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丢了,租赁备案可以作为合同吗?

1. 父母、子女关系是否可以办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人范围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不可以办理提取;

2)重大疾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人范围为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

2. 还贷提取的额度如何计算?结清后是否还能提取?(新政策)

申请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且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存量档案中,已经办理过利息提取的职工在此笔还贷档案中不能再次办理。

3. 租房提取的家庭成员包括什么?(新政策)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职工本人、配偶可分别计提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

4. 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可提取额度如何计算?(新政策)

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可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在建的:此项业务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建好的: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翻建的: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大修的: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鉴定级别为CD级的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5. 建造、翻建和大修哪里的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新政策)

建造、翻建和大修在东莞或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城市的住房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6. 租房提取的额度如何计算?(新政策)

租房提取的额度按照以下规则计算:

1)自《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后、申请日之前(不含申请当月)缴存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即41日后开始可以提出申请;

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

3)符合缴存月份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规则计算。

7. 申请租房提取有什么要求?(新政策)

只要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无自有产权住房就可以申请,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房发票等资料,只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转账账户即可,41日后就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短信自助办理和单位批量代办,或到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194个网点临柜办理,申请门槛低、手续简单、办理渠道多样。

8. 201531日后离职或失业是否还能办理提取?(新政策)

离职或失业提取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即201531日以前缴存到帐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201531日后无论以何种形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可以按符合本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

例如:张三(外市户口)在20106月在东莞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201531日的账户余额为2万元。他在201561日离职,那么无论他什么时间过来办理提取都可以提取到他201531日之前已到账的账户余额,即2万元。201531日之后缴存(包括补缴到账情况)的部分不可以因外市离职提取,若张三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以申请租房情形提取。

9. 远程能提取公积金吗?

不能,申请人已办理绑定账户业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业务(逐月划扣、除外);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死亡提取业务的申请人为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除此之外,若符合租房、物业管理费、装修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可开通自助服务后在我中心官网上自助办理提取业务。

10. 为什么不能随便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互助储金。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年内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一年以上不提取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且免交个人所得税,缴存人不用担心承担利息上的损失。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分为单位缴存与个人缴存两部分,其中单位缴存加重财政负担,增加企业和单位的成本,而个人缴存部分则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少了国家税收)强制性的来为职工提高购房支付能力。既然国家为职工的利益做出了这种让利行为,也相应的要求职工暂时让渡住房公积金的自由使用权。因此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超出这些规定的都属于违规支取行为。因此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11. 我退休了,我的公积金如何处理呢?

退休的提取 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一、退休人员,办理提取:

1)退休证原件或退休通知书原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无需提供);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12. 我有亲友死亡了,他的公积金如何处理?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的申请人为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账户要求: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账户。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死亡职工的身份证件无需提供);

2)死亡证明原件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死亡职工的户口簿原件(户口已注销的可出示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4)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均需原件,材料需注明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继承、遗赠事项);

5)申请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

13. 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要上学,我能用公积金帮补一下吗?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

1)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原件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2)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户口簿(已婚职工还需出示结婚证)原件;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一个月以上,每次办理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非销户),直至申请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为止。

14. 我得了某种重大疾病,我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我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吗?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适用范围:重大疾病范围参见市社保局编印的《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

申请人范围:当事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可申请提取。

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1、申请人和病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与病患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1、申请人和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其他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收费票据须是一年之内未办理重大疾病提取过的住院票据。

15. 公积金提取,子女的配偶也可以吗?

只有重大疾病提取,出具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证明身份关系,其他提取条件符合,即可。其他提取(除低保提取)只能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低保提取申请人范围:当事人本人可申请提取。

16. 关于 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一)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 说明事项中“有关部门”统一解释口径。

此处有关部门指:可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部门。因该政策是面对全国的,由于每个地市出具该证明的部门不完全相同,故此处的“有关部门”不作具体文字定义。

17. 偿还利息能否办理逐月划扣?

不可以,无论是商业贷款产生的利息,或是公积金贷款产生的利息,在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故无偿还利息办理逐月划扣的说法。逐月划扣只适用于本市公积金贷款、建行商业贷款时,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便民服务。

18. 在租住提取方面上,夫妻双方能否各自申请提取,再用到同一个房里面?

只要符合租房提取要求即可办理。

19. 商贷已款项已结清,剩余利息如何利用公积金偿还?

凭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利息清单或利息发票办理即可。

20. 客户办理逐月划扣服务,15号已经划扣成功,但19号公积金中心还发信息说帐户余额不足?但客户还款帐户余额很充足。

单位缴存公积金时间超过划扣时间,导致划扣时间到,但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10元,划扣失败,第二种情况,用户的还款账户与逐月划扣账户一致,导致用户误会短信内容。

21. 在本市购买住房公积金,在外市建造自住房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房屋已建好(非本市户口)

房屋已建好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5、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继承、赠予方式取得产权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2. 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所需资料?

1、申请人和病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与病患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1、申请人和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其他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收费票据须是一年之内未办理重大疾病提取过的住院票据。

23. 外市户口在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①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授权和委托单位代办租房提取;

②单位填写《批量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并盖章;

③制作《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名单列表》电子版,并加密,打印一式一份,盖章,如有多页另加骑缝章。

④受委托银行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①先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然后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②选择租房提取,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③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①先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②编辑短信内容“ZFTQ”,

③短信通知业务已受理;

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4.个人首套房,房子为二手房,想提取公积金来付首付,请问可以吗?

不可以,公积金不可以用于支付首付,房子需要正常还贷一个月后才可提取。

25.住房购房公积金提取,是否有房产证与无房产证的都是半年取一次?

不是的,有房产证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无房产证的分两次提取,第一次用购房买卖合同提取,第二次等出房产证后提取。

26.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办理逐月划扣是否可以绑定任何银行?

不是的,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要办逐月划扣服务的,只限于借款银行是东莞建设银行的才可以绑定,其他都不能申请逐月划扣服务。

27.客户第一套房提取公积金缴清贷款,能否再提取公积金?

可以,但必须提供第2套房产资料。

(若结清后已提取一次,则这套房子无法再办理提取,需提供第2套房的资料)

28.客户商业购房贷款第二次提取需要资料?

1.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

②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29. 逐月划扣服务显示余额不足。

因住房公积金固定每个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日进行划扣,而当用户工作单位没有及时在划扣时间内将钱打入,所有导致划扣余额不足,将会在下个月的第三个星期日进行二次划扣,同时可提醒用户应在自己账户上多存1-2个月资金以备周转。以免发生逾期。

30. 本人的妻子已经办理了公积金逐月划拨到工商银行.但我是今年5月份开始公司才开始办理公积金,至今未到一年。那么请问我现在可以去公积金办理处申请办理我个人公积金逐月划拨到本人妻子的工商银行吗?也就是合2人的公积金一起还房贷。

您好,您也可带齐资料申请办理逐月划扣业务,但无法转入您妻子的银行账户,必须转到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20116月购买的房子,房子价格89万,使用了公积金贷款46万,首付了43万,当时自身的公积金账户余额14.2万。请问,根据公积金的提取政策,首付和还贷期间我最多从我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的钱是不是大概在14.2(余额)+46(贷款)+46万产生的利息(贷款利息)?

您好,公积金提取额度:申请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32. 原公司在东莞缴纳公积金,现在我已经离职,不在广东省工作,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你好!你是本市户口还是非本市户口离职?本市户口还是非本市户口离职所提供的资料不同。

本市户口离职,申请人请待原单位把最后一笔公积金汇缴且办理封存手续后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1.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非本市户口离职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本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受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一、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仍处于正常状态的

1.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原单位把最后一笔公积金汇缴才办理封存手续,具体时间请咨询原单位办事人员)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2.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33. 在惠州商贷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您好,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借款合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银行、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数、所购住房详细地址、还款账号。如合同要素不完整,申请人需先补齐合同要素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 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 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逾期限制:该笔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34. 第一期还贷是否跟存活期一样? 首次还贷后能否提取公积金?逐月划扣如何办理?

第一期还贷保证还贷账户余额足够抵扣本次扣款金额;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申请逐月划扣服务: 此类业务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不可代办; 绑定账户可在提取时,同时办理;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原件或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5. 本市失业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1、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36. 住房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可以,办理条件1、适用范围:适用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装修提取的补充资金。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3、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4
、信息申报: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和婚姻状况,否则一经查实以骗提套取论处,5年内限制提取和贷款的权利,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办理间隔:每个缴存职工只能申请办理一次。6、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账户余额65%的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7、自助申请转入账户要求:(1)申请人有提取绑定账户,提取资金优先转入绑定账户;(2)申请人没有提取绑定账户,转入本人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3)申请人既没有提取绑定账户,也没有本人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不符合资金交易规则,须尽快完善。自助服务开通另见《自助服务申请指南》。

1、临柜申请   ①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2
、自助申请(1)网上办事大厅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②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    【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    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③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2)短信提取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②编辑短信内容“ZXTQ”,发送至以下号码:移动:1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③将于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7. 再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38. 在外地可以提取东莞住房公积金吗?

若提取类型为装修提取、租房提取、物业管理费提取,办理自助服务后,可在网上自助办理。

39. 公积金逐月划扣怎么办理?有哪些银行可以做?

逐月划扣业务适用范围:①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借款银行不限);②偿还本市建设银行商业购房贷款提取(需先加入贷款信息互通)。

40. 广州购房能提取东莞公积金吗?

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业务须知 借款合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银行、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数、所购住房详细地址、还款账号。如合同要素不完整,申请人需先补齐合同要素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 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 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 逾期限制:该笔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41. 我出国定居了,我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出境定居提取业务指南:

1)公安机关批准单程出境的证明原件或其他相关的出境定居证明文件原件;

2)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个人身份证件号码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离职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2)申请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无需提供);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42. 我在银行借款购房,已提供了购房合同、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为何还要提供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扣款凭证(还贷流水)?

因为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必须在正常还贷期间办理,为了证明还贷正常,故需要还贷流水证明。

43. 我在老家自建私房,可以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1、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2、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二)房屋已建好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5、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44. 3年前购买了一套住房,没有向商业银行借款,是一次性付款的,但是我向朋友和亲友借款了,我可以支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二)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没有备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45.在异地购买了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可否提取使用?

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二)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没有备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46.曾办理了某行按揭贷款购房,由于各种原因,在另一家银行转按揭,可否支取公积金,为什么?

按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流程(转贷),带齐新旧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和新贷款银行的还款流水到办事处申请

47.市民在XX区办理公积金提取,遇到账户锁定情况,需要市区给权限。如何办理解锁?

东莞没有锁定功能,只有封存 。(若因某些原因账户被限制,需等待账户解除限制方可提取)

48.集体房产证能否提取公积金吗?

必须独立房产证才可以申请提取

49.单位如何提取单位住房基金?

东莞市内不存在单位提取单位住房基金

50.批复条的有效期是今天,可以重新办理批复条吗?

现在是符合提取条件,带齐相应业务所需资料,直接到办事处提取,则马上入账到用户指定账户。

51.身份证丢失怎样办理提取公积金?

到公安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可到中心办事处办理相应业务 。

52.我购买了一套住房,在建行办理了购房抵押贷款,同时我也在建行缴交了住房公积金,我的公积金如何用来偿还购房贷款?

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53.我购买了一套住房,是一次性付款的,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二)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说明: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没有备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

54. 住房公积金能否作为租房提取?如能,需提供什么资料?

①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授权和委托单位代办租房提取;

②单位填写《批量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并盖章;

③制作《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名单列表》电子版,并加密,打印一式一份,盖章,如有多页另加骑缝章。

④受委托银行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①先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然后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②选择租房提取,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③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①先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②编辑短信内容“ZFTQ”,

③短信通知业务已受理;

④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55.为什么职工不能随便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长期住房储金,且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因此必须在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

56.我购买了一套住房,在银行办理了购房按揭贷款,贷款和缴存公积金不在同一家银行,我的住房公积金如何用来偿还购房贷款?

贷款银行不是建设银行不影响提取公积金的办理,只要资料符合就可以 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二、再次办理提取(该笔贷款仍处于还贷期间):

1、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三、再次办理提取(该笔贷款已结清):

1、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利息清单(或利息发票)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57.我在老家自建私房,可以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1、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2、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二)房屋已建好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5、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58. 我想翻建我的自住房,可以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6、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59. 我想大修我的自住房,可以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原件(由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

4、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6、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簿原件;

7、提取半年后应向我中心提供大修工程完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说明: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鉴定级别为CD级的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60.办理死亡提取如涉及多人财产分割,能否在公证书上注明数个继承人,同时将指定金额提取到数个指定账号上?

根据公积金官网的办事指南《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业务指南》内容:死亡职工的公积金只能转到申请人名下的转账账户,办理该业务的申请人范围:为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如有多位继承人建议可以选择其中一位作为申请人。

61.办理死亡提取公证委托,因继承人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其中的1名继承人代所有继承人到场公证吗?如果可以,因其继承人无广东省内转账账户,能否先公证,办理银行卡后再补填写转账账户?

能否公证的问题请咨询公证处,如继承人无法到场办理公积金提取,可公证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将转入到受委托人的银行账户。

62.我和前妻一起供过一套房,现在名下没有房产,可以申请租房提取吗?

申请人可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与离婚证到受委托银行修改婚姻状态,并且修改家庭成员。


导语:房主没去派出所备案,公安局看了合同说要房主去备案,房主不备案的话,对租客有什么影响吗?没有在派出所备案,房东不能出租房子。你说影响不?谁清楚,房屋租赁找哪个中介公司行啊?中介公司有很多,看你怎么选择了。怎样把房子租出去可以选择比别人的租金少

房主没去派出所备案,公安局看了合同说要房主去备案,房主不备案的话,对租客有什么影响吗?
没有在派出所备案,房东不能出租房子。你说影响不?
谁清楚,房屋租赁找哪个中介公司行啊?
中介公司有很多,看你怎么选择了。
可以选择比别人的租金少一点儿,然后把要租的房子,环境弄得干净一些,这样就可以租出去了。
租赁备案做了三年,租客租了两年就走了,撤销租赁备案要怎么弄?

出租、承租双方签订终止原〈租赁合同〉的〈终止合同〉,签署撤销申请书,持两合同、申请书、身份证至房产局办理,不撤销总是不好,买方如果出租房子,就无法办理新的备案,居住证办理无法做,如果一年期的则很快结束,如果长期的则不好,建议去交易中心申请,下面是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及说明。

如果是兰州市户口在兰州其他地方租房子小学好上不?
兰州市户口上小学肯定都是按照户口所在的地方就近入学的了,在外面租房子上小学当然也是可以的了
当房东没有登记备案出租自住房,租客犯罪时房东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公安部门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对于出租人没有登记备案出租自住房,承租人发生犯罪丢盔弃甲的,可根据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安部发布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租客告房东当初借房屋没有备案是否合理?
属信息案属房东个人行为,此事属当地派管。中介在此方面不承担责任。
租户只能算举报,谈不上告。
举报跟租户有什么关系吗?举报了他也是要该交房租交房租啊,他也没便宜啊。
被举报,去派出所备案,补税就可以了。法院不受理这事的。
长期以来,租房一直处于以中介服务为中心的状态。因与房东、租客配套的服务体系缺失、规范不足,导致经常有抬高房租、强迫交易、押金不退等不规范问题。

由于租客处于劣势地位,一些豆友在遭遇纠纷后,往往因不知道维权途径,最终只能吃哑巴亏。那么当租房利益受到侵犯出现纠纷时,到底应该怎样去维权呢?

这类纠纷主要由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引起。具体情形如:

在租房时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或租赁协议,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交租金,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支付,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而产生的纠纷。

出租方或中介方以房屋污损、设备损坏等事由要求扣减租客押金,甚至要求按一定租金比例赔付而产生的纠纷。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承租人使用出租屋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房屋损坏,或出租屋本身质量问题致使出租屋损坏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谁来承担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出租屋的质量问题,或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承租人人身、财务损害,这种情况下,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的问题上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租的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将共有的房产出租,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为承租人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解除合同时,出现装修费用分摊的纠纷。

承租人不经过出租人允许,擅自转租;出租人同意转租,但转租期限超过原承租期限;承租人收取转租费后,人凭空消失。

一般这种情况多因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改建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导致对房屋损害较大甚至威胁到出租人的人身安全。

5、单方面解除合同纠纷

出租人和承租人有一方为了更大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而引起纠纷。

6、 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都不清楚这部分的法律规定,或故意剥夺承租人优先权。

7、租赁“隔断间”引发纠纷

住建部于2010年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禁止将房屋打成隔断“化整为零”出租。隔断房是房主或中介在一套住房内私自建隔断墙、私改房屋建筑结构,使房屋形成多个单间分别进行出租。

此类房子空间狭小,存在安全隐患,却会给房东或中介产生更多经济收益。“隔断房”的频现,让不少承租人稍有不慎就容易踩雷。

二、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

租房的纠纷往往琐碎复杂,友好协商是最简单有效的。一旦纠纷发生,可先找当地社区、区委会等部门进行协商解决,也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通过友好的协商,为自己争取最少损失,在能接受的范围内也可适当吃点儿亏,毕竟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合同是租房纠纷里面最重要的凭证,也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利益的保障。在协调纠纷时,优先按照合同的条款进行。

合同约定不明或合同违法、无效时,则按法律法规、传统惯例,以公平的原则来评判双方是非与责任后果。

3、找相关部门或法律途径

必要时,可以到相关部门反映、投诉,或者直接找法律途径去维权。具体如下:

(1)如与房地产经纪公司产生纠纷

如果是租赁双方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纠纷,可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解决。这两个机构都负责管理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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