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人受的是皮外伤交警几天可以放车?

春节即将到来,又是一年一度的返乡季。在返乡路径上,有的人选择拼车或者搭乘顺风车回家,那么在搭乘车辆发生事故而致搭乘人发生人身损害时,如何担责?今天下午,本人接到一通仓促电话,一位在苏州的老乡有偿搭乘另一位老乡车辆时不幸发生单车事故,致搭乘的老乡产生人身损害。有基于此,本人在粗浅研究的基础上,仓促作成此文。文中观点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也欢迎批评指正。案例一

2013年3月9日,沈某驾驶自己的浙D×××××号微型普通客车,从嵊州市三界镇驶往泉岙村。8时40分许,途经嵊州市三界镇马岙村地方时,与由被告周某驾驶的浙D×××××号小型普通客车(车上乘有原告楼某)相撞,造成沈某、周某及原告楼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楼某无事故责任。原告楼某受伤后,在嵊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因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原告楼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车上的乘坐人员,其可以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向侵权方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亦可基于安全送达保障义务向本车的驾驶人主张权利,乘坐人员对此享有选择权。本案中,原告楼某作为乘坐人员,其选择后者提起诉讼,其选择权应予尊重。对事故的发生,原告楼某没有责任,故应由被告周某对原告楼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本起事故中原告楼某系无偿搭乘,故对被告周某的责任承担应区别于有偿乘车,否则将对提供无偿搭乘一方显失公平、过分加重好意提供搭乘者的负担,同时也不利于互帮互助的善良风俗的弘扬,据此,本院酌情认定由被告周某对原告楼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案例二

2009年6月26日,原告李某某有偿搭乘被告张某某驾驶的粤YXXXX1号轿车从河南老家去佛山,同年6月27日8时30分许,被告张某某驾驶的粤YXXXX1号轿车沿京珠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广韶段254+400路段时,碰撞前方由范某某驾驶的冀EXXXX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冀EXXXX2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造成张某某、李某某等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此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范某某、李某某无责任。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李某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公民合法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告李某某因涉案交通事故受伤,其合理损失依法应获得相应的赔偿。被告张某某对其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在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2009)佛法民初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本院(2010)光民初字第1043号民事判决书均认定原告乘车期间为被告加油两次,说明原告是有偿乘车,被告有责任和义务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因此,原告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被告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温

以上两个案例仅代表裁判法院观点,并不具有普适性。从小编查阅的10起案例中归纳发现,有偿搭乘人受伤的,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有在有偿搭乘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适当减轻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而在无偿乘车的情况下,法院多判决无偿搭乘人自己承担部分责任,多以30%的比例为限。

对于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无具体规定。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建议稿第103条是这样规定的:“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的,不能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支付部分费用而搭车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客运合同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并酌情予以减轻。机动车驾驶人不知道搭车人搭车,或者明确对搭车人予以拒绝的,对于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但这是一个修改建议稿,并无法律效力。从法理上来看,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无偿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有过错的,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员应当在其过错的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小编认为,从法律关系方面分析,无论是有偿搭乘还是无偿搭乘,只要经机动车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同意,在搭乘人与机动车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之间产生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运输合同关系,有偿或者无偿只不过是有偿运输合同或者无偿运输合同的区分而已。既然是运输合同关系,都有履行合同目的的义务,即安全到达目的地,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即为违约,而不能因为有偿或者无偿而对搭乘人的权利进行区分。当然,在搭乘人自身存在过错时,应当根据搭乘人的过错程度相应减轻车辆驾驶人、管理人或者所有人的责任。具体比例如何判定,这就需要法官在裁判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损害赔偿和善意鼓励进行平衡了。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 15:30 文章整理:发生律师助理咨询


交通事故受害方有哪些要求赔偿的方式?


1.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
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申请时间: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调解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3.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

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

交通事故属于是民事侵权行为,目前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予以规范。
所以,他的处理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没有大的区别,几乎是一致的.

一、医疗费。按医院的收费凭证计算

二、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或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收入。没有收入,按护理职业的合理工资计算;

四、交通费:即受害人和护理人员支出的必要的交通费;

七、构成残疾的还要有:1、残疾赔偿金;

如果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八、造成死亡的,有:1、丧葬费;
另外,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伤情,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

交通事故属于是民事侵权行为,目前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予以规范。
所以,他的处理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没有大的区别,几乎是一致的.

一、医疗费。按医院的收费凭证计算

二、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或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收入。没有收入,按护理职业的合理工资计算;

四、交通费:即受害人和护理人员支出的必要的交通费;

七、构成残疾的还要有:1、残疾赔偿金;

如果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八、造成死亡的,有:1、丧葬费;
另外,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伤情,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害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据此,可推断出交强险仅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何为“本车人员”?“判断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车辆之上为依据”。 若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受伤或死亡的,在事故发生的瞬间,其仍为本车人员,无论其在车内伤亡,还是车外伤亡,其受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均直接由该车事故而引发,故应界定为本车人员。
其次,交强险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让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是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并不是说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要为肇事者买单。我国设有车上人员险,本车人员受伤完全可以通过车上人员险得到弥补,不能因为肇事车辆没有购买车上人员险就要求交强险一方承担责任,这有违伦理道德也与法律精神不一致。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什么时候赔偿给受害人呢?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要求赔偿,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保险公司还要审查受害人在本公司购买保险种类情况,当符合赔偿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无证驾驶出车祸,保险公司通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一般不赔偿商业险。肇事司机无力赔偿、或者拒绝赔偿超过部分时候,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厂方对受害职工有赔偿责任吗?

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主要规定了,上下班途中包括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到了三种交通工具,反过来说,坐飞机不可以认定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赔偿了受害一方,车主如何起诉保险公司

只要有交通事故鉴定书(交警开得),还有伤者的所有手续发票,有保险的话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不用起诉

交通事故受害方工种变动工资下调,对方要求赔偿

肇事者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协商不成,让受害人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几天后反悔要求赔偿怎么办 ?

交通事故检查后反悔要求赔偿如下:
协商不成的,可让对方起诉解决。
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建议及时报交警,防止日后保险公司拒赔或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坐的士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乘客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倘若乘客因乘车而遭遇到伤害的,在确定责任人之后,可以提出以下赔偿: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责任人应该赔偿。
2、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责任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如果受害人伤残,甚至死亡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索赔方案:可协商可诉讼
在确定赔偿责任人之后,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费用范围内提出相应的要求赔偿。一般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不成时,乘客方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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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 他受伤 交警说明天处理叫我们去 我给他打电话

出交通事故 他受伤 交警说明天处理叫我们去 我给他打电话他不愿意去派出所协商 车被扣了 我又要用车怎么办



车被扣只能自己想办法,打车做公交。



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个月左右,急啥


左转绿灯直行车辆停在左转车道变道直行(未到实线区),与后方左转车发生侧面剐蹭,事故责任如何判定?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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