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公司注册银行开户怎么办理?

  你害怕身份证丢失以后,别人拿去银行开户?现在不用担心这种风险了。中国人民银行25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开户管理,有效防范非法开立、买卖银行账户及支付账户行为。加强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切实提高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赶快看看!

  一、加强开户管理,有效防范非法开立、买卖银行账户及支付账户行为

  (一)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杜绝假名、冒名开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认真落实账户管理及客户身份识别相关制度规定,区别客户风险程度,有选择地采取联网核查身份证件、人员问询、客户回访、实地查访、公用事业账单(如电费、水费等缴费凭证)验证、网络信息查验等查验方式,识别、核对客户及其代理人真实身份,杜绝不法分子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

  (二)严格审查异常开户情形,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对于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开户理由不合理、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根据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可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二、加强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切实提高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一)注重人工分析、识别,合理确认可疑交易。

  对于通过可疑监测标准筛选出的异常交易,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注重挖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价值,发挥客户尽职调查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人工分析、识别。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重新识别、调查客户身份,包括客户的职业、年龄、收入等信息。

  2.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实际控制人或交易实际受益人,了解法人客户的股权或控制权结构。

  3.调查分析客户交易背景、交易目的及其合理性,包括客户经营状况和收入来源、关联客户基本信息和交易情况、开户或交易动机等。

  4.整体分析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对客户全部开户及交易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判断客户交易与客户及其业务、风险状况、资金来源等是否相符。

  5.涉嫌利用他人账户实施犯罪活动的,与账户所有人核实交易情况。

  (二)区分情形,采取适当后续控制措施。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和“审慎均衡”原则,合理评估可疑交易的可疑程度和风险状况,审慎处理账户(或资金)管控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后,对可疑交易报告所涉客户、账户(或资金)和金融业务及时采取适当的后续控制措施,充分减轻本机构被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风险。这些后续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对可疑交易报告所涉客户及交易开展持续监控,若可疑交易活动持续发生,则定期(如每3个月)或额外提交报告。

  2.提升客户风险等级,并根据《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13〕2号文印发)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经机构高层审批后采取措施限制客户或账户的交易方式、规模、频率等,特别是客户通过非柜面方式办理业务的金额、次数和业务类型。

  4.经机构高层审批后拒绝提供金融服务乃至终止业务关系。

  5.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6.向相关侦查机关报案。

  (三)建立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不同情形可疑交易报告应当采取的后续控制措施,并将其有机纳入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体系,构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可疑交易报告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落实账户管理、客户身份识别及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制度的监管力度;在相关执法检查中,将其作为重要检查项目,并不断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注重以案倒查、抽查回访等检查方法的运用,切实提升检查能力和水平;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就个人来说,遇到孟加拉客户,除非利润很好,且开户行信用也很好,否则不予考虑。

下面是一个业务员和孟加拉客户合作的全过程,希望大家看了之后引以为戒。

现在想起这个客户我还是有些心冷的,可以说是我外贸生涯遇到的第一次失落和震动。

一、初次合作,一个单谈了半年

认识孟加拉客人M先生源于一次展会,那时候我还在节能灯工厂做业务经理。

展会上互留了名片,一个月后他的中国朋友辗转给我们快递来了三只样品,其中一只还破碎了。我根据来样进行了测试和分析,然后把测试报告发给他,并同步提供了我们相对应的报价单。(PS:M先生对节能灯很不专业,前期跟他沟通非常费劲。)


最初的时候是我的失误,他的样品没有要求EMC PTC,我就按照他的样品的品质报价的。几经讨价还价,订单敲定了,但客户非要我加上8000小时寿命,85%以上实际功率。

我跟客户解释没有EMC PTC 寿命达不到8000小时的,部分产品实际功率在82%。他一看就开始问我什么是EMC 什么是PTC,我又把线路板拍照后标出哪几个元器件影响EMC,哪个是PTC。M先生一看立刻又说要加上加上这些,于是重新核价,重新讨价还价,终于重新签订了合同。

这个合同从开始谈到签,足足用了半年时间,当时我安慰自己,好事多磨。

二、不到三万美金的订单,竟然两种付款方式,三次支付。


合同第一次签订的时候客户支付了一千美金定金,银行扣费40USD,到账960USD。


信用证要开了,M先生告诉我们,他们那边进口关税很高,他们国家又严格规定必须LC交易,所以,信用证上写虚的价格,差额电汇给我,于是又收到一万美金,银行又扣费几十美金。

然后终于收到了一万多美金金额的信用证。

三、要出货了,又拖了半年,疯狂的BV验货。

产品做出来要出货了,客户说他要来中国看过后再请BV验货再出。于是我这边又忙着给他办理邀请函。

作为重点考察的十几个国家之一,孟加拉国的邀请函非常麻烦,需要有水单,合同,担保,行程安排等等资料才可以办理。

等啊等,客户还是没来,但又通知我们出货,于是联系BV公司。正好那时候去香港参展,再三叮嘱助理小姐,一定要及时联络验货员,安排好车子接送,中午的话要招待好吃饭。

忐忑不安地去参展,验货前一天又电话检查了助理小姐的工作,知晓所有的都联系好了。

下午3点钟,  助理小姐说有一款产品发现有问题,需要重新返工,次日验货来不及。于是立刻叫助理立刻联系BV公司推迟一日验货,支付重验费一千块。

终于开始验货了,可是半个小时后,接到助理的电话,说某个规格的产品 印字上的编号和信用证上的不一样,还有BV提出产品的重量也有问题,毛重和我们做的资料相比少了8%,而BV那边只能允许5%。于是验货员不同意我们出货,只放行重量和印字完全达标的产品。

我叫助理算了算,本来28个方的产品 只能出21个方了。出还是不出呢?客户那边不同意延期了,船也不能推了,验货要是再重新验货还要收费。于是最终集装箱空着部分出货了。

嘱咐助理把更新的资料传给物流那边的报关人员,并给BV那边把资料发过去。并邮件通知客户货物已经验货完毕,附件装箱子和发票,以及验货照片给客人查看。

回到公司的时候,又被雷了一下,助理小姐给报关那边的资料忘记修正毛净重了。不符点就不符点吧。

四、繁琐的单据和操作。

这个客户为了逃避进口税给我带来的最头大的就是单据和记录问题。

1 商检单:三单都是实际货值
2. 报关单” 三单都是实际货值
3.产地证:三单都是信用证货值
4.信用证交单资料:信用证货值。
5.跟财务对账作出一份报表:某笔应到帐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实际到账金额  本单应收金额  本单实收金额、  在收汇上更难度的是三笔付款跨度一年,电汇两笔的付款人都不同,且与LC的付款人还不同,三笔三个付款人。 

 后来信用证金额到账,信用证扣费竟然有几百美金。 

6. 还有一点是忍不住提的,信用证上的验货单位是BV INTERNATIONAL,中国BV公司的认证章上没有INTERNATIONAL, 也就是我的交单只能不符点。

 第一单无论如何,总算是走过了,交单的单据包含:5份箱单3份发票,1份认证发票,1份认证箱单3张船证 1份3张产地证,1份6张提单,1份装船通知,4份受益人声明,1张快递单,再加一张单据清单。

第一单出完一年后客户M来谈了SKD了。去车间录像了如何组装产品,极度抱怨了产品质量不好,说退货率有的高达14%。我以为他要索赔,但意外的是, 客户狂吼了半天,竟然还下了第二单,数量蛮多,SKD 一小部分,整灯大部分,金额有7万美金。 

这个时候,我已经准备辞职了,距离职也就一个月时间。

走前一周跟客户说了再见,虽然这个客户很麻烦人,还是有一定感情的。客人有点吃惊问我离职的原因,我跟他说想换个环境挑战一下自己。

过了两天客人问我是否可以在办公室外的地方见一下。说想跟我继续合作,而不是跟我现在的公司合作。虽然很奇怪,我还是欣然同意了。随后他写邮件给我的MSN邮箱,叫我帮他找一些产品,譬如 墨盒 插座 色带 老练线等等产品。

我和M先生的合作—-信任也是一种错,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也不是保障

 在新的单位工作到第三个月的时候,M先生来了中国,虽然在这三个月里,他一直跟我说想我做他在中国的采购代理,要跟我谈谈是支付工资还是给差价,我还是抱着姑且看看的态度。

M在中国的时候叫我陪着去看了几家他自己展会联系的工厂,对我的工作做了指示。但是就薪资待遇给的并不理想,我也就想着把这个作为可有可无的兼职来做吧。

后来帮M先生找了一些很多品种类型的东西,做了多份资料给他,都没有后续。

后来终于有一个产品谈成了,节能灯生产设备,不到两万美金的单,M先生叫工厂要在半月内给出货,说着急要。于是我求了蛮多人,找到了一个工厂,谈成了生意。M先生也确认了价格。我还是不敢轻信。坚持要M先生付款,我再与工厂签订合同。

 M先生很快地开来了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收到正本信用证后,确认跟以前开过得信用证是一样的,我就个人付款了几万人民币给工厂作为定金,工厂备料生产。

在可以出货前的两天,M先生电话过来,叫我让工厂停止生产,说他听说广州某个公司的价格便宜。叫我取消订单。

我跟M先生说,已经付过定金,马上都要验货出运了,BV都联系了的。这个时侯怎么能取消订单呢。

M说,他并没叫我付定金,是我自己付出去的等等。还告诉我他要撤销信用证。

看后真的火了,真是很没有商业道德。不可撤销信用证也要撤销,这不是欺骗吗?

抑制住自己的气愤,给M先生回了一封邮件,跟他讲为了他要求的半个月出货,工厂帮了很大的忙,但是M先生只回了我一句:我没有叫你付定金,我要取消信用证。此后再发邮件都不回复了。

做了最坏的打算,跟工厂老板道歉了多次,没敢提要回订金的事,只跟她说了客户的情况,希望他理解一下,先把货物给别人用上,以免长期放置而生锈。而我会尽量找需要的其他的客户,把这个产品卖出去。幸亏工厂老板人很好,同意了我的说法。

M在毁约方面真是做到了言必行,行必果。

很快我接到了银行的通知,说M先生要取消信用证,让我们付款300块取消信用证。特别郁闷地,查了那个银行的信息,搜索出电话,几经周折赚到了信用证部,跟相关人说明了此事,声明一点不同意撤证。

银行人员说,那我们可以交单出货。

我说:“客户都想撤证了,我货物发出去,交单,客户不付款买单怎么办? 

银行人员说:“你可以起诉他。”

我怒道: ”百分百的可以预期的拒付,我还出货,为的是多一笔来回的运费,退关费,为了一场跨过官司吗?”


银行人员说:“那也是没办法的,只能等你交单,他们拒付了,才能处理。”

Tess说:作为局外人,看到银行这样的回复,真想xxxxx

我很生气地给客户写了一封邮件,表达了我对他的失望和愤怒,并告诉他我要向BV和中国海关以及孟加拉海关投诉他逃税,虚报价格。

客户给我回了封邮件说他很奇怪我的愤怒,说他只是取消信用证而已。

Tess说:我想起了老雾的一篇文章: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还大

我无语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信用证一律不做,无论远期还是即期,只接受现金,而且发货前必须拿到全款,否则,真的没有安全感了。

倒霉的一年终于过去了,孟加拉国的客户被我列为了拒绝合作的国别,因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都不可考了,信任都成了错,我拿什么来相信可以合作呢?

Tess说:这位小伙伴可能不知道,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和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是两码事。前者没有付款保障,只有保兑的才能保证受益人可以收到款啊。

本案例来自福步外贸论坛。

看完这个业务员的经历,我觉得他吃亏在于对订单太执着以及太轻信外商。

首先,不是所有的订单都值得费九牛二虎之力去跟进的,何况这个孟加拉客户M,第一次跟他合作的时候都遇到了诸多不顺。这个人为了偷税多获利,把麻烦转嫁到工厂身上,还觉得理所当然,人品可见一斑。

其次,建议大家在跟外商合作的时候先把他们看成小人,这样就会留一手,不至于出事后手忙脚乱。老祖宗早就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再次,千万不要对某些事情想当然,比如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可以保证收到款之类。业务员还是要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啊,不能对某些事情一知半解。

最后,提醒所有的公司和业务员,在没有收到定金的情况下,千万别做货。

架构公司/投资公司可开
2.个人证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3.国内公司执照+对公流水(若有)
业务证明(购买合同/发票+销售合同/发票+提单/箱单+回款单+银行流水)
2.个人证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3.国内公司执照+对公流水(若有)
业务证明(购买合同/发票+销售合同/发票+提单/箱单+回款单+银行流水)
2.个人证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3.国内公司执照+对公流水(若有)
业务证明(购买合同/发票+销售合同/发票+提单/箱单+回款单+银行流水)
架构公司/投资公司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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