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鲜干水果及坚果出口量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

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城市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的精神,决定自2005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增加农民收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目标和类型
目标:通过试点,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一)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现有的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从经营品种和面积上逐步加大农产品的经营份额,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支持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农产品超市,实现批零兼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
(三)支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连锁超市或发展便利店,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
(四)支持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
二、支持试点的政策措施
(一)中央在外贸发展基金项下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具体办法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各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额抵扣。
对纳入试点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税务部门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三)对于试点企业建设的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可以实行加速折旧,具体范围和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四)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上报国务院批准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办法。
三、试点企业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试点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侧重于农产品流通,销售情况良好,近两年食用农产品年销售额,东部地区在6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在4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在1500万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食用农产品范围见附件。
2、在城市已开办5家以上农产品连锁超市(上一年每家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的25%)。
3、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
(二)企业应向各省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2、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省商务部门核对后返还原件);
3、经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当地商务部门对企业情况的认定;
5、在城市开办连锁超市、或新建农产品基地,或发展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的计划;
6、各省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根据本地区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实际情况,在2005年6月底前将推荐试点企业的有关情况报商务部(原则上当年推荐不超过4家)。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
(四)各省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衔接相关扶持政策,做好对试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五)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对各地试点情况进行检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对农产品的流通安全、带动农业的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农产品连锁超市试点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范围包括
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范围包括
(1)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3)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1.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2.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3.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中成药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1.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2.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的初级产品。
(七)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半成品或初级食品。具体包括:天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腰果仁、坚果仁等。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产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藻类植物等。
可食用的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畜牧类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内丁等。
3.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4.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1.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2.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3.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1)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2)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1.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2.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各种蜂产品口服液、王浆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其他畜牧产品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水产动物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范围包括:
1.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等。
2.将水产动物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盐渍、干制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动物初加工品。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1.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2.将上述水生植物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粉碎等处理和包装的产品。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品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进行压榨(分离)、浓缩、烘干、粉碎、冷冻、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可食用的初制品。如鱼粉、鱼油、海藻胶、鱼鳞胶、鱼露(汁)、虾酱、鱼籽、鱼肝酱等。
以鱼油、海兽油脂为原料生产的各类乳剂、胶丸、滴剂等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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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5月中国鲜、干水果及坚果出口量为113万吨,同比增长18.2%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显示, 2020年1-5月中国鲜、干水果及坚果出口量为113万吨,同比增长18.2%。

从金额方面来看, 2020年1-5月中国鲜、干水果及坚果出口金额为1825.12百万美元,同比增长21.7%。

2020年1-5月中国鲜、干水果及坚果出口量及金额增长情况

2020年中国休闲零食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预计食品市场市场规模将近6000亿元

休闲食品能减轻人的心理压力,并能帮助食用者缓解自身情绪,保持心情舒畅。未来随着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购买力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对休闲零食有更高的需求,甚至作为代餐。整个行业正在向风味化、营养健康化、享受化甚至功能化的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休闲零食市场容量巨大,处于快速发展后的早期成熟阶段,整个市场规模约 5700 亿,且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年复合增长率维持在 6.5%以上, 到 2020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6000 亿元。

中国休闲零食市场发展趋势:

1.随着中国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新生代消费群的扩容休闲食品呈现爆发的势头。

2.休闲零食门店迅猛发展:这几年来,休闲零食门店发展迅速,不仅创新了渠道,还大大推动了各地休闲食品行业的发展。

3.休闲食品主食化,主食产品休闲化是2019年来中国休闲食品市场最大的产品特征

4.城市烘焙产业愈加发达,激发消费者购买需求:流行于各地的烘焙饼屋深受台湾烘焙行业的影响,近两年高速发展。

5.休闲食品的原生态趋势越来越明显,地方特色农业产品嫁接休闲食品也是近几年的行业特色

6.种类细分、口味细分、年龄细分等趋势日趋明显:在口味基础上不断追求产品的附加值,成为企业诉求差异化产品的必然选择。

7.目标人群的细分及相应休闲食品高度复合的特征

8.资本市场对休闲食品的青睐度越来越高

9.市场由集中逐渐向分散过渡:在相对细分的市场上,国内品牌的表现可圈可点,二三线品牌利用创新的能力,具备破局升位的条件和基础。

10.跨境电商和电商平台蓬勃发展,进口食品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海关总署14日发布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外贸进出口总值30.51万亿元,比2017年的历史高位多出2.7万亿元,同比增长9.7%,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有望继续保持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

2020年中国澳洲坚果产量预测

截止2020年6月上旬,中国澳洲坚果主要种植区域挂果情况基本稳定,即使上半年部分地区受风灾、冰雹、干旱等天气因素影响,挂果率略有下降,但 2020年中国澳洲坚果壳果产量有望达到30000吨左右(壳果含水量10%)。

数据来源: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贵州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以及其他来源。

据各地数据反馈显示,今年中国澳洲坚果新增种植面积约8000公顷,主要集中在两广地区。截止目前,各地种植面积分布如下:

数据来源: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贵州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以及其他来源。

2020年全球澳洲坚果最新市场报告

全球坚果作物产量(吨)

来源:国际坚果及干果协会( 所有销量以3.5 %含水量坚果统计

相关人士预期,中国云南部分地区前期有干旱影响,但比起去年有所缓解,产量也逐步增加。南非和澳大利亚将会较初步预测有更高增长,但澳大利亚还没有量化其长期干旱气候环境对坚果大小和果核体积的影响。综合考虑,总体供应将最高达到5%的适度增长。

澳洲坚果的总体需求反应其产量。截止至2020年2月的前十二个月中,前五大果仁市场的总进口量/销量上升2%。美国果仁进口量有较大提升,增长了11%,日本增长了8%。澳洲本土果仁销量降低23%,但这是在2018年作物破产量记录之后。欧洲市场进口量降低6%,部分反映了整颗果仁的供给降低,这是2018年收成的特征。

前五大澳洲果仁进口量(吨)—— 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

来源:美国农业部,欧盟统计局,日本海关,中国海关,香港统计局 & IHS Market Inc公司统计部门,澳洲坚果加工协会

带壳坚果进口量增加19%,部分原因为中国本土的收成小于预期,也是因为中国在双十一期间的需求和中国新年强劲需求增长。

COVID-19疫情期间的数据暂时还未披露,然而所有坊间报告都显示,在多数市场和供应不受限制的地区,3月有显著销量增长。在中国,由于澳洲坚果的市场容量尚未完全打开,所以市场需求仍有很大空间。因全球爆发疫情2020年成为了一个特殊的年份,主要以电商推动的中国澳洲坚果市场会受到多大的影响,仍需持续关注。但澳洲坚果业在未来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

截止至2020年3月的前12个月,澳大利亚总体销量下降,直接原因为生产能力的降低。尽管如此,澳洲坚果仁市场总销量在过去五年间仍居销量排行榜第二位,理由是向中国销售的带壳坚果数量正在减少,出售了更多的果仁。

世卫组织呼吁全球:维护食品安全 关注粮食保供

日前,世卫组织提出, 各国应持续关注全球粮食保供和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到烹饪各环节,每个人都应对食品安全负有责任。

在食品供应链变得日益复杂的当今世界,任何食品安全事件都可能对公众健康、贸易和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然而,人们往往到发生食物中毒时才意识到食品安全问题,不安全食品(含有有害细菌、病毒、寄生虫或化学物质)可导致从腹泻到癌症等200多种疾病。

世卫组织倡议,各国政府对于确保人人都能吃到安全营养食品至关重要。政策制定者可促进建立可持续的农业和食品系统,推动公共卫生、动物卫生和农业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合作。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可管理包括在紧急事件发生期间的整个食品链的食品安全风险。

放眼全球,维护食品安全既要在各国内部实现跨部门合作,又要积极开展跨国合作。面对地球气候变化、全球粮食供应不平衡等现实问题,每个人都应关注粮食保供和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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