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性质〔请打√选取其一〕
委托办理〔请打√选取其一〕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兹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属实,
代理人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业务办理地点在钱江新城“市民之家〞〔新业路
请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表反面左上角处。
近日,住房公积金提取进一步简化了。那么简化后杭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1、职工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铁路职工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安排单身宿舍的)。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非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关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小编今天就介绍到这里了,大家要是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