙江省鹤矿集团,全民正式职工,96年鹤矿务局制定一次性买断工龄(满二十年给一万元)不满二十年给八千元,并且和鹤缸市公正处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作出了非法公正.当时我们是二千五百多人.公正处为了收公正费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做出了非法公正.
  我们这些人有的已经退休了,我们还有二千人没有没有生活来源养老保险根本无法交纳。现在我们都50多岁了没有生活来源。
   我们多年到省和中央上访,矿务局领导个省里领导在北京什么都答应我们。接回来就什么也不关了。
   我们先在根本无法生活和生存下去,我们在零四年去北京上访,他们把我们逼上了楼,在北京南站。我们准备在3月9日去北京。再次上访,是否能见到岩松。
   鹤矿集团全体买断职工拜托!!!

  尊敬的白岩松主持人:
   你好,马上要开两会了,我关注的一个有趣的问题,也可以说是建议,希望能考虑。
  关于领导专职司机的思考
现在党和政府在大力反腐败,措施方法用了很多,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我今天提议一点,就是坚决制止领导干部自带专职司机的问题,我们知道,很多干部的腐败,司机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司机只是个职业,是一项普通的技能,普通人都能干,为什么有的干部调动时一定要自带司机,难道是因为只有这个司机能开车,其中的原因大慨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更有甚者在有些干部提升或退休时,都要想方设法安顿好自己以前的司机,难道是因为中国人的知恩图报心理,还是因为有什么短处在人家的手中,司机以前给你开车,是自己的工作,领了工作报酬,现在不能给你开车了,可以再给别人开车呀,难道没有你了,就车也开不好了,所以我建议坚决制止自带司机的情况,并且规定给领导配的司机应该定时更换,或者领导们的司机定期调换,如果违反这种情况,应该有相应的部门来质询,还有就是准许广大的群众监督举报。
   一个热心两会的人

    Subject: 关于人大会议给你的邮件
    你好岩松:每天早晨看新闻频道已经是多年的习惯,从7点到8点半.期间可能也微波一下
    牛奶什么的,不过耳朵还是不溜号.这不,今天看到你报道破获一起走私大案.这个不是
    我今天要说的,报道结束的时候,公布了你的关于这次人大会议的邮箱,到办公室还是
    想给你写个邮件吧,也许我这样的邮件你经常收到,也一定很多,别说我肤浅啊!
    我是个律师,1991年人大毕业.92年就取得了律师资格,到现在也做了十多年了.最早在大
    连干,03年来北京继续干律师.我原来认识的法院的,已经从书记员做到了副院长了.公
    安系统的从小民警,北京叫片警,已经做到局政治部主任,当年进入政法委的一个本科,
    后来副处,正处,现在调检察院当检察长了...
    我说这些的目的是想说,我比较熟悉司法领域,完全是职业关系.因此我今天想跟你说说
    法院问题.跟你说的原因是:无论如何法院问题可以受到人大的影响,不管这个影响多么
    微小,还是多么巨大.而且本人认为中国的法院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彻底改革的时候,否
    则,中国的经济发展必将因此收到严重损害.
    今天我主要说两个问题.一个是法院必须摆脱地方干预.或者说法院必须不能是地方的一
    个机构,无论是省,市,县.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几乎所有对法院的抱怨,甚至中国社会矛
    盾不能有效解决的根源都在这里.法院不摆脱属于地方人,才,物,那么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和地位永远不可能树立,司法权威不建立,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的正常运转.没有法院这个
    解决社会矛盾的合法途径,中国百姓只能不断上访,这样将危及国家的长期稳定.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的执行系统必须与法院脱离.最理想的状态是在司法部,成立单
    独的司法执行警察体系.法院不负责执行,法院文件的执行由司法警察来负责.只有这样
    才能树立法官和法院的形象和权威.才能有效的执行法院的判决.因为目前法院判决的执
    行率实在是太低了.一个公民因为企业拖欠4千的工资,劳动仲裁半年,一审半年,二审半
    年,最后好容易拿到判决书,但是法院执行庭没有力度执行,这个公民诉讼的目的还是
    没达到,期间花费已经超过4千,这就是中国法院的状况.
    由于是邮件,我只能简单说一下,要是你们感兴趣,我可以详细地说明我的观点.
    杨兴权 北京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看过央视新闻频道没,《东方时空》里已经开辟了给两会代表提建议的专用信箱,记住是ysxx@(岩松信箱的拼音缩写)

     揭露犯罪黑幕, 4年无声-无息-无结果!
    连载:卧底记者 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作者:石野 郭治、王政
2004年2月22日上午,春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沥沥地飘洒着第一场春雨,在北京东城区某中央部门大门前,一位身材魁梧、身着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满面泪痕地跪在大门口,双手高举材料喊冤,在寒风冷雨中长跪不起。此事当即惊动了有关领导,一位负责人接见了这位两眼通红、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并热情地为他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一位负责人紧紧地握着他的双手,安慰他说:“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派专人查处,请您放心回去吧……”随后,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来到国务院信访局、公安部等继续上访……这位跪地上访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军。这已经是他数次进京上访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违法违纪行为而长期遭受到打击报复,并遭到黑社会追杀,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他被迫携枪进京上访,并惊动公安部有关领导。
      曹成军今年48岁,灌云县公安局三级警督警衔,担任过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务区警长。他从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先后查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700余起,逮捕拘留人犯700余名,调解处置各种治安民事纠纷1万余起。在他工作过的地方,有着很好的口碑。
      作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军对有关局领导的违法违纪情况了如指掌。他通过长时间的调查,掌握了当地许多大案要案背后的黑幕。但其中让原局长马文华等人大动肝火、从而几乎招致杀身之祸的,是他着手负责的两宗案子。
      一宗是有关吴以法的。盗窃枪支弹药的吴以法,被枉法裁决,重罪轻判,仅判4年有期徒刑。同时因办案人员公然制造假病历,以其有精神病为由,对他保外就医,这个本应该在监狱里接受劳动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刑期满”后,竟又能大摇大摆地回到公安局上班,并且一直平步青云,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为部门的领导!
      从1999年初开始,富有正义感的曹成军就此案四处举报,得罪了有关领导,激怒了灌云县公安局原局长马文华、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长廖某等人。由于曹的举报,马文华等人害怕连累自己,后来想法让吴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曹的愤而举报却给自己埋下了灾祸。
      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云县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来看看吧——
      被告吴以法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枪管、子弹、雷管等军危险爆炸品,数量较大,性质严重,影响较坏,已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判处被告吴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月25日起至1984年3月24日止;没收
    连载:卧底记者 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作者:石野. 郭治、王政
    尊敬的领导,网络朋友:
     您好!我是曹成军,男,50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0年10月参加工作,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局,干警察30年,查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七百余起,逮捕拘留700多名犯罪分子,依法办案,严格纪律,忠于职守,县市人大、政协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议,口碑很好,打黑除恶依法办案,残遭“警匪一家”打击报复,被逼无奈,2001年11月12日携枪[自卫]带二发子弹,进京去公安部揭露犯罪黑幕,人民日报时代潮、新民周刊、检查风云、信息报、打工、知音、法律与生活......等新闻媒体,杂志上发表、披露。天涯虚拟社区()[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 揭露犯罪黑幕]是真实的“警匪一家”的案例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且都有案有卷可查。地方县委,县政府腐败,无法无天。
     (1)还有什么法律啊,坐牢的人都能当警察
     盗窃枪支弹药的吴以法,依法该判处死刑,因领导,办案人包庇,仅判四年有期徒刑。装精神病,不去劳改农场服刑。刑满结束的第二天,该吴就穿上了警察服,小学三年级的文化,当上了公安局的信访副股长,(五十四岁时提拔为)看守所的指导员。有关吴以法的本来面目,我们不妨通过下面一份灌云县人民法院灌法刑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来看看吧:
     被告吴以法自1970年至1978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灌南县人民武装部担任军械参谋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以领带耗,收回不登记入库等手段,先后窃取七九式步枪四支,

   现在中央两会正在召开,温总理在报告中,对解决老百姓:“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在此我反应问题如下:
82年土地承包到户时我是一个菜农,可是土地没种几年,村官用各种手段卖光了我赖以生存的土地,也不知什么时候我成了非农业户口,但即不能享受下岗待遇也不能享受再就业机会,我们这些菜农从此成了‘三不管’的人,现南园村里只给58元生活费,我以50多岁,身体又不好。怎能靠这58元生活,而且还不保能长久领取。现我们有300多人这样生活,请向代表大会提议,请大会委员会多加关心我们这些非农业的“菜农”。

     现在中央两会正在召开,温总理在报告中,对解决老百姓:“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在此我反应问题如下:
82年土地承包到户时我是一个菜农,可是土地没种几年,村官用各种手段卖光了我赖以生存的土地,也不知什么时候我成了非农业户口,但即不能享受下岗待遇也不能享受再就业机会,我们这些菜农从此成了‘三不管’的人,现南园村里只给58元生活费,我以50多岁,身体又不好。怎能靠这58元生活,而且还不保能长久领取。现我们有300多人这样生活,请向代表大会提议,请大会委员会多加关心我们这些非农业的“菜农”。

  我们是黑龙江省黑河市东方红煤矿,西岗子煤矿的企业退休教师,在2004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国办发[2004]9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体现了国家对企办退休教师的重视与关怀,我们深感欢心宽慰.
  遗憾的是文件已下发两年多,至今没执行,我们的工资很低,我们为党工作一辈子,教龄大都在40年以上,工资确只在三五百元,多数体弱多病,没钱看病.生活难以维持(现在职教师已归当地事业主管部门开支).希望有关媒体和两会的代表给予关注,早日兑现我们的工资.
  致信人:赵德仁  彭全英 韩春清 李晓寅 陈可槐  崔润身 王洪义 
      尚长明  孙秀兰 张衡义 康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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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北已经很乱了,黑社会强制拆迁的事情已经缕有发生,老百姓已经到了维权,畏权最后完全失望的地步了。老百姓现在不管有什么事情,根本想不到法律,第一个想法就是找人,找人,要是谁说相信gcd,相信法律,旁边肯定一堆人认为这是个神经病了。苏北的吏治,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及的地步了,很多地方的一把手都是文化程度较低,不按法律办事的人,这样的行政官员体系带来的只是社会的不稳定,即使维护了社会暂时的稳定现象,也是高压下的稳定,其未来的发展必将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中央政策到底层肯定是绝对的变样,重建稳定的和谐的必要的官员体系已经非常必要了,不然他们可能就是带来社会不稳定的最大因素。

  我要反映的情况如下:
   五个多亿元的破产资金去向不明,没有公开透明化,而且没有工作组调查,不了了之.
   把原所属企业没有公开拍卖,而是利用资产重组的名义侵吞原平桂矿务局所有资金.
   把各厂矿卫生院(所)组成广济医院划归贺州市营,由贺州市公开拍卖(一千多万元),广西产权网可以查阅.
   各地卫生院(所)属后勤单位,他们买断工龄的钱要比井下的人员多出一半,而且还发给住房公积金,每人年工龄也有几万元.而局井下一线重体力劳动者只拿到一年工龄1150元.
   为什么同一个平桂矿务局会有两个不同的破产方案?他们为什么会比那些井下工人多一半的钱,天理何在,法律何在,依据何在?
   原属平桂矿务局的企业(珊瑚矿,新路矿,水岩坝矿,电下机厂,建安公司,飞碟公司,厂矿附属各医院所)破产后,没有进行资产评估,而是利用资源重组的名义将原平桂矿务局变成那些领导的私人企业?难道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就把共产党的企业白送给那些所谓的 共产党员领导吗?我们不服,我们要上诉,我们要向党中央汇报.
   按照破产法规定,在企业破产前要给每个职工进行身体检查,而他们没有,我们曾经派代表与工作组协商,没有结果,致使有些吸肺病患者或有些疾病患者及家属,终生痛苦,无钱医治,共产党难道就真的这么残忍,我相信不会.所以我要成两会之机向党汇报,要党中央派工作组重新复查平桂矿务局的腐败破产案,我代表平桂矿务局全体失业工人谢谢你
     广西钟山县珊瑚二区八栋一号  我的地址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农民,借两会之机我建议国家应出一个政法委督察执法(审结时限处罚条例)基层法院应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全国统一的基层法院院长接待日.基层法院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立了案久拖不审结,包括再审执行案件.上访人上访到蒸发委基层政法委有权对久拖不立案,立了案久拖不审结包括再执行案件进行处罚.各级政法委每处罚一个案件应有一定的奖金,奖金应有法院负责人和法院的久拖不立案,立了案久拖不审结人员承担,负责人久拖不立案,立了案久拖不审结,包括再审执行案件的人员应承担上访胜诉的人精神抚慰金,加倍赔偿上访胜诉人的长短路费,误工费.基层政法委接访这一天应开录象.不开录象应视为违例处理,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久拖不立案,立了案久拖不审结包括再审执行案件,胜诉人上访到基层政法委,基层政法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和出示书面处理意见和出示书面处理意见当事人不服,胜诉人上访上一级政法委上一级政法委有权对下一级政法委重罚,奖金应有基层政法委个人承担.胜诉人的长短路费误工费应有法院的久拖不办案,立了案久拖不审结人员承担,负责人应承担胜诉人的精神抚慰金.接访这天应开录象不开录象应视为违例处理,这样上一级直至最高层应给百姓做主,这样他们就不敢枉法,这些环节不加以治止体制不改将永远不会好的,主要部门应制定实施细则,处罚条例与法兼用可兴.
当时人对原审法院执行裁定不服,为什么不可以直接上访到上一级法院非要在原审法院从新立案,再审不服裁定才可以上访到上一级法院,这不是费二遍事吗?就拿我这个简易民事案件来说吧,打了第五个年头开始了,我真不知道还得打几年官司才能结案,我建议人大应修改这条法律,2005年4月25日,瓦市农委的仲裁书已产生了法律效力.被告不履行仲裁,2005年12月29日我上法院维权,2006年5月22日我收到民事厅裁定书,开庭审理是违反法定程序的,2006年5月29日我申请法院执行,2006月11月22日我收到执行厅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对瓦农裁字[2005]3号复议决定书不予执行.原因是超过执行时效,申请人不服,理由是仲裁书在法院这段时间应扣除.从法院民事厅裁定书裁定哪天开始,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没有超过执行时效,依据审判监督程序申请人在2006年12月19日就把申请在审手续交到信访办连主任那.2007年4月9日申请人又依次申请再审,申请人去过法院主管部门,人大检察院,市委信访把手续转到政法委,时至今日法院就是不立案,申请人申请再审符合审判监督程序.法院为什么一年多了就是不立案,法院在保护谁?法院应该保护谁?他们这样做还有王法吗?无奈申请人只好借两会之机把真实案情反映给两会望人大最高权力层能给百姓做主,尽快审结此案,因被告从2004年--2007年已侵犯原告的承包经营权4年了.
   瓦市法院厅的民事裁定书在没有法院开会合议,院长签字同意就终止执行,是违反执行程序的.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定书.
200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节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里为什么不治定一条收回死人的承包经营权.30年承包期能死多少人,又有多少新增人口需要承包经营权,死去的人是不会吃饭的,不收回死人的成败经营权,实在是令人难已理解的.我建议应制定一条收回死人的承包经营权法条补给那些应享受而没享受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建议是否对望请谅解.
   基层法院民事厅法官可不可以多审结案件.
   我没有邮箱通过别人电脑发给您的,请与下方电话联系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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