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亲戚无力建房要求我建房给他一间住,百年之后房子让我继承。他有一个女儿?

家有自建房一幢,落地面积80方,根据我爸20方,我妈20方,我是独生子女40的平方数建成。目前父有外遇准备跟母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在分割时,有没有我的份,我在建时还小,没有出钱如... 家有自建房一幢,落地面积80方,根据我爸20方,我妈20 方,我是独生子女40的平方数建成。目前父有外遇准备跟母离婚,请问,
这个房子在分割时,有没有我的份,我在建时还小,没有出钱
如果父方再婚,他是否可以把法院判给他的这一部分留给他的继子,如何不让他得逞
什么方法才能保证这个房子在父方百年之后,归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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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
  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
  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案件的处理方式,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
  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
  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4.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
  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5.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
  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其它财产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则是让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标签:夫妻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分割 作者:万州律师 冉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更多]  哪些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彩礼,结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产证上是按份共有,就是按你说的比例写的话,那就按照份额分割。
如果他的继子和他在一起生活,有抚养赡养关系的话,他的继子和你一样都对你爸的财产有继承权,除非你爸立遗嘱只归你所有

假如,目前去公证一个文件,表明“目前房子归双方居住到老,但是百年之后归女儿所有,任何人不得占有”这样的公证有没有用,父方可否更改
如果你父亲不愿意遵守承诺的话,他还是可以再立另一份遗嘱,通过公证来推翻之前一份遗嘱,除非现在把房产都过户以你名下,约定他们有使用权。

房子在你父母结婚前建的,谁建的就是谁的,房子结婚后建的,归你父母共同所有,没你的份

一般而言,农村自建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如果你没有出资的话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也就是你父母所有。房子分割的话没你的份。如果法院判决房屋归你目前所有,那么该财产就完全属于你母亲你父亲不再就该房屋享有任何权利也就不存在给继子的问题;如果法院判决按份分割的话属于你父亲的部分他自然享有处分权。

假如,目前去公证一个文件,表明“目前房子归双方居住到老,但是百年之后归女儿所有,任何人不得占有”这样的公证有没有用,父方可否更改?
算是遗嘱的一种,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公证遗嘱一般而言效力较高,若需要修改必须在本遗嘱生效前公证另一份遗嘱。也就是说他是可以更改的。

趁现在他是因为有外遇而离婚,道德上瘦谴责,发动亲戚朋友,都劝他让他把房子写你的名字,你妈妈也会同意的!一定要抓紧时间。
他再婚,想给谁就给谁,你拿他没辙,除非你很强势,很能打那种。你懂得。
想要房子,就不能等百年,现在离婚就得写你的!!!明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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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儿子原本应该是亲密无间的一家人,可是在2015年8月20日,北京的丁宝生跟儿子丁博豪以及三个姐妹却在电视台的调解现场针锋相对。


彼此之间言辞激烈,三姐妹更是直接质问丁宝生,明明家中有五十九间房,为何却容不下侄子丁博豪,还赶他去住地下室?

那么丁宝生跟儿子还有姐妹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矛盾?丁家三姐妹口中所说的容不下侄子,又是怎么回事呢?他们为何会闹到需要请求调解解决的地步呢?

儿子选择跟姑姑站在了父亲的对立面

在调解现场,丁宝生夫妻跟儿子以及三个姐妹成为了对立的双方,丁家三姐妹提出要求,重新划分丁家的59间房的归属权,而面对姑姑们要求父亲划分财产的这一行为,作为儿子的丁博豪说出了一句话,他表示“ 我就是支持姑姑们,是站在姑姑们这一方的 ”。


丁博豪的态度让调解员们很是疑惑不解。

按道理来说,姑姑们要来分割父亲的财产,作为儿子的应该是跟父亲站在同一战营,为何丁博豪却偏偏反过来,他对父亲又有什么样的不满,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儿子认为自己受到了父亲和继母的排挤轻视

原来丁博豪是丁宝生跟前妻所生,2014年在丁博豪上二三年级的时候,丁宝生就跟前妻因为感情分裂而离了婚,之后又在2017年娶了现在的妻子王女士。


而在调解现场,丁博豪的诉说当中处处透露出对父亲和继母的不满,并且还提到2012年,自己因为在家里面实在待不下去了,迫于无奈选择从家中搬离出去,租到地下室中去住,这一住就是两年的时间。

提起这一段经历,丁博豪依然难掩气愤地表示“ 我爸说过,我没让你走,是你自己要走的,可是你自己做的是什么行为

按照丁博豪的说法,他之所以会选择从家里面搬出去,是因为当时他感觉自己在家里面没有容身之处,尤其是在爷爷去世之后,没有爷爷的维护,父亲和继母对他的态度就越来越差。

在家没事就骂你,骂了吃饭继续数落你 ”丁博豪觉得自己在家里面感受不到一丝家庭的温暖,而作为继母的王女士,虽然没有当面说他,却在背后暗地里挑拨父子的关系。


因此丁博豪就提出自己要搬到外面去住,但当时的丁博豪并不是真心想要搬出去的,在他心底深处还是希望父亲丁宝生能够留住自己,结果父亲丁宝生却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继母还帮着他一起归置行李,在丁博豪看来,这就是迫不及待的想要他搬出去的意思。

因此2012年,丁博豪就搬到了一间地下室,提起侄子的这一段经历,丁博豪的三个姑姑心疼不已,大姑姑更是一提这事就忍不住落泪“ 孩子太惨了,59间房也没有一间他住的”二姑姑也十分的气愤“那得叫地下室啊,那简直就是18层地狱 ”。


在丁家三姐妹看来,自己的侄子就是被他的父亲丁宝生和继母给赶出去的,那么他们口中所说的这59间房又是怎么一回事? 丁宝生夫妻真的是容不下儿子丁博豪吗?

原来早在多年以前,丁宝生的父母就已经修建了十几间平房,除了自家居住之外,其余的房子都对外出租出去,丁家的这些平房虽然建于北京远郊地区,但因为交通便利,因此租住在这里的人并不少。

而在2011年,丁宝生又重新翻修,将这十几间平房扩建到了59间房,现在有52间房对外出租,还剩下有7间房可以居住。


明明家里面还有那么多间房可以居住,却让侄子一个人到外面租地下室住着,这在姑姑们看来自然是无法接受的,纷纷指责丁宝生以及王女士。

到底不是亲妈,如果是亲妈,能不拦着孩子,能让孩子住到地下室去吗?

可对于丁家三姐妹以及儿子丁博豪的指责,丁宝生也连连叫屈“ 当时不是没有拦,是拦不住 ”“ 他当时青春期,我们管得了他吗?


丁宝生自问自己跟妻子并没有亏待过儿子,之前因为顾及儿子的感受,还让妻子王女士流了产。

说起这事,王女士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她表示,自己当初跟丁宝生在一起的时候就说过自己以后是要生个孩子的。

刚开始丁宝生点头答应了,并且还告诉他家里人也都同意他的这一个要求,可是等后面她真的怀孕后,丁宝生却害怕会影响到她对儿子丁博豪的态度,不想要这一个孩子。

因为丁宝生的态度坚决,最终王女士也答应流产,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被迫放弃自己的孩子,难免会心里感到伤心, 但是王女士在这件事之后,对于丁博豪的态度却一如既往。

我确实对于这个孩子是一如既往地 ”,而王女士口中所说的这个孩子指的就是继子子丁博豪。


实际上王女士在刚进门的时候,跟丁博豪的相处还是比较融洽的,在丁宝生夫妻看来,他们并没有亏待过丁博豪。

在2011年丁博豪搬出家之前,丁博豪已经十八九岁,但却天天晚上不睡,白天不起。每天到六七点才吃饭。

继母王女士担心丁博豪一天就吃一顿饭,身体受不了,每天4点多就提早做好饭了,而且他们不仅是对丁博豪照顾有加,对于丁博豪的上门来的朋友也是热情招待,他们要上家里来吃饭定不好, 到四点半才跟王女士说,王女士立刻就得准备好几个菜,做好菜后,丁宝生更是连汤带水的给他们端上去

在王女士看来,他们夫妻对于丁博豪已经是够好的了,表示“ 你要是再说我对你不好,那我也没法再说什么了

丁博豪执意搬出家的原因

并且丁宝生在调解现场还透露了当初丁博豪执意要搬出家的理由,这一个理由让所有参与调解的人都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原来,当时职高毕业的丁博豪基本没有出去工作,而是沉迷于打游戏,并且嫌弃家里面的网速太慢,影响了他打游戏,所以才从家里面搬出去,跟一个朋友一起租住到地下室去。


而在丁博豪租住在地下室的这两年多时间里面丁宝生也没有像丁家三姐妹所说的那样,对儿子不管不顾, 不仅每个月给儿子1000多块的生活费,还给儿子介绍了不少工作,希望儿子能够步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但丁博豪却始终不肯安安稳稳地找一份长久的工作,甚至在2014年重新搬回家中之后,就再没出去工作过。

丁宝生:我没有伺候他的义务

丁宝生对此虽有些不满,却自认自己并没有亏待过儿子,儿子在搬回家后的生活也是很舒心“ 你们就看,他搬回来之后是胖了,瘦了就知道了

但丁博豪却并不认同,他在调解现场控斥道“ 他们天天都有饭局,几乎每天中午都出去外面吃,完了每天都在外面玩儿,我感觉就自己不沾边了

丁博豪认为自己虽然搬了回来,可是父亲丁宝生和继母并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他被徘徊在了两人的生活之外,在家里面他几乎是成了一个边缘人物。


再加上父亲丁宝生每个月能够收到两三万元的房租,但自己想跟父亲要500元都很难,而父亲跟继母却每个月都花天酒地的,有时候一个月花1万多,有时候甚至一个月要花2万多,这更让他满肚子怨言。

不过丁宝生因为儿子丁博豪一直都不愿意出去正经的工作,而对他也很是不满,表示他已经20多岁了,自己现在没有伺候他的义务。

对于丁博豪清查自己财产的事情,丁宝生也很是不满,但丁博豪却认为,父亲丁宝生收上来的房租中,有自己的一份,理应属于自己。

而有这样想法的,除了丁博豪之外,丁家三姐妹也同样如此认为。

事实上丁家人之所以闹到需要调节的地步,就是跟财产利益有关。


丁家现有的59间房就是双方矛盾的聚焦点,在丁宝生看来,这59间房当中有48间是自己帮忙修出来的,应该属于自己。

可是丁家三姐妹却认为这些房子所建造的宅基地本身是属于自己父母,所以再加上原本父母已经是修建了十几间房子, 并且早年这十几间房子的房租从2009年开始就已经由丁宝生所掌管,之后丁宝生翻建房子的资金一部份也是来源于早年所收取的房租。

再加上当初丁宝生在翻建房子的时候,丁家三姐妹也有出力,因此她们并不认为这些翻建的房子就属于丁宝生一个人所有。


而且在丁家三姐妹和丁博豪的手中,还有一份丁宝生父亲所立的遗嘱,这份遗嘱是丁宝生的父亲在生前口述,由律师代为写下的,遗嘱当中明确的提到将他名下的房产一分为五,丁宝生和丁家三姐妹以及孙子丁博豪各占一份。

丁宝生父亲留下的遗嘱,引发了矛盾

那么丁宝生的父亲为何会立下这一份遗嘱?并且还在遗嘱当中特意提到给孙子丁柏豪也分一份房产呢?

原来在2011年丁宝生修建房子的时候,丁宝生的父亲也生病住院,而在住院期间,丁宝生忙于翻建房子的事情,照顾丁宝生父亲的事,基本上就由丁家三姐妹轮流完成。

而且在此期间,丁宝生的妻子王女士还提到了翻建起来的房子以后都属于他们所有的话,这让丁宝生的父亲担心在他百年之后,子女会因为这些房产而产生争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孙子丁博豪的利益,所以提前立下了遗嘱。


按照丁宝生父亲的这一份遗嘱来看,丁家现有的59间房应该是平均分为5份,丁家兄弟姐妹和孙子丁博豪各占一份。

但这份遗嘱并没有得到丁宝生的完全认可,丁宝生承认,当初家中原本有的十几间平房确实是父母所建,可后来翻修扩建的48间房当中,有40间是他到处筹款借钱重新修起来的,这些理应由他自己所有。

双方为这些房产的划分已经是有过多次的矛盾,因为始终无法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在之前 双方便各退一步,说好这些房产暂时不分清,但是丁宝生每个月必须拿出5000元的房租给五姐妹,另外再拿出1000元给丁博豪。

在这样的暂时协议之后,双方的关系有一段时间是得到了暂时的缓和,但在有拆迁的消息出来之后,丁宝生夫妻和丁家三姐妹以及儿子丁博豪之间的冲突又频频发生。

尤其是在2015年6月7号这一天,他们之间的冲突更是进一步升级,从之前的语言冲突升级到了肢体冲突,并且还闹到了报警的地步,也因为这一次冲突,让丁宝生夫妻感觉跟儿子丁博豪已经无法再继续生活在一起。


调解员在经过仔细地询问之后发现,双方这一次的激烈冲突主要是因为丁博豪的一个行为而激发出来的。

在6月2号的时候,丁宝生将说好给丁家三姐妹的5000元房租,拿给丁博豪,让他转交给姑姑,可丁博豪在拿到这5000元之后,却私自将这笔钱扣了下来。

没有拿到房租的丁家三姐妹便打电话质问丁宝生,因为在电话里面说不清楚,丁宝生便让丁家姐妹过来当面对质。

第二天气势汹汹的丁家姐妹便来到了丁家,而丁宝生夫妻两人同样也没好语气,双方刚一见面就剑拔弩张, 在丁家姐妹将一个玻璃杯摔碎在地之后,双方便打成了一团,丁宝生的妻子王女士随后选择报了警。


在现场的调解员捕捉到了一个信息,那就是这次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丁博豪私自将5000元的房租截留了下来,在姑姑们上门找父亲丁宝生要说法的时候也没有及时的说清楚。

对于这一点,丁博豪并没有否认,但却认为自己之所以会留下这5000元也是有多种原因的,不过调解员指出,就算丁博豪有再多的原因,也不是他私自留下这5000元的理由。

既然当初丁博豪接受父亲的委托,让他把5000元转给姑姑,那么他就必须要做到,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而在经过这次冲突之后,丁宝生夫妻表示自己心力交瘁,再也不愿意跟儿子丁博豪住在一起,他们提出想让儿子搬出去,并且将还空着的6间房交由儿子管理,这样儿子也能够依靠这6间房的房租来过生活。

不过不管是丁家三姐妹还是丁博豪,都不愿意接受这一个方案,始终坚持要按照父亲的遗嘱来办,将56间房产分为五份各占一份。

言语之中可以看出他们担心丁家的财产会被丁宝生的现任妻子王女士给侵占。


王女士对于这一点也是心知肚明,她表示“ 之前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后来是因为利益原因才会走到这一步

王女士心里很清楚,一直以来丁家三姐妹和弟子丁博豪都防着她,认为她有可能会将丁宝生的所有财产给骗走,“ 因为我们村里有一拆迁户走了,说那家被他媳妇骗走了如何如何的

丁家三姐妹也并不否认这一点,甚至他们都觉得家里面的钱已经被王女士骗走了不少,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她们才强烈要求将房产划分出来,拿到应属于她们的一份,至于剩余归丁宝生要如何处置她们也管不了了。

不过丁家这59间房想要划分清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宅基地属于老人不假,原本老人留下十几间房产也不假,可是后面丁宝生翻修40多间房子也是事实。

最终在现场律师以及调解员从情理以及法理双方面进行劝解之后,双方首先将丁宝生父母的遗产平分,其中母亲占一份,父亲占一份。

而母亲所占的这一份,则由丁宝生继承,不清所占的一份在平均分给丁家三姐妹以及丁博豪,按照比例来算,则是丁宝生继承的50%,丁家三姐妹还有丁博豪占12.5%。

而为了补偿儿子丁博豪,丁宝生又从他50%的份额里面拿出5%给丁博豪,相当于丁博豪最终所获得的份额是17.5%。


最终调解员所给出的这一个调解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但是事情虽然是看上去圆满解决了,可是儿子丁博豪跟父亲丁宝生,以及丁宝生跟姐妹之间的感情,一时之间却是再难以回到过去。

其实在这一件事情当中双方各有顾虑,这一点真的很难说是谁对谁错,也真心希望丁家能够在事情调解之后,坐下来平心静气的好好沟通,不要让亲情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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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万元以内房子 今天又能买什么房? 从近阶段的房地产市场看,卖房的一再优惠,而买房的却继续观望,每天300多套的成交总量创近几年最低,那么购房者在犹豫什么呢,仔细观察后发现,原来他们还是在考虑何为真正性价比高的房子。依照现在上海普通市民的购房能力来看,房价承受能力都低于10000元/平方米。在10000元的单价条件下我们能买到什么好房子呢,我们可以从地段、规划、交通、房型、品质、规模、景观等多方面进行选择,本期就将对目前上海单价万元以内的房子进行总体筛选。   俗话说的地段从专业角度上说就是它的区位性,在影响物业的所有因素中占据最大的比例,也是绝大部分购房人最关心的方面。那么在单价10000元以内能有什么好地段的房子,我们列出以下选择。   地段篇:买房就是买地段   典型楼盘一 星河世纪城   地址:桃浦路真北路口区域:普陀中环内价格:均价8300元/平方米推荐理由:星河世纪城所处普陀区,从目前的状况看,这样的价格能够买到普陀的房子是很不容易的,主要还是开发商根据现在的市场状况自行降价造成的。该楼盘紧靠中环线,距离上海西站和曹杨真如地区也较近,从曹杨路和武宁路至内环线驱车只要10分钟,相对万元以下的房子来说,地段已经相当不错了。而且该地段周边其他房子的单价都在元/平方米,所以无论是价格还是地段都是值得考虑的。   典型楼盘二 万里雅筑   地址:真金路、富平路区域:普陀中环内价格:均价8300元/平方米推荐理由:万里雅筑位于大华万里板块,小区靠近新村路,距离大华社区和宜川社区都很近,通过新村路进出市中心也很方便,而且地处普陀区,从地段上讲虽然不能说极为理想,但是中环内,紧靠主干道相比西区万元以内其他楼盘,地段优势还是相当明显的。   典型楼盘三 新昌里公寓   地址:昌里东路307-309号区域:浦东中环内价格:9300元/平方米起推荐理由:该楼盘所处的上南板块是浦东发展较早,也最成熟的地区,从最近的建设发展看,该地区的区域优势相当明显,成为浦东众多购房者首选。虽然地处浦东,但随着卢浦大桥的通车,加之原先的打浦路隧道,能快速过江到达浦西中心区域。昌里路商业街浓厚的商业氛围也为该地区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从浦东同等区域的楼盘来看,这个价格是很实惠的,可能是该楼盘多层房的缘故。   典型楼盘四:徐汇新干线   地址:华发路1号区域:徐汇中外环间价格:均价8500元/平方米推荐理由:地段的概念很广,行政区域有时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段的好坏,就如老百姓以前谈论的徐汇如何都比闵行好。这就是行政区域上的好坏,正如徐汇新干线,虽然地理位置上已经接近外环的徐浦大桥,但是行政上还是属于徐汇区,总体上徐汇的地段还是受到认可的,毕竟在孩子就学等很多方面能够享受到很多便捷。因此作为较“特殊”的好地段楼盘,在此也推荐一下。   别墅篇:给自己园一个梦   别墅一直象征着物业中的最高端品质,也是很多人追逐的目标。独立别墅价格较高基本淡出我们的视野,但是联体和双拼在上海还是能买到单价万元以下的,不过别墅毕竟面积较大,总价也较高,购买还是要慎重。   典型楼盘:浪琴水岸   地址:松江新城价格:5600(叠加)/平方米5900(联体)/平方米区域:外环外   理由:松江新城整体建设相当完善,物业类型也相当丰富,就是因为距离较远,才会有低于万元的价格,但是别墅的品质是无庸质疑的,6000元的单价应该说还是能接受的,要求品质的购房者不妨考虑一下。   规模篇:爱上大盘   典型楼盘一 地杰国际城   地址:沪南路御桥路区域:浦东中外环间价格:元/平方米推荐理由:地杰国际城地处浦东沪南路沿线,紧靠中环华夏西路,但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它整体的规模,该盘总建筑面积达到百万,是不折不扣的大盘,并且依据它的整体规模将形成一个造镇计划,虽然目前还是刚起步,周边情况较差,但日后形成规模后必将形成一定的气候。不过该盘的价格相对其地段来说缺乏竞争力。   典型楼盘二:嘉城   地址:曹安公路江桥镇区域:外环外价格:6500元/平方米推荐理由:嘉城是西北地区比较大的楼盘之一,一期总建筑面积就达30万平方米,绿化率也高达50%,除此之外嘉城还位于华江居住板块内,通过曹安路武宁路一线到内环线也相当方便,同时江桥镇本身的配套就相当不错,而且距离丰庄轻纺市场一线很近,也能依靠那里的配套,和许多大盘相比,优势还是相当明显的。   这里指的规模泛指楼盘的规模,包括占地、建筑面积、开发体量等多重因素,通俗的说法就是所谓的“大盘”,从以前的经验看,大盘往往具有一般楼盘所没有的特性,例如自身的配套较好,抗跌性较强。 交通篇:时间就是金钱   典型楼盘一 谷园   地址:长江西路长临路价格:7900元/平方米左右区域:中外环间推荐理由:谷园应该说是笔者最想推荐给购房者的,从地理位置上紧靠地铁一号线北延伸段通河新村站,属于典型的地铁楼盘,依靠地铁进出相当方便,而且其价格也低于周边楼盘,可比性较强,周边又有卖场,虽然现在很多楼盘都在降价,但如此性价比高的楼盘真的不多。   典型楼盘二 城市经典   地址:张江高科技园区香楠路价格:9000/平方米左右区域:中外环间推荐理由:城市经典属于地铁二号线的范围内,但距离地铁站还有相当的距离,需要转乘公交,交通优势并不明显,但至少是二号线周边为数不多的单价万元以内楼盘,目前是尾盘销售,价钱还在预算范围内,如果从张江目前整体品质和未来发展趋势看,还是有相当选择理由的。   典型楼盘三 证大家园   地址:浦东巨峰路价格:元/平方米区域:金桥板块推荐理由:证大家园属于金杨板块,享受的是未来的轨道交通,目前正在施工,还没通车,步行至建设中的六号线巨峰路站大约15分钟左右.虽然正好在单价10000元内,但是有预期未来的轨道交通,所以目前的价格较高,在最近的房展会上他们曾经推出过单价8500元的特价房,不过目前已经结束.对于居住浦东的居民可能会有吸引力,总体来说优势不明显。   典型楼盘四 松江九亭   地址:松江九亭镇价格:元/平方米区域:外环外推荐理由:松江九亭地区也是典型的预期交通,依靠轨道交通九号线的建设,九亭几乎所有的楼盘都打着轨道交通在门口的销售口号,近期九亭有大量的房源上市,消化速度都比较慢,有部分楼盘也开始出现优惠政策。近期购房的选择比较大,但由于暂时轨道交通还没通车,眼前要享受到便捷的交通比较难,要作好心理准备。   交通状况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已经逐渐成为衡量一个楼盘仅次于地段的主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地铁楼盘,在其沿线的楼盘都会把轨道交通作为它最主要的“王牌”,当年莘庄的楼市就是最典型的代表,也成为众人关注未来轨道楼市的依据,有分析人事认为,将来的上海楼市不会再受轨道交通左右,但现实看来,短暂时间内还不会出现较大的改善。   规划篇:明天比今天更美好   典型楼盘:未来域   地址:杨高南路御桥路价格:均价9300元/平方米区域:中外环间理由:未来域所处的杨高南路地区,在所谓的大三林板块内,由于2010年世博会的影响,大三林板块也受到更多方面的关注,依靠世博会的召开,将来必然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因此虽然目前的市场较为冷淡,但是开盘以后还是取得了不错的销售进度。   典型楼盘:青浦新城   地址:青浦价格:元/平方米左右 区域:外环外   理由:青浦虽然远离市区,但是根据其自身的特点优势,青浦正在大力推进和发展当地的房地产市场,青浦新城就是其重点的王牌,有着整个新城的良好规划,品质较高,价格也相对不高,只是距离远交通问题比较严重,没有自驾车一般不会考虑在青浦买房。   希望自己房子增值的购房者难免要关注重大规划,毕竟一旦规划实现对于自己的房子绝对是利好因素,这种成功案例可谓举不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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