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自行车的时候各个系统是怎样协调配合的?

52、根据刑法第13条,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其结果是

B.应当以犯罪论,但可免于处罚

C.可以认为是犯罪,但应当免于处罚

D.是否认定为犯罪,取决于行为人有无犯罪前科记录

【答案】A。解析: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

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

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

53、王某乘座公交车,发现座位前面有位老太太颈项上戴着一条金灿灿的项链很

值钱,决定趁下车之际抢走,车停站后,他巩固下车,并顺势将老太太脖子上的

那条项链抢走,巩固跑离公交车,跑至离车差不多有两百米处,停下来,仔细地

看过项链,觉得项链不太可能是真金的,于是决定将其交给公交公司门卫。他告

诉看门人李某,刚才公交公司的公交车上捡到一条断开的项链,麻烦公交公司转

交给失主。当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将项链交到那位老太太手中时,老太太告知该项

链价值23000元人民币。对王某的行为应该是

【答案】B。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与第二百六十三条分别规定,抢夺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但没有采用暴力或暴力

威胁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暴力相威胁以及其他手段,

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二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暴力或以暴力

相威胁的行为。本案中王某趁下车将项链抢走,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应属于抢夺

罪,故排除CD。本案犯罪满足犯罪构成的四个成立要件,因此,应该属于既遂。

54.甲于2011年5月25日向乙借了50000元现金,约定于2012年3月份一次

性连本带息还清,在甲收到50000元现金后,给乙打了一张50000元的借条。2012

年3月中旬,甲向乙还款51500元,并要求乙将欠条交给自己,但已对甲说欠条

未带在身上,下次见面后再还给甲。两个人分开后,甲也没有催出乙还借条。至

2012年7月22日甲收到所在市区的人民法院传票,并附有乙要求甲还款的起诉

书及借条的复印件。因当时还款时,只有甲乙两人在场,甲也没有要求乙写一份

收款的收条。2012年8月12日,一审判决甲向乙连本代息还款55000元,甲不

服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乙等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金额凭证诈骗罪

【答案】C。解析:侵占罪是指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

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中

借条不属于遗忘物,更不属于埋藏物。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所以A项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

私财物的行为。乙不是秘密窃取借条,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故此B不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让

被害人自动交出自己控制的财物。本案中乙用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的真相提起诉

讼,骗取甲的第二次还款,因此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构成诈骗罪。因此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

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不存在伪造、

变造结算凭证的行为,因此D也不选。

55.甲和乙是一对年过八旬的夫妻,其独生女儿其18岁遭遇车祸躺着床上,生活

不能自理至2012年7月一打四十多年,7月31日甲买了往返美国的机票,行程

19年。妻子乙看到机票后,责备老伴甲说,我们出去了,女儿怎么办,你这不

是要饿死女儿吗?甲听见此话不发一言,只是其复杂地望着老妻、见甲不说话,

乙长叹了一口气,就到他们的卧室里收拾出门用的衣物和谁身用品,第二天一早,

夫妻一起收拾完毕,临出门时,将窗户窗帘全部紧闭,并将电话线掐断,十九天

过后,夫妻回到家,发现女儿的尸体横陈在地板上,夫妻二人一起收拾女儿遗体,

并予以掩埋,关于甲乙夫妇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A.甲乙两人均不构成犯罪 B.甲构成犯罪,乙不构成犯罪

C.甲乙两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犯罪,乙构成遗弃罪

【答案】C。解析:依照刑法理论,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要具备以下客观要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作为义务)。②行为人能够

履行特定义务。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在本案中,

乙作为被害人的母亲,具有救助被害人的法律义务;同时乙发现了甲要去美国的

行为,且在询问后得到了甲的默认,因此具有了履行救助义务的可能;但是乙并

没有实施任何救助行为,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刑法》第

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

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由此可见,事

先未与被窝藏、包庇的犯罪分子通谋,而时候予以窝藏、包庇的,定窝藏、包庇

罪;如果事先有通谋,则应以共同犯罪论处。在本案中,甲乙之间存在合谋,因

此乙不构成包庇罪。后,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既可以是共同作为或共同不

作为,也可能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在本案中,甲乙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且

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故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56.甲尾随乙某,待乙开门准备进屋时,甲从后面出现,手持刀具威胁乙一起进

了乙某的家,要求乙某将家中值钱、可带走的财务叫出来,但无论怎么威胁殴打,

乙拿出来的东西,与甲对此次行动的期待相差悬殊。甲不甘心,就要求乙将存在

和银行卡带上出门取钱。为防止乙在路上喊叫,甲当着乙的面,将一个黑色的纸

箱子放在屋里,对乙说里面装着一颗遥控炸弹,如果乙胆敢在路上喊叫,就引爆

炸弹。乙在甲的陪同下,在市内几个银行分理处把钱全部取出来,甲拿走前后,

对乙说那个“炸弹”是假的,乙后来报案,警方抓获了甲。甲的行为应定为

D.抢劫罪和绑架罪择一重罚处罚

【答案】A。解析:所谓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

扣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抢劫罪与绑

架罪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前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

物为目的,后者有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有的以扣人质为目的。(2)犯罪的方

式不同。前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财物劫走;而后者则以暴力、胁

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尔后向被绑架人的亲属勒索财物或者向有关方面提出

抢劫罪与绑架罪大的区别是绑架罪还针对被害人的亲属、利害关系人,让

相关亲属在人质和不法要求之间进行两难选择。本案未涉及第三人,可排除绑架

罪,因此,排除BCD。选A项。

57、甲乙两人在公交车上看到一小偷偷得一钱包。小偷到站下车,加以尾随其后

至一僻静处,小偷刚一打开钱包,两人就假装是警察将小偷控制起来,并抢过钱

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没有什么钱,甲乙二人心里不满,把小偷痛打一顿,并逼

小偷立即和家里人或朋友联系,要求他们交纳赎金才放人,小偷此时才明白甲乙

根本不是什么警察,不愿意打电话。甲乙就将小偷弄到一个小黑屋子里关起来。

几个小时后,小偷同意打电话给家属。家人备好甲乙所需要的钱,马上送来但同

时报了警。当甲乙二人收取赎金放了小偷,准备离开时,被早已埋伏在一边的警

D.绑架罪和非法拘留罪

【答案】C。解析:本案中甲乙的抢劫行为和绑架行为都构成独立的犯罪,两者

之间的联系就是受害人同一而已,它们之间不存在吸收关系。两人抢劫后另

起绑架之犯意,构成独立的新罪。对之进行绑架罪的评价包含不了对其抢劫行为

的评价。如果不将其抢劫罪单独定罪,就会造成罪责刑不适应的现象。因此,该

案中甲乙先抢劫后绑架的行为应该认定为抢劫罪和绑架罪并数罪并罚。

58.甘堂市财政局副局长李三为东风建筑公司取得某处楼旁的开发起了决定性的

作用,随后该公司总经理王某送给李三送了价值7万元的购物卡和一家健身俱乐

部为其一年的高级会员卡,李三拒绝收取,事后该经理将此两卡送给了李三妻子

赵某。三个月后李三知道妻子收受了卡的事情,但未作任何表示,关于本案,正

A.李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李三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

C.李三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

D.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

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

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

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

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故本案中李三的妻子赵某构成本罪,李三事后知道

了妻子收受卡的事情,表示默认,因此,构成受贿罪。故本题选B。

59.下列行为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某驻我国公使因与我国公民发生争执,在上海将我国公民打伤

B.德国公民潜入德国驻华使馆盗窃了数额较大的财务

C.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停靠在泰国港口,穿上甲厨师毒杀了乙,甲乙都是泰国

D.我国公民甲在巴西赌博输光了钱,走投无路之下,在街头抢劫路人钱包被当

【答案】B。解析: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

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

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是属地管辖的规定,A、C项属于属地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

是按本法规定的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法律规定,犯抢

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D项属于属人管辖。

B项应该由德国实施属地管辖。

60、李某为了谋杀杨某,就在杨某平时喝水的杯子里投毒,但因为使用的毒药效

力不足,仅导致杨某昏迷。李某误认为杨某己死,就扬长而去。后来杨某苏醒过

来,自己爬到了有人处呼救后,被送往来医院抢救而活下来了,下列选项中,对

A.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解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

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

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案李某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不是过失犯罪,故排除CD。李某以为杨某已死便

离开,但杨某由于药效不足并没有死,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故李某构成故意杀

人罪的未遂犯,本题出自2010年的司法考试题:

6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

A.拐卖妇女行为又强奸该妇女的

B.拐卖妇女、儿童并过失造成被害人伤害的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的

【答案】D.解析: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

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

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行为

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

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62、无期徒刑的特点不包含

A.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C.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D.判决执行前羁的时间折抵刑期

【答案】D.解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收

监控制,强迫其劳动改造。

6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周某1994年12月8日出生,2012年12月8日当天杀人抢劫,对其可

B.赵某在期间引诱狱警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可以对其适用死刑

C.对不属于罪行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D.甲在死缓期间,不服监管,殴打其他犯人,致其轻微伤,应当报请高

【答案】解析:A说法错误,对于为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使用死刑。满

18岁是指的周岁生日第二天起。B错误,对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C正确。

D错误,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可以执行死刑,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

这里只说了轻微伤,没有说明是犯罪所以D错误。

64.王某酒后驾车,将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李某撞成重伤,下车后看见四周无人,

遂将李某连人带自行车拉上车后抛弃在荒郊一片树林里,然后驾车逃离,致使李

某失血过多而亡。王某的行为构成: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答案】B.解析: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

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

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

亡)仅有消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1)有积行为,将被

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①隐藏或者②遗弃;(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

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

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

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

65.下列关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A.恐怖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长期、有计划地实施恐怖活动而建立的、具有

B.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C.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恐怖活动计划、造成了危害后果,才构成本罪既遂

D.行为人不仅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并且实施了

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C。解析:恐怖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了长期、有计划地实施恐怖

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严密性、稳定性犯罪组织,是犯罪的一种。组织、领导恐

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

治权利。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

定处罚。此罪是一种行为犯,只要又该活动,即成立此罪。

66.下列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是

A.甲盗窃同事信用卡刷卡消费了5000元

B.乙拾得张三信用卡,并以张三的名义刷卡消费了5000元

C.丙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刷卡消费了5000元

D.丁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超过规定的限额,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六个

【答案】D.解析: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

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

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所谓伪造的

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

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

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

卡接受各种服务等。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

取财物的行为。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

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D选项表示符合信用卡诈骗的

特征,但是对于D项构成此罪的话还要有数额限制,一般是超过5000元。

67.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

A.毒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恐怖活动犯罪和走私犯罪

C.贪污贿赂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

D.挪用资金罪和偷税罪

【答案】D。解析: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

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存入金融机构、投

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68.下列不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

B.乙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

C.丙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

D.丁绑架某女,索钱未得,遂将某女杀死

【答案】A。解析:A选项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定一罪非法拘禁罪,死亡

是加重情节。B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定罪,C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定故

意杀人罪,D选项是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

69.下列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说法中,错误的一项是

A.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

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

B.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从重处罚

C.对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

D.对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与拐

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答案】C. 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

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

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

“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

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2)诱骗、强迫被拐卖

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

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的。(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里指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

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由于罪犯采用拘禁、

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罪犯的拐

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

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除此之外,对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过程中犯有其他

罪行的,如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对行为人应以故意杀人罪

或者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70.以下不构成盗窃罪的一项是

A.甲扒窃一钱包发现包内有现金30元和身份证、信用卡各一张,甲用信用

卡刷卡消费金额达数万元

B.乙盗窃某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张

C.丙盗窃朋友丁密码上网,造成朋友丁损失1万元

D.16岁的丁盗窃了爷爷存款1万元的存折,但因密码错误未能取出,爷爷

【答案】D.解析:A刑法193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

罪定罪处罚;B刑法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C 选项《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

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

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D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

71.国家工作人员赵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转帐支票的方式将本单位银行存款10

万元划到其朋友的帐户上。在其尚未将赃款从该帐户中提出,即被单位发现。对

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应定性为

【答案】B。解析: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

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

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

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

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72.甲为某会计事务所的高级会计,受聘到一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任主

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了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

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务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定

A.两人不是共同犯罪,其中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贪污罪

B.两人是共同犯罪,其中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贪污罪

C.两人是共同犯罪,其中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构成职务侵占罪

D.两人是共同犯罪,其中乙构成贪污罪,甲是共犯,构成贪污罪

【答案】。解析:本题难点在于判断甲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

第九十三条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形: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依照法律、法规

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判断是否属于的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这一特殊主体身份的时候,还要看它是否在行使与职权有关的行为即从事公务,及

是否依法行使。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一类首先要注意单

位的性质必须是国有,只有全资国有的企事业单位才属于刑法上的国有单位,国有资本

控股、参股的股份公司其他均属刑法上的非国有单位。3.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

事公务的人员。4.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

会作出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七类行政管理工作,属于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以上几种法

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因

此,甲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与国家工作人员乙某的勾结,各自利用职权侵吞公款的行

为是共同犯罪,其中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贪污罪。

73.甲某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其哥哥乙某提议做案子让甲某立功,甲表示同意。

乙某教唆丙某强奸丁某,然后带领甲某将丙某抓获。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D.乙某构成诬告陷害罪

【答案】D。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

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诬告陷害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

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

或有关机关告发,乙某教唆丙某强奸丁某,为强奸罪的教唆共犯,因此甲不构成诬告陷

74.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D.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

【答案】D。解析: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是相对而言的,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证

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主要事实是指是否发生犯罪行为以及犯罪为谁所实施,间接证

据则相反;原始证据是与传来证据相对而言的,二者以证据的来源为标准,凡是直接来

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相反则为传来证据。本题中,只有

“证人听到被害人哭泣的证言”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75、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王某,17岁,因犯抢劫罪被检察院提起诉讼,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

院应为其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B、姜某,30岁,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检察院提起诉讼,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人

C、李某,56岁,因犯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他表示自己因经济困难没有委

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为其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D、黎某,40岁,哑巴,因犯强奸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应为其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答案】C。解析: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

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

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

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

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四)没有委托辩护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的,应当指定辩护。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

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

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

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

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

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因此,本题选C。

76、下列刑事判决书中,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是

B、死刑缓期两年的执行

77、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有

【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8条第3款中规定:“对违反纪

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对有违法违纪行为、

经批评教育无效,有必要予以禁闭的,应当对人民警察予以禁闭,对有违法违纪行为、

经批评教育无效,但尚没有必要予以禁闭的人民警察,可以依照规定停止执行职务。停

止执行职务和禁闭都不是一种行政处分,而是在必需的情况下对有违纪的人民警察所采

78、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对办案部门与审核部门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应当遵循办案部门与审核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

B、在必要时,审核部门应该遵循提前介入的原则

C、应当遵循办案部门,审核部门相分离的原则

D、采取审核部门先批准后由办案部门补报材料的原则

【答案】A。解析:劳动教养,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或者有轻微违法

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

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根据2002年6月1日实施 的《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和地、地级市、州、

盟公安局(处)设立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作为同级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机构,依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批劳动教养案件,并以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名义作

出是否劳动教养的决定。该办法第六条: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应当实行办案部门、审核

部门相分离的原则。劳动教养案件的办案部门、审核部门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因此A项表述正确。

79、以下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责的是

A、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B、提解、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C、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

D、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

80、下列人员中能担任人民警察的是

A、甲某,17岁,司法警察学院毕业,成绩中公教育

B、乙某,32岁,曾因挪用公款被某财政局开除

C、丙某,30岁,因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2年

D、丁某,18岁,高中毕业,身体健康

【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

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

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

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此本题答案为D。

81、H市是我国某省较大的市,下列选项中,不全属于政法机关的有:

A.中共H市委政法委员会、H市中级人民法院、H市人民检察院、H市新林区公

B.H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H市人民政府法制办、H市司法局、H市公证处

C.H市国家、H市公证处、H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H市公证处、H市

D.中共H市委政法委员会、H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H市公证处、H市

【答案】B。解析:政法机关包括的部门为:党委政法委员会、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法

律监督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律师组织、公

证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组成。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 政法队伍的崇高品格:听党指挥、服务人民、秉公执法、开拓创新。政法

队伍的优良作风:恪尽职守、忘我奉献、不怕牺牲、勇往直前。人民性是政法机关的本

质属性,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

度的本质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是

政法机关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责任。

82、人民公安机关的性质是:

A.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治安性质的行政武装力量与刑事司法力量

B.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治安力量和刑事、行政司法力量

C.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治安性质的武装力量和刑事、行政司法力量

D.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

【答案】B。解析: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

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83、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其它各政法部门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A.领导、督促、检查、协调,其它政法机关要听从政法委员会的指示,完成党和

B.领导、检查、协调、指导,其它政法机关要听从政法委员会的指示,完成党和

C.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其它政法机关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自的

职权范围活动,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D.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其它政法机关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自的

职权范围活动,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答案】C。解析:政法机关主要包括检察、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含监狱劳教)、

国家安全、反邪教部门、武警部队这7个部门。县级以上设有政法委员会(乡镇一级有

政法委员),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

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本题选A。

84.有关公安组织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

级各公安机关的工作还必须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

B.铁道、交通、民航、林业系统的公安局,不属于驻地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但

C.包括公安部在内的各级公安机关,在本行行政区域内,经由批准可设立其派出

D.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同时,下级公安机关还必须接受

【答案】 。解析: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由以下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设立公安

部,组织领导全国的公安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置:省、自治区办公厅,直辖

市公安局,省辖市公安局,自治州公安处(局),县、自治县、县级市公安局。市辖区

设公安分局。各级公安机关在本行政区内经批准可以设立派出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作为

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公安机关在接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同

时,下级公安机关还必须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此外,国家还在铁道、民航、交通、林业、海关等具有一定行业特殊性的系统及大型企

业、事业单位中设立公安局、处或者具有派出机构性质的保卫处、科,负责本单位的治

安保卫工作,在军队设立保卫机构负责军队保卫工作。铁道、民航、交通、林业的公安

局和海关缉私局列入公安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85、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分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业务(决策)领导、组织领

导和法制领导。下列说法是前述五类领导的具体化描述:

1党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

2加强挡在政法部门党的基层建设,在执法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委(党组)成员依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党委制度

4在实施公安法律、法规过程中,各级党的组织充分发挥保证作用,做到依照法

律严格执法,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5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政法干部重要理论培训教材

将此五项描述按照领导类型排序正确的是

A.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业务(决策)领导、组织领导、法制领导

B.政治领导、组织领导、业务(决策)领导、法制领导、思想领导

C.政治领导、业务(决策)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法制领导

D.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法制领导、业务(决策)领导、思想领导

【答案】B。解析: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首要的

政治原则。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途径: 1.政治领导;2.思想领导;3.组织领导;4.

决策领导;5.法制领导。本题难度在于区分决策领导和法制领导。法制领导是指党领导

制定各项公安法律、法规,并监督公安机关实施。决策领导包括:①进行宏观公安决策;

②对重大问题作出必要指示(一般是针对公安机关的请示报告);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86.新中国成立之前人民公安机关的名称,按出现的时间排序正确的一组是

A.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延安警察队、中央军委公安部

B.国家政治保卫局、中央特科、延安警察队、中央军委公安部

C.中央特科、中央军委公安部、国家政治保卫局、延安警察队

D.国家政治保卫局、中央军委公安部、延安警察队、中央特科

【答案】A。解析:1927年12月,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特委的直接领导下,上海建立

了中央特科,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早的保卫组织。1933年党中央迁往

苏区,特科工作于1935年结束。.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次中华苏维埃

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来的苏区中央保卫处为基础,

组建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机关。1937年7月,抗日战

争爆发,在建立民主政权的同时,公安机关也随之建立。 为了维护陕甘宁边区首

府延安市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1938年5月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是“陕甘宁

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这是我国历史上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

伍。 .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

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1949年7月,中央决定在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

府公安部基础组建中央军委公安部。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

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

奇清为副部长。10月15日召开次全国公安会议,研究解决了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

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问题。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 因此本题选A。

87.实行“双重领导、编队管理”管理体制的人民警察是

【答案】C。解析: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按照《人民法院司

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双重领导、编队管理”。

88.实行义务兵役制,并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警察是

A.边防警察、消防警察

B.边防警察、刑事警察

C.消防警察、巡逻警察

D.消防警察、监狱警察

89.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治安行政处置权表现形式正确的是

A.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盘问

B.命令、禁止与取缔、审核批准、盘问

C.命令、禁止与取缔、审核批准、颁发证照

D.命令、禁止与取缔、强制传唤、强制拘留

【答案】C。解析:治安行政处置,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

防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

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权力运行

行为。其中,许可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示依法允许

或者否定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通常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等形式

表现出来。本题选项中的盘问、强制拘留为治安行政强制权,因此本题答案为C。

90.以下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刑事司法权具体表现的描述:

1.张某的笔记本电脑被盗后,向驻学校的派出所报案,民警王小彬记录在案

经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市刑警大队对尚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

嫌疑人王某的电话进行24小时跟踪窃听

2.赵某在现场承认故意伤害他人,法医对被害人受伤处确认为轻伤,刑警李洁带

赵某在公安机关录完口供,由其父亲出面办完取保候审相关手续,回到了家里

4.某大学老师谢某被法院宣判有期徒刑8个月,由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上述事项均为公安民警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其中各项权利归类正确的是:

A.属于立案权的是?:属于侦查权的是?:属于刑事强制权的是?;属于刑罚执

B.属于立案权的是?:属于侦查权的是?:属于刑事强制权的是④;属于刑罚执

C. 属于立案权的是 :属于侦查权的是④:属于刑事强制权的是 ;属于刑罚

D.属于立案权的是?:属于侦查权的是?:属于刑事强制权的是?;属于刑罚执

91.对公安部“五条禁令”的描述正确的是

A.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一律开除

B.对携带枪支饮酒,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C.对在工作时间饮酒的,予以辞退

D.对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开除

【答案】B。解析: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03年1月22日,

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这“五条禁令”是: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

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民警违反

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两

类领导责任,三种后果)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

“五条禁令”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五条禁令”不一致的,

以“五条禁令”为准。因此本题选B。

92.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发现某人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除当场盘问外,

还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并经公安机关的核准继续盘问,对盘问人留置时间的

A.自发现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B.自批准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C.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D.自盘问笔录开始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答案】C。解析:《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

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

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

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

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

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

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

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93.有关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法律规定使用武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正在违法的警察遭到殴打时,公安干警应当使用武器

B.越狱的犯人急速逃跑,正在其后追逐的公安干警鸣枪警告无效时,公安干警

C.对带领暴徒聚众暴乱的头目,公安干警应当使用武器

D.对抢夺枪支的正在犯罪的,公安干警必须使用武器

【答案】B。解析:《人民警察法》第十条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

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

以使用警械。因此本题答案为B。

94.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采取

A.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B.应当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C.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无需通知监护人

D.应当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无需通知监护人

【答案】A。解析:《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

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人民警察

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

B、在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公安机关

的人民警察可以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

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C、在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人民警察可

以及时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必须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

D、在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人民警察

可以提供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可以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

【答案】A。解析:《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

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

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

96、面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公安机关正确的做法是( )

A、县级以下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

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应

当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

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答案】。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

察对于管制的现场,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

9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禁止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还应当实行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还可以实行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应当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还可以实行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应当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禁止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还可以实行

【答案】B。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

交通管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上述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9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到其职责范围的情形,应当积履

B、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到有要求其履行职责之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

C、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到其职责范围以外的情形,应当履行职责;

D、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任职的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

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答案】A。解析:《人民警察法》还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

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这一规定一方面指出人民警察在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

情形时,即使在非工作时间也必须履行职责,不得借口不在工作时间而逃避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也确认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对紧急情形履行职责的合法性。条件是:(1)

其职责范围内;(2)属于紧急情形。称之为人民警察的紧急职业职责,特点是全时空性。

99、有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说法正确的一组是( )

A、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B、忠诚、守纪、团结、执法

C、忠诚、守法、守纪、廉洁

D、忠诚、为民、守法、公正

【答案】A。解析:略。

100、劳动教养属于( )

【答案】A。解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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