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诬陷打人能胜诉吗

去年六月,有位叫赵建平的驾驶员走进了我们的节目。因为一起很普通的车祸,让他陷入了究竟是“肇事司机”还是“救人司机”的漩涡,家属的责备,外人的怀疑,都让赵建平压力倍增,今年八月,伤者一纸诉状将赵建平告上了法庭,昨天,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再次面对镜头,赵建平夫妇的心里五味杂陈,整整一年了,因为这事,他们遭到了太多的猜疑,承受了太多的委屈,这其中的滋味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

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18号的傍晚说起,当时,赵建平开车路过城阳河套罗家营村,车上还拉着搭顺风车的本村村民罗大爷,就在这时,出事了!发现有人受伤,赵建平和车上的罗大爷二话没说,立即下车去救人。也就是这个举动,把赵先生卷进了漩涡,伤者醒来后,竟一口咬定就是赵建平开车撞的他,这时,和赵建平同车的罗大爷不乐意了,可不能这么诬陷人,他上前拉着赵建平就要走,可家属们随即又赶来,冲着赵建平就来了。转眼间,赵建平成了大家口中的肇事司机,罗大爷平日与赵先生并不熟悉,此时,他顶着大家伙的唾沫星子,站了出来。多亏罗大爷一直在为自己说话!然而,因为这,罗大爷也得罪了人,没多久,大爷家的玻璃都给砸了,这一年来,也一直没回村里。后来,伤者的家人还把赵建平告上了法庭,昨天,法院的一审判决下来了,因为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接到判决后,赵建平第一个要告诉的就是罗大爷。

因为这事,两人都是心力交瘁。如今赵建平心里的这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说,自己明明是危难时刻出手相助,竟被伤者家属说成是肇事逃逸;没有说声谢谢也就罢了,反而横眉冷对,甚至要对簿公堂,自己实在想不明白。回想这些日子经历的种种,赵建平的内心还是隐隐作痛。赵建平觉得,公道自在人心,尽管有种种的委屈和埋怨,可在他的内心,始终有一种信念,危难之时伸出援手,无论如何,自己没有做错。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虽然经历了风雨,但是好人总会一生平安!

世本无事,庸人自扰。唯通则简,冰消日皎。集《通简》。

世上本来没什么烦恼的事情,只是一些庸人自己扰乱自己。为人只要通达事理,处世才能简要可行,就像太阳出来冰消雪化一样。因此集《通简》卷。

曹参被召,将行,属其后相:“以齐狱市为寄。”后相曰:“治无大此者乎?”参曰:“狱市所以并容也,今扰之,奸人何所容乎?”参既入相,一遵何约束,唯日夜饮醇酒,无所事事。宾客来者皆欲有言,至,则参辄饮以醇酒;间有言,又饮之,醉而后已,终莫能开说。惠帝怪参不治事,嘱其子中大夫窑私以意叩之。窑以休沐归,谏参。参怒,笞之二百。帝让参曰:“与窑何治乎?乃者吾使谏君耳。”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视臣能孰与萧何?”帝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是也。高帝与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汉朝时,曹参奉召入京,临行前,他嘱咐继他任齐丞相的人说:“要特别注意齐国的狱政和市场的管理。”继任的丞相说:“治理国家,难道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工作吗?”曹参说:“监狱、市场都是安排坏人的地方,你现在如果处理不好二者的平衡关系,把坏人安置到什么地方去呢?”后来曹参当上宰相,一切事务都遵照萧何的制度行事,只是他日夜畅饮美酒,无所事事。凡是宾客来访有进言的,一到相府,曹参就只是请他们喝酒;只要宾客想说话,曹参就又请他们喝酒,一直喝到酒醉为止,宾客始终没有机会开口说话。汉惠帝责怪曹参不理政事,就嘱咐曹参的儿子中大夫曹窑私下去问他的父亲是何用意?一日曹窑休息回家,就劝谏曹参。曹参很生气,打了曹窑两百鞭。惠帝责备曹参说:“这件事和曹窑有什么关系?是我要他去劝你的。”曹参脱下冠冕谢罪说:“陛下自认为您和高皇帝相比,哪一个更英明圣武?”惠帝说:“我怎么敢与先帝相比?”曹参又说:“陛下再看我和萧何相比谁的能力更大些?”惠帝说:“你好像不如他。”曹参说:“陛下说得很对。高祖皇帝和萧何平定天下,法令已经非常严明,如今陛下无所事事,臣等尽守尽职,遵循着既定的法令而没有脱离,不也是很好吗。”惠帝说:“你可以去休息了。”

吏廨邻相国园。群吏日欢呼饮酒,声达于外。左右幸相国游园中,闻而治之。参闻,乃布席取酒,亦欢呼相应。左右乃不复言。

丞相曹参的衙门和相府的后花园相邻,衙门中的官吏们整天在那里饮酒作乐,声音传到墙外。相府的侍卫希望相国能到花园里来游览,听到这个声音后管治他们。曹参听说后,就命人在花园里设宴,也饮酒欢呼,和衙中属吏们相应和,于是侍卫就不再说话了。

极绘太平之景,阴消近习之谗。

曹参沉湎于酒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其“清静无为”的主张,让老百姓过上太平的日子。曹参的萧规曹随以酒治国,达到了所说的最高境界:“太上,下知有之”。曹参用无为的方式处世,推行不言的教化,实际上是要人们遵循规律,客观地去做事,让社会在和谐中发展。

丞相既平南中,皆即其渠率而用之。或谏曰:“公天威所加,南人率服。然夷情叵测,今日服,明日复叛。宜乘其来降,立汉官分统其众,使归约束,渐染政教。十年之内,辫首可化为编氓,此上计也。”公曰:“若立汉官,则当留兵,兵留则无所食,一不易也;夷新伤破,父兄死丧,立汉官而无兵者,必成祸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废杀之罪,自嫌衅重,若立汉官,终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使夷汉相安足矣。”自是终亮之世,夷不复反。

诸葛孔明平定南中之后,就任用了当地的一批首领为官吏。有人进谏说:“丞相威震四方,蛮夷都已臣服。然而蛮夷人难以预测,今天顺服,明天再叛变,反复无常。应该乘他们归降之际,设立汉人官吏来治理这些蛮人,才能使他们归顺,逐渐听从汉人的政令教化。十年之内,蛮夷人就可以成为蜀国良民,这才是上策。”孔明说:“如果设立汉人官吏,就须留下军队,军队留下来没有粮食,这是困难之一;蛮夷刚经历战乱,许多人父丧兄死,设立汉人官吏而没有军队防守,必然引起祸患,这是困难之二;蛮夷经常有废职或杀人的罪行,相互之间仇恨颇多,如果再设立汉人官吏,最终仍不能取信于蛮夷,这是困难之三。现在我不留军队,不必运粮食,纲纪法规也大略制定,夷汉之间相安无事,这就足够了。”从此到诸葛亮去世为止,夷人再也没有反叛。

《晋史》,桓温伐蜀,诸葛孔明小史犹存,时年一百七十岁。温问曰:“诸葛公有何过人?”史对曰:“亦未有过人处。”温便有自矜之色,史良久曰:“但自诸葛公以后,更未见有妥当如公者。”温乃惭服。凡事只难得“妥当”,知此二字,是孔明知己。

凡事最难的是办得妥当,只有办得妥当,才能解去后顾之忧。诸葛孔明抱着汉、夷相安无事的态度,免去了一场战争,足以见得其中的妥当之处。

隆庆中,贵州土官安国亨、安智各起兵仇杀,抚臣以叛逆闻。动兵征剿,弗获,且将成乱。新抚阮文中将行,谒高相拱。拱语曰:“安国亨本为群奸拨置,仇杀安信,致信母疏穷、兄安智怀恨报复。其交恶互讦,总出仇口,难凭。抚台偏信智,故国亨疑畏,不服拘提,而遂奏以叛逆。夫叛逆者,谓敢犯朝廷,今夷族自相仇杀,于朝廷何与?纵拘提不出,亦只违拗而已,乃遂奏轻兵掩杀,夷民肯束手就戮乎?虽各有残伤,亦未闻国亨有领兵拒战之迹也。而必以叛逆主之,甚矣!人臣务为欺蔽者,地方有事,匿不以闻。乃生事悻功者,又以小为大,以虚为实。始则甚言之,以为邀功张本;终则激成之,以实已之前说,是岂为国之忠乎!边批,说尽时弊。君廉得其实,宜虚心平气处之,去其叛逆之名,而止正其仇杀与夫违拗之罪,则彼必出身听理;一出身听理,而不叛之情自明,乃是止坐以本罪,当无不服。斯国法之正,天理之公也。今之仕者,每好于前官事务有增加,以见风采。此乃小丈夫事,非有道所为,君其勉之!”阮至贵密访,果如拱言。乃开以五事,一责令国亨献出拨置人犯,一照夷俗令赔偿安信等人命,一令分地安插疏穷母子,一削夺宣慰职衔,与伊男权替,一从重罚以惩其恶。而国亨见安智居省中,益疑畏,恐军门诱而杀之,边批:真情。拥兵如故,终不赴勘,而上疏辨冤。阮狃于浮议,复上疏请剿,拱念剿则非计,不剿则损威,乃授意于兵部,题覆得请,以吏科给事贾三近往勘。〔边批:赖有此活法。〕国亨闻科官奉命来勘,喜曰:“吾系听勘人,军门必不敢杀我,我乃可以自明矣。”于是出群奸而赴省听审,五事皆如命,愿罚银三万五千两自赎。安智犹不从,阮治其用事拨置之人,始伏。智亦革管事,随母安插。科官未到,而事已定矣。

明穆宗隆庆年间,贵州土官安国亨、安智互相起兵仇杀,当地巡抚以叛逆的罪名奏报朝廷。于是朝廷出兵征伐,没有抓获,眼看就要造成大祸。新巡抚阮文中上任前,去拜见丞相高拱。高拱说:“安国亨本来是被奸臣挑拨,杀害了安信,致使安信的母亲穷困不堪,安信的哥哥安智怀恨在心起兵报仇。他们之间互相攻讦,出口都是仇恨的话,很难判断谁是谁非。但巡抚偏向安信、安智,所以国亨疑虑恐惧,不服拘捕,于是巡抚以叛逆的罪名奏报朝廷。所谓叛逆,是指敢于侵犯朝廷,如今夷狄自相仇杀,和朝廷有什么关系?纵然不服拘捕,也只是违逆而已,却奏报朝廷派军队轻易去镇压他们,夷民怎么肯束手就死呢?虽然各有伤残,然而从未听说安国享有领兵抵抗的事,一定要以叛乱来加罪于他,也太过分了。一些官员专门欺骗、蒙蔽朝廷,地方上有事隐匿不报。还有一些无端生事,以侥幸取功的人,经常把小事说成大事,把虚无说为事实,开始的时候把事态说得很严重,以便邀功,同时为将来预留余地,最后极力促成其事,以证实自己先前所说的话,这难道就是对国家尽忠吗?你这次去调查到真实情况后,应平心静气地去处理,为他们除去叛逆的罪名,只判他们仇杀和违逆的罪名,那他们一定会站出来听候审理。只要出来听候审理,那么是不是叛变的情形自然就清楚了。如果只判处他们仇杀和违逆的罪,一定没有不服的。这才体现了国法的平正,天理的公平。如今一些做官的人,往往喜欢在前任官员遗留的事务上多增加些名堂,以此来显示自己的风度和才干,这是小丈夫的作为,不是正道人士所该做的。希望你好好自勉吧!”阮文中到贵州以后,私下探访,果然如高拱说的一样。于是公布五项决定:一、责令安国亨交出挑拨的人犯;二、依照夷人的习俗,赔偿安信等人的性命损失;三、命令划分土地,安置穷困的安智母子;四、罢免安国亨贵州宣慰使的职衔,而由他儿子安权接替;五、从重处罚安国亨,以严惩恶行。决定公布后,安国亨见安智还住在巡抚官府,心中更加疑惧,怕巡抚将他引诱出来后再把他杀了,于是他还像以前那样统领军队,始终不出来接受审判,并上疏辩解冤屈。阮文中被流言熏染,再次上疏请求用兵征伐。高拱考虑到征伐实在不是好办法,而不征伐却又损害朝廷威严,于是就向兵部授意,批准阮文中的奏请,同时派吏科给事贾三近前往勘察。安国亨听说有官吏奉命来审判,很高兴地说:“我是愿意听候勘察的,巡抚一定不敢杀我,我可以明辨自己的是非了。”于是安国亨交出挑拨的奸人,亲自到省府听审。五件事都一一照办,并愿意交罚银三万五千两赎罪。安智还不肯听从,阮文中就处理了那些挑拨离间的奸臣,他才顺服。但安智的管事职务也被罢免了,随母亲被安置在一起。朝廷的官吏还没到,事情就已经被平定了。

国家于土司,以戎索羁縻之耳,原与内地不同。彼世享富贵,无故思叛,理必不然。皆当事者或浚削,或慢残,或处置失当,激而成之。反尚可原,况未必反乎?如安国亨一事,若非高中玄力为主持,势必用兵;即使幸而获捷,而竭数省之兵粮,以胜一自相仇杀之夷人,甚无谓也。呜呼!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吾今日安得不思中玄乎!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提醒我们要记住过去的教训,作为后来的借鉴。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驾。既白驾办,博出就车,见自言者,使从事明敕告吏民:“欲言县丞尉者,刺史不察黄绶,各自诣郡;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吏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其民为吏所冤,及言盗贼辞讼事,各使属其部从事。”博驻车决遣,四五百人皆罢去,如神。吏民大惊,不意博应事变乃至于此。后博徐问,果老从事教民聚会,博杀此吏。

博为左冯翊。有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着其颊。府功曹受贿,白除禁,调守尉。博闻知,以他事召见,视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问禁:“是何等创也?”禁自知情得,叩头伏状。博笑曰:“大丈夫固时有是。冯翊欲洒卿耻,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惧,对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语,有便宜,辄记言。”因亲信之,以为耳目。禁晨夜发起部中盗贼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连守县令,久之,召见功曹,闭絜数责以禁等事,与笔札,使自记,“积受取一钱以上,无得隐匿,欺谩半言,断头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赃,大小不敢隐。博知其实,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记,遣出就职。功曹后常战栗,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边批:大手段人。〕

汉朝人朱博本来是武官,不熟悉法律条文,后来担任冀州刺史。巡行时,有数百名百姓阻截在路上告状,把官府也挤满了。一位主政官将此事告诉了朱博并请他暂且留在县里,接见这些上诉的人,等事情处理之后再出发。主政官想以此来观察试探朱博的能力。朱博心中明白,告诉随从到外面准备车驾,车驾备好以后,朱博出来走到车旁,看见上诉的人,就命令主政官明白地告诉官吏和百姓:想控告县丞、县尉的,刺史不负责考察这种官吏,必须各自到郡县去上诉;想控告郡守、长史的,待本刺史巡视回去后,请他们到我管辖的处所上诉;被官吏冤枉的百姓,及有关盗贼诉讼的事,都请他们到自己所属的主政官那里反映。朱博停车一一做了安排,四五百人都迅速地离去,真是办事如神。官吏、百姓大惊,想不到朱博应变事情的能力如此强。朱博后来慢慢了解到,果然是老主政官教唆百姓聚众闹事,于是朱博就将这个官吏处死了。

朱博任左冯诩时,有个长陵县的大族尚方禁,年轻时曾和别人的妻子通奸,被砍伤的痕迹还留在脸上。功曹受赂,就让尚方禁担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后,就以其他事召见他,见他脸上果然有疤痕。朱博屏退左右的人问尚方禁:“这是怎么弄伤的?”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无法隐瞒,就叩头认罪。朱博笑着说:“大丈夫难免有时会发生这样的错误。现在冯翊想为你洗清这个耻辱,你能为我效力吗?”尚方禁又高兴又害怕,回答说:“一定尽死力报效大人。”于是朱博命令尚方禁:“千万不要泄露今天的谈话,见到该报告的事,就随时用笔记下上报。”此后朱博就以他为亲信,把他当作耳目。尚方禁每天早晚都会揭发一些盗贼、奸细及各种坏人,功效显着,朱博就升他为连守县令。过了很久,朱博召见功曹,关起门来责备他有关接受尚方禁贿赂的事,并给他笔和纸,让他自己记录接受的贿赂,一文钱都不能隐匿,只要有一点欺瞒就砍头。功曹非常惶恐,就自己记下受赂的事,一点都不敢遗漏。朱博了解实情后,让他坐下,命令他改过自新,并拔刀毁掉刚才的记录,让他回去就任原职。功曹后来行事战战兢兢,自此不敢再有过失,朱博也继续提拔他。

迅速的应变能力是指面对意外事件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正确、适当的措施和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应变能力是一个人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般的情况下,良好的应变能力可以使你迅速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然后采取对策进行解决;可以使你牢牢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并将其导向自己的控制范围;可以使你及时化解突然出现的不利形势,变被动为主动。

汾阳王宅在亲仁里,大启其第,任人出入不问。麾下将吏出镇来辞,王夫人及爱女方临妆,令持巾兑汲水,役之不异仆隶。他日子弟列谏,不听,继之以泣,曰:“大人功业隆赫,而不自崇重,贵贱皆游卧内,某等以为虽伊、霍不当如此。”公笑谓曰:“尔曹固非所料。且吾马食官粟者五百匹,官饩者一千人,进无所往,退无所据。向使崇垣扃户,不通内外,一怨将起,构以不臣,其有贪功害能之徒成就其事,则九族齑粉,噬脐莫追。今荡荡无间,四门洞开,虽谗毁欲兴,无所加也!”诸子拜服。

汾阳王的府第在亲仁里,大开门户,任人进出而不过问。郭子仪属下有位将军要离开京师去镇守边疆,前来向他告辞,当时郭子仪的夫人和女儿正在梳妆,就让郭子仪拿毛巾,端洗脸水,就像使唤仆役一样。过后子弟们前来规劝郭子仪,郭子仪不听,他们就哭着说:“大人的功业显赫,但如果自己不尊重自己,不论地位高低,谁都可以在内室里走动,我们认为即使是伊尹、霍光那样的贤德之臣也不应如此。”郭子仪笑着说:“这不是你们所能料想到的,我有五百匹马吃公家的草料,一千人吃公家的米粮,往前走,再没我的位置;往后退,也没有可仗恃的途径。假使我围起高墙,关闭大门,与内外不相往来。一旦与他们结下怨仇,就会有人诬陷我怀有二心,再加上那些贪功邀赏、陷害贤能的人借此来促成其事,那时我们家族的人将化为齑粉,到时后悔都来不及。现在让它空荡荡没有阻隔,四门大开,即使有人想进谗言诋毁,也找不到什么理由来。”子弟们听了,都拜伏在地,心中钦佩不已。

德宗以山陵近禁屠宰。郭子仪之隶人犯禁,金吾将军裴谞奏之。或谓曰:“君独不为郭公地乎?”谞曰:“此乃所以为之地也。郭公望重,上新即位,必谓党附者众,故我发其小过,以明郭公之不足畏,不亦可乎?”若谞者,可谓郭公之益友矣。看郭汾阳,觉王翦、萧何家数便小。王、萧事见《委虵部》。

鱼朝恩阴使人发郭氏墓,盗未得。子仪自泾阳来朝,帝唁之,即号泣曰:“臣久主兵,不能禁士残人之墓。人今亦发先臣墓,此天谴,非人患也!”朝恩又尝修具邀公,或言将不利公,其下愿裹甲以从。子仪不许,但以家僮数人往。朝恩曰:“何车骑之寡?”子仪告以所闻。朝恩惶恐曰:“非公长者,得无致疑。”

鱼朝恩暗中派人掘开郭氏祖宗的坟墓,没有盗得任何东西。郭子仪从泾阳来朝见皇上,皇上前来吊唁,郭子仪就哭着说:“臣长期带兵,不能禁止部下摧毁他人的坟墓,现在别人也掘了我家祖坟,这是上天对我的谴责,并非人为的祸患。”鱼朝恩又曾备下酒席宴请郭子仪,有人说这不利于郭公,部下们愿意穿戴铠甲陪郭公前往。郭子仪不答应,只带着几个家僮前往赴宴。鱼朝恩对郭子仪说:“为何随从的车马如此少呀?”郭子仪便将听到的告诉他,鱼朝恩惶恐地说:“如果不是郭公这样的长者,不可能不怀疑我。”

精于黄老之术,虽朝恩亦不得不为盛德所化矣。子不幸而遇小人,切不可与一般见识。

官场中,趋利避害的关键是自己的行为要光明磊落,不给别人陷害、中伤自己的机会。郭子仪为官几十年,深知官场险恶,虽然已经官至郡王,但是难免有和自己结仇的人伺机报复,躲避暗箭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别人以口实。将家门敞开,表明自己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这种办法看似委屈了自己,实则是保全自己最好的办法。

吴履和事化仇恨 叶南岩调停平讼

国初,吴履〔字德基,兰溪人〕为南康丞。民王琼辉仇里豪罗玉成,执其家人笞辱之。玉成兄子玉汝不胜恚,集少年千余人,围琼辉家,夺之归。缚琼辉,道箠之,濒死,乃释去。琼辉兄弟五人庭诉,断指出血,誓与罗俱死。履念,狱成当连千余人,势不便,乃召琼辉,语之曰:“独罗氏围尔家耶?”对曰:“千余人。”曰:“千余人皆辱尔耶?”曰:“数人耳。”曰:“汝憾数人,而累千余人,可乎?且众怒难犯,倘不顾死,尽杀尔家,虽尽捕伏法,亦何益于尔?”琼辉悟,顿首唯命。履乃捕箠者四人,于琼辉前杖数十,流血至踵。命罗氏对琼辉引罪拜之。事遂解。

明朝初年,吴履任南康丞。有个名叫王琼辉的百姓仇视里中的豪族罗玉成,竟捉住他的家人加以鞭打羞辱。罗玉成的侄子罗玉汝非常愤怒,聚集了一千多个少年,包围王琼辉家,把他捉走,绑在路上鞭打,直到性命垂危才放了他。王琼辉的兄弟五人一起跑到衙门控告,他们切断手指,流血发誓要和罗家拼个死活。吴履想到如果讼案成立,将连累一千多人,实在不好办,就召来王琼辉对他说:“只有姓罗的人包围你家吗?”王琼辉回答说:“一千多人。”吴履又问:“一千多人都羞辱你吗?”王琼辉回答说:“只有几个人。”吴履又问:“你恨几个人,而要连累一千多人,好吗?况且众怒难犯,如果他们也不顾性命,杀光你全家人,即使把他们捉来全部处死,对你又有什么好处?”王琼辉领悟了,叩头从命。吴履就把动手鞭打王琼辉的四个人抓来,在王琼辉面前杖打数十下,直到血流到脚后跟,又命令罗氏向王琼辉谢罪道歉,事情才得到解决。

此等和事佬该做,以所全者大也。

叶公南岩刺蒲时,有群斗者诉于州。一人流血被面,经重创,胸几裂,命且尽。公见之恻然,时家有刀疮药,公即起入内,自捣药,令舁至幕廨,委一谨厚廨子及幕官,曰:“宜善视之,勿令伤风。此人死,汝辈责也,其家人不令前。”乃略加审核,收仇家于狱而释其余。一友人问其故,公曰:“凡人争斗无好气,此人不即救,死矣。此人死,即偿命一人,寡人之妻,孤人之子,又干证连系,不止一人破家;此人愈,特一斗殴罪耳。且人情欲讼胜,虽于骨肉,亦甘心焉。吾所以不令其家人相近也。”未几,伤者平而讼遂息。

叶南岩任蒲州刺史时,有一群打群架的人到州府告状。其中一人血流满面,受了重伤,胸膛几乎裂开了,即将死去。叶南岩看后心生怜悯,当时他家中有治刀伤的药,他便起身到屋内,亲自捣药,而后叫人把伤者抬到官舍,委派一个谨慎厚道的差役和幕官看护,对他们说:“应好好看护,不要让他受风寒,这人死了,是你们的责任,也不要伤者家人靠近。”于是叶南岩稍加审核,把打人的凶手打入牢狱,释放了其他的人。叶南岩的一位朋友问他为何这样处理,叶南岩说:“但凡人们斗殴,总没有好气,这个人如果不立即救治,就会死去。这个人一死,就要有一个人偿命,这又会使偿命人的妻子变成寡妇,儿子变成孤儿,而且又会牵连与案件相关的人和证人,那就不止使一人家破人亡。如果受伤的人痊愈了,就只是一件殴打案件罢了。况且想胜诉是人之常情,即使牺牲自己的亲骨肉也心甘情愿,所以我不让受伤人的家人靠近他。”没过多久,伤者痊愈,官司也就平息了。

略加调停,遂保全数千人、数千家,岂非大智?

两个官员对于斗殴事件,采取的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从而保全了很多人,使得事情没有再被激化。这种斗殴的事件,很多时候是因为几个人之间的矛盾引起的,所以找到矛盾的起因,把矛盾解决了,事情也就往往随之而解。

赵豫为松江府太守。每见讼者非急事,则谕之曰:“明日来。”始皆笑之,故有“松江太守明日来”之谣。不知讼者来,一时之忿,经宿气平,或众为譬解,因而息者多矣。比之钩钜致人而自为名者。其所存何啻霄壤?

赵豫任松江太守时,每当遇到诉讼的人,只要不是紧急的讼案,就会对诉讼的人说:“明天来”。起初大家都笑他,所以就有了“松江太守明日来”的歌谣。殊不知来诉讼的人,往往只是一时的愤怒,经过一夜后怒气就平息了,或被众人劝解,因而停止诉讼的人很多。比起那些用尽心机置人于罪,为自己博取名声的当官者,赵豫存心的厚道与此辈的阴险狡诈,所差何止是天壤之别呢?

李若谷教一门人云:“清勤和缓。”门人曰:“清、勤、和,则既闻命矣,缓安可为也?”李公曰:“天下甚事不自忙里错的?”“明日来”一语,不但自不错,并欲救人之错。按是时周侍郎忱为巡抚。凡有经画,必与赵豫议之。意亦取其详审乎?

陆子静九渊知荆门军。尝夜与僚属坐,吏白老者诉甚急,呼问之,体战,言不可解;俾吏状之,谓其子为群卒所杀。陆判“翌日至”。僚属怪之。陆曰:“子安知不在?”凌晨追究,其子盖无恙也。此亦能缓之效。然唯能勤而后能缓;不然,则废事耳。

赵太守的“明日来”自然不是一剂“万能汤”,只是一种“冷处理”的“缓冲术”。遇到一些恼火的事,只要能说服自己“等到明天”,“今天”就可以转化成思考的时间,可以重新审视自己,把握事态,即使明天还坚持要去,也可以使今天在匆忙中所做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实际上,把自己“拖到明天”与动员自己“只争朝夕”一样,也是一种人生。

  从超市买到假货,却不知如何维权?凭一腔热血创业,但拿不准某些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家里遇到了法律纠纷,想通过法律咨询获得帮助?

  在北大,有这样一个课堂,为你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保驾护航。这门课,就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Legal Clinic)。

  “法律诊所”源自于国外的一种法律教学模式,形容的是一种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或许有人好奇,为何要把医学领域的“诊所”概念,引入法学专业的课堂中来?

  与医学院的教学方式一样,法学学科教育同样需要将专业学习与法律实务操作相结合,将现实中的真实法律业务引入课堂,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地代理真实案件或从事其他法律实务工作。但与职业律所不同,“法律诊所”的空间价值更侧重于在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法律思维和实务技能的训练,以及职业意识、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从实务中来,到实务中去,将学科专业素养与职业技能落在实处,这就是“法律诊所”课程最大的“亮点”。

  “法律诊所”课程模拟法庭训练授课现场

  热心肠的高校学子遭诬陷

  多年前,一位北京某高校的学生骑车上街,在自行车道上正常骑行时,后方突然出现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年轻人,在超车过程中,年轻人与某高校学生发生碰撞。幸运的是,学生及时躲闪,没有被碰到,安然无恙,但年轻人却撞上了路边的护栏,撞坏了电动自行车,撞伤了自己。学生看到年轻人受了伤,帮他叫救护车并送去医院。然而,年轻人的家属到达医院后,却一口咬定是学生的责任,要求该学生承担的车辆损失和医疗费用。最终,年轻人将学生诉至法院。

  为了帮助这位高校学生,北大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学生代理了这个案件。事故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双方对于碰撞事实各执一词。并且,相似的案件往往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重要证据,但该案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该高校学生十分不利。案件陷入举证的困境。

  “法律诊所”课程为中小学生开展普法活动

  “法律诊所”的学生研究后,决定从电动车的认定入手,注意到该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设计为50公里/小时。以此为突破口,结合电动车在事故中造成的划痕与原告方提供的事实,证明了碰撞时该车的时速远远超过了法定限制的速度,确认了该电动车驾驶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高校学生不应该对此事故承担责任。

  在电动车的速度设定和划痕上实现了证据上的突破后,北大法律诊所的学生们凭着专业而敏锐的反应,在法庭上有力地反驳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终保护了某高校学子的利益。

  “法律诊所”一直为北大师生提供着安心的法律服务帮助,除了“胜诉”,还有“保护”。多年来法学院诊所教师们薪火相传,以法律诊所课程传承着在服务社会中培养人才的理念。现在仍在坚持开设法律诊所课程、指导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的负责整个法律诊所课程项目的,是北大法学院的杨晓雷老师。

  “法律诊所”课程模拟法庭训练授课现场

  “法诊”的前世今生

  1999年,杨晓雷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读书。那时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尤其是法律援助事业才刚刚兴起,在三年的硕士学习中,杨晓雷与同学们决定将其中一定的时间用来“做点事情”。当时,法学院的同学们自发地把原先北京大学“救助协会”重建为“法律援助协会”,在学校和学院帮助支持下开展协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随后,在法学院吴志攀、龚文东老师的倡导和支持下,“法律诊所”课程在2000年正式建立起来。“我们这股自发的学生力量,对于学院开设这门课程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支撑。后来我去了司法部从事法律援助相关工作,2004年回到学院工作以后又开始以老师的身份参与这个课程。”

  “法律诊所”的传统最早来自国外。“在国外一些国家,这门课程也是法学院比较常见的课程,我在耶鲁、哈佛、哥大、奥斯陆大学等大学法学院的诊所访问过程中,感受到很多学生都愿意积极参与这样的课程。大家为什么愿意这样做?这是一种法律学习的理念和方式。”杨老师认为,从知识学习及教育的角度看,法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门职业导向的学科体系,最终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而这意味着需要经验和技能,任何终极关怀的思考问题都需建立在职业经验和社会问题基础之上。“从古至今到现在两大传统职业——医生和律师,他们的工作理念、职业手段方式是非常相似的,医生解决人体生理秩序问题,法律人解决社会秩序问题,这两个秩序的知识体系都是由规则构成的。医生通过不断给病人看病来运用并完善充实自己的知识,法律人也是一样。如果法律人无法解决实际的问题,其所掌握的知识就没有意义,有效解决问题,才会使学到的知识经得住问题的考验。”

  在杨老师看来,“法律诊所”诞生的历史以及中国现实的需要,都说明了实务对于培养法律人才的必要性。

  目前,北大“法律诊所”课程每学期共计60余人通过选拔参与课程。课堂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帮助“打官司”,负责诉讼和纠纷解决,一学期大约代理5-10个案件,咨询数量更多;一种是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包括企业法律构架、合同、期权计划等法律文书、企业交易法律实务等问题;还有一种是参与立法机构的立法,作为一门实务性极强的课程,杨老师用“三种内容、三个空间”来概括它与传统课程的差异性和独特性。

  “法律诊所”课程学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种空间也可以描绘为三种工作场景。第一种空间是类似于常见的讲座式大课堂,上课地点固定在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或配备活动桌椅的教室。第二种空间是做实务、做真正案件的实战空间,比如在法学院凯原楼B101安置着一间咨询室,客户(当事人)们来到那里咨询各自真实案件的相关问题。“从2000年来到现在,很多人带着自己的问题来这里咨询,我们的老师带着学生对这些人的问题进行解答,有些无法通过单纯的解答来解决的问题,可能需要代理、出庭、帮他们打官司等等”,因此这种空间也包括法院的法庭等争议解决司法工作场所。而第三种空间,就是老师单独指导小组学生进行实务案件操作的小组讨论空间场景。

杨晓雷老师讲授“法律诊所”课程

  杨老师强调,这三种空间和场景在功能上是有关联的。学生在第一空间接受针对性的知识训练,与传统课堂所讲授的知识相比,“法律诊所”空间中的知识是经过职业化的。“这里的知识是鲜活的,是有职业角色有立场的,不是概括性的、抽象的知识——同一个法庭,接触到不同的客户业务时,知识结构是不同的,需要面对这种针对性的需求进行“加工”,所以要在这方面做培训。同时还需要做一些指令计划,二十个人分四五个组,要在不同阶段提出计划,整体上分工,进行头脑风暴,所以这里也是发出计划指令的一个空间。”

  将计划指令下发后,接下来就是在第二、第三空间中严格、灵活地执行这些计划。不同于传统的课程和实践活动,“法律诊所”的一大特点就在于,大家在开展实务后,还要继续带着各自的经验回到课堂——也就是第一空间进行打磨、修正。从而形成了三个空间彼此关联、相得益彰的有机循环。

  在这层意义上,学生们对知识的学习是以一种翻转的、变革的、创造的方式完成的。也正因如此,“法律诊所”成为北京大学课程体系中一门颇具自身特色的实务课程。

  培养有能力的法律人才

  法律诊所课程是法学院的较热门的课程之一,每年有大批学生预选,最终只有少数学生能够通过筛选进入课堂。2018级硕士生李同学提交资料后通过筛选,成功得到选课名额,进入诉讼小组。她觉得在课堂上的最大收获就是文书写作能力的提高。“之前我没有亲自去写过文书,一方面觉得没必要,另一方面也觉得反正有模版,但是上课之后才发现,其实还是有很多实务的细节都十分重要,知道了法律文书写作中应当注意的许许多多的实务知识上的问题。”

  之所以严格要求,是因为这门课不是“演习”而是“实战”,这便要求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对于有可能在实践中出现的错误,老师们设立了两个机制,一是保障机制,每个实质性的决定必须有老师提供保障,争取做到百分之百不会出错;另一个是纠错机制,万一出现错误,也会通过有效的途径纠正错误、化解风险。

  “法律诊所”课程师生合影

  法律诊所有两项重要功能,一是培养人才,二是服务社会,两项功能如同鸟之双翼,让法律人更具人文关怀,在服务社会中获得能力的提升和价值理想塑造。

  20年多来,北大法律诊所出庭代理的案件四百余件,一年的法律纠纷咨询量达到两三千件,随着近年来社会法治意识更强,咨询量还在不断增加。

  北大法律诊所辐射的不仅仅是周边社区乃至北京的现场咨询,日常还会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信件。这个“小诊所”每天都为基层群众排解各种矛盾与困扰。

  “中国虽然现在已经有四十几万的律师,但相对于拥有14亿人口的社会,由于律师数量和法律服务资源还不够,大家所从事的大部分业务普通老百姓却无从充分感知”,在杨老师看来,法律诊所不是低端服务,而是社会不同群体接受的不同服务。对于基层百姓的案子,工作在“CBD”的律师未必有时间或者具有直接有效经验,而法律诊所和法律援助能够做“接地气”的案子,这是独立的社会分工,也是非常必要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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