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被判三年的刑事犯人都会押送到那所监狱?

你好,我老公进看守所已经两个星期了,有人到派出所报案说他提供假找别人借钱,是诈骗,结果他一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就直接被关到了看守所,现在我们家属都见不上面,也不知在里面过得怎么样,我们听说看守所和拘留所都会犯人打犯人吗,有这回事吗,进入看守所会被别的犯人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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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刚进看守所不会挨打的。
1、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3、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以免犯罪人嫌疑人逃跑、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quot;

quot;在看守所犯人一般不会和犯人打架,如果打架,应当严肃处理。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六条 看守所对于违反监视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予以禁闭。
1、看守所和监狱不同,进去的人一般都是小案子,恶性不大,大多数人还是规矩的。
2、不过不排除一些因为“寻衅滋事”关进来的人,这种人可能会比较粗线条,要小心点。
3、法律不是摆设,如果在看守所里闹事,会被加重处罚的,所以不会乱来。quot;

拘留所与看守所都是国家的羁押机关和拘留的法定执行场所,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关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关押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因扰乱法庭秩序等原因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关押的是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判决作出时剩余刑期不到一年的罪犯。
二、关押的时间不同。看守所关押的时间较长,如果没能在最长37天内获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接下来将一直被关押,直至刑满释放;拘留所关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
三、能否会见被关押人的规定不同。关押在看守所的人,除了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之外,一律不允许与家属等其他人会见和通信;关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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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看守所犯人存钱程序只要地点帐号正确。看守所会为每个人办一张卡,拿到卡以后,有如下几种方法可以使用:
1.办到卡以后,里面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把银行卡卡号寄出来,这个速度相对比较慢。
2.家属或者亲朋好友可以去看守所接待大厅或者接待室去了解情况,可以问到卡号,这个是最保险的。
3.通过律师见到他本人以后再带话出来。看守所条例(节选)第四章提讯、押解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第二十条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第二十一条押解人员在押解人犯途中,必须严密看管,防止发生意外。对被押解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押解女性人犯,应当有女工作人员负责途中的生活管理。
第六章会见、通信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不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里是不允许打人的,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拘留所条例》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二十三条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闹、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您好,一般来讲是不会通知的,只会通知辩护律师,同时也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从看守所调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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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允许进行变更的。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变更强制措施的相关知识。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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