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除去房子婚内共同财产还有100w,然后离婚进行房产竞价的时候法院会先把这100w分割给两个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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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间购买的房子但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后来双方了,上面没有彼此名字的人就担心在离婚的时候房子自己没有分割的权利。那么,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果不是父母赠与的,那么依然是夫妻共有财产,正常分割。

1、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属于,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只要是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都是双方共同分配,并不会影响到各自的权利,大家可以放心。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分割中遇到的纠纷,可以来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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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昂律师,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邹炳昂律师法律基本功扎实,从业经验丰富。对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均具备较高的执业技能,目前担任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多次办理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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