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怎么引流啊?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屏蔽数据、非法获取数据、流量劫持、诱导提示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经加工整理而成的大数据信息是否受法律保护?盗用他人数据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今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网络公司因盗用他人数据引流被判赔偿105万元。

案情:网站“盗数据”被判侵权

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称,其运营的某网站主要服务汽车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在网站提交针对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后,网站会与汽车厂商联系并督促解决。自2014年成立以来,该网站已累计处理了约39万条消费者投诉信息,建立起了包括消费者投诉处理、汽车产品缺陷问题检测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

2021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北京某公司运营的网站中有52000余条消费者投诉信息与原告网站展示的信息相同或者近似,且投诉日期均晚于或等同于原告网站上的日期,部分投诉信息的附图中甚至还带有原告水印。此外,被告网站显示的投诉编号数量超过11万,但无处于该网站投诉流程中“完成”状态的投诉信息,原告认为,被告网站的投诉数量及处理进展均为虚构。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权利的5万余条用户投诉信息系经过长期经营、管理、维护而形成的数据信息,能够给原告带来特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属于其市场竞争优势,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在其网站中使用原告网站5万余条投诉信息的行为,本质上是不正当利用原告网站投诉信息、违法将该信息据为己有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予以规制。此外,被告在其网站虚构投诉数量及处理进展等行为,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其网站经营规模、影响力、服务效率产生误认,亦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105万元。

法院:企业应明确数据使用界限

数字经济时代涌现的大量新类型侵权案件,在权利类型界定、侵权行为识别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均与传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存在较大差异,案件审理存在难度。

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罗曼介绍,在数据权益的保护方面,简单集合的数据无法适用著作权法保护,而数据信息来源公共性及其利用的广泛性使得适用商业秘密保护数据权益也存在一定困难。此外,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因侵权多样、多变,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已不能穷尽所有侵权形式,审判实践中,仍需根据具体行为进行分析认定。

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市场主体自身、行业组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朝阳法院倡议,相关企业在从事收集、整理、流转、应用等市场行为时,应进一步明确数据的使用界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加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法律服务推广营销策略(法律服务营销策划方案)

3月份已经过去,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轻松,我们经历了短暂的封禁居家,把书籍和打印机都搬到家里,管控了2天就解封了,恢复了自由。

在疫情风控前一天,我们挑灯夜战,完成律临的短视频拍摄,3个律师一天拍了55条视频,深夜回到公司,第二天中午我们就只能居家办公。

3月份,整个大湾区处在疫情的阴霾之中,深圳更是风暴中心,相关刑事会见全部取消,刑事律师业务影响很大。

疫情造成,大城市律师推广起起停停,不断停摆之中,昆明和西安影响不大,成本也高了很多。

目前,百度渠道刑事的推广成本超过300+;婚姻150+,合同经济180+,整体的成本150+;抖音渠道推成本80+,高昂的成本,没有资金实力的律师已经玩不起了。

从推广方式来说,律师营销趋向多元化,付费推广、自媒体推广、案源买卖、渠道合作等方式都玩出了新高度。

从推广目的上说,传统所渴望数字化营销转型,网络所在案源渠道上扩充更多,公司所在海陆空各渠道开始布局,按照产品思维来经营律所。

从行业变局上说,很多跨界营销人才、金融、地产、车行、情感等行业精英加入进来,一场行业的变局在拉开帷幕。

变局在悄无声息地酝酿中,未来法律案源推广的终局如何,值得每个行内人思考。


与东莞某网红律师深入交谈,他对抖音信心满满,侃侃而谈,1天4-6个小时乐此不疲地直播,短短1个多月涨粉10多万,4个助理接直播来的案源,某天最高收费近2万元。

直播俨然是涨粉和变现最快的方式,目前很多律师参照网红律师罗欢平的玩法,作品引流、直播涨粉、建立粉丝团,在粉丝团上进行转化,采用咨询费、非诉(调解指导、起诉状、律师函)和案件委托等多种变现方式。

当事人看到律师直播讲解,成交率还比较高,通过多种方式去收费变现。目前很多公司和资本进来批量孵化律师抖音号,蓝海未来肯定变红海。

有些律师事务所开始招聘直播律师(不办案)和直播女律师(颜值高、年轻的),采用劳动报酬或者案件分成的方式去玩。

很多律所,以电销的方式开拓法律顾问,一个法律顾问收费几万,某大壮就是用几百个电销人奠定了江湖地位,电销也盛行近十年,目前这种方式已经走向萎缩的边缘。

大湾区某律所,40多名电销人员,平均业绩才1万出头,50%的人没有出单,可见开拓客户的难度。2020年这个团队,还能月产出百万,萎缩了一半多。

和开法务公司的朋友一打听,他们公司的情况也相差无几,处于生存的边缘地带。

刚刚得到消息,这40多名电销人员,不到一个月,离职将近一半,很多人做销售就是为了赚钱,不赚钱肯定会分崩离析。

月中,泰斗级情感导师胡荟(化名)来到我们公司,找到我们做法律营销服务。

他可是情感团队业绩过千万的操盘手,我一打听,在行业内确实如雷贯耳,如今入局法律行业,必然业绩会非常抢眼。

他们在婚姻情感板块,对当事人拿捏非常到位,这种厉害人物入局法律行业,未来肯定会再掀波澜,更会带动律师营销走向成熟。

目前很多平台的普法视频,都是平台委托服务商找律师生产,我们也帮助百度平台生产律师普法视频。

有些律师给我们讲,法某快车和某法网的普法视频,是给5-10元/条给律师录制,在广州公司录制。可以选择法律内容。公司提供大屏幕做提词器,一天可以录制上百条。

法某兄,目前做视频普法做得不做,自建平台,律师登录有题词功能的后台,录制非常方便。

月底,阿里巴巴本地生活小二找到我们,说阿里巴巴本地生活要开拓新行业,集团2月底,开会要开放本地生活律师入驻。

目前阿里以口碑、饿了么、高德地图为载体,通过入驻门店的方式切入本地法律市场,目前在上海试点,品类已经全面开放,亟需入驻补充服务,吸引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入驻。

目前百度(律临)、360(360律眸)、腾讯搜狗(搜狗律师)、美团律师等都自研产品入局律师行业,阿里进来也是理所当然。

法律行业,目前巨头纷纷入局,未来的法律行业会在数字化的浪潮中重塑,进入快速变革期。

广州律某人科技公司,通过自己在抖音、快手、58等平台推广,获取的案源卖给律师,案源线索不到50块钱,联系无效都不算,很多缺案源的律师趋之如鹜。

旗下某阁案源平台,抖音上广告天天打,引流的客户卖给律师,确实是门好生意。价格低,确实非常吸引人。

我们也帮某律师团在和长沙某案源平台合作,经过三天的测试,线索有价值10.4%,成交1.5%,无效88.1%。

看到这数据,很多人惊掉下巴,现实就是如此。

深圳某保险诉讼集团负责人来到公司,他本人原来是刑警出身,后面在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工作10年,最后在深圳创业,只做保险理赔诉讼,本人不是律师,和一些律师合作。

经常全国到处飞,最近这几年疫情原因,出去少了很多,也说业务难做,这种细分领域,真的那么难吗?

很多人想通过细分领域来减少竞争,我觉得,可能未必真的有那么香。

法律行业一个很大的某法律平台,之前听说有3万律师付费会员,长期稳定付费1万多,ARPU(平均用户收入)为8000多元,过亿的营业收入。

后来和一个入驻的律师聊天,他们说实际上1万多都没有,只有几千,有点意外。

而且,现在百度、360这些平台都自己做法律产品,未来给它的流量越来越少,生存发展被人卡脖子了。

头条上一位读者和我留言,目前法考阶段,是不是要考一个建筑造价师或者会计师认证,对未来律师之路有帮助。

还问了一个问题,知识产品和建筑工程律师,哪个更适合自己。

我对他说:“你执业了,刚开始做不到,只做某类案件,而且你刚执业面临缺案源的情况,前期只能做‘万精油’律师,后面能精于一域,还要看造化”

新入行的律师,我建议多积累一些客户资源,学会让被人接纳和喜欢你,未来之路会更加平坦。

我在头条上发起了一个投票,134人参加,认为大陆律师饱和的人数为66,未饱和45,不清楚23。

中国律师饱和度投票结果

数据上,50%的人认为大陆律师已经饱和了,我所在的大湾区,饱和论还是占主流的。

2022年中国律师人数目标突破62万,2025年达到75万。可能未来,律师饱和论会甚嚣尘上,等待市场化的考验,将是每个从业者要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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