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卖房前期缴百分之30的税怎么办

初级会计考试习题训练,附考点解析

初级会计职称习题训练,附考点梳理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了,来到了强化冲刺阶段,考生的重心也开始放在了习题训练上,下面会计网出几道单选题给大家,看看正确率如何。

  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职工薪酬组成内容的是( )

  A 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B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提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

  C 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

  D 为股利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2 下列关于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当存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

  B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消失,价值得以恢复时应在原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C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时,将转回金额计入管理费用中

  D 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减少企业当期营业利润

  3 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是( )

  A 销售自产应税化妆品应交的消费税

  B 进口原材料应交的关税

  C 购讲生产设备应交的增值税

  D 购入土地使用权交纳的契税

  4 会计人员在结账前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无误,但登记入账时误将600元写成6000元,下列更正方法正确的是()

  5 下列各项中,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的相关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有( )

  A 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B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C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D 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1. 正确答案:A

  为职工代扣代致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企业只是承担了代扣代缴的义务

  2. 正确答案:C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时,借:存货跌价准备,货:资产减值损失,所以C选项错误。

  3. 正确答案:A

  A,销售自产应税化枚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B,进口原材料应交的关税,计入原材料成本C,购进生产设备应交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D,购入土地使用权交纳的契税,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4. 正确答案:B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应当采用划线更正法。

  5. 正确答案:AB

  一般纳税人月未转出多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本文来源:会计网初级会计题库

初级会计师考试单选题练习,附答案解析

  2022年初级会计师考试预习模式已经开启了,除了关注新考纲变化外,巩固基础还是以做题为核心点,下面会计网出几道初级会计考试单选题给大家,看看正确率如何。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1年考题)

  A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代销货物移送给委托方的当天

  B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采取委托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首次开庭审理前,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

  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

  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

  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3.某运输公司与甲公司2009年3月签订了一份运输保管合同,注明运费45万元,保管费10万元;以价值60万元的仓库抵押,从银行取得抵押贷款80万元,并在合同中规定了还款日期,但是到了还款日期后,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而无力偿还,按合同规定将抵押财产的产权转移给银行,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该运输公司以上经济行为应缴纳印花税为( )元。

  4.张某共有2套房屋,2009年4月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王某交换,并支付给王某15万元,2009年6月将第二套市价为60万元的房产折价给李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已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张某应缴纳契税( )万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

  【考点】运输保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计算

  【解析】在借款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该运输公司的经济行为应缴纳印花税=450 000×0.5‰+100 000×1‰+800 000×0.05‰+600 000×0.5‰=665(元)。

  【考点】交换房屋时应纳契税税额的计算

  【解析】第一套房屋按照差价15万元纳税,第二套房屋由对方纳税。

  来源:会计网初级会计题库

初级会计考试选择题练习,附题目答案

  在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新考纲发布后,相关的备考工作也随之展开,除了关注考纲变化外,做题也是不能少的,下面会计网出几道单选题给大家,看看正确率如何。

  1.甲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果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C乙对丙不负保证责任

  D乙对丁不负保证责任

  2.某单位转让一幢位于城区的旧办公楼,原造价4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其重置成本为12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七成,另外支付有关税费500万元,则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金额为()万元。

  3.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使用权出售,以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收取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

  C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4.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海关可以酌情减免关税的是( )。

  A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B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C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D在境外运输途中受到损坏的进口货物

  本题考核背书的相关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此票据则不得再次转让,其后手再次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评估价格=重置成本*成新度折扣率=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840+500=1340(万元)。

  【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若双方交换的房屋价格相等,则免征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解析】选项ABC均属于法定性减免税的情形,经海关审查无误可以免税。

  来源:会计网初级会计题库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习题训练,附考点解析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正在进行,除了报名外,很多小伙伴也已经开始备考了,接下来会计网也给大家出几道有关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看看能答对几道题。

  1.下列各项中,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3.2018年l月,甲煤矿有限公司开采原煤100万吨,将其中50万吨移送加工生产选煤,销售洗煤30万吨,不含税销售收入1200万元,洗煤折算率为75%。销售原煤40万吨,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万元,原煤资源税税率6%。2018年1月甲煤矿公司应纳资源税为()。

  4.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参考解析:选项A适用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选项B、C、D均适用于比例税率。

  本题考查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征税范围一共有五项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的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选项A: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选项CD: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本题考核资源税计算。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所以该煤矿应缴纳的资源税=(%)*6%=114(万元)。

  【解析】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来源:会计网初级会计题库

初级会计考试真题练习,附考点详解

  目前,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工作正火热进行,除了看教材,做题可以起到巩固考点的作用,下面会计网出几道有关初级会计考试单选题练习给大家,看看正确率如何。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是()。

  A申请使用的土地面积

  B办公楼占用的土地面积

  C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D被批准使用的土地面积

  2.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50%以上100%以下

  B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1倍

  C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D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3倍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根据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根据规定,契税是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对于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的,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本题考核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

  【解析】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事立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会计网初级会计题库

2022年《经济法基础》真题练习,附答案详解

  随着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临近,很多同学已经进入预习备考阶段,为了提高大家的答题正确率,下面会计网出几道《经济法基础》单选题,看看能答对几道题。

  《经济法基础》单选题

  1、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时效,自( )。

  A. 自出票日起6个月

  B. 票据到期日起3个月

  C. 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D. 提示付款之日起3个月

  2、下列法律责任形式属于民事责任的是( )。

  D. 没收非法财产

  3、GD公司通过签订服务期协议,提供10万元专项培训费用将尚有4年劳动合同期限的职工刘某派出参加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刘某培训结束后须在甲公司工作满5年,否则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刘某培训结束工作2年时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关于刘某服务期约定及劳动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双方不得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B. 5年服务期的约定因超过劳动合同剩余期限而无效

  C. 刘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D. 服务期约定限制了刘某的自主择业权

  4、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A. 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B. 出租房屋的个人

  C. 承租房屋的个人

  D.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本题考查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权利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即引起票据权利丧失。《票据法》 根据不同情况,将票据权利时效划分为2年、6个月、3个月。《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本题考查票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了约定或法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根 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11种:(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选项A、D属于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罚,选项B属于刑事责任中的主刑。

  本题考查违约金。违约金是约定的,是指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选项A不正确;服务期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约定的5年服务期是有效的,选项B不正确;GD公司和刘某约定服务期并没有限制刘某的自主择业权,选项D不正确。

  本题考查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来源:高顿初级会计题库(APP)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习题训练,附知识点详解

  要想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成为了大家必须拿满分的题型之一,下面会计网出几道有关《经济法基础》习题训练,看看正确率怎么样。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单选题

  1.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

  B. 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

  C. 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

  D. 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2.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A. 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B. 出租房屋的个人

  C.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D. 承租房屋的个人

  3.GD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174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GD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4.GD公司职工赵某实际工作年限为6年,在GD公司工作年限为2年。赵某因患病住院治疗,其依法可享受的医疗期限为( )。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的是()。

  C. 超豪华小汽车

  当事人未能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应当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1)“出租”,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排除选项BD;(2)契税纳税人为承受方(选项A),转让方(选项C)不缴纳契税。

  题目中的“150174元”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需要价税分离,同时GD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价税分离时适用3%的征收率;150174÷(1+3%)已经为含消费税价,为计税销售额,不必再行处理。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

  选项ABD: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C: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来源:高顿初级会计题库(APP)

关于买房买车位的契税,你会计算吗?

  众所周知,不管是买房还是买车都需要交契税,具体要交多少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车位与住房是否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权证上等。假如某个售楼部推出特别活动,购房有优惠,小户型住房85平方米,附带车位(35平方米),不含税总价款500万元,其中车位50万元,而王先生和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要是买这套房,需要缴纳多少契税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目前厦门市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在实际房产交易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视具体情况规定了优惠税率: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王先生这里,由于他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所购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可以适用契税优惠税率。

  契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第二条第6项对该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王先生要缴多少契税

  王先生要购买的住房和车位契税如何计算,需要分情形来看!

  情形一:车位与住房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权证上,且对应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

  根据23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王先生购买的车位和住房属于同一不动产单位,统一使用住房的契税税率。

  由于王先生购买的是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85+35=120平方米,在这种情形下,购买的车位和房产统一按照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减按1.5%计算。

  在这种情形下,王先生应缴纳的契税为:500*1.5%=7.5(万元)。

  情形二:车位与住房分别登记在同一个不同产权证或两个不同不动产权证上,各自对应不同的不动产单元号,则车位与住房分属不同的不动产单元。

  那么,王先生应当分别按住房和车位的税率(住房适用契税税率1%,车位适用契税税率3%),计算缴纳契税。

  在这种情形下,王先生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450*1%+50*3%=6(万元)

  来源:厦门税务,供稿:海沧区税务局

《经济法基础》多选题训练,附知识点解析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了,今年的考试同样分为了两个阶段进行,对于未参加考试的同学,目前做题依然成为了他们的备考重点,,下面会计网出几道关于《经济法基础》多选题给大家,看看能答对几道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居民企业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B.非居民企业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只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来源于境外但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下列关于契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征收契税

  B.将房产用于抵押,征收契税

  C.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D.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征收契税

  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契税的有( )。

  A.军事单位承受土地用于军事设施

  B.国家机关承受房屋用于办公

  C.纳税人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

  D.城镇居民购买商品房用于居住

  4.某单位的以下哪些情况会使其成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

  A.受烟草公司委托收购烟叶

  B.查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

  C.收购烟叶的单位

  D.有权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5.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B.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C.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D.可以用于支付社会保险机构的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选项A: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选项BCD: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只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来源于境外但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土地房屋权属变动还有其他一些不同的形式,如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式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1)选项AB: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选项C: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是有权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解析】选项D: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违规用途(例如,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题目来源:初级会计职称app(高顿)

2021年初级会计教材内容有哪些变动?考试难度怎么样?

  随着报名工作的结束,2021年初级会计备考工作已经正式开启。随着逐年的报考数增加,很多考生都会担心明年考试难度会有所提高,究竟明年内容会有什么样的改动?考试难度是否会提高?我们来看看吧。

  2021年考试难度怎么样?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广西:初会合格率达32.5%,同比增长了1倍!

  2020年广西考区报名总人数18.54万人,实考人数11.02万人。

  其中,初级资格2.77万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32.53%,同比上升15.5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2)江苏省:合格率42.22% 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数据来看,2020年初级报名人数35.13万人,实考人数183714人,出考率52.29%,初级整体的合格率42.22%。

  (3)平凉市:合格率为34.71%,相比2019年(15.88%)翻倍!通过分析上述几个地区公布的通过率来看,2020年的初级通过率都相比19年都有不小幅度的提升,甚至翻倍。

  除非有重大政策性的变化,会计考试的难度都是相对稳定的,所以2021年的通过率还是依旧保持文中有生趋势。

  二、从报名人数来看

  从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之后,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摇身一变成为“会计界第一考”,成为很多想入行会计的首选。

  从2015年至今报名人数连续上涨, 2020年报考人数达471.1万人,比2019年增长7.3%!

  按照这个趋势加之当前的就业形势,2021年报名人数突破500万指日可待。所以对考生来说还是有压力的,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考生基本很难走到最后。

  大家知道,初级会计考试是采取分批次、随机抽题的形式。

  在今年的初级考试中,我们发现2个情况:

  一个是难易搭配,《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科呈现出一科较简单、一科较难随机搭配的特征。

  二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科难度相差不大。

  从合格率来看,两科合格率相差不到3%,初级会计实务的满分考生相对较多。

  总结一下:2021年的难度不会变大,但是会有压力,基础不够扎实的考生还是很难通过的。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教材有哪些变动?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2021年新教材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从通告上看,初级会计考试两个科目内容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一、2021年《初级会计实务》调整修订主要内容

  教材整体变动比例约为30%。

  第一章、第四章、第七章无实质性变动;第二、三、五、六、八整体有较小变化:

  第二章 调整了应收账款内容的描述、删除应收股利知识点下关于企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

  第三章 调整预收账款科目借方和贷方登记的内容;

  第五章 删除税金及附加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内容;

  第六章 调整长期待摊费用项目的填列方式等内容;

  第八章 新增事业单位收入类科目的内容和事业单位费用类科目的内容。

  二、2021年《经济法基础》调整修订主要内容

  2021年初级经济法教材变动依然比较大,比例大约为30%。

  先说相比于2019年不变的地方:价格不变,章节顺序、页码(362页)均完全一样;

  变的地方:主要发生在第四章、第六章,主要是由于契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正式立法和内容发生了变化。

企业缴纳契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纳税人买卖、赠与或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时,需按照3%至5%缴纳契税。关于企业缴纳契税会计分录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可征一次性契税。(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可征。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受赠人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除外)。

  5.房屋交换: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恭喜!2021年初级教材狂删知识点,考试难度或暴跌,通过率要打破记录…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新教材出版信息!

  很多考生都在问:21年的新教材变动大吗?哪些地方变了?

  院长已经拿到了21年初级的新教材,第一时间和我们的专家老师做了比对和解析,结论是:

  (1)新教材整体变动不大,包括价格、页数、章节顺序均没有变化;

  (2)相比于《会计实务》,经济法变动较大,大约在30%左右,主要发生在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院长在前面的文章中说过,初级变动主要来看经济法,今天主要和大家解析经济法,会计实务的对比解析院长也近期会出来。

  二、202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动解析

  2021年初级经济法教材变动依然比较大,比例大约为30%。

  先说相比于2019年不变的地方:价格不变,章节顺序、页码(362页)均完全一样;

  变的地方:主要发生在第四章、第六章,主要是由于契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正式立法和内容发生了变化。

  (1)从内容来看,经济法各章节的主要变动如下:

  总体来说,非税部分变动不大,但需要注意一些表述的变化;税法部分变动较大,主要集中在第四章和第六章。

  第四章中,新增了:疫情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相关内容,可能以客观题的方法进行考核。

  第六章中,由于新通过并施行了《契税法》、《资源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本章内容会据此做调整,此处应该也是热门考点,请考生重视起来。

  三、初级教材到手该如何学习?

  12月,大家就能陆陆续续收到新版初级教材!那么拿到教材后该如何开始学习呢?

  新教材到手是基础阶段学习同时也是整体学习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这一阶段学习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以后阶段的学习水平。

  首先,各位考生要知道的是,拿到新教材了还是会有变化,每年的2、3月都要修订一次,财政部也会针对教材内修改内容进行详细答疑!

  所以考生在复习的同时也要时刻关注着经济法及会计实务的热点问题,来应对教材及重要考点的变化!

  其次,抓大(重点)放小,制定严格的学习计划。

  建议大家从目录着手,了解教材的章节数量和章节分布,将章节学习要点及难易程度标记出来,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之后,根据自己的实际复习时间,制定每天的学习任务。

  零基础考生可以进行课程学习,这样才能做到有“ 目的性”的听课,从而提高自身学习效率。

  最后应进行一定量的题目练习,通过做题目可以帮助各位考生熟悉和巩固教材基础知识,将理论知识转换为实际运用,以提高我们的应试能力。

  不管你是第一次考会计初级的小白,还是具有丰富经验的备考老手,都建议大家首先逐章逐节吃透教材。教材是基础,是所有考题的根本来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从往年考情来看,初级会计职称越来越重视对考生基础知识的考查,教材中的任何一句话都很可能成为考题。

  学习教材是为了打基础,做题有助于提升强化。建议大家不要盲目刷题,做完题后,经常总结分析,揣测出题人的考试意图,刷题≠记题背题。

契税缴纳要符合哪些条件?所有纳税人都要缴吗?

  是不是所有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契税呢?契税的缴纳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购买办公用的不动产的契税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吗?

  是的,自己用于办公,购买的不动产所缴纳的契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首先,办公用的房屋属于自用的房地产,不能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所以适用固定资产准则;其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只能采用成本模式核算,并且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这里的相关税费,包括契税;购买办公用的房屋所缴纳的契税,应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如果是国家机关单位购买的办公用不动产需要缴纳契税吗?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所以,国家机关购买的办公用房契税应该去辖区的征收机关进行缴纳。

  以上就是有关契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一图读懂契税法,买卖房子的人都要知道这个税率

  刚刚,官方宣布又立了2部税法,就是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这两个税种会计日常工作和考证都会接触到,快来学习一下吧。本文将重点介绍新契税法的内容,,大家移步今天发布的另外一篇文章查看哦。

  (税法全文较长附在文末)

  一部法律的成立,是要经过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这么严肃高大上的法律难理解吗?其实不难,阿汤把新契税法的条文转换一张思维导图,让不懂税的小白也能理清这个税种的基本框架。

       通过以上思维导图,相信大家对契税应该能有一个基本的印象了。阿汤再给大家补充一些小知识。

  在我国,契税的现行征收依据是1997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1997年的暂行条例之前还有一部1950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所以契税在我国征收的历史可不短哦。

  时至今日,过去了20多年,有一定阅历的社会人,都知道世界变化多大。当年房子、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没有那么多,还没有物权法。作为一种随着不动产产权转移时征收的税种,契税使用的场景就变多了。例如免征条款里,在新契税法中对婚姻关系、亲属关系条件下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明确了免征契税。这些婚姻、亲属条件下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在1997年或者还没有或者没有那么普遍。现在,人们观念变化了很多。例如婚姻关系变化使得财产分割变得很正常和普遍。

  在契税法出台之前,官方为婚姻关系之下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政策多以“通知”形式规定,像打补丁一样。

  会计网觉得还有一个要注意的是对申报缴纳契税的时间规定。现行条例对于申报缴纳契税的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在现在支付手段先进的环境下,这个纳税时间不做明确规定了。新契税法明确将权属登记和申报契税相结合。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契税,将影响权属登记!你品,你细品。

  今天会计网接触到不少同行在讨论,契税法出台是不是意味着税率提高了?其实有查阅1997年暂行条例的话,就知道税率没有变化。那么日常我们遇到的买房能享受1%契税是怎么来的?其实这是特定政策下的优惠税率。距离新契税法实施还有一年,我们可以继续留意官方,未来还有对税法的实施条例规定出台,对于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加以说明。就像2018年10月公布的新个税法,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前就出台了不少细则。

  好了,以上是会计网对新契税法的一点点了解,各位如有其他见解,欢迎在大家一起交流哦。

  本文为财税智囊团 (id: shuizhinang) 公众号原创首发,作者:阿汤。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财税智囊团 保留所有权利。

  注: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见解。

契税计提和缴纳怎么做会计分录处理?

  契税是一种财产税,以我国境内转移土地和房屋权属作为征税对象,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不动产价格。那么契税计提和缴纳怎么做会计分录处理?会计网整理了有关内容,来一同了解下吧。

  契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金-契税

  借:应交税费-契税

  契税指的是不动产,比如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以产价的一定比例作为依据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对于房产的领收人来说,需要全额缴纳契税。

  契税是以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零受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

  契税一般是什么时候缴纳的?

  按照相关法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完成纳税申报,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税款。

  当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时需缴纳房屋契税,注意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

  契税适用3%-5%的幅度比例税率,应纳税额通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的公式来计算。

  契税印花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用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来核算,购买印花税票时,做下面分录:

  契税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内容: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

  离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只剩最后的31天时间,昨天跟大家讲解完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票据追索后,今天会计网继续为大家讲解一下《经济法基础》科目考点,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

  2020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

  2020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土地税、契税、房产税

  一、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3.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4.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5.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6.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三新)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直接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方税)

  1.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地、地上物、存量房地产买卖。

  2.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 )继承、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等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征土地增值税。

  ( 2)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 3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4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增值税。

  (5)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一律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方(买方)缴纳契税, 转让方(卖方)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比例税率。

  4.契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有专门的用途)

  (6)经外交部确认,依照我国法律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外)

  (7)公租房经营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纳税人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1 )从价计征房产余值。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 1-扣除比例)x1.2%

  ( 2 )从租计征房屋租金: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或4% )

  (1)对个人出租住房, 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从租计征计税依据是房屋租金(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3.房产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一、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费用是多少?

  2020年各地区的考试报名费用并不一致,大约在100元到150元之间。2021年具体的报名费用,建议考生报名时关注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小编也会及时为大家整理发布,敬请关注!

  二、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暂未公布,2019年初级会计报名是在2018年11月1日至30日,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是在2019年11月1日至30日,所以,小编预计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报名将会在2020年11月进行,想要报考初级会计的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多留意报名时间的信息公布。

  三、初级会计考试科目

  2021年的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暂未公布,请考生参考2020年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五、初级会计报考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小编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师报名费用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出纳要考初级会计吗

  首先,没有初级会计证,也是可以从事出纳的,但这并不说明初级会计证不重要,现在不少公司企业在招聘出纳时,要求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职称以上。照这个形势发展下去,没有初级会计证以后不一定能做出纳了。

  1.初级是会计行业的入门必备证书

  想要自己在求职市场更有竞争力,考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就是一个最佳的选择。特别是刚出校门的毕业生,没有经验怎么办?那就用证书证明自己的专业能力!

  2.初级会计职称是求职的门槛

  初级会计职称是我们求职时的“敲门砖”。浏览招聘网站上的会计、财务类型岗位,我们不难发现,初级会计职称是很多公司的招聘要求,也就是说,现在没有初级会计证,会很难找到工作。

  3.考初级是为中级证书做铺垫

  很多公司的升职加薪都是和职业资格证书挂钩的,对于希望在会计路上走得更远的小伙伴来说,提升能力,不断考证是必须的,在取得中级会计职称后,他们更有机会晋升到会计主管、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等职位。

  积极考证,提升自己吧!只为让自己成为公司里那个不可替代的人。

  (一)怎么才能一次考过初级?

  考生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时间,比如资产这一方面内容要点较多,可以花2周时间看书,而事业单位会计这章考点少,就可缩短为3-4天看完。时间要学会把控。

  环境氛围对于一个人的学习效率也是有关系的,在校生可以直接去图书馆,不要因为备考时是冬天就不愿意离开被窝,这是大忌。想多学点东西,就离开那张温暖的床。在职考生,如果居住环境比较嘈杂,可以选择去市图书馆,或者找一个比较安静偏僻的咖啡店,或许有些人会觉得还要花钱点咖啡,但安静的环境氛围,真的值得。效率也会高很多。

  (二)备考初级怎么安排时间?

  这个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记忆类科目是哪一科,经济法基础的法规法则很多,项目也比较细,大家在记忆的时候,建议把经济法放在大脑刚苏醒的早上。记忆力最好的时候,在记忆的时候大脑里一定要有个记忆框架,把知识点一个个放进去,回忆起来会比较有头绪。

  初级会计实务考计算和逻辑思维比较多的科目,在早上识记完经济法基础后,下午的实务计算也是对大脑的一种放松,做题时要注意,准备错题本,错误率高的题型。很多考生在考试时做错的题目往往是基础题,这就证明基础掌握不扎实,把握不牢。基础题型错了,失分就会很严重。

  (三)为什么时间充足却考不过?

  1、“真”努力还是“假”努力

  当自己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问问自己是真的努力了吗?很多考生去图书馆后,把书一摆,脚一翘,视频一打开,朋友圈一发,就当自己已经学习了。一个个早晨就这么过去了。临近考试想抱佛脚,但发现自己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每次考试都是垫底。这就是学习态度的问题了,自己并没有以考下初级证为目标,而是“努力”给别人看。

  学习也要讲究方法,并不是只要死记硬背就能过关,你要知道这道题是这样做,为什么是这样做?为什么不是那样做?除了这样做还有没有别的方法?一个知识点摸透才能算是真正掌握,而基础打不好,题型难度越深感觉学习越吃力,渐渐失去信心。

房地产契税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房地产售卖交易的时候是要缴纳契税的,那么有关契税的知识点你知道多少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企业取得的房屋可直接使用的,在取得时按应纳的契税税额外负担,先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取得的房屋需修建后再使用,则应纳契税并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修建完工后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1、企业受赠房屋并能直接使用的,企业在接受捐赠时

贷:应交税金-应交契税

2、企业承典取得房屋且不能直接使用的,在取得房屋产权时

贷:应交税金-应交契税/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契税

5、企业购买房屋且房屋能直接使用的,在买入楼房时

贷:应交税金-应交契税/银行存款

交换房屋时,如果双方价格相当,可免征契税,如果价格不相当,其超过部分按买契的税率纳税。国有企业相互间转移国有房产,免纳契税

6、公司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就是有关房地产契税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缴纳房屋契税时的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缴纳房屋契税时的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契税和印花税有着一定的区别,两者税种不同,征税对象也不一样。那么缴纳房屋契税时的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缴纳房屋契税时的印花税怎么做账?

  计提时,会计分录如下: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购房款)

  上交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公司买房的契税和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XX房产

  贷:银行存款(缴纳的契税、印花税价款)

  契税和印花税的区别是什么

  1.契税和印花税的税种不同

  契税指的是当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依照产权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而印花税是指对经济活动及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进行征收一种税。

  2.契税与印花税征税对象有所区别

  契税征税对象: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所属。

  印花税征税对象:在中国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个人。

  企业的契税具体含义

  1.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指的是对契约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2.只要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发生了所有权属转移,不论是何人均需依法缴纳税款。

  3.契税中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比如房屋所有权转移。

购房人必看!买房后,业主迟交契税会有什么影响?

众所周知,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除了要交首付以外,我们还要交各种各样的税费,尤其是在办理房产证时就要缴纳契税。那么买房后,业主要是契税迟交甚至不交会带来什么影响?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说契税的那点事儿。

一、首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当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国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简单来说,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要产权发生了变化,那么就需要登记产权的新业主向国家缴纳契税。

二、契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具体该怎么计算?

关于契税的征收标准,由于各地方政府规定不同,因此所征收的房产契税也各有差异,具体需查询各地方国土局的契税 缴纳标准。以广东地区为例:

1、  如果是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的,契税税率为1%;

若房屋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契税税率为1.5%;

若房屋建筑面积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3%;

2、  如果你买的是二套房甚至以上套数的房,不管房屋建筑面积是多少,契税税率一律为3%;

房屋契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假如纳税人甲看中了附近小区一套150平方米,价格为200万元的房子,由于是首套房,在购房时,以广东地区3%的税率为例,那么纳税人甲就需要交付:200万元*3%=6万元的契税费。

纳税人乙早在2002年已经买下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最近他在附近又看中了一套80平方米,价格为100万元的房子,由于纳税人乙购买的是属于二套房,尽管房屋面积是低于90平方米,但契税仍以3%的标准进行征收,那么纳税人乙则需要交付:100万元*3%=3万元的契税费。

三、契税该什么时候交?

什么时候交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通常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缴纳契税,一手房一般在交房时缴纳契税。而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交。

四、契税迟交或不交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简单来说,无论是契税迟交、还是不交,只要业主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那么就会按日计算加收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时间拖得越久,意味着要交的滞纳金就会越多,所以这笔税费千万不能拖欠!

契税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在房产交易的时候,很多地区的开发商或者房管局都需要购房人先交付了契税以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流程。以房管局为例,在购房者缴纳了契税后,收税机关会出据一份收据,然而,购房人只有凭借此收据才能登记办理房产证书。如果没有缴纳,那么房产证无法办理。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条件其中就有一条规定购房者在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除了要出示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发票外,还需出示契税完税证明。

有很多购房者买房子就是为了入户,而入户就需要有房产证明。而如果购房者没有去缴纳契税,那么房产证就会一直拖着无法办理,不交契税,不但影响入户还会影响房子的出售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契税不交,涉及的可不是单单一个问题。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一句,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契税千万不能轻易忽视,还是要按照规定按时去缴纳契税,不然麻烦事将接踵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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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卖家,是房屋买卖交易主要税费的法定义务人,税局通知缴纳,应予缴纳。缴纳后,可以起诉买家和中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切的关键是,如何找到责任主体需要担责的证据。

昨日一位律师同学咨询,一个客户9年前卖房(包税交易),现被发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房屋中介业务员合谋,伪造该房屋满五唯一证据,少缴9万多元税款,另须缴纳15万余元。问,怎么办?这使我想起三年前的,发生在某区的另外一个真实案例。看来,这个问题不是个案,可以说道说道了。

一、本案损害结果是什么?

这个很好确定,税局通知缴税的文书上就有具体的金额。估计税局是按照《征收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确定卖家虚假申报,按进行的追缴税款。结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追征的滞纳金。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因本案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给予行政处罚。即本案的就是共计24万余元的税款和滞纳金。

二、谁要为本案损害结果负责?

这个问题,我认为本案可能有三个责任主体:

根据约定,这个房屋买卖是包税交易,即卖家只收取谈好的房价,税费一概由买家负责缴纳。现在税费没缴齐,又要被追征滞纳金。可能是买家没完全履行代为缴税的义务造成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买家履行包税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买家需要继续履行包税责任和赔偿卖家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房屋中介提供包括报税在内的房屋买卖整流程服务,签订的《房屋买卖服务合同》中对报税服务有明确的定价或含在中介服务的整体服务中。即,中介工作人员代理申报本案税款是履行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的服务合同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为此,卖方可向该房屋中介追偿上述损失。

正是税局工作人员与中介人员相互勾结,为个人私利,侵吞了本应以卖方名义缴纳给国家的税款。我认为,这可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结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税局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最重要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可以主张因税局原因,过了三年的追征期,本案既不缴税,也不加征滞纳金。

三、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挽损?

大家知道,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本案中,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挽损目标,取决于能否找到责任主体需要负责的证据。

本案中,买家有可能和中介合谋,也可能也是受害者。若是前者,则法律上可以认定为买家与中介实施了共同侵害卖家的合法权益。但估计得等针对税局工作人员的刑事裁判结果出来后才可获得直接和关键证据。不然,作为普通人的卖家是难找到这类直接证据的。若是后者,那买家是和卖家一样是被中介骗了,建议就别相互折磨了。可以以共同受害人的身份,一起对付中介或税局。

本案中,中介可能和税局、买家合谋,也可能是中介人员个人行为。但不管是有意的合谋,还是所谓的办事人员的个人行为,都代表中介公司的法人行为。既然成立公司出来做生意,就要预计到这类的经营和管理,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卖家可以中介服务违约为由,起诉中介要求补税和缴纳滞纳金。证据可能只有现在税局要求补税和滞纳金的文书。如果有当时将款项交给中介办事人员的签收或在转账记录,就最好不过了。可惜的是,我经手的那个案子就没这类的证据。此时,中介就可以说,钱没给我公司,我公司没实施代理申报税款服务,是你们自己去申报的,现在的状况与我无关。悲剧啊!关键证据(转款记录)自己没有,我这个律师也没办法了。

要想让税局承担这个损失,实现本案挽损目标,重点的法律依据就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的,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即如果卖方能证明是税局执法行为违法,本案就可以不缴税款和滞纳金。但哪里可以找到税局违法的证据呢?我看只有待司法机关针对税局工作人员的刑事追究程序完毕,才可能取得。到时候查到判决中提到税局工作人员案涉本房屋交易,就可以证明是税局的责任。可惜的是,裁判可能未列明本房屋交易相关信息,甚至裁判不予公开。我此前经手的一个案例中,税局四名工作人员被判刑,裁判文书以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当事人,也无从确定自己的房屋买卖是否涉该刑案。虽经税务,复议机关以未有证据证明该房屋买卖涉刑案,不能确定税局行为违法,维持了被复议机关的征税决定。

综合来说,作为卖家,是房屋买卖交易主要税费的法定义务人,税局通知缴纳,应予缴纳。缴纳后,可以起诉买家和中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待税局工作人员的刑事裁判结果出来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要求税局。但一切的关键是,如何找到责任主体需要担责的证据。


外国人在香港也要交税吗?我认为是应该交税的,因为这个说的是不论是对任何公民,只要你是香港的公民或国外来定居,来买房的都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正常的现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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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需要缴税了,别说是外国人,就是本地人也需要缴税的,缴税属于公民的义务。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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